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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跟科技树谈恋爱-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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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丁宜,一口一只蝗虫嚼得飞快,囫囵吞枣仿佛猪八戒吃人参果。“小童吃得,我怎么就吃不得?”吃到一半他就捶桌痛哭,“可恨此虫,害我小妹。”哭完了吃,吃完了继续哭。最后,他将曹嵩和曹昆的份也一并端过来吃了个干净,三个盘子里连个蝗虫腿都没剩下。
  阿生和曹操:……他不会是发现蝗虫好吃了吧?
  但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脱线的丁小舅也是个人才。
  相比之下,曹昆就显得无趣多了。就阿生观测到的部分来说,他像个典型的出现在红色电影中的封建大家长,至少,是个重男轻女的大家长。在他们说话的半个小时内,曹昆三次试图让乳母把她抱出去,还是小哥哥曹操摆出一副“你赶妹妹走我就要闹了”的架势,他才勉为其难让阿生旁听大人们的餐后对话。
  呸呸呸,虽然知道曹昆指挥不动自家的下人,但他的姿态依旧让阿生感觉跟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她第一次庆幸自己能够投胎成曹嵩的孩子。凡事都是要比较的,跟曹昆比起来,曹嵩简直是个非常开明也非常疼爱她的好爹了。
  “既然丁氏会葬已闭,那明日便启程吧。她是横死的——即便是丁二郎在这里我也要说——横死者怨气重,不宜大办丧事。”曹昆的话还没说完,丁小舅脸色已经不好看了。
  曹嵩连忙开口:“父亲也是这个意思。天气炎热,还是早日入土为安的好。”
  盛夏停尸一个多月,尸身都烂了。如果不是曹家财大气粗,香料、双层棺椁、冰块、草木灰石灰泥一起上,放普通人家试试?不提有机物分解滋生的毒气和细菌,光臭味就能让人退避三舍。
  阿生每天令人用酒和醋熏洗灵堂。虽然棺材厚实密封性好,还没有明显的异味飘出来,但作为一个对尸体腐败进程了如指掌的医生,她怎么能够放心?
  尸体会烂的道理丁宜也懂。他拿袖口擦擦红肿的眼眶,算是默认了曹家的决定。“既然明日就要动身,那有些话现在就得讲了。”
  曹嵩点头:“泰安请讲。”
  “巨高可有续弦的人选?”
  曹嵩陷入了沉默,被亡妻的哥哥问到再婚问题,怎么答都是错的。
  “唉,我学不来你们的玲珑心思,我就直说了。按照常理,巨高的续弦还是在沛国的豪族中挑选,不是我家,就是夏侯家,刘家毕竟是宗室,我们高攀不起。但不瞒两位世兄,我家的嫡支中,没有适龄的女子了。以庶女充作嫡女,即便是继室也配不上巨高的身份。夏侯家更不用说了,三房加起来就两个嫡女,一个八岁一个六岁……”
  “泰安,泰安啊。阿丁尚未入土,现在谈这个早了些吧。”
  “早么?”丁小舅歪着头看妹婿,“你若有心,就别续弦。既然要续弦,我就得替吉利和如意早做打算。”
  曹昆这个时候插嘴:“说到续弦,四叔曾给我漏过口风。”曹昆的四叔,就是指曹腾。
  “怎么说?”
  “如今多事之秋。巨高的婚事,要在朝堂上打算。”阿生一听就听出门道来了。曹家、丁家、夏侯家是同住在沛国小农村的邻居,互相沾亲带故,再次联姻的意义不大,再加上从梁党中脱离的努力频频受挫,曹家迫切需要利用这个联姻机会。曹腾恐怕是想挑一位反梁派或者中立派家族中的女子,如果是世家就更好了,哪怕是世家的庶女呢,名声都比豪族的嫡女响亮。
  只是这样一来,双胞胎就免不了要艰难一些。因为继母出身会比原配的亲生母亲高。
  丁小舅苦笑:“是我们不中用,帮不上巨高。”
  曹昆也叹息:“豪族与世家,在黔首看来都是富贵,但这其中的差别,宛如云泥。巨高若能娶到世家女,也是全家的荣耀。”
  丁小舅伸手一捞,将曹操捞到膝盖上,一下一下摸他光溜溜的后脑勺:“这可怎么办?世家女进了门岂不是要被管的死死的?你不如跟我回去吧。”
  曹嵩都无语了:“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
  “哼。”丁宜冷笑一声,“巨高,你我也是幼年相识的,你见着温柔乡就耳根软,当我不知道。”
  曹嵩&曹昆:“……”
  “你自己也是年幼丧母。我不求别的,你但凡想想自己早年在继母手下的艰难,就该怜惜我家小妹留下的两个孩儿一分。”
  阿生瞪大了眼,她刚刚似乎是听到了父亲的黑历史。她知道曹嵩是曹腾吴氏的养子,但对于曹嵩的亲生父母,这还是第一次听人提起。
  曹嵩捞了瞪大眼的阿生到膝盖上,沉默着给她顺毛,顺了半天,才说:“我知道了。”他似乎是被挖开了陈旧糜烂的伤疤,眼底幽黑一片。
  丁小舅看着对面曹嵩怀里的阿生,粉雕玉琢的一团,心里也喜欢,解下腰间的香囊抛给她玩。“二郎确定要居家了?”
  曹昆眉头皱起,不赞同地看抱女儿玩的曹嵩,但没说话。
  曹嵩一脸坦然地点头:“二郎祭过先祖了。也找人占卜了,大吉。”
  “唔,那大郎的婚事是不是可以定下了?”
  丁小舅的思路跳得太快,阿生和曹操两个面面相觑。你……你等等……你说谁的婚事?
  “我家里有两个女儿,年龄都和吉利相当,不如结门娃娃亲?我家虽然不显赫,但总不能让新夫人来决定吉利的婚事吧?”就差明说了他怕继母拿婚事坑继子,“新人没进门,人品还不好说。但我这是防范于未然,就算她没什么坏心思,亲上加亲说出去也没什么可挑理的。”
  阿生本来是想反对的。丁宜和丁氏是同父同母的亲生兄妹,这个血缘太近了,近亲结婚生出的孩子比普通人更容易患遗传病。但如果是从利益角度考虑,丁小舅这个提议确实是好。一来,丁家作为曹操的岳家会坚定地支持他;二来,杜绝了还不知道在哪里的新夫人拿婚事挟制曹操的可能性。
  再说了,阿生不记得曹操的原配是不是姓丁,故而她有些怂。万一将曹操哪个重要的儿子蝴蝶掉了怎么办?万一曹丕、曹植是丁表姐(表妹)生的怎么办?
  这么一想,她就闭嘴不说话了。
  母亲一场葬礼,三岁的小哥哥曹操多了一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


第22章 送棺椁
  两宋期间才出现铁锅,这是个误区。
  准确的说法,是两宋时期开始大规模用煤取代木柴炼铁,使得冶铁成本降低技术成熟,铁锅才逐渐在民间普及。而大富之家,手握工匠、作坊、矿山,真想要在东汉做个铁锅难道会做不出来?战国末期的技术水准就足以支撑最简陋的铁锅的制作了。至于说汉朝铁器管制,但护院们手中拿着的,难道不是铁器吗?
  夕阳金灿灿的光辉洒在院子里,洒在院中铁锅的沸油上。米叔用盐和面粉裹了蝗虫,潇洒地一抖,一盘子白花花的虫体全部抖进油锅里,发出“呲呲呲”的响声。香味四溢。
  “怎么非要用铁釜来烹煮?太浪费了些。”丁小舅跟双胞胎一同蹲在走廊下流口水。
  这个话题阿生比较有发言权:“因为铜没有铁耐高温,而且铜元素摄入过多容易中毒而铁元素不会。”
  丁小舅:“……我怎么听不懂呢……”
  曹操举起小手:“我知道我知道,吞金会中毒而死,吞铁则不会。”汉朝所说的“金”有时候是指铜。
  丁小舅给两个孩子的脑袋上一人来了一下:“尽学歪理。”他指着曹操说:“大胆淘气。”又指阿生:“满肚子坏水。”
  阿生不服,这个世上还有比她更加正直的姑娘吗?
  但总归丁小舅乐意跟他们一起吃炸蝗虫,她对他的好感度就很高。“二舅若是肯多留几天,我叫他们做酱爆蝗虫。”她小声地说,“另有一番风味。”
  丁小舅吞了口唾沫:“不成了,明日要走了。不如将铁釜和豆油给我罢,我自个儿路上做。”
  曹操不干:“丁家就造不出一个铁釜?还要抢我们的?”
  丁小舅大笑,笑着笑着又悲从中来:“两位外侄都聪明伶俐,可惜小妹看不到了。”
  翌日一早,丁氏的棺椁被抬上了特制的大号牛车,在身穿素白的婢女仆从的簇拥下,缓缓驶出东郊别院。丁宜穿骑装配刀剑,驾一匹黑马,护在牛车旁边。跟随丁宜一起的,还有三十名家丁,都是戎装打扮。
  曹昆作为沛国曹氏的代表,在官道上发表了送葬演讲。然后是曹嵩、曹操、曹生父子三人要带头哭一场,跟丁氏的灵枢道别。
  丁氏妇医堂就建在官道旁,紧邻东郊集市的官署。此时,在丁针的带领下,堂中的妇医稳婆皆着素服,在道边送葬。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们天天敞开门户开养胎讲座,同时接生了洛阳四郊共三十多个贫困家庭的新生儿。因此,还有不少孕妇和新生儿的家人,甚至是听闻妇医堂名声的平民百姓,远远地在百米外朝着丁氏的灵枢跪拜。
  妇医堂后面紧临着的是育婴堂。
  育婴堂的本意是想收养母亲死于难产的儿童。然而真正实行起来却困难重重:只死了母亲的往往还有父亲祖父母能够养孩子,构不成孤儿的条件。只要不是家里快饿死人了,谁会将自家骨肉送人呢?
  反而是那些穷到养不起孩子的人家,为了减轻压力,巴巴地希望将孩子送进来。但这些人往往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且家人都活着,强行让他们斩断和家中的联系,不符合人情也不符合阿生的预期。在发生了好几起儿童偷东西给父母的事件后,阿生就不再公开收人了,并且陆续将一些有恶习的送回家中。
  目前能够稳定留下的真正的孤儿主要有两个来源。
  其一,是差点饿死街头的乞儿。
  其二,是雒水边的弃婴。
  另外还有奴隶市场上被当做添头的小奴隶,他们太小了还无法成为劳动力,因而往往卖不出去,最后大部分会病饿而死。阿生给丁针的指示是,但凡能救一命的就救一命。这些小奴隶虽然签了身契,但也放在育婴堂中和自由民孤儿一起养。
  小孩子们无法理解自由的人身权的重要性,反而是希望长大后能够为奴报恩的自由民孤儿居多。社会风气如此。事实上,在这个没有科举的年代里,底层自由民既没有上升渠道,又要承担天灾人祸的风险,还真比不上富贵人家的奴仆庄户。这既是时代的便利,也是时代的悲哀。
  阿生还没有来得及在孤儿中正式开展识字与算术的教学,她准备等丁氏葬礼的风头过去后,再悄无声息地做这件事。
  如今育婴堂中教授的,和别院奴仆一样,就是规章制度:饭前便后要洗手、吃饭睡觉要排队、灾祸来临要镇定、为人处世要礼貌等等。很多时候,生活习惯和三观的培养比知识的输入要更加重要。
  唯一要求的识字,就是“丁”字。
  总共两笔,描上四五遍就人人都认识了。整个育婴堂的孤儿们就只有一支毛笔,可以沾了水在光滑的石板上写字。字迹马上就干了,重复利用几乎是零成本。另外还有沙盘和树枝,用树枝在沙子上练字,也很便捷。
  到了送葬这天,凌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有管事从别院带来了一张原色的大幅麻布,另外还有墨丸与砚台。麻布铺在大路旁,孤儿们按照年龄从大到小,挨个上前在麻布上写歪歪扭扭的“丁”字。还握不住笔的小婴儿,就由成年人抱着,手掌沾墨,划上一横一竖。
  丁氏育婴堂创办以来,街上的乞儿为之一空,因而在东郊集市上也有几分名气。这般兴师动众,马上就有聪明人猜到:曹丁氏今日要出殡了。果然,到了辰时,就看到浩浩荡荡的白衣队伍从东郊别院里出来。
  孤儿代表——两个十岁左右的男孩,托着写满“丁”字的麻布献于棺前。曹操曹生在老家亲戚的惊讶目光下出列,收下了这张麻布,盖到丁氏的棺椁上。然后,曹嵩向围观群众宣布,以丁氏陪葬的全部铜钱换取东郊农田,用来供养育婴堂与妇医堂。田契在众目睽睽之下经过官吏认证,钉死在妇医堂正堂的墙壁上。
  直到多年以后,丁氏的葬礼依然被雒阳人津津乐道。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模仿的人寥寥无几。
  一来,不带一分钱下葬,在深信死后有鬼魂的东汉权贵看来简直是傻大胆。说曹家不孝的声音虽然小,但从来没有消失过。
  二来,曹家救助的都是贱民。妇医堂不用说了,免费替人接生还送医送药,就是花钱买名声,还是贱民中的名声,在朝堂上不抵什么用。育婴堂收养乞儿弃婴,大约是给两个小主人培养奴仆家丁,这点不少人也能想到。但这年头买个已经调教好的壮劳力也不花什么钱,灾祸一起人比粮贱,为什么要从婴儿养起?幼儿的夭折率高到吓人,一不小心死了不就是白投资了?且儒家社会讲究忠义,下人们普遍忠诚度高,还真不差那点忠心。
  他们哪能想到阿生打着教育的主意呢。
  此后的十多年里,有些雒阳的仁善人家也仿照着办过育婴堂妇医堂,但因为除了烧钱看不到什么收益,渐渐也就荒废了。只有丁氏妇医堂和丁氏育婴堂一直存留了下来,在京城底层百姓中打出了响亮的名声。再后来,它们变成了皇家企业,千年来不停重建和翻修,一直是洛阳地区最著名的福利机构。


第23章 纸和笔
  阿生把玩着手上的铅笔,光从外表上看,它和后世的铅笔没有任何区别:六边形的木条,中间镶嵌着一根细圆柱的石磨体。用刀片削一削,能够在纸张上画出浓黑的笔迹。
  她原本以为要用柳条烧炭之类的方式来制作硬笔,却不曾想中国人使用石墨的历史远比使用松烟墨的历史还要早。无非硬笔一直没能成为书写的主流,石墨和水研磨也不过是一种劣等的墨水罢了。
  匠艾垂手站在她的几案前,满是风霜的脸上仿佛还带有户外秋风的肃杀。
  “太软了。”阿生说,是一种平缓的没带多少感情的语气,和匠艾这样的技术宅交流不需要鼓励。“你看,我不过是写了十个字,就又需要削笔了。这样一支笔能够用多久?用的过程中又需要多少时间来削笔?而且——”她伸手一抹,白纸上的石墨粉就晕染开来,字迹立刻就模糊了。“你看!”
  石墨笔本来就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不然也不会处于弱势地位被软笔压得死死的了。匠艾所制作的石墨笔,跟同时代的产品比起来已经是上品了,至少他知道要蒸煮木材使其更容易被刀削砍,石墨也经过压实处理。
  匠艾面无表情,但眼神闪动了两下。“小郎君心有沟壑,就别消遣在下。”
  “混合陶土。不一定是要上等的陶土,普通的黏土就可以试试。黏土和石墨不同的比例,可以做出不同的硬度,对应不同的用途。加水混合压实入模再用高温煅烧,质地会更加紧密。”
  男子表情瞬间就亮了,变得有神起来:“除了黏土,还需要试试别的吗?比如香料、铁粉、炭粉。”实验之魂熊熊燃烧。
  “别……了吧。我跟你说过,控制变量法,贪多嚼不烂。”
  “哦。”突然失落。
  “且你要记住一条原则。”阿生将铅笔往桌上一扔,“这种消耗品,工艺越简单越好,材料越廉价越好。我是要给育婴堂的孩子和别院下人读书用的。往里面加铁、加香料?呵?是不是还要掺黄金?”
  她的冷嘲热讽让匠艾的脸绷得死紧。在工坊中滚打了二十年的大汉被个娃娃嘲笑,稍微有点自尊心的都面上下不来。但偏偏她说的是对的,匠艾技术过关,但往往在一些方向性的问题上会走偏。
  “再有,别用铆接法来镶嵌木头。小小的石墨笔外壳,也值得你炫技?找一种好点的粘合剂出来,半机械化生产早晚要用到。”
  粘合剂、机械化,这两个词也不是匠艾第一次听到了。事实上阿生提供的金属滚轮组压纸的技艺早就让他对“机械化”这个概念充满了敬仰,这也是他在存够了赎身的钱后反而跟曹生签了死契的原因。
  他自诩天才,百工均有涉猎,无所不通。但自从到了这位曹家的小郎君名下,每天都在刷新他对自己专业的认知。她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工匠,但所知所想,都带有一种高屋建瓴的压迫般的前瞻性。
  即便面上再傲气,他心中也是门清:跟随此人,或许可以如蔡伦、鲁班一般名垂青史。
  “冬天要到了,家里若是缺什么,就跟我说。工作虽多,但不要熬夜,身体最重。”阿生给工匠们的生活待遇非常优厚,对匠艾尤其优厚,是跟史氏、缯氏这样的管事同样的水准。
  “在下没什么缺的。”
  “家中的下人,我让他们轮流去工坊中帮忙了。若有你看得上眼的,尽管跟我要人。”
  “呵!都是庸才!”
  阿生轻笑一声:“那行吧。”以后她让经过初等教育的孤儿们去,总有能让匠艾满意的人。
  满身肌肉的大汉退下后,阿生的笑容再也压不住了。
  “主人很开心?”洛迟问,“在他面前倒是装得严肃。”
  阿生捡起铅笔翻来覆去地看,技术进步还在其次,光是这个外形就让她感受到亲切。“其实他往里头掺了别的成分,不是黏土,大约是木粉或是胶之类的,纯石墨要比这个脆得多。而这支已经接近12B了。”
  “12B”这个词洛迟听不懂,微笑装乖巧。在小郎君身边经常能够听到新词,一次不懂没关系,听得多了也就懂了。
  阿生今日的兴致很高。“你们有谁会画画吗?”她一边问一边在工坊制作的样品纸中翻找,从中挑出一张最厚的,且纤维长不光滑的硬纸。
  这题超纲了。从小就卖身为奴的人怎么可能会画画。这时画画至少要有笔墨纸,哪是底层人民能供应得起的。
  阿生被泼了一盆冷水,闷闷不乐地将铅笔和硬纸都丢给身后侍奉的颜文。“算了,就当我没问。帮我将外衣取来,今日还要回府念书。阿兄呢?又一大早去祸害赵翁的芸菜?”
  芸菜,或者说胡菜,是祖父的朋友从西北送来的种子。阿生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物,结果一看,好嘛,就是油菜!有了油菜就不用压榨豆子了,明年有菜油吃呢,一想就美滋滋。
  如今秋风已经起了。农庄中大部分田地实行的是大豆和冬小麦套种。试验田的田埂旁栽种同样相对耐寒的油菜。阿生对于农业也不是专精,但她知道大豆有固氮作用,套种主粮有利于高产;而油菜是冬季比较常见的蔬菜之一。
  “说什么祸害?”小哥哥吉利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说曹操曹操就到”,应声从外面大步走进来,丢给阿生一个梨,“快吃,知道你喜欢这个。”
  好吧,没有祸害油菜,是去祸害果树了。
  趁着费亭侯府的车夫还没到,阿生三两口把熟透了的梨啃了,然后带着伴读们与哥哥一同坐车回城。
  马车在此时是身份的象征,拉车的马有几匹、车用什么伞盖、装饰是什么材质,都有明确的规制。而曹家这样以宦官起家的,给小孩子坐马车就太过招摇了,因此,阿生和哥哥坐的是牛车。牛车宽敞,可以随意改装安墙壁,就是走得慢。
  回到费亭侯府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了。
  曹腾将双胞胎上回的功课考察了一遍,再教了几个常用的礼仪常识,便到了午饭时分。
  “如意的算术,简直是生而知之了。”祖父感慨,“你让人用纸写的别院账册,比少府还清楚,理应奉交朝廷推广的。然……”
  “然而账册写得太清楚了,就不利于有些人损公肥私了。”接这话的却不是曹腾料想中的曹生,而是曹操。
  “吉利在别院中也是越学越灵光了。”
  “我听赵翁说,官员大都……那啥,雁过拔毛,最后穷的都是平民。”小哥哥还太年幼,天性中却有一股刚直的劲头。“宦官,外戚,最贪!”
  曹腾的表情僵硬了。
  阿生连忙说:“阿兄错了,世家才是最贪的。谁家又是生来就富的呢?真正廉洁的官员往往不能传家,后代穷困只能靠耕种谋生,遇到天灾人祸不是饿死就是沦为奴隶,连学习都被耽误了,渐渐出人才的就会少。但凡现在富贵的,都躺在祖先积累的民脂民膏上。阿兄莫要看世家子弟宣称高洁的多,那是他们祖先已经积累了财富土地名声人脉,到了他们这一辈已经不需要再为这些发愁了。”
  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渗透了血汗。而曹腾曹嵩还在原始积累这一步上呢。阿生常年在库房淘宝,从里面物品的变化上就能推测曹嵩并不廉洁,曹腾大约也是默许的。曹家底蕴太薄,土地要积攒,奴仆家丁要培养,人情要往来,廉洁不起。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情,灰色收入拿了也就拿了,毕竟东汉不比后世。
  如果这是鼎盛时期的王朝阿生或许还会对挖国家墙角的行为感到愧疚。但眼下这个东汉,正在朝着崩溃的方向滑落,思想上腐儒抬头、政治上被宦官外戚搞得一团乱、底层上升渠道被世家垄断、老百姓成群结队地死于天灾人祸却等不到朝廷的救援。这个破房子要修补,不如推倒重建。而且,她哥是曹操啊!
  曹腾一砸桌子,将阿生飘远的思路拉回来。“够了!你们……你们两个……这话可不能在外面说!”
  祖父生气了,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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