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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驾到:陛下夜夜,宿客栈-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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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因为上次递送状纸的事还有些耿耿于怀:“银荷,我看那个庆大人也没什么好的,平平凡凡也没办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到头来还丢了官,跟这样的人有什么好。”

    “我不管他是谁,不管他做了什么,只知道他对我很好。他是我的常客,都六年了,隔几天来一次,无话不说,因为有他,我在桃花院的日子才过得很舒心,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银荷,为什么一定要跟他?”

    银荷的眼神有些缥缈:“他,给了我家的感觉。现在他有难,如果我再抛弃他,还有谁能让他感到温暖。”

    明珠的胸中陡然起了一股侠肝义胆,她也听说了庆桂大人这次丢官职跟烧车事件有些关系,于是悄悄打开了门:“你走吧,总要有人做有些有情有义的事情。”

    庆大人愕然地看着银荷:“银荷,此去路远,而且为寒苦之地,生活不比从前,我也给不了你什么了。“

    ”大人,难道我只为你的钱么?生为君侧之人,死为君侧之鬼,大人,我要嫁给你。“银荷说着,唇边绽放出一缕微笑,那笑容如西天西洋边的云霞般灿烂,穿透了庆大人胸中的冰霜,直抵他的内心最柔软的心房。

    庆大人接过她手中的包裹,温柔地替她拢了拢头发:”那就上车吧。“

    明珠以为放走银荷会令于妈大发雷霆,谁知于妈只是默默黯然,长叹息道:“走了心的女人,留不住啊。只是跟着这些卷入权力纷争的男人搅在一起有什么好处,过河的卒子荣辱不由自身。好了便好了,若是被斗了下去,便跟着沉到水底,反不若在这桃花院中。”

    随即两眉一横,对明珠道:“死丫头,放了她,你要顶替她!”

第23章 天坛祈雨() 
大自然的力量是让人敬畏的,人们相信天神的力量,年景好了,一定是老天保佑,年景不好,一定是天神发怒,降灾于世。于是当天旱不雨时,老百姓虔诚祈雨,求雨不得,继而各级官员祈雨,如果还不下雨,皇帝就会以真龙天子名义亲自向上天祈雨。

    己卯日仪亲王永璇率着大小臣工出午门,缓步前往天坛,日头毒辣辣的晒着,但为向上苍表示诚意,祈雨期间谢绝骑马乘轿,只能步行。

    两条腿越走越沉,衣服浸着汗水,也越来越重。永璇心里骂天骂地骂了个遍,步行啊,他这个王爷平时乘车还要靠着三个垫子弄得舒舒服服,什么时候受过这份罪,赶快下雨吧,祭祀完了他就去桃花院,一定要骑着个女人在院子里转个十圈。

    行走数里,到达天坛时,衣襟已经湿透。而祈雨仪式才开始。

    典仪官唱赞“燔柴迎帝神”,奏响迎帝神乐,燔柴炉内袅袅青烟徐徐升上天空。

    永璇身着雨冠素服,前有仪仗导引,后随陪官,奉上三炷香,依次敬至日神、月神、云雨风雷等诸方神圣牌位前,行三跪九拜之礼,而后跪读祝诵祷词:“敬求上天怜悯,速赐甘霖,解黎民旱魃之苦,以救下民之命。。。。。。”

    奉旨祈雨,是个苦差事,烈日炎炎之下,永璇衣冠楚楚地站在台上,可怜头顶连个遮阳伞都没有,豆大的汗珠子滚落下来,沾湿了眼睫毛,视线有些模糊,仿佛周围随着汗水有些湿润,但是身体里却干涸了,很渴,要是喝些水就好了,不对,要是有酒喝,再有美人伴左右就好了,与其在这里辛苦祈雨,真不如在桃花院中温香软玉鱼水欢畅。

    他有些开始分神,仰头看着天空,青天白日,万里无云,烈日当头。嘴角浮过一丝冷笑,难道他站在这个台子上真的能带来神迹么。他们这些皇室里的人往往都被传成神仙,当神仙供着,可他却羡慕那些凡人生活,那些龙只是刻在墙上,缝在被子上,绣在衣服上,与他这个人无关,只是成为他的表象,或者他成为那些龙的表象。

    回到眼前,祈雨的典章大事程序一道接一道,无穷无尽的繁文缛节,而天边未见一丝云彩,没有一点儿要下雨的意思,旁边的典仪官告诉永璇,祈雨若两三天内下雨就算灵验,这样的消息只让永璇心下更是不耐烦。

    永璇看了看祈雨台下,众多跟随着的各级官员还有附近的百姓都在眼巴巴地看着他,够了,真是够了,这一切该结束了!

    永璇起身环视众人道:“你们以为,老天爷有眼么,我求他,他就会下雨吗?青天在上,若耗尽我这颗为国为民的心,果真能祈下些比金钱还宝贵的雨水?苍天是否会应验,咱们现在就试一试。“

    台下的人看得莫名其妙,有些小骚动。

    只见永璇摇头晃脑念道:“老天爷,掉点金子,掉点珠宝,让天下人全都富足起来。如果一时三刻内掉下块金子,那么就算我说话算数,你讲诚信,祈雨必成。”

    人们仰着头,青天白日,连丝风也没有。天上怎么可能掉下黄金,随行的官员看着这位荒诞不经、大逆不道的王爷,却不敢说出任何劝阻的话语。

    永璇两手一摊:“诺,什么也没有,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求来的,一半是要看天行事,另一半还需事在人为。不要对我这样的人做何指望,我既不能让天降黄金,也必不能指挥得了天降大雨。天道轮回,该下雨时自然会下雨,我去也。”言罢将红色雨冠摔在地上,哈哈笑着,扬长而去。

    留下一堆木然的人,守着祈雨台,张皇地向天叩首谢罪,生怕惹怒了苍天,便更是滴雨不下了。

    永璇一溜烟进了八大胡同,直奔心心念的桃花院,一进院门大呼小叫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心肝宝贝,想死你们了!“

    姑娘们见了八王爷满是欢喜,拿手绢一抛:“王爷许久未来,到底有多想我们?”

    永璇笑道:“热死我了,拿把刀将肚子破开,把这心儿、肺儿一古脑儿抠出来,都搁在冰水里泡着,给妹妹们瞧个明白!”

    进到厢房内,永璇掏出一把票子放在桌上:”这些都是你们的,慢着拿,我看看,谁叫我,叫得最好听?“

    春娇扭着腰贴上来,声音算得能滴出来:”亲亲王爷宝贝,奴家想死你了,想得我这胸上的两个桃子都熟透了。“

    永璇听得心花怒放。

    宝菱亦不甘示弱,伸手在身上指指点点道:”王爷,奴家,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在想您,想得好痒啊。“

    永璇一手搂过她们,一手挥洒票子道:”拿去,小宝贝们,万能的钱,胭脂、首饰,喜欢什么就去买什么!“

    明珠在旁冷眼旁观,这王爷肉麻的让人直打哆嗦,于是道:“王爷,银子可别都付出去,这酒菜钱您还没付呢。”

    王爷先是不悦道:“这新来的真没眼力劲,也不打听打听,爷什么时候该过花酒账!”

    待抬眼看到明珠,不由眼前一亮,桃花院中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个小丫头,圆圆的大眼睛闪动着水灵灵的寒气波光,红红的嘴唇一翘又添一分魅力,自有一股风流劲俏的味道。

    永璇想伸手拉她坐下,不料刚一碰到明珠的手,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来个腾空翻,然后趴在了地上。

    哎呦,这丫头手上的力道不输一个男人啊。

    姑娘们吓坏了,忙把王爷扶正到座位上。

    于妈也赶紧进来,揪着明珠的耳朵道:“王爷,这新来的丫头不懂事,我这就教训她,来,快给王爷陪不是!”

    明珠撅着嘴,她才不愿给这个色色的王爷道歉呢。

    王爷挥了挥手道:“算了,王爷这两天正不舒服,让她这一摔,跟腾云驾雾似的,舒坦,爽,赏!”

    于妈转忧为喜,忙拿了张银票塞在明珠手里,摁着明珠脑袋:“王爷真是大人大量,多谢王爷啦!”

    于妈揪着明珠的耳朵出了厢房,骂道:“死丫头,怎么一点儿长劲也没有,伺候客人也没这样伺候的,跟客人要钱也不能这样要啊,你是女人,要温柔,柔情似水,懂不懂?”

    明珠想起她们肉麻的样子就起鸡皮疙瘩,于妈掐了明珠一把道:“肉麻就对了,明珠,你要知道这院子做的是什么生意,皮肉生意,肉麻,肉痒,肉酥,就是要有肉肉的感觉,你要是学不会让人肉麻,于妈我就让你肉疼!死丫头,再去买几盏大红灯笼,我要让这桃花院的牌子在夜里照得亮亮的!”

    永璇在天坛祈雨半路离去的事,早有人报告了乾隆,乾隆皇上异常气愤,怒骂道:“这个不成器的东西,祖宗的事、百姓的事都不放在心上,简直是胆大包天,还反了他不成,去,把他找回来!”

    派遣去找永璇的侍卫在仪亲王府扑了个空,永璇从天坛出来后压根就没回亲王府,圣命难违,还是府里几个较为熟悉仪亲王踪迹的小厮带着他们直接去了八大胡同,转了几家,果然在胭脂胡同内的桃花院中找到了永璇,只见八阿哥正畅饮美酒,前有美人奏曲,怀拥美人,逍遥地不亦乐乎。

    侍卫们匆匆将八阿哥带到乾隆跟前。

    乾隆一看永璇,衣冠不正,且身上一股熏人酒气,便气不打一处来问道,“你们是在哪里找到他的?”

    侍卫们不敢撒谎,直言回禀:“在胭脂胡同里的桃花院。”

    “桃花院,那是什么地方?”

    侍卫小心翼翼地回答:“启奏陛下,是一家青楼妓馆。”

    乾隆压抑着怒火:“他当时在做什么,不得欺瞒朕。”

    侍卫跪下道:“王爷在那里,喝酒,听曲,和几个女人在一起。。。。。。”

    乾隆气的面色乌青,七窍生烟,勃然大怒:“来人,把这个孽障拉出去打三十大板,拘在府内不得外出。”

    天边一片乌云翻滚,一场暴雨洗散了难言的苦热和干旱。乾隆近日身体不佳,望着噼噼啪啪敲击地面的雨珠伤怀感身,自登基以来弹指一挥竟然过去了二十年,当年立下的誓言就要兑现,曾经皇子成群,而如今膝下只有皇八子永璇、皇十一子永瑆和皇十五子永琰。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该当永璇继位太子,这次祈雨,本是对永璇的一次考验,谁知永璇如此的不争气,根本无法承担起一个太子的责任。

    太子位已空置多年,立储迫在眉睫,乾隆心里明白,虽然人们都在呼他“万岁”,可终究是血肉之躯,终有一天会离去,大清国不能没有继位人。

    永瑆同永琰一起去猎场做功课,永琰冷着脸同永瑆一句话也不说,射箭时将那箭靶当成了仇人,一箭箭如流星射出正中靶心,永瑆本就心虚,一箭也未射中靶心,永瑆追在永琰后面骑马,他本骑术不佳,十圈马骑下来,屁股都要被颠成两半,下了马一瘸一拐跟在永琰身后,知晓永琰还在因他撒谎的事生气,不停苦苦祈求永琰的原谅:“好兄弟,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你知道,我闯了大祸,打碎了皇阿玛的碧玉盘,和大人帮我弥补了这次过错,情非得已,我才答应他。”

    “我知道和缓茫院笥谢幔偃ジ嫠乙欢ò锬恪J灏⒏纾闳艉尬遥痛蛭遥皇遣灰焕砦摇!�

    其实永琰心里早已原谅了永瑆,手足情深,他怎么会不理他呢,只是恨和夏鄙钏悖且黄鹚慵屏恕�

    天气燥热,永瑆像只苍蝇萦绕在他身侧,永琰看他态度诚恳,于是道:“傻瓜,你答应我件事,我就原谅你。”

    “什么事?”

    “闭上嘴巴!我现在要去看永璇,你要不要去?”

    永瑆捂着嘴巴道:“好好,说不说话就不说话了!其实我也很讨厌那些舌灿莲花、唾沫星子横飞、搅扰人清净的人!”

    永瑆和永琰去探望永璇,只见永璇被一堆靠垫围拢着俯趴卧在床榻上,床榻前方,放着一只装满葡萄的水晶盘,府里的侍女用纤纤玉手剥了葡萄皮、剔出葡萄肉喂到他的嘴中。

    再前方,有舞伎正在翩翩起舞。

    永琰摇头叹道:“八阿哥真是始终不改风流本色,万花丛中过,朵朵都折下,烈日当空、河流干枯、屁股挨板子都阻挡不住啊。”

    永瑆亦叹道:“我这两天射箭加骑马,手拉弓都磨出了血泡,屁股在马上晃得也快开花了。原以为八阿哥和我是是同样的苦命相连,亲眼看见才知道,八阿哥的苦原来早已过去,又开始享乐了。”

    永璇头往枕头上靠了靠:“两位,我都这样了,就不要说风凉话。要说后悔,我只是后悔生于皇室,绝不后悔去胡同里寻欢作乐。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世上最快活的所在,莫过于和一群美女寻乐事。”

    永瑆道:“那桃花院,就真的这样让你流连忘返?”

    永璇道:“烟花地,寻花问柳之事,不去走一遍是不会知晓其中的快乐的。十五弟,皇阿玛夸你知民间疾苦,你看见了他们的苦,你可见过他们的乐,他们快乐起来,肆无忌惮的快乐,可不像皇室这么多拘束。”

    永琰道:“八阿哥这么一说,我都有些跃跃欲试了。不过你这屁股上已经被打上‘以儆效尤’四个字,还是不要步你的后尘了。”

    永璇不屑一顾,举起一壶酒仰脖喝了一口:“不过是一顿皮肉伤,能与佳人共度春宵一刻,值了。”

    思及往昔好时光,又叹道:“东院闻筝,西院听笙。还是桃花院的歌舞最醉人。有机会我带你们去逛逛。可惜,八大胡同花魁选拔时间将近,我在这府中,不能去亲临这样的盛事,实数一大憾事。”

    永瑆好奇道:“什么是花魁?”

    成亲王永瑆与永璇截然相反他将全部身心都贡献给了一管毛笔,写得一笔和他本人相貌一样能倾倒众生的好字。他从不为路边的野花逗留片刻,只有女人为他疯狂,还未见有女人入他法眼。

    永璇笑道:“花魁,就像考生里的状元郎。勾栏中本都是争奇斗艳的女子,能当得起这群女子里的状元,可见要多出色。”

    永瑆奇道:“风尘女子中也有状元?那让大家闺秀情何以堪。”

    永琰笑对永瑆道:“难得你对女人感兴趣一回,不如趁着八阿哥圈禁府中,改日咱们也走一趟八大胡同,看一看良辰美景,赏心悦事,让八阿哥羡慕嫉妒恨一回。”

    永璇可怜兮兮道:“等花魁选出后,帮我给花魁带个话,让她等着我,我一出去就找她。”

    永琰道:“八阿哥还是安心养伤吧,被父皇知道了,没准会无限期延迟禁期的哦。”

    说罢和永瑆说笑着走了,留下永璇一个人哀嚎。

第24章 同心合意() 
嘉亲王永琰着便装行于市井,最近很喜欢这样在人群中走走逛逛,看杂耍,品小吃,观世间百态,体五味人生,知其味又不得其味,直到在人群中,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才心下了然,原来他最期待的,就是遇见她。

    明珠正趴在文楷的字摊上一笔一笔认真书写。

    这身手如此敏捷的家伙竟也有如此安宁的时刻,像只乖巧的猫一样趴在桌前。

    周围是来来往往的游人,寻吃寻喝寻玩乐,这字摊看上去竟如闹市中的一方净土,明珠抬眼看见永琰,欢喜地挥着毛笔道:“又见面了,来帮我看看我写的字还好么。”

    永琰走近,只见纸上歪歪扭扭写着“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看上去便是新习字不久,尚谈不上什么章法结构,一个个的字像朴拙顽皮的孩童。

    可是看到明珠期待赞誉的眼神,永琰微微颔首道:“起步阶段,能如此,尚可。”

    明珠转而对文楷道:“听见了没,我这个人是可造之材!”

    文楷笑道:“谦虚一些,才坐得一时半刻被人一夸就要翘尾巴!”

    永琰轻轻赞道:“先生闹中取静,在这繁华嘈杂中亦能求学,可敬可畏。”

    文楷起身回礼道:“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心有所定,不管在何处,都是一样的。”

    永琰见文楷举动言语,应对如流,心下有几分欣赏。

    明珠带着很笃定的口气道:“张大哥今年参加应试,一定会考中状元的。”

    永琰微微一笑道:“有志者事竟成。”随后又对明珠道,“你答应过要带我逛京城的。择日不如就在此时,可好?”

    明珠雀跃:“好啊,正好于妈又让我去买几盏灯笼带回去。”

    文楷见明珠随永琰而去,心下竟有一丝小小的失落。

    永琰和明珠行到灯市口一带,明珠忽然呆呆的站在那里如石像般一动不动。永琰循着明珠的视线看过去,大吃一惊,原来那间灯笼铺竟然荡然无存,只余大火烧过后的颓垣败壁。

    周围的人说,那场大火烧了整整一个晚上,霎时火舌乱卷,风助火势,烈焰腾空,连灯笼铺四周挨着的民房也是烧的烧,塌的塌,灯笼店的老板活活烧死在里面。

    路人连连摇头:“那些人就是王法啊,平时供养着还要兴风作浪,如今惹着他,随便寻个不是,就会让人吃不消的。”

    明珠泪流满面:“我以为我救得了别人,我以为我起码能解一时危机。疏不料确是害人更深。是我自己,逞一时之英雄,还连累他人。”

    永琰递给她一块手帕,明珠未接,反而退后一步,泪光盈盈道:“你走开,我是个晦气鬼,谁靠近我,就会沾染晦气。总有一天,我会连累你的。”

    永琰的心上一阵莫名的痛楚,扳过她的肩膀:“那不是你的错。你明不明白,恶人终究会作恶,我们没有做错,只是未能彻底根治住恶,让这恶又行凶了一次。”

    他拿起手帕轻轻为她擦去眼角的泪珠,然后拉着明珠的手指向远处:“你看那里。”

    顺着永琰手指的方向,在废墟中,明珠看到那灯笼店老板的儿子着一身破衣烂衫,坐在残瓦灰烬之中,用两只烧伤的手劈着竹篾,一板一眼地在扎灯笼。

    永琰带着明珠走近他轻声问道:“你在做什么?”

    那人没有抬头,目光里有一种似乎永远不会被打倒的坚毅:“我在做灯笼,父亲说过,扎的灯笼要规规矩矩,结结实实,扔到地上,蹦三蹦,绝对不散架。”

    永琰转向明珠道:“说的好,做人就像这灯笼一样,不能轻易散架。”

    永福客栈的影子在天际浮现,老爹的影子在脑海浮现,明珠喃喃道:“心有所向,不管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永琰疾步至附近的店铺拿了笔墨,写了张条,然后折回那人面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是张同源,有我在,同源灯笼铺就不会倒。”

    “好,替我做一百个灯笼送到这个地址。”

    永琰将银两和那个写有地址的字条递到了张同源手上。这样一笔买卖所赚的利润足够让他家的灯笼铺重新开张,而那地址竟然是王府所在,做的好话,有了声誉,生意定会源源不断。

    这样雪中送炭的举动令张同源感激之情无法言表,不停地叩首:“大恩人,小人无以为报,一定做好灯笼,给您扎最好的灯笼。”

    明珠亦掏出钱来:”正巧我也要订几个红色灯笼。“刚要报地址,又想到报了地址便会暴露自己的职业,于是接着道:”等你做完了,我过来取。“

    永琰同明珠走在街市,永琰缓缓道:“与其悲伤,不如做点实际的事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样做,他通过自己的本领摆脱困境,灯笼张也可瞑目了。”

    明珠歉然道:“谢谢你,为我犯下的过错买单,让我可以有一些安慰。”

    永琰淡然一笑:“我是个有福的人,跟着我的人,总会有福气的。你也可以带给我些福气的。”

    明珠疑惑地看着他,永琰笑道:“比如,找家不错的馆子,犒劳一下我的肠胃,我已经饥肠辘辘了。”

    明珠带着永琰行至宣武门大街,那里有很多小吃摊,生意兴旺、烟气袅袅。蛤蟆吐蜜的豆沙馅烧饼,热乎乎的焦黄面茶,肥而不腻的炒肝,清香甜腻的豌豆黄,热腾腾,香气四溢,勾的人食指大动,口水连连,只见各个小吃摊前一片脑袋动,一片嘴巴响。

    明珠翕动着鼻翼四处闻着,永琰笑道:“单这样闻着,是不是就吃饱了?”

    “东西是不是好吃,不一定要用嘴去尝,先要过鼻子这一关,闻味即可知道好吃不好吃。”

    在明珠的鼻子带动下,他们来到一处烤肉店:“就是这里。”

    走进店内,只见一个个紫铜打制的烤炉中燃着松枝,特制的烤肉炙子架着腌渍好的肉片,来回翻烤,一阵阵诱人的香味便在这翻烤中散发出来。

    明珠和永琰围着烤炉,一只脚踩长条板凳上,也顾不上什么风度不风度的,手持长长的竹筷,边烤边吃,烤出的牛肉鲜香四溢,饱蘸佐料,入口润滑,比豆腐还要嫩,佐以糖蒜、瓜条,就着烧刀酒,甜辣弥喉,呼一口都是冬天的味道,整个人顿生一股豪迈之情。

    永琰吃的满嘴流油:“真好吃,比御膳房做的好吃。”

    “御膳房是哪里的,大酒楼,我怎么没听说过?”

    “哦,是,是很远的地方的一家有名的饭店,什么菜都会做,可是这几样却从未做过。”

    明珠想起于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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