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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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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阿信之所以选择了曹吾,也和前期洽谈时曹吾直接在录音棚来了一首不降Key的《玫瑰的名字》,直接镇住了他有关。
  以目前自己的声音条件,究竟能发挥出几成穿越前的实力?
  手底和弦一变,一串饱含悲伤的旋律从曹吾指间流淌而出。
  “She“s gone,”
  “她走了,”
  “Out of my life,”
  “离开了我的生活,”
  ……
  他唱的这首《she“s gone》是来自著名金属乐队铁心乐队的一首金属情歌,以音高著称,一般以高音著称的歌手都很少有胆量挑战这首世界名曲,堪称铁肺男歌手唱功检验杀手曲目。
  林志炫曾经翻唱过,但在副歌的处理上还需要变换下真假音,并且最高处唱到G3还是有些吃力。
  而曹吾坐在钢琴前,进入副歌第一段,直接就用真声唱到了A3!
  “Forgive me, girl。”
  “宽恕我吧,女孩。”
  “Lady, won“t you save me? lady。”
  “不想拯救我吗?”
  “My heart belongs to you。”
  “我的心属于您。”
  ……
  曹吾沉浸在歌曲的演绎中,丝毫没有察觉到门口有一个身影,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仿佛看到了一件稀世珍宝。
  一曲唱罢,曹吾颇为满意,虽然目前自己的嗓音条件还不如二十年后的自己成熟,但气息,技巧等各方面专业技能却能发挥出自己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实力。
  就像是一个职业赛车手,即便是驾驶私家车,也能做出各种技术动作。
  软件实力具备,硬件升级就简单多了。
  “同学,请问你刚才唱的这首是什么歌?”
  曹吾没有发现,一个穿着职业女士西装的女子已经推门进来,站在了他身后不远处。
  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扎着一个简单的马尾,素面朝天,但却让人觉得干净清爽。
  “你是?”曹吾疑惑问道。
  “哦,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女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是高三年级艺术班的声乐老师,我叫刘婉玲。”
  高三的声乐老师?曹吾对她没有什么印象,但还是起身打了个招呼:“老师好。”
  刘婉玲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同学,你能告诉我,刚才你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吗?”
  “叫she“s gone。”曹吾实话说道。
  “she“s gone……是了,第一句就是she“s gone。”刘婉玲喃喃自语,又急切问道:“这首歌是谁唱的?”
  “你没听过?”曹吾有些惊讶,如果说是个普通人,没听过这首歌倒也正常,但作为一名声乐老师,没听过这首歌就有些奇怪了。
  “嗯,这首歌的旋律很动听,难度虽然高,但你刚才的处理很不错……对了,刚才你的伴奏是进行了改编吗?”
  “是的,原本的伴奏四个八拍的钢琴铺垫过后是用电吉他接的。”曹吾本就进行了改编,没有必要否认。
  刘婉玲也是音乐专业出身,曹吾略一解释,她心中就有了大致的轮廓,一时间更加心痒了。
  玩音乐的人多半都有些强迫症,听到一首好歌,自然会见猎心喜。
  刘婉玲又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曹吾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刘老师你过来是有事?”
  “哦,我回来拿乐谱。”刘婉玲上前,从钢琴顶部取过一本乐谱,应该是下课时落下的。
  拿到乐谱,刘婉玲没有离开,而是又继续追问道:“同学,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曹吾笑笑,模棱两可的说道:“你回去在网上查查不就知道了吗?”
  碰了个软钉子,刘婉玲知趣的没再追问,冲他笑了笑,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要记住他的模样,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离开,曹吾嘴角的微笑消失了,他皱起眉头思索,她怎么会没有听过《she“s gone》呢?
  “曹吾。”
  教室门再次被推开,张欣怡从门外进来,随口问道:“你这么快就吃过了?”
  曹吾没有接话,他只想快点把这事解决了。
  “直接进入正题吧!你想说些什么?”
  张欣怡委屈道:“为什么?才两天,你就对我这么不耐烦了?”
  见曹吾不为所动,她闷声气道:“是,前天晚上张浩哲是约我一起出去唱歌,但他说是卫湉过生日我才去的。我承认,他是说过一些喜欢我的话,但我并没有答应他啊?”
  曹吾没有接话,张欣怡有些生气,声音提高了几分:“你别用这种态度对我,这事你就没有错吗?明明咱们说好了一起报艺术班,为什么你要改成文科班?是你先放弃了乐队!”
  “你跟我提乐队?”曹吾摇了摇头:“卫湉我不认识吗?他为什么不叫我一起去?就算他不喊我,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我……”张欣怡一时语塞。
  “至于乐队,我哪次排练有落下过?”
  “乐队的磨合不是只用排练就能完成的……而且,这不只是排练这么简单的事!”
  张欣怡有些烦躁,她蹙眉看着曹吾,无奈道:“你知道吗?我觉得你根本就不够热爱音乐。”
  “我不够爱音乐?”曹吾气极反笑:“为了留出时间排练,你知道我当初晚上写作业写到几点吗?为了毕业演出,我指头上的茧磨掉几层你知道吗?”
  “这样就够了吗?”张欣怡哀伤的看着他:“你清楚,我们组乐队不是为了过家家,我们是奔着出道去的。想要出道,就要尽量考虑现实的问题。”
  “那你说说,什么是现实的问题?”
  张欣怡忽然爆发了,她声嘶力竭的大喊道:“现实的问题就是我们要签约音乐公司!我们要出唱片!张浩哲的舅舅是大迈音乐传媒的音乐总监!我们要和他搞好关系!你到底懂不懂?”
  曹吾沉默了。
  都说女生要比男生早熟,曹吾记得当初的自己根本听不进张欣怡的解释,只有满腔的愤怒。
  张欣怡的话有道理吗?
  的确有道理,已经在社会中摸爬滚打多年的曹吾理解的甚至比她更深。
  然而,他还是接受不了。
  “这些事不用你插手,我自己会处理。”曹吾这句话说得有些没有底气。
  “你是怎么处理的?报了文科班和乐队所有成员分开吗?”张欣怡痛苦的摇了摇头,她抓住曹吾的胳膊,哀求道:“我知道,你是因为家里的压力才改选了文科班,你回去跟阿姨叔叔好好说说,现在开学不久,你还可以调到艺术班来的。过来吧!和我在一起,我们会有更好的未来。”
  嘴角流出一丝苦笑,曹吾缓缓说道:“你的确比如今的我成熟很多,但还不够,以前的我不理解老爸老妈为什么不同意我走艺考,还为此埋怨过他们好久,但现在我明白了。”
  轻轻挣开她的手,曹吾看着她认真说道:“你所说的更好的未来,其实是一座更窄的独木桥,我走过,它的难走要比你想象中更艰难一万倍。父母是过来人,他们清楚,以我现在的专业水平,通过的概率很渺茫,与其碰得头破血流,不如退而求次,先把基础打好,再做打算。毕竟,人生的路还很长,这也是我想劝你的一句话。”
  手无力的滑落,张欣怡看着他的眼神从伤心绝望逐渐变成了怜悯和鄙视。
  “你是个懦夫,逃兵。”
  “不,我只是走了条更稳妥的路。”
  冷笑了两声,张欣怡冷漠的看着他,毫不留情的说道:“我以前算是瞎了眼,张浩哲比你强一万倍,至少他还有梦想!”
  曹吾叹了口气说道:“有梦想的人多了,能实现的有几个?真正重要的不是梦想,而是实现梦想的方法。”
  张欣怡以为的捷径其实并不是捷径,若是随便找点关系捧一捧就能红,那乐队也太好干了。
  上辈子,张浩哲的乐队虽然签进了他舅舅的大迈音乐传媒公司,也花了大资源来捧,但也只活了三年半,还没曹吾的乐队活得长。
  玩音乐,不是做生意,没有百分之百的事儿。
  张欣怡仿佛已经认定了曹吾是个废物,她厌恶的看着他,冷冷道:“既然这样,那咱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从今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再见!”
  说罢,她转身便走,出门后重重将门一摔,走得果断而又干脆。
  回身将琴盖放好,关了灯,曹吾将门带上,缓步下楼。
  事情还是发展到了这一步,虽有预料,但心情难免还是有些许阴郁。
  罢了,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人活着就是为了吃饭,吃饱了才能想这些没用的。
  记得后门外巷子里那家卓记米线挺好吃,趁着还没搬走,去尝尝还是不是记忆中的味道吧!


第五章 国内市场
  咔哒!
  打开房门,曹吾站在家门口,有种时空错位的感觉。
  深吸了口气,踏入房门,曹吾看着熟悉的老房子,心中说不出的感觉。
  柔和的灯光让他的心瞬间沉寂抚慰下来。
  走廊墙纸边缘有些翘起,又被细致的粘贴修补好。
  和眼睛齐高的位置贴着几张装在相框中的话,笔触天真又充满童趣。
  这是曹吾上幼儿园时画的,后来搬家老妈没舍得丢掉,一起搬到了新家里。
  大卧室是第二个门,曹吾缓缓走到门口,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在他记忆中,已经苍老憔悴的背影,如今正沐浴着夕阳,容光焕发。
  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湿润,曹吾刚想上前,却听得隐约的啜泣声传来,他不由心中一惊,快步走进卧室。
  “妈!”他喊了一声。
  那个穿着睡衣,趴在床上的女人回过头来,泪流满面。
  “妈,你怎么了?”
  老妈没有回答他,而是呜咽道:“她死了……呜呜!”
  “谁?”曹吾心中咯噔一声,难不成谁被自己这个小蝴蝶一翅膀扇死了?
  老妈抹了把眼泪,嘟囔道:“碧瑶死了……”
  眼角抽了抽,曹吾歪头一看,却见她手中抱着一本厚书,上写两个大字,诛仙。
  ……
  “进门不知道换拖鞋!我下午才擦的地,你看这大脚印子!”
  老妈一边拖地一边没好气的数落,曹吾翘着脚躺在沙发上,啃着苹果,看着电视,好不悠闲。
  咚咚咚!
  有人敲门,老妈打开门,笑呵呵的招呼道:“巴图来了?”
  “阿姨,我来找曹吾一起写作业。”
  “好嘞!你们先去,阿姨去做饭,晚上就在这吃啊!”
  “嗯!阿姨做的什么?”
  “你猜?”
  “卤牛肉?我都闻着味儿了!”
  “哈哈!就你鼻子灵!”
  ……
  巴图家在隔壁那栋楼,离得很近,经常过来串门,蹭饭是常有的事。
  不过巴图可不是真的来写作业的。
  “刀来!”
  老妈在厨房忙活,巴图便拉着曹吾去卧室听歌了。
  曹吾的卧室基本上可以算是个小工作室,合成器、音响就占了一半的卧室空间,靠墙的书桌上方的架子上摆满了各种磁带、光盘、Walkman,床头柜上甚至还放着台老旧的留声机。
  这里面一半是他的珍藏,一半则是捡老妈的淘汰品。
  “滴血琴弦乐队那张新专辑你放哪儿了?上次只听了两首。”巴图翻着曹吾的唱片架,疑惑问道。
  “什么滴血琴弦乐队?国外的?”曹吾疑惑问道。
  “你少跟我装啊!赶紧说,藏哪儿了?放心,绝对不给你刮花。”
  “不是,我真不知道啊!什么滴血琴弦乐队?没听过啊?”曹吾闹不明白了,他做制作人这么多年,不管是国内国外,商业地下,各种风格的音乐也都有所了解,但还真没听过有个滴血琴弦乐队。
  “你摔迷糊了吧?滴血琴弦乐队不是你最喜欢的乐队吗?……诶!找到了!”
  巴图从唱片架上抽出一张专辑,封面是一个正在扫弦的手掌特写,鲜血从指间滑落,落在琴弦上,有一种颓废的美感。
  咔哒!
  巴图将唱片放入播放器中,按下播放键,一段前奏响起,很典型的吉他SOLO,贝斯铺底,底鼓给节奏的编排,虽然不至于不好听,但的确有些普通。
  白瞎了这么好的封面了。
  不过巴图则听得很起劲,脑袋一晃一晃的跟着打节奏,一边赞叹道:“带劲!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能排出这么屌的歌啊?”
  “这有什么屌的?很普通啊?”曹吾不解道。
  巴图惊讶的瞪圆了眼睛,他探手摸了摸曹吾的脑袋,惊讶问道:“你该不会真摔坏了吧?这还普通?滴血琴弦已经是这两年最火的新秀乐队了。”
  “就这?”
  曹吾忽然心生不妙,他起身跑到唱片架前,一张一张翻找了起来。
  “黑魔方?乌云?白色塑料袋?这些都是什么?我的queen呢?快转眼球呢?不是吧?披头士,滚石,黑色安息日,一个都没有了?”
  “天呐!”
  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的曹吾发出一声惨叫:“我的《Appetite For Destruction》!《back in black》!还没开封的黑胶啊!这是谁干的?”
  巴图有些懵了,半天才疑惑问道:“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
  “听不懂?Black sabbath你不知道?你练的第一首重金属不就是他们的《Iron man》吗?”
  看着巴图疑惑的样子,曹吾有些急了,抓着他的肩膀问道:“那枪花呢?ACDC?唐朝?黑豹?Beyond?万青?痛仰?二手玫瑰?靠!花儿乐队总听过吧?”
  巴图茫然的摇着头,曹吾也懵了,难道说,这些乐队全都消失不见了?
  一骨碌爬起来,他坐到电脑前,一直到老妈进来喊吃饭才回过神来。
  和他料想的一样,这个世界和他记忆中的世界并不完全一致,在细节方面有所不同,他所熟知的那些音乐和大师统统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些他从未听过的人和音乐,而且水平很一般,商业快餐化严重。
  或许是因为中华国的原子弹研发工作整整提前了二十年,导致冷战提前结束,越南战争未能爆发,摇滚浪潮也没有席卷美国。
  爵士、乡村和嘻哈瓜分了美国音乐市场,欧洲则依然推崇古典和民谣。
  当然,摇滚以及分裂出的金属、朋克、硬核等分支也有它们的生存土壤,但一直没有呈现一个爆发性趋势发展。
  国内市场受日韩和未曾解体的苏联音乐影响,走进了一个奇特的大杂烩怪圈。
  各种风格的音乐在国内百花齐放,但却没有一种能真正大行其道。
  国内的著作权法同样提前了二十年出台,经过多年的修订,已经基本完善,理念贯彻人心,盗版几乎已经消失殆尽。
  如今的国内市场简直是曹吾穿越前的音乐人梦寐以求的市场。
  由于保护力度大,促成了良好的市场,各种风格的音乐在国内都能找到自己的受众和生存土壤。
  并且国内的乐迷数量和素养也比曹吾预料的高得多。
  然而,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穿越才导致了记忆中那些大师们的集体消失,从而影响了整个世界的音乐发展,这个世界中的音乐水平低到离谱。
  就拿那个滴血琴弦乐队来说,那种在曹吾看来只能算得上普通的音乐居然能连续霸占华语音乐排行榜榜首两周?
  在这一刻,曹吾游移不定的心终于坚定了下来,他终于决定了自己未来的方向。
  我不会让这些本该被历史铭记的名字和作品消失,如果它们是因为自己才被埋没,那么就由自己亲手将它们的光辉重现!


第六章 想听听我的新歌吗?
  吃过饭后,曹吾和巴图钻进了小录音室。
  老爸当年买房装修时,专门留了间客房装了间小录音室。
  那是十几年前,光是装这录音室的钱都够再买一套房子了。
  老爸是一名配音演员,也是声音工作者,在家里弄一间小录音室很方便,他好几个广告配音的小样都是在家里录的。
  平日里,老妈早上也会在录音室里开嗓,住在小区里十多年,曹吾家从来没有因为声音和邻居出现矛盾,可见老爸还是挺有远见的。
  录音室里有合成器、音响和巴图的一套电子鼓。
  曹吾调试着吉他,巴图问道:“你真要退出张浩哲的乐队啊?”
  上午课间的时候,曹吾就跟巴图讲了这件事。
  头也没抬,曹吾答道:“退了。”
  巴图挠了挠脑袋,不解道:“你舍得?”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曹吾笑道:“没二两醋我还不吃饺子了?”
  “嘿嘿!也是!”巴图乐了。
  “对了。”曹吾转过身来,看着巴图:“咱俩组个乐队吧!”
  “咱俩?”巴图有些意动,但又不好意思道:“我这三脚猫的水平,还是算了吧!再说,我爸估计不会同意的。”
  巴图的爸爸和曹吾的老妈都是从事音乐行业的,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这碗饭他们最清楚。
  如果真的有超人一等的天赋,他们一定不会干涉孩子的学习方向的。
  但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孩子音乐天赋比较普通,他们才会不同意曹吾、巴图走艺考路线。
  曹吾的音乐天赋只能算一般,至少目前表现出来的是这样。
  而巴图甚至还不如他。
  无论任何行业,天赋远比人们印象中更加重要。
  那么多音乐家庭,也只出了一个穿越者般的的妖孽莫扎特。
  但拥有超绝天赋的天才毕竟只是少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勤能补拙绝对比天赋异禀来得更加现实有效。
  曹吾觉醒天赋比较晚了,玩乐队五年后才一朝顿悟,勉强一脚踏进了大门,算是入了门。
  而巴图则是勤能补拙的典范。
  他从没有像曹吾顿悟那样,技术,思想,理解全面爆发性提升。
  但他就像一个坚定的登山者,一步一个脚印,稳步上升,没有惊喜,但也从来没有被落下过。
  因为重生的缘故,如今的曹吾各方面的水平已经直接进入职业的范畴,巴图则还处于爱好者的阶段。
  但曹吾知道,他只是缺练。
  “没关系,玩呗!不然咱每天练还有什么意义?”
  曹吾笑道:“咱们玩点不一样的。”
  巴图好奇问道:“什么不一样的?”
  “硬摇滚听过吗?”
  “硬摇滚?”巴图疑惑问道:“是新风格的摇滚吗?”
  如今国内的摇滚还处在迷幻摇滚的巅峰期,国外也是如此。
  虽然这个世界中披头士乐队并没有出现,但在八十年代,还是有一支名叫the goose的英国乐队火到了美国,形成了“大不列颠入侵”的摇滚文化,滋生了一大批乐队出现。
  他们追随着大鹅乐队(the goose)的脚步,开创了风靡至今的迷幻摇滚浪潮。
  迷幻摇滚孵化了影响了全世界的两种音乐风格,硬摇滚和重金属。
  这个世界中曹吾喜欢的那支滴血琴弦乐队的歌就有点往重金属方向走的意思,可以听得出他们在编曲上小心翼翼的尝试,只是不够激进。
  可即便如此,也让他们直接冲到了华语音乐榜的榜首,成为了今年华语乐坛冉冉升起的新星。
  而在曹吾的脑袋中,有大把经典成熟的硬摇,重金属歌曲,如果全部制作出来,恐怕整个世界的乐坛都要被他一个人掀翻了!
  “对,想不想听听我写的硬摇滚新歌?”
  曹吾挑了挑眉毛,巴图可是个绝对的重金属狂热爱好者,尤其是死亡金属,更是他的心头好,只要让他感受过重型音乐的魅力,哪怕让他献出菊花,他也要玩!
  “你还会写歌?”巴图半信半疑。
  曹吾笑笑,勾动琴弦,音响中响起刺耳的电吉他失真音效。
  “靠!”巴图捂着耳朵,抱怨道:“你琴没调好,失真太严重了!”
  “要的就是这个感觉!”曹吾笑道:“给我个195的极急板的节奏,四分之四拍。”
  巴图的基本功还是不错的,他当即在电子鼓上来了四个四拍,问道:“可以吗?”
  “可以,注意在第三个四拍时进啊!”曹吾用脚尖点着拍子,手中拨片划过琴弦,一串激烈干脆的电吉他声从音响中爆出!
  弹了三个四拍,曹吾停了下来,疑惑问道:“怎么不进?”
  巴图一个激灵,曹吾看到他胳膊上的汗毛根根树立,他急道:“别停啊?继续!”
  曹吾无语的看着他,巴图反应了过来,只见他一个箭步冲过来,一把捏住曹吾的胳膊:“曹吾!你说这首歌是你写的?”
  “呃……”曹吾有些心虚:“你听过这首歌?”
  “没有哇!”
  “那不就是了!”曹吾直起了脖子。
  巴图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一首歌是否能吸引你,五秒钟的前奏就够了。
  听到一首完全符合自己胃口的好歌绝对是比XX更爽的事。
  至少巴图是这么认为。
  毫无意义,在刚刚那几秒,巴图抵达了天堂。
  但曹吾突然停下,却让他卡在了半空中,难受无比。
  此刻的他,只想马上听完刚才那首什么硬摇滚!
  “你先唱一遍完整的我听听,快点快点!”巴图猴急猴急的。
  曹吾无奈,只得拨动琴弦,用一种极有穿透力的嗓音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Hey yeah!”
  “嘿!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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