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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年马月盗格日-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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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转的惊呼,金飞祚和秦允蓓忙围过去问有何发现。郑能谅的发现是:钱包丢了。
四周的保安、摊贩、游客见他们慌张的模样,呼啦一下涌过来看热闹,得知只是丢了个钱包后,又不约而同地露出索然无味的表情,呼啦一下散回原位。居高临下望去,仿佛一只巨大的水母刚做了一次平淡无奇的呼吸。在这里,除非你丢了性命或者丢掉脸皮,否则很难引来关注或掌声。
三人沿着来路找了半天徒劳无功,秦允蓓叹息道:“这人来人往的,肯定找不到了。”
金飞祚拍拍口袋,安慰郑能谅:“没关系,破财消灾,钱我这还有,够我们再玩两天的。”
“没事,钱一分没少。”郑能谅一边说一边伸长脖子朝水沟里张望。
金飞祚诧异道:“嗯?啥意思?钱包丢了钱还在?”
“我的钱包里从来不放钱,”郑能谅从裤兜里掏出一小叠纸币,晃了晃又塞回去,“钱包这东西不光方便我们,也方便盗贼,我才没那么傻,鸡蛋也不会全装一个篮子里嘛。我那钱包里就一点零钱,还不及钱包本身的价格高。”
“那钱包肯定很贵吧。”金飞祚关切地问。
“嘁!就他那品位,买个钱包都是最廉价的,给乞丐都不会要,”秦允蓓抢答道,“上次我说给他买个新的,他还推三阻四。”
“你懂什么,这叫念旧,”郑能谅撇撇嘴,深吸一口气,深情地凝望远方,“那钱包初中时就陪着我了,是我的青春伴侣,当然要不离不弃。”
“行行好吧,初中陪过你的东西多着呢,你怎么不把语文课本、穿过的校服、坐过的板凳,还有老师的教鞭都当成青春伴侣不离不弃啊?”
秦允蓓一番话让还在专心寻找钱包的郑能谅一时无言以对,正好从山上下来一位僧人模样的汉子与他们擦肩而过。郑能谅忙比划着向对方打听:“大师,请问您这一路上有没有看到个皮夹子?这么大小,黑色的,正面有些褪色,背面有个小洞,边上的皮掉了一块,里面三个卡位是破的,有两张卡,还有一些……唉大师你别走啊……”
金飞祚摇摇头:“你也是的,那么多人走过去你不问,非要问个和尚。”
郑能谅自有道理:“出家人不打诳语,问别人不可靠。”
“人家都懒得理你,直接甩胳膊走了。”秦允蓓笑道。
“你忒没悟性,大师分明已经回答我了,答案就在这一甩衣袖中,”郑能谅一本正经地分析道,“表面上看,他只是甩了甩衣袖,实际上,他是想告诉我,该放手时就放手,不要执著于已经失去的东西。”
金飞祚赞叹道:“哇!好高深的禅机啊!”
秦允蓓噗嗤一笑:“什么禅机,他就一逗逼。”
金飞祚便劝郑能谅:“我看啊,你还是应该听这位大师的忠告,不要再做无用功了,反正这个钱包里没钱,本身又不值钱,对你来说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嘛。”
这句话戳中了郑能谅的痛处,这钱包确实不值钱,却绝非可有可无,因为里边有一张无法用钱来衡量的照片,此刻不知落在谁的手中。金飞祚不知此事,郑能谅也不便解释,因为一旦扯出这张照片,就必然会延伸到他的初恋故事以及他与秦允蓓的关系,一时半会儿难以说清。他朝金飞祚尴尬地笑了笑,恨不得当众悬赏五百把那钱包找出来,可他的背包里只有一张伍佰的唱片,还是五块钱买的。
天色越来越暗,郑能谅不得不放弃寻找,和秦允蓓、金飞祚坐上了前往火车站的大巴。一想到今后不能再和从前那样随时随地可以看见孟楚怜的容颜,他就闷闷不乐。秦允蓓却似打了一场大胜仗,心情无比舒畅,情不自禁将头伸出窗外,让风吹散秀发,大声呐喊抒发美好情怀。
金飞祚连忙拉住她的肩膀往里拽:“你不要胡来,这样很危险的!”
秦允蓓不以为然:“没关系,前面的路我看得一清二楚,有危险会躲开的。”
这时,后头贴上来一辆小卡车,副驾驶位上的人一条胳膊搭在车窗外。两车并排前行,那人忽然举起手,“啪”,在秦允蓓的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甩下一串怪笑:“哈哈哈,小丫头片子,脑袋不要了!”
秦允蓓气呼呼地缩回脑袋,骂道:“猪,猪手。”
抵达火车站时已是黄昏时分,三人转乘火车前往计划中的下一个旅游点。秦允蓓心里的快乐还没释放干净,坐在窗户边又开始不安分,心想:火车上总不会有什么车能追上来敲我脑袋了吧?于是又将脑袋伸出窗外吹风看风景,还没等金飞祚制止她,“吧唧”,一个一次性饭盒劈头盖脸砸得她心服口服。
“我说了吧,很危险的。”金飞祚强忍住笑,递上毛巾。
“不是。”
“钱包丢了就丢了,我送你个新的。”
“不用。”
“是不是我偷看日记惹你不高兴了?”
“没有。”
“那别老是发呆嘛,发挥一下你的特长,损我两句呗。”她嘟着嘴,轻轻摇晃他的衣袖。
郑能谅转过脸来,陪出淡淡一笑,满足了她的愿望:“好啦,好啦,我可是不敢睡呀,怕你和上次从西都来的火车上一样,把行李吃光光了,说不定啊,我的钱包就是被你偷偷吃掉了呢。”
“咦?写诗?”秦允蓓好奇地把脑袋凑了过去。
郑能谅飞快地合上日记本,塞进背包里,淡淡地回了句:“记账。”
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倦意,秦允蓓知趣地点到为止。坐在郑能谅身旁的金飞祚也有些累了,便对她说:“来,换个位置,我趴桌上睡一下,你坐过道这边,也免得再钻到窗外去找虐。”
秦允蓓冲他做了个鬼脸,乖乖换了座位。不一会儿,金飞祚趴在桌上睡着了,秦允蓓这才小声地问郑能谅:“怎么了?没精打采的,也不休息一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秦允蓓洗完脸,垂头丧气地回到座位,偷偷瞄了眼对面的郑能谅。他正把一只胳膊架在桌上,托着腮帮听着歌,面朝窗外想问题,一言不发。耳机里传出《Bressanone》的前奏,充满忧凄与哀愁的旋律与他的心境不谋而合,令他愈发黯然神伤。照片遗失事件似乎是命运安排的一个隐喻,提醒着某种现实的不可能。他反复思考这个问题,以及与这个问题有关的一切人和事,心中蔓延起一股奇怪的情绪,脑海里随之跳出三三两两的字词。他从背包里取出日记本和笔,在空白页将它们整理成句:
山水相逢两相忘
日月同天不同光
踽踽独行的兵荒马乱
孤掌难鸣的地久天长
极致的幸福
只存在于寂寞的穹苍
秦允蓓脸一红,哼了一声,随手拿起桌上一张报纸翻看起来,不再搭腔。郑能谅也塞上耳机,伴着纯净忧伤的歌声,继续欣赏窗外的夜景。不知何时,秦允蓓靠在郑能谅的肩膀上进入了梦乡。郑能谅望着嘴角带着淡淡笑意的她,惊讶地发现,此刻这张熟悉的面庞竟像极了孟楚怜。顺滑的秀发、优雅的睫毛、齐整的眼角、粉嫩的鼻尖、玲珑的唇线、清浅的梨涡,每一个细节都和那个他朝思暮想的人如此相似,连她身上散发出的清香,也仿佛有孟楚怜的味道。
他不知该如何解释眼前的一切,也许她们用了相同的洗发水或沐浴露,也许是受了光线、睡姿或观察角度的影响,也许是他一直没有如此近距离细看过秦允蓓的脸而忽视了她与孟楚怜之间本来就存在的某些相似点,再或者是秦允蓓闭着眼睛不说话的安静状态削弱了她在性格和气质上的辨识度,还有可能是因为他这一路一直想着那张照片上的容颜以致产生了某种错觉。
总之,在郑能谅看来,眼前靠在他肩膀上的似乎是孟楚怜。尽管脑海里有个理性的声音一直在提醒他这是秦允蓓,但已经不重要,他轻轻俯下身子,在那清亮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
在任何时候重温这个画面,郑能谅都无法明白当时自己想表达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除去一切前因后果,那个吻就变得很空洞,既非承诺也非施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肌肤触碰,就像万有引力定律一样,自然而然。
第十一章
1
“哼哼,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道貌岸然的家伙也会趁人之危呀。”顽皮的素问镜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拿郑能谅开涮的机会。
“什么叫趁人之危?分明是成人之美好不好,不信你问问她愿意不愿意。”郑能谅反驳道。
“哟,还挺会臭美的,人家姑娘喜欢你,不代表就可以让你随便亲。”
“就算她不愿意,也不叫趁人之危,应该叫趁人之睡。她睡得好好的,哪来的危。你个无所不知的素问镜居然成语都用错,太不专业了。”
“少跟我耍贫嘴,再不赶紧选,就关你在这里,让你那肉身躺在外面任人蹂躏去。”
“急什么,才一颗金蛋,还这么小,都不够我吃的。”郑能谅漫不经心地凑上前去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啊!她这是在干什么?”
画面中光线比较昏暗,但从隐约可见的轮廓和摆设可以看出,那是一间宽敞的整体厨房。一个身穿睡衣的女子背对镜头站在水槽边,手里捏着一张对折的小纸片,正在往一只瓷杯里小心地倒着什么,还不时侧过脸来观察身后的动静。虽然根本看不清五官,但从身材、头发和触发盗格空间的规则来判断,她当然是秦允蓓。可她这古怪的举止让郑能谅隐隐感到不安,问题便脱口而出。
素问镜马上给出了解答:“当然是在下药了。”
郑能谅急忙追问:“什么药?给谁下?”
“现在知道紧张了吧?不过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个问题回答完毕,剩下的就靠你自己判断啦。”素问镜幸灾乐祸地摇了摇舌头,不再吱声。
郑能谅没时间去骂它,大脑飞速运转起来:秦允蓓穿着睡衣,应该是在她自己或熟人的家里;屋里没有开灯,但角落里的除湿器、开关的指示灯等都亮着,说明并没有停电,只是不方便开灯;从她的状态来看,屋里肯定至少还有一个人,此时正在忙别的事,而她的药就是给这个人准备的;这药也显然是对此人不利的,但应该不会是致命的毒药,因为她穿着睡衣又没戴手套,到处都有她留下的痕迹,如果毒死了同屋的人,无异于自投罗网……
他越想越担心,既为那个不明身份的受害者,也为秦允蓓。无论是否毒药,无论成功与否,对秦允蓓来说都有极大的危险。这样的未来,绝对不能让它就这样发生。想到这儿,他立即挥起黄金分戈,让它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
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他愈发心事重重,那个画面虽然已经随着金蛋归于尘土,却始终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秦允蓓究竟为什么要那么做?她的目标究竟是谁?被盗取的这一幕未来,会不会改头换面,以另一种更糟糕的形式出现?下药失败的她,是否会采取别的方法达到目的?
这些忧虑写在他的脸上,落在秦允蓓的眼里,却被解读成另一串信息:他为什么从昨晚到现在都不怎么搭理我?是不是还在为昨天丢照片那事不开心?那个孟楚怜在他心中到底有多重要?他莫非已经怀疑到我头上了?钱包虽然扔掉了,可照片我还贴身藏着,他应该不可能发现吧?我现在要是坦白,他会不会一气之下永远都不理我了呢?
几个月前,就在她向他表白的那个傍晚,两人并排坐在大礼堂的屋顶上,他给她看了那张照片,告诉她这是他女朋友。她蜻蜓点水地瞅了一眼,嘴上说着不着急,云淡风轻,心里却早已电闪雷鸣。向来藏不住话的她在那一刻显得异常理性,因为有一种坚定在脑海中暗暗提醒,为了那一刻她准备了很久,也做过无数种假设,所以她忍住了。
但这一次她没忍住。郑能谅选上了群众演员,兴高采烈地去看剧本,把背包丢给了她。拉链本来就开着,钱包也碰巧掉了出来,落在她脚边的时候正好让照片映入她的眼帘。她并未处心积虑,也不算趁火打劫,她只是随手捡起照片来欣赏了一番。上次在大礼堂,她看得很粗略,一来因为心乱如麻,二来不想让他看出她很在意。后来她又觉得应该知己知彼,可再想细看却找不到机会,如今照片不请自来,她当然不会错过,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位名叫孟楚怜的情敌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研究的结果喜忧参半,喜的是孟楚怜并没有三头六臂,只是个与她差不多的漂亮姑娘,这说明郑能谅的审美观是正常的,值得欣慰,而且通过深入观察与分析,孟楚怜的多项指标似乎还稍逊一筹:从光影对比度上看,孟的皮肤没她这么嫩白;根据参照物目测,孟的身高低她半个头;从服饰造型上看,孟的风格比她更清淡更通俗……如此说来,要赢孟楚怜似乎只是时间问题!秦允蓓的自信刚一露出小脑袋,马上被接踵而至的忧虑感生生拍回了地洞。忧自喜中来,正是这种并未特别惊艳的感觉让她忽然意识到,孟楚怜并不是靠外表吸引住郑能谅的。不安迅速在秦允蓓的心底蔓延开来,让她方寸大乱:在孟楚怜那朴素简单的外在美之下,一定还藏着某种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特质,这种特质也许我不具备,那就毫无胜算;或者我也具备,但她已经先入为主,我又如何后发制人?
想到这儿,秦允蓓下意识地朝四周瞄了一圈,见没人注意到她,便将照片迅速往胸口一塞——藏别的地方她都觉得不安全。
结果,等到坐在闷热又拥挤的车厢里时,秦允蓓就明白了什么叫自作自受。被不断渗出的汗水弄湿的照片好似一群蚂蚁,在她的皮肤和文胸之间来回蠕动,痒得她坐立难安。她本想去洗手间把照片取出来换个地方藏,可起身一看堵在过道里的无座乘客和大包小包,只好知难而退。她伸出手飞快地在胸口挠抓了几下缓解不适,却注意到一旁郑能谅阴晴不定的脸色和金飞祚不忍直视的神情,又不得不用力忍住以免穿帮。
“是不是有蚊子?给,一喷就好。”金飞祚关切地递过来一瓶驱蚊水。
秦允蓓受到这个误解的启发,马上引为己用:“是啊,这里蚊子真多,痒死了。”
不料,金飞祚被自己的歪打正着所鼓舞,即兴开起了玩笑:“还是群好色的蚊子呐,专叮敏感部位。”
秦允蓓脸一红:“想什么呢!我说的是脚上痒。”说着,她低下头,朝脚上喷了点驱蚊水,以证明自己的说法。
金飞祚指指她胸口:“人家头痛医脚,你脚痒挠胸?”
“讨厌,我挠这里是因为内衣太紧,你眼睛不老实!还多管闲事!”秦允蓓把瓶子丢回给他,用余光偷瞄了一下郑能谅,却见他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二人的斗嘴无动于衷。
一个魂不守舍,一个心怀鬼胎,一个不明就里,这样的三人行,注定了接下来的游玩只是走走过场,乏善可陈。短暂的暑期之旅匆匆结束,郑能谅和秦允蓓谢别金飞祚,各自回到故乡,在熟悉又陌生的圈子里过完了那个漫长而无聊的夏天。
天还未转凉,树叶刚开始变黄,309宿舍的六个人又从四面八方回到了学校。小别胜新欢,新学期第一天夜里的卧谈会持续到凌晨三点,交流暑期见闻,炫耀各自收获,聊得热火朝天。最后,大伙一致认为,霍九建是这个暑假里全宿舍最有建树的人,因为无论是集齐《龙珠》漫画与闪卡,还是把《暗黑破坏神》所有职业地狱模式统统打通,都无法与找到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相媲美。
关于这个女朋友的来历,霍九建交代如下:
“这个暑假我没回老家,在西都市图书馆里找了份活勤工俭学,因为每天可以蹭空调。一天中午,我趴在阅读室的大桌子上休息,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捏在我手里——竟然是一沓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心想书中真有黄金屋啊!正打算把钱装进口袋,它们却生了根似的怎么也拽不动。僵持间,嗡的一声,我被一阵剧痛逼得睁开了眼睛,就看见一位眉目清秀的女孩冲着我圆睁杏眼。我心想这本书太厉害了,颜如玉也变出来了。接着我发现自己的右手和这个美女的左手都抓在同一本笔记本上,而她的右手则抓着足以当枕头用的牛津字典——这就是凶器了。我朝她咧嘴一笑,那绝对是发自肺腑的。她还是板着个脸,但开口说话了;她声音很悦耳,但只说了三个字:神经病。于是我就喜欢上她了,理由很充分:第一她很美;第二她爱憎分明。很快,她的第三个可爱之处也浮出水面。当我告诉她我抢她的笔记本只是因为梦见自己捡到一捆钞票时,她马上心无芥蒂地笑了。这一笑就好比锦上添花,把她的美丽展现得淋漓尽致。我当场就醉了,情不自禁地用所知道的所有褒义词形容她。这是我第一次当面称赞异性,效果显著,她很开心地对我说:你真贫。虽然她一眼就看出了我的贫穷,但她是笑着说的,说明她并不在乎这些,这是多么豁达脱俗的好姑娘!后来的发展就简单了,她经常上图书馆,我每天在那里打工,一来二去越来越熟,逛街、吃饭、看电影……顺理成章咯!”
一口气说完这段奇缘,霍九建一脸的春风得意,喝了一大口水,补充道:“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妈管她比较严,尤其是和异性交往方面。不过,准岳母大人前不久被公司派出国拓展业务去了,起码一年才能回来,远水救不了近火,等她回来生米也成熟饭了,嘿嘿!”
几个光棍被他的满足感馋得直流口水,更为这段恋情的开始与发展都能避开未来丈母娘的阻挠而嫉妒万分。华泰崂指着霍九建提醒道:“你可别心存侥幸哦,煮熟的鸭子也会飞的,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同胞来说,拥有丰富对异性斗争经验的丈母娘绝对是一座难以逾越又无法回避的火焰山。”
“唉,可不是嘛!”阚戚智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如果想修成正果,就不光要征服女朋友,还要征服她的妈。”不久前,他刚和那位来自书香门第的“北极公主”分了手,因为对方的母亲本来就不赞成女儿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结果看了阚戚智写给她女儿的“戚辽体”情诗后更是差点心脏病发作,坚决要求女儿和阚戚智划清界限,令他一直耿耿于怀。幸好“北极公主”的外表乏善可陈,所以他没怎么挣扎就放弃了,耿耿于怀的只是她妈不懂欣赏“戚辽体”这件事。
“果然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她妈呀!”郑能谅听了霍九建的爱情故事,不禁也脑洞大开起来,“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擒贼先擒王,娶女先娶妈?”
“哈哈哈!”霍九建对舍友们的调侃一笑而过,同时对两位“恩师”表达了谢意,“我能谈到这个女朋友,头功要归谅仔和鸾少,因为上次追梅歆芾的时候,他俩的指导给了我很大帮助,锻炼了我的胆色与技巧。”
“两个词都用错了,你这叫色胆,不叫胆色;也没什么技巧,就是些伎俩,”郑能谅一针见血地点评道,“事实上,每个男人迟早都会褪去纯情羞涩的外衣,将油腔滑调、花言巧语、软磨硬泡等技巧运用得炉火纯青,因为竞争的需要以及动物的本性使然,我和鸾少只不过帮助你缩短了这个进化的过程而已。”
霍九建故意做出一个娇羞的表情:“乱讲,人家现在还是很羞涩很纯情的好嘛!”
“呕!”众人异口同声报以鄙视,然后哄闹着让霍九建简明扼要地把这位新女朋友的外貌特征描述一下,看看到底有多美。这把他难住了,一会儿说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一会儿又说她“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最后直接说:“古人云,美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我这女朋友如果生活在战国时代,那么中国古代史一定会改写,因为只须挠一挠她的胳肢窝,就能将七国全灭了。”
大家都知道霍九建是个很严谨的人,他形容女孩子的措辞一向都有90%的保留,即使在他为梅歆芾神魂颠倒的那段日子,也不过将对方称作“值得一追的女生”而已——失恋后即改为“庸俗的雌性动物”。于是这个令霍九建不吝赞美之词的现任女友顿时激起了全体舍友极大的兴趣。
三天后,霍九建的女朋友应邀视察309宿舍,引发整个楼层的群体性骚动,309宿舍一时间热闹得跟开新闻发布会似的。
“何茹媲,可以叫她小何。”霍九建不厌其烦地向这些平日里几乎不来串门的左邻右舍介绍自己的女朋友,脸上挂着憨厚饱满的笑容,一如“多收了三五斗”的农民伯伯。
何茹媲在西都理工大学念大一,拥有精致的五官和傲人的身材,令围观者议论纷纷,口水潺潺。
“原来是别的学校的,难怪没见过呢,就说嘛,本院的美女怎么可能逃得出我猎犬般的眼睛?”
“是色狼般的眼睛吧。”
“工科的女生果然都很极端,不是魔鬼就是天使,没有中庸。”
“才大一就有这么成熟的品相,啧啧,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呀!”
“九哥这福气,楼台不近水,竟还弄来个外国的月亮,圆,就是圆。”
“哪儿圆啊?”
“哪儿都圆啊!”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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