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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名著]当大佬穿成炮灰女配-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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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狰狞的脸出现在她脑海,她对这些婆子便越发没有好脸色。
今日许是她走了运,竟看到了这么大的珍珠,若拿去换了钱,能得好几两银子,拿给老娘,也能换上好几日的清净日子。
丫鬟也不骂婆子了,把珍珠捡起来,紧紧攥在手里,上前去追张氏。
丫鬟的背影消失在垂花门,婆子才敢从地上爬起来,把张氏扔在地上的枣泥山药糕捡起来,吹了吹沾上的尘土,宝贝似的捧在怀里,连额头上的鲜血都不顾了,颤颤巍巍拿着枣泥山药糕去找刚学会走路的小孙子去献宝。
院子里的动静归于平静,潘金莲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身契。
她原本想的是找到身契后便去找武松,可眼下府里人不把人当人的情况委实叫人揪心,她索性拿了身契,等“张大善人”回府。
以往她在话本上看到劫富济贫的桥段,还觉得那人三观不正,富人的钱便不是钱了?凭什么白白被人劫了去,去帮助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甚至为自己留下一个不算好的名声,去成就别人的侠之大者。
然而今日在张府走了一遭后,她的三观又被刷新了。
穷人之所以穷,并不是因为他懒惰、不干实事,而是因为富人的层层剥削。
她刚才翻找身契时,看到了张府的账本。
那么多人没日没夜地干活,才有张府的日进斗金,奴仆们给张府创造了这么多的财富,“张大善人”却只给奴仆们一个饿不死,但也吃不饱的月钱,有的甚至还不给月钱,管上住宿与几顿饭便可以。
某个奴仆累死了,略微画上几两银子,便能打发了,其家人还要对“张大善人”感恩戴德,口称善人。
几两银子,不过是张氏一朵珠钗上的一粒小小的珍珠罢了。
这样的鱼肉乡里,为富不仁,劫富济贫,不过是把原本穷人们应得的那些东西从富人手里拿回去,交还给穷人罢了。
潘金莲把身契叠好,放在袖子里,从屋里搬了张太师椅,坐在大门口。
身段面容姣好的少女本就招人眼球,再加上周围守门的小厮半点也奈何不了她,更是让人停足观看。
潘金莲有意把事情闹大,手上的功夫便更是花哨。
世人虽唤一声“张大善人”,但同为一个地方的人,谁不知道这善人皮下是一颗吃人不吐骨头的心,一朝看美貌少女在张府门口闹事,无不拍手称赞。
正在看戏的张氏听丫鬟们说起外面的事情,戏也不看了,带着一众婆子丫鬟往外走,在垂花门处停下了脚步。
这个时代的大家闺秀是不抛头露面的,张氏打发人过来询问潘金莲。
潘金莲只道替天行道,声音清越,将张府历年来的罪行说与众人听。
张氏气红了脸,又叫人去喊小厮,去收拾潘金莲。
潘金莲身手矫健,片刻间便将蜂拥而至的小厮料理了,外面看热闹的人无人能奈何潘金莲,胆子也大了起来,大声附和着潘金莲的话,这个说他家的田地被张府占了,无处申冤,那个说张大善人几年不曾给他结工钱。
众人说的都是事情,气氛渲染下,小厮们也不再像刚才那般出力了,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厮道:“我娘前几日死在府里,被人拿了一张草席裹了埋在乱葬岗,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瞧上。”
这个小厮开了头,其他的小厮也跟着说起自己在张府遇到的不公事。
小厮们反水,身边的丫鬟们看张氏的目光不再逆来顺受,最后不知谁起了头,捡了一块土块砸进张府:“这种谋财害命的地方,我们砸了它!”
剩下的事情不需要潘金莲指引,愤怒的百姓与饱受压迫的下人们便拆了张府。
潘金莲早在去闹事之前,便算好了帐,待人们冲进来后,清了清嗓子,让众人稍安勿躁。
那句替天行道的话,让众人对她颇有好感,听她有话要说,便静了下来。
潘金莲让张氏拿出这些年来盘剥百姓与下人的银钱,将银钱分发众人,至于张氏该得的,她倒是一点未动。
做完这一切,她又去找了与张大善人狼狈为奸的知县。
衙役们不经打,她一脚踏在知县胸口,右手俯身扯着知县的衣领,吹了一下左手把玩着的匕首。
匕首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映着知县吓得毫无血色的脸,潘金莲轻轻一笑,道:“若再叫我知晓你与商贾联合欺压百姓——”
潘金莲声音微顿,手中匕首飞去,直直插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上。
牌匾剧烈一震,砰然落地,荡起层层灰尘。
知县哆哆嗦嗦摇头,道:“不……不敢。”
潘金莲满意松手,知县倒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张大善人回家后,想把被潘金莲送走的钱财要回来,可分的人太多,他若一个一个去要,怕是要将整个县城的人都得罪,去找知县吧,知县又被潘金莲吓破了胆子,连他的面都不肯见。
张大善人心里气得吐血,却也只能将这件事忍了下去。
不出几日,潘金莲替天行道的事情传遍了方圆数里。
通向沧州的茶馆中,武松低头饮着茶。
过路人在茶馆歇脚喝茶,兴高采烈地说着潘金莲的事迹:“嘿,当真是女中豪杰,清河县所有的衙役加在一起,也奈何不了她。”
“就是就是。功夫好,人也生得俊俏,叫人瞧一眼就断了心肠,我若是能娶她为妻,必然将她当祖宗供着。”
周围人哈哈大笑,一人拍了拍说话那人的肩膀,笑着道:“你这身板怕是不行了,她功夫那么好,只怕一巴掌便把你打死了。”
刀疤脸道:“她若嫁我,叫我即刻死了也甘愿。”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笑声不绝于耳,武松剑眉微蹙。
一个行侠仗义的姑娘,不应该这般被人口上占便宜。
武松放下手中茶杯,转身看向说话的几人,刚想开口制止,便看到银光微闪,贴着说话之人的脖颈飞过。
调侃潘金莲的刀疤脸捂着脖子滚在地上哀嚎,众人被吓了一跳。
武松眉头微动,看向银光飞来的地方。
逆着光,少女一身红衣,纵马而来,行至茶馆,她脚尖一点马背,从马上跃出,轻飘飘落在茶馆,纤细的手指随手拂过茶馆柱子,抽出薄如蝉翼的刀片。
刀片上带着点点血迹,她舌尖一舔,笑颜如花。
众人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前几日潘金莲料理清河县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外人只听传言,还以为是谣传,但如今看她翩然而至的功夫,不约而同地认同了传言的事情——美则美矣,但她的美,会要人命啊。
她有多美,众人便有多胆寒。
武松心理突然出现一个人的名字:潘金莲。
潘金莲没看一旁的武松,径直走向人群,修长的手指转着锋利的刀片,道:“唔,刚才谁说要娶我?”
静默无声。
潘金莲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映着明晃晃的日头,道:“嗳,你们这些臭男人,说一套,做一套,刚刚还说为了我即刻去死也甘愿,现在我来了,反倒都变成了哑巴。”
“你,你,你,还有你,”潘金莲食指点着众人,道:“都不娶我了?”
她手指所点之处,被点之人皆退了一步,潘金莲眼中笑意更深。
片刻后,吓得瑟瑟发抖众人倒头拜下,说自己是再不敢亵渎女侠。
众人跪了一地,潘金莲没地坐,便坐在武松的桌边,随手端起武松未喝完的茶,抿了一口。
武松眼睛轻眯,眼前的少女眉梢微挑,眸光似雾水悠悠,看着他,道:“这茶不错,看在茶的面子上,今日便饶了你们。”
众人松了一口气,潘金莲又道:“都是贫苦人,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沉下心好好想一想,如何叫自己的日子好过点才是正理。”
第110章 潘金莲
对于这种爱口头上占人便宜的人,教训教训就好,没必要赶尽杀绝下杀手,左右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
潘金莲不再追究,茶馆里的人也不再像刚才那般害怕了,小心翼翼从地上爬起来,默默选了个离潘金莲远的位置坐下。
佳人虽美,可命更重要,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说说就得了,谁当真谁就是傻子。
众人都躲着潘金莲,坐在潘金莲对面的武松便有些扎眼了。
这位青年委实是条好汉,见了潘金莲的乖戾后,仍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与她相对而坐饮茶,甚至还说出一句叫人脸红心跳的话:
“你喝的这杯茶,是我喝过的。”
他喝过的……茶?
他喝过,潘金莲拿起喝,那不就是喝……
咳咳,是他们想的那个意思吗?这个青年怕是嫌自己活得有点长。
他们刚才不过是口头上占了潘金莲的便宜,便被潘金莲连削带吓好生收拾了一顿,他这句轻薄话,岂不是会被潘金莲挫骨扬灰?
众人忍不住向武松瞧去,默默地在心里为武松上了三炷香。
好好的一条汉子,说死就死了,委实可惜。
时值春末夏初,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掠过密林,斜斜地照在茶馆之上,在地面上剪出一个矮矮的影子。
太阳照得久了,茶馆里像是蒸笼,热浪侵袭着人的身体,然而茶馆里的灼热之气,却在青年面前退避三舍。
他像是出鞘的利剑,望之令人生畏,又像冰封千年的寒霜,瞧上一眼,便冻得人骨头都是疼的。
他凌厉的剑眉下,漆黑的眸子像是九天之上的寒星,静静地看着对面的潘金莲,与周围的热闹格格不入。
众人倒吸一口气。
如果说潘金莲是一朵盛开在黄泉路上的妖艳花朵,那这个青年便是横在地狱入口的绝世神兵,锋利又危险。
两个危险的人凑在一起,画面虽是赏心悦目,可破坏力却不赏心悦目。
茶馆里的过路人多是在市井上行走多年的人,茶馆的小二也是极有眼色的人,见此更是缩在一角,更有甚者,还有给了茶钱赶紧骑马逃离此地的。
山雨欲来风满楼,潘金莲却在此时笑了起来。
她用拇指与食指转着茶杯,秋水似的眼睛看着武松,盈盈一笑,道:“我就是喝了,怎么样?”
她本就生得极美,粲然一笑,如昙花刹那间绽开,周围人不禁看怔了神,一个个呆呆地瞧着她。
武松抿着唇不说话,目光落在她指尖的茶杯上。
山间小道上的茶馆,茶具并不算好,粗糙得很,被她轻轻捏在手里,与她白玉般的手指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拿着茶杯,转了一圈后,不再转了。
瓷白的茶杯上,有着浅浅的红。
是她樱唇的颜色。
武松别开了眼,声音低沉:“不怎样。”
“小二,再上一壶茶。”
剑拔弩张的气氛顷刻间不见,武松身上摄人的气质仿佛被烈阳化去不少,茶馆里的人如梦初醒,小二应声哆哆嗦嗦去倒茶。
潘金莲端着茶杯一转,看着武松,眸光微转。
武松偏过脸,锋利的剑眉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
许是茶馆里的空气太炎热,武松的耳朵泛着极淡极淡的红。
潘金莲笑了起来,对小二道:“要上好的茶,与这位壮士一样的茶。”
茶馆里的众人多是走南闯北讨生活的,见此还有什么不明白?
怕是这位刁钻乖戾的潘金莲瞧上了英气俊朗的青年,才吃了人家的茶,又说着似是而非的话。
这举动大胆得出奇,若放在寻常女子身上,多是会被家族逐出家门,落个浸猪笼的解决,可放在潘金莲身上,众人又觉得颇为正常——她原来的主人瞧上了她,想要纳她为妾,被她一通好打,还将那人搜刮的民脂民膏还之于民。
她本就不是一个会遵守世俗礼法的人,无论做出什么时候,都不会叫人意外。
喜欢了,便去撩拨,不喜欢的,便瞧也不瞧一眼,敢爱敢恨,是她刻在骨子里的性格。
想到这,众人无不艳羡武松,潘金莲生得花容月貌,风流婉转,只怕是宫里的娘娘也她比不上,能与她共度一宵,多少男人做梦都能笑醒。
众人看着武松,武松目光慢慢移过来,眸光之中有着几分探究,小二手脚麻利把茶放在桌上,又迅速逃离二人身边。
是非之地,还是躲着点好。
潘金莲拿起茶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轻啜一口,道:“我刚从清河县出来,听到一件稀奇事,你要不要听?”
稀奇事?还能有比你收拾张大善人与知县的事情更稀奇的吗?
众人腹诽着。
潘金莲道:“清河县呢,有两个兄弟,一个高大英俊,仪表堂堂,另一个身高不到五尺——”
武松目光骤冷,道:“你想说什么?”
潘金莲笑道:“嗳,别生气呀,又不是说你。”
书中的武松,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街道上中二少年,整日因为兄长被人欺负与人打架,后来失手把人打倒在地,被兄长逼着离开清河县去沧州避难。
这个时候的武松远没有后来的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这时候的他脾气暴躁,一双铁拳从未怕过人。
远走沧州后,在柴进那受了不少冷眼,才将他身上的中二之气慢慢磨练为成熟稳重。
这便是第二个阶段的武松,打虎武松武都头。
见人不卑不亢,上能应付知县,下能将士兵们收为己用,在阳谷县落了个极好的名声,他适应了这个时代的规则,有着自己的底线,在吃人的制度下混得风生水起。
若不是武大郎身死,以他稳妥缜密的性格,扶摇而上只是时间问题。
可武大郎还是死了。
武大郎饮下□□,他不再隐忍,不再给自己留后路。
天伤星就此归位。
然无论哪个阶段,武松都是一个非常纯粹,甚至非常干净的人,磊磊落落,清清白白。
杀嫂子,找人做见证,事实摆在面前,杀你是为了报仇,罪打蒋门神是为了报恩,报恩之后被蒋门神算计,不得不血溅鸳鸯楼,杀了人之后,仍不忘写上几个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样的一个人,也无怪乎被自己的嫂子看上。
潘金莲笑了笑,放下茶杯,手指绕着自己的头发,道:“那个武二,前几日因为兄长与人打架,一拳将人打倒,把他兄长吓得半死,又是哭又是拽,让他离开清河县避难。”
武松眼睛轻眯,潘金莲继续道:“只是被他打倒的那人啊,并没有死。你说可笑不可笑?连人死没死都不知道,便生拖硬拽让自己的弟弟逃命,这个兄长,委实糊涂。”
潘金莲话音刚落,武松将手中茶杯重重一放,原本敛去冷意的眼,现在满是威胁之意。
“我不打女人,你走。”
武松冷声道。
潘金莲笑弯了眼。
现在中二病的武松,傲娇得有点可爱。
她若是个男子,这般说他兄长,只怕早就吃了他的拳头。
可她偏偏不是男子,是个娇娇俏俏的女子,且又是一个不拘小节替天行道的女子,他若对她动手,那便失了道义。
潘金莲将杯中水一饮而尽,身体微微前倾,对上武松冷峻的眉眼,道:“景阳冈上有一只吃人的大虫,专吃过路人,你若回清河县,记得绕开景阳冈。”
说完这句话,潘金莲站起身,对着吃草的马儿吹了口哨,马儿听到口哨声,撒欢跑到茶馆前。
武松漫不经心瞧去,潘金莲飞身上马,烈红的衣裳像是云朵着了火。
像是察觉了他的目光,她回眸一笑,道:“我说的这个稀奇事,能否换一杯茶水喝?”
许是阳光太刺眼,武松蹙眉收回目光。
山风拂过,传来少女大笑着纵马而去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远,直至完全听不见,武松慢慢饮着茶。
茶馆恢复了刚才的热闹。
茶馆的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潘金莲,与刚才不同的是,少了几分轻薄之意。
“你说她去去哪?”
“你刚才没听到吗?景阳冈有吃人的大虫,以她的性格啊,多半是去杀大虫了。”
“她一个女子,能杀得了大虫吗?。”
武松眉头微动,饮茶的动作顿了顿。
“她厉害得很,或许能杀吧。”
“人与虎终究是不同的,能杀人不代表能杀虎,那大虫又凶猛得很,很多猎户结伴去除它,都被它给吃了。”
午时已过,太阳慢慢向西方滑去,茶馆里的灼热之气淡了几分,武松放下茶杯,道:“小二,结账。”
武松从袖口里摸出几个钱,放在桌面上,走出茶馆,眯眼看向景阳冈的位置。
茶馆里的人歇完了乏,三三两两踏上征程。
武松走在路上,不过几日,便到了一个酒馆,酒馆外飘着旗子,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冈。
武松大步走进去,叫了牛肉与酒。
店家给他斟完三杯便不再斟酒,武松把哨棒一放,店家又忙不迭斟酒。
一杯一杯又一杯,武松有了几分醉意,借着醉意,武松道:“这几日都有什么人来过这里?”
店家窥了他一眼,斟酌半晌,犹豫道:“左不过是往来的过路人。”
“有一个过路人奇怪得很,是个极貌美的女子,来了我这儿只要酒吃。一连吃了几日的酒,在我这儿住了好几日,瞧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像是在等什么人。”
武松看着碗里的酒。
临近傍晚,酒水里映着落日彩霞,有几分那人身上热烈的红的味道。
武松闷头把酒喝完,低声道:“那人呢?”
“许是她等不来要等的人,昨夜她又吃醉了酒,一个人上景阳冈了。景阳冈有大虫,她又是个弱质女流,只怕这会儿早就葬身虎腹了。”
武松面上一冷,将店家原本想说的他苦劝不住,可惜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硬生生地吓回了肚子里。
第111章 潘金莲
去阳谷县的,多半走这条路,一来路程近,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莫说模样了,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娇娇俏俏,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
古往今来,哪有妙龄少女一人出来买醉的?
多半是生活中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再要么是跟家人闹了别扭,这才迫不得已出来的。
店家瞧了瞧,那少女与他女儿的年龄差不多,他女儿是他的掌心宝,这个少女当也一样,是她父亲的珍宝,若是在外面出了意外,当爹的指不定该怎么伤心呢。
店家这般想着,有意上前招呼两句,刚刚迈开脚步,便看见周围大胆的登徒子已经围了上去。
登徒子摇着扇子端着酒,眼睛里淌出水来,道:“小娘子,一个人吃酒,哪有两个人一同吃酒来得快活?”
登徒子把酒坛放在桌上,身体便往少女身上蹭,还未挨到少女身体,少女手臂一挥,随手拎起登徒子的酒坛,砰地一下摔在登徒子身上。
少女喝了三杯酒,脸颊微红,眉梢轻挑,清越的声音略带着几分醉意,道:“你打错了主意。”
登徒子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要再凑过去一亲芳泽的人默默收回了自己已经迈出去的脚,不约而同想起近日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个人:
潘金莲。
年龄对得上,漂亮的脸蛋与妩媚的身段对得上,脾气对得上,身手更是对得上,不是她还有谁?
见此,店家没去多管闲事。
开玩笑,清河县所有的衙役都拿她没有办法,眼前的登徒子更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莫说伤害她了,以她的乖戾作风,不杀登徒子便是手下留情了。
只是登徒子若是死在他店里,只怕他也要去府衙走一趟,只盼着潘金莲生气归生气,莫动不动要人性命。
潘金莲在客栈住了几日,店家提心吊胆了几日——每日来店里的行人,看到一个貌美少女孤身喝酒,总有那么几个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想要凑上前的。
店家苦劝不住,不忍别过头。
骨头的断裂的声音,男人的哀嚎声不绝于耳,店家摇头轻叹。
这些行人呐,怎么就不听劝呢?
他不是怕潘金莲受伤害,而是怕他们上西天啊。
如此过了几日后,店家自以为摸清了潘金莲的性子。
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女子单身闯荡的事情?又有多少女使能拒绝一方大户的纳妾要求?
潘金莲拒绝张大善人,多是少女怀春,心里有了人,在清河县大闹一场后,她在清河县再难待得下去,便决定跟着心上人一起远走高飞,二人约定了时间地点,潘金莲先行,在约好的地方等着心上人。
只是她等的人许久未到,所以她的心情越来越坏,整日里喝酒买醉打发时间。
最后等到她不愿意再等,索性一人夜里上了景阳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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