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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剧]攻略秦始皇的日子-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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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倒是常见一夫一妻,但不过穷罢了,男子看了漂亮姑娘还要看几眼,没准回家之后还要嫌弃糟糠几句。
  穆七子想着想着,临别前云裳给她多装了些点心。
  人走了,云裳一个人慢吞吞的啃点心,秦王一个不在,她有点儿不知道做什么好。
  春寒料峭,外面刮风,游园风灌到衣服里,不好受,穿针引线现在没什么乐趣,不如吃点东西。
  系统忽然说,“你养的那只老鹦鹉好像有点不好。”
  云裳的鹦鹉已经养了好多年,早就老得话都懒得学,侍女将它安置在一处背风的回廊。
  她出门之后只见那只披着翠衣袍的鹦鹉没有站在横杆上,而是躺在笼子里面,它的呼吸已经消失了。
  云裳忽然想起来这只鹦鹉初来的时候,叽叽喳喳学人语,还叫了一声夫人,当时秦王就在她身边,她心里伤感,伸出手指摸了摸鹦鹉已经变凉的羽毛。
  这时候系统忽然说:“秦始皇享年四十九岁,他去世便是在今日,你也该走了。”
  云裳一怔,忽然之间,身躯一轻。
  阿曲站在回廊里面,只见那个美人从室内走出来,站在鸟笼边上,忽然整个人化成了青灰色的烟尘,风兜兜转转一个来回,那里空荡荡一片,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人。
  阿曲胳膊有些热,这是阳光,天亮了,她的梦也醒了。
  睁开眼睛,久久之后,她才下床洗漱。


第131章 一个日常
  暮雨潇潇; 一个男人站在湿润的土地上,他手里撑着伞,雨水打在伞面上叮叮咚咚的响; 这样的天气到处都是这样的声音也不扰人。
  飞檐是深红色的; 地砖是深灰色的,本来都不是亮堂颜色; 现在沾了水却像是镀了一层光一样。
  太监跟在他身后; 一路沉默。
  人的脚步声低低的; 只有雨声; 打在地上; 打在屋檐上,打在墙上,清晰得很。鸟儿怕打湿羽毛不肯在这样的天气出来,侍女没有事情自然是安安静静的在室内陪着主人,所以这里安安静静的,院落里面除了带着几个侍从的男人就再也没有其他人。
  就在此时窗户被打开,那里坐着一个女子,她看了来人一笑:“才一回来就来见妾; 这可是个惊喜!”
  那个男人就站在雨里看着她; 细雨如薄纱; 下雨天所有的东西都带着一种剔透的凉意; 只有窗子里的这个人朦朦胧胧的。
  男人站在雨中凝视了女子好久,他看着她纤细秀丽的眉,柔美的五官; 乌黑的发丝,心里只觉得安宁。
  窗户里的女子支撑好窗子,就笑盈盈的看着他,仿佛是一幅画,男子也像是欣赏一幅画一样看着她。
  男人站在雨中,撑着伞,女子坐在窗前侧着身子看窗外的人,她鬓发间戴着一朵大红色的花,像是刚刚采摘下来的一样,戴着几分鲜活的生机。
  过了一会儿,她说:“大王站在外面做什么?好不容易回来了不进来陪妾喝一盏茶吗?”
  男子这才笑笑,迈开步子,往里面走。
  侍女打开门,女子正站在门口,她嘴角含着笑,人比花娇,看侍女拿走男子手里的伞才走过去,亲手帮他脱外衣,“春雨潮湿,已经连绵下了好几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大王为何不在驿站歇一歇,等雨停了再往回走,反正也差不了几日。”
  也许是二人分别日久,秦王对她这副热情的样子居然有些陌生。
  等几个侍女捧着几套衣服过来的时候,那女子看了一眼,便问秦王,“大王要穿哪一件衣服?”
  她就不是个爱费心的人,如果是其女子这时候应该会自己选一套衣服过来为他穿好,只有这个女子,这么懒。
  秦王说:“美人帮我挑一件吧。”
  女子扫了眼几套衣服就对其中一个捧着衣服的侍女使了个眼色,侍女就要上前侍奉秦王换外衣。
  “美人帮孤换吧。”秦王说,他看着她的脸,后宫里的女子有这么多,他真正对一个女子记得清清楚楚的就只有这一个。
  现在她果然和自己记忆里一模一样,女子听了她的话便上前给秦王换衣衫。
  她不是一个会伺候人的,平常娇惯养着,从来都是让人宠着。
  云裳对秦王有时候是懒,但却又是细心,但细心归细心,还是比不得侍女伺候人舒服。
  但在这样的距离下,秦王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味道,像是雨又像是茶,耳边的花也很香。
  秦王缓缓呼吸,又觉得这味道和他刚刚一路走过来的时候闻到的味道很像,雨水打在土地上就是这个味道。
  他的视线落在正给自己系腰带的一双手上,女子手指白皙细长,但通常不佩戴东西,她的手腕却是经常带着一副碧绿的镯子,愈发衬得人白白净净的,像是玉一样。
  腰带系好了,女子又细心的帮他理了理衣带,往后面退了一步,她看看秦王说:“好了。”
  她习惯看着他的眼睛,男人的眼睛清凌凌的,不如平日里深沉,仿佛丢开了往日里的一切不论是野心还是计划,或者是怎么也看不完的奏折处理不完的政事,只有眼前一个人,又像是透过她看着另一个人。
  “喝一杯热茶暖暖身可好?”女子问道,这样的天气对一个闲人来说尤为无趣,但也只能做一些闲事了。
  男人点点头,茶水煮起来,但没放在人前,毕竟此时还是春夏,炭火在人身边还是有些热得。
  两个人就坐在窗边,这里最明亮,雨珠子顺着屋檐往下滚,滴滴答答的。
  女子也没有说什么,二人就这么沉默的坐着,气氛不尴尬,只是有些太过安静了。不一会儿,她从袖口里面扯出来一条帕子,低头手指尖抠了抠上面的刺绣,又把帕子扔在小桌子上看自己一双细手。
  一副很无聊的样子。
  “这次是孤走的时日太久了。”秦王说,他这样一句话几乎是软话了。
  他巡行已经好几次了,每次少说也要几个月,但从没有哪次回来说过这样的话。
  不管走多远,他都知道面前这个女子不会离开咸阳城,她一生都会在这里。
  他什么时候回来都能见到她,她容颜不变,就算隔了几年再见面也如同今日与昨日相见一般。
  她在秦王离开之前流泪,却从来不在他离开之后流泪。
  秦王知道,他以为他们都不是会为离别苦的人。
  但看女子无聊成这个样子,秦王忽然问道:“孤不在宫里时,美人是怎样过的?”
  她做了什么事当然会有人禀告秦王,所以他居然都没有问过。
  “大王不在宫里,日日相同,一般无趣。宫女太监,妾不甚喜欢,一下起雨来也不可出宫,不过好在也习惯了。”女子说。
  秦王从前只道她乖巧得让人安心,又有侍卫在一旁,定然是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举凡出去,他都不会不放心,可是现在却有些心疼。这种痛意像是一根细细的丝线在他的心口,又夹杂着几分思念,更添上几分酸楚。
  她只喜欢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个大的宫殿里自然没什么趣味,“何不交两个友人?”
  “妾懒得很,只喜欢大王一个就好,无需友人。”女子说,她又添了一句,“有大王就好。”
  对她而言旁人总也代替不了他,这样说来秦王对她而言已经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了,若是以往秦王听了必定要高兴。
  不是说他不高兴,听她一句话他心里都涨满了,口中却说:“美人该多交两个友人,像这样的天气几个女儿一起绣花投壶也好比过这样枯坐。”
  女子一笑,“大王这不是回来了,您走之前也说过这是最后一次出巡了,以后便是有事出宫应该也不会走太远,妾无聊几日也没什么。”
  她说得乖顺,其实还是懒的,秦王一眼就看得出来。
  “大王可是想要反悔?”她瞪大眼睛追问。
  “不悔,但若是有朝一日孤不在美人身边,美人又该如何是好?终日枯坐,岂不成了望夫石。”秦王说着轻松的话,语气也轻松,心里却像是压着一块石头一样。
  女子得了他的话,茫然又疑惑的看着他,不知道怎么忽然说起这句话,“大王怎么会不在妾身边呢?”她痴痴地追问,眼泪如落珠一样顺着眼眶滚下来,不一会儿就浑身发抖,手里攥着帕子伏案哀泣。
  秦王从未见过她这般哭过,他一瞬不瞬地看着,听着,这哭声打在他的心上,一声比一声重。
  终于,他站起身,扶着人坐起来,“一句玩笑话罢了。”他拿过帕子替她擦眼泪,看着她红红的眼眶,仿佛下一刻就能见里面泪落下来。
  窗外的雨还在下,屋檐下叮叮咚咚的声音依旧继续着,侍女的茶已经煮好了,放在二人之间,女子的肩膀还在颤抖,茶杯上方的水汽氤氲缭绕。
  他们不知道喝了多久的茶,秦王一直看着那女子,他应该是不忍看她悲伤的样子的,但一个女子为了一个男人伤心痛苦的时候这个男人若是爱她怎么会不去看她呢?
  爱一个人,必定是不舍得看她为自己悲苦的,但偏偏想知道她愿意为自己流多少眼泪,如何伤心。便是心里难忍,也要一眼一眼的看下去,看她哭看她痛。
  而问过了这个问题之后秦王忽然觉得也许有很多的陈年旧事被他忽略过去了。
  记忆往前推,他与美人在一起没有太多的波折,或者说是一点波折也没有,一切都顺顺遂遂。
  他居然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喜欢上一个人,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他想着想着脸上就忍不住带上了几分笑意。
  这样想着,一切与她有关的琐事都变得甜蜜了起来。他年少时都未曾体会过这样的感觉,当这种感情忽然袭来的时候,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
  “美人喜欢孤哪里呢?”女子忽然听他问,抬起头看到的就是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
  秦王年纪大了,眼睛带着细纹,目光却是清亮温和,还带着一种让人心跳脸红的专注。
  云裳喜欢他哪里呢?秦王想,他知道别的女子喜欢他应该喜欢他哪里,英雄人物谁不喜欢?
  “大王哪里都好,妾都爱。”她垂着头,声音有点小,像是羞怯,簪花的耳边有些发红,就像是被红花映上去的颜色一般。
  这其实是一句很普通的话,秦王却觉得心动,他在笑,眼睛里都带着让人沉醉的笑意。
  最先醉的其实是他自己。
  他们二人就在窗前坐着,从下午到黄昏,再到夜晚,连饭都没有吃,但谁都没有提这一点,侍女也没有打扰。
  秦王一直看着女子的脸,他最熟悉云裳长什么样子了,怎么看都挪不开目光。
  雨声滴滴答答,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这里。
  灯盏亮了,夜慢慢深了,女子耳边的花被她摘下来放在桌子上,她看着秦王问:“该安寝了?”
  若是往常他们应该一起走到床榻边,或者是他把云裳抱到床上。
  但是却听秦王说:“今夜孤得处理一下积攒下的一些奏本,明日早晨在一起用饭,应该还来得及。”
  这一句“来得及”实在奇怪,女子疑惑地看着他,却没得到解释。
  秦王出门,太监给他打伞,地面还是湿乎乎的,在夜里看是银色的。
  云裳的住处四周有许多花木,味道清香,土壤也是清香的味道。
  他们第二天终究是没能一起吃上一餐饭,秦王巡行途中昏迷三天之后醒过来了,他心里尚且缠绕着几分柔软,口中却有一阵腥甜涌了上来。
  白色的丝帕凑到唇边,沾了红色的血丝。
  梦醒得太早。


第132章 番外
  不再做梦之后阿曲和朋友合伙做做小生意; 日子越来越好,有空的时候她会出门旅游。
  对自己梦中的场景她还记得一些,但是不曾与任何人说过。
  偶尔她会参观一下名胜古迹; 但和梦境里的事物一对比就会发现现代的遗留下来的古迹和她梦里看到的东西差距还是蛮大的。
  有一个朋友在横店拍戏; 现在正是暑热,她买了新鲜的水果去探班。
  朋友很感动; 穿着一身古装大袍子; 满头大汗眼泪汪汪的说:“还是你对我好; 等电影上映我们一起去看首映。”
  这是她这个朋友接的第一个出场比较多的角色; 阿曲来这边也是顺路; 她安慰朋友几句,两人便分开了。
  刚出门,一个戴着墨镜的男明星被几个女粉丝拦住签名拍照,对方一转头看到阿曲笑着和她说:“感谢小姑娘特意来支持我。”然后在助理递过来的一张照片上签上一张龙飞凤舞的签名,递给阿曲。
  这个时候她总不会说你认错人了,阿曲接过签名说了一声“谢谢”。
  男明星带着助理离开,刚刚走两步,下身一阵暖流。
  大姨妈来了; 阿曲没带卫生巾; 她又给朋友打电话; 朋友托人送她卫生巾。
  换完姨妈巾出来阿曲发现厕所附近围了一圈的人; 她尴尬的出来,带着耳朵听了两句。
  “飞飞怎么被人扒了!”粉丝嚎啕大哭。
  “谁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粉丝被助理拦着不能靠近,眼睛在男子□□的上半身上来回转。
  阿曲一偏头看到那男子的侧脸; 这不就是刚刚递给她签名照的那个吗?
  这人本来穿着一件衬衫,现在衬衫被人扒了。
  助理正在给他掐人中。
  离开不久阿曲就见到了男明星穿过的衬衫,他穿在另一个男人身上,此人长得高大,现在正被几个女孩子围在马路边。
  奇怪的是那人头发很长,远远地,阿曲看这人有几分面善,她以为那是个明星,就凑过去打算看看。
  这人长得俊朗,乍一看很粗犷,皮肤是蜜色的,人很挺拔,几个女孩子围着他的时候,他不动也不说话。
  这是个帅哥,看上去三十岁,头发长长的,在头顶绑成一个发髻。
  这年头男演员演古装戏都是戴假发,这人的头发像是真的。
  “你叫什么,能不能给我们签个名,或者交换个联系方式?”几个小姑娘一起劝他。
  阿曲越看对方越觉得有几分眼熟。
  她走过去,和这个男人站在一起,和几个小姑娘说:“不好意思,我朋友不是明星,而且已经有女友了。”
  几个小姑娘狐疑地看着她,再见那个男的没有说话,还是沉凝地站在那儿就都离开了。
  “你是谁,我好像见过你。”阿曲再说话已经换了个口音和语调,她做梦的时候听人说出来的话明明是另一个口音语调但是都听得懂,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会说了。
  男人转头,目光落在她身上,上下打量,说道:“何不先报自家姓名?”
  阿曲一笑,说道:“我姓秦,秦曲。”
  这男子一开口阿曲就知道对方的来历了,她说话用的是先秦时候的口音,而这个男子用的也是同样的口音。
  居然真的有人能穿越时空,阿曲做了三年的怪梦,现在居然已经可以平静面对这一切了。
  她一边在心中感叹,一边等着对方回答。
  “在下项羽,见过姑娘。”
  一听他的名字阿曲一下子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活人,项羽这个名字在各类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频率很高,有这一个名字她在网上一搜索什么资料都出来了。
  阿曲想,这时候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当做不认识对方,但是她心里有一个疑惑,非要先秦时期的人才能解开。
  没花费几句话,她就说服项羽和她走,毕竟对方总是要学一学怎么说现代的话。
  阿曲开车把项羽带到了自己暂住的地方,在这期间,项羽眉头很紧,力持平静,看着四周,什么也没说,下车的时候他的姿势和阿曲几乎相同。
  若不是他的口音,阿曲简直相信对方只是一个穿着长发在街头恶搞的普通人。
  打开电梯之后项羽在门口警惕的看着这个银色的盒子,这简直就像一个小小的牢笼,阿曲先进去,两个人僵持在这里。
  旁边的电梯落下,一群人出来,有一个人急匆匆过来,看了眼阿曲和项羽诡异的气氛,进入了另一台电梯,这时候项羽才进了电梯。
  阿曲没说什么,要怎么给一个相差几千科技文化的古人讲述现代科技她不清楚。
  阿曲问项羽从哪里来,项羽说他投了江,然后到了这里,这是实话。
  没法丢给对方历史书,阿曲去图书馆买了几本小儿识字的书,带拼音的那种,然后又买了一部电子词典给对方,告诉项羽:“你想知道的书上都有,先把字学会了,书我们再买。”
  “姑娘大恩,项羽铭感五内,来日必将报答。”项羽抱着书严肃许诺。
  阿曲等的就是这句话,“你能不能回答我几个问题?”
  “姑娘但说无妨。”
  “今天你脱了一个男人的衣服?”
  项羽说:“我穿着一身带着血污的衣服和这里的人看上去差距太大,恐怕生出事端,匆忙间便行此举动。那男子随行七八人不可能不带着衣物,不过这是我的过错,来日必定要道歉。”
  “阿房宫真的是你烧毁的吗?为什么要烧毁阿房宫?”
  项羽点头,“此事过去已久,秦朝已消亡,告诉姑娘也无妨。曾有一位妇人救我与叔父性命,我应她有朝一日烧毁阿房宫为她陪葬。”
  见阿曲有兴趣,项羽细说了一下当年的情形,“我自小便有几分骄傲又力气大,酒家说谁能抬起酒桶便将桶中酒赠与对方,当我抬起酒桶之后,酒家不舍便说我是他国乱贼。夫人让人拦下酒家便是救了在下性命,我自请为其做一件事,其言欲要以阿房为葬品。”
  “她可是叫美人?”阿曲紧张的问。
  项羽摇摇头,“女子小字不轻易透露,只知其姓罗。”
  直到项羽抱着书离开,阿曲还是一脸神游天外的模样,自从她的梦醒来,她就没想过再谈一场恋爱。
  她在想,罗美人为什么要烧掉阿房宫为自己陪葬。
  项羽每天忙得很,读书写字学说话,阿曲也忙得很,她到这边是来做生意的。
  对方是个男老板,一米八大长腿,眼睛乌黑深邃,一身整整齐齐的高定西装,手表是纯金带钻的,很漂亮,更漂亮的是他的脸。
  阿曲从没想过可是在一个男人这里看到这样漂亮的脸,睫毛那么长,皮肤那么嫩,偏偏长得一点儿也不女气。
  “你好,我姓系,系统。”帅哥面如春风的说。
  阿曲差点笑场,这名字取的是不是有点儿随意?她想起了小说里常见的各种各样的系统。
  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
  闲聊几句的时候阿曲觉得很舒服,对方很会说话,一点儿也不让人难受。
  但是谈生意的时候就有些险象环生的意味了,无他,这个叫系统的实在太聪明了。
  字字句句都是奔着利益最大的方向去的,话语之间总会丢下几个陷阱,阿曲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累了。
  搞到最后,她都想放弃这个客户了,想想钱,又不太忍心。
  突然对方手机铃声响了,然后出门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画风一变,三两句话就敲定了双方的合同,约定了签字时间。
  结局双赢,阿曲很满意,而对方急着走。
  两个人笑眯眯的握手说再见。
  阿曲今天过生日,她下楼之后顺便去蛋糕店,准备犒劳犒劳自己,她喜欢奶油多一点儿的那种蛋糕。
  奶茶店门口,一个男人背着身子打电话。
  “今天我看到一个女的眼型特备好看,我想买一个,也给你买一个,好不好?”
  那头应该在否定。
  因为男人继续说:“不过就是一个眼型而已,我们挣钱不就是花的吗?趁这次休假时区比较好,我们多买一点。”
  什么叫休假时区,阿曲不懂,但是她听这个男人说话的声音觉得有点儿耳熟,再抬头一看对方耳朵,那里有个闪闪亮亮的耳钉,就认出对方了。
  她进了蛋糕店,最后听对方说的是:“云裳宝宝,我发现一家很好吃的蛋糕店,给你买你喜欢的……”
  阿曲有点体会到什么叫一恋爱就失恋的感觉了。
  她以为对方是一个聪明睿智成熟年纪相当的男性,接过是一个整容爱好者,好吧,整容和霸道总裁人设不矛盾,但是好诡异……
  而且对方家里还有一个感情很好的宝宝……
  完了,不用考虑了。
  不一会儿,系统打完电话进去,看到阿曲还打了个招呼,“秦小姐也来这里买蛋糕,真巧。”
  是挺巧的,要不然也不能看到对方另一面。
  “今天谈生意的时候我家里人临时有事,这才仓促结束,真不好意思。”系统笑着说,他脸上的确带着不好意思的样子。
  阿曲非常感谢对方家里人临时有事儿,她笑着说:“哪里哪里,没关系的。”
  系统相中了几个蛋糕,犹豫了一下,就把几个蛋糕一起买下了。
  他又看蛋糕店的饮料,“那种饮料比较甜,微酸?”
  店员听了给他介绍了几种,他每样都买了两杯。
  系统付好钱和阿曲道了一声再见,她也挑好了自己喜欢的蛋糕,也是多买了几个,毕竟现在项羽还住在家里。
  出了店门,她脚尖不小心踢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低头一看是个浅蓝色的荷包?
  这东西谁会戴,想想也就是刚刚的系统先生了,她拿着东西回去,准备签合同那天带着还给对方。
  回到住处,阿曲招呼正在看新闻的项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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