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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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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事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不像一般受到过侵害的孩子那样敏感、内向、多疑、自卑,反而活得很好,笑得那么张扬放肆。
其实这样挺好。无论是不是这个女孩子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都不应成为她受侵犯的原因,法律约束的应该是行为人错误的行为,而不是受害者是否有过错,孩子就是孩子,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也没有明确的是非对错观念,郑陆身为一个成年人,占了她的便宜,就是郑陆的错。
郑陆的错误,不需要他的受害者来承担。商亚楠还可以拥有美好的人生,这很好。
但她的妆容精致,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最新的苹果机,种种优渥生活带来的痕迹与商平奕坐在老槐树下砍下狗头被溅了一身血时的狼狈,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走访的结果与他们掌握的情况没什么大出入。商平奕为人沉默寡言,从来没与邻里拌过嘴,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居然跑去狗肉馆里杀狗挣钱,还以为他每天早出晚归当建筑工人就是为了给自己女儿挣钱挥霍。
商亚楠被宠坏了,是周围邻居对这个小女孩最多的印象。她的脾气并不暴躁,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唯独一点,太爱美,太能花钱了。
普通人家的小姑娘,吃饱穿暖,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再嫁个好老公,不才是应该走的路吗?没有公主命,为什么父母非要惯着她的公主病呢?
再苦不能苦孩子吗?放屁,看看老商家养出个什么样的闺女?回回考试只要知道商亚楠考了多少名,就基本上算是知道他们学校她这个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考试,倒数第一妥妥的。
如果学校里排一个最会化妆最会花钱的排名,商家肯定不算有钱,但商亚楠绝对名列前茅。
最新款的手机,七八千大洋,她可以只要出了新的就换,那贵得吓死人的商场专柜童装,她敢在不小心沾上一滴墨水洗不掉后连眼都不眨就直接扔掉,心情好的时候,带着七八个朋友,去高档餐厅里吃上一顿大餐,花销没个上千下不来。
十三岁的孩子,享受着最优渥的生活,可她的父母又是如何苟且的?她统统看不到,固执地把自己当总裁家的女儿,偏商家父母还就惯着。
以前商平奕有段时间是辞了原来的工作,回家休养来着,似乎因为郑陆家赔了一笔不算少的钱,商平奕又因为常年工作,腰不太好。可后来没多久,他又开始早出晚归,每每归来时都显得很疲惫。
听跟他们关系不错的邻居说,商平奕早就不想再继续惯着女儿了,实在是因为她胃口越来越大,供应不起,但十多岁的孩子了,正是青春叛逆的年纪,说服教育无效,打了几顿还不够自己心疼的,他们只能咬咬牙,把赔偿金存起来,以免又被心软的老婆被女儿一哄都花出来。
当被问及商平奕有没有可能会杀人时,所有的邻居都摆摆手,十分有自信地说不会。
这么老实的人,哪里敢杀人呢?怕是连杀鸡都不敢吧。
呵呵,杀鸡敢不敢秦凯不知道,只知道他杀狗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人与狗,又有多大区别呢?
在商平奕这没戏,秦凯很有些不痛快,打道回府后第一时间去找栾法医,想问问他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是不是真的一点疑虑都没有,三名死者身上的伤,有没有证据能证明是同一只狗造成的咬痕。
直觉告诉他,商平奕有问题,可证据告诉他,自己想多了。商平奕与罗胜强没有交集,郑陆死亡时他又没有作案时间。
就连斗狗被他多买了之后私藏两三条都是警方的假设。
栾法医在秦凯的注目礼之下仍然很平静,平静地比对照片里的伤痕,拿出其中几张给秦凯看:“虽然送到省厅的犬科dna比对检材还没有收到反馈,但你看看这几张图片里,这几个咬痕。”
照片上拍得一片血肉模糊,触目惊心得很,但秦凯一时间不知道栾法医让他看什么。又黑又黄的尸体,仿佛连拍出来的照片都自带尸臭味。
栾法医指着照片上几个点:“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是三具尸体上不同部位提取的咬痕,虽然不算完整,但大致轮廓清晰,三个咬痕,上颚位置缺少同一颗牙齿。
秦凯眯着眼睛,左看右看,想要看清哪里能看出是少了同一颗牙,这特么分明整个腿上就只剩下森森发白的骨头了。
栾法医微微一笑,拿回照片:“行了,术业有专攻,都让你们看懂了,还要我个法医干什么。等着吧,我想省厅要不了三天就会有回应了,他们新进了台设备,做dna检测只需要48个小时就能出结果。”
只好如此了,秦凯闷闷不乐地回了办公室,准备整理整理笔记,今天就在宿舍凑合一宿,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回家去还得看着墙上挂着女儿的照片难受。摘下来吧,又实在舍不得。还不如就住宿舍得了。
闵三行也在宿舍,洁癖如他,住的地方必然是被打扫过的,极干净,秦凯今天跑了一天,嗓子都要冒烟了,也没有闲聊的心思,灌了两杯水,合衣躺下,随手点起一只烟抽了起来。
躺在床上抽烟,闵三行一脸不高兴,忍了又忍,才忍住想说他几句的冲动。瞎子都看得出来秦凯心情不好。做为同一组的人,闵三行怎么可能不知道秦凯的心结。
这事,劝不了,没法劝。除了赔给秦凯一个活生生的女儿之外,再无解决办法,他也早早洗漱上床,躲在被窝里玩手机。
没过多久,宿舍里一片安静,轻微的鼾声响起,秦凯睡着了。闵三行干脆也闭眼睡觉,手头的案子有点棘手,他们之后一段时间可以预见会忙成狗,现在还能有时间休息,就赶紧养精蓄锐吧。
不知睡了多久,有小女孩的笑声突然像在耳边响起,惊得熟睡中的闵三行出了一声冷汗,还以为自己做了噩梦,正准备翻身继续睡时,笑声又出现了!
他大睁开眼睛,听到隔壁床的秦凯喂了一声,才意识到刚刚听到的笑声居然是秦凯的手机铃声。哎哟喂,我的亲哥哟,用这么人的声音做铃声,真的不怕半夜三更有电话进来吓死人吗?
“你说什么?”秦凯刚刚接起电话时挺漫不经心的,来电的号码他不认识,不过是出于警察的职业习惯,才没有直接挂断接着睡觉,只接通了,并未真正上心听对方说什么。
可对方明显经过变造的声音说出来的话,让他没法不上心,一下子清醒过来,慢慢坐起身,向闵三行的床上看了一眼,发现对方没有动静,仍然像在沉睡,悄悄起身,向公共卫生间走去。
闵三行只睁开了眼睛,在黑暗中听着秦凯走远,一直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回来,躺上床不知想些什么。
宿舍里的烟味越来越重,重得闵三行忍不住想咳嗽,再也睡不着。
各怀心事的两个人睁眼到亮,闵三行听到自己手机闹钟响的时候长长舒了口气,终于特么不用装死了,再在宿舍呆下去他就得尼古丁中毒。秦凯从什么时候开始烟瘾这么大了,今天晚上他是打死都不想再住宿舍。
“你昨天都听到什么了?”就在闵三行端着盆出去时,秦凯突然问道。
闵三行转眼,一脸疑惑。
“别装了,你自己不知道你睡觉会磨牙的吗?昨天自从我接完电话回来到刚刚,你一次牙都没磨过。半宿没睡吧?你都听到什么了?”秦凯声音很平淡,可闵三行却有些怕这样的秦凯。
床边的地上有满满的烟灰和烟屁股,床头柜上甩着两只被捏扁的空烟盒。秦凯本人手里仍然掐着只正冒烟的烟,他两眼满是血丝,神情是从来没见过的憔悴。
“没有,我什么都没听见。”闵三行微微垂下眼帘:“我睡不着,是因为你抽了太多烟,呛得难受,而不是听到什么。”
秦凯没有再出声,闵三行等了一会儿,端着盆出去洗漱,等他回来,秦凯已经走了。
再在办公室相遇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提起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如果闵三行知道这一通电话后来会让秦凯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甚至连名誉都险些不保的话,大约也不会在第二天早上装作不关心不在意的样子堵死秦凯好不容易鼓起倾诉的勇气吧。然而这些都是后话了。
相较与秦凯与闵三行的无精打彩,文沫昨天躺在被窝里与程功煲了半个小时的电话粥,商量清明假期如果能休息的话,要到附近哪个景点去游玩,最后互道晚安,一夜无梦到天亮,别提多神采奕奕。
“你这是怎么了?昨天晚上偷鸡去了?”因与闵三行关系好,文沫开玩笑地问道。她刚凑到闵三行身前说了这么一句,还没听到回答,就一捏鼻子,离得老远:“哎哟我去,你不是不抽烟吗?这一身味,熏死人了!”
“哪是我抽的。”闵三行努努嘴,对面的秦凯仍然不死心,正在研究商平奕与李淮辰的联系:“一晚上没停啊,抽了两包!两包!我这被迫吸了多少毒。”他闻闻自己身上的味,已经被熏得麻木了,根本闻不出。
“很臭?”闵三行疑惑。
“很臭。”文沫正色。
“嗨!我觉得这方法挺好。以后我再嫌味大,点一堆烟熏着,把鼻子熏失灵,管什么香的臭的,统统闻不出来。”
“你敢!敢天天这么大烟味,我塞只老鼠到你被窝!”文沫恶狠狠地威胁闵三行,烟味她从来不喜欢,更别提这么重的。
闵三行瑟缩一下,味道他可以忍,脏兮兮的老鼠嘛,呕~
“算你狠!”
三岁看老
闵三行搓了搓胳膊上一溜因为联想到某些脏兮兮的啮齿动物而起的鸡皮疙瘩,低声嘟囔:“最近也不知道重案一组是不是风水有问题。不是老鼠就是狗,还一个比一个恶心。凶手怎么就不能有品味点?”
“怎么叫有品味?”抱来昨天没看完的卷宗,文沫找了个稍微远些的位置坐下,企图跟闵三行保持距离。
“杀人就杀人嘛。人要想杀人总能找到理由,但咱们能不能文艺一点?杀人不见血最好。就算无法避免必须见血,也能不能尽量创面小一些?死了也像睡着了似的的尸体不行吗?一定要血肉模糊这么暴力?”
文沫头也不抬地查着李淮辰的档案:“有统计数据显示,用毒杀做为杀人方式的,九成以上是女性凶手。原来在你心目中,自己是个女人。”说到这,文沫突然抬起头,极严肃地盯着闵三行,压低声音问道:“难不成,其实你一直是在下面的那一个?你跟我关系好,难道因为把我当了闺蜜?”
一张俊脸涨得通红,闵三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站起身直接自觉滚了,留下猥琐气质日渐加深的文沫笑得像只偷到油的耗子。
哈,这一招屡试不爽啊,只要一涉及在上还是在下的问题,闵三行都会选择逃避。
没有近在咫尺的污染源,空气立刻清新多了,文沫继续手头的工作。
其实三起案件能看的并不多,但文沫依然花了一天的时间慢慢看,把几乎每句话都掰开了,揉碎了,一点点过滤,希望有所发现。
这是某种意义上对文沫来说的第一起以犯罪心理学入手的连环杀人案,她绝不愿意看到任何失败,华丽回归,更多的是做给b市的某些人看的。
李响岳死了,犯罪心理研究室解散了。每每回想起来,都让文沫无端端生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凉。
曾经辉煌的犯罪心理研究室原来也会有曲终人散的一天。其实文沫有时候想想,李响岳死了也好,因为他绝对不愿意活着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一手创立的研究室毁在自己的手上。
甘心吗?自然是不甘心的。便是为着李响岳耗费无数心血,为着他对自己的爱护与信任,为着这一门科学不应被关进小黑屋,文沫都有责任有义务尽快让研究室重新开起来。
只不过是上级领导的一念之间。文沫无比怀念李响岳,因为这位老刑警不但刑侦能力很强,与人打交道的能力更强,甚至半路出家也能算半个犯罪心理学专家。有着他从中周旋,文沫只需要埋头钻研业务就行了,旁的事不用她操心。
现在这棵遮风挡雨的树倒下了,再大的狂风暴雨砸在身上,文沫知道自己都再没有退路,她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让上级领导看到犯罪心理研究室存在的价值,让他们知道回报必会远超付出,到时候,就是他们改变主意的时候了。
这条路何其难!但人生在世,有些事非做不过。
轻轻晃晃脑袋,甩掉其中乱七八糟的思绪,长远目标不会那么容易实现,自然还得着眼于眼前,徐徐图之。
王健林不是说嘛,要定个小目标,先挣一个亿,嘿嘿,虽然一个亿的目标对文沫来说大约毕生不可得,但破一个案子做为开头,再一直破下去,总有一天,她会得到认可,犯罪心理研究室会再得到认可。
眼前的恶狗杀人案便是她的第一个小目标,由不得她不慎重。
栾法医又熬了两个通宵,赶出来三具尸体的验尸报告,重点检验三具尸体身上伤痕的共性,这份详实的报告让文沫又爱又恨。
爱的是,看着它,就不用再去翻血肉模糊的尸体照片了,毕竟她又没有特殊嗜好,对那些可怖的照片没有特别的兴趣,能少看还是少看,不然会影响本就所剩无几的胃口。
恨的是,栾法医一点也不听劝,全程不假于他人之手,放着颜志勋只做些简单打下手的工作,自己熬得双眼通红。也四十几岁的人了,这么拼命工作,铁打的身子也挨不住!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不谈感情,就站在对工作有益的角度来看,像栾法医这样经验丰富的法医,可遇而不可得,他如果倒下了,将是全省及至全国公安系统的重大损失,重新培养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短时间内不可复制。
只有照顾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地为死者鸣冤,这固执的老头听文沫唠叨的时候点头点得很痛快,可转过身来,该干什么干什么,真把自己当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使。
栾法医说,他已经催省厅的鉴证人员,帮着他们做一份加急,攻击三名死者的犬只到底相不相同,今天晚些时候就会有论断。
文沫是倾向于三起案件均为相同犬只导致这一结论的。尸体上的证据太多了:三名死者的胸膛、手腕均有被绑缚的痕迹,手腕上甚至因为死者濒死时的剧烈挣扎而留下了清晰的纹理,经比对,凶手绑缚死者使用的是淘宝随处可以买到的3mm粗铁链,一块多钱一米,真真正正物美价廉,且纹路大众货,单凭这点线索警方绝对查不出什么。
相似的咬痕前文已经提到,自不必多说。三名死者的脸都腐败得无法辨认,却不是因为被狗咬,而是死前被人打的。栾法医切开三名死者的皮肤,可见多处大片毛细血管出血,瘀伤还没来得及显现出来,却实打实存在。
死者死亡后,血管里的血液会弥漫出血管,渗入细胞组织间隙,血液的沉淀,是导致人体出现尸斑的主要原因。大量失血的尸体形成的尸斑很浅淡,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颜色不正,都是因为血液异常导致的。
本案中的三位死者在死时,下半身几乎血肉无存,身体里按说血已经流得差不多干了,因此身体的其余部位几乎没有尸斑,只是脸上,因为毛细血管出血发生在死前,确切得说,是在被恶狗撕扯之前。
皮下已经淤血,自不会随着血管向伤口涌去,脸上的血比别处都多,才让死者的尸斑大量集中于脸上,为细菌提供了最好的温床,迅速滋生,导致腐败,无法辨认。
杀人不过头点地,无论是放狗撕咬也好,还是死前打脸也罢,无一不证明凶手对三名死者怀着相同的恨意,让他们痛痛快快的死难消其心头之恨,必要有一番虐待才行。
高度一致的作案细节,无一不在告诉警方这三起案子均是同一人所为。是的,同一人。至少文沫认为,凶手应该是独自一人。
团伙犯罪并不鲜见,便是连环凶杀也有不少是团伙作案的。但是团伙作案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无论组成成员有多么齐心协力,作案时配合得有多么天衣无缝,都不可避免地在作案过程中会留下带有鲜明个人色彩的杰作。
人不是机器,有自己的好恶,再令行禁止的团体也不可能一个细节的纰漏都不出,因此团伙作案时,无论是案发现场还是尸体本身,都能发现一些细微的差别,更有甚者会留下自己的个性签名。
但本案却不是。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杀人,用极痛苦极残忍的方式,把自己恨的人杀害,让他们在死前受尽折磨,简单粗暴。这么强烈鲜明的憎恨,是一个人的可能远远高于团伙的可能。
凶手应该是身体健壮的成年男性。制造血腥暴力的现场与尸体,对女性来说是视觉与承受能力的双重挑战,可能不大,再加上凶手独自一人作案,需要移尸垃圾场,体力相对不济的女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就算下半身几乎没留下血肉,仅剩骨头,将近一百斤的重量对于女性来说仍然不算轻。
凶手并没有太高的智商,又或者说,他觉得不至于在死者身上费心,他们本身就是垃圾,扔到垃圾堆才是他们的归宿。
凶手肯定有交通工具,有大量的空闲时间用来杀人移尸而不被关注,至少得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得有一处相对安静空旷的杀人场地,就像斗狗场那样隔音效果佳且周围没有太多人居住,不容易被人发现。
至于凶手本身的社会属性,单凭现在的案子不容易推断,婚姻状况,性格特点,都没有在他的杀人行为中得到体现。
到底三名死者与凶手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无论是分局的同行还是重案一组最近两天的调查,都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物。
他们三人倒是各有仇人,但恨不得他们三个都去死的,至少目前为止,警方没有发现。
秦凯在商平奕身上浪费了不少时间,最终不得不承认这个人古怪也有些古怪,却真的除了有便利条件接触斗狗,罗胜强被害时间段内行踪不明外再无疑点。他不是凶手。
在罗胜强和郑陆身上无戏可唱,警方将目光集中到李淮辰身上。
李淮辰是个弃婴,身上有些残疾,他的左手长得不像人手,而是像鸭子,中间带蹼,大约也正因为此,近三十年前他被人偷偷扔在李奶奶家门口。
那天的半夜下了雪,扬扬洒洒盖了李淮辰的襁褓,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要不是因为李奶奶彼时已经六十高龄,睡少浅眠,一直隐隐约约听到外面有小孩子哭声,终于躺不住,披衣下床,可能后来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被抱回家的李淮辰还真是命大,冻得小脸发青也只是哭闹几声,吃饱了李奶奶喂的米汤就安心睡去,没发烧没咳嗽,只睁着双会说话的眼睛望着李奶奶。
赶上战乱年代的老人家早在解放前夕就失去了丈夫,娘家亲戚也已经失联,她无心再嫁,无儿无女,这么多年一个人过得也很辛苦,晚年孤寂,偏偏老天爷给她送来个孩子。
就算李淮辰身有残疾,那时候的李奶奶也真心觉得他漂亮得很个天使。多方打听,找不到孩子的生身父母,经过政府同志的帮助,李奶奶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给他起了淮辰这个名字,跟着她姓李。
李淮辰幼年过得不错,李奶奶对他是真好。可偏偏李奶奶一辈子奔波劳苦,身体里暗伤不少,没活几年便离开了人世,只留给他三间茅草屋和近万元的债务。
九十年代初的近万元是什么概念,年仅七岁的李淮辰如何会懂。他甚至不明白死亡的意义,只知道疼他护他的奶奶没了,其他所有人都凶神恶煞地来他家里搬东西,连床棉被都没给他留,更别提粮食了。
他饿得难受,在村里四处游荡,一个孩子饿了,还有什么道理可言,自然是看见什么吃什么,获得食物的方式并不那么正大光明。
偷东西在村民眼里可是一宗大罪过,哪怕年纪小也不可能被原谅,那个年代农村的日子不算好过,谁家不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凭什么会养一个与谁都没血缘关系的男孩。
李淮辰看得白眼、挨得打多得数都数不过来,村民讨厌他,连带着与他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也会追在他身后丢他石块,骂他是小贼偷,下贱东西。
不知不觉间,李淮辰再也不是当初被李奶奶抱在怀里,眼神清澈的婴儿,而是成长为阴郁、暴虐、无情无义、寡廉鲜耻的祸害。村里人在他又打了谁家人,又宰了谁家鸡后都骂他当初李奶奶就应该让他在冰天雪地里冻死。怪不得冬天很少下大雪的x市那一年的雪会下得寻么大。
李淮辰不为所动。他的生存哲学是他成长过程中跌跌撞撞学来的:拳头硬,心要狠,什么东西没有了就去偷去抢,反正他没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太会写,又家无恒产,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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