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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得卧龙者得天下-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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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我只是一名外客,哪怕再好奇那传说中“鹧鸪飞起春罗袖”的霓裳舞,也不好贸贸然地让主人破费。

    张春华含笑:“本地歌馆不如荆襄繁多,但从业者甚众,歌舞皆优的首推江月、素婉、芍衣、柔弦四位。其中江月、芍衣以歌闻名,素婉、柔弦以舞著称,半月前我家老夫人过寿,请的便是颦籁馆的芍衣姑娘,一曲《相和歌》被吟唱地千回百转,绕梁三日,久久不绝。”

    芍衣的身价大概只有素婉的三分之一,想来司马家虽然富足却并非一掷千金的土豪,连老太君做寿都只请芍衣助兴,我当然更不可能提霓裳舞的事,从善如流地表示很期待听一听被张春华盛赞的《相和歌》。

    “那我让管事早作安排。”张春华抿唇淡笑,“到时将在荷池旁设台,请孔夫人务必赏光。”

    我应允道:“那南霜就却之不恭了,多谢二夫人好意。”

    张秋实绷着面部肌肉坐在一边,从我的角度望去,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胸襟已经被汗水打湿,但她无意识地咬着嘴唇,从头到尾都不曾参与我和张春华的讨论。

    “难道张春华跟她说了我的身份?”回到旅舍,我疑惑地问孔明。古人重皇权,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被高高在上的公主吓破胆,似乎也并不是很奇怪的事。

    但是孔明摇了摇头:“仲达为人谨慎,即使亲密如张氏,也不见得会如实告知,更何况妻妹。”

    “那她没道理怕成那样啊?我又不是会吃人的老虎。”我百思不得其解,“张秋实少有才名,在河内风评极佳,很多人都夸她举止有度,落落大方呢。”

    “许是有别的缘故吧。”孔明的心思全在公事上,对张秋实的异常并不在意,“十二日前,王爷已经入主益州,可是因为路途遥远,消息至今日才传到河内,细节暂不得而知。”

    大街上已经闹翻天了!

    自刘璋的父亲刘焉被当时的益州从事贾龙迎入益州开始,□□统理益州至今已有二十余年,无论是益州百姓还是千里之外的河内居民都已经对益州割据自守一事习以为常,骤然冒出一个刘曦夺了刘璋的地盘,即使人人都知这江山名义上本该是刘协的,也难免忍不住议论几句。

    “刘璋乃汉鲁恭王刘馀之后,占着光武帝打下的家业其实也说得过去,可他到底并非正统,论起来,还是平安王名正言顺,他可是先帝幺儿,根正苗红的龙种!”

    “平安王再名正言顺,如今坐在龙椅上的也不是他,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而已。”

    “切~你懂什么,皇室里兄弟阋墙的还少吗?没见人家平安王打地是‘复兴汉室’的旗号,他可没说将来会物归原主。你只管瞪大你的牛眼看着,将来平安王若是打回长安,保准夺了阿兄的龙椅,将冕冠戴到自己头上。

    “哎哟你这死老头子,说什么呢?这种杀头的话也敢说,不要命啦?”

    ……

    我淡定地坐在小吃摊前等着店家将香喷喷的粽子端上桌,周遭是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粗放热闹。

    “你当真要在此地用食?”张秋实皱着眉头看我,目露迟疑,“这有什么好吃的?”她拿筷子戳了戳刚出锅的粽子,一副不知如何下手的模样。

    这回轮到我惊讶了:“你以前没吃过这个?”不太可能吧?在南阳时,每年五月初五,家家户户都会裹上几个粽子纪念屈原,我原本以为河内也是同样,没想到河内人民居然是不吃粽子的?相较之下,后世甜党和咸党之争倒显得小儿科了。

    “我当然吃过!”张秋实不满地瞪了我一眼,一脸“我真是看错你了”的傲娇表情,“我只是没有自己剥过粽壳,这是丫环的差事!”

    身后一众五大三粗的保镖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表示不敢拿自己的脏手碰表小姐的粽子。

    我正在麻利地为粽子宽衣解带的手不由自主地停顿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被鄙视了:“剥个粽子而已,自己动手也不费事。”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姑娘,身份高高在上的我犯不着费神教训她。何况不看僧面看佛面,今天还是我临时起意,才想到来逛坊市的。张春华太过客气,自己大着肚子不便作陪,就硬塞了妹子过来,说绝对不能怠慢了我这个贵客。

    张秋实不知想到什么,略微踌躇了一下,吞吐道:“你,你的手怎会如此粗糙?”

    当然是因为在草庐中做多了粗活,哪怕之后尝试了许多方法滋养,也无法挽回先前的损失。几乎所有的三国贵妇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这一双劳苦大众的手,明显令张秋实心生怀疑:“你难道不是太中大夫的儿媳吗?”

    “当然不是。”太中大夫听起来像个官职,可惜刘曦掌权后已经完全改革了汉代官职,我对这个称谓一无所知。

    “是么……”张秋实神情古怪地应了一声,又拿筷子戳了戳粽子,然后对我说道:“那劳烦你帮我把粽子剥了吧。”

    自此之后,她再也没有在我面前露出过紧张畏惧的情绪。

    孔明听说此事后解释道:“太中大夫始设于秦,掌议论,而后延用至今。张氏口中的太中大夫应是指孔融,字文举,乃孔子的第十九世孙,能诗善文,智能优赡,且品性高洁,贤名远播。”

    “可是哪怕我是‘孔夫人’,也不可能是孔融的儿媳啊,他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但他儿子今年可尚在稚龄。”我之所以记得孔融儿子的年纪,是因为前世考试时曾经回答过“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典故出处。孔融被曹操杀害时他的一双儿女还未满十岁,却已经能说出“哪里有巢毁坏了卵不破的呢?”这样的话,可见聪颖。

    “想必二夫人将你的身份说地太含糊隐晦,以至于令张氏误会。”孔明心不在焉地推断了一句,马上便转开了话题。张秋实只是个小人物,孔明已经与司马懿谈妥了派他去曹操身边做卧底的事,我们明天就会离开河内,今后山高水远,此生是否与张秋实还有交集尚且不得而知,并不值得为琢磨她的心思浪费时间。

    我们的注意力完全在今后的行程上。

    “明日便要往洛阳去了呢。”洛阳是旧都,戎卫与我们之前经过的城市不可同日而语。我虽说服了孔明带我一同前往,但考虑到我日益笨拙的身体以及可能要面对的风险,不免有些担忧。按照原来的计划,我们是要去洛阳搞破坏的……

    “莫皱眉,不然将腹中孩儿养成个愤懑的性子可如何是好。”孔明轻轻抚平我紧锁的眉头,语气舒缓,令人无端信赖,“为夫自会安排好一切,必不会令娘子涉险。”

    我自然相信他的能力,可是俗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算了,此去洛阳何止千里,路上我们还得先设计赚一票横财,现在就开始担忧未免为时过早。我压下心中隐忧,与孔明一同打点了行装,早早歇下准备明日出城。

    天塌下来有孔明顶着,说不定船到前头真的就自然直了。我这样想着,迷迷糊糊地沉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昵昵龙的地雷,以及狸猫lili的(第二颗)手榴弹!抱~


第65章 飞蝗

    第二天清晨,随从行李候在身后,司马懿在河内的城门外送别我和孔明。

    天光尚未完全亮起,因街市要晚上一个多时辰才开,此时入城的行人寥寥,孔明与司马懿低声谈着国家大事,哈欠连天的我在一边望天看地,无所事事。

    “昨日之局实在精妙,奈何时间有限,未能尽兴。他日若再聚,必再邀孔公子切磋一二。”只字片语划过耳际,我面上端着假笑,心里却完全不能理解他们棋逢对手的兴奋。在河内不过一月,孔明除了收粮日日陪着司马懿下棋,居然完全没有腻味的意思。昨日登门告别,司马懿更是殷勤地劝孔明留宿,摆出所谓的上古残局与孔明对杀,二人情绪高涨,说棋直到天明。

    因为孔明一夜未归,昨夜我睡得极不踏实,加上早上天边将将吐白就被唤醒,现下缺觉地厉害。他们怎么有那么多话可以说……我抱怨了一句,抿了抿嘴没有忍住,又打一个超级大的哈欠。

    司马懿突然望过来,好似想到了什么极好笑的事,暗示孔明朝我看:“娶妻如此,孔兄日后难免辛劳。”

    孔明笑容宽和:“既然已成定局,少不得殚精竭力,多加担待,护她周全。”

    这两个人真是太讨厌了!我忍不住哼唧一声表达抗议,可惜当面议人是非的两位“君子”毫无悔改的自觉,仍旧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地热闹。

    “据闻昨日舍妹竟命夫人剥粽,被夫人拒绝后还无理取闹,但实在令为兄惶恐……”

    “我家夫人大人不记小人过,但仲达兄有如此妻妹,恐怕将来也轻松不得啊……”

    “内子也是好心,想要提携庶妹,她并不知晓孔夫人身份……”

    我干脆管自己先登上了马车,车外的话题聊了很久才结束。

    久到我都快睡着了!我正昏昏欲睡间,车厢的边沿突然压低了几寸,窗帘被撩开,孔明矮身钻了进来:“南霜,我们这就启程吧。”从我坐着的位置往外望,正好可以看见司马懿双手抱拳,对着我们长揖道:“懿就此别过,两位一路珍重。”

    “走咯!”骏马打了个响鼻,伴着吕老四响亮的唱和,车轮沿着直线在地上滚了一个圈,辚辚向前。

    盛夏出行的悲剧再次重演。虽然不久前刚下过雨,但八月的太阳依旧毒辣,冷清的大道上只有我们这一队形色匆匆的路人。因为司马懿赞助了河内最好的马匹,我们的脚程倒是较之前快了不少,急促的马蹄卷带起尘土,声响隆隆,所过之处有如黄烟升腾。

    “对于接下来的饥荒,你真的有把握吗?”河内随处可见长势喜人的庄稼,联想到孔明斥巨资买下的粮食,我不免有些担心。他并非真的想要收粮,无论河内还是弘农,离荆襄都太过遥远,运粮有风险且费用不菲,并不划算。他每买一次粮食,都会与粮商签下合约,约定若粮食不能按时交付,就需要收取四倍的定金充作赔款,作为回报,他以高于市价三成的价格收取,下的定金也数额不小。

    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赚那四倍的定金。

    初闻计划时我有些不明所以:“你怎么知道他们会违约呢?”如果违约的是一个两个还情有可原,但与孔明做生意的粮商足有百来号人,怎么可能全部违约。

    “我夜观星相啊。”孔明得意地摇了摇羽扇,第一百零一次地宣扬他的迷信理论,“我曾经教过你,观天可知天意。一个月前,我从天象中得知今夏粮食必然欠收,所以粮商违约已是注定。”

    “瞎扯吧你!”我一个字也不要相信,祭出他教我看星相时送给他的称号表达不满,“你是诸葛大忽悠,我要是信你就有鬼了!”

    “为何?”孔明脾气极好地询问道,“在南阳时你便不畏鬼神,不信天象,实在有悖常理。”

    古人因为科技水平低下的缘故,大多迷信地要死。尤其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妇女和儿童,对卜卦、观星一类能窥测未来的手段十分推崇,鲜少有像我这般不把这门学问放在眼里的女人。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组织了一下思路,我牵强地找借口,“只是觉得这些测算的方式太过玄妙,很多解释都模棱两可,完全任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没有固定的解读。”就像前不久很多人都观测到天市垣有流星冲入,因为在汉朝认知中天市垣是天界的街市,对应于贫民百姓的生活居所,所以便有所谓的名士站出来发言,极力主张这是天下将有大难的征兆。但是,官方的说法则与之完全相反——为了稳固民心,他们坚持认为流星过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吉兆,理由是他们的一位星师不知在哪本古书中翻找到了一句话,说“流星入天府则天欲有赦、赏赐事,会库盈溢,五谷丰,君喜”,乃是毫无疑问的大吉。

    “公主果然聪颖。”孔明似赞似叹,竟然认可了我的说法,“王爷曾言,星象不过是愚民的武器,可用但不可信。此话虽粗糙直白,却一语道破天机。”

    他没有再卖关子,伸手将窗口的帘子挑开,引着我将目光投注田野。

    “荒野有什么好看……”我顿住了。

    洛阳位于弘农郡与河内郡的中间,所以我们此行等同于原路折返。脚下的官道沿着我们来时的水路平行而建,举目远望,还能看到不远处波光粼粼,可夹在陆地与黄河中间的农田已经面目全非。一个月前,他们还是一片金黄,如今却枯黄萎靡,稀疏败落。算算农时,双抢应该尚在收尾阶段,可是田中未见农人足迹,就连秧苗也无,只留满目狼藉。

    “发生了什么?”我错愕不已。

    “是飞蝗。”孔明耐心地解释,“今夏之高温、潮热恰好适合幼虫生长,这场蝗灾始自黄河以南,如今不过将将开始,却已经造成小范围的绝收,倘若曹操不能及时颁布应对之法,情况还将进一步恶化。”他说蝗虫好群居,喜欢结队飞行,在野外如果与车队相遇,很容易使马匹受惊造成事故。所以为安全计,司马懿才会特地为我们换上训练有素的战马,防止意外发生。

    “可是我在河内时怎么一点都没有听到消息?”眼前生灵涂炭的景象与河内的安静祥和形成鲜明对比。

    “官府封锁了消息。”孔明笑笑,眸中隐含深意,“地方官府怕影响政绩,所以瞒了下来,不过,飞蝗贪婪成性,行动迅猛,绝不会满足于危害一地,不出半月,必将燎原。”

    哪里瞒地住!蝗虫沿着黄河一路向东,等到我和孔明到达洛阳时,连衮州等地都沦陷了。

    生灵涂炭,哀鸿遍野,不过如是。


第66章 洛阳

    “流民太多,所以检查较以往严格,无须忧心。”孔明将我额角的碎发拨开,撩起帘子看了看窗外,小声宽慰道。

    我无声地点了点头,只觉心跳急遽,紧握的双手已经将衣角都拽湿了。

    方才我往城墙上望了望,守门官是个生面孔,但立于墙头的那位高级军官有几分眼熟,分明就是我那多年未见的未婚夫。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只见过曹丕一次面,而且当时还是隔着进宫为刘宏贺寿的人群遥遥相望。但不知为何,就只是这一眼,就让我将他的模样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若非孔明当机立断地捂住了我的嘴,刚才猛然见他出现在眼前,我差一点就受惊尖叫起来。

    “莫怕。”我对自己说,“他认不出你来的。”十几年光阴荏苒,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会对着曹丕呲牙咧嘴扮怪相的傻公主,脱去了痴呆包袱的我气质大变,模样较幼时长开了不少,怀着身孕身材大变。有趣的是,当初为了装疯卖傻,我特意将烟灰抹在脸颊上给刘宏唱了首现代版的《两只老虎》作为生日礼物,而今天,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我抹上了特调的脂粉,掩盖白皙的皮肤。

    “这香膏可真是神奇,到底是怎么制的?”摸摸脸,指尖细腻的触感令我忍不住惊叹。哪怕是后世几千块钱一盒的名牌化妆品,效果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取山中青石,作窑高温,烧则成灰。”孔明牵住我不安分的手,免得我将他好不容易打造完成的妆容抓花,“此物伤身,因此只能应急,不可常用。”

    “真可惜。”我遗憾道。昨晚洗脸时,我折腾很久还是觉得脸上盖了一层薄薄的膜,怎么都洗不干净。

    孔明微笑:“若无此缺陷,此物必遭女子哄抢,千金难求,仲达便不会如此大方了。”

    “这是司马懿送的?”我惊讶道,“他连制膏都会?”难道古代的名士都这么多才多艺吗?

    “哪劳他亲自动手。”孔明摇摇羽扇,好笑道,“司马氏累世积累,家学渊源,便是一个不起眼的仆从,也身怀绝技。这盒膏,就是他家专门负责脂粉香料的丫环调制的。”

    这便是世家的底蕴。怨不得魏晋风度后来成为了率真自然、超然物外、固守本心的代表,从竹林七贤的肆意酣畅,到陶渊明的“性本爱丘山”,究其源头,都是因为坐在龙椅上的司马族人对清谈、诗酒、风雅的偏爱和纵容。虽然后期发展成了误国的恶习,但不得不说,如果司马家氏审美低下,缺乏对气度风流的追求感知,两晋绝无可能在文学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当然,这一世有刘曦这个异数在,风光一时的司马氏想必再也不会有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了。

    而曹丕,也永远不可能代汉称帝,成为魏高祖。

    时也,命也。

    被夺了命数的曹丕,其实也可怕不到哪里去,哪怕真抓到了我,他顶多也是将我软禁起来——有刘曦在,他绝对不敢杀我。何况,我身旁还有一个“多智而近妖”的诸葛孔明,我一直以来都对孔明有一种盲目的自信,总觉得无论多么棘手的事,只要他出手都能迎刃而解。

    “一会儿见到卫官,不要盯着他们看,要低下头,作出恭敬的样子,懂吗?”旁边有挑着扁担的老妇絮絮叨叨地关照孙子,唯恐因幼童举止失宜而被拒之门外。

    “老人家,您从哪里来……”孔明先行下车与老妇攀谈,我仍旧留在车内,将窗帘拨开一条细缝,偷偷打量久别重逢的洛阳。

    蔚蓝的天幕下,土制的城墙沧桑肃穆,长得望不到尽头,在行人的脸上车上打下巨大的阴影。门洞黑乎乎的,甬道狭长幽深,半开的城门上雕刻着不知名的巨兽,仍旧是数年前的那一只,但身上的铜色已经剥落,露出斑驳的青紫,衬得神色越发狰狞,却失却了威严之感。就像曾经高高在上的皇室,鼎盛时风光无限,一朝落魄,哪怕极力维持尊严,在世人眼中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的惺惺作态。

    年幼时我最爱洛阳的牡丹,但如今花期已过,回首洛阳花石尽。

    现在的洛阳,名义上虽然姓刘,但已经是曹家的天下。

    墙头上,巡查的曹丕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将窗帘整个掀开露出正脸,马车跟在孔明的身后缓缓入城。

    “你给了卫官多少钱?”远远的,我看到孔明将一个香袋大小的布囊塞进查验官的手里,不知里面装了多少金银,“为什么我们要额外给钱?”排在我们前面的那位老妇人可什么都没交。

    “数百闲钱罢了,那位老妇人是平民,带着孙子大老远从南疆赶来,身上的盘缠早已用尽,即使盘剥,也搜刮不出多少油水。”孔明微笑着解释,“但是我们有车有马,一看便有些家底。”

    这还真是……我无语道:“洛阳好歹是旧都,吏制如此昏暗,曹丕难道不管吗?”

    “恐怕这本来就是曹家授意的。”孔明摇摇羽扇,“不知内情的百姓皆以为守门官贪得无厌,搜去的钱财全落入其腰包,却不知他只是替上位者背了黑锅而已。”万一以后东窗事发,曹操完全可以假装不知,义正词严地将守门官推出来当替罪羊,既占了名又占了利。

    “曹操打得一手好算盘。”我无奈道。

    “如今的天下,还是刘家的。”孔明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意有所指,“曹操把持着重权,需为今后的发展打算,自然得想尽一切办法敛财。”

    哪怕没有见过实证,但哪怕用脚趾头想想,我也能猜到曹操必然养着私兵。以曹家最终以魏代汉的野心来看,这些私兵的数量恐怕还不在少数。

    不过,私兵再多又怎样,刘曦也不是吃素的。

    我注视着面前这座巍峨的皇都,认真道:“这天下不仅如今姓刘,以后也将一直姓刘。”

    孔明微楞,失笑:“稚子。”他摇摇头,吩咐吕老四将马车往城西驾去。

    那分明是皇宫的方向。辨认出道路两旁熟悉的街景,我诧异地扭头。

    东汉的皇宫由南、北两宫组成,南宫自古有之,最初被称为新成周诚,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作为奖赏赐予吕不韦,之后屡次易手,却不改繁华景象,刘秀定都洛阳后又精心修缮,作为皇宫使用。北宫落成于永平八年,依着南宫而建,与南宫比肩相望,布局不及主要作为议政、集会等政治用途的南宫规整,但因为是皇帝与宫眷的寝居所在,因此极尽奢华,富丽堂皇。我初到宫中时,有一回装疯跑到永乐宫西北的一处荒废的偏房外玩耍,门口铁锁紧闭,但只要用手戳破窗户纸,就可以窥见房中琳琅满目的玉石珠宝,令人目不暇接,瞠目结舌。

    不过,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董卓入京给南北宫带来了毁灭性的浩劫,储藏珍宝的白虎门被洗劫一空,宣德殿前高达三点五尺的铜马也不知去向,不知成就了何人的际遇。就连刘曦,早期募兵的经费也是从宫内偷出来的,只不过他的行动较为隐蔽,至今未有风声传出罢了。

    失却了皇室光环护体的南北宫,如今只是一个较普通宅院大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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