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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官商风流-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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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全国以1993年当年“两税”增幅的三分之一即16%为目标,各省以本省上年增幅的1/3为目标。第二,完不成“两税”增收任务的省市以地方收入赔补,完不成上年基数的要扣减返还基数。第三,凡完成“两税”增长目标的地区,中央对其税收返还基数按当年本地区“两税”增长率的1:o。3返还。凡“两税”收入过增长目标的地区,其过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返还系数由1:o。3提高为1:o6。第四,1:o。3返还系数不再与全国平均“两税”增长水平挂钩,而与本省上划“两税”增长挂钩。
    这一决定的效果在后来显示出来。如果当年真的动手挤干水份,削减各省返还基数3oo亿元,那么就不可能有1994年至1997年每年1ooo多亿元税收的增收,中国财政乃至整个财税体制改革将是另一付面孔。
    结尾:十年之后,在河北涿州召开的座谈会上,多数专家们认为,1994年2oo2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7。5%,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3年的12。6%提高到2oo2年的18。5%;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5%,比改革前的1993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2oo2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外,中央性地方转移支付高达4o19亿元,是1995年的8。6倍,年均增长36%。
    但是专家还认为,这个体制先天的不足以及后来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应在总结分税制运行十年中,既要总结经验,更要直面对待运行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深化及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便是理论专家及财税工作者当前面对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研究及解决的课题。
资料三:分税制
    1994年中国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概括来说,其主要内容为:
    1、重整税收结构,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税种(如产品税),代之以较符合市场化改革的税种,例如征收增值税和规范消费税。
    2、重新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使中央取得更大的财源。
    3、为了保护个省市(特别是富有的省市)的既得利益,中央设计了一套税收返还制度。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财税制度。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分配关系的规范方法。大致作法是:按税种划分收入;中央集中必要的财力实施宏观调控;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分别征税;有一套科学、完整的中央对地方收入转移支付制度。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在短期内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理想模式还缺乏必要条件。只能循序渐近,逐步到位。分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在中央适当集中财力的基础上,实行转移支付制度;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预算分级管理。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1993年为财政体制改革测算的基期年,保证各地方1993年既得财力。凡实行分税制后从地方净上划到中央的收入一律按净上划中央收入的基数返还地方,称之为中央税收返还。考虑到地方支出正常增长的需要,中央税收返还按一定比例逐步递增,上划中央收入增量的北%返还地方,另外7o%的增量留归中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财力分配,要以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原则。中央财政支出包括:国防、外交、武警.重点建设(包括中央直属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农支出和内外债还本付总,以及中央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费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展所需支出。具体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以及地方各项事业费支出。
    2、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具体划分如下: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交纳的收,人(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交利润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除现在地方已经负担的2o%部分外,以后生的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银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银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予税,房地产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陆地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o%。通过以上改革,中央与地方直接组织财政收入的格局将生较大变化。按体制测算,中央财政直接组织的收入将占到全国财政收入的6o%左右,中央财政支出约占4o%左右,还有2o%的收入通过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向地方转移。
    3、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即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一中央下划收入(指原体制中归中央、实行新体制后划给地方的收入),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数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o。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4、4、原包干体制有关事项的处理。实行分税制以后,原体制分配格局暂时不变,过渡一段时间后,再逐步规范化。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规定补助。原体制地方上解仍按不同体制类型执行。实行递增上解的地区,按原规定继续递增上解;实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原确定的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实行总额分成地区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区,暂按递增上解办法,即:按1993年实际上解数和核定递增率,每年递增上解。
    4年税改与1994年税改差别
    共net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税收提出的新要求,1994年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性、结构性的改革。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主要内容是:1.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规范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项目和标准,取消“国营企业调节税”和向国营企业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2.把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统一为个人所得税,分不同所得项目分别采用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规定了不同的扣除标准;3.改革旧流转税制。新流转税制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在工业生产领域和批零售商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对特定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4.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实行分产品从量定额计算征税的办法;5.开征土地增值税,用于调节房地产交易中的过高利润,采用四档率累进税率;6.拟开征证券交易税、遗产和赠与税;7.调整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下放屠宰税、筵席税给地方。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改革未能全部到位。截至2oo2年底,我国税制体系共有税种24个,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关税。
    4年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目标,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步对现行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
    一、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
    二、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三、统一企业税收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
    四、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应当更加合理,税率也需要适当调整。
    五、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六、完善地方税制度,结合税费改革对现有税种进行改革,并开征和停征一些税种。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七、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
    被分税制改变的中国
    年,我刚到北京,一次和老乡们聊天,其中一位在国家某部委当处长,很是轻描淡写地说到给家乡批了4oo万元。我很惊讶。在地方,这是个最没有实权和油水的清水衙门,在中央机关,一个小小的处长居然有那么大的财政支配权!在地方,别说是县里一把手,就是绝大多数市里一把手也没有那么大的财政支配权啊。不为别的,地方财政没钱,市一级还能基本维持公务员工资福利,到县一级就年年拖欠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并且急于让年满55岁的提前退休、新到职三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提前下岗了。要知道,在中央,混个处长也许也就三年五载工夫,在地方,混个副县长也许都得半辈子。
    此后是一年比一年“触目惊心”的国家审计报告,让人感觉到中央各部委确实有钱,几乎每个部委每年审计出来的违规资金就是几千万上亿元,不违规的可支配资金就更不知多到哪里去了。
    随后布的每年2oo亿元**资金用来“跑步钱进”的问题,则不免让人大吸凉气。有人说美国的地方官员可以不去华盛顿,但中国的官员不去北京不行。因为大权和大钱都在北京,要钱要官都得去。正如国家审计署审计长1i金华指出的:“有的驻京办目的就是跑‘部’‘钱’进。”“跑是一个足字旁,还有一个包,要带包去跑。”这个“包”是个“通天袋”,里面内容丰富,应有尽有。去年7月的《了望》指出,各地驻京办每年用在疏通关系上的“灰色经费”在2oo亿元以上。中央转移支付的欠透明状态,成了各地驻京办“跑部钱进”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驻京机构的迅猛增长,正好契合了中央和地方分权的历史演变,其中尤以1994年中央与地方分税制改革之后为甚。到1991年,北京还只有186个市级以上的驻京办。此后,驻京办以惊人的度增长。据粗略统计,现在在北京,除了52家副省级以上办事处,还有52o家市级和5ooo余家县级办事处。如果加上各种协会、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过1万家。
    更进一步地研究会现,肇始于1994年的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改革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经济格局和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状况,“跑步钱进”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缩影。分税制后,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划归中央。消费税、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75∶25的比例分成。
    在实施分税制后的当年,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增加2oo%,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但财政支出占全国总支出比例比上年只增加2个百分点。此后,1995年到2oo4年中央财政收入平均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52%,但财政支出平均只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o%。
    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总收入比重不断减少的同时,支出比重却不断加大。到2oo4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约为45%,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约72%。当年,中央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约55%,但教育事业费中央财政支出219。64亿元,而地方财政支出3146。3o亿元,是中央的14倍多;社会保障补助地方财政支出是中央的近7倍;支农支出是中央的1o倍。
    另据国务院展研究中心调查,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中央只负担2%,省地两级负担11%,县级负担9%,78%的经费要由乡镇这一级来负担,最后实际上就是由占大多数的农民负担。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局面。
    在中央把省里的部分税权上收的同时,地方也上行下效。地市政府的财政税收上收到省里,而地市一级则把县乡财政税收上收到地市,其结果是,自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政府财权的集中程度不断提高。相关数据表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大幅提高到2oo2年的54。9%,省级政府的财力也从1994年的16。8%提高到2ooo年的28。8%,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财权只有余下不到17%的水平,却负担8o%的民生和绝大部分公共事务的支出。
    朱总理总理执政时代,中央弱财政带来直接的后果就是中央财政赤字,甚至有一年生借地方政府的钱来中央部委的工资。但分税制的后果却极大地改变了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公民社会权利状况,除了上述“跑步钱进”,还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年,湖北一位普通的乡党委书记一举成名天下知,他就是上书朱总理总理陈情“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李昌平。此信引起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当年12月李昌平当选《南方周末》2ooo年年度人物。然而其个人命运却颇多周折。
    “我们没有其他税源,转移支付又不多,我们不向农民收钱怎么办?乡镇教师一年多工资没有,他们都把政府大门给堵死了。”基层干部如是说。2oo6年1月1日,农业税被正式废止。然而,取而代之的是轰轰烈烈的征地运动。时至今日,征地问题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而在一些不能直接从城市化和征地中受益的地方,“放水养鱼”纵容计划外生育然后罚款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新财源。
    二、“新三座大山”压在人们头上
    3年,一篇《我头上的“三座大山”》一鸣惊人,此后至今,“新三座大山”成为社会上被使用最多的词组之一。人们应该记住它的明者,他就是著名杂文家赵牧。
    分税制后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地方政府甩包袱。在中央部委死死抓住部门垄断权力不放、市场的自由准入受到严厉控制、市场自由公平竞争无从谈起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却纷纷以市场的名义放任教育和医疗机构大肆收费和乱收费,住房也被推向了市场,从而把政府本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大部分或者完全推给了社会。像医疗行业,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障85%被用在了8oo万党政干部头上。导致活人被送进火葬场、医院见死不救、学生家长或学生因学费太高而自杀的现象层出不穷。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的价格也一再飙升。
    三、gDP崇拜和环境破坏及污染
    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官。在地方百姓决定不了官员命运的条件下,不惜一切代价招商引资成为各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甚至很多地方给法院、检察院和每一个公务员甚至教师下指标,并且要求检察院法院下文件对一些经济犯罪活动网开一面。至此,一些地方的自然生态和社会、政治、法律生态都受到严重破坏。许多地方官员不惜以砸子孙饭碗的态度和方式去展地方经济,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环境污染和破坏触目惊心。地方经济增长了,但地方百姓不仅不能从中受益,反而成为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最直接也是最长久的受害者。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于2oo6年9月7日向媒体联合布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oo4》。研究结果表明,2oo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o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o%。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与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指出,由于部门局限和技术限制,已计算出的损失成本只是实际资源环境成本的一部分,此次核算没有包含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中的生态破坏成本,只计算了环境污染损失。环境污染损失成本仅核算了其中的1o项,且存在低估和缺项。潘岳与邱晓华共同介绍说,完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至少应该包括五大项自然资源耗减成本(耕地资源、矿物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渔业资源)和两大项环境退化成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于基础数据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此次核算没有包含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中的生态破坏成本,只计算了环境污染损失。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包括2o多项,此次核算仅算了其中的1o项(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农业和材料损失,水污染造成的健康、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污染型缺水损失,以及固废侵占土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要部分都没有涉及。总的来说,这次核算的结果只是整个结果的一部分。而且,在已经核算出的1o项损失中还存在低估和缺项的问题。即便如此,损失也已经占到gDP的3。o5%,数字非常惊人,说明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除了污染损失,此次核算还对污染物排放量和治理成本进行了核算。结果表明,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oo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o8oo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虚拟治理成本),占当年gDP的1。8o%。
    四、房地产运动对民众的剥夺
    1994年分税制给地方政府留了一个借地生财的口子――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因此给持续高热的房地产市场和不受制约的征地和拆迁运动埋下了伏笔。国务院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土地出让已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6o%以上。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政府通过征地,以几万元每亩的低价,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拿走,转手通过拍卖等方式出让,地价上升几十、几百倍以上。地方政府的财力得以增强,官员的寻租也由此进入疯狂状态(寻租成本占房地产总成本的3%到5%甚至更高)。在城市拆迁中,民众的利益同样得不到保障。在此过程中,民众受到了补偿费低、房价高和无住房社会保障的三重剥夺。
    如何征税、如何理财,是一个国家生死攸关的问题,管理得好,最少的钱也能做到物阜民丰、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经济可持续展;管理不好,再多的钱也会导致国在山河破、官怨民沸腾。因此,如何制定征税法律以及财政预决算的审议,几乎是各国议会的最根本任务之一。我们的人大在这方面几乎是甩手掌柜。中国历史上不改体制的诸多重大改革,也几乎是停留在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钱的层面上,综观中国历史上的历次改革,莫不以为中央政府聚财为己任,最终也都走进底层民生艰难的死胡同而被迫推倒重来。
    但仅有政府内部的分权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权力只有上限而没有底线,如果不能将各级政府的责权利和各自的征税范围纳入到严格的法治轨道,而任由他们自己内部商量解决,则上级政府今日可以放权明日自然又可以收权,税收的无序化也同样会陷入治乱循环中无以自拔。
    分税制下的征管之争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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