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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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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吾无奈,只得拨动琴弦,用一种极有穿透力的嗓音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Hey yeah!”
“嘿!耶!”
“Are you ready!”
“准备好了?”
“We be a guitar band!”
“我们一群摇滚老炮!”
“We play across the land!”
“巡演享誉整个世界!”
……
这首歌名叫《rock or bust》,收录在ACDC第十五张同名专辑中,是其中的同名主打歌。
ACDC是澳大利亚国宝级的乐队,在硬摇滚这个派系中,这支乐队绝对有着让人臣服的统治力。
由它开创的过载音色加三和弦的编曲方式直接影响了全世界,甚至有人吹嘘是它催生了后来的朋克音乐。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也能看出ACDC在全世界的影响力。
它的配器算不上很复杂,一部分riff较之其他硬摇乐队来说,技术性并没有那么高。但是丝毫不影响它编曲的出色。
而很多时候正是拜ACDC所赐,很多人的印象里才会有了硬摇滚这三个字。
有人说ACDC的歌就像sex,过来过去就那么几招,你感觉自己都见识过了,可无论如何也戒不掉这一口。
它的音乐极有辨识度,听过几次后,你就可以闭着眼睛从一堆摇滚乐中分辨出哪首是ACDC的歌来。
曹吾只唱完了第一段副歌。
吉他一停,就只听巴图嗷的一嗓子,直接扑过来抱住了曹吾的脖子,大吼道:“教我!教我!!!”
第七章 想要的人生
“靠!你要勒死我呀!”曹吾直翻白眼,好容易才挣脱开他的锁喉,便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
“老实点!不然不给你鼓谱了!”
听到这话,巴图马上比兔子还要乖,可怜兮兮的瞅着曹吾。
曹吾打了个冷颤,恶心道:“你再卖萌我就抽你!等着!”
他拿过纸笔,趴在合成器上,手抄了一份鼓谱递给巴图。
接过鼓谱,巴图便迫不及待的练了起来。
这首歌的鼓并不难,只有几个重复性的固定节奏型,练了半个小时,巴图就能照着谱子完整的打下来了。
“来一遍来一遍!”巴图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下,咱们连上耳机,直接录个小样试试。”
曹吾说着拿出两副耳机,连到了耳机分配器上。
在录音的时候是不能连接音箱的,只能通过耳机来听最终呈现出的声音。
刚才巴图练鼓点的时候他已经将外面调音台的参数调试好了。
老爸平日里很少花钱,但买设备绝对不手软,声卡,话筒放大器,人声效果器,包括调音台,都买的是一线品牌,虽然是四五年前的老款,但质量绝对过硬。
从小耳渲目染,加上也做了十来年的音乐制作人,这些活曹吾闭着眼睛都能干。
架好电容话筒,装上防喷罩,曹吾向后退了半步,离麦稍远了些,他冲巴图比划了个手势。
“3,2,1。”
吉他响起。
隔音耳机的质量相当不错,丝毫听不到仅在一米外的巴图敲打电子鼓的声音,如同点燃的炸药般干脆利索的吉他声充斥在他的耳朵里,想要燃爆他的心脏一般!
巴图虽然有些紧张,但手底下却十分稳当,节奏半点没错,稳稳的托着曹吾的吉他。
鼓是人类接触最早的乐器,从它的发明至今,就和战斗脱不开关系。在人类还处在猿猴时代时,拍打胸腔产生的闷响就是示威的信号。而在早期的人类战争中,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其中一定少不了鼓的身影。
因此,鼓声一响,血液便开始沸腾了!
此刻,巴图便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要燃烧起来了,听着耳机中完全不同以往所听风格的歌,他恨不得跳上最烈的野马甩个天翻地覆!
这歌太TM爽了!比滴血琴弦最出名的那首歌还要爽!
这才是爷们儿该听的歌呀!
歌词并不难,讲的是几个摇滚老炮儿嗨翻全世界的故事。
闭上眼睛,巴图仿佛看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无比的体育场中央的舞台上,自己正在用暴躁的鼓点点燃所有人!
灯光!焰火!尖叫声!
艹!我想要成为这样的巨星!
在这一刻,巴图无比清晰的认识到,那才是他想要的人生。
一曲终了,巴图一溜烟就蹿了出去,撅着屁股站在调音台前,戴上监听耳机嚷嚷:“快让我听听小样儿!”
曹吾无奈的摇了摇头,上前帮他放出刚才录的小样,巴图的眼睛唰的亮了起来。
监听耳机是给录音师用的,要比歌手录音用的耳机更高级。
歌手录音用的耳机属于高保真耳机,而监听耳机则属于全保真耳机。
它能听到最为接近真实的、未加任何修饰的音质。
从耳机中听自己的演奏和边演奏边听完全是两个概念,巴图不敢相信耳机中这首虽然不完整,却已经吊打了乐坛一半摇滚乐队的歌居然是自己参与演奏的。
“哇靠啊!曹吾你唱得真好!这歌太爽了!”巴图尽情的晃着脑袋,突然懊恼的拍了下脑袋,不甘道:“这里我节奏乱了,哎呀!这里也慢了半拍……”
和曹吾相比,他鼓的水平当然差了些,尤其是放在一起对比的时候。
鼓是一首歌节奏的根基,鼓的节奏一乱,大多数水平不够的吉他都会跟着乱。
但小样中,曹吾的心中仿佛有一台节拍器一般,任凭巴图小错误不断,他自是岿然不动,节奏稳极了稳极了。
巴图越听越别扭,一把扯下耳机,他拉着曹吾道:“不行不行,再给我一次机会,咱们重录一遍,这次我保证不犯错!”
曹吾没有动,他笑道:“别了,你看看都几点,咱们作业还没写呢!明天再说吧!”
巴图有些恋恋不舍,但也知道轻重缓急,他砸了下手背,叹道:“我真笨!老是犯错。”
“已经很不错了,你才练了半个小时而已。”曹吾安慰他道。
“可你就不犯错啊!你的吉他比我的鼓难多了。”
“你忘了这歌是谁写的了?”
“也是。”巴图咂了咂嘴,好奇问道:“哎对了,你的吉他什么时候弹得这么好了?还会写歌了?”
“其实我是个天才,你信吗?”
“啊呸!你快拉几把倒吧!我想吐!”
……
相邻城区,一个新小区内,洗完衣服的刘婉玲坐在电脑前,在酷猫音乐搜索框中打出一串英文:she“s gone。
很快跳出来二十多首同名的歌曲。
点开一首,听了一分钟,刘婉玲皱起眉头,不是这首。
下一首。
也不是。
下一首
……
一直到二十多首歌听完,都没能和脑海中的旋律对上号。
“怎么没有啊?”刘婉玲小声嘀咕。
想了想,她打开千度搜索引擎,将还能记住的几句歌词输了进去。
一堆垃圾信息跳了出来。
翻找了半天,找得头晕眼花,也没找到想要的答案。
刘婉玲哼唧一声仰头躺在椅子上,揉着酸疼的眼睛。
“为什么找不到呢?不应该啊?难不成,真是那孩子写的?”
忽然,嘴唇一凉,她睁眼一看,却是一个惨白的面孔,隐藏在长长的黑发当中。
“呀!”她惊叫一声,随即怒道:“肖雅!你晚上敷了面膜别乱跑行不行?会吓死人的!”
“哈哈哈!”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半张着嘴,艰难的发出得意的大笑,她插着腰笑道:“适度的惊吓有助于血液循环,调理经期呦!”
“一边儿去!”
“嘿嘿!真怕了?没事儿,晚上我陪你睡,就不怕了。”
肖雅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仰着头按着面膜翘起的边,含糊着问道:“你找什么呢?听你说什么找不到。”
“没什么,今天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但网上怎么也找不到。”
“嗨!网上搜不到的东西多了,说不定是原创,还没发行呢?”肖雅无所谓的说道。
“也说不定。”刘婉玲托着腮,微眯着眼睛,有些不确定的说:“但他还是个学生,能写出这么厉害的歌吗?”
“学生?”肖雅摆摆手说道:“你可别小看现在这帮小孩儿,一个个人小鬼大,厉害着呢!就我们单位新来的那个实习生,大学还没毕业呢!居然敢送花泡我。”
“诶?你那个学生……”她严肃的看向刘婉玲:“该不会也想泡你吧?”
“一边去!”刘婉玲恼羞成怒,扑上前去抓她的胳肢窝,两个女孩嘻嘻哈哈的闹做一团。
“好了好了,不闹了,明天还得上班呢!”
最终还是刘婉玲不敌肖雅的魔爪,被按在身下一通乱捏,面红耳赤的服了软。
“嗯!还敢跟我动手,小样儿!”肖雅拍了拍手,趾高气昂的从刘婉玲的身上爬了下来。
坐直身子,刘婉玲问道:“你真想好了?来我们学校上班?你在教育中心里挣的可比我们学校的正高还多。”
“唉,那又怎样?”肖雅无奈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那个老顽固,思想还停留在上世纪,整天就知道铁饭碗,我怕这次再敷衍他,他估计要被气死了。”
“他也是关心你。”刘婉玲安慰道:“你这两年天天加班,上次肺炎住院,叔叔都快急死了。我们学校其实也挺好的,起码要比你在教育中心轻松,还有寒暑假可以休息,还是不错的。”
“哈哈!就是!我先修养两年,保养下身子骨,过两年再出去浪。”肖雅哈哈笑道:“这下咱们就能一起上下班了。”
她将面膜揭下,露出一张妖媚无比的面孔,妙目流转,她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抹惊心动魄的腰线,呻吟道:“小奶狗们,我来了!”
“又瞎说!到了学校可不能这么口无遮拦了。”刘婉玲摆摆手,像在送瘟神:“快回去睡觉去,出去把灯关了。”
“没劲。”肖雅嘻嘻笑着走到门口,关上了门。
刘婉玲松了口气,摊开被子钻进了被窝,准备睡觉。
万籁俱寂。
片刻后,卧室门忽然嘎吱一声开了条缝,肖雅的脸在黑暗中被手电筒照得惨白:“你确定晚上不用我陪?”
“去死啦!你这个夜猫子!”
第八章 乐乐加入
“请你吃糖。”
一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出现在王乐乐面前。
错愕的回过头去,王乐乐赫然发现,是班上第三排的一个同学。
眨了眨眼睛,王乐乐摇头道:“谢谢,我不吃。”
在学校里,王乐乐这样软萌可爱的女孩很受欢迎,就连高三的学生也经常在课间跑过来看她。胆大的要个QQ号,送个巧克力是常有的事,更不用说班里这些个单身狗了。
据曹吾所知,班上后排好几个男生都在暗恋她。
对于这种状况,王乐乐也不胜其烦,因此对于曹吾突然献殷勤,她有些警惕。
曹吾索性直接坐到了她旁边的空位上,笑眯眯道:“乐乐,我搞了个乐队,你会弹琴,一起玩呗!吉他,贝斯随你挑。”
王乐乐一楞,不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弹琴?”
开学没多久,班上同学间还不太熟悉,王乐乐记得没给别人说过自己会弹琴的事,这个男同学怎么会知道?
曹吾探手抓起她的左手,白皙小巧的手指指肚上却生着一层茧子,他笑道:“看这就知道啦!这老茧怎么来的?可别说是写作业写的啊!”
高中时期,虽然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少,但大部分男女同学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
突然被曹吾抓住手,王乐乐像触电般缩回手来,小脸腾的通红。
曹吾此时才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合适。
虽然上辈子在乐队期间,他和王乐乐早已情同兄妹,但在此时此刻,他对于王乐乐还是个陌生人。
曹吾能感觉到教室后方传来几道杀人般的灼热目光。
他尴尬的咳嗽了下,掏出一个随身听,递给王乐乐:“乐队目前只有我和巴图两个人,他是鼓手,我是主唱兼主音吉他,目前键盘手,节奏吉他和贝斯手暂时空缺。你听听这首小样,是我写的歌,但伴奏只有吉他和鼓,听着很虚,等你加入后我们重新录一遍就好了。”
听他话中的意思,仿佛自己已经答应加入乐队了一样。
王乐乐在心底哼了声,我倒要听听你写的是什么歌,这么有自信,好像吃定了我一样。
她还是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
猝不及防,一段如同鞭炮炸裂般迅猛的电吉他声乍起,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吉他?
这编曲!
怎么会这么快?这么重?
鼓声加入,她已经不由自主的轻轻点起了脑袋。
指尖微微颤动,她在脑海中模拟加入贝斯后的歌曲,却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等到曹吾一声高亢的硬摇嗓出现,王乐乐不由得一声轻呼,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是摇滚吗?
这还是摇滚吗?
为什么节奏会这么快?
为什么鼓点会这么重?
为什么它会让我全身的血液都在上涌?
双手捂着发烧的脸蛋,王乐乐拼命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过瘾的摇滚,这让她有些懵了,直到曹吾将耳机从她耳朵上取下来才缓过神来。
无暇顾及曹吾略显亲昵的动作,她急切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吉他也是你弹的?”
曹吾点头道:“有兴趣加入吗?如果你加入,这首歌将来发行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呦!”
“真的可以吗?”王乐乐兴奋的双颊泛红。
“当然,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愿意!”王乐乐拼命点头。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晚上我们一起回家,乐队一块开个会。”
“等一下!”
曹吾起身欲回,却被王乐乐叫住了。
她指了指曹吾的手:“我都答应加入了,棒棒糖得给我呀!”
“……”
曹吾无语,这小丫头这么爱吃,怎么就不长个子呢?
走到靠窗位置,巴图正在那里游说卢青松,但效果好像不怎么样。
他面无表情,低头看着书,任凭巴图在一旁巴拉巴拉说个不停。
“卢青松,要不你先听听我们录的小样?”曹吾反坐在他前桌,面对着他。
“我没时间。”卢青松平静的看着他。
对上他的眼神,曹吾没再继续劝说。
他了解卢青松,虽然他看起来比较柔弱,但实际上是个倔驴脾气,一旦认定的事谁也劝不回来。
卢青松小时候家里的条件不错,父亲是市里某国企的二把手,但在他四岁那年因贪污被抓了,判了个无期,从此家道中落。
后来他母亲带着他改嫁,和他继父组成了现在的家庭。
他继父是市酒厂的后勤部主任,收入也还不错,但却有个酒后暴力的毛病。
改嫁后,他母亲一直没能怀孕,继父逐渐心生芥蒂,经常不回家,即便回家也是醉醺醺的,对卢青松和他母亲非打即骂。
长此以往,卢青松逐渐养成了现在沉默寡言的性格。
曹吾能够理解他,他母亲一直希望他能考大学考出去,离开这个家庭,他自己也想努力改变命运。
尤其是高二分科后,他从尖子班掉到了加强班,更是压力巨大,这时候的他根本没心情玩音乐。
这些都是高中毕业后那次喝酒,卢青松在酒桌上说的。
点了点头,曹吾说道:“那我也不多劝你,只是有一点,别让自己太累,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他说的这话挺莫名其妙,但听在卢青松耳朵里却有些不一样。
仿佛心有所触,卢青松的眼神有些复杂,他轻轻点点头:“谢谢。”
曹吾拍拍巴图的肩膀:“回座位,该上课了。”
巴图站起身来,疑惑问道:“那键盘手找谁啊?”
“先等个把月再说。”曹吾不在意的说道。
他所说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可不是随口乱说,他记得,应该是九天之后,卢青松老妈就会出现兰梦之征,最终老来得子,为他添一个弟弟。
怀孕这事儿,仿佛就应了那句老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继父和老妈一直没要到孩子,几乎已经放弃了,而上个月酒厂组织团建旅游,或许是难得的心情舒畅,未曾想一矢中的,两人几乎要高兴疯了,连带着,卢青松也变得开朗了些。
不过这都是未来的事,急也急不来,只能慢慢等。
没键盘就没键盘吧,他自己就能来,了不起先弄个伴奏带,反正有贝斯了,就能玩现场了。
第九章 给我吃一口
“曹吾!你跟我出来一下。”
下课后,曹吾感觉肩膀被拍了下,回头一看,却是坐在最后一排的张涛。
他个子挺高,喜欢打篮球,对学习不感兴趣。记得他的成绩是应该被分到平行班去的,但家里人走了个后门,把他塞到加强班来了。
“干什么?”
“你出来就完事儿了!”张涛提高了嗓门。
曹吾哑然失笑,摇了摇头,起身跟他走了出去。
来到楼道拐角处,张涛停下脚步,朝曹吾走了过来。
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曹吾并未后退,张涛一直走到离他只有一拳的距离,才停下脚步。
居高临下的看着曹吾,张涛昂着脑袋,显得鼻孔很大。
“你上节课课间干嘛了?”张涛闷声问道。
“我干什么了?”曹吾从牙缝间吸了口气,沉吟思索:“我上了个厕所,然后去商店买了些东西,两根棒棒糖,一根中性笔……”
“靠!你少给我装蒜!”张涛怒了:“谁让你摸王乐乐手了!”
“嗯?”曹吾愣了下,继而恍然大悟:“噢!原来你是为这个!怎么,你喜欢王乐乐?”
“跟……跟你没关系!”原本凶神恶煞的张涛却腾的涨红了脸,说话也有些结巴,气势大减。
感觉自己气势有些蔫,张涛恼羞成怒,喝道:“总之,你以后给我离王乐乐远一点!”
“哎呀!这恐怕不行呀!”曹吾装模作样的叹息道。
“为什么?”张涛瞪圆了眼睛。
“我没法向她妈妈交待啊!”曹吾皱眉说道。
“啊?和……和她妈妈有什么关系?”张涛有些糊涂了。
“她妈妈让我在学校里帮忙照顾着点她啊!”
“她……她妈妈为什么让你照顾她?”张涛感觉有些不妙。
“我喊她妈妈小姨,你说为什么?”曹吾反问。
“你是……她堂哥?”张涛懵了。
“表哥。”曹吾纠正道:“小伙子,传统文化不能丢啊!”
“真的假的啊?”张涛将信将疑。
曹吾无奈道:“我姨夫是开婚庆公司的,小姨是公司财务,乐乐她爷爷以前是办戏班的,我爷爷就在戏班里吹唢呐……”
张涛的脸越来越红,汗也开始往出冒,曹吾说的和他私下打听的一模一样,甚至更详实,他对此已经深信不疑了。
“呃……这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张涛脸憋得通红,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
“唉!小姨让我照顾乐乐,可你又这么威胁我,让我很难办啊!要不我还是去跟乐乐说一声,以后离她远点算了。”曹吾长叹一声,便要回教室。
“别!”张涛一把拉住他,继而又觉得不合适,赶紧松开,却又舍不得,最后只能拉着曹吾的衣袖,哼唧道:“哥,我错了,你别,你是我哥还不行么?”
曹吾还想逗他一下,身后却传来一个女声:“你们俩搞基呢?”
却是刘静姝啃着根甜筒正往上走,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
“靠!”曹吾赶紧甩掉张涛,尴尬的咳嗽了声,说道:“那行,这件事我就当没发生过,但你欠我一个人情。”
“行行行!没问题!哥你以后有事儿就喊我,赴汤蹈火,义不容辞啊!”张涛千恩万谢,一溜烟跑回了教室,路上没绷住还放了个屁。
“怎么回事儿?”刘静姝上前问道。
曹吾笑了笑:“嗨!吃飞醋呗!”
“吃谁的飞醋?”
“不告诉你。”
“切!不说我也知道,王乐乐吧?”刘静姝撇了撇嘴。
“咦?你怎么知道?”曹吾挑了挑眉毛。
“就他那葡萄干大的脑仁子,什么事儿都写在脸上,上课的时候只要不睡觉,就盯着乐乐看,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谁看不出来呀!”
“哎呀!大姐头百忙之余居然还关心民间疾苦,体察民情,真是可歌可颂啊!”
“滚!”刘静姝瞥了他一眼,冷哼道:“你爷爷什么时候在乐乐爷爷的戏班里吹唢呐了?那是我爷爷好吗?说!你是怎么知道我爷爷的?”
“呃……”曹吾有些尴尬,他刚才骗张涛的时候的确扯了刘静姝爷爷的大旗,但这会儿的自己还没认识老爷子呢!
眼珠乱瞟,他瞅见刘静姝手中的甜筒,赶忙说道:“哎呀!好渴啊!给我吃一口。”
刘静姝倒不矫情,直接将甜筒递了过来。
曹吾上去啊呜一口,直接将甜筒咬到底,只剩下蛋筒尖的一小截。
“靠!你是猪啊!”
……
“我说一下啊!下个月二十号,学校举办今年的秋季迎新文艺晚会,班上同学有特长的踊跃报名啊!想报名的找方绿筱登记,下午报给我,下课!”
马广华在下课的时候公布了一个消息,引起了同学们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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