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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的悠闲人生-第2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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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
  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
  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
  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
  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
  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
  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
  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
  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
  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
  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
  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
  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
  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
  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
  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
  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
  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
  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
  “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
  《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
  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


第413章

  虽然如今有关武侠小说的话题仍然是褒贬皆有,但我们应以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分析评价武侠小说。
  而李导的武侠小说,在目前看来,已经算是华夏武侠小说的顶峰,确是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
  李导的一系列作品为华夏文学长廊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
  而这部《天龙》中的乔风这一人物形象尤其令人瞩目,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武侠小说中塑造最成功最令人震撼的英雄。
  本人对乔帮主好生敬佩。
  唯大英雄本色,乔风当之无愧。孔庆东:我最敬仰的人是萧峰,顶天立地,担当天下,为民族和平可以气壮山河的一死。
  “乔风是个“完美的英雄”,他“重视责任和社会规范”,“以天下为己任”。
  作者笔下的英雄人物极多,但若论意气之豪迈,行笔之光明,胸襟之开阔,唯有乔风。
  可以说作者笔下几乎没有缺点的英雄,乔风是唯一一个。
  且乔风是儒家之侠的典范。
  纵观乔风一生的所作所为,其无一处不体现着儒家的道义和精神。
  而乔风最后因仁而死,其结局也证明了这一点。
  再说说乔风的武功与智谋。
  乔风自幼拜师玄苦大师,修炼少林武功。
  少林武功乃天下武学正宗,少林七十二绝技威震天下。
  以此雄厚资本,配以乔风天生异禀,后又拜中原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汪剑通为师,加入丐帮,既得“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等绝顶武功,又得以常年奔波劳碌实战历练。
  武功高深是意料中事。
  但他的武功究竞高到什么境界呢?
  《天龙》中乔风一出场,第十四回“剧饮千杯男儿事”中。
  乔风使出“龙爪手”,一招便将“打架大王”风波恶夺刀点穴,又一招将包不同拿下。
  “北乔峰,南慕容”。
  慕容负的两大干将在他的手下都走不了一招。
  接下来又以“擒龙功”神功令缠斗不休的风波恶大开眼界,心服口服。
  杏子林中,面对叛乱,他处变不惊,于微笑言语中辨明主谋,突然袭击,以倒退两步,行程两丈余,瞬间反手制住叛首。他不会“凌波微步”,自然发挥,却胜似“凌波微步”。
  又于众人不觉察中,暗地用内功令叛首下跪且哑口无言。
  叛首外号“十方秀才”,为人足智多谋,武功高强,面对乔风,武功与智谋毫无用处。
  将乔风这位英雄人物的惊人武功与智谋表现的淋漓尽致。
  聚贤庄一战,少林寺玄难等天下英豪俱是身怀绝技之辈,可是乔风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
  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
  他孤身一人连毙数十名好手,当真是威震天下。
  战后,中原群雄恨之切齿,却也是闻之落胆,回思其时庄中大厅上血肉横飞的惨状,兀自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浚河边,船舱中,地方狭窄,施展不开手脚,乔风却能大有大斗,小有小打,擒拿手和短打近攻的功夫,在不到一丈见方的船舱中使得灵动之极。
  斗到第七回合,赵钱孙腰间。”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
  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
  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
  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
  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
  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
  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
  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
  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
  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
  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
  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
  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就像一句话,“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
  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作者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
  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
  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作者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
  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
  《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情欲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
  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
  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
  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
  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
  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
  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作者笔下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
  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
  作者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
  作者部分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
  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作者写作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
  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
  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的小说呢?
  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
  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即是一切。
  ……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
  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
  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作者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


第414章

  似乎呦我去,看完本书,脑海中不自觉脑补了画面,类似于,来范蜀黍教你诱拐少女:
  「范蠡本是楚国宛人,为人倜傥,不拘小节,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表,当地人士都叫他『范疯子』。」
  范蠡这厮不羁洒脱、特立独行、风流倜傥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能让羊女阿青和绝色西施一见钟情,想必相貌不俗,许是位美男子。
  他是个有大智大慧的人,行事往往不同于寻常人,疯子般轻狂古怪,极易招惹非议,难怪后来连他府上的人都误会他不务正业,还悄悄向文种打小报告了。
  「一个人有与众不同的行为,凡人必笑他胡闹;他有高明独特的见解,庸人自必骂他糊涂。」
  幸好,还有文种懂他。
  后来范蠡荒唐地整天跟阿青去牧羊时,文种不以为然:「他行事与众不同,原非俗人所能明白。」
  众人皆醉我独醒,幸得一知己。
  范蠡摆摆手,几下就搞定一位妙龄少女,除了自身魅力外,那招数啊,快捷干脆,可谓泡妞界的翘楚啊!
  再看他的招数:察言观色!
  「范蠡走上几步,问道:“姑娘尊姓?”
  那少女道:“你说甚么?”
  范蠡道:“姑娘姓甚么?”
  那少女道:“我叫阿青,你呢?”」
  直接来搭讪!范蠡好样的。
  说话文绉绉了,阿青也就听不懂。
  范蠡聪明机警,懂得立即用口语再问一遍姑娘芳名,并猜到她是不懂礼法的乡下姑娘。
  眼光毒辣。
  然后,范蠡正式开展诱拐大计。
  他叫阿青到他家吃饭去,阿青不允,说要赶羊去吃草。
  于是,他开骗了:“我家有大好的草地,你赶羊去吃,我再赔你十头肥羊。”
  天啊,蜀黍,还以为你家有草原呢——根本就只是个花园,羊群去了没草吃,只好咀嚼各种名花,羊嚼牡丹来着。
  范蠡真像个拐萝莉的怪叔叔,什么让阿青的羊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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