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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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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德有先天性心脏病,为着这么个倒霉的病,挣的钱大头都捐给医院了,此时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也随着这男尸一起去了。
好在他随身带着救命药,摸索着含下一粒,才渐渐缓和,捡回一条命,不顾自己眼前还一阵阵发黑,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蹿到街上,抓到个人喘着粗气就让人报警,说里面死人了。
不管人是怎么死的,原本这案子都跟重案一组跟郭建峰没什么关系。会宁区是有分局的,普通的杀人案自然归分局管。
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发现尸体,身上有这么多血迹,第一怀疑当然是凶杀,所以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之后第一时间直接派了刑警队出现场。
可尸体拉回来之后一解剖,却有些出乎大家意料。这位不明身份的男尸的死因仅仅称得上有可疑,却不一定非凶杀不可。
他是中毒而死的,尸检表明,死者的胃内容物发现还没有完全消化的蘑菇,其中分离出来的提取物化验显示,某种与食用蘑菇长得很相像的毒蘑菇混入其中,这与之后有针对性的血液检测结果相符。
死者应该是在死亡前一天之内食用了有毒蘑菇,致使毒素进入体内,大量破坏红血球而迅速出现溶血症状,死者本身长期酗酒,肝、肾和心脏都有不同程度损伤,这次中毒,又进一步加重器官负担,最终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至于为什么他死前会吐血,是因为死者的胃壁早就有溃疡症状,脾脏因中毒而肿大出血,腹部内积存下的血液通过溃疡穿孔的胃壁进入消化道,同时死者生前又有头疼呕吐的现象。这才出现了差点吓死拾荒者的一幕。
如此说来,死者是死于谋杀还是意外就很难判定了,只能等查清毒蘑菇来源才能下结论。
菌类的大家庭到底有多少成员,恐怕连专家都说不清楚,其中不可食用的占了大头,剩下可食用的,都被以吃货著称的国人端上餐桌。
当人工养殖的吃不过瘾后,采于山林间的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美味,一盘野生蘑菇在饭店里能卖出极高的价钱,蘑菇越是难得,这价格就越是水涨船高。
高价是极有诱惑力的。山野里长的东西居然也能换来真金白银,而且为数不少,让很多人找了赖以为生的方式,一趟进山,找几株新鲜货,就能换来毛爷爷,傻子才不干呢。
但并不是所有菌类都能食用,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什么?辨别毒蘑菇有窍门?
比如色彩鲜艳的就有毒,灰扑扑的单色的就无毒?那肉褐鳞小伞菇怎么算?长得不好看、颜色也不鲜艳的它是实打实的毒蘑菇,在我国分布范围极广。
比如毒蘑菇与银器、大米、蒜同炒会令这些东西变黑。别逗了,不管有毒无毒,都不会变黑,再说,采下来的蘑菇要晒干是必经过程也就罢了,炒完煮过的,还能卖给哪个冤大头去?这所谓的辨别方式一百个不靠谱。
比如毒蘑菇破损后会流出汁液,还会遇空气变色。舌尖上的中国看过没?再去看看介绍蘑菇的那一集去,人家有毒的还能通过烹调食用呢,无间美味好不好?没毒的流水变色也不少见,可见这个方法也是忽悠人玩的。
辨别方法不靠谱,成品野蘑菇是不是有毒就只能看采集者的人品和眼力了。真碰上有毒的,可能刚采下来还有人能认得,都晒成短黑小了,鬼知道原来有毒没毒。
至于吃不吃到毒蘑菇?抱歉,自己拼人品去吧。
因此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误食毒蘑菇的报道屡见不鲜。当然了,因为毒蘑菇的毒性不同,人出现的中毒症状也不相同,多是精神亢奋、出现幻觉,真的因为服了毒蘑菇死亡的虽然不是没有,但比例已经很低。
这无名男尸难道中了头奖?
分局的同行一边在案发地附近寻找目击证人,一边在全市范围内查找出售野生蘑菇的饭店,又利用各种渠道发布寻找尸源的信息。三管齐下,争取某一条线能见到点儿破案的亮光。
他们本来是寄希望于寻找到目击证人的。死者死的时候下半身未着寸缕,案发现场附近又没发现裤子一类的衣服,总不至于是死者自己没事闲得喜欢溜鸟吧?
再结合会宁区最盛产什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刑警队虽然不会管抓小姐这种治安案件,但不妨碍他们认识某些经年不变、痴迷站街的老从业人员。
也不是所有的小姐都挺可恨的。虽然她们的存在违背道德违背法律,很多人也是因为好逸恶劳才入的这一行,却也有些人,是走投无路之下,才堕落的。
是人都得生活,当其他一切出路都被堵死,只剩下一具皮囊还勉强能用,谁又能怪她们发挥身为女人的唯一优势呢?
因此很多时候,警方突击扫啊黄,即使抓到这些人,也会分辨清楚,是不是一样要处罚。能放一马的,还是会放一马。也许不合规定,却是各方妥协,给人一条生路的仁慈。
身处社会最底层,她们能听到能看到很多信息,守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生存法则,没有人逼问,她们自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时曾经的仁慈就派上用场了。两分面子情,外加上以后再被抓还能放一马的真实利益,很多人还是愿意吐口的,即使揭发的,是她们中的一员。
还真有人认识死者。司诚扬,少数来找野食会透露自己真名姓的男人,他的贪花好色是出了名的,只要是女的,不论长相,甚至不关心年龄,都能玩得尽兴。整条街出名的人物,做这一行的,没几个不认识他的。
至于他到底是怎么死的,还得问阿霞姐。提供给警方一个人员,神色慌张的某站街女低着头走开。
阿霞姐其实年纪并不大,才只有二十九岁。在站街的一众工作者们中间,这个年纪已经相当年轻。站在街边上拉客的她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廉价。哪怕同样是出来卖,包装精美放在精品店里的东西与地摊货自然不可能同等价格。
廉价的她们年纪偏大,姿色江河日下,辛苦工作才能勉强温饱,其他一切需求都不能得到满足。有些人安于贫穷,有些人想方设法出头。
在这里能被称为姐的人物,不一定真正年纪大,但一定心狠手辣,能压得住场子。
阿霞姐是跟人争地盘敢动刀子的人物,几条街谁见了她不避让三分?同时也是反劫出来寻花男人的首创者。
司诚扬被发现死在垃圾桶旁的前一晚,有人看到他正是跟阿霞姐在一起的,而且远远的,还能隐约听到两人在争执着什么,貌似很激烈,能看到两人有肢体冲突。
以阿霞姐的性子,司诚扬不挨打那才是天上下红雨。
警方找到阿霞,对方当然矢口否认,相当光棍得承认自己确实在案发前一天见过司诚扬,两人有些小矛盾,但之后司诚扬自行离去,出了什么事,就与她无关了,而且她还很体贴地提供了证人,她的一个老相好。
司诚扬死亡的具体时间法医还没有下定论。吃毒蘑菇死亡的他在临死前肝脏超负载运转,会导致肝温升高,影响死亡时间的判断,而且就算判断出来又如何,阿霞是老油条了,自然还会有别的借口推脱。
排除谋杀
像阿霞这样的滚刀肉,与警察打交道那经验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便是真的见了棺材掉不掉泪还两说,单凭着被人看见在死者生前曾经与之有过纠缠,就想让阿霞说实话,呵呵,除非她回回炉,变成三岁孩子。
不过在她这里倒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知道死者身份,找他的亲人了解一下,死者生前喜欢去哪里吃饭,又有些什么朋友,总会查到线索。
司穆被警察找上门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与儿子素来关系不够和谐,自司诚扬结婚起就没住在一块。而且以司诚扬的性子,上门来就一件事:要钱。司穆巴不得儿子再不登门呢。
可巴不得儿子不登门,不等于是希望儿子去死。司穆的父母都是旧社会出生并长大的人,教养他的方式也多守旧古板。在这样家庭长大的司穆不可能不重视血脉亲情。儿子再不好,那也是他的血脉延续,平常再不待见,也不希望自己临了临了,还得饱尝丧子之痛。
七十多岁的人了,哭得老泪纵横,几次昏厥过去,醒来之后仍然泣不成声,极力要求必须立刻见到儿子的尸体。
除非亲眼所见,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儿子会走在他前头的。但老人家情绪这么激动,谁敢真的带他立刻去认尸,万一他有什么不好,一口气上不来,也跟着去了怎么办?公安局有点风吹草动可一贯受关注,真有意外,他们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好在还有胡成龙从旁劝着,他自己跟警方介绍自己,称司穆是他隔得有点远的表舅舅,上了年纪,需要人照顾,他正好以前是做老年营养师的,知道司穆这边需要人,就辞了外地的工作,专门回来照顾司穆,一直跟他住在一起。
司穆很听胡成龙的话,警方劝了半天反而越哭越厉害的老人,胡成龙刚从外面买菜回来,只三言两语,司穆的脸就由阴转晴了。虽然仍然不时抽泣两声,倒也没再像刚才那样哭得快要跟着儿子去了似的。
警方来人也不由地嘀咕,现在保姆市场多混乱,保姆欺负孩子,纵火杀死人全家的都不少见,像胡成龙这样的壮年男子,甘心情愿放弃高薪工作回来伺候关系本就远的亲戚可真难得。别说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外甥,就是亲儿子恐怕都做不到。
警方的问题司穆是真不知道,他急红了眼地想帮忙,却因为多年疏于联系,亲情早已淡漠,此时他才发现原来儿子的一切他都不知道。
老爹这没什么希望,那只能去问老婆了。奇怪,司诚扬从发现死亡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两天,难道身为老婆,自家老公两天不见人影,手机也打不通,都不找一找吗?失踪超过48小时,连报警都够了。
司诚扬的家在本市最贵小区之一的碧桂园。上下两层,总面积三百多平米,建成十多年也不显老旧,各项基础配套设备更新换代十分及时,已经是普通人眼里的豪宅了,一个工薪阶层,连物业费都不一定交得起。
这是司诚扬的婚房。据说当年司诚扬和妻子贾丽萍经过相亲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司诚扬这么个不事生产的浑人,被贾丽萍拿捏得服服贴贴的。贾丽萍说没有一套大房子绝不结婚。司诚扬便拉下脸来跟老父亲死闹了半年多,才算掏光老爷子的棺材本,全款买了这套房。
从儿子结婚到现在,司穆一步都没踏进过自己花钱买的这套房子,他原本是打算无论如何都跟着儿子一起住的。
老伴早早就没了,他一个人也确实孤单,想享受享受儿孙承欢膝下的晚年生活。无奈儿子是个浑的,找了个老婆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初结婚第二天就当着一桌亲朋的面,说出生不养死不葬的话,让司穆丢尽了脸,也对儿子儿媳寒了心,自此如非必要,轻易不来往。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话说得再对也没有了。
贾丽萍见了警察,得知丈夫已死,不但没有像一般的受害者家属那样悲伤哭泣,还半点不关心死者到底是被谁害的,只一个劲追问,这套婚房是不是现在全归她了。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把钱财看得比人命还重要的人的想法,很容易理解,却很难接受。
不过贾丽萍如何钻进钱眼里都与警方无关,他们只想弄清楚死者死亡前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吃到的毒蘑菇,是意外还是凶杀。
贾丽萍当然愿意提供相关信息帮助警方破案,按照她的原话说,如果她老公真是被人害的,加害人总得赔偿吧,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误食,他也不是在家里吃的,那就一定是饭店或是别人家里有毒蘑菇,自己老公吃了才会死,那么这也算是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她做为死者妻子有权向法律主张权利,提起民事赔偿。
果然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贾丽萍是个真小人,她的目的简单且直观,就是奔着钱去的,只要有足够的钱,怕是直接让她动手杀人,她都能狠心干得出来。
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藏着掖着的把自己的算计摆在明处,有什么说什么,讨厌是很讨厌,别人却无权说她对还是错。大众的利益与道德取向与她何干?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又没碍着别人事,谁也管不着她。
根据贾丽萍提供的线索,司诚扬是三天前出门,深更半夜发来条微信说要晚点回去,之后就再没消息的。他出门的时候,说自己是去找他的一个朋友六子谈点生意。
对于这种谈生意的推脱之辞,贾丽萍又不是脑子进水,当然不会信。自己的老公是什么样人,结婚十多年了,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说句话糙理不糙的话,他抬抬屁股,她就知道他要拉什么样的屎。
谈生意?四十多岁的人了,打从生下来到现在,可曾挣过一分钱?连工作都没正式干过的娇少爷一个会谈生意?除非天上下毛爷爷,大风都能刮来钱。
不过一般司诚扬出去,身上都是不带钱的,而回来的时候呢,身上又总有千八百块,至于这钱是哪来的,贾丽萍懒得问,她只需要想方设法逼着老公交到她手里就行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有她吃有她喝,这老公啊,看去哪去哪,不用她做饭伺候,她还巴不得呢。报警?没那闲功夫。
带着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的感慨,警方又辗转找到了死者的朋友六子。六子真名叫刘子奇,现年三十七岁,本市人,无业。
他比司诚扬幸运之处就在于,司诚扬老子手里有钱,却不愿意给他太多,而刘子奇却是地地道道的拆一代,上面虽然还有个老娘,却患有老年痴呆症,万事不记得,当然更不可能管得了钱。
身家都在自己手里攥着,刘子奇名下七套房,自己一家人住一套,剩下六套出租,包租公的日子别提多潇洒了。
男人手里有了钱,除非特别有上进心的,不然家里已经有了吃喝不愁的家底,谁还累死累活地去上班挣点死工资。吃喝玩乐才是享受人生。
刘子奇与司诚扬可谓臭味相投,两年前相识之后,成天混在一起,好得能穿一条裤子,除了老婆不共享,其他都可以共享,五毒俱全,整个会宁区遍地都是他们的足迹,荤腥不忌。
所以司诚扬出事当天,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了。他们俩混到一起,一定是先吃饭,再唱k,喝点酒,再去找个知冷知热的。。。。。
警方在刘子奇的家里找到还没有醒酒依然昏睡的他。醉生梦死的生活使得他还不到四十岁,就小脸腊黄,眼底青黑,浑身虚胖。他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三天前司诚扬来找他时的情形。
两人聚到一起必须是要吃晚饭的。平时总会早早到饭馆的司诚扬那天破天荒迟到了,一反平常话唠似的,几乎吃饭全程都没说话,光顾着一杯杯灌酒。
虽然他们那天喝的是啤酒,但司诚扬本来酒量就不怎么样,三瓶啤酒下肚,走路就已经虚浮了,同时也打开话匣子,用极尽恶毒之能事得骂胡成龙。
做为关系很铁的酒肉朋友,刘子奇自然知道胡成龙是何方神圣:司家老爷子的远亲,以保姆之名照顾着老爷子的起居生活。
要照刘子奇说,老人家上了岁数,身体不好,能找到个靠谱的人照顾着,不用亲力亲为,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司诚扬纯属身上福中不知福。他们家脑子不转筋的老太太可是除了他,谁都近不了身的。那种几乎二十小时无休的痛苦,他恨不得能有人代了他去,你以为为什么他这么爱出来吃饭玩乐,还不是家里实在呆不住,一会闲工夫没有。
可换到司诚扬这,便全成了胡成龙没安好心眼,想要骗他老爹的钱。
司穆手里有钱,这刘子奇知道,可是胡成龙付出劳动,取得报酬,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能把老人家当自己亲爹得好好伺候着,就是多花点钱,做小辈的也应该甘愿才是。
偏司诚扬自己花钱大手大脚,还将老爷子的钱视为自己私产,谁动都不行,这才有父子两个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矛头更是直指胡成龙。
因为在胡成龙没来之前,司诚扬从老爷子手里要钱虽然也会挨骂,可只要是去要了,就没有空着手的时候,偏胡成龙来了之后,十次有九次是要不来的。
没有了钱,如何支撑自己奢侈的生活?司诚扬对胡成龙是恨不得食肉寝皮,除之而后快的。
听着司诚扬发了半天牢骚,渐渐气也消了,两人才勾肩搭背地去上附近的ktv继续喝下半顿酒,喝得舒服了,各自分开去找乐子,再之后,刘子奇直接回家,没再见过司诚扬。
至于那天晚上吃了什么,好像是有一盘蘑菇炒肉,可两人都吃了不少啊,如果菜有问题,没道理司诚扬吐血吐死了,他还活蹦乱跳一点事没有啊。
他们选择的饭馆就在案发现场不远,隔了两条街,一间装修得很土老冒,卖的就是农家菜的馆子。
饭馆虽然乡土气息浓郁,里面收拾得却干净,很会吸引城里人的猎奇心理,生意很火爆。
野蘑炒肉,普通的家常用盘子,装三分之二都不够,一盘就要七十多块钱。号称用的蘑菇全是野生,都是从附近的山民手里直接收购来的,假一赔十。
照这么来看,里面混入毒蘑菇的可能不是没有。警方检查了店里剩余的干蘑菇,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店只能先行查封。
不查封的话,他们已经接手一件死亡案件,这毒蘑菇的毒性太强,万一再出现误食死亡的事件,就是他们警方失职了。
店老板赌咒发誓,说自己店里肯定不会有毒蘑菇也无济于事,人命关天,在没有检测结果之前,他就是说破大天也不用使。店老板只能叫一声倒霉,先关门歇业。
两天之后,加急的检验结果出来,那袋没用完的野生蘑菇里,又发现与死者体内提取到的同种毒蘑菇。来源搞清,案子的性质也能从谋杀改为意外,基本上可以结案了。
对这一结果,店老板跳出来表示不服,自己的蘑菇肯定没问题,要求警方再次重新做检测,如果有必要,他要提起行政复议,由省一级的专门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警方明白店老板的心理。想创业开店不容易,但是想让一个店倒闭,再容易不过。对于饭店来说,食材有问题,是足以砸招牌的重大过失,就算最终饭店跟死者家属和解,他们这店也算是完了。
几年的心血,任谁也不会甘心。
再检测就再检测呗,反正结果他们警方又没动手脚,别说再检测一次,就是再检测十次,结果也不会有任何变化。
可店老板哭着闹着说不可能是他们店里食材的问题,原因嘛,他那蘑菇,压根就不是什么野生的,从山民手里收来的。大批量进来的袋装蘑菇,再撒去包装,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野生蘑菇。
三十几块一大袋子,卖的时候,就成了七十多块一小盘,利润大大的。
胡搅蛮缠
虽然农家菜馆的老板还有厨师都一口咬定,自己店里用的蘑菇并非真正野生,但是警方对这一说法并不采信。
其一,店里除了老板和厨师说蘑菇是买的成品,再没有其他人能佐证他们的证词。就是服务员都认为自己店里用的蘑菇是纯天然野生的高级货,不是人工培植能比的。
虽然店老板解释说这涉及行业机密以及自己的人品操守,所以保密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但在警方看来,就成了老板为了逃避责任而找的并不太高明的借口。
其二,干蘑菇里混入的有毒蘑菇在本地山区有广泛分布,外表不出众,低调得很像无毒,但因其毒性强烈,附近山区的村民从小就被长辈耳提面命告之他们山里采来的野蘑菇只要不肯定不认识,就绝对不能食用。
但最近几年,野生两个字代表的含义被无限放大,令人们趋之若鹜,有市场必须会推高需求,总会有道德水平低下的人为了钱敢拿人命开玩笑。
全国范围内报告误食毒蘑菇死亡病例在早些年里少得可怜,但最近几年却呈井喷式增长,与人们追逐野味有直接关系。
其三,在再三调查了死者司诚扬的社会关系后发现,虽然司诚扬这个人不是什么好鸟,但也没做下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偷人老婆等等容易惹下生死仇怨的仇家。说白了,他就是一有色胆没凶胆的窝囊废,吃喝嫖啊赌样样都拿手,别的样样都拿不出手。
这样的人烂命一条,连动手杀他都会感觉脏了自己的手。
综合以上,司诚扬的死最终还是被定为意外,告之了家属之后,剩下的就是家属与店老板之间民事侵权的扯皮了,与分局刑警队没多大关系。
到此为止,刑事侦查就可以告一段落。
贾丽萍对此是乐见其成的,下饭馆吃错东西死了人,店老板怎么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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