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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跟科技树谈恋爱-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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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事情发生在我五岁那年,陌生的士兵带走了隔壁的良叔。于是那个流鼻涕的小男孩,连同他温柔的妈妈也一起消失了。
良叔走的那天,我站在院门口,看他被人架着,一步一回头。“老杨,你要守住自己的良心。”
爸爸站得笔直,面无表情:“我会的。”
“老杨,你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我会的。”
“老杨,帝都的路不好走,你要当心。”
“我会的。”
因为良叔一家的离开,我哥哥很生气,他骂爸爸是个冷血无情的政客。他那个时候也才八岁而已,不知道从哪里学来这么高级的词汇。
那之后不久,我们一家就去了帝都,两件事情之间间隔是如此之短,就连我都能够感觉到其中的微妙。帝都是一个新世界,高楼林立,人口众多,酷炫的立体交通从百米高的天空一直延伸到漆黑的地底。轻磁太阳车坐起来如同翱翔天际,而深渊列车的车窗外,可以看见地下奔涌的河流。
我和哥哥就这样变成了帝都军区的孩子。之后的日子平平无奇,随着长大,哥哥越发叛逆,而我的学业越发沉重。
偶尔我也会从大人们说漏嘴的地方听得只言片语。比如平反,比如高层动荡,比如权力更迭。但总归,那些太遥远了。与我无关,与哥哥无关,与妈妈无关,只和那个日渐冷漠的男人有关。
我现在趴在梁父山的一块岩石上给你写信,旁边放着我哥哥的枪。认真的,我很感谢你把它带给我。秋风很凉,夜很漫长,适合讲一个没什么意思的故事。
我哥哥从小喜欢枪。十二岁的时候,他就偷了爸爸的枪去射击馆。这件事情闹得还挺大的,爸爸给自己定了一个极为严厉的处分报上去,为此,他沉寂了三年。
但似乎什么处分都无法阻止他上升,就像什么皮带抽肉都无法阻止我哥哥摸枪一样。
一直到高中毕业,哥哥除了在射击馆练了一手好枪法之外,在常人眼里不学无术。但我觉得他很渊博,从遥远的二战□□,到最新式的舰载导弹,他都能如数家珍,若是单兵就能操作的,他还能摆弄两下。
我至今记得他笑着从背后托起我的手,摆出一个八字,然后,啪。“笙笙,我教你打枪。我们可是大院长大的孩子,不会打枪怎么行呢?”你看,他再怎么痛恨爸爸,再怎么染发斗殴惹是生非,再怎么花天酒地无法无天,也都承认自己是军队的娃。
后来,就是三战。围绕着新旧能源生产国之间爆发的武装冲突,世界各国纷纷站队。
国内的氛围很浮躁,年轻人们似乎挺激动的,这大约是好几百年来,第一次有大规模出国作战的事情发生。“不是被动防御,而是主动争取国家利益。”他们都这么说,然后投军的人数一度爆满。
我那个时候正在医科上大五,已经确定保研了,硕博连读;保研单位是军医院下属的研究院。是的,我就像一个再正经不过的军人家的女孩儿一样,军装外面套着白大褂。
大约是暑假的某一天,哥哥又和爸爸爆发了争吵。
“你TM竟然不敢把自己的儿子送上战场,你TM竟然压我的参军表,这叫侵犯公民权利!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哥哥拍着桌子吼。
那个男人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说真的,我从未见过那么可怕的表情。
就跟曾经经历过的许多次一样,我站在门后等待他们吵完。哥哥最终还是走了。临走前,他嬉笑着捏我的脸蛋,说他破解了军用通信频道密码,可以直接给我打视频。
我们后来确实通过很多次视频,聊些军队伙食好不好吃,X城炎热与否的琐事。但从传统意义上说,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战场失踪,通知家属。
妈妈当场就晕过去了,最后还是我去领回了哥哥的行李。生活用品简单到可怕,奖章却数不胜数。这把老式狙击枪就是那个时候由他的战友交给我的,许多结构都已经损坏了,包括瞄准镜和撞针,也就是说,几乎报废到无法使用。
我花了一年的时间来修好它,一点点淘零件,一点点替换。然后,我报名参加了X城的医疗队。X城是后勤大本营,永远缺医生。
我不相信他死了,直到今天我都怀抱着希望。如果他还活着,我希望他因为受伤被送到X城的时候,不会因为手术台旁缺人手而感受到绝望。
我很努力地工作,直到最后一天来临。敌军突袭了X城。
后面的事我想你大约是知道的。那是我第一次杀人,鲜血淋漓,手指都因为扣动扳机而麻木了,但好在,我还记得给自己留一枚□□。
我第一天达到X城的时候,带队的老医生这么跟我们说:“你们有些人首先是医生,然后是军人;有些人首先是军人,然后是医生。但无论你是哪一类,我希望你是医生的时候,能够恪尽职守。”
我一直恪尽职守,但我不属于上面任何一类。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突然明了,我首先是一个政治人物,然后才是一个医生。
我的同事们可以成为俘虏,可以接受国际法保护,可以等待交换和赎回,但我不可以。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女儿,我是大院的孩子,一旦我的身份曝光,会让那些在我小时候抱过我的叔叔阿姨付出不必要的代价,会给本来就日渐低落的国内民心带去不必要的困惑。
似乎扯远了。
总之,我很感谢你把我哥哥的枪带给我,这是三十八年来最好的礼物。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能够,也愿意帮我做到的话,我希望你能将我哥哥送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我没有更多愿望了。
当然,奇迹不能降临我也没有怨言,我也从来没把希望寄托给神明,我只是,想到了爸爸挺直的脊背,还有增多的白发。再世为人后,我越来越像他。
我看见人像了,透过夜视仪。一共十五个,是我的目标。
那就聊到这里吧。
我现在趴在梁父山的一块山岩上,架着我哥哥的枪。我哥哥是王牌狙击手,他的手很稳的。我也是。
第174章 承运
月亮落下好一会儿了,天上的寒星才亮起来,或者说,人类的眼睛才能够习惯更黑暗的环境。郭嘉能够看见被夜风吹落的大把大把的树叶,也看清了地面上渐渐凝固起来的鲜血。
一个单薄的人影站在反光的血泊中央,身穿古怪的铠甲,用一根同样古怪的圆管对准他。
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武器,但郭嘉全身的血液都在瞬间冻住了,汗毛倒竖,大脑中全是尖利的呼啸声。
他当然认得这张脸,他曾无数次在学宫神圣的高台上见过这张脸,也曾无数次在田间地头、在药铺医堂见过这张脸。这张脸永远是悲天悯人、平等包容、坦诚和善,简直是最光辉无瑕的神明在这个世界上的投影。
但现在完全不同!
那个曾经完美的神明站在荒芜的山林中,脚踏鲜血,面无表情,眸黑无光,仿佛被她注视的一切都是早就注定的死物。
我看见了神明背面的邪魔。稀疏而冰冷的星辉之下,郭嘉无法克制住自己打颤的牙齿。死亡的危机感是如此清晰,让他连逃跑的念头都无法升起。
然后女子的表情松动了。
“啊……是奉孝啊……”
杀意消退了,郭嘉顾不上摸头上的冷汗,先行礼:“嘉,嘉拜见——”
“能劳烦你帮我搬一下尸体吗?”
啊?
“快。”
啊?
两刻钟后,郭嘉吃力地拉着一具尸体的脚,往山岩前的空地上拖。“呼,呼——”他累得大喘气,“十五,这就是最后一具了。呼——”
总算到达了目的地,郭嘉松手,让尸体的脚直接砸在落叶上,然后一手扶着腰“哎呦哎呦”叫了两声。他抬眼看看靠在一颗枯树上不为所动的阿生,小心翼翼地试探:“您不会还要我挖坑埋了他们吧?您行行好,咱们用火烧的成不?”
阿生此时身上的戾气已经退去不少,她抱着狙击枪,说话的声音也有了往常那种平和的感觉:“我记得很早以前在许县的时候,你就问过我,世上有活着的圣人吗。”
“嘉——”
“你是对的。在高台之上受人顶礼膜拜的,不是圣人,只是一个心怀恐惧的引路人。”阿生朝前走了两步,走到所有尸体的正中央。她似乎走得很费劲,伴随着步伐传来机械轻微的摩擦声。然后她伸出手。
郭嘉眼睁睁地看着十五具尸身在星空下慢慢虚化,他不可置信地揉揉眼,再抬眼看时,地上哪还有什么尸体,要不是渗入鲜血的泥土比别处颜色更深一些,他简直要怀疑刚刚看到的修罗场是自己的一场梦境了。
郭嘉是个不信怪力乱神的,这下可吓得不轻,他跟见鬼似的指向阿生:“你,你你你……”然而紧接着他就发现,阿生的武器连同那身奇怪的盔甲都不见了。
仲华公身上就穿着一套白色的单衣单裤,风吹开她散落的黑发,露出她左肩上的一道巨大的伤口,一直向下贯穿胸口。鲜血以极为吓人的速度在白色布料上扩散开来。
“你受了重伤!”郭嘉下意识地一步跨上去,扶住女子摇摇欲坠的身体。他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一直到刚才为止,是那具古怪的盔甲在支撑她。
“这是张飞的斧子留下的伤口吧?”郭嘉的声音因为紧张而变调,说实话,就算是在阵前面对瞬息万变的斗法,也没有这个晚上发生的事情来得诡异而难以掌控。
阿生半合上眼,露出笑容,细小的气音在郭嘉耳边响起:“你是对的,我不是圣人。所以……”
郭嘉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即将被坑的预感非常清晰,但更多的是一种安全感,那种知晓了常人难以碰触的真相后的安全感。
“……善后就劳烦你了。”她彻底闭上眼,脱力的身体滑下去,宛如沉入泥沼。
阿生再度醒来的时候,是在颠簸的马车上。晨曦从布料的缝隙中透进来,显现出一种青色与浅金的过渡色。伤口已经简单包扎过了,但随着车板的颠簸,依旧有源源不断的鲜血渗出来。
头脑昏昏沉沉的,而挂在胸口的空间玉佩简直灼热得要烫伤人。就算不进去阿生也能够想象出空间里的景象:水面被尸体染红,粉色一直蔓延到天际。也许还会有一个气急败坏的机械音在空气里疯狂叫着“警告!警告!生命体征已经达到临界点!任务即将失败!任务即将失败!”
这种无厘头的中二想象让她嘴角勾起一抹笑,随即牵动了她的伤口,引来一阵让人眼前发麻的痛楚。
真现实。
“水……”她开口,声音比自己想象得要轻多了。
但伴随着她的声音,马车戛然而止。然后是“咚”的一声双脚落地的声音,再然后,帘子被掀开了,露出郭嘉带着黑眼圈的脸。
“仲……仲华公,你坚持一下。”郭嘉将一个装水的陶碗递到阿生嘴边,不过他脸上悲伤的表情让阿生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嘴实在发干,只怕是昏迷有好一段时间了,但胸前的伤口又无法允许她大口喝水。于是一个最简单的“喝”的动作,比起负重越野也不差多少了。
两辈子,她还真没有受过这么重的物理伤。
“去哪里?”喝完水,阿生的声音总算是清楚一些了。虽然身体还发飘,但能够头脑冷静地交流。
郭嘉帮她掖好被毯,半低着头:“仲华公伤势过重,成县和任城的医官只是暂时止住了血。他们叫我尽快将您送回许县,一来许县的药材最齐全医术最高明,二来,若是有所不测,可以见主公最后一面。”
这孩子有时候直白到让人心梗。
阿生咳嗽一声,伤口撕裂,车中的血腥味瞬间又浓了两分。
郭嘉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但他马上反应过来自己不通医术,所以只能站着,假装一切尽在掌握中。
“就你一个,没护卫?”
“旁人都没有我的马快。且赖仲华公建设之功,新道两旁民心相护,安泰得很。”
阿生将头靠到车厢壁上,合上眼:“辛苦你了。”
您老还真放心我。郭嘉一口气梗在喉咙里下不去上不来。愣了片刻,还是回到驾车的位置上坐好。“仲华公,您再坚持一下,午时就能到昌邑了,换药吃饭都有着落了。”
若不是身体状况不允许,这将是一趟让人心旷神怡的旅程。五年苦心经营在此时给予她巨大的回报。从大城到大城之间,沿途的每一个驿站,每一个医堂,乃至于每一处小学堂,每一座村庄,都向她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
家中稍微宽裕起来的百姓在面对“曹”字旗时毫不吝啬。凡是他们稍有停留的地方,就会有闻讯而来的百姓送来姜汤、鸡蛋、豆腐、面条,甚至还有阿生完全消受不了的土酒与辣油。
最后,郭嘉推拒礼物的客套话熟练得跟转车轱辘似的。
阿生大部分时候是昏睡着的,而“仲华公受伤”的传闻已经沿着新道两侧以惊人的速度扩散开去。他们进入昌邑的当天夜里,就遇到了前来接应的谍部人员。他们不光调集了杀菌消炎药物,还给郭嘉更换了马匹。
越是进入富庶地带,医疗和道路条件就越发出色。等到过了定陶,阿生已经能够强打起精神说两句长句子了。
两旁都是旷野。只有郭嘉架着两匹千里马拉车,孤零零地在新道上快速奔驰。
用千里马拉车,放任何一个爱马的人来,都要说上一句丧心病狂。但郭嘉不是爱马人,他是郭嘉。相比起马匹,他更在意那些消失的尸体。他怕阿生昏迷的时候再发生什么神奇的变故,因此坚持拒绝了沿途军队跟随的好意,不惜消耗马力单独上路。
再说了,他们现在谈话的内容,也实在是不方便让第三者听到。
“您手中的谍部遍及五湖四海,哪里需要您亲自动手呢?”郭嘉一边挥马鞭,一边问,同时他心里嘀咕一句:“况且您手握神器还身受重伤,这是何苦来着?”
“你顺序问错了。”阿生披一件青灰色的外袍,半躺半坐在车厢里,为了减轻重量,这辆车就大小来说有些逼仄,无法容她躺下。“你应该先问我为什么要杀刘备。”
郭嘉从善如流:“您为什么要杀刘备?我以为您是宁死都要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那类人。您说过,您是谋道、谋国,至于谋战、谋人,是我们这些小辈的事。”
“对刘备动杀心,是他在虞县担任县令的时候。刘备亲抚农桑,伸冤解难,在虞县很得民心。”阿生长吐出一口气,“但当他离开的时候,虞县百姓只知道有刘备,不知道有律法。因为害怕继任者盘剥,哭喊着要跟随他离开的有几百家。”
郭嘉这才隐隐约约明白了什么:“所以您将他调到许县担任颍川太守。明面上是高升,其实是将他同民众隔离开来。”
呼吸声在车厢里有规律地响着,好半晌,才继续有声音传出来:“与我来说,有野心,不算什么;有才华,也不算什么。但刘邦、刘秀乃至于刘备,他们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们能够重燃黔首对于人治的信心。”
车厢里的人发出一声嘲弄的笑,紧接着是牵扯到伤口的闷哼。“我当然可以放他走,然后光明正大地迎战。在我和阿兄的打击下,他将像一只丧家之犬,终身无法在同一块土地上立足超过十年时间。但是,奉孝,但凡他所呆过的地方,人类将变得懒惰。
“普及知识,学习律法多辛苦啊;辩证、理智地看待仇怨多辛苦啊;自己为自己争取命运多辛苦啊。我的统治根基无比脆弱,因为再没有比相信一个英雄、一个仁慈的救世主以及跟他同一个姓氏的后代更轻松的事情了。这种影响,会随着刘备的故事代代相传,即便是一百年,一千年都无法消除。
“他在毁坏我的道。”
郭嘉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阅读过曹学所有著作,但这是他第一次清晰地被这种思想所打动。
而车厢里的声音还在继续,因为这次说话的内容实在是长,已经隐隐带上了颤音:“我动用政治暗杀,固然是在侵损自身的底线。这种事情可一可二不可再三,但对于刘备,我只能将唯二的机会留一个给他。”
“可一可二?”郭嘉敏锐地抓住了重点。马车继续向前奔驰,秋阳高悬,在这日渐寒冷的季节里显得无比可贵。“信仰同一个姓氏的后代……”郭嘉突然醒悟,毛骨悚然的感觉笼罩了他的全身,“难道说,汉帝……”
“我也不知道这么做正确与否。但站在历史的分叉点上,只有我来做选择。奉孝,你适逢其会,将我的真面目记入史册是你不可推卸的责任。”
郭嘉语塞。所有的震惊皆化成无力。你TM还真是相信我。
车厢里传来最后一声叹息,几乎低不可闻,但郭嘉确实清晰地听见了。
“负万民之命,承千年之运,何其重者。”
看不见,但那个人,大约是流泪了。
于是郭嘉也叹息一声,架着马车一路向西。还没有过二十五,但郭嘉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有一千年那么老。
至于“为什么亲自前来”这个问题,已经太过肤浅了。也许是她想要用亲手沾血的方式提醒自己,也许是她想保护那些在她看来太容易受到罪恶引诱的谍部人员,也许是她想独自背负起选择的重担……
但总之,这个时空已经在大部分人的无知无觉中走过了又一个关键性的命运分叉口。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章将在打袁绍后进入尾声。
我知道很多人对于刘备有着很高的期待,但不幸的是,我只按照自己的大纲写故事。
之前关于阿生暗杀刘备一事,群里有产生讨论。我很高兴一些持反对意见的读者积极表露自己的看法,你们独立思考的能力,是这个信息繁杂的时代中最宝贵的素养之一。相比之下,我个人的见解能否得到广泛认同反而是次要的事情了。
第175章 宛城
张绣没到而立之年,还是个年轻人。他头上戴一顶近乎白色的狼皮帽,明显的凉州风格,更是为他平添了几分锐气和张扬。
曹操曾经说过,张绣是最好的那一种西凉军人,悍勇健壮,但悍勇健壮还没有湮灭他的心智与操守。这种人容易在乱世活下来。
而贾诩明显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才会抛下当时如日中天的李傕、郭汜等人,举家跟着这么个年轻将军一路辗转。
时间证明了贾诩的眼光,在称王的李傕和称帝的郭汜先后被部下杀死之后,张绣依旧顽强地活着。甚至,自他的部队在宛城安定下来之后,已经逐渐脱去了西凉兵的劫掠脾性,能够和南城的百姓相安无事了。
这样子再发展个几年,没准宛城也能逐步实现屯田也不一定。那就是真的扎下根,轻易不可撼动了。
可惜的是,周边格局不允许张绣发展。刘表把张绣当成北方屏障,而曹操也真的率兵南下了。
望着护城河外如星子般望不到尽头的敌营,张绣头皮发麻。他要是有刘备那样精明的头脑,此刻就会意识到刘表的不厚道:
曹操的兖、青、豫都是州,他张绣的宛城可是城。
什么叫做拿着县令的地盘打着州牧的仗?眼下这就是。双方兵力太过悬殊了,以至于曹操帐下的谋士们没一个到前线来的。
“这种仗主公自己就能搞定的呀。”这是跑去追刘备的郭嘉。
“五万对五千,只要主公稳扎稳打,没有不胜利的道理。”这是同样说话大胆的陈宫。
剩下的几个不是谨慎就是君子,嘴上是不会瞎咧咧“主公你这都要能输就别回来见人了”之类的话的,但从行动上,一个个留守北方重要城市防备袁绍呢。
离前线最近的老实人是荀攸,许县,转运粮草中。
由此可见张绣的艰难。
不过张绣还算是实诚的孩子,到了帐中议事的时候,开口第一句还是想打。“敌方十倍于我,围而困之。无奇袭无以致胜,还请诸位教我。”
然而西凉军的风格摆在这里,拿得出手的军师实在是少得可怜。综合下来,除了提议跑路投奔刘表的,就是提议打劫许县的。跑也好,打劫也好,首先我们要能突围呀!张绣深深感觉到了谋士的重要性,然后他将目光投向了保命小能手贾诩。
贾诩:“主公,其实我们还能投降曹操。”
张绣犹豫道:“打都没打过就投降了,不会被人看不起吧?万一死得不明不白,岂不是愧对了兄弟们?”
贾诩:“不会,曹操接下来和袁绍有一场恶战,正是缺兵马的时候。您这五千铁骑,对他来说是个缺口。现在投降,保你有个官职。”
张绣:“那我投降袁绍不也是一样?”
贾诩:“你傻啊,你是世家子弟出身吗?”
张绣:“哦。那我再想想。”
贾诩:“你看曹军如今的营帐布局,像是有破绽的样子吗?要打也得先投降一次。”
张绣:“投了投了。”
于是,就跟另一条时间线上一样,迫于实力的差距,张绣投降了曹操。但因为几乎是不战而降,所以当看着曹军兴高采烈地开进宛城的时候,张绣的部队普遍情绪低落,甚至压抑着隐隐的不甘。
这种不甘在曹军的庆功宴上达到了顶峰。
宛城的酒、宛城的牛,宛城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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