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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3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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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奇道:“伏允可汗不是在伏俟城吗,怎么会又跑到伊吾去?”
刘权摇了摇头:“微臣曾经多次研究吐谷浑,他们的可汗为人极为狡猾,行踪不定,也经常会带着数十骑逃走,现在东边是我大军的驻地,南边的伏俟城乃是绝地,再向南就要上雪山了,唯一能逃的方向,就是向西进入吐谷浑最西端的西海地界,等我大军退去后再想办法东山再起,所以微臣请求陛下下令,让臣跟随薛将军的军队,在大军得胜之后,再率一万精骑南下,围堵可能逃出的伏允可汗。”
杨广点了点头:“原来爱卿竟然如此深谋远虑,可喜可贺,有刘爱卿这样的人才,朕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你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好了。”
刘权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微臣没有别的请求,只希望能向陛下借一个人,以为谋主。”
杨广轻轻地“哦”了一声:“大隋对吐谷浑有所了解的人并不是太多,裴侍郎算是个吐谷浑通,但他是朕的重臣,朕还有很多事情要向他请教,不能放给你,除此之外,你还想要谁跟你一起走?”
刘权微微一笑,看了一眼王世充,说道:“微臣希望刑部侍郎,检校大理少卿王世充,这回可以助微臣的一臂之力。”
杨广的脸色微微一变,看向了王世充:“王侍郎,你对这吐谷浑之地,也很熟悉吗?”
王世充面不改色,平静地回道:“回陛下的话,微臣的商队,也曾深入吐谷浑,做过不少马匹的生意,也许刘卫尉是因此而点了微臣的将吧。”
刘权点了点头:“正是如此,陛下,刘某知道,王侍郎的生意在西域和吐谷浑都做得不小,所以想借助王侍郎的力量,起码在道路上不会出问题。”
杨广点了点头:“原来如此,王爱卿,你能给刘卫尉指明西边的道路吗?”
王世充微微一笑:“这次跟微臣一起来服侍陛下的,也有几个是常年跑这西边商路的商团行首,陛下若是下诏,微臣自当尽力而为。”
杨广的眉头微微一扬:“好,那就依刘卫尉的进谏,特封刘卫尉为西海道行军总管,王侍郎为西海道行军副总管,即日起程,与伊吾道行军大总管薛世雄会合,分其精骑一万,绕道西海,追击伏允可汗。”
王世充和刘权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齐声道:“臣遵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天之后,荒凉的河湟草原上,王世充和刘权并辔而行,前方一里左右,三个年年跑这条线的精干商团行首正在前开路,两侧也各有数十名游骑警戒,而负责保护二人的三百多名亲兵护卫们,则很识相地留在了后面,离二人大约一里半的距离,即使是逆风而行,二人间交谈的话也不会传到后面众人的耳朵里,两人骑着骏马,以标准的行军速度前行,谈笑风生。
刘权抚着自己的胡子,笑道:“行满,跟你秘密交易了这么多年,想不到这回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合作一回了,真是造化弄人啊。”
王世充微微一笑:“说老实话,我压根儿没想到你老兄会在这时候提议兵出西海,从侧后追击吐谷浑,若不是早知道你老兄的底细,我还以为你真的会抄了伏允可汗的老家呢。”
刘权哈哈一笑:“老夫此生别无他求,无非是功名与良马而已,当年托了你老弟的福,迅速地平定了江南的叛乱,又通过皇甫绩大将军的关系,让老夫接手了那苏州刺史,这么多年来,跟你王老弟的合作,可谓是天作之合啊,老实说,若不是至尊登基,诏令我从苏州刺史的任上入朝为卫尉卿,我还真不愿意离开那江南天堂呢。”
这刘权当年乃是大将军皇甫绩的老部下,两家也有联姻关系,王世充在多年前平定江南之叛的时候,曾经与皇甫绩生死与共,关系可谓莫逆,皇甫绩死后,接任苏州刺史的刘权就和王世充搭上了关系,多年来一直秘密进行合作,王世充把北地的骏马和西域特产,以及肥皂运往江南,而刘权则把江南苏杭一带的丝绸,香粉与茶叶通过王世充的商队运向北方,由于建康城在南陈被平定之后,被杨坚下令拆除城墙与宫殿,因此苏州城渐渐成为了江南贸易的核心中转站,多年来王世充也正是靠了和刘权的特殊关系,才维持了江南商路的畅通。
这刘权生性喜欢名马,尤其是喜欢吐谷浑的天马与青海骢,曾经秘密地亲自加入王世充的商团,深入吐谷浑的腹地,想要求得那传说中的西海天马,结果失望而归,但也正是因此,刘权得以结识吐谷浑的伏允可汗,并买到了三匹上好的汗血宝马。(未完待续。。)
第七百九十六章 天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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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刘权一听说杨广准备斩尽杀绝,彻底消灭伏允可汗,于是将计就计,想出这条计策,主动请缨,也顺便邀请王世充一起出来,看看这西域道上,还有没有更好的商机。
王世充并没有把自己将来准备起事的事情向刘权说明,据他所观察,这位先后出仕过北齐,北周和隋朝老将虽然谈不上太多的忠诚,但也绝非野心勃勃,想要改朝换代之辈,他所居的苏州,乃是江南要地,民风柔弱,并不适合出精兵良将,若是在太平时期,这个苏州城作为商路来源,自然是最合适不过,可若是乱世之时,想要据此地割据自立,则很困难。
再说刘权本人连北方的名门大族也算不上,充其量只能算个彭城土豪,是不能指望这样的人在乱世中成就大事的,而且他那个儿子刘世彻,放荡不羁,喜好游侠,结交匪类,无论从哪个角度,沾上这样的人家,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多年以来,王世充与这位刘权的关系,纯粹只是在商言商,对将来所谋划的大事,却没有透露出一星半点出来。
王世充微微一笑:“世略(刘权的字)兄,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到时候真的能碰到伏允可汗,咱们能这么轻易地把他放走吗?还是将他擒下后,逼他投降,然后带到至尊的面前以邀功?”
刘权摆了摆手:“此事万万不可,伏允可汗的性格我了解,那是桀傲不驯的家伙。宁可死也不会投降的。所以我是不会遇上他的。即使遇上了,也只会让他悄悄地离开,不会生擒他的,行满,我以前去过西海,知道那里有个吐谷浑的小部落,到时候咱们做做样子,击破这个部落。就算可以交差了。”
王世充的眉头一皱:“只击破一个吐谷浑部落又有什么用,不捉到伏允可汗,至尊是不会满意的,也不会对我们加以奖赏。”
刘权哈哈一笑:“行满,你不知道吗,这次我们去的西海,可是传说中出产天马的地方,那吐谷浑最值钱的就是这西海天马,只要能得到个几匹,就不虚此行了。”
王世充摇了摇头:“那个谣言你也信吗?我可是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个什么天马了。以前重金也没求得。”
刘权神秘兮兮地说道:“这天马也是要看时机的。听说吐谷浑人每天每年冬天的时候,那西海就会结冰。然后吐谷浑人就会把上好的青海骢的母马放到那西海中央的小岛上,然后把冰给弄碎了,直到第二年冬天的时候,西海再度结冰,吐谷浑人再去那个小岛之上,据说就可以得到日行千里的西海天马,十二年前的时候那里出过三匹天马,一匹献给了西突厥的达头可汗,一匹给了先皇,也就是朱龙宝马,另一匹,则是前吐谷浑的夸吕可汗的坐骑了。”
王世充叹道:“可即使是如此,也十几年没出过天马了,你又何必急于这一时呢?”
刘权的两眼都在放光:“不行,这回可能是此生唯一的机会了,天马极为难得,即使侥幸出了几匹,恐怕那些吐谷浑人也会据为已有,或者是进贡给至尊,不会卖给我们的,这回是难得的机会,算算时间,我们迂回一趟伊吾,再去西海,正好差不多是开春的时候,到时候吐谷浑人在西海边上会留一些人来看守天马,我们只要把这些看守的牧人给击杀,斩下首级报功,那么即使得不到天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毕竟杀到了吐谷浑人,也不会无功而返。”
王世充皱了皱眉头:“可要是得到天马,又能如何?咱们可是带了万余精骑过去,人多眼杂,这事不太可能瞒过大家的。”
刘权哈哈一笑:“知道吐谷浑人天马秘密的人不多,那些军士们都是随军而来,不会太过注意一个湖心小岛,到时候击破了那些牧人,就把他们全部灭了口,这些骑兵们得了首级战功,想必也不会留意一个湖心小岛上的事,到时候我们若是得了天马,多的话就进献一匹给至尊,要是少的话,你我兄弟就二一添作五,平分这天马,如何?”
王世充微微一笑:“世略兄的主意打得倒是精明,只是此事你一人就可以完成了,为什么要拉上我呢?”
刘权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老弟,你常年走这西海一线的贸易,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我知道,就是那裴侍郎,对西海一带的了解,恐怕也是不及你,我虽然来过这吐谷浑,但从来没有到过西海,万一误了时间,那可就要错过一年一度的收天马机会了,所以这回一定要你老弟同行才行。”
王世充笑道:“那若是这回只有一匹天马,又怎么办呢?”
刘权的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咬了咬牙,沉声道:“老弟,你长年做这突厥和吐谷浑名马的交易,也不在乎一匹天马吧,而我这一辈子没别的喜好,只想要良驹宝马,你若是肯让给我的话,我用十匹青海骢和汗血宝马来换,如何?”
王世充笑着摆了摆手:“知道你老兄喜欢这天马,随便说说罢了,若是有一匹,我当然不会跟你争,只不过其他的那些青海骢的母马和小马驹,到时候你留给我就是,还有,世略兄你的从父(叔父)刘烈刘将军,现在好像是吴郡(自杨广废州为郡后,苏州改名为吴郡)的鹰扬郎将吧。”
刘权点了点头:“是啊,家叔的年纪,比我还要小了几岁,行满问这个做什么?”
王世充微微一笑:“你现在是卫尉,手中掌兵,可以把这些心爱的战马寄居到军中,可我现在只有文职。并无武将之职。如果屯积了大量军马。只派会给人以口实,至尊为人也是比较谨慎的,自从杨谅谋反之后,更是如此,所以我这次搞来的马,包括以后搞来的战马,想要寄存在令叔父那里,作为吴郡的军马。不知是否可以行个方便?”
刘权的脸上闪过一丝难色:“这个,以前我是苏州刺史的时候,自然没有问题,只是现在各地的骠骑府升为鹰扬府,军马也加强了管制,加上叔父他毕竟不是我,万一到时候出了点事,我也不好交代啊,你不能把这些马放在我的卫尉里吗?”
王世充摇了摇头,眼中碧芒一闪:“不可。卫尉这个职务,说老实说随时都可能有变化。万一至尊一纸诏书下来,让你外任为官,这些马就不好办了,吴郡那里的鹰扬郎将一般是由本地大族出任,令叔父在那里为将多年,轻易不会变动,还是放在那里的好。”
刘权咬了咬牙:“那么,如果这一回我能因功得到吐谷浑一带的郡守或者总管的话,你会把这些军马放在我这里吗?”
王世充微微一笑,他等的就是刘权的这句话:“世略兄,你现在是卫尉卿,官居三品,怎么会让你屈尊来这吐谷浑之地当个郡守呢?大隋的郡县可是按人口分的,你这里最多就是个中郡,是个四品官职,这样不是太委屈你了么。”
刘权笑着摆了摆手:“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没人愿意来这里当刺史呢,而我这次如果立了功,又肯主动降职来此镇守,杨广一定求之不得,到时候这河湟之地的千里草原,就归我所有了,你要是想要留马养马,还不是要跟我合作吗?”
王世充摇了摇头:“那如果老兄你以后在这里当郡守,跟伏允可汗怎么相处?你不消灭他的话,他就会不停地过来骚扰,你这个郡守可是不好当啊。”
刘权叹了口气:“这正是个难题呢,我这回坚持要老弟你跟着我一起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想你这位智囊能帮我想想办法,有什么好主意帮我想想,现在这就是个挺麻烦的事,如何处理和伏允可汗的关系,这将决定我以后能不能在这吐谷浑当好郡守。”
王世充微微一笑:“老兄自己有什么想法呢?”
刘权摇了摇头:“其实我不认为这回伏允可汗还能逃得出来,伏俟城那里我去过,那是一座巨大的山谷,谷中方圆百里,有成片的草场,而那伏俟城则守在进山的通道上,挡住了外界攻击的方向,可以说想要打进去,难于登天,可另一方面,想要突围出来,也是难于登天。”
王世充点了点头:“我没去过伏俟城,但听你老兄这样一说,那要让伏允可汗躲过这一劫,只有让他先逃出来才行了。”
刘权微微一愣:“他怎么可能放弃自己的十几万部众,一个人逃出来呢?”
王世充微微一笑:“这些草原上的蛮夷首领都是一个脾气,大难来临时,保命第一,如果有人通知伏允可汗现在面临的危机,让他留得火种,我想他是不会拒绝的,即使自己跑不掉,也会让自己的儿子带些亲信逃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刘权咬了咬牙:“王老弟,你的意思,是要我派人去通知?”
王世充笑道:“如果以后你想坐稳这个吐谷浑郡守的位置,就得这么做,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若是你消灭了吐谷浑本部,那些漏网之鱼和羌人们会恨你入骨,以后大军退去后,你独立镇守此地,他们会不停地找你麻烦,到时候你别说收取这些名马,就是自己的地盘,也未必能保得住。”
刘权的眼中光芒闪闪:“没别的办法了吗?非要我派人去通知?”
王世充点了点头:“现在从白水羌的情况来看,他们并不知道这回至尊是御驾亲征,出动了几十万大军,而吐谷浑的本部虽然被宇文述的前头部队击溃,但想必也没有料到至尊这回的决心这么大,所以你这时候派人去通知他,这是雪中送炭的举动,绝对会让伏允可汗感激一辈子的,甚至劝他暂时服软,向隋军低头投降,也不是不可以接受,他要是拉不下这个面子,让他儿子带部众投降也可以,反正大军不可能在这里呆一辈子的,退了以后,这里还是他的天下!”
刘权的嘴角勾了勾:“可是要是这伏允可汗继续在这里称王,那我又算什么?我这个未来的吐谷浑郡守,还得讨好这伏允可汗吗?”
王世充微微一笑:“老兄,你觉得这河湟之地,千里草原,能象我们汉人中原那样,退牧就耕吗?能把这里弄出千里良田,引大批的汉人过来定居吗?”
刘权摇了摇头:“至少在我当这郡守的这些年里,是不指望这大草原能变成良田了,怎么,王老弟,你的意思是,我还必须要依靠这伏允可汗,还控制这片河湟草原?”
王世充点了点头:“不错,吐谷浑本部在这里毕竟经营了几百年,威望不是其他的小部落可以比的,你如果跟伏允可汗搞好了关系,那由他来代你镇压这些小部落,自然是最好的结果,看看一手搞垮突厥的长孙晟将军,他不就是靠了跟启民可汗的特殊关系,现在仍然牢牢地掌控着突厥的漠南草原吗?”
刘权的心中一动:“对了,这回为什么没有见到长孙将军随驾?虽说长孙将军主要是对突厥的事情比较熟悉,但也不至于征伐吐谷浑的时候,都不带他出来吧,其实我本来都有点担心,若是他在,这次的任务落不到我头上呢。”
王世充轻轻地叹了口气,眼神中闪出一丝落寞的神色:“长孙将军已经卧病在床几个月了,据我所知,只怕命不久矣,这回至尊御驾亲征吐谷浑,熟悉这些草原游牧蛮夷事物的长孙晟,居然无法随驾,也证明了这点。唉,也许随着他的死,关陇贵族间一轮新的洗牌和动荡,联姻与站队,即将到来了吧。”
刘权怔怔地看着王世充,嘴巴张得大大的,足足可以塞下一个汤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九十七章 长孙家的内战
东都,深夜,右骁卫将军长孙晟的府上,灯火通明,长孙晟头上缠着白布药带,面黄肌瘦,眼窝深陷地躺在榻上,剧烈地咳嗽着,昔日那个威风八面,鲜衣怒马的草原英雄,现在已经如同一只垂死的狮子,气若游丝,等着自己末日的来临。
一个三十出头,面目姣好,全身绸缎衣服,戴着金钗的女子,正是长孙晟的继室高氏,长孙晟的原配夫人早亡,后来续弦娶了比自己小将近三十岁的高氏,当时这门婚事引起了已经成年的三个儿子的极力反对,但长孙晟仍然坚持娶了高氏,并与她生下一子一女,分别名叫长孙无忌与长孙无垢,长孙无忌刚刚十五岁,与长孙晟不同的是,他对骑射弓马之道毫无兴趣,自幼爱读书,才学之名已经在关陇世家的少年一辈中很突出了,而长孙无垢更是还没有到及笄之年,就已经以姿容秀丽,性情贤良温婉,而闻名于关陇家族之间了。
只是长孙晟长年在外,前妻所生的三个儿子和后母与异母姐弟间的关系极为糟糕,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势如水火,自从长子长孙行布在杨谅之乱中身亡之后,侧室所生的次子长孙无傲又外任鹰扬郎将,留在家中的三子长孙无宪就成了半个家主,与高氏母子的战争也持续了十余年,现在终于要到了快了断的时候了。
长孙晟微微地抬起了眼皮,看着在自己面前偷偷抹泪的高氏,张了张嘴,高氏连忙上前扶长孙晟坐起。端起一边小几上的一碗汤药。给长孙晟一勺勺地服下。又辛又苦的药味刺激着长孙晟的神经,让他的胃一阵痉挛,几乎要吐出来,高氏连忙掏出绣帕,一阵擦拭,而跪在床前的长孙无忌也连忙上前,帮着长孙晟好一阵子推背抚胸,才让他渐渐地缓过气来。
长孙晟的眼光落在了长孙无忌的身上。这个少年虽然只有十五岁,但脸上写满了早熟,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着精光,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两道剑眉入鬓,而嘴角有些微微地上扬,隐约地表现出这个少年不甘于人下的冲天气势。
长孙晟叹了口气,抚了抚长孙无忌的脸颊,轻声道:“四郎(长孙无忌在家排行第四个儿子,现在没有成年。还未表字),你三哥还是不肯来吗?”
长孙无忌的嘴角勾了勾。平静地说道:“三哥自从阿大病倒不起之后,就一直不肯过来 ,他说阿大自有母亲照料,轮不到他这个野小子。”
长孙晟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这些都是阿大的错啊,只是,只是苦了你们母子。”
长孙无忌的眼中泪光闪闪:“阿大,您千万别这么说,无论如何,孩儿一定会侍奉阿大的,三哥他只是一时想不开,孩儿这就去请他过来 。”
长孙晟几声剧烈地咳嗽,本来转身要走的长孙无忌连忙又扶住了自己的父亲,长孙晟喘了好一阵,才又能说出话来:“观音婢(长孙无垢的小名),观音婢又在哪里?”
高氏抹了抹眼泪,说道:“观音婢这会儿正在看着给夫君煎的药呢,这孩子,现在每天都亲手为夫君煎制汤药,衣不解带,不眠不休!”
长孙晟长叹一声:“唉,阿萝(高氏夫人的闺名)啊,只怕是,只怕是这回为夫撑不过去了,以后,以后也没办法再保护你们母子了。”
高氏和长孙无忌不约而同地放声大哭,抓紧了长孙晟的手:“不,夫君(阿大)你不会有事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他们扑到了长孙晟的身上,泣不成声。
长孙晟默然无语,脸上老泪纵横,等到妻子和儿子停止了抽泣之后,才看着长孙无忌,一边用手擦去他脸上的泪珠,一边说道:“四郎啊,趁着阿大现在清醒,去把你舅舅和唐国公找来,阿大有重要的事情跟他们说。”
长孙无忌咬了咬牙,擦了擦眼泪,起来向着长孙晟行了个礼,转身匆匆而去,只剩下高氏还在那里低低地啜泣着。
长孙无忌低头前行,没走出几步,正要拐弯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壮硕的身影,长孙无忌一时收不住脚,一头撞到了那人的胸口,直接给弹出去四五步,几乎摔倒在地,晃了好几下,才勉强站住,一抬头,却发现挡住自己去路的正是壮如山岳般的三哥长孙无宪,而在他的身后,管家长孙林,还有十几个五大三粗的仆役,正抱着臂,打着灯笼,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自己。
长孙无宪年约四十,满脸横肉,个头足足比长孙无忌高出了一个半头来,那张脸跟长孙晟倒是有八分象,满脸络腮胡子,七分象个胡人,这也正是因为其生母也同属胡人贵姓达奚氏,两个高贵的塞北鲜卑家族,生出来的自然是天生的武夫。
长孙无宪抱着臂,一手抚着自己的下巴,冷冷地说道:“四郎,这么晚了,要去哪里啊?”
长孙无忌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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