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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世(远洋)-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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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此信被金莲得知,心里发慌。
    金莲是她父亲和他丈夫的父亲认识,由双方家长做主,订了婚的。只是没有举行仪式。金莲心里明知,她是他的人了。谁知道,他却不安分,对庄稼活儿不感兴趣,却总是不务正业,老想着轻巧的事儿。
    干别的还能容忍,单单就是干照相这事,不行!这个职业可以大面积地解除到女人,如果金莲不下手,就有人先占。金莲就送上门,,天天黏着她丈夫,她丈夫就出不了门。没过多久,金莲怀孕,就回到娘家。
    和她丈夫说好了结婚的日子,然后吹吹打打地迎进门。进门不到两个月,金莲的第一个孩子就呱呱落地。是女孩!
    不甘心失败!
    当地生女孩是要被瞧不起的,于是再生,这一次如愿了。金莲被当地人称作“兔子”。因为大家都明白,只有兔子才会一个月就生一窝兔崽子。这金莲赢取进门不足两个月,就生仔,在当时传遍十里八乡,都知道了这事。
    虽说金莲腿有些不方便,据她自己说,是小时候不小心摔进了大沟,腿没接好,就落下了后遗症,被人看做是残疾人,但她却不这样认为,反而以为自己是健康人。且处处以健康人自居,总想超过别人才舒服。
    乡亲们知道了她争强好胜,也就容忍了她,不和她计较。金莲把不和自己计较当成了自己的胜利,反而处处显示要比别人高一等的样子,本来来自农村,又是妇女,却不认为自己是农村妇女,反而给人一种比城市里的女人还要时髦还要有品味的印象。
    但是,聪明人当面不说,心里都清楚,这样的欲盖弥彰的把戏,太常见了。本来脸上有褶子,反而往上面扑粉,弄了一层又一层,只要不下雨还好,一下雨,着了水,肯定是大花脸。这个道理,她不清楚,周围的人都清楚。
    没有谁去提醒她!除了尹懋。
    尹懋考虑她是同乡,又是他介绍来的,出于真正的关心才给她善意的提醒,在开会的时候,德志看得很清楚。但金莲却当成耳旁风,不把尹懋当回事,没把尹懋当成干粮,连瞅都不瞅一眼。
    尹懋伤心,不理就不理,有时候,尹懋憋不住,又善意地提醒,还是没用。
    以后,就没有人提了。
    在机构工作的女士中间,只有金莲戴铂金耳环,左手中指戴铂金戒指,右手中指戴黄金戒指,脖子上也戴黄金项链,可惜,冬天的时候,穿得厚,看不到,夏天的时候一定有。
    德志提醒她,结了婚的女士戴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她不听,还是照旧。既然不听,德志也就不再出声,免得费口舌,反而落埋怨。
    金莲第二胎生了儿子,家里上下都高兴不已。谁知她妯娌又生了女儿,她不服,凭什么要你比我多一个女儿,我也生。结果第三胎生了个女儿,这下子该满足了吧?不,她妯娌又生了个儿子。她又不服,农村里打架还得要个弟兄帮忙的吧,一个儿子怎么行?于是,加油又生,结果生了个小儿子,这下子算是比过了她妯娌,不是计划生育抓得紧,她还要生下去。
    这“兔子”的外号可不是轻易能得到的。
    老百姓的说法很形象,在那个年代,未婚同居还是极少的,不像现在那么普遍。她已经走在了时代前列,这也和她的好胜的性格有关。比赛完生孩子,然后比赛在领导面前争宠,看谁能得到领导芳心和青睐。具体表现就是,看谁能在评估的时候不扣分,反而加分,而且平时从领导那里得到一些实惠,比如领导从香港带回来的旧衣服,她就可以先下手为强,抢了衣服,哪怕拿回家搁在家里睡大觉,也比被别人抢走要强。
    就是这样的心理,促使她在抢衣服的时候,表现得格外勇猛,领导也为自己在香港拿来的衣服有这么大的反应而高兴。千里迢迢地带来的东西没有白费功夫。
    金莲玩领导的心理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甚至领导的一个眼神,一个细小的动作,她都琢磨透了,总能获得领导的信任。这个是来自城市的春燕所不能及的。春燕和尹懋一样,都是心直口快的人。领导不喜欢来得太快的人,这样,太聪明就遮掩了领导智慧的光芒。这一点,金莲把握得很好,她总会给领导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让领导能发挥指挥的作用,让领导知道自己的价值,这就是金莲所惯用的伎俩,虽说金莲小学都没毕业,但人际关系学不亚于研究生。
    这些让机构所有有知识和有见识的同事感到不解。往往像金莲这样的人,才是领导最希望用的人。因为金莲在机构最大的好处就是监视别人。
    一个机构就像一个国家,总有奸臣和忠臣之分。忠臣太多,也没意思,太沉闷;奸臣太多,国家就会亡。最好是一样一半,势均力敌,这样相互制衡,领导从中取得渔翁之利。
    金莲文化不高,但是,盯人盯得紧,看别人怎么花钱,怎么用项目款,好向领导暗中报告。本来没有事,经过她一说,就会产生很多事情来。负责项目的同事,就要费很多口舌去解释。久而久之,很多同事都不愿意和金莲共事了。实际上最会搞鬼的就是金莲,因为自己惯于搞鬼,就生怕别人也搞鬼,结果,就会出现没有鬼的鬼事来。

第124章 村妇金莲
 
    金莲的处世为人就是这样,她在村里的口碑并不好。儿子在外打架,回来对她说了,她义愤填膺,带着儿子杀气腾腾地找上门,当着对方孩子爷爷奶奶的面,把对方孩子揍了一顿。
    对方孩子的父母在外面打工。这还不算,揍完了就站在门口骂,非常难听。后来她说:“我改邪归正了,从此不骂人不背后议论人了。”话音刚落,就又开始。所以,从小,她的孩子就学会了撒谎。
    金莲后来也装模作样要信主,一心追求善人善事,每逢礼拜天,也去教堂守礼拜,也带小儿子一起去。教堂里有一部风琴,给唱诗班唱歌用的,她就起了心,想据为己有。于是,趁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她带着两个儿子一个老公,就摸进了教堂,将风琴抬走。
    毕竟做贼心虚,走得匆忙,竟将钥匙掉落在现场。
    教堂没有人看管,晚上没有留人值守,每逢礼拜天才开门。
    尹懋到了教堂,开了门,就发现了钥匙,正在纳闷间,人们陆续来了,他开始教他们唱歌。把钥匙放在了讲台上。
    因为琴师没来,尹懋只顾招呼来的人,根本没发现风琴被盗。等到琴师来了,才发现出事了。立马,就有人提出报警。
    尹懋看到金莲没来,就觉得奇怪,因为前一段时间来得最积极的,今天又突然不来,这种巨变让人不得不考虑到她做贼心虚,或者畏罪潜逃。实际情况,她根本没逃。据说,还有人早上看到过她。尹懋考虑到这风琴肯定是她偷的。
    果然,没过多久,这金莲竟然来了,她来,不是来守礼拜,她来,就问:“有谁捡到一串钥匙?”
    尹懋说:“这里有一把,看是不是你的。”
    她冲过来一看,连忙说:“是的,是的,谢谢!”
    按照推理,一般人接下来会问:“在哪里找到的,我找得好辛苦!”之类的话,但,遇到她,这话硬是没说出来。
    金莲拿了钥匙,就急匆匆地走了。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尹懋很聪明,已经十拿九稳地猜着了,家贼难防!如果报警,警察肯定不会管;即便管,查出了盗贼,追回了风琴,但是,名声已到千里之外,这名声不是好的,是坏的,很多人就会产生对信主的人的看法,不是亏损了教堂的名,不是亏损了信徒的名,而是亏欠了神的名。
    想来想去,尹懋决定不报警,但是,信徒中已经有一大半的人会想到是金莲一家干的好事。
    金莲的小儿子常常在村里偷鸡摸狗,回到家,金莲不仅不骂,反而鼓励他,做得好!这样的儿子有出息,顾家,知道往回拿东西,不会吃亏的!
    不仅如此,她还鼓励她丈夫偷鱼。水库已经发包出去,老板是江浙一带的人,在水库里投放了不少育苗。金莲就鼓励她丈夫到水库捞鱼,专门捞才投放的鱼苗,逮到后拿回家炒了吃,或者炸了吃,很多种吃法。
    鱼苗长大了,也下网偷大鱼,自己吃不完,就过给鱼贩子。
    金莲的丈夫是司机,常把车停在门口的院子里。金莲的家住得较高,到公路需要先下坡,再上坡。金莲老想人家的东西,却忽略了“苍天有眼”这四个字。
    有一天夜里,她家的卡车被几个侠盗给弄走了,人不知鬼不觉,一点动静都没有。侠盗没想到,苦主竟然是道上的,只不过,盗也有道,就是不吃窝边草。金莲的道是专吃窝边草,结果道不同不相为谋,侠盗盗走了她的卡车,营生马上陷入停顿。
    她倒有法律意识,马上报警,在没破案之前,村里所有人都值得怀疑。警察来了,又走了,做了笔录,临走,吃饱喝足,顺带拿走了一些干鱼,说是好看,肯定好吃,言下之意不用挑明。金莲在关键时刻不傻,就做了顺水人情,用报纸包了干鱼,送给干警。
    最后警察没有破案,命案都破不了,这盗窃更不用说。
    金莲竹篮打水一场空,干气,没用。要知现在,何必当初?当初不敢买车的。偷鱼卖也过得很滋润。况且金莲在机构上班,没做什么,一个月的收入也比在农村养猪强。
    和金莲同龄的妇女,大多数都看得出下半生的光景来,金莲和她们在一起,年龄看上相差五六岁,这就是劳心者和劳力者的差别。
    金莲在机构里,在领导面前,更会动脑筋,专找领导的痒处挠,正中领导的心窝,恰到好处,领导当然需要有人恭维,需要树立权威,要知道,每个主子都渴望底下的奴隶,比自己低下一等,才显得主子的尊贵来。金莲如果不表现得贱一些,领导就没办法显得贵一些。
    自古以来,红花需要绿叶配,天下一理。
    金莲的儿子读书不成,大儿子开铲车、开卡车,小儿子无车可开,在家待业。沉迷上网,几乎天天都想到镇上的网吧里泡着,很让金莲头疼。
    领导得知此信,很是担忧。主子为得意的奴隶操心也是应当的,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给她儿子安排了一家快餐店工作。金莲就安排她小儿子兴冲冲地前往。
    金莲在她儿子去之前,问:“这是我们领导给你安排的,你想去吗?”
    她儿子点点头。
    接着,领导大发善心,热情四射地给他买了新衣服新裤子,想让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新的。金莲感动,痛苦流涕,领导也被金莲的出色表演感动,更加坚定了帮她儿子的信心。
    金莲安排好她儿子上班,据说还不错,听说是日本的寿司店,在那里干绝对有出息,说不定将来出国到日本看樱花呢。
    于是,金莲就放心去上班,好好工作,领导对她这么好,还不好好做,对得起领导吗?
    她到项目村的第二天,就接到了领导的电话,说:“你儿子不见了。”
    听了这话,金莲魂飞魄散,她最爱的人就是她小儿子,说爱老公,那是假话,她从来就没让她老公当过一回家。就连电工上门收电费,几十块钱,她老公身上都没有,他对电工说:“去找我妻子要吧。”
    家中的大小事务,都需要经过金莲的手才行。她老公很乐意当了甩手掌柜的,或者是好好先生。只要金莲说的,都是对的;只要金莲做的,都是对的。这是经过无数次的交锋之后,得出的真理。
    从一开始,金莲主动,和他有一腿之后,就没能得到解放,一直在金莲的控制下,因金莲有人质,就是他们的孩子。从生第一胎开始,这个绑架案就开始持续。严格来讲,从金莲得知自己怀孕后,她就掌握了主动权和支配权,嫁过来更是巩固了这个权力,牢不可破。
    接下来是不断加码。生第二、第三和第四个孩子,让她丈夫处于超负荷的运作之下了。如果当初她丈夫还想反抗,到现在,完全被锁链牢牢锁着,再也动弹不得,只有俯首听命了。
    她老公最狠的一句话就是:“孩子不管了。你爱咋地就咋地!”
    后来,她老公真的做到了。
    这次,她孩子在她转身一瞬间,立马人间蒸发,赚了一套衣服,起初在领导面前的吹嘘,那些肥皂泡,被日本寿司店老板的一个电话戳破,看起来美好的谎言经不起小小的力量的触摸,竟然土崩瓦解。
    金莲没心上班,担心孩子的安危,要请假,领导此时未批。她一挂电话,就开始咒骂领导不人性,不讲理起来。但是,齐老师的偏袒此时被怒气遮盖,根本找不到爱心在哪里彰显了。
    齐老师在盛怒之下,刘小姐不敢去惹她,此时金莲的请假,等于不得时机,毕竟不是面对面,电话里看不到领导的铁青的脸,感觉不到天气变化多端,就这样,金莲的请假被否,她心实在不甘。想来想去,还是指望她老公,看看能否出手相救。
    她老公在电话里说:“我们以前说好的,他的生和死,和我都没有任何关系。”
    说完,就挂了电话。
    她的里面,肝肠寸断,这一切,罪魁祸首在哪里?她觉得不在自己身上。
    当时,孩子在外打架,本来就是人家孩子的错,金莲打人家的孩子,是保护自己的孩子。她老公劝她,不听;她老公,打孩子,不准。她儿子看准了他妈,根本没把他父亲放在眼里。既然如此,他老公干嘛要管一个不尊重自己的儿子呢?既然你管,就善始善终吧。总不至于,老公管儿子管错了,还要遭受妻子的痛打吗?那不是脸面丢尽,没办法在乡里混了吗?
    金莲已经感到天快要塌了。
    于是找尹懋。
    尹懋说:“不用管,他死不了。”
    金莲问:“为什么?”
    尹懋说:“你别问为什么,有多少次都是这样的情况,你给他找的事,他面子上答应,背地里背叛,消失一阵子,钱花完了,再出现的?”
    金莲说:“记不清了。”
    尹懋说:“就是。你有钱,你有奶,就不怕孩子不来找你。我估计你家孩子,干坏事的胆子没有,闷着不说话,心里暗暗地对着干是有的。量他也翻不起三尺高的浪。就让他去闯一闯吧,你不可能陪着他一辈子。”
    听了这话,金莲沉思半晌,不说一句话了。

第125章 春金交锋
 
    金莲说:“那我还是要去找,宁愿不做这份工作了。”
    尹懋说:“随你便,你爱干啥就干啥,腿在你身上,要走,谁也拦不住。”
    尹懋很清楚,金莲是嘴上功夫好,实际没那个胆子,她在任何一个项目村,都要想方设法地弄点好处回家。就像贼不走空一样,爱占小便宜。她怎么舍得离开这个舒适的机构呢?
    基金会能聘用她,完全基于同情,进来有没有经过考试,没有什么从业资格,自己连小学都没毕业,自己本身又是农村妇女,不管你装得再像城里人,但骨子里仍是农村妇女,举手投足都再清楚不过地显示着她的身份。
    有时候,她和春燕辩论,说春燕不是城里人,春燕说:“我不是城里人,你是城里人好吧?”
    春燕已经领教,金莲的处处不足,已经无法和她相比,于是就不比。就像大象和蚂蚁比身高,用得着比吗?
    领导满足于金莲的吹捧,清楚金莲也不过是个奴隶,主子对奴隶好一点,一点都不奇怪。明朝的东厂西厂完全是宦官当家,朝廷百官,无论忠奸,都可以被任意罗织罪名,进行杀害。太监就是奴隶,一般没文化,不是通过科举考试出人头地的,但是,皇帝就是喜欢。比辛苦读书出来做官的人还要得宠得势,读书人受小人陷害,遭到奴隶欺压并不少见。
    春燕不理金莲,是非常明智的作法。一个巴掌拍不响,让金莲去当跳梁小丑吧。看到最后,谁更得意!
    金莲用的牙膏没了,就挤别人的,香皂没了,也用别人的,自己从来不买,洗衣粉没了,照样顺手就拿人家的,说下次还。可是,从来没还。更有甚者,还用人家的洗脸毛巾,甚至洗脚布,不知道用来擦什么的。反正,只要她摸过的毛巾,知道的都扔掉,不知道的还在用。
    一瓶护肤霜,是她自己买的,用完了挤不出来,就把瓶子屁股用指甲抠开,然后用手指头去抹,抹了后,往她脸上一搪,凑合了一次,下次再摸,将瓶子弄翻过来,也要把里面的乳液弄干净,彻底弄干净之后,才随手就把护肤霜的空瓶子一丢。
    这样做的好处,捡破烂的不高兴了,看到一个瓶子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本来可以卖一毛钱的,结果被她弄得不值一分钱。
    大家都明白家有内贼之后,开始防范起来。在集体宿舍的时候,自己的东西要收拾好,不是不给她用,而是怕她永远用下去,而且用完之后,不说一个“谢”字,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就跟用她自己的东西似的,更可气的是,用完之后,随手乱扔,让别人有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
    包括洗衣粉、香皂、洗发水、沐浴露、牙膏、毛巾甚至洗澡用海绵,都各自收拾起来,哪怕再用的时候麻烦,也必须这样做。这样才能放心。金莲是一个快50岁的有过四个孩子的农村妇女,这时候,身上的各种毛病开始出现,特别是妇科方面的,谁知道会不会传染呢?住集体寝室,大家共用洗手间,哪有那么好。如果她很自觉,又讲卫生,大家凭着爱心,也就不这么做,这么绝情了!问题恰恰不是,所以,人人自危,每人自保。
    春燕读书读到高中毕业,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受到的家教很严格,跟金莲出身贫农不同。金莲从小自由散漫惯了,要不是调皮,摔进大坑,也就不会致残,腿脚不便了。
    因着那大坑,从此改变了金莲的命运。从小被人瞧不起,于是,她就要反抗,处处要显得比别人高、比他人强,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心气虚高,
    于是,人到这个年龄,她就得了“三高”。
    于是,她开始吃药。
    每年基金会可以报销500元门诊医疗费,她全部用来买药。在“三高”不太高的时候,为了得到那500元,就虚构买药事实,虚开发票,最后,“三高”居高不下的时候,她就要自费了。后悔不已!
    每每吃饭,她总说:“我有‘三高’,不吃肉。”
    于是,大家都说“好”,话音未落,一大块肉已经进入她嘴里,说:“不好意思,吃了眼睛的亏。”
    那话里的意思,就是,眼睛欺骗了她,没看清楚那是肉。才开始说这话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幽默,一笑了之,不在意下。久而久之,她常常自称“不吃肉”,但每每吃得比谁都多的时候,大家就不再相信她。
    金莲还常说:“我老人,有‘三高’啊,不能吃肉,现在光吃药了。可怜噢!”
    大家除了“哦”一声,也就没有谁附和她了。大家心里都明镜儿似的,老是拿着这些虚套来耍太极八卦,谁不烦?
    总是喊“狼来了”的小孩,最后当狼真的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在机构里,金莲就是一个喊着“狼来了”的人。
    春燕最讨厌这种虚伪的人。
    在开会时,两人之间总是唇枪舌剑的。
    领导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春燕太聪明,智慧过高,高过了领导,就不行,要走狗把你拉下来,屈服在领导的权柄下才行,不能任你横行,夺了权,影响了领导在办公室的地位。
    金莲是领导的御用走狗,让她咬,她就咬,叫她咬谁,她就咬谁!
    春燕为项目操心,动脑筋,着急,金莲跟在后面说春燕说过的话,春燕说的,领导不信,不采纳,轮到金莲重复了春燕的话之后,就信,就采纳,这足足把春燕气个半死不活!
    所以,后来,春燕开会时,学聪明了,不再主动发言,让别人先说,领导让春燕说,春燕谦虚地说:“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将这个球轻轻一踢,就传给了别人,大家都心知肚明,清楚所指,金莲就偏不信邪,就说了。
    说完之后,等于没说,不知道她要说什么,想表达什么信息出来,让人摸不着头脑,云里雾里一般。
    尹懋提出了一点意见,金莲马上重复一遍,而且语速十分缓慢,加上自己的感叹词和虚拟语气等等,算是积极发言了。
    聪明人听了,就知道她在嚼别人吃过的馍,没有一丁点儿的创意,没有任何意思。
    最后都不说了,春燕才说出自己的观点。话音刚落,金莲就要插嘴,春燕赶紧声明:“请不要重复我说过的好吗?”
    金莲这才停住。春燕算是保住了自己言论的完整。
    金莲还是领导面前的红人,有恃无恐,表面看起来忠厚老实,实际上肚子里全坏了。
    刘小姐为省钱,和同事们住一起的时候,当然,领导住单间,同事分男女,各住各的集体寝室。金莲就表现特别好。每天早晨起得早,起来就开始把摊在腿上,装模作样地读,还发出声音。
    等领导自己弄早饭的时候,一般是烤热已经买回来的面包,金莲就开始拿着扫帚和灰铲,到处找垃圾扫。然后,拖地,其实,地面很干净,早在头天晚上就弄干净了,或者已经被其他同事清扫过一遍了。
    再就是,弄完这些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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