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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乱九宫-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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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闻其详。”
女王看了看空空的酒杯,科曼立刻知趣地为她续了一杯葡萄酒,女王仰头痛饮之后,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始从头说起:“我的丈夫扎克??瓦伦丁出生于一个小领主家族,我母亲和姐妹都反对我们的婚姻,因此他一直得不到亲王的爵位和应有的称号。后来我第二次受孕,快要分娩时我的父亲突然去世了,他死的非常突然,几乎与此同时,凡妮莎降生了,我忙着料理父亲的后事,没有多看新生儿一眼。事后听扎克说起,凡妮莎出生的当晚城堡里传出两个婴儿的哭声,而在父亲日常的饮食里竟然查出了慢性毒药的成份。我当即命令他彻查,谁知这一查竟查到了边境,扎克在迷雾森林边缘失踪了。
“我疯狂地寻找我的丈夫,却从砂骑之国飞过来的信鸽那里得到消息,扎克在砂骑国被俘!可是,护盾的开启与关闭都控制在我的手中,他到底是怎么过去的?”
“我想我可以给你解释。”科曼举起一只手。
“你。原来是你!”女王假装恍然大悟,其实在科曼暴露魔法的一瞬间,女王就明白了,他就是当年带扎克进砂骑之国的那个小男孩,只有这小子的魔法能屏蔽护盾的魔法,“可是怎么会那么巧?你到护盾这边来干什么?”
“我记得那天老妈让我去迷雾森林边捡点柴,”科曼打开遥远的回忆,“结果发现了一只兔子,我就放下柴追它,那时候我很小,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着什么样的魔法,于是我一路追到森林深处,兔子不见了,我也迷了路。你知道迷雾森林其实只是狭长的一带,并没有多宽,而我横穿过的那段应该是比较窄的,所以天黑的时候,我竟然走到了盛夏之国这边。然后我就被一个骑士逮住了。”
“扎克”女王向往着那个名字。
“他可没跟我说他是谁,”科曼撅了一下嘴,“显然他被我惊呆了。我看到不远处有火光,相信那是他的营地,可是他没惊动任何人,他问我打哪来,是不是一个人,他问了好多问题,可是我太小了,大多数问题都回答不上来,于是他抱着我,试着走进了迷雾森林。”
“他就没先回去通知营地里的人?”女王不相信地问。科曼摇摇头,“这个傻瓜!”
“他是够蠢的,一点也不配你。”科曼眼里噙着戏谑的嘲笑。
“谢谢”女王生硬地回敬。
“回去的路快得多,可你的扎克却没我那么走运,他遇上了巡逻的砂骑兵,当场被拿下。”科曼又给自己倒了杯酒,酒意袭上脸颊,使他看起来有点洋洋得意,“而我,因为擒贼有功,更兼被发现有如此强大的魔法,被沃格森大王带入王宫抚养。在那里,我有幸结识了您的女儿,甜美的索兰达公主。”
“甜美?”女王几乎破涕为笑,“你敢当面这样说她,她一定跟你翻脸,甜美这个词不适合索兰达,从不。”
“你怎么知道她不甜美?你根本不了解你的女儿——三个都是!”科曼眯起双眼盯住女王,“她刚来的时候的确甜美,行为举止都像个公主,她喜欢唱歌跳舞,说话柔和而坚纫,待人不卑不亢,那是我们从未见识过的大国公主的风范。可是不到一星期,她就跟我们一个样了:她被阿奇拉打、被砂骑们打,被所有看到她的人打。”
女王惊呆了:“怎么会这样!沃格森答应过我会保护她!”
“如果誓言有用,还要刀剑干什么。”科曼冷哼一声,“老沃格森最开始只想给索兰达留条命,好牵制你们盛夏之国,后来索兰达成年了,他看她的眼神就变了味儿,好像老鼠闻到了几里地外的发酵奶酪。不过那时索兰达已经成为砂骑士,还有了我和菲尼,沃格森能作的只有在我们身上再添几道伤而已。”
女王不愿相信,可她不得不相信这残酷的事实,因为她亲眼见过索兰达身上的那些伤,那些触目惊心、尖叫着的伤口。
“看看你对她作的好事吧,”科曼把桌子拍得山响,“你知道吗,有一次阿奇拉因为妒忌她的腰比自己细,就让人剥了她腰上的皮,贴上一大块带皮的肥马肉。”他贴近女王的脸,“你知道你女儿嘴里缺了几颗牙齿么,你知道你女儿身上丢了多少块肉么,你知道她有多少骨头上有裂痕么,你见过她流出来的带毒的血液么——你什么都不知道!”
大颗大颗的眼泪滴在桌子上,洇湿成点点光斑,每一块光斑都映照出女王悲痛欲绝的脸,科曼看得出她想喊停,可是这些她必须听完,她必须体会到索兰达所受的痛苦,才会理解为什么她必须要将砂骑国赶尽杀绝,也才会知道比断指更痛的是什么滋味。“后来她终于学乖了,开始用拳头为自己赢得尊重,我第一次认识她的那天,她刚刚用匕首杀死一个比自己高大一倍的男人,那家伙想抢索兰达手上的符文戒指,却因此丢掉了性命,而索兰达得到了他脚上的靴子。”
“他们竟然不给她鞋穿?”女王抬起泪眼问。
科曼甩给她一个嗤笑,“你以为‘掠夺者’这个称号是怎么来的,那些宣誓成为砂骑士的人,他们身上哪样东西不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不光是鞋子,据说索兰达刚进王宫的时候她和那些奴隶没什么两样,腰上只有一块黄布条。上帝保佑那时候索兰达还没有发肓。”科曼把头枕上双手,身体靠到椅背上,尽情舒展着身体,“后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她从‘锅铲’拉夫那儿赢回了自己的腰带,从‘马蹄脸’安克雷的尸体上拿到一柄弯刀,接着是一条过于肥大的羊毛裤、一卷狼皮、几枚戒指,最后是老约瑟的衬衣,唔,虽然不合身,可毕竟聊胜于无。”
“给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女王哭着请求,“我的女儿还经历了些什么?”
“我当时正打算到小巷子里撒尿,却撞见索兰达被抢,她正拿匕首扎那人的肚子,浑身是血,像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食尸鬼,当她那双充血的眼睛看到我的时候,我心里立刻明白,她想连我一块儿了结。本来我应该害怕,可不知为什么我胸中充满了怒气,”科曼半闭着眼,回忆着过去,“我向她冲去,两个人滚在一起,互相殴打直到谁也没有力气站起来。后来,我们三个就结成了死党——我,索兰达,还有菲尼克斯。”
“菲尼克斯,那个最小的砂骑王子?”
“对,就是他。”科曼脸上竟漾起一丝神往,“他也和我们一样经常受阿奇拉的欺负,但他毕竟是王子,砂骑们不敢真的伤害他,我们俩的境况就惨得多,阿奇拉自负魔法强大,又是砂骑国的公主,对所有人都不屑一顾,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折磨我们。”
“她都干了什么?”女王泪眼婆娑地问。
“很多,多得像砂骑士一样数不清。”科曼满不在乎地说,“哦,上回全能竞技赛的时候,阿奇拉怕索兰达成绩比自己好,就命人凿穿了她的小腿肚子,贯进生锈的铁链,两边还坠上小号铁球。不过即便那样,索兰达还是赢了她。索兰达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她的血狼卫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追随她的。”科曼眼中泛起敬佩,“你的女儿很出色,她是一名出色的斗士,”他站起身走到窗边,皱眉凝视着外头,“现在你明白了,她并不是天生就狂暴鲁莽,每一颗扭曲变形的心背后都有一段滴血的往事。”
这我当然知道,我会想办法补偿我的女儿,用不着你这小子来教。“的确,”女王吞下怒火,“不过我不明白的是,既然她已经完全适应了你们的环境,为什么会突然逃回来呢?”
科曼狡黠地一笑,晃了晃手中的魔法小刀,“那是另一个故事,可不是免费的哦。”
该死,他简直就是一块不可动摇的顽石!女王懊恼地想,他早就看穿了我的意图,绝不会给我轻易打探到底细。
“够了!作为一个女王,丢掉手指已经够可悲的了,你想让我两只手永远戴着黑丝手套吗?”女王收起眼泪,愤怒地叫嚷,“如果你非要留下点信物给我那挂名女儿看,就割我的头发好了,凡妮莎看到它们自然明白我是你的人质,不敢轻易对你下手。”
“好吧。”科曼心满意足地转回身,“也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卫兵!”
一个穿着亮银色轻锁甲的士兵应声而入。那人脸庞瘦削,棱角分明,眼神阴沉严峻,哦,我不认识他,女王失望地想。我曾经认识身边的每一个人,卫兵、贵妇、侍女、老头、甚至马房小弟,可他们在我失势之后就变了,变成我不认识的模样,冷漠而又遥远。
女王听见科曼吩咐那个卫兵:“去发通缉令,全城搜捕伊丽娅公主!”之后又说了些什么她没听到,但伊丽娅的名字却是真真切切回响在耳边——这怎么可能,他弄错了!为什么不是凡妮莎?女王惊问:“你为什么不搜捕凡妮莎?”
科曼关上房门,转身从黑胡子里挤出一个开心的笑:“因为她是我妹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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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滴血之路
新月城外的“咸乌贼”旅馆马棚里正上演着一出好戏,酒鬼乔纳森里倒歪斜地挤进人群看热闹。听说豁兔子克里佛他们抓了个姑娘,对方自称是盛夏国的公主,这大大伤害了克里佛及其同伴的脆弱神经。最近一个月以来,“公主”这个词可是恼人的很,听说公主把她妈给剁了,还到处征兵、加收关税,呸,女人就不该碰政治,她们只配张开大腿给男人取乐,就像那个高贵的“公主” 现在正干的事儿。
马棚里激战正酣,大块头卡斯刚刚完事,笨拙地提上他那只有巨象才穿得进的独腿裤子,卡斯家本来挺有钱,可是他爱慕虚荣想学人家骑马打猎,结果在过一个小水沟的时候被他那匹发情的大公马给摔折了腿,盛夏时节伤口很快就化脓坏死,最后乡村医生不得不给他截了肢,不知道是医生的眼睛有问题还是他那玩意儿实在太小,医生没把他的命根子也一并切掉,现在它终于能证明自己的存在了。轮到“壮汉”艾德,他嘻笑着向尖叫的女孩走去,艾德的外号与他本人正好相反,这家伙又瘦又矮又邋遢,围观的男人们开始起哄,嘲笑艾德是个无能者,他自家老婆胖得像头母猪,却连一只猪崽都没下过,于是恼羞的艾德向女孩的进攻更加粗暴和猛烈了。
酒鬼乔纳森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他走到那群男人中间,拍拍这个的背,搭搭那个的肩,显得跟他们相当亲密,与此同时,几只或塌或鼓的钱袋就落入了他的口袋。可就在他把手伸向下一个人的时候,一只手突然咬住了他的手腕,“哈!原来是你!”他抬头迎上两道凶狠的目光,是豁兔子克里佛那张长着豁唇的丑脸。酒鬼乔纳森开始打哆嗦,一股寒意穿透夏日的夜空,穿过周围人嘈杂的笑声、谩骂声、女孩的哭叫声和驴马的嘶鸣,直钻进他的脑袋——完了,我要失去另一只手了。
乔纳森的被捉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骚乱,人们纷纷朝他这边围过来。旅馆生意越来越难作的主要原因是时局的动荡,次要原因就是这里经常丢东西,相信克里佛很快就会拿乔纳森的手来当苍蝇拍了。
就在这个当口,艾德身下的女孩突然抬起双手扼住他那细长的脖子,她嘴里继续发出尖叫,随着手上加力,叫声也愈发高亢凄厉,没一会儿艾德就失去了意识,在他闭眼之前,他看见那女孩解开绑住双脚的绳子,像猫一样翻身跃起,转身融入了黑暗之中。
﹡﹡﹡﹡﹡﹡﹡我 是 分 割 线﹡﹡﹡﹡﹡﹡﹡
凡妮莎疯狂地向前跑着,她只想逃离刚刚发生的一切。也许只要跑得快,那些地狱般的记忆就追不上我了。
前方根本没有路,她在向着未知的森林跑去,地面坑坑洼洼,布满裂缝,又滑又糙的石头折磨着她**的双脚。她脚心踩到一片尖锐的东西,石头或陶罐碎片,痛得她直想尖叫。不。不能停下,我要把他们通通抛在身后,我不要看到任何活人的脸,我不要回到那个地方去。
凡妮莎渐渐失去力气,跌跌撞撞地上了一个山坡,脚底湿乎乎的,而且不断传来火辣辣的疼,不能停,不要想,什么都没发生过。她继续朝前走,开始不断地摔倒,被一些低矮的树枝划伤胳膊和脸颊,她踩过淤泥和牛粪,流着血,浑身颤抖,步履蹒跚。耳边开始传来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
“你是公主?那我就是绝冬城的亲王喽!”豁兔子克里佛大声嘲弄。
“你看她那副德行,浑身上下只有一件肮脏的睡衣,哪里像公主?”壮汉艾德瞪着浑浊的眼睛,“倒活像哪个农场主强奸女仆生下的疯女儿。”
“来吧,让我们尝尝公主的味道如何,”断臂唐恩喷出**洋葱的气息,“有没有新月城里的雏妓紧啊?”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
凡妮莎又一次摔倒在地。
不,这不对。我回来是要复国的,我要走的是一条艰难危险的道路,对此我毫不怀疑,我的未来可以有折磨、可以有死亡,但计划里并没有被强 暴、被蹂 躏!在那个叫“大周”的地方,我学到了世上的权谋与机变,可是面对暴徒任何权术都苍白无力;我身负强大的魔法,可是不到危及性命的时刻也毫无作用,我拥有的一切都只是个笑话,可笑的、无聊的笑话。
“妓 女,”有声音尖叫。“荡 妇,”另一个声音嘶喊,“垃 圾。”
不,上帝知道我不是。不要再说下去了,求求你们。那些恐怖的话在凡妮莎耳边回荡,如战鼓一般刺耳和残酷,她只觉喉咙干燥,头脑发胀,她胡乱扯着自己的头发,跌坐在一块石头上,天很黑,石头很冷。
索兰达,看看你做下的好事!无节制征兵和不断加码的重税,你才当了一个月的女王,已经把盛夏之国变成了暴民之国,再这样下去我们都会死无葬身之地,我不能由着你任性,毁掉母亲和父辈们创造的一切。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上开始下起雨来,凡妮莎挣扎着站起身,继续向前走,如果那帮暴民正在寻找她,被雨水打湿的泥土将会暴露她的行踪,凡妮莎加快了脚步。快一点,再快一点,我要连夜赶到望枫港,从那里坐船前往酒谷之国,找到我那个次子未婚夫,哦天哪,为什么他只是个次子,次子能借给我兵吗?次子能帮我夺回绝冬城吗?
夺回绝冬城。这个念头吓了凡妮莎一跳,它甚至让她忘记了刚才所受的屈辱,完全被它吸引。曾几何时,她专注于观看权利的游戏,那些站在权利顶峰的人们身受一股股巨大势力的导向而不断登顶、又不断坠落,底下的观众或鼓掌欢呼,或跃跃欲试,一个又一个新贵崛起、粉墨登场,再被继任者取代,他们以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作赌注,玩着刺激而又残忍的游戏。凡妮莎从来没喜欢过那场游戏,她躲了四年,却又重回起点,终究没能躲过自己的责任,现在轮到自己身处暴风中心,不知道这场游戏将被引向何方,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自己会像刺入索兰达眼中的一根鱼骨,始终存在,游戏的结局也注定会与索兰达当初设想的大相径庭。而这一目的想要实现,首先就要从夺回绝冬城开始。
空气中“嗖”地一声轻响,有东西穿过水滴的帘幕向凡妮莎飞来,她太专注于思考,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好在那支箭的目的并不是取她性命,而是钉进了她身边的一棵树干。凡妮莎立刻收住脚步伏低身子,把自己藏进漆黑的树林里,不,我不要看到任何活人的脸,我不要回到那个地方去。怎奈四周黑影憧憧,前后左右都是芜杂的树干,她不但分不清方向,连自己身处何地都不知道,铺天盖地的绝望向她压来,使她几乎晕厥。
脚步声,混在雨里,虽然轻但能分辨得出是一个人的脚踩在软泥里疾步向前,没有火把的光亮和咒骂声,而且他从自己对面来,应该不是豁兔子那伙人,凡妮莎稍稍放下了心。她慢慢移动着身体,想躲进旁边的一个树洞里去,可是她刚一动,第二支箭便接踵而至,这回箭支插在离她只有半码的泥地上。黑暗中,凡妮莎摸索着拨出那支箭握在手里,随时准备跟对面的人拼命,她不想回到“咸乌贼”的马棚,更不想落入随便哪个人的手中,必要时,她希望拿这支箭了结自己,重新来过。
脚步声已至身前,凡妮莎打算给敌人来个出其不意,她从下往上高高扬起羽箭,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嚓”地一声,来人似乎早有准备,金铁相交,凡妮莎手上的羽箭应声而断——一个身穿破皮革上衣、面色苍白的年轻男子站在公主面前。
感谢上帝,不是豁兔子的人。
年轻人打量了凡妮莎一眼,尽量不去看她赤 裸的身体,然后轻风拂柳般扣住她的手腕抖掉断箭,另一只手抬起她的腿弯,将她打横抱起,大步向来时的路走去。
凡妮莎发疯般踢打,对他拳脚相加,朝他尖叫,可是都不起作用,年轻人托着她后背的手在第三节和第四节脊椎骨之间使劲一按,一阵酥麻袭来,凡妮莎的双手顿时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像两条刚打捞上来的莲藕。雨滴无情地落在公主同样苍白的脸上,湿滑一片,不,我不要看到任何活人的脸,我不要回到那个地方去。可她还是忍不住睁开眼看这个年轻人, 他有着一张短而方的脸,高高的鼻子和纠结不开的眉头中间横着两道犀利的蓝色目光,浓密纷乱的棕色短发被雨水湿透,雨滴在熏黑的熟皮革背心上,肩头还用鹿皮打了补丁,他的弓斜挂在另一头的肩膀,露出肩头的部分竟然是一片寒光闪闪的剑刃,看来他刚才就是拿它砍断自己手中的羽箭的。
这人是个猎手,凡妮莎忽然明白,他在狩猎,而自己正是他的猎物。她记得另一个夜晚,骨瘦如柴的秃头和尚被头下脚上地吊挂在树枝头,二张正拿尸体当箭靶,死者双眼皆穿,周围的侍从发出战栗的欢呼。我会被吊在哪棵树上、身上中几箭才会死去?凡妮莎无力地闭上眼睛,不,我不要看到任何活人的脸,我不要回到那个地方去。温热的液体顺眼角流下,与无数雨滴一起钻入泥土,消失不见。随着年轻人脚步的起伏,奔波了一整夜的公主终于被紧张和疲惫击垮,她靠在弓箭手的肩上渐渐坠入了更加黑沉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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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预言家格娄卜
幽谷深处的这座小方堡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被荒废的,居住其中的老妇人也一样。林立的黄桑树掩盖了大部分断壁残垣,枝桠稀疏处,一座由绳索走道和青苔小路构成的迷宫混淆了视线,格娄卜奶奶的小屋就隐藏在金色与红色的树叶之间。
“你去晚了,”老妇人白发苍苍,瘦得像竹竿一样的双手正拿着一块昏黄的麻布为凡妮莎擦拭身体上的血污,“可怜的姑娘被强奸了。”
站在一旁的年轻人听到她的话,咬紧了嘴唇,但什么也没说。
“她身上还有被虐待过的伤痕,瞧,她的指甲都被扎烂了,”格娄卜奶奶抬起公主的手,心疼地说,“不管她对你们作了什么,她都不应该受到这样的虐待。”老人把麻布在身边的热水盆里蘸了蘸,拎出来拧干,开始擦凡妮莎的脸,鲜血与泥浆、雨滴与泪痕在老人的手下逐一褪去,露出一张轮廓精致的脸。格娄卜端详着公主,问旁边的年轻人,“她多美啊,雷纳,你对着这张脸还恨得起来吗?”
雷纳盯着凡妮莎的脸,湛蓝色的眼睛里仇恨和不忍交替闪过,老太太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看我这记性,我都忘了你为什么不回答了。”她颤威威地站起身,拉着雷纳转身离开房间,边走边说,“现在我们让她睡一会儿,呆会儿她醒了,看到我们会不好意思的。”及至走到门外,她依然唠叨个不停,“别担心,我会把声音还给你的,你的声音又不像夜莺那么好听,我要它干嘛使呢……”
凡妮莎等到老妇人的声音远去了,才翻身从床上坐起来,她首先发现自己穿上了一套女装:棕色棉长袜和轻薄的亚麻布衬衣,外罩淡蓝色裙服,裙服上身用粉色丝线绣了一个圆圈,圈内则是一道细细的闪电——这是预言者的徽标。鉴于德林家族和伊凡家族之间的王座之争,所有预言者都隐匿了起来,明智地不参与皇族的战争,这一躲就是一个世纪,据说,任何人想见他们都得付出不小的代价,而就算如此他们也不见得会满足求问者的愿望。凡妮莎急忙检查自己身上是否少了什么零件,这一可笑的举动牵扯到了背后的伤,让她发出痛苦的**。门外立刻有了响动,蓝眼睛的雷纳走了进来。
“我这是在哪儿?”凡妮莎直视着他冰冷的蓝眼睛。
雷纳漂亮的蓝眼睛并不能解答公主的问题,手里端着的早餐却亲切感十足,这顿饭菜色虽然单调但香气扑鼻:包括黑面包、黄奶酪烤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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