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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剑三]三千鸦杀-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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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拼。
这三个地痞流氓身强力壮,凶神恶煞的,一看就不好惹,大家伙犹犹豫豫不敢上前。
袁平堆着笑把好话都说尽了也没得对方一个好脸色,他的笑也僵在了脸上,换谁都受不了更遑论袁平脾气本就不好,虽说在江湖偷摸打滚几十年了,收敛了些脾气,可这地痞流氓分明就是来找茬的,哪那么好打发!
好话也说了,钱也给了,对方就揪着澄歌不放,非要让小姑娘给他们唱曲,其中一个按耐不住,动手动脚就要伸出手想要摸摸澄歌的小脸蛋。
澄歌瞪大了眼睛,抿着唇看上去有些害怕,却还是没有躲,死死盯着他们。
“咻——”
快要摸到澄歌脸蛋的手被突如其来的一颗石子打断,那人手被打得脱臼,顿时鬼哭狼嚎起来!
澄歌不动声色地收起了手里的银针,放回了包裹,微微低垂着头似有些不知所措。
“谁!谁干的!给老子滚出来!”一人色厉内茬地大喊道。
“兄弟,没事吧,脱臼了?!”另一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地痞脱臼的手,咽了咽口水,知道是遇上高手了,恶狠狠地看着班主,吼道:“我兄弟都这样了,怎么办!”
班主也是有眼色的人,很是上道的把人刚刚丢掉的钱袋捡起来,又添了些给他们,才让他们不甘不愿地走了。
澄歌四处张望,终于在一处拐角看到了熟悉的白衣,哒哒哒地跑了过去,在小巷子里,白衣男人走得不紧不慢,澄歌人小但很快追了上去,“大哥哥——”
前面的人脚步一顿,背对着澄歌,没有说话。
澄歌抓着衣角,眨了眨眼,软糯道:“大哥哥,刚刚谢谢你。”
白衣男人在澄歌说完这句话后就提起了脚步,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说过一个字,澄歌却很肯定刚才出手的人就是他。
“澄歌!澄歌!你怎么在这,快跟我回去!”来找澄歌的小柱看着澄歌,紧张兮兮地跑过来,焦急道。
澄歌看了他一眼,一个人慢悠悠地回去戏班那里,小柱被澄歌看的那一眼僵在原地,好半响才追了出去。
之后小柱就再也没有在澄歌面前献殷勤了,也不怎么找她玩了,澄歌知道为什么,却不打算缓和两人的关系。她并非是怪小柱那天的袖手旁观,遇到这样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人之常情。
系统没有留下其他任务,澄歌暂且也没什么计划,只是系统不在她也不能离开这里,所以暂且跟着戏班,而意外出现的烈火,澄歌打算静观其变,毕竟她不喜欢麻烦。
那件事过去后,澄歌照样唱歌、跳舞,跟着戏班到处走;银花鼓身体好些了,继续和金花鼓唱花鼓歌;戏班的人大概觉得对澄歌有些愧疚,平日里也不让澄歌干活,澄歌乐得清闲,没有拒绝。
时间飞逝而过,转眼两年过去了,澄歌和两个花鼓小姑娘十岁了。
今天班主心情好要去喝酒,提早收工,金花鼓带着澄歌和银花鼓去附近镇上的染布坊。
坊内多是花花绿绿的普通布料,房子略显老旧,也不是富裕人家。
银花鼓看着染布坊忽然心情落寞起来,小孩子还不会收敛情绪,所有心情都表现在脸上。
澄歌拉了拉银花鼓的袖子,问道:“银花鼓,你怎么了?”
原来,银花鼓的爹娘也是开染布坊的,只是在银花鼓很小的时候她爹去世了,染布坊由她娘一个人撑下来,没多久也病逝了,留下银花鼓一个人。现在看到染布坊就想起了自己的爹娘,不由得伤感起来。
金花鼓用袖子给银花鼓擦了擦眼泪,安慰她道:“银花鼓,你别伤心了,我也没有爹娘了,我们是好姐妹,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还有澄歌,以后我要买一间大房子,然后我们三个人一起住进去,好不好?”
澄歌笑着抱了抱小姑娘,说好。
三个人玩了挺久的,不,真正来说玩的只有金花鼓和银花鼓,澄歌坐在一旁无聊地打络子。
“澄歌,你在干嘛呀?”金花鼓和银花鼓两个小姑娘看着澄歌安静地坐在一旁,好奇地凑过来看。
“无聊弄点小玩意儿。”说着抖了抖手上的小东西。
“好漂亮!澄歌你真厉害!”
金花鼓和银花鼓两个小姑娘瞪大了眼睛好奇地摸着精致小巧的深红色牡丹结,中间镂空的地方镶了颗琉璃珠子,下面还挂着流苏,澄歌手里还有好几个,样式有些差别,颜色也不一样,不过都精致极了!
“这个是桂花结,给你。”把橙黄色的给银花鼓,“这是牡丹结,给你。”再把深红色的给金花鼓。
两个小姑娘受宠若惊,笑得特别开心。
到傍晚了才回到戏班的临时住所。
回去自然是被班主一通骂,哦,澄歌除外。他喝了点酒,有些醉了,等班主骂完天都黑了!
金花鼓和银花鼓睡得早,眼都睁不开了,好笑地叫她们洗洗睡,等她们睡着了,澄歌端着一个木盆带了身干净的衣服去东边的树林。
戏班的住所是临时的,旁边还有一座破败的寺庙,两个小姑娘平时洗澡都在里面摆一个大木桶一起洗。澄歌不习惯也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洗,就算是两个小姑娘也一样。
天色已经晚了,戏班的人也几乎睡下了,澄歌睡不着,所以直接拎着衣服到外面去了。
洗完澡回来,经过破庙的时候澄歌脚步一顿,眼睛凝视着破庙,在月光下澄歌上前一步蹲下,白嫩的手指在枯草上捻了捻,接着月色,她看得出来,这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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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4】
澄歌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进庙里,她的脚步无声,灵巧地如同猫儿一般。
屋里漆黑一片,澄歌却很清楚地看见了靠在佛像座下微微粗喘着的带着铁面具的男人,丝丝血腥味传进她的鼻子。
烈火受了伤却还是警醒着的,脚踩在枯草上的细微声音让他动了动耳朵,忽然多出来的紊乱的呼吸让他朝门的位置低声喝道:“谁在那里!”
那人一惊,有些无措地哒哒哒跑过来,熟悉的软糯的声音颤抖地叫着:“大…大哥哥?”
烈火身体一颤,努力抑制体内灼烧般的痛楚,抬头目光森冷地看了身前的小姑娘一眼。
烈火穿了一件黑色披风,里面的还是白衣,握着刀的右手臂上已是猩红一片,滴滴答答的小血珠顺着他垂落的手臂往下掉,在地上融成了一滩水渍。
“大哥哥,你是不是受伤了?我…我要怎么做?”小姑娘似乎被吓坏了,颤抖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忍着没有哭出来。
烈火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认出来他的,要知道他戴着的铁面具可是除了眼睛什么都不看出来。
“过来。”冷漠的没有丝毫情绪的声音在这样破败荒凉的环境下显得格外阴森。
小姑娘就像没注意到他的语气有多冷一样,犹豫了一下,就在烈火握到他的刀柄的时候,小姑娘带着哭腔的声音细细软软的,身体一下子扑到烈火身上,白嫩的小手好巧不巧地抓着他的手臂,而且正中伤口处!
“嘶——”
烈火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握着刀的手一下子松开了,内心一急,紊乱的真气刚好一窜,默默吐出一口鲜血,疼得晕了过去!
失去意识之前他看到小姑娘哭丧着的脸,黑亮的眼眸浸在水中,盈盈脉脉,干净得不可思议,眼里全是担忧与无措,他竟没看到一点害怕或是恐惧!
澄歌保持着担忧无措的表情,嘴里叫着:“大哥哥,大哥哥你怎么了?”两只手摸到对方的肩膀,状似无措地轻轻碰了碰,食指和无名指瞬间发力,点了他的睡穴。
确定对方昏睡过去以后,澄歌收回手甩了甩,蹙眉看着手上沾到的血液,走到门口,用木盆去打了些水来,然后干净利落地伸手把烈火身上的白色的衣服下摆撕了一条下来。
撕开右手臂上的衣服,血肉模糊一片,血液有些凝固,衣服粘在上面,撕的时候有些疼。
抽空看了一眼皱眉的烈火,澄歌手下动作不停,熟练快速地给他擦洗、上药、包扎,上的药自然是普通的金疮药,不然怎么解释她一个戏班的小女孩哪来的上好的药品?
不过她还是从包裹里喂给了他一颗养息丹和回元丹,做完这些之后,澄歌就坐在烈火的左边靠着他的肩膀闭上了眼。
烈火醒来的时候意识还有点不清醒,左手臂有些麻,皱眉看了看身处的地方,昨晚的记忆瞬间回笼。
握住了饮血刀,右手臂上的伤已经被人细心地包扎过了体内真气也已经平复,侧首看向了靠着自己沉睡的小姑娘。
秀眉蹙着,似乎睡不安稳,扇子般浓密修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好似要飞舞而去的蝶翼,在白皙光滑的脸颊上投下一层阴影。眼角有些发黑,因为皮肤白更明显了,估计是照顾了自己一宿没睡。
烈火凝视着澄歌的睡颜,还不怎么刺眼灼热的光线打在他身上才惊觉天已蒙蒙亮了,用没受伤的左手抱起小姑娘,意料之外的轻,小姑娘身上也没多少肉,倒不像他师妹般从小养尊处优。
小姑娘在烈火怀里蹭了蹭,一直没有醒。
天未亮,戏班的人都还没起,烈火悄无声息地将人送到房里,不大的炕上还躺着金花鼓和银花鼓两个小姑娘。烈火皱了皱眉,掌风一扫把人推里面去一点,把怀里的小姑娘放在炕上,身影一动离开了。
人一走,澄歌就睁开了眼睛,看着烈火离开的方向然后继续睡。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的时候,澄歌还在床上掀被子,看着澄歌明显在找东西的举动,金花鼓问道:“澄歌,你丢了什么东西吗?”
澄歌蹙眉,“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我之前打的玉兰结不见了。”那是她最喜欢的一个。
“那你好好找找,会不会掉外面了?”银花鼓说道。
澄歌把被子叠好,“不找了,掉了就掉了,反正也没什么,我们走吧。”
金花鼓和银花鼓见状也就不说话了,只是两人默契地想着要帮澄歌找到玉兰结。
……
被店小二领上二楼包厢,看见里面坐着饮酒的人有点懵,店小二把人带上来后就走了,澄歌站在门边,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睛。
烈火依旧一身白衣,长发未束,桌上摆着一壶酒,恍惚就像他们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
“过来。”
低哑的声音唤回了澄歌的心神,心想这两个字和那天晚上可真是出奇的一致,只是那天晚上是充满冷冽的杀意,现在却是淡淡的熟稔。
澄歌走过去,在烈火的示意下坐在他的对面,烈火给她倒了杯茶,澄歌捧着茶杯小口抿着,双眼盯着烈火的右手道:“大哥哥,你的伤好了吗?”
“无碍,那天多谢了。”烈火脸上没什么表情,看着澄歌的眼神却温和多了。
“不用不用,大哥哥你救过我,我很感激的,而且那天晚上就算不是我别人也愿意救你的。”澄歌笑着说道。
烈火看着澄歌充满笑意的黑亮眸子,觉得自己可能多想了,一个小姑娘能弄到金疮药也可能是戏班里备着的,毕竟在戏班里跌打损伤是常有的事。只是他的内息原本紊乱不堪,少时间是无法调整好的,可是那天之后他的内息竟然平稳了很多!
一个戏班的孤儿,身上又没有武功,虽说气质相貌一点也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但也只是个孩子罢了。既然不是澄歌的原因,那么他的内息是怎么回事?这是他怎么也想不通的地方。
恰好这时小二哥敲门送菜,荤素十几样摆满了不大的桌子。烈火想要报答小姑娘的救命之恩,可是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该送小姑娘什么。
若说金银,她一个小姑娘根本藏不住,恐怕就被班主收走了;若说房子,她一个人也守不住,纵使他可以给她请下人婆子也怕奴大欺主,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怀璧其罪的道理他也知道。
想到小姑娘瘦弱的身体,他也只好先把人叫过来,叫了一桌子饭菜,他要把人养的白白胖胖的才好,至少要把小姑娘养多些肉。
烈火捡了双干净的筷子给小姑娘夹菜,边说道:“今天请你来是为了那天的谢礼,你所有什么要求,我一定尽力为你办到。”
正吃着东西的澄歌放下了筷子,抿着唇,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真的什么都可以?”
烈火见了她小心翼翼的眼神,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不过他既然说了就一定会做到,“你要什么?”
澄歌咬了咬牙,终于说出口,“那个,大哥哥,你能不能治好银花鼓的病?”看着烈火有些惊讶的表情,澄歌以为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了,银花鼓的病不说能不能治好,光药费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那个如果不行的话……”
烈火终于回神,看着小姑娘急得好似要哭出来的表情,心里怜惜之情忽而涌出,放缓了声音道:“不,我说的是可以,不过我得先看看病人的情况,这样吧,我今晚来找你,给那位姑娘看看。我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不过我答应你会尽力的。”
澄歌听了烈火的话瞬间笑开了,高兴地直点头,“谢谢大哥哥!”
被澄歌的喜悦感染,烈火唇角弯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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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5】
黄精(古代人参的雅称)是大补之物,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益智的功效。
烈火拿来的黄精表面棕红色 ,半透明,有大纵皱纹,环纹不明显,有枝根痕,根茎上部土黄色,顶端有芦碗,正是黄精中比较名贵的红参。
《本经》 :〃主补五脏,安精神,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黄精一向名贵,普通黄精一般人都买不起,更别说红参了,烈火能找来红参看得出来对澄歌的事很上心。
银花鼓是气虚体弱,需要长期调养,汤药不断,就算现在病好了也会时常病发,烈火虽不是大夫也懂得些岐黄之术,把过脉之后如实和澄歌说了银花鼓的情况。
澄歌小心翼翼地用湿布包裹着红参,待参条回软后,切成薄片,取三片放入瓷碗中,再用湿布包裹,加水半碗,隔水炖两刻钟。
班主不会管澄歌的红参从哪来的,但他绝不乐意掏钱买鸡给银花鼓炖着喝,所以澄歌自己掏钱在一个大娘那里买了只小鸡仔,让大娘帮忙弄干净了和着红参一起炖。
将鸡肉挑出来先让两个小姑娘吃着,等汤放凉后澄歌才端进屋里,让银花鼓喝。
煎了半条红参,银花鼓的身体才完全好了,班主立刻让她上场子。
自从那次救命之恩过后,烈火和澄歌的关系就亲近了许多,只是烈火没有告诉澄歌他的名字,她也只好一直叫他大哥哥。
烈火组织的赤色火焰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其恐怖程度就连小老百姓也知道了赤色火焰的声势。烈火恐是怕吓到小姑娘,又不愿意骗她,所以才一直不说自己的名字,让她叫大哥哥。
烈火很忙,但偶尔也会来听她唱戏或者看她跳舞,每次来都会叫她去客栈的包厢,然后点一桌子的菜。烈火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亲昵,现在已经会管澄歌的挑食了,之前看到澄歌不吃胡萝卜只是皱眉,几次后就直接上筷子!
烈火送澄歌回去的时候天已暗下来了,街上却很热闹,三三两两的姑娘们结伴而行,脸上都带着羞涩和憧憬的笑。
见澄歌盯着她们看,烈火听到了那些女孩子们的话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西郊有一棵活了上百年的许愿树,据说许愿特别灵验,这个地方有一个传统,每到特殊的日子,带字闺阁的女孩们就会出门去许愿树许愿,末了用一条丝带写上祈愿和自己的名字,上抛挂在树上,愿望就会实现。
烈火见澄歌盯着那些女孩看以为她也想去但不好意思说,毕竟去的大多女孩都是为了求姻缘,而澄歌今年也才十一岁,说姻缘也太早了。不过他还是微微弯下身子,放柔了声音问道:“澄歌想去吗?”
澄歌听到他的话瞪大了眼睛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想去那么幼稚又无聊的地方。
对,在米丽古丽看来,许愿是幼稚的小女孩才会做的无聊的消遣。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灵的,所谓特别灵验也是主观意识加客观条件造成的,若是每个女孩只要到许愿树上挂上祈愿就能实现的话还要媒婆做什么?
但是她现在是澄歌,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所以她脸颊微红,摇了摇头,看起来羞涩极了。在这里待了好几天,这个传统她自然知道,十一岁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至少她知道姻缘这个词。
女儿家总归是脸皮薄的,烈火自以为了解澄歌的心思,低笑道:“想去我陪你去,许愿树也并非全是求姻缘的,只不过大多去的女孩都求这个,所以许愿树也被当地人叫做姻缘树。”
然后她就被烈火抱着飞去了许愿树那里。
澄歌:“……”
西郊很近,没多久就到了,他们来的比较早,还没多少人,烈火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条明黄色的丝带给了澄歌。又拿出一支笔,走到许愿树前,树上已经挂了好些丝带了,甚至有一些因为经年风雨,变得有些破旧。
“会写字吗?”烈火对澄歌招了招手,等她走过来后开口问道。
澄歌鼓起了脸,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抓过烈火手上的笔,蹲在地上,把丝带铺在地上,漂亮的簪花小楷浮现在丝带上。
烈火有些惊讶,虽然他知道澄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过这个年龄能把字写得这么好看,平时一定下了不少苦功夫,而戏班又特别多的训练,可想而知澄歌平时有多累了。
他常年如一日的习武、研究铸剑,常常做起事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他自己没什么感觉,澄歌的训练比起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放在小姑娘身上他就心疼了。谁家的女孩不是从小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家里也是宠着的,连他师妹也因为是师傅唯一的女儿而从小宠到大。
烈火不知道自己看着澄歌的眼神有多温柔,在小姑娘写好后直接就抱着小姑娘飞身上树,让小姑娘将丝带绑在树梢上。
送小姑娘回到戏班的暂居地,烈火看着澄歌走进去了才离开。
一进去就看到袁平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在喝酒,澄歌原本想当做没看到回房的,冷不丁的袁平叫了她一句,顿了顿脚步,转了弯走到班主前,微蹙着眉道:“班主,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
其实原因她大概猜到了,这几天班主没怎么要求他们训练,也很少出场子,有好几个人已经提前离开戏班了,今天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有时间和烈火出去。难得班主良心大发,戏班的伙食也好了很多,就像最后的散席宴。
果然,袁平说道:“澄歌啊,以后有什么打算?”
澄歌知道自己猜对了,她淡笑着说道:“没什么打算,平平淡淡度日罢了。”
听了澄歌的话,袁平笑了,“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不说也猜到了我的意思。你的卖身契在我这,其他人我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打算,金花鼓和金花鼓两个都是我捡回来养的,我好歹养了她们好几年,要不是我,她们早不知道死在哪个旮旯里了!”
又灌了一大口酒,说道:“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虽然穿得不好,但是气质也非普通人家能养的出来的。我虽然脾气不好,但对你还是不错的。这些年我走过太多地方了,想回乡下买几亩田,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娃,哈哈哈,那日子才是人过的!”
这几年戏班借着澄歌赚了不少,钱全都攥在班主手里,戏班的人敢怒不敢言,本来他还想着银花鼓的病反反复复的,趁早扔了她,后来也不知道澄歌哪弄来的黄精给银花鼓补身体,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了。
他带着澄歌出去上场子的时候,经常有人点名了澄歌去唱戏,给的打赏也不少,其中一个人眼熟,长得贵气又带着江湖气,一看就知道自己惹不起的,他也暗暗欣喜澄歌这棵摇钱树真是名副其实。
只是他已经很老了,到现在也没有自己的孩子,想着到时候买几个漂亮能生的娘子回去……心里想着脸上也猥琐得不忍直视。
一阵风吹来,袁平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越看越漂亮,眼睛都直了。
澄歌本来就雪肤乌发,在莹莹月光下肌肤更显莹白如玉,几近透明,身材纤细修长,已隐隐有少女的玲珑身形,因为外族的血统,更是比同龄的女孩发育得更好,五官已经长开,虽还有些许稚嫩,容貌却明盛耀眼,夺人心魄!
袁平的眼底渐渐充满了淫。欲,放在平时他是不敢打澄歌的主意的,或许是喝了酒,周围又没人,袁平的胆子就大了。他伸手想要摸澄歌的手,一脸淫。笑,丑得惨不忍睹直接让澄歌抓住他的手腕拧断了!
“啊——!”
惨叫声被澄歌一个刀手打断,澄歌看着袁平的眼神和看死人差不多,不过她不想就这么简单就把人杀了,生不如死才有趣啊。
从包裹里拿出一个瓷瓶,澄歌笑得特别温柔,一点也不剩地把药粉全洒在了袁平身上,药粉一触到皮肤就犹如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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