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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性温柔-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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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斯南坐了没多久,一个电话又把他叫回公司去了。
等到他谈完事,再回医院的时候,看到心外科的科室只有一个詹言侨在了。
见只有他一人,宋斯南毫不犹豫的就走了进去,劈头就问:“宋之漫呢?”
一听是他,詹言侨头都没抬,没好气的回:“等不到某人,回家去了!”
听到他的话,宋斯南眼睛冒光:“什么某人?说说说!”
詹言侨默默的翻了个白眼,“除了你还有谁,封嗣吗?”
“啧,”宋斯南不满,“大好日子提他干嘛,晦气!不过,”他得意洋洋道:“等我啊……那我先走了!”
“哎!”詹言侨叫住他,“你走哪儿去?”
“废话!还能去哪,去她住的那地去。”
“哦。”这才放心了的詹言侨摆手:“走吧走吧。”
……
宋之漫中午的时候去食堂吃饭,吃完又想他一个人坐在那大概也不会去买饭吃,走向住院楼的时候又绕了回去,在食堂打了份饭。
可是等到了科室门口,就看到走道上空无一人,原先坐在那里近十天的人已然不见了。
宋之漫面无表情的站在原地好一会儿,直到有护士推着药品车经过问她:“小宋医生你怎么了?”她才回过神,礼貌的让路。
她把那盒饭扔进垃圾桶里,用湿纸巾擦了好几遍手,双手泛红才停止。
她站在窗户前,眺望远处,心里有些愤恨:就知道,这么些年他没有什么改变!压根不知道坚持!
要是再坚持一点点,哪怕是一点点,她就服软了呀。
宋之漫低头看向自己的鞋面,十分郁结。
“混蛋宋小四!”
于是下班的时候她走的极快,按照以往她都是最后一个下班的。
宋鸿渊帮她在医院边上买了套公寓,步行只要十分钟的时间,宋之漫向来是把东西都处理好,再准备好第二天的要事才离开医院,今天却匆忙的很。
可等到了公寓,一个人面对着偌大的房子,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人气,宋之漫又懊恼的想回医院再待一会儿。
她翻了翻手机,通讯录的号码按了几个却都没按下拨号,最后只能无力的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过了好久,她一个挺身,从沙发上跳下来,拿着钱包准备去超市买点食材晚上煮饭吃。
等她一个人拎着两大袋食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门外有个人影。
宋之漫先是吓了一跳,心里紧绷绷的,走的近了,看清了来人,舒了口气。
却还是像没见到他似的,径直的去开门。
开了门,她进屋,拎着两袋东西去了厨房。
以为会一直被冷落的宋斯南,见她没把门给关上,心中一喜,立马就跟了进来。
宋之漫在厨房里整理着食材,宋斯南就在一旁看着。
两个人一直没说话,厨房安静的只能听到整理塑料袋的声音以及流水的声音。
等到她整理好,一个转身,就看到赫赫有名的宋四少坐在一只小矮凳上,双手捧着张脸,眯着眼睛,讨好的对她笑。
宋之漫一下就破功了。
见她一笑,宋斯南乘胜追击:“宋小漫,不生我的气了,可以吗?”
☆、第四十二章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对面的人敛了神色;恢复了前几日一般淡然的表情。宋斯南暗叹不好;可话说出口又收不回了。
他看向转回身在流理台前继续忙碌的宋之漫;小心翼翼的问:“宋小漫,你不准备原谅我了吗?”
宋之漫洗菜的手一顿;颇为平淡的说:“你觉得我应该原谅你吗?”
“不应该原谅。”宋斯南老实承认;无力的靠在门边,一一细数着自己的错误:“我这一去就是十年,十年来没有任何的消息;你不原谅我是应该的。我当初说好要一直陪着你、对你好;可是最让你伤心难过的,就是我了;你不原谅我是对的。我把封嗣揍成那个样子,你不原谅我;嗯……”宋斯南边点头边说;“设身处地的想想,连我都不能原谅我自己,竟然还来求你原谅我。”
他说完;重重的舒了一口气。
“说完了。”宋之漫转过身;直视他,平静的说:“第一,最让我伤心难过的不是你,你别自作多情了;第二,把封嗣揍成那样,我应该生气吗?我和封嗣当初算是朋友,现在……现在不过是普通朋友而已。”
“那你原谅我了吗?”宋斯南斟酌三番,问道。
既然那些对你而言都不重要,那么你还会原谅我吗,像十年前一样。
宋之漫冷笑:“原谅你?十年的不声不响,一句求饶就想让我原谅你,宋斯南,你还真的把我当成十年前的宋之漫了啊。”
当然没有。宋斯南缩了缩脖子,其实他很想说:“十年前的宋小漫才不会这么横眉冷眼对我呢!才不会!”
但是他不敢。
十年前面对宋之漫他就怂,十年后还是如此。
他上前接过她握着的花椰菜,一点一点清洗着,感受到手上被水流冲击,冰冷的水划过他的手心,他以一种平淡的口吻叙说:“还记得吗,我那天在医院和你说的一句话。”
“什么话?”
“请你,一定要好好的生活,等我回来。”
“记得。”
“那你……”
“有在好好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什么?等你吗?”宋之漫轻笑,挑衅般的说:“我凭什么等你。”
宋斯南气结,想发作又发作不出来,谁让他理亏呢!只是干巴巴的问一句:“那你这些年,除了封嗣,和谁在一起过吗?”
宋之漫拿水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对他的问题哭笑不得。
把水拧开,喝了一大口,说:“你总是封嗣封嗣的,该不会,你喜欢的不是我,是封嗣吧?”
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宋之漫好整以暇的看着被水溅湿上衣的宋斯南,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咽了一大口口水,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的?”
说完又改口,“谁、谁说我喜欢你的!你别自作多情!”
宋之漫眨了眨眼,往身后的餐桌上指了指,“千纸鹤啊。”
“哈?”因为吃惊,他的嘴巴张的极大,“什么千纸鹤?”
带他走到餐桌旁,餐桌上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上面被木头塞子塞住,宋之漫轻车熟路的把塞子□□,又从里面取了只千纸鹤,拆出来,念上面的话:“笨蛋宋之漫,题目不会做不问我,竟然去问封嗣,气死我了!”
念完,宋之漫满脸黑线,吐槽道:“宋小四你幼不幼稚啊!”
熟悉的名字就这么轻易的叫出口,连宋之漫都是明显的一怔。
这个称呼似乎有很多年没有被提起了,那年分开之后,宋小漫失去了宋小四,除了在午夜梦回并不清醒的时候她会下意识的叫着“宋小四”,其他时间,情绪掩藏至灵魂深处。
而宋斯南,在国外的这些年,顶着一个英文名横行。回到国内,大家都尊称他一声“宋总”或者是“宋四少”,宋小四这个称号,早就被人遗忘在时间长河之中了。
他眼睛、眉角都是笑意,“嗯,幼稚啊!”
年少的时候,谁不幼稚?
因为喜欢你,我做了多少现在看来幼稚至极的傻事。
黄昏夕阳散退,金色的余晖逐渐被深黑色的夜幕掩盖,只点了一盏灯的客厅昏暗至极,却因为他眉梢的笑意而柔和不少。
或许不是因为他的笑意。
而是因为他。
宋之漫浑身的刺在这一刻收了起来,她拉了条椅子坐下,又把那千纸鹤重新折了回去,放回玻璃瓶里。
等做完这一切,看向他。
从他回来之后,她似乎就没有好好看过他。
在医院的时候,宋之漫对着宋斯南热络的笑意熟视无睹,假装自己很忙,冷着脸路过他的身旁。
从他到医院的第一天,宋之漫就没给过宋斯南好脸色看过。
也没正眼看过他一眼。
这些年,宋之漫早就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了。
身上披着一件软猬甲,随时随地都竖着刺。
除了看病就诊的时候态度温和,其他时候都冷着张脸,不让旁人靠近半分。
可现在,他回来了。
宋之漫想,她等了他这么久,他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假装着坚强独立,有苦再也不用一个人咬牙下咽。
他是她的盔甲,让她有着面对千军万马却可以一人血战到底的孤勇。
借着柔和灯光,宋之漫看向宋斯南。
长高了,头发也长了。
不像以前一样经常穿运动衫和休闲衫了。
在医院等自己的这么多天,似乎都穿着成套的西装。
更成熟了。
脸上棱角轮廓也更清晰了。
也……更好看了。
十年过去,依旧俊朗非凡。
宋之漫感叹道:“宋小四,你终于回来了。”
我等了你这么久,一等就是十年,终于等到了你。
宋斯南:“嗯,我回来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再也不走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门铃声响起。
宋之漫起身:“我去开门。”
来人是苏合欢,她一见到宋之漫整个人就扑了上去,欢快的说:“之漫,我回来啦,你想我了吗?”
宋之漫抱着她,回:“想死你啦。”
宋之漫帮她把行李箱给提进来,苏合欢边走边问:“哎,我听说宋小四回来了,之漫,宋小四来找你了吗?”
宋之漫不答反问:“你听谁说的?”
“詹言侨啊!”苏合欢顺口答道。
就看到宋之漫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她。
苏合欢心虚的搂着宋之漫的手,讨好道:“哎呀,之漫几天没见你又变好看啦!”
“别说这些恭维的话。”宋之漫把自己的手从她手心里抽出来,坐在沙发上,气定神闲的看向苏合欢,“说吧,怎么又和詹言侨联系了,和好了?我记得上个月吧,谁在我耳边说‘詹言侨这个大坏蛋,我再也不理他了我要和他分手’,你记得吗,是谁说的?”
苏合欢求饶:“我我我,我说的。”她撇嘴道:“情侣之间吵架很正常的嘛!”
两个人嬉嬉笑笑的聊了一会儿,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些声音。
苏合欢疑惑的看向宋之漫,揶揄道:“宋小漫你不乖哦,偷偷的藏了个人在家里。不行,我要去看看是谁!”她跳下沙发往厨房跑去。
宋之漫也没拦,坐在打开了电视,不一会儿,电视机发出的声音就占满了客厅的空隙。
接着就是苏合欢的一声尖叫:“啊——宋小四,你怎么在这里!”
宋斯南慢条斯理的把衣袖给理上去,依然自得的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了,合欢。”他又接着切菜、洗菜。
苏合欢不确定的揉了揉眼睛,看看眼前的宋斯南,又转过头去看正在看电视的宋之漫,像是想到了什么,做贼似的把厨房的门给关了,小声问道:“你和之漫,同居了?”
宋斯南动作都没停:“你觉得,宋之漫会答应吗?”
闻言,苏合欢赞同性的点了点头:“之漫不会答应,但——”她别有深意的说,“架不住你脸皮厚不是。”
“这个真没有。”宋斯南开吸油烟机,点火,往锅里倒油,放食材,动作行云流水帅的一塌糊涂,看的苏合欢有点吃惊:“你还会炒菜呢?”
宋斯南点头:“待会一起吃饭。”
苏合欢下意识的点头,打开了门才反应过来:“你是来做客的吧,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你是主人的感觉呢?”
宋斯南轻笑,他把油烟机和火都给关了,绕到苏合欢这边把半开的门给关上,琢磨了下说:“因为,我就要成为这里的主人了。”
“什么意思?”
“苏合欢,你帮我说服宋之漫让我住在这里,我帮你搞定路放。”宋斯南言之凿凿的说。
他回国不过十几天,却早就把宋之漫身边的事都调查的一清二楚。
宋之漫住的地方是宋鸿渊买的,三室一厅,她一个人住,平时苏合欢会来留宿,但也是和詹言侨吵架的时候会过来。
而路放……路放一直缠着苏合欢,大抵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使得苏合欢和詹言侨屡屡吵架。
苏合欢显然不太相信他:“路放可不怎么好解决,你确定你可以吗?”
“只要你能让我住进这里,我就能解决掉他。”宋斯南肯定的说。
苏合欢半信半疑的扫视着他,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下定决心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好了?”
宋斯南:“嗯。”他低头又琢磨了一下,说:“待会出去,别表露的太明显。”
“放心啦!”苏合欢拍拍胸脯,“我做事,你放心!不过你不能忘记,路放啊!”
宋斯南:“不会。”
☆、第四十三章
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断,厨房外的客厅;除却电视机的声音别无其他。
宋之漫单手撑在自己的脸上;看着电视剧。
合欢挠了挠头;爬到她边上,问道:“宋小四怎么在你这儿?”
“不知道。”宋之漫是真不知道;一回到家;就看到一个人影杵在家门口了。
合欢追问:“那他怎么就做上菜了呢?”
宋之漫笑而不语的看着苏合欢,看的她发怵:“什么哦,现在是我在问你好吗;宋之漫;请认真回答!”
宋之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他自己乐意的。”
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合欢担忧:“你确定,他做的能吃?”
宋之漫想了想:“不确定;但是我确定比你做的好吃。”
合欢缩了缩脖子;决定还是默默的坐在她边上看电视比较好。
等到开饭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如宋之漫所说,宋斯南做的确实比苏合欢好吃。
三个人吃完,宋斯南自动自发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总觉得哪里不对。”宋之漫小声嘀咕;今天晚上的宋斯南太不一样了;主动做饭、收拾碗筷、洗碗,任劳任怨的,特别不像宋小四。
苏合欢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他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独立惯了吧。”
别人或许会,但是宋斯南……他的劣根性摆在那,别说十年,就算二十年的军事管理都没办法改变他那深入骨髓的痞子行为。
宋之漫太了解他了,所以才觉得哪里古怪。
可到底是哪里古怪,宋之漫又说不上来。
没一会儿宋斯南那边收拾完了,三个人坐在沙发上一块儿看电视。
宋斯南漫不经心的聊到:“什么电视?”
宋之漫:“上面不写着吗。”
宋斯南顿了顿:“讲的是什么?”
“不知道,刚开始看。”
莫名冷场。
宋斯南状似无意的看了苏合欢一眼,苏合欢马上意会到,咳了咳嗓子,关怀的问他:“宋小四你回国多久了啊?”
这样……不算刻意了吧,应该不明显吧。
宋斯南满意的冲她点了点头,回到:“十天了。”
“十天啊……那你怎么现在来找之漫?”这回已经不是寒暄了,苏合欢较真的问。
这些年,一直陪在宋之漫边上的,不是那个说要“一直对宋小漫好”的宋斯南,也不是给了宋之漫一座城堡的封嗣,而是苏合欢。
在她伤心难过、哭的不能自已的时候,是苏合欢借给她肩膀、让她依靠的。
见过她最伤心的时候,也看到过她竖起满身尖刺的时候。
苏合欢当然知道自己当初站在封嗣那边是错误的,毕竟谁都看得出来,宋之漫这么些年一直不谈恋爱,到底是为了谁。
很久之前合欢问过宋之漫,为什么不拒绝封嗣。
她是怎么答的,合欢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宋之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喜欢的不是他”。
不是封嗣。
所以只有另外一个人了。
让她甘心等待十年,熬过漫长时光,换一个恋人。
宋斯南没注意苏合欢的神情,他躺在沙发上,哀怨的叹了口气,说:“谁说我今天才来找宋之漫的。”
被点名了的宋之漫脸色微红。
回来十天了。
刚好在她医院等了她十天。
所以,是一回国就到医院等她的吗?
这么一想,宋之漫心里就好受了很多,她在不自觉中还降低了声音,缓缓的问:“去见了伯父伯母了吗?”
“见了,又被赶出来了。”宋斯南手舞足蹈的说:“我妈养了条狗,我一进家门,就看到她抱着条狗说,‘你哥回来了’,气的我想骂人。等我爸一回来,我和那狗一起迎上去的,我爸一把抱住那条狗,一脚就把我给踹出家门了。”
他绘声绘色的描绘着当时的场景,把在场的两个人都逗笑了。
宋之漫也没再端着,温声说:“毛线是前年捡的,我陪你妈妈去医院拿东西,回家的路上见到它缩在一团瑟瑟发抖的,你妈妈见它可怜,便把它收留下来了,这一留,就到了现在。”
“毛线?”宋斯南嘲笑:“谁起的破名字啊?”
宋之漫:“我取的。”
“这名字,真好听。”他立马改口。
苏合欢吐槽:“宋小四你有没有原则啊?”
宋斯南理所应当的:“有啊。”
“呸,你听听你刚刚说的话。”
宋斯南笑的柔情四溢的:“我有原则。”
他有原则,他的原则数十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宋之漫。
他别有深意的话语却遭到苏合欢的一个白眼。
宋斯南撇了撇嘴,想到正事又剜了她一眼,苏合欢心领神会道:“你被你爸妈赶出来了,那你住哪里啊?”
“住公司。”
“啊?”苏合欢夸张的惊讶了一下,用略微浮夸的演技问他:“公司哪有家里舒服啊,宋小四你别住公司了呀。”
宋斯南摊手:“暂时找不到地方住。”
苏合欢眨了眨眼,一拍大腿,说:“怎么找不到地方呢,这儿不就是吗!还有两个房间呢,你随便找间房住不就行了。之漫,对吧?”
宋斯南问:“可以吗?”
宋之漫总算明白宋斯南古怪在哪里了。
说了半天、忙活了半天,就是为了住进她家里来。
她笑着看苏合欢:“你说可以吗?”
“可、可以吧……”苏合欢在宋之漫的微笑中渐渐没了气势,声音也弱了下来,却还是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几句,“房间空着也是空着,让宋小四住进来又没事,而且他一直住在公司,多不好啊。”
宋之漫:“他有的是钱,可以去酒店住。”
苏合欢抗议:“酒店哪比得上家里啊,家里多舒服啊!”
宋之漫瞥了她一眼,“你是哪边的?”
“我、我、我……”她半天“我”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差不多了,宋斯南出来说:“合欢也是好心,宋小漫你这小气的!”
宋之漫冷哼:“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俩是一伙的,你不就是想住我这儿吗,宋小四,你也真是胆大,不怕我爸突然过来查岗?”
这倒是说在点上了。
宋斯南幡然醒悟,这未来老丈人……似乎不怎么好对付啊。
他琢磨了下,说道:“你爸要是来了,我就躲在床底下一声不吭,保准他发现不了。”
“偷情呐。”宋之漫咋舌,“破主意。”
宋斯南是真的想要搬到她这儿住,一来嘛,可以时刻守着她,二来,二来……他们错过了那么长的时光,他想要把错过的时光全都弥补了。
但是到底苏合欢战斗力太强大,黏着宋之漫,把她缠烦了,最终情不得已的点头答应下来。
虽然答应了让他住进来,但宋之漫约法三章:“别把女人带到我家,家务活你得干了,我轮休的时候基本上得补觉,你不能吵到我。”
宋斯南应得连连点头。
目的已经达到了,管他以后怎么办!
更何况,带女人回家?——除了宋之漫,他怎么会接受自己身边的女人不是宋之漫呢?
☆、第四十四章
没几天,宋斯南就搬进了宋之漫的公寓里。
却也没有如愿以偿的陪着宋之漫。
他刚回国;公司那边忙的很;又是熟悉业务又是谈单子;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宋之漫呢?她更忙,新接了一个手术;每天都在医院;回家洗个澡,半分钟都不停就回医院去了。
一直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才算是有那么一天刚好两个人都在家。
宋之漫习惯于在轮休的那天先做个大扫除。
医生当久了;原先没有洁癖也变得有洁癖起来。
宋斯南起的也早;两个人干活比一个人干活快得多。原本需要一上午才能干的活,没两个小时就干完了。
到最后;只剩下最后拖地板的工作了。
宋之漫嫌累,把拖把扔给了宋斯南。
宋斯南毫无怨言的接过拖把;哼哧哼哧的拖起地来。
彼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暖融融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水珠反射着光芒,落下一地碎金。
微风轻轻吹过;白色的蕾丝窗帘被风带动;温柔的掀起。
宋之漫被那温暖的阳光照得放松了许多,眯着眼看他。
他拿着个拖把,大汗淋漓的拖着地。
穿着最简单的短袖和到膝盖处的裤子,迎着阳光,突然直起身对她咧嘴笑了一下。
像是回到了十年前,甚至更久。
接着,就看到他挑眉,把着个拖把,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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