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喷神-第7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周天音自然不会居功,言笑晏晏地说:“义姬你还跟我客气!本来就是两家一起买的房子,顺带着一起装了又不费事。”
    “谢谢天音姐。”冯见雄乖巧地谢了。冯义姬可以和周天音无所不至,他却必须对姐姐的闺蜜保持感恩。
    “呦,嘴甜了不少。”周天音夸了冯见雄一句,“你们聊,我去点外卖,明天我回校。”
    周天音离开之后,冯义姬拉着冯见雄和史妮可,问起他最近的安排。
    “小雄,你昨天在酒店跟小田聊起过,说这次回来是要打官司,具体是什么关系?”
    冯见雄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纸盒装的牛奶,生猛地喝了几口,说道:“哦,就是上次给‘L干妈’品牌打假、运作全国驰名的系列官司。上次我们在暑假里买房的时候,不是偶遇了一个卖假货的东瓯奸商么,包括后来选择‘L干妈’合作,最初也是被那家伙挑起来启发的。现在,我觉得时机差不多收网了,咱本省就别弄左右互搏的官司,直接拿他祭旗吧。”
    冯义姬对法律不是很在行,也不好点评,便用探询的眼神看着史妮可,想要求证。
    这事儿冯见雄还真没跟史妮可商量过,完全是他自己乾纲独断的。所以史妮可内心也还颇有几分不安:
    “这样会不会有难度啊?我们如果自己做局左右互搏,虽然慢一点,成本也高一点。但风险可控啊,被告方最后肯定会自己认输败诉。如果直接告那个邓长春,他如果跟我们死磕,会不会耽误了大事?”
    “能有这种担心,很好,说明你长进了,已经不是去年那种为了赚快钱就毛躁冒进的状态了。”冯见雄顺了顺史妮可的秀发,把马尾辫捋到一边,鼓励道,
    “不过,如果一辈子打那些自导自演、靠盘外收益捞好处的官司,那你永远成长不到一个真正的大律师的,以后工作也很难有创造性,只能一辈子当个计划的执行者。幸好邓长春不是什么难搞定的对手,你就当练练手,学学怎么打硬仗!放心,有我在,肯定赢的!”
    至今为止,史妮可跟着冯见雄,一直是在优雅的赚钱,几乎没有和法律上的强敌正面硬刚过。在只是为了钱的情况下,这种高效率的计划其实也没什么不对,但作为律师,攻坚的能力是不能放弃的。
    如果一直“左右互搏做局”下去,能耐是有可能退化的。
    加上冯见雄刚好闲着,心情又好,就拿上次那个邓长春祭刀吧。
    一行人聊了一会儿,周天音已经买了外卖回来。这几天一直在庆功玩乐,每天都吃的不错,所以稍微弄点清淡的对付一下,也就舒坦了。
    ……
    两天之后,冯见雄好好休息调养够了,也让史妮可准备好了相关材料。
    然后就拿着一纸格式的客户委托书、还有事先从田海茉那儿弄来的一叠法援中心授权文书,直奔YH区人民法院——也就是邓长春那东瓯佬,在钱塘注册公司设厂的所在地法院。
    品牌侵权的官司,不同于专利案件,并不能享受“专利案件归中院”的《民诉法》特别优待,所以但凡涉案索赔金额几百万级别甚至更低的,一审就只能找基层法院了。
    根据《民诉法》,侵权行为之诉,优先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按说,地方政府因为企业在辖区内创造就业和税收的关系,都是喜欢偏袒本地企业的。所以商业侵权案件,大多都要避开企业所在地起诉,专门找一个别的侵权行为地。
    不过,邓长春这么一个卖冒牌麻辣腌渍海鲜的小商人,每年营业额上亿都不一定做得到,实在是太菜,所以冯见雄就懒得这么干了——为了避开企业所在地,冯见雄还得出差,多费事儿?那种小作坊老板也配让冯见雄如此大弄?
    所以,他是径直跑去YH区法院,拿出相关证据和委托文书,直接起诉。
    

第77章 坑同行不偿命
    “对不起,先生,我确认一下——您是要起诉隆盛食品有限公司,侵害了您的委托人‘黔贵L干妈’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告隆盛食品卖假货?”
    受理窗口的小姐,结果冯见雄递过去的材料,略微有些不信地又重复确认了一遍。
    冯见雄还以为对方是在质疑他“你明明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只是某法律援助中心的,凭啥接这种案子”,便强硬地解释道:
    “怎么?材料不够充分么?还是说觉得法援不能用于商事诉讼?请注意:这不是合同纠纷,是侵权行为,按照相关法条,法律援助也是可以介入的!”
    立案窗口的小姐连忙制止他说下去:“不不不,先生您误会了,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你的代理资格没问题,我没有质疑这一点。我只是确认一下你是要在我们这儿起诉……”
    说着,那小姐手上活儿倒是不慢,三两下就把立案材料整了。
    不过她的内心,倒是颇为哂笑的:怎么还有这种愣头青,到企业所在地法院直接打上门起诉的?难道连“地方政府保护本地纳税企业”这种潜规则都不知道么?
    要知道,后世《新J报》的无良小便捏造材料栽赃中联Z科惹出诽谤官司的时候,浮南佬可是从CS调了警力跨省偷袭、突击办案把人从浮北佬的地盘上抓回来的。然后一番调教,那个自称“硬骨头还有两三根”的报社就跪地求饶了。
    如果指望浮北佬当地的警力帮浮男人做事……呵呵,那早就被三一XX如此如此了。
    “连立案小姐都不看好我们呢,是不是太冒险了?”史妮可在一边旁观了全程,内心还有些不确信。
    “放心,我了解过这个对手,没什么大不了的。”冯见雄有恃无恐。
    ……
    “老板,我们被人告了!区法院立案庭的何科长刚才打电话通知我的,传票这两天就到。”
    市郊,隆盛食品的厂区。
    唯一的一栋三层办公小楼楼顶,邓长春的办公室里,他的秘书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小贺慌慌张张地冲进来,连珠炮似地说出这个事儿,连敲门后那声“请进”都没等。
    隆盛食品就是一家薄利多销打价格战的食品企业,专做腌渍货,主要是海鲜。这样的公司,可见管理班底架构是很简陋的。
    公司对于卫生工商食监这些衙门,倒是要经常迎来送往接待。但司法层面的官司,真是一年也不一定惹得到一件——平时最多碰到几期劳资纠纷导致的劳动仲裁。
    这也难怪一听说公司被告了,秘书小贺就慌了神。
    “”邓长春对秘书的毛躁很不满意,蹦了一句瓯语方言粗口。
    作为十大最难听懂方言之首,诸位看官自然是没必要听得懂的了。
    骂过之后,正事儿还是要办的,邓长春训斥道:“到底是什么案由被告了?谁起诉的?给我说清楚!”
    “是是是。”秘书连忙反应过来,“是‘黔贵L干妈食品公司’告的,案由是商标侵权。”
    “乱弹琴!我们的商标是成功注册下来、还早就在先使用了的,凭什么告我们侵权?字眼图案也不是完全相同嘛!”
    邓长春还充内行,作指点江山状藐视了一句,然后又想了想,才不情不愿地翻了好久的名片夹,挑出一张来,吩咐秘书找律师。
    邓长春的公司,平时连专人的法律顾问都没有,所以请律师这种事情自然不讲究,就图个快,从本地的大律所‘泽达事务所’找了个要价便宜的年轻律师——他前几年开始做这笔仿冒生意的时候,还忍痛花过一小笔咨询费,请对方律所咨询过怎么操作,所以还算是有“良好的合作历史”。
    两小时后,律师就匆匆赶到了他的公司。
    说是“年轻律师”,其实也是三十四五岁的了。
    那人一进门,就跟邓长春寒暄起来:“邓总,幸会,鄙人李义风,如果您决定和我所合作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我负责了,以后还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气,要李律师多多关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邓长春也不摆架子,拿烟对着办公桌对面的会客沙发晃了一下,示意李义风自便。
    因为连正规的法院传票都还没来、只是靠区法院立案庭里有平时打点过的熟人通风报信,所以邓长春和秘书小贺也提供不了多详尽的资料,只能是一问一答地口述。
    “对方是什么事务所代理的?”李义风先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他连原告是谁都还没问,就直接问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来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内人都知道这是该有的职业病。
    因为原告企业的名字,律师不一定听过,也不能最快评估出对方的能量。但圈内有名的大律所,律师们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托的事务所很牛逼,那也能间接证明原告很有实力。
    另一方面,虽说案子的胜败理论上是看双方谁占理——但如果占理的一方就能赢,那这个世界还要律师干什么?名律师还凭什么收那么贵的费用?
    再退一万步讲,名律所名律师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占理,哪怕加了律师BUFF还是肯定赢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会接这种案子了,免得坏了自己的名声
    秘书小贺果然不专业,刚才的关注点与李义风明显不同,一开始都没关心对方的代理人。此刻被问到,连忙回去翻刚才打电话时随手记的便笺,说道:“呃……这个……那个……好像有点不太对?对方没有代理律师事务所……”
    李义风不由得对对方的业余程度一阵鄙夷:“怎么可能?难道是原告本人来自诉的?”
    小贺更急了,支吾着说:“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对方是一个大学挂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援中心的人。不是说这些人也能打打假官司的么?”
    李义风一愣,随后无比猖狂地狂笑起来:“法援中心?哈哈哈哈!那肯定是个出不起律师费的穷逼原告了,这种官司肯定不费吹灰之力啊!”
    猖狂地笑完之后,李义风还转向邓长春,卖弄他对圈内潜规则的见识。
    以示他李大律师虽然在本省第一的泽达事务所里只是个敬陪末座的家伙,但拿到社会上还算是一号人物的:
    “邓总,你不知道,法援中心的人都是不拿钱白打的,有个屁的水平!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嫌疑人本来就是个惯偷抢劫犯之类的穷逼,诉讼法又要保护他的辩护权利,所以塞个连律师证都考不出来的辣鸡去做义工。真有本事的,一考出证就离职了。
    还很多法援的人甚至开庭前什么调查都不做,就逼于无奈跟嫌疑人会见一面,然后一开庭就劝嫌疑人认罪伏法,说两句‘诚心悔过,请求轻判’的话,就算走过场了!理论上法援也能帮人打假,但都是些品牌、技术持有者是很穷苦的自然人的情况下,才会请的……”
    李大律师洋洋洒洒卖弄了好几百字的内幕,一旁的小贺很想打断纠正,但又不敢,只能是憋到他买弄完、端起杯子喝茶润喉的时候,才若若地插了句嘴:
    “李律师,情况和你想象的不太一样……虽然对方代理人比较弱,但是原告方是很强势的大企业,是黔贵省的‘L干妈食品公司’——您平时吃辣么?吃辣的话应该都听说过。”
    “噗——”
    李义风刚是卖弄完嘴皮子口渴的当口,才给小贺找到了插嘴的机会。所以听到这句话时,正好是一口热茶含在嘴里,闻言顿时狂喷而出。
    “咳咳……他们有病啊!年销售20亿的公司,不请个名律所做打假官司,反而去请个法援中心的?”
    李义风心中那叫一个气啊,自己刚刚买弄完对圈内潜规则的见识呢,结果对方所言和自己预料正好截然相反,这不是赤果果的打脸嘛!
    要是刚才自己不那么急于表现……等对方把所有信息全部说完该多好?
    “误会,误会,邓总,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既然是这样的大公司告你,我需要好好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倒是不能那么快下结论了。关于涉案事实,麻烦你全部跟我说一遍,或者让别人给我陈述也行……”
    李义风陪着笑,一改开始时的卖弄,相对谦虚地了解起案情。
    他一边听着,一边还打开电脑,上法院系统的公开网站查询一些案例记录,有些查不到的东西就只能给所里的同事打电话请帮忙。
    没过多久,一副展现对手实力的图景,就慢慢在李义风的脑海中铺陈开来。
    “这个对手……不容易对付啊,邓总,你要相信我们所的实力——这个案子对你非常不利,我可以想办法让你不赔、少陪钱,还尽量在现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但是,你也别有不切实际的太高期望。以后再想扩大市场、跨省销售,那是不可能的了。”
    李义风这番话,显然还是打了折扣的,事实上,他自己都没把握把刚才说的那些都做到。
    而他没敢说的那些,显然是完全不可能做到了。
    

第78章 无名之辈乔老贼
    “啥?连品牌都有可能保不住?只是让我少赔点钱?那我要你们这种律师有毛用!”
    邓长春自命“实业信徒”,对于卖嘴皮子的“虚拟经济从业者”向来是很看不起的。要不然几个月前也不会凭白无故就得罪冯见雄。
    所以一听李义风给出的专业意见,他立刻就觉得非常不爽,觉得请来的律师实在是个窝囊废。
    他是渔民出身,觉得最光荣的赚钱方式就是卖货。所以连品牌意识都很淡泊,他骨子里都不觉得侵犯别人的商标有什么大不了的——哥的东西质量过硬,用用你的牌子怎么了?又不是拿劣质货来假冒!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光荣,虚拟经济可耻”的暴民舆论抬头,原本还有些自卑的邓长春内心更是抖起来了,天天想着“大学生了不起啊,还不是给我打工给我当狗”。
    当然,一个渔民出身的人能够做到今天这样,他在经营上的野性直觉还是有的,否则也不可能做大——首先,当初他是他们那旮沓小渔村里的村支书,对于乡土欺男霸女强买强卖还是比较在行的。
    在吴越省,这样乡镇企业起家的村支书有很多。
    比如龙井、径山这种地方,一个村就有一个开炒茶厂的村支书,就是有本事让外来户收不到当地特产好茶,而他把村民的收获全部压价盘下,加工炒制之后卖出去,多年下来就有不菲的家业。
    又比如临案那边的农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开坚果炒货厂的支书,特产的核桃笋干什么的,也都可以不让外来竞争者采购,一个道理。
    具体到邓长春,他当年爬上来的第一手绝活就是骗休渔期柴油补贴,而且是组织渔村里上下其手:对下抓那些心存侥幸违法捕捞渔民的把柄,对上瞒报照样领柴补。事后屁股不干净的村民也不敢问他要,他就摆平截流下来,有了起家的第一桶金。
    这样的人哪怕做到了一年销售额上亿,骨子里还是当初的思维模式。
    李义风虽然不是什么牛逼律师,但是因为在所里没地位,被赶来接这种排骨案件的经历倒是不少,所以对小农企业家的德行非常了解。
    一听邓长春还看不起他的努力和能耐,李义风心里着实不爽,心说果然跟这种农民企业家没道理可讲:
    这种人要是犯了罪,要请律师脱罪,估计得彻底无罪释放,他才会满意掏钱、觉得律师请得值了。要是律师辛辛苦苦,最后只捞个罪轻减刑,只怕他还会不乐意呢。
    当下他也是觉得油水不多,懒得再讨好客户,不卑不亢地说:
    “邓总,希望你认清现实,你的对手目前成绩很不错,在全国各地同类、近似的打假案件赢了很多!虽说按道理,你的商标和L干妈的只是有点像,法律上说混淆或者不混淆,都在两可之间。但是实践当中,法院很容易被在先案件的思路影响的,虽然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
    李义风说的绝对是大实话。
    虽然华夏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国家,但是不管世界上哪个国家,那么又臭又长的判决文书,法官在拟定的时候也不可能每一次都让书记员一个字一个字敲一遍。
    通用的套路桥段,想想都知道是的。
    冯见雄挑起这个官司之前做的那些前期工作,虽然还没最后临门一脚,把L干妈推上“驰名”的宝座,但在打假个案中已经能起到不小的作用了。
    这么条分缕析地说了半天,试图让委托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邓长春终于有些不耐烦,但也知道不能硬来,就摊牌说:“那你说说,这个案子按你说的道理,该怎么处理?”
    李义风连忙剖析道:“这个案子么,实打实判,按照目前的《商标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是这么回事:
    首先,你的那几个商标,虽然里面也带了‘干妈’之类的字眼,图标也跟对方很像,但毕竟不是100%相同。
    其次,你的这几个商标,当初注册下来的时候,也是合法的——对方当时已经比你更早在《尼斯商标分类表》的第30大类下注册了‘L干妈’,但第29类还没来得及联合注册。而你却在对方第30类开用、第29类没下来之前,抢了个时间差,利用你当时‘实际使用证据较充分’的优势,恶意抢注下来了。
    所以,理论上对方没有驰名的话,就不能‘跨类保护’把你在别的类上的‘恶意注册’挤掉。
    现在的问题是,对方很有可能会驰名,而且看架势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如果法院这次类比驰名处理的话,按照现有法条,你将会‘只能在有证据证明的在先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但不得再扩大使用’的限制——我现在的主要工作重点,就是帮助你搜集、完善证据链,把你‘在先实际使用’的范围给证明出来,让法庭采信。”
    《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并不是很多外行人想的那样,好像一个商标驰名了之后,就能很霸道地把一切相似、混淆的商标都灭了。
    事实上,法律是留了一个“保护在先使用”的口子的。
    比如,历史上09年国内的IPHONE商标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苹果公司的IPHONE商标,在国内是2009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也就是可以霸道地跨类灭绝一切混淆者。
    但是,在2007年IPHONE在大洋彼岸刚刚发布、还未进入中国市场时,当时国内就有一家皮具企业抢注了第18大类“皮具、箱包、雨伞”下的“IPHONE”商标。
    苹果公司当然是很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巨头,乔老贼也不会犯“忘了在某些国家注册IPHONE”商标的低级错误。
    但问题在于当时苹果公司在国内的经营范围核定中,是没有做皮具的,所以它哪怕想把IPHONE的第18大类商标注册下来,也是没有资格的。
    所以。苹果公司只是做到了“在全世界所有国家把IPHONE这个商标的第9类、第38类、第42类商标给注册下来”
    然后,那家抢注了第18大类IPHONE的皮具企业,就在国内卖了好几年“IPHONE牌皮质手机套”。
    苹果公司看着只能干瞪眼,直到09年IPHONE4开始进入中国、因为销量足够好,导致IPHONE商标被成功评为全国驰名。
    驰名之后,苹果公司就腾出手来想收拾这个对手了。他们以“IPHONE是全国驰名商标”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仅别人不能仿冒IPHONE牌的手机、电子产品、互联网科技产品”,而且“一切以IPHONE为商标的牌子统统不许仿”,要把卖皮革套的也堵死。
    但是,这个案子最终在京城二中院以苹果公司败诉收场。
    案由就是“对方07年就开始卖IPHONE牌皮革手机套时,当时你们的IPHONE商标还没有驰名,所以07年合法注册、卖套的公司构成了‘在先善意使用’,不属于‘碰瓷蹭热度’。”
    苹果公司最后捞到的,也不过是一个“可以责令被告商标已经驰名后继续扩大生产、增加品类、扩大市场”的权利。
    换句话说,苹果公司告了这个案子之后,那家抢注的皮具厂,只是不能“原先每月生产10万个,现在增产到20万个”。
    或者不能“原先只有一条流水线,现在追加投资到两条流水线”。
    也不能“对方驰名之前,我们只打入了京津冀市场,现在想向全国发展新的经销商”。
    更不能“原先只卖了这几个款式的手机套,现在准备研发新款式,并且把业务扩大到IPHONE牌钱包”。
    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对方拿到驰名这个时间点之前,蹭热度一方做的任何事情,范围、产量、款式,发展到哪一步,在对方驰名那一瞬间,就必须被冻结。
    驰名之后任何新的侵权,就会被严厉打击。
    之所以这么规定,原因在于商标的“研发成本”是很低的,几乎等于零——只要一拍脑袋,想到一个美好的,溢美之词,然后交一千多块钱注册,就下来了。
    这和著作权、专利截然不同——著作权、专利权,大多是要付出艰辛的创作劳动、发明研究工作才能得到的。
    但商标又确有重大的无形价值,那么这些价值是从哪来而来的呢?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从持有者日常经营积累下来的口碑、名气沉淀下来的。
    换言之,一个商标值不值钱,和它遣词造句是否优美、辞藻华丽,实际上没啥关系。“春兰”比“格力”好听,但“格力”的牌子就是比“春兰”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