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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剑三]三千鸦杀-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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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就算萧十一郎有割鹿刀,也不一定有胜算。
  连城璧武功不到三年便突飞猛进,挤世一流顶尖高手,当今之世已少有敌手,即使逍遥侯活着也未必能有胜算。
  而最让他感激羲昭姑娘,却不是对方将圣教拱手相让,而是她救了他的母亲。安红莲没有死,被羲昭姑娘救了,安排在一座宅院,他从天宗逃出来之后就与母亲重聚了。
  沈璧君和萧十一郎他并没有特意去关注,他也不关心他们两个的感情如何。现在的江湖才是他想要的江湖,一呼百应,万人莫敌,没有人敢反抗他,也没有人会在他的管辖下阳奉阴违。
  很多人敬他,更多人怕他,他将圣教发展到极致,所有人都知道圣教重出江湖,他的威名,竟比逍遥侯羲昭在世时更胜几分!
  人至中年,或许看过太多,得到太多,他忽然一直梦到过去。
  那时少年意气,鲜衣怒马,初生牛犊不怕虎,遇到了她。
  他从不了解她,也从来没有看懂过她。
  他唯一知道的,或许是对方很喜欢玉兰花,因为她的每件衣服上,都绣着银丝玉兰花。
  然后他在自己住的院子里也种了很多玉兰花,朵朵簇簇,白白嫩嫩一大片,就像她行走间开合的玉兰裙摆。
  花枝当头,恰少年,君子端方。
  杏花烟雨,问谁家,娇女纤纤。
  也曾年少,鲜衣怒马。
  岁月荏苒,思念翩跹。
作者有话要说:  求留言求收藏~

☆、名扬花鼓【1】

  “澄歌,银花鼓!快起来,班主来了!”七八岁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姑娘摇晃着身边的两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
  “花鼓,我马上起来。”银花鼓小声答应了一句,动作利落地起身漱口洗脸。
  澄歌早就醒了,她不习惯和别人同床,一个晚上都在浅眠,更别说这连床都不是,只是一个火炕遮条席子一躺,硬邦邦的咯得生疼。
  果然是以前过得太舒服了,念头一闪而过,在金花鼓叫她们起床的时候立马睁开了眼,下床梳洗,脸上习惯性带着淡淡的笑意,唇红齿白,雪肤乌发,看上去就是个太过漂亮乖巧的小姑娘。
  随意将头发编了两条辫子垂在胸前,下意识甩了甩袖子才意识到自己的袖子是窄袖的,若无其事地跟着银花鼓和金花鼓两个小姑娘出门。
  班主袁平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大叔,脾气不太好,为了多挣些钱经常不顾刮风下雨也要戏班的人去表演,晚上天不黑还不收工。戏班的小孩只有她和银花鼓、金花鼓三个,金花鼓和银花鼓是孤儿,没有名字,因为她们唱花鼓歌,所以戏班里的人都叫她们一个金花鼓,一个银花鼓。她们是没有工钱的,一天供三餐,但不管饱。
  不过对待她们倒没有非打即骂,毕竟打伤了还得请大夫,不过偶尔看有谁偷懒自然会打骂几句,只能说为了生活,商人尚且重利,更何况只是一个底层的戏班的班主?
  戏班的人都是戏子,而戏子在这个时代是没有多少地位可言的,只不过戏子清白,比花楼姑娘好得多。而且,就那些富家管家而言,听戏还是一门高雅的娱乐爱好,很多有钱人都会花钱请戏班子到家里唱戏。就普通百姓而言,戏曲还是一大传统风俗,不管男女老少都爱看。
  “知道现在什么时辰了,才起来!赶快去吃饭,收拾好早点去,今天占了个好位置,你们给我卯足劲了,不然别想吃晚饭!”
  袁平警告着敲打了一番话,吓得两个小姑娘鹌鹑似的缩起了脖子,细声细语地说是。
  然后看着澄歌,严肃的脸立马变得慈祥,柔声说道:“澄歌啊,一会儿好好跳,你的早饭我叫三子给你留着,快去吃吧。”
  “谢谢班主,我会跳好的。”澄歌笑脸盈盈地保证,班主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
  三个人去吃饭,其实说是早饭,除了她们三个喝粥,其他人都是两个馒头加粥,澄歌因为班主的缘故,有一个馒头。
  对于花鼓她们来说一碗粥肯定吃不饱,澄歌每次都会把馒头分给她们俩,小姑娘不会嫉妒澄歌吃得比她们好,班主对她比她们和善,只会感动澄歌把食物分给她们。
  “澄歌,谢谢你,不过还是你吃吧,我不饿。”花鼓喝着粥眼睛看着澄歌手里白嫩暖和的馒头。
  一旁的银花鼓也跟着花鼓摇摇头,低头喝粥。
  澄歌面上带笑,将馒头分成两半,一人手里塞去一半,边说着:“你们只喝一点粥哪里够,我胃口小,而且不爱吃馒头,你们就替我分了吧。”
  倒不是她同情两个小姑娘,她本就吃不惯这些,与其浪费扔掉还不如给这两个瘦弱的小姑娘。
  “澄歌你真好,谢谢你。”银花鼓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信任和喜悦。
  “澄歌,以后我赚到大钱了一定买一座大房子,然后我们三个人一起住!”金花鼓信誓旦旦地拍着小胸脯,神色坚定。
  澄歌抿嘴一笑,白白嫩嫩的小脸笑得乖巧,她点了点头,道:“好啊。”
  很快袁平就带她们去了镇上一家酒楼旁的空地上,两边街道还有各种小贩摊位,来来往往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
  金花鼓和银花鼓两个小姑娘搭档唱花鼓歌,是开场戏,吸引观众的,接着班主才会让戏班的人上场表演。
  两个小姑娘清秀可爱,边唱边跳,很多人都捧场,但都是些小老百姓,扔的都是铜板。不过开场红也是图个吉利,班主说了几句讨喜的话,接着一个个师兄师姐挨个上场,获得一片叫好声。
  ……
  “锵——”
  “各位大哥大姐,江湖朋友们,本班的重头戏来了!”袁平一副卖关子的语气,高声道:“来,上家伙!”
  高喝一声,袁平身后两个身强力壮的青年男子就抬着一个大鼓上来了,直径两米的大鼓。
  众人还在窃窃私语猜测这是要表演什么,就看见一个身影一个翻身跳到了鼓面上。
  穿着粉色长裙的小姑娘,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桃花瓣般粉嫩的唇角勾起,赤着脚踮着脚尖将手扬起摆了一个姿势站在那里。
  小姑娘就是澄歌,衣服是她改装过的,整体看上去像一件无袖长裙,胳膊上缠着一条长长的水袖。她的身高比花鼓和银花鼓都要高一些,纤细修长,正好衬得起这件长裙。她的额上用胭脂画了朵牡丹,鲜红的颜色让她的稚嫩的脸看上去成熟了些,虽然她的身体只有八岁,但西域人深邃的五官让她看上去也有十岁了。
  她的容貌过于昳丽,身材修长匀称,脚腕和手腕上都带着铃铛,一动就响,让人下意识地把目光放在她身上。
  她静静地站了一会,然后抬起了脚尖。
  ……
  这是一场视觉的盛宴!
  尽管跳舞的小姑娘看上去年龄小,但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以后的容貌会如何绝世;而且她身段柔软,在他们看来根本不可能的动作她都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从未看过如此惊艳绝伦的舞蹈,围观的人在澄歌停下来之后寂静了片刻,然后纷纷鼓掌,全部掏钱扔到了铜锣里,来不及收的直接扔到了大鼓的周围。
  袁平一看顿时笑成了一顿菊花,乐呵乐呵地叫人赶紧把钱捡起来,他自己也连忙将地上的铜钱捡起来揣在怀里,一边向观众鞠躬道谢。
  讨喜的话不要钱的往外放。
  这段鼓上舞是澄歌从七秀弟子那里学来的,没有大扇子和伞,她就用水袖代替了。
  诗圣都颂诗称赞七秀坊的舞蹈:“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虽然她的舞比不上七秀坊弟子,而且年纪摆在那,不过动作都没错,最主要的是稀奇,所以才够震撼。
  晚上班主心情好,让厨娘改善了下伙食。大伙都知道是澄歌的功劳,索性人家是个小姑娘,平日里又乖巧,而且班主一高兴就能吃得好,所以也没有人因为班主的偏爱不高兴而给她脸色看。
  “澄歌澄歌,你好厉害啊!”一回到房间两个花鼓小姑娘就兴冲冲地看着澄歌,一脸崇拜加羡慕。
  澄歌虽然比她们晚进戏班,但是人家长得好看,又会跳舞又会唱歌,又讨人喜欢,每次澄歌出场表演一定是金盆满满,让两个小姑娘羡慕的不行。
  澄歌笑着点了点两个小姑娘的头,“你们唱的也好啊,你们唱的时候他们都在叫好呢。”
  “那不一样啊,而且你一跳完他们就给了好多钱,看班主高兴的,嘻嘻,澄歌,你就是我们戏班的摇钱树~”金花鼓笑嘻嘻地说道。
  银花鼓点头应和。
  她们眼神纯净,全都是单纯的羡慕和憧憬,澄歌抿了抿唇,“其实我也很羡慕你们啊。”
  “哎?羡慕我们?”金花鼓和银花鼓小眼神都是疑惑。
  “对啊,你们两个一直都是搭档,是好姐妹,每次表演都是两个人,我却只有……”澄歌眼神落寞,整个人都有点悲伤的感觉。
  金花鼓一把抓住澄歌的手,脱口而出道:“那我们也做好姐妹!银花鼓,好不好?”
  “嗯,好啊。”银花鼓有些腼腆地笑了笑,然后把手和她们两个的握在一起。
  昏暗的灯光下,三个同样大小的小姑娘笑着说要做一辈子的好姐妹!
  金花鼓和银花鼓睡得香甜,小脸红扑扑的,比平常有生气多了。本应睡着了的澄歌却睁开了眼睛,她的眼神冷静而幽深,看着其他人看不到的系统界面,她的眼睛盯着【同甘共苦】四个字,而后挥去界面,又换上纯稚乖巧的笑,陷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新世界走起~
作者明天和家人出去旅游,接下来好几天不能更新了!作者今天化身码字机,双更奉上,求别虐!???
☆求留言求收藏~

☆、名扬花鼓【2】

  春风吹碧,春云映绿,晓梦入芳裀。
  软衬飞花,远连流水,一望隔香尘。 
  萋萋多少江南恨,翻忆翠罗裙。
  冷落闲门,凄迷古道,烟雨正愁人。
  唱完最后一句,澄歌在一众鼓掌欢声中和戏班的大家一起坐在一处树荫下歇歇脚。
  “澄歌,给,喝点水。”一十七八的少年殷勤地拿着水凑到澄歌面前。
  “谢谢小柱哥。”澄歌甜甜地说了句谢,抿了口,然后递给旁边的两个花鼓小姑娘。
  名为小柱的少年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坐到澄歌一旁,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澄歌看。
  “我的脸上…有脏东西吗?”澄歌瞥了瞥身旁盯着她看的小柱哥,有些迟疑地抹了抹脸,问道。
  “啊…没,没有!”偷看被抓,小柱闹了个大红脸,手足无措地蹭的跳起来,匆匆忙忙地跑开了。
  “哈哈哈,小柱哥好傻哦。”金花鼓看着小柱的窘迫乐得笑了出来,银花鼓也是咧着嘴笑个不停。
  澄歌听了只笑笑不说话,坐在树荫下纳凉。虽是炎热的天,街道上却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小贩吆喝声声,女子大多撑了把油纸伞,和身旁的闺蜜姐妹们说说笑笑,在小摊上捡练首饰,一派的天真无忧。
  忽然感到一道及具穿透力的目光,她用手理了理头发,借着胳膊的阻挡余光向那道目光看去。
  她们斜对面的客栈二楼窗口,一身穿白衣的男人站在那里,长发未束,随意地披在肩头,面无表情,目光凌厉,棱角分明的俊朗五官在白衣的衬托下稍显文雅。
  他一手执杯,神情慵懒,似百无聊赖地用目光巡视着街景,苍鹰般锋锐的目光忽而直直地盯着澄歌的位置。
  澄歌面不改色地和金花鼓小声交谈着,说到趣处笑得眉眼弯弯,显露出小女孩的矜持和娇憨,有眼色的一眼就看得出来她和戏班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气质。
  白衣男子摇着手里的酒杯,转身回了包厢。
  窗口的身影不见了,澄歌并未在意,此时她的注意力被班主叫了去。
  “小姑娘,我们有一客人想要请你去唱曲,就在二楼包厢,这位公子出手大方,只要你唱好了,酬劳是不会少的。”一小二哥打扮的男子和班主走到澄歌面前,面带笑容地说道。
  二楼包厢,澄歌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看了看班主,见他点头,她便跟着小二哥走进了客栈。
  上了二楼,跟着小二哥进了一间包厢,因为垂着头看不见里面的人,只能听到小二哥殷勤的声音,接着小二哥出去顺带关上了门。
  除了倒酒的声音,包厢里静得可怕,鼻子里都是浓浓的酒味,澄歌稍稍抬起头,自以为不着痕迹地看了那人一眼,然后有些踌躇地小声问道:“客人,你要听什么?我…会唱的不多。”
  小姑娘脸颊微红,因为一个人而有些局促不安地抓着衣角,明亮乌黑的大眼睛鼓足了勇气看着白衣男人,看到了男人桌上七零八落的酒壶,眼眸微微瞪大,抿着唇微蹙着眉盯着空了的酒壶。
  “就唱你刚刚唱的。”因喝了酒有些沙哑的声音响起,男人眼睛直视着前方,根本不在意小姑娘的举动,手也不停地倒酒,然后喝光。
  “春风吹碧,春云映绿,晓梦入芳裀……”
  软糯温柔的清唱回荡在小小的包厢里,深夏蝉鸣仿若应和一般此起彼伏,有些灼热的阳光低挽在枝林叶盛间,心中的燥热似被清凉抚平,若潺潺清水划过他的四驱百骸。
  就这样,一人独酌,一人清唱,待那人喊停的时候澄歌已经唱了一个时辰,中间没有沾过一滴水,嗓子都有些沙哑。
  “拿去吧,你可以走了。”男人将一锭银锭放在桌上,继续喝着酒,没有管澄歌。
  澄歌小步走过去,白白嫩嫩的手抓着银子,转身离开,到门口的时候,她顿住了,微微转头,道:“那个…大哥哥,虽然说借酒消愁,但是酒喝多了也不好,你要保重身体。”
  男人举杯的动作一顿,转头眼睛猝不及防地对上小姑娘莹润黑亮的眼睛,里面单纯的关切和担忧让他的心神一滞,在他张口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小姑娘可能因为他看她的时间太久,有些不好意思地转身离开了。
  男人盯着手里的酒杯,不知在想什么,沉默半响才一饮而尽,然后起身离开了包厢。
  澄歌把银锭交给了班主,这倒不是她多听班主的话,她的包裹里从来不缺这些黄白之物。就算她现在不给,班主也会过来找她要的,那还不如她主动上交,她就是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女孩不是吗?
  澄歌面上带着乖巧的笑意,惹得班主这个有可以当她爹的年纪却至今没有孩子的大叔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
  今晚的晚饭澄歌的碗里多了一个鸡腿,她还是照往常一样将鸡腿分给了两个花鼓小姑娘。小姑娘第一次吃鸡腿,眼睛绿的发亮,笑得傻兮兮的。
  晚上夜深人静,澄歌查看人物界面,视线停留在【烈火】,身份介绍只有一句话——铸剑至尊屈海大弟子。
  澄歌眼神晦暗不明,她只当今天的相遇是个巧合,吉祥戏班只是个普通的小戏班,对方则是铸剑至尊的弟子,怎么看两人都是两个世界的人,再见的机会不大。
  现如今系统不知道干嘛去了,当初把她送到这个世界留下一个任务就说要离开一段时间。她的身体虽然缩小了,武功却没有消失,在一次意外看见金花鼓和银花鼓的时候,她就知道她的任务要怎么完成了。之后她收买了一个人贩子假装被卖进了吉祥戏班,成了班主培养的台柱。
  和金花鼓、银花鼓两个小姑娘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任务度果然在一点一点地上升。
  接下来的日子都没有再见过那个白衣男人,三个小姑娘卖力唱歌跳舞,平常时一起练习压腿、翻跟头,金花鼓和银花鼓跟着澄歌练跳舞的动作。偶尔赚得多了,班主心情好,就给班里改善下伙食,不过戏班还是没有固定表演场所,走走停停一路唱一路跳,吹锣击鼓敲敲打打。
  何日归家洗客袍?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夏去秋来,寒来暑往,难熬的冬季终于过去,春寒料峭,密雨迷蒙。
  一间破旧的房间里传来压抑的咳嗽,床炕上身材瘦弱面色发白的小姑娘闭着眼皱着眉咳嗽,胡子一大把两鬓斑白的老大夫颤巍巍地伸手把脉,然后颤巍巍地开了药被三子搀扶着送了回去。
  袁平脸色不太好看,前几日在外走演的时候中途下了场大雨,银花鼓本来就身子弱,淋了一天的雨,回来之后就感冒发烧咳嗽,惨白着脸躺在床上起不来,袁平已经请了两回大夫了吃了好几天的药也不见好。
  “这次要是再吃不好,别想再请大夫!好几天没有出场了,我这里可不是善堂!真是丫鬟的命小姐的身,哼。”班主一脸铁青训着话,金花鼓被吼得缩了缩脖子,坐在床沿边担忧地看着银花鼓,对班主的话敢怒不敢言。
  澄歌扬起乖巧的笑软声道:“班主,银花鼓身子不好,就算去了也支撑不来,到时候别人见了还以为班主你虐待小孩呢。”虽然差不多了,但金花鼓和银花鼓都靠着戏班吃饭,话自然不能这么说,“让她好好养病,别折腾,到时候再好好报答班主,若是拖着病体去唱,一个万一不就得不偿失了嘛。”
  袁平铁青的脸色听澄歌的话才略有好转,冷哼一声,“好好好,都吃了几天的药了也不见好!金花鼓你也别去了,照顾着她,老子的戏班可不养只吃干饭不做事的,好不了了就滚,听到了没!”
  “知道了班主,我一定好好照顾银花鼓,她会好起来的!”金花鼓听了连忙保证道。
  这个世道,穷的穷,富的富,像她们这样的孤儿,能有一口饱饭都不容易,离开了戏班就真的是把她们往死路上推,金花鼓自然不想银花鼓死,全副心力都花在照顾银花鼓身上,可是银花鼓的身子却久不见好。
  澄歌知道这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若是在富贵人家,好好调养,虽说不能长命百岁,但也能活得长一点;在戏班这种有钱就吃饱没钱就挨打的地方,而且还淋了一天的大雨,普通的药对她根本没用,更别说调养了。
  夜间,澄歌点了金花鼓的穴让她睡过去,喂了银花鼓一粒养息丹,用内力慢慢温养她的筋骨,待银花鼓脸色红润起来,过了一会才移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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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3】

  因着银花鼓的病,金花鼓照顾着她,所以开场歌和舞都由澄歌一个人撑着,好在澄歌不是真的孩子,即使跳一天也不会有累的感觉。
  小柱哥一如既往地献殷勤,等澄歌一跳完就给她送水,照例送给他一个甜甜的笑脸,澄歌安静地蹲坐在树荫下石砖上。
  春寒还没有退,天气还是有些冷的,澄歌抿着唇把手往袖子里缩,白白嫩嫩的小手已经被风吹得有些红了。
  小柱有些着急,可也不好意思抓着人家小姑娘的手给她取暖。
  现下,民风开化,不大重视男防女防,女子也可以出门抛头露面做些小买卖。澄歌的年龄和小柱相差得多,就算动作亲密些别人也只会以为他们是兄妹,只是小柱对澄歌有些心思,心虚,竟没想到这个。
  戏班这些天也因为银花鼓一直在这个小镇停留,班主能说会道,戏班的大伙表演的卖力,小镇不大,来来回回几次,大家都知道了有这么个戏班天天出来上场子,手里头有几个闲钱的都跑来凑凑热闹。
  这个小镇也不怎么富庶,里里外外什么人都有,其中也不乏赌徒无赖之流。
  澄歌长得好,唱得好跳得也好,虽然年纪小也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还有些外族血统,行为举止都带着一股落落大方温文娴雅的气质。不过普通人看不出来呀!他们只知道澄歌一举一动皆可入画,眉眼含笑特别招人疼。
  这个世道,普通人欺软怕硬,武林高手他们根本见不着,所以流氓之类的人就他们又恨又怕,不能得罪也不想被欺负,因此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高挂起就行了。
  看到澄歌被三个镇上出了名的地痞流氓围着,围观的人都顾不上看热闹催促着和同伴离开。
  “小妹妹唱得好,人也长得好,那什么大家闺秀都比不上你好看呢!哈哈哈!”其中一人笑道。
  另外两人应和,班主一见不得了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更别说他还不是龙呢!赶紧脸上堆起笑,澄歌可是他们戏班的摇钱树啊,可别出什么事,那才是真的得不偿失了!
  想着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袁平谄媚地走过来笑道:“几位大哥有何见教啊,呵呵,小姑娘年纪小不懂事,有什么事找我,找我。”说着塞了一把刚收起来的铜板给那三个流氓地痞。
  貌似老大的那位颠了颠手里的钱袋,冷笑一声,“哟,这么点,打发乞丐呢!”
  袁平一听冷汗都冒出来了,赶紧摆手:“哪能啊,呵呵,我就做小本生意,还有那么多人要养,这这这,这是今天全部的收成了,您笑纳。”
  小柱见着这情况就想冲上去护着澄歌,却被身旁的人死死拉住。小姑娘脸色有些发白,怯怯地躲在班主的身后,看得一众心疼。可是别说戏班的男人连三脚猫的功夫都不会,要真打起来,受了伤可没钱请大夫,在这感冒都会要人命的时代,没人会为了其他人拿命来拼。
  这三个地痞流氓身强力壮,凶神恶煞的,一看就不好惹,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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