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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豪门-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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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山看着不断往自己嘴里塞切剩了的胡萝卜的郝美,极度无语。
“吃吃吃!小心肥死你!”这小丫头整天就知道蹭吃蹭喝,上次被他说烦了,决定炒个鸡蛋,结果油烧的太热,差点儿没把房子点着。
其实郝美五官清秀,皮肤白皙,长得挺好看的,高中那会儿也有不少爱慕者,后来上了大学食欲暴增,又没有人在旁督促,结果爆肥,便成了今天这副小肉球的模样,倒也可爱,凌山有事儿没事儿便喜欢逗她玩儿。
“肥死我也乐意,干你屁事儿?”郝美斜着眼睛狠狠剜了凌山一眼,她最讨厌别人说她胖了,毫无顾忌的道:“嘴巴这么损,活该你追不着嫣然。”
说完便捂住了嘴,暗自懊悔说错了话。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突如其来
凌山做了一桌子的菜,蔬菜居多,都是嫣然喜欢吃的。
郝美因为说错了话,心里耿耿于怀,时不时的看着凌山的眼色,暗自懊悔,哎~都怪她这张破嘴。
虽然他们平时也都嘻嘻哈哈的,相互调侃嘲讽,但却从未像这次这样开玩笑开的这么真实。
嫣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因为要去林氏上班,有些工作没有办法再做了,于是一一请辞,结算好工资。
回来的时候,饭菜已经凉了,凌山本想再去热一热,两个女生都嫌太麻烦了,于是开始动筷子吃起来。
三个人聚餐,只有郝美一人嗜酒如命。
嫣然不喜欢喝酒,确切的说是酒精过敏,身上会长许多小疹子,红红一片,又痒又难受。
其实,以前嫣然的体质不是这样的,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便再也不能碰酒精了。
凌山要开车,自是不能喝酒的。
于是几杯下肚,郝美便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嫣然,你能进林氏我真的特高兴,真的!比我嫁入豪门都开心,比我中了五百万还要开心……嫣然,我真的希望你能过得好好的,快快乐乐的。”郝美紧紧握着嫣然的手醉眼迷离道,眼角有着泪水。
这些年嫣然受的苦郝美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她能力有限,现在挣的也就将将能把自己养活,实在帮不上嫣然什么忙。
她们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在郝美心里早就把嫣然当成了亲人,她知道以嫣然的能力完全可以过更好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算了!提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有些事情即便是再亲近的朋友。也是不可触及的话题。
“看来她是又醉了,我去给她弄两杯蜂蜜水来。”凌山虽然经常跟郝美拌嘴,但实际上却十分照顾她,起身进入厨房给郝美泡蜂蜜水。
“嫣然,我没醉!”郝美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嫣然,试图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嫣然,她是清醒的。
“嫣然你跟我说实话。你就真的不喜欢凌山么?一点儿都不喜欢?”郝美极为严肃认真的问嫣然。
瞧瞧这俩人认识都多长时间了。还是一点儿进展都没有,可真真是急死她了,好!他们不想捅破这层玻璃纸。那就由她来捅破。
“……”嫣然沉默,面对郝美的问题,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又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不伤害任何人。
“你真的看不出来凌山一直都喜欢你么?你认真考虑一下吧!凌山真的不错。人品绝佳,又是医学院才子。前途不可限量……”
在郝美眼里,凌山绝对是嫣然的良人,为人心地善良,对嫣然更是体贴周到。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多了,最近凌山的手机一直在响,一堆的学妹都在惦记着。嫣然性子慢热,凌山又诸多估计。她要是再不撮合撮合,真怕这俩人就这么错过了。
“郝美,你醉了,我带你回房睡觉吧!”嫣然道,很明显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扶着郝美进入卧室。
郝美住的是小型公寓,空间不大,她们吃饭的地儿和厨房相隔不远,他又怎么可能听不到呢。
他站在那里,手里握着泡好的蜂蜜水,低着头苦笑。
进入九月末,对于m市这座南方城市来讲,正是一年中气候最为宜人的时候,微风徐徐,凉爽舒适。
如往常一样,凌山开车送嫣然回到住处。
有郝美在一起还好一些,她总有说不完的话,也很会活跃气氛。
他们两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大多会像现在这样安静。
他一直以为嫣然只是不善言谈,沉静矜持,性子使然而已,如今却觉得也许只有对他,她才会刻意保持着这样的疏离。
算是避嫌么?
怕他会产生某种错觉,所以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车子里太安静,夜色很浓,窗外不断闪过黑漆漆的树木像探不清路途的迷阵。
他故意将车速放慢,打开收音机,即便身处这样尴尬沉寂的氛围之中,他也希望能够多跟她待一段时间。
收音机里男主播低沉性感的声音响起:“生命中有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要说再见……最终你会发现,留在你身边的只有你自己。一首张国荣的《我》,送给不一样的我们。”
张国荣的声音里与生俱来的有种悲伤的魔力,像自黑色深渊的靡靡之音,释放着心灵深处的绝望和无奈……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他用他的一生诠释了这首歌,却没办法做到真的如歌词里述说的那般做最坚强的自我。
四月一日,所有人都以为是愚人节作弄人的消息,他却从高楼飘落,化作了泡沫。
背后的疤隐隐作痛,站在高楼顶端,看着世间苍凉悲喜,只有站在上面的人才会知道那份看破尘世哀愁的绝望。
到了!
车子停了,她下车,依旧淡淡的道了声谢谢。
“嫣然……”凌山突然叫住了她,目光炯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
两人同时一怔,似是都有所预感。
说什么呢?
他们之间能说什么呢?
可有些东西是说不得的,就如两人现在都在祈祷,希望有些话永远都不要说出口。
“自己一个人小心点儿,记得把门窗关好。”久久,他终究是将想说话的话压在了心底,取而代之的是这样的叮嘱。
她似松了口气,很轻微的,但他仍旧感受到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这算是什么呢?
明明知道她会拒绝。却仍旧抱着渺茫的希望等待着。
他堂堂医学系才子为什么偏偏要守着一个对他不冷不热的女生望穿秋水,渴望得到她的青睐和关注呢?
可面对感情,很多时候是理智难以解释的。
就譬如,他一直都坚信着,无论他们现在如何,几年后,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
以前。他从不相信缘分,可至从在m市见到嫣然后,他才知道什么叫命中注定。
********
第一天上班便是为期三天的新员工培训。小到考勤、福利,大到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全全都有涉及。尤其作为秘书助理,不仅要心思缜密。更要时刻关注社长的动态及日程,不仅需要高智商,更需要有高情商。
林书皓的秘书共有三人,琳达是首席秘书负责日程安排、各部门调配以及信件往来等工作。
琳达下面有两个秘书助理。一个是前台秘书,主要负责贵宾接待及文件影印、会议室安排等工作。
另一个便是嫣然应聘的工作,主要负责林书皓的私人业务。包括衣食住行,车辆安排。几点上班,几点下班,早、中、晚餐在哪里用餐,喜欢吃什么,不能吃什么,穿多大的鞋子,几码的衣服,常用品牌是哪些,喜欢的款式及风格是什么……
显然,这个人一定要有超强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懂得如何探析社长的个人喜好和禁忌。
自然掌握这些情报的人,林氏上下也只有琳达一人,这也是为什么琳达会成为林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的原因。
琳达虽然与嫣然私交甚好,但就像她自己说的,她向来对工作极为严谨,对下属要求甚高,即便是嫣然也不例外。
嫣然自是明白琳达的用意,她是琳达推荐入林氏的,越是如此便越不能搞特殊,拉琳达的后腿,让别人说她公私不分。
只有着手在做这些工作,嫣然才明白为什么这个工作对应聘者所受的教育及家世有着严苛的要求,首先林书皓喜欢的牌子从日用品到奢饰品便分为好几大类,有几十种之多,有一些甚至要提前预定。
再者,最起码要对m市所有五星级酒店、百货商店、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及各大高级会所有所了解,这样当社长会见贵客时才不会有所疏漏。
还有,秘书助理中她现在的这个位置,之所以很难有长时间坚持下来的人,便是因为这份工作几乎是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尤其在有大的会议活动时几乎全天都要在外面跑来跑去,筹备相关事项。
所以往往硬件合格的,吃不了那个苦,能吃苦的,如果心思不够缜密再加之从未接触过上流社会,定然会漏洞百出。
好在,嫣然之前在南华学院的那段经历在耳融目染中对上流社会所注重的细节还是有所了解的,再加之将在洛溪学院学习的相关内容融会贯通,倒也部没有想象中难以应付。
只是前期要整理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自然要多费一些功夫,加班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不知不觉便到了晚上10点,林书皓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角落里的一盏灯还亮着,看到嫣然正抱着一堆的资料在看。
“还不下班?”他走近,问道。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嫣然一惊,转身看向声音的来源,没想到竟然是林书皓。
她马上站起来,恭敬的道:“还有一些工作,整理好以后就下班。”
“还要很久么?”
“不需要很久……”
“那我等你吧!我送你回去,现在恐怕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道。
嫣然微怔,有些难以消化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天涯各自安好
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着实让嫣然有些受宠若惊,她何德何能竟让堂堂林氏集团社长亲自开车送她回家。
可对于林书皓来讲他从未将嫣然当成过自己的职员,之所以让她入林氏只是想把她放到身边弄清楚一些事情罢了,可没想到这个女孩却当真了,干活尤其的卖命,连续好几天都在加班,反到让他有些自责。
不知道轩木那小子如果知道她就在他身边,而且还这么使唤她,会有何感想呢?
对于嫣然,林书皓之所以非常感兴趣,无外乎两点。
起初,当他看到嫣然简历里的照片时,确实是心生好感的,这个女孩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尤其是那双眼睛着实与林家人太像了,若不是多年前确认了“书画”已亡的事实,他甚至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堂妹林书画。
复试,林书皓见到了嫣然本人,嫣然身上静默淡雅的气质让他觉得熟悉而又亲切,但单凭对她的好感并不足以让他录取一个根本不适合这个位置的女孩,毕竟工作是一回事儿,好感又是另一回事儿。
直到他注意到她手腕上的手环,他才意识到也许这个女孩身上冥冥之中早已跟他们有着某种牵连。
嫣然手上的手环林书皓自然是认得的,原因无它,林家和南宫家族是世交,轩木小林书皓八岁,打小跟在他身后叫他哥哥,那个手环是轩木打小带在手上的,造型简单,但材质却难以寻得,轩木一直待在手上。从未摘下来过,如今去带在了嫣然手上,不怪异么?
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能让轩木将手环送予的人必然是他极为在意的吧!
有些东西,以前他想不明白,如今却渐渐有了头绪。
轩木、云海、夏莫三人从小在一起打闹玩笑,感情比亲兄妹还要要好,如今却天涯咫尺。老死不相往来。这其中又发生了什么呢?
想必定然和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有着牵扯不断地关系吧!
说来也巧,怎么就恰好让他碰见她了呢?
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她本该连初试都过不了。却意外进入复试,进了复试本该被刷下来的,手上的手环却又引起了他的注意,最终将她带入了林氏。
不知为何。他总能从这个女孩身上感觉到某种微妙的感情,熟悉的像上辈子的亲人。此生经历轮回,散落各个角落,再相见,单凭感觉便能认出对方。
这也是为什么。当他看到嫣然一人加班,于心不忍,停下脚步的原因。
嫣然家境困顿他从简历里便已经看出一二。大学四年因家境困顿休学两年……想必这个女孩定然是吃了不少苦吧,竟莫名的让他有些心疼。这倒不像是他的风格,连他自己也是不解的。
这世间万物,有因有果,前世今生,该预见的人总会遇见。
改命改的是什么呢?
也许只是一片树叶的掉落,命迹便会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看似偶然却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必然。
凡是人世间的人,谁的一生会无憾呢,在经历世事无常,垂垂老矣后谁又不想回到曾经,重新走一遭呢。
大多会说,若再活一世必然不会怎样怎样,必然会抓住时运如何发达之类,又或不再错过良缘,幸福美满的过一辈子……
可实际上呢,即便再活一世,你变了,其他人的命迹也会随之改变,世间万物凡是所有牵连必然会受到影响。
而大多数人即便重新来一遭,结局却也是相似者居多,自然除了那些命中必定会影响大格局的人以外,而他们的命也非一般人能够改的了得,稍有不慎便会生灵涂炭。
改命前,净尘耗尽修为为嫣然创造了两分之差,就是希望能够让他们早早相遇,解开命线牵连,延长轩木的寿命。
改命前净尘一直以为只要多给自己一些时日,他便能解开轩木的命结,企图窥视天机。
如今终于遂了他的愿,却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差点将两人害死,这也是为什么八年前出了那么大的事,净尘却消失无踪的原因。
恐怕那时,他便已经猜到了,现在的这一切都是由改命前的他一手造成的,包括这场自视过高的“改命”
可无论是改命前,还是改命后,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是难以发生变化的。
譬如,顾奶奶。
顾奶奶一生清苦,子女缘薄,夫妻感情深厚却难以维持,中年丧夫,生有数子,存者寥寥,自是可怜之人。
改命前,顾奶奶便是在嫣然升入高三的第二天去世的,时间一模一样,就连去世的原因也是因为脑梗塞突然离世,这便是她的命,是难以回转的,并非因为嫣然中考多考了两分便可以改变的劫数。
再譬如,嫣然与林氏的纠葛。
改命前,嫣然能够进入林氏是因为好友戚雨薇,与戚雨薇相识是在大学时代,两人因缘巧合成为心星相惜的闺蜜,大学毕业戚雨薇将嫣然引荐给了林子涵,成为林子涵的得力助手。
而林书皓的秘书琳达和戚雨薇是同学,两人关系不错,三人经常聚在一起,自然而然的成为关系紧密的闺蜜。
可见,无论是琳达,还是戚雨薇都是嫣然命定的贵人。
此生,这两个人也都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唯一不同的是,嫣然提前加入到了她们的生命之中,嫣然在高中时期的出手相助让琳达一直感激在心,成为共患难的好友,为了报答恩情,琳达将嫣然引荐给了林子涵之子林书皓,成为了他的秘书助理。
林书皓却是因为嫣然手上的手环才决计将嫣然留在身边,这就是蝴蝶效应,犹如纠结在一起的麻,结点众多,稍有不慎便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小小车厢,气氛有些紧张,至少对于嫣然来讲是这样的。
她有些局促不安的坐在副驾驶位上,身为秘书助理却让社长亲自开车送她,这着实让她有些压力。
林书皓却要轻松的多,边开车边跟她聊起天来。
“你和琳达认识?”他问,看似无意,却又像是别有用心。
琳达和嫣然之间相识的事情,恐怕整个林氏就没有人不晓得的吧,竟人事部主管的口,似乎就没有秘密了。
嫣然不希望,刚进林氏便盯着“空降士兵”的名号,却又无可奈何,实际上她也是清楚的,若单单只凭她自己的能力,恐怕连初试都进不了,能进林氏她确实是借了琳达的势。
“是的,我和她是高中同学。”她答。
其实林书皓问这个问题倒也没有嫣然想的那么复杂,琳达似乎是他们之间唯一可以聊的人物,再者他对嫣然、轩木、云海、夏莫之间的故事还是稍稍有些好奇的。
“哪里的高中?m市?”他似是随口问问。
“不是!是g市的南华高中。”她道。
他用余光观察到嫣然有些不自主的摸了摸左手腕处手环,眼眸暗淡,似是不愿回忆,却因为他问了,所以不得不揭开那道疤。
“南华高中啊~那我可是你的学长了,我高中也是在那里读的。”他打趣道,可显然嫣然并没有那个兴致,神情沉寂。
“每天晚上八点查寝,周六日才能回家,还要被迫一定要选一个社团参加是吧!”越是如此,林书皓便越是想知道年纪轻轻的她,到隐藏了什么秘密,为何那双眼睛看起来那般死寂。
“嗯!是的!”她道,声音中散发着淡淡的落寞。
“你报的是哪个社团?”
“……”只觉得心好似被人莫名其妙的锤了一拳,疼痛难忍,手心浸满了汗,疼!来自于灵魂的疼。
“你报的是哪个社团?”林书皓专注开车,以为她没有听到。
“话剧社。”她没有办法不回答,虽然现在她实在是有些后悔坐他的车。
“那真是太巧了,我报的也是话剧社……”
林书皓在讲什么,嫣然后来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只觉得尘封多年的伤疤被人狠狠掀开,血肉相连,扯出丝丝血迹,连骨带肉疼的她忘却了呼吸。
记忆犹如连绵的江水,带着涩涩的味道袭来,尽是血腥的红。
就如八年前的那场大雨,从黑漆漆的天空降落,她的眼睛、口腔被红色侵染,死寂一片。
话剧社,美音楼,图书馆,教学楼,寝室……
关于南华的一切在脑海中死灰复燃,渐渐清晰,包括那条曾一度让她魂牵梦绕的柏油马路,在那里他们说尽了这间最美的誓言,如今却都成了荒唐与不堪。
“我认识一个弟弟,跟你年龄相仿,你应该认识的,叫南宫轩木。”
砰!只觉好像被人狠狠敲中了头,脑袋空白一片,呆愣了好久才缓过神来。
夜深,路灯昏暗,黑漆漆的世界从车窗划过。
久久,毫无血色的她眼神空洞的道:“不认识!”
若有可能,她希望此生都不认识那个叫南宫轩木的男孩,若有可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再也不要与他有任何干系,若有可能……她只希望余下的生命里能够与他天涯各自安好。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姐夫
九月末,秋风徐徐,正是南方城市一年之中最为惬意之时,天气晴朗,花团锦簇。
飞机缓缓而落,女孩看着窗外陌生的城市,暗淡的眼眸微动。
女孩身姿卓越,亭亭玉立,散发着清新迷人的魅力,一下飞机便引来众人的侧目。
是洁西亲自来接机,便可知这个女孩的身份有多尊贵了。
“是先回酒店还是……”洁西的话还未说完,便被女孩打断。
“去总部。”女孩话语生硬,从下飞机到现在就重未正眼瞧过洁西。
南宫集团总部,女孩高跟鞋的声音在大厅光可鉴人的大理石瓷砖上轻轻作响,一身白色套装,干练之余又不失优雅,再加之带着一个黑色墨镜,气质高贵,浑身上下的行头便可抵普通办公室文员好几个月的工资,自是引来众多目光,窃窃私语,还以为是哪个明星来了。
上了专属电梯,洁西按了楼层,两人静立,全程毫无交流,气氛冷凝。
她是不喜洁西的,尤其是她那副假皮囊,自是连她姐姐的一半都比不上的。
电梯门打开,女孩径直进入南宫集团社长办公室。
推开门,她摘下眼镜,笑颜如花,璀璨如星。
“姐夫~”她甜甜的叫着,张开双臂,像个讨抱的小宝宝。
轩木嘴角勾起难得的笑意,走向她,眼眸宠溺,将她搂进怀里。
她在他怀里眼角微挑,看向洁西,笑的张扬,笑的得意。笑的好似某种告诫。
却丝毫未能挑起洁西的任何表情,依旧冷冰冰的像个机器人。
南宫轩木用手摸了摸她的头,动作温柔,声音更是低沉好听。
“累么?还没吃饭吧!”
“不累,只要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姐夫了,就特别兴奋,一点儿也不累。”她躲在他怀里娇滴滴的道。
“嘴巴倒是越来越甜了。”他脸上难得的柔和起来。眼角的笑意很淡。却足以蛊惑人心。
洁西清冷的眸子里有光闪动,仿若回到多年前,他眼眸如星。笑颜明媚,用这世间最清澈的眼眸看着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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