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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神-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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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见雄的铺垫有些长,以至于赵宇成听了一分多钟都没听出和案子有什么关联,不得不开口提醒对方:“原告代理人,请注意你的话与本案的联系!”
“谢谢,当然有联系,我马上就会说到。”冯见雄谦虚接受了审判长的意见,继续说道,“邓长春的企业,是靠着他在东瓯当地的渔民供货,经营地方特色产品起家的。所以,他也要和所有同类的乡土特产企业一样,注意保护自己的供应商——这也是这类企业比外来户有人情味的地方。
刚才李律师提供的那两张02年的发票,内容是什么呢?是销售了‘海鲜干妈’牌的油浸麻辣沙丁鱼罐头。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当时他们公司的宣传资料上,写着的‘海鲜干妈’牌产品,也只有这么寥寥几款大路货的产品——注意,我只是说他们的宣传是这样写的,没说我承认他们当时已经用‘海鲜干妈’这个牌子实际销售产品、并且销售出去了。
可是,我们又很奇怪因为这两张发票都是集中在5、6月份开的。而全年其他时候,我们不仅没有查到该公司有开写明‘海鲜干妈’品牌的销售发票,甚至于连他们的‘油浸麻辣沙丁鱼罐头’这一类产品,都极少在销售发票中出现——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为什么一款热销的产品,在一年中只在某几个月热销,在其他月份又突然没人买了呢?”
“说不定只是季节性原因、沙丁鱼只在某几个月有呢?”是李义风忍不住对方的长篇大论,开始没事儿找事儿的反击,总之就是不能让冯见雄畅所欲言就对了。
冯见雄一笑:“李律师,那我只能说你五谷不辨,太没有常识了:沙丁鱼供应是全年都有的,而且可以低价从邻国进口加工。
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仗义执言’,因为你好歹说对了半句——没错,之所以产生这种不正常的开票,正是因为原材料的季节性,只不过表现形式恰好相反!”
“怎么回事!”赵宇成都有些好奇起来,不过语气仍然不失威严。
“审判长,情况是这样的:我方调查过,在隆盛食品当年的其他月份里面,油浸麻辣黄鱼乃至其他口味的鲳鱼罐头销量特比高,在发票中也有体现。而到了某两个月,那些产品就突然销声匿迹了,或者是含混不清地不写具体销售货物,或许只有在部分客户强烈要求体现品名的时候,才附会成别的产品。
开始我们也百思不得其解,后来调查了当年和前一年渔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联合办案稽查后,才猜测到了一种可能性:
在此前一年,东瓯渔政部门为了严查禁渔期违法捕捞,采取了找税务部门配合的办法,核查当地特产副食企业生产的短保质期禁渔产品,在禁渔期先后的销售情况,然后顺藤摸瓜拷问货源,倒逼追查摊派违规不捞名额、取缔渔船柴油补贴。
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我前述的‘外来户企业’,配合渔政、税务是没问题的。因为他们购买黄鱼、鲳鱼等当年还不具备养殖技术、肯定是来自野生捕捞的渔获原材料,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违法的,只是他们的上游供应商,也就是那些顶风禁渔捕捞的渔民。所以外来户企业可以死道友不死贫道地把供应商供出来。
但是,如我所说,邓长春的企业,是本土性的企业,必须维护在当地的威望,不能出卖作为供应商的乡亲们。所以,他不得不让自己公司的财务部门注意一些,不要在不该出现某些产品的月份,开票体现这些产品,以留下麻烦。
所以,当年完全有可能是刚刚抢注了一个‘海鲜干妈’、宣传上才捏造了几款产品、并没有实际销量。然后就为了应对核查顺手为之编造了一些订单,用于掩护真实的、并非体现‘海鲜干妈’品牌的实际销售货物!
事实上,这样的改变发票上销售产品品名、商标的行为,在国内是很常见的。比如在那些涉及国家节能补贴退款的行业,三雄激光、雷土照明,都有把明明销售的不是发改委补贴名录中规格的产品,虚假开票为补贴名录中产品的行为……”
“可是……这一切也只是你的推测!你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年这两张发票,乃至后来其他这几张是你预测的这种情况!甚至于保护供应商都只是你自己的推测!”李义风汗水涔涔地做着最后的抵抗,内心却是升起一股恐惧。
他再也不敢对对面的年轻代理人,有哪怕一丝半点的轻视——哪怕对方还没有律师证。
李义风动用了自己的全部常识和推理,绞尽脑汁想了许久,似乎抓到了什么救命稻草,自以为福至心灵地最后反驳了一句:
“还有!对方代理人的推理有很大的漏洞!众所周知鲳鱼是深海非养殖鱼类,因为水压的问题,出水即死,正常销售也都是冷冻的死鱼。既然已经是冷冻鱼了,难道不能多冻几个月到淡季再销售吗?
反正已经不是鲜鱼了,哪怕是一个普通的水产品批发小业主,都能想到这种办法吧?渔政部门怎么可能从这种供应商追溯来追查违反禁渔期的人?”
可惜,这一反击并没有什么效果,冯见雄显然功课已经做到了这一步。
他当庭拿出一个黄鱼罐头。
“看来李律师生活太好了,没吃过罐头——日常生鲜销售中,这些非养殖海鱼当然都是冰镇甚至冰冻以延长保质期的。但是对于罐头企业来说,基本不会有这种多此一举,因为罐头本身就是为了延长保质期,即使要拖到淡季销售,也该是捕捞上来立刻加工,而不是以冰鱼的状态存两个月再加工——每一次速冻和解冻,都有可能导致鱼肉肌理、细胞被冰晶破坏,影响口感。所以我不觉得如果有绝对必要的话,罐头加工企业会这么干。”
冯见雄如此一说,李义风也不懂这些,连忙看了看旁边的邓长春,投以求助的眼神,可惜对方神色闪躲,并没有解释的意思,看来冯见雄说的都是业内常识了。
见对方缄口不言了,冯见雄乘胜追击道:“当年的细节,当然是推测,但是今天我拿的这两张、今年开的发票,却是实打实的证据!我可以证明,贵公司是有动机开这种品牌、品名都捏造,但偏偏不改变开票金额、不是为了偷税漏税的发票的!
我可以证明,贵公司哪怕不是为了避税,也有开错误发票的动机!剩下的,我相信法庭会判断我的合理怀疑是否值得支持——尊敬的审判长,我觉得上述证据链足以证明,被告在这个方面的财务诚信,是证明力不足的!被告出具的当年发票,不足以证明被告从当时起已经在先使用本涉案商标!”
邓长春和李义风惶恐地看了一眼赵宇成,后者沉吟了一会儿,和两名陪审员交流了一下,最终选择了采信冯见雄。
“完了!不对!我们还剩广告宣传材料这块的证据,可以证明我们那些年的‘在先善意使用’!”李义风被措手不及得有些糊涂,差点儿以为自己要全盘认输了。幸好冷静下来之后,发现自己还有一半的证据可以死守。
可惜,冯见雄又怎么会给他喘息之机呢?
连口茶的功夫都没留,冯见雄那不紧不慢的声音就又响起了:“下面,我来质证
第二部分——也就是贵公司所谓的‘证明在先善意使用的广告证据’——请问被告人,贵公司拿得出这些年针对涉案商标的广告宣传费用凭据么?”
第81章 雄哥面前你还嫩呢
连口茶的功夫都没留,冯见雄那不紧不慢的声音就又响起了:“下面,我来质证
第二部分——也就是贵公司所谓的‘证明在先善意使用的广告证据’——请问被告人,贵公司拿得出这些年针对涉案商标的广告宣传费用凭据么?”
赵宇成看向邓长春、李义风,威严地帮腔:“请被告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有照片,有相关的第三方报道,也有广告费发票……”李义风连忙抢着回答。
冯见雄毫不犹豫的追问:“前两项不用看——我没看到第三项,没有广告费发票。”
“怎么没有?这不都是?”李义风一副“你丫睁眼说瞎话?”的表情,拿着几张复印件挥舞着。
冯见雄毫不留情地揭穿:“这些我看过了,是会务费的发票,不是广告费!”
李义风微微呆滞,随后表情居然轻松起来:“冯先生,看来你也有不懂行的地方,会务费的发票,在财务上来说,就属于广告费的一种,都是为了经营性宣传。哪怕到税务局抵扣成本的时候,展销会会务费也都算在广告费内的。”
对于这种说法,冯见雄笑了。然后转向赵宇成说道:
“请尊敬的审判长注意:被告方在这个问题上偷换了概念。确实,在财务审计层面上,参加展销会的会务开支,往往也可以被认定为‘广告营销费’这个大类的支出。因为参加展会的目的和效果,确实是宣传了企业、扩大了知名度。在税法层面,这些成本也可以纳入广告费抵扣。
但是,这个《广告法》和层面的广告费概念,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所述的‘为宣传善意使用品牌而投入的广告费’,显然不是同一个范畴。对方展示的这些展销会参会记录,虽然有部分在背景展示中体现了涉案商标的图形,但并不能证明被告参会的主要目的或者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宣传涉案商标。
在展销会上,潜在客户更多面临的是直接面对面的商务洽谈、延揽交易。或者拿去参展商的宣传资料,比如销售人员名片,留待后续有需求时联系——这种宣传模式,与其说是在宣传品牌,不如说是在宣传公司,或者单纯的拉生意。
为了证明我方观点,我们还应当注意到:在被告提供的证据中,只有现场的展台布置照片上,显示了有印刷涉案商标。但并没有任何被告公司销售人员的名片、展会宣传册上体现相关商标。因此,我方认为,这可以推定被告并没有宣传涉案商标的意图。
要想证明对方‘多年来的善意宣传’,我认为至少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首先,是参加展销会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广告费支出发票。比如宣传涉案商标品牌的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广告,以及其他形式不带企业、销售人员联系方式宣传,仅仅为涉案商标提供宣传的一切证据。”
冯见雄说得很慢,很耐心。
毕竟这段话他完全是靠耍嘴皮子分析,动摇审判长心中对被告提供的营销费发票、展销会照片等证据的效力、定性。要他提供确凿的反证,他也是拿不出来的。
赵宇成听了,也觉得颇有几分道理。不过这种分析推论的盖然性问题,法官也不好贸然乾纲独断,留下把柄。所以权衡片刻,赵宇成就果断地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讨论。
回到会议室,赵宇成开门见山地对另外两名陪审人员发问:“小陈,小徐,你们怎么看?原告方代理人陈述的意见,是否应当采信?”
合议庭讨论,是主审法官在拿不准事实判断或者法律适用的时候,规避风险的重要措施。为的就是形成集体意见,将来万一认定错了,个人责任也少一些。
在合议庭讨论的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人一票,加上合议庭成员人数都是奇数,所以也不存在审判长可以乾纲独断的问题。
以本案为例,只要三人合议庭的两个助理审判员都持其中一方意见,哪怕审判长职称级别更高,也没法翻盘。不过哪怕有不同意见,书记员也要如实记在合议庭记录上,将来万一翻案,也能知道谁当初是坚持己见的。
当然,实际审判当中,如果有些偏远地区的法院,法官来源又比较腌臜,比如遇上为了安排大老粗退伍军官就业问题,而往法院里塞人。这种退伍军官职称级别又比较高、作风比较一言堂,还不懂法。那么合议庭的时候往往作为审判长就先表态,下面的人听了领导意见,多半也就复议了。
幸好,东南沿海各省还是投资环境比较清明的,退伍军官强塞来当法官这种事情,比较稀罕。
赵宇成也是正儿八经考试考出来的法官,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因此每次他当审判长的时候,都是让陪审人员先发言。
于是小陈率先开口:“我觉得原告代理人的意见还是有点道理的:一般公司参加展销会,都是为了实打实卖出去货、联系上新的客户渠道。遇到的每个人基本上都要留联系方式、当面推销。
只有电视媒体上的广告,很少留销售联系方式,纯粹是为了宣传品牌。如果被告方一点除了展销会之外,其他形式的涉案品牌广告投入证据也找不出来,应该可以推定他们至少没有刻意宣传过品牌本身。”
赵宇成并没有马上表态,而是看向了另一边。小徐业务水平更差、资历经验更浅,当下紧张地复议:“我……我也支持陈审的意见。那样的话,就算被告有宣传涉案品牌,最多也是不经意附带着宣传到的,证明力应该不足吧……”
“行,小刘,把意见都记录下来——我也附议,跟他们的一样,你修饰一下措辞。”
“好的赵审。”书记员妹子连忙答应。然后给赵宇成修饰了一份用词不同、但意见大同小异的观点上去。
这种事情书记员也做惯了,很多时候领导不愿意多话,但合议庭记录上又不能显得领导总是在照本宣科附议别人,那就加几句无伤大雅的补充意见上去。
……
15分钟后,重新开庭。
赵宇成清了清嗓子:“经过合议庭讨论,决定采纳原告方代理人就刚才这个问题的意见——请被告方面提供追加证据,当然,因为是质证后要求的补充证据,本庭可以给你申请延期审理权利,以搜集补充证据。”
一般情况下,举证期限届满之后,是不允许再提交新证据的,法院也不会为了给一方搜集证据的时间而允许延期审理。在质证过程中,一方的证据被推翻了,那就直接承受不利结果就是了。
但是审判长如果认为现有情况事实不清,觉得有必要再搜集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给延期。这个案子里,冯见雄刚才的反驳只是动摇了被告方‘品牌宣传广告支出’的证明力,使之存疑,而不是铁证如山地彻底推翻。所以赵宇成为了持重起见,还是允许李义风和邓长春再延期一次。到时候如果还是搜集不到,那就判他们输,也好心服口服,降低上诉率。
“我方申请延期审理!”李义风神色紧张地说。
“我反对!”冯见雄咄咄逼人地提出了异议,然后转向赵宇成,“尊敬的审判长,举证期限已经结束了!如果他们有,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发票这种证据,都是摆在被告公司财务部门的,一点搜集困难都没有,这不符合‘因客观困难无法按期搜集’的情况吧?”
赵宇成是为了自己的绩效,降低上诉率,只能尽量求稳。他也知道冯见雄是有一定道理的,也没有呵斥他,而是用商量的口气说:
“反对无效,有可能对方一开始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再提交更多证据而已——不过,本庭是公平的,在延期审理期间内,原告方也有同样的追加新证据的权利,而且不必再经过证据交换程序。”
冯见雄盯着法官看了一会儿,自忖已经了解到对方的胆小怕事,也就不为已甚。
案子还没判下来,和法官闹僵也没好处。
赵宇成见状连忙宣布:“那就延至一周后再开庭,退庭!”
……
“雄哥,你觉得李义风和邓长春拿得出新的广告费发票、而且能明确证明是用于宣传‘海鲜干妈’这些涉案商标的么?”
刚刚离开法庭,史妮可就略担心地问。幸好已经有了大半年出庭经验,史妮可也知道正儿八经双方博弈的案子,都是不太可能开庭一天就搞定的,心里有些准备。
冯见雄淡定地说:“当然拿不出来!要是能拿他们早拿出来了,还用等到下周!李义风这是在拖时间、搅浑水。估计一周之后,他会在别的方面再想办法弄点儿新的周边证据吧。
赵法官也未必看不出这一点,只不过赵法官还想着稳妥点,卖李义风一个人情,让他输了之后心服口服,别再去上诉。我这次退一步,也是给赵法官面子。可惜这家伙只是区法院的法官,以后估计也没什么利用价值。”
史妮可点点头,请示道:“那我们还要做什么别的准备工作吗?还是就等一周,下次开庭直接盖棺定论?”
冯见雄想了想,指点道:“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再给他加点料吧——你去搜集一下邓长春他们公司,过去三年的电商销售记录,被打假的相关信息,你自己看着办好了,凡是有可能作为旁证、间接证明对方品牌信用度低下的,都可以随便找。”
史妮可一一记下,还有一些疑惑,便不耻上问:“好……这些东西有用么?看上去很碎的样子,第一次我们为什么不搜集呢?”
冯见雄不得不耐心地解释:“不一定有用,所以我才让你在补充证据的机会时搜集——第一次开庭之前,也就是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交的证据,那都是要列入证据清单、交换证据的。所以相关度不高的证据,当然要尽量精炼一些。
但是,在补充证据阶段,新搜集到的证据赵法官已经特许了不用再次证据交换,想补充什么就补充什么——只有在拿到法官的这种程序首肯之后,我们才可以‘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地碰运气。
不过你放心,这个案子到了这一步,对方的两大主要证据链都被我们推翻得差不多了,官司是稳赢的。我这么做,只是让你练练手,因为你平时的官司估计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史妮可一一记下,内心却是更加惭愧,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可耻。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在法院门口站了七八分钟。也是他们运气不好,法院门口这种地方,上下班高峰期不好打车。
终于,史妮可才把刚刚冯见雄的吩咐记下,终于看到一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驶过,她连忙挥着手跳起来招呼。
旁边其实还有几个人也在等,但应该是司机见这个拦车的妹子特别漂亮,就一滑停在了他们面前。
“小姐去哪儿?”两人刚坐稳,司机便殷勤地问史妮可。虽然有些无礼,但也不能说人家不对,毕竟拦车的动作就是史妮可做的。
“翠苑小区……”
史妮可刚刚说了几个字,却被冯见雄打断了:“别,去城北4S店一条街。”
司机看了眼中间的后视镜,似乎在等客人吵出个结果。
史妮可连忙改口:“就去那儿吧。”
司机瞅了一眼,暗忖看对方的装束,像是法院里刚刚打完官司出来的样子,莫非是个走了狗S运的律师,赢了大官司,律师费就够买车了,然后在女助手面前显摆?
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儿,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
史妮可坐在车上,好奇地问:“怎么突然又想买车了?”
冯见雄一上车就闭目养神,闻言不瘟不火地回答:“其实早就该买了吧。暑假里这不是提前回校,没时间么。这几个月在金陵都蹭炮姐的车,回钱塘蹭天音姐的,太软了。买了新车,过几天你去阿狸托人调取证据的时候,就开新车过去,免得别人看不起我们的实力。以后大客户多起来,这些方面都要注意。”
史妮可没有再说什么,就静静地靠在冯见雄肩头眯了一会儿。
第82章 不可逾越的鸿沟
车子很快到了城北4S店一条街,冯见雄本来心里也没什么特备想买的品牌、款式,完全是跟逛街一样临时看到啥顺眼的就是啥。
“先生,已经到了,请问您停哪儿下?”出租车司机看冯见雄摇下车窗,左顾右盼地,也不说具体停哪儿,不由得如此问道。
“没想好呢,开慢一点。”冯见雄随口说。
司机也是觉得这小子有点装:买车还能没想好?谁不是做足了功课才出门的?
两分钟后,4S店一条街就开到头了,司机不得不再次提醒他:“先生!已经逛完了!决定哪儿下了么?”
“这就完了?”冯见雄一愣,心说06年的钱塘,果然还是和前世记忆中豪车市场差距不小。
要是搁10年之后,以钱塘这边的富豪消费力,宾利迈巴法拉玛莎阿斯顿不得都来抢着开家4S店露露脸?就算嫌弃城北的4S店街市民化了些,那也至少要去南山路的中国美院旁边开,钓一钓泡艺术生的大款。
他想了想:“那就再绕回去吧。”
司机嘿然一哂,也不点破,心说反正是打表的,有乘客主动要求绕路,他没道理阻挠。只是不想开的太慢耽误了赚钱:“行,那这趟我开快一点。”
出租车掉了个头转向南面,疾驰出几百米,冯见雄当机立断让停车:“好,就这儿了——对,就那家保时捷吧。”
他示意史妮可结了车钱,然后两人径直走进4S店。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的么?”售车小姐立刻迎了过来。
冯、史身上的行头都还是很体面的,不至于有被人鄙视的桥段。
冯见雄遥遥一指:“就这辆了,应该没人预定吧?今天付了能提车么?”
06年国内私家车市场还没爆发,基本上要到08、09年才会“加价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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