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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驾到:陛下夜夜,宿客栈-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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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刺扎着她冻得麻木的面颊,呵出的气在眉毛上立即结一层白霜。在冰冻的雪地里一脚一滑,摔倒了再挣扎着起来,手脚早已麻木地失去了疼痛的感觉,肺脏有种撕裂的疼痛,脑髓已经凝结,近乎一片空白,一片死寂。抬头望望天,无边无际地延展着,前方的道路看上去是那么长,似乎永无止境,恍惚中,老爹慈爱的面容映在天边,还有永福客栈,他们都在等着她,于是便一鼓作气爬起来,继续前行。一步一步在回旋之中,在生死之间挣扎着,如一条爬虫苟延残喘。
一路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兼程赶路,渴了喝口雪水,饿了就找人家讨口饭吃,困了,就找个干草堆倒下睡一觉。这样行了约二十来日,竟然真的来到北京城下。京城守卫审查的很严格,明珠衣衫邋遢,又没有什么证件,若大摇大摆的现身,定会被兵士拦下,弄不好就直接被当成可疑人员下到大狱,于是她悄悄退出入城的队伍。
明珠潜伏在路旁看着缓缓前行的进城的队伍,寻找着机会。这时有车夫拉着一车草料往城门口赶去,她瞅准时机,纵身一跃,扎进了草堆。
还好,赶车的车夫是经常来往京城的熟户,几个把守卫兵都认得,只是略加问了几句就放行了。于是明珠在摇摇晃晃的干草车中,进了城门。喧哗声渐渐涌入耳朵,明珠从干草丛堆里扒开条缝看着外面的街道,车经过一僻静胡同处时,她轻轻跳下来,脚踏在了京城的石板路上,心里有点小小的激动,她抵达了目的地——京城。
川流不息的大街上,各种店铺百货云集,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竟日喧嚣,一派繁荣热闹景象。这一切看得人眼花缭乱,十足新鲜,这新鲜却和明珠十分不搭调,明珠的衣服已然破旧不堪,头发上还粘着从车里带出的干草,囊中空空,腹中空空。俨然乞丐一个,京城里的叫花子都用敌视的眼光看着她,她看着那些乞丐,甚至想过去跟他们打声招呼,各位大哥,行行好,能不能赏我一只行乞的碗。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肚子连咕咕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时至傍晚,晚霞映夕阳,火烧云像荷包蛋一样铺在天空,一条又一条的胡同像大肠一样向前延伸,空气里拥挤着各种吆喝,各种食物的味道像小手一样向她抓来。
明珠走过一个馒头铺,小伙计刚刚端出一屉大馒头,雪白的馒头冒着热腾腾的气,散发一阵阵诱人香味,她深呼吸了几口,想靠着这麦香来解解饿,却愈发饥饿难耐。
明珠带着一丝希望靠过去,咽着口水问道:“这位兄弟,能不能给我个馒头?”
小伙计面无表情道:“两文钱。”
“我没钱,可是我很饿。”
小伙计不耐烦地赶人道:“叫花子一边去,我们是要做生意的,一边去,别把门前的地站脏了。”
卖馒头的伙计要比村里的大娘无情的多,连口吃的也舍不得,管不了那么多,饿死也是死,倒不如先吃个馒头再死掉,明珠拿个馒头向前跑去。
“有人抢东西啦,追啊。”
两个身强力壮的伙计追过来,明珠咬着馒头,倒在地上,拳头和脚纷纷落在她身上。
“住手!”
一个青衣公子拉开那两个伙计,拦在她身前,从怀中摸出两文铜钱递给伙计:“不过一个馒头,我替他付了。”
公子伸手将她扶起来:“这位兄弟,来,这里坐会儿。”
原来他以为她是男人,明珠抬起头来看见一双温和的眼睛,和一双伸过来的温和大手,还有冒着热气的馒头。
明珠整个人仿若起死回生,眼角湿润有种想哭的感觉,很久没遇见这么关心自己的人了。
明珠跟着他走到闹市一角,坐了下来,她接过馒头来狼吞虎咽地啃咬,吃了几口就呛得咳嗽起来,那公子又递过来一碗水,怜惜地说道:“慢着点,别着急。”
肚子有了底,明珠开始打量起这个人的一亩三分地,一张桌子、两把凳子,桌上笔墨纸砚,文房四宝齐全,是一张字摊。
这时一位老婆婆蹒跚着步子走了过来:“文楷,我家儿子又有书信来了,快给婆婆念念。”
原来他叫文楷,张文楷,一字一韵念了起来,他的声音真好听,安抚人心,一笔小楷写得沉厚温润,婆婆满意地付了他两文钱,走了。
他让明珠想起了王志禄,不知此刻他是已飞黄腾达,还是像文楷一样在为人书写谋生。
文楷看她定睛看着他,于是问道:“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吧?”
明珠默然,点了点头。
“来京城做什么?你的家人呢?”
明珠一抽鼻子,眼睛红红道:“我是从长白山来的,我来告状,我要告御状。我已经没有家了。”
文楷吃了一惊,仔细打量着明珠,这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竟要告御状,须知他们这些等待科考的人一般都无缘面圣的,可是明珠认真而坚定的眼神告诉他一切并非玩笑,于是他又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明珠想起自己已是一个没有亲人没有家的人,现在的名字还重要么,人生已经颠倒,索性将名字也颠倒过来,干咳了两声道:“我叫朱明。”
文楷替她整了整衣服道:“小兄弟,告御状,可不是那么简单。你这个样子,如果站到紫禁城下,只会被乱棒打死。别说皇帝,即使是朝廷官员的府前也不容许你靠近的。”
文楷又打量了她一番:“你有状纸吗?”
“什么?”
文楷叹了口气道:“凡是告状,都需要递交状纸,把冤屈来龙去脉写清楚,让老爷们看得明白。连状纸都没有,何谈告状?”
明珠立时觉得很窘,她还没想过这些问题,就是现在知道了这些问题,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去解决。
文楷研好墨,饱蘸墨汁:“小兄弟,我能为你做的,就是写一张状子,来,你说,我写。”
明珠将永福客栈发生的一幕幕惨剧都告诉了文楷:“我要替老爹伸冤,讨回客栈。”
文楷悉心整理成文后递给明珠:“收好了,若真的要伸冤上告,到时记得将这张状子递上去。”
明珠满心感激,但她不敢提钱,她已经穷到了底,不只是囊中羞涩就连果腹都做不到,她知道遇上了好人,于是要厚脸皮提出另一个问题。
“晚上,我可以和你一起睡觉吗?”
第9章 落脚京城()
明珠这样率真无遗的问话让文楷有些惊吓,不过他很快明白过来,问道:“朱兄弟,你难道在京城里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么?”
明珠嗫嚅道:“我有一个兄长叫王志禄,只是前几个月来上京赶考后便没了消息,你可曾听说过?”
“小兄弟,京城如此之大,来赶考的人多如过江之鲫,找人本如海底捞针,可巧,你说的这个人,我恰好见过,他同我一样是落榜之人,一同在这闹市中摆过字摊,只是上个月,忽然不辞而别,自此再无联系,不如先住下,再去慢慢寻来。”
这消息在明珠心里亮起了一簇小火苗,总算有了点王志禄的下落,让她觉得有了一丝丝温暖。那支作为信物的毛笔她用好几层布包裹着收在怀中,从长白山脚下颠簸流离至京城,她从未想过丢弃,万一呢,能和他在京城相遇,她便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人。
傍晚收摊时,明珠跟着文楷到了他的居住地,那是一个很简陋的棚屋,屋内狭窄仅容下一桌一椅一床。文楷不过也是硕大京都的一个漂泊者,他的家在遥远的南方,上一年京城会试中落第,未能入榜。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个书生手不能提、肩不能跳,参加科考走仕途是唯一的出路,因路途遥远便留在京师,以卖字为生等待再次参加考试。
桌上一灯如豆,炉子上咕嘟咕嘟的烧着茶水,床上叠着被褥,还有一摞一摞的书籍,明珠伸伸胳膊同文楷一起手捧热茶围炉取暖,这样一间陋室,遮蔽去了外界的寒冷和繁杂,回归生活的质朴,明珠已经在野外流浪了十多天,忽然而来的温暖让她又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这温暖裹挟起对永福客栈的一些温馨画面的回忆,依稀仿佛是昨日,忙完了一天的事,老爹坐在柜台那里叼着长长的烟锅,她和翠花趴在炕头玩嘎哈啦,鼻头酸酸的,又要掉泪。
文楷悉心问道:“小兄弟,京城大,居不易,有没有考虑过接下来干什么呢?”
“找皇上,告御状。”
这个兄弟能从东北走到京城可见毅力非凡,也可见是一根筋,文楷摇了摇头,决定好好开导开导明珠,问道:“你凭什么认为皇帝就会替你伸冤?”
明珠望向窗外的月亮,京城的月亮和长白山上的月亮一样明亮而遥远:“因为他是皇帝,是这片国土最神圣的君主,他掌管着一切,全天下都是他的,我们都是他的,他应该为他的子民伸张仗义。我不信贪官污吏,不信乌合之众,但是皇上,他一定能帮我为永福客栈正名,一定的。”
文楷和明珠一样相信皇上,他们参加科考当官某一方面就是为朝廷做事、为皇上做事,皇上是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信仰。可是天底下的人乌泱乌泱的,要走到皇上面前又谈何容易。
“傻兄弟,皇上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的,莫说老百姓,只怕有的京官一辈子也未能面见圣颜;而且你现在的模样如同乞丐,莫说是皇上,即便官衙也不会让你随意能接近的。”
文楷打来一盆洗脸水:“来,那些衙门中人也是看人脸的,洗干净脸,他们定会多看你三分的。”
明珠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毛巾:“我自己洗就好了。”
这脸真的好久没洗了,上次洗脸还是在路途中趴在河边捧着一捧水,连喝带洗。这样想着,一盆水很快被她洗成了泥汤。她匆匆自己端着水盆泼到了外面,还好文楷没有说什么,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嫌弃她这个乞丐模样,待人真的很好。
文楷想到明珠来京的目的,郑重而坚定道:“圣君贤臣,朝野清明,是我们这些读书人都期望的。若他日我金榜题名,一定会帮你去打赢官司的。”
明珠回眸一笑:“老百姓需要你这样的好人去做官,你一定要高中榜首。”
床,紧靠着墙,显得挤挤缩缩,躺下去却很舒服,明珠累极了,不敢翻身,抽紧身体,渐渐困意袭来,她太累了,来不及再想那么多便睡着了。她睡了多日以来第一个安稳觉。香甜得文楷不忍打搅她,睡梦里的她有种楚楚动人的样子。
晨曦的第一缕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明珠醒来,看见了旁边的文楷,忽然想到自己是女儿身,怎么能这样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呢。看看自己衣衫还算完整,一个女人嫁夫从夫,三从四德,这要是别人知道他们孤男寡女睡在一起,还了得,毕竟她是个订过婚的女人了。
他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做,她要告状,他要参加考试,他们之间隔着性别,不能就此耽误,文楷大哥在闹市卖字糊口也不易,她可不能成了寄生虫,应该自己去寻找一条谋生之道,扎下根去。即使她是个女人,也应该自强,天塌下来,也要再把它顶上去。
明珠轻轻地起身,掀开被子站起穿衣。她在心里默念着,再见,文楷,虽然现在很想有个人来帮我,虽然很想就这样和你呆着一起,守着你的写字摊,但为了将来,还看不清楚的将来,现在,我要离开你。
繁华闹市,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她应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然后等待最适宜的上访时机去告状。
等待,大概是人生中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小时候等待长大,排队等待新出炉的食物,等待见到最想见的那个人,等待事情出结果,在等待中光阴流转,在等待中成熟。现在,明珠来京城告状,还是要等待。该在哪里打发这等待的时光,才能得到一个最好的结果?
明珠想自己是从客栈出来的,在京城里应该也可以找到一家客栈做活来养活自己,同时还可以慢慢了解这个大都市,看看在它的繁华之下有着怎样的隐秘。明珠在心里还画着一副远景地图,何去何从才是见到皇帝的捷径,应该去最热闹的地方、最繁华的地方,那里名流云集,即使不能直接面见皇上,也应该能接触到很多直接面见皇帝的大官,见的人多了机会一定会增多,她现在要努力为自己去创造这样的机会。
第10章 误入桃源()
明珠走在京城的大街上,陌生的街道,陌生的行人,她努力适应着,在林立的店铺中寻找熟悉的客栈,一开始她找了一家门面看上去比较高大上档次的客栈,鼓足勇气踏进门,结果尚未开口就直接被当成乞丐轰走。
一次挫折没有让明珠气馁,她明白现在不是她挑工作的时候,只求能有个立身之处,于是见着客栈或是酒楼茶肆就进去,接连问了很多家,都被那些店老板拿狐疑的眼光盯了半天。
“你有居住证么?”
“有学历证么?”
“有健康证么?”
一番审问之下,明珠这个三无产品便被毫不留情拒之门外。
开门做生意,迎八方客的店铺,谁会雇佣一个来历不明,且衣衫破旧如乞丐的人呢?
明珠没有放弃,继续穿闹市走陋巷,见一家客栈进去问一遍,这样行过一条条纵横大街,拐过一个个曲曲绕绕胡同,不知不觉间竟横穿了大半个京城。
眼看着天快要黑了,她已走得腿酸脚胀,饥肠辘辘。最终在一条胡同的尽头,在一座大宅院前,她看见贴着一张招工的小广告,虽识字不多,“招人”这两字她还是认得的,王志禄就曾帮她家写过这样的招工告示。疲惫不堪的她,已不再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求有一处容身之所。
明珠轻叩门环,叫开门,问开门的伙计:“请问,这里还要人吗?”
伙计用好奇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因为很少有人会主动上门来应聘这里的工作,不过这地方确实很需要人手,尤其是新人,既然找上门来,伙计便把明珠向内领去。
明珠边走边看,只见好大一座宅院,绿琉璃瓦屋顶,雕梁画栋的长廊,飞檐翘角的阁楼,水墨青砖的地面,红柱朱廊围成天井,天井里种着数棵桃树,此时花开得正艳,粉嫩的花瓣随阵阵细风迎面扑来。
明珠跟着伙计穿过长廊,来至花厅内,一个中年妇人坐在一张铺着绣花垫子的靠椅上,那妇人着一领兰草纹石青缎褂衫,风姿绰约,戴着翡翠镯子的手有姿有态地往扶手上一摆,眉眼间目光犀利地扫视着明珠。
明珠拜了一拜道:“老板娘好,我叫朱明,是来这里应聘工作的。”
中年妇人绕着她转了个圈,问道,“你,都会做些什么活?”
“我会擦桌子,会刷碗,也会做些小菜,凡是客栈的活儿我都会干,我不怕苦也不怕累,只要管吃管住就行。”
“你倒是不挑活,那,看来是缘分喽。翠翠,带这位姑娘去洗个澡,换套衣服。”
明珠愣在那里。
那妇人轻声笑道:“我阅人无数,你眉锁腰直,颈细背挺,喉结都没有,分明就是个姑娘,不是任何事儿都可以隐藏起来的。”
这妇人的眼光可真尖锐,若是文楷有这般眼光,昨晚不知是否还会收留她,明珠想到这里脸一红。
妇人又道:“这里,可没人喊我老板娘,都叫我于妈。你以后跟她们一样认我做干妈吧。”
明珠一愣,她从小由父亲带大,妈妈在她心底是一个陌生而遥远的称呼,而现在,她忽然有了一位干妈,心下升起一股难言的感激之情,当下拜了礼,略显生涩,轻声道,“于妈。”
明珠沐浴更衣后,重新换回女儿装束,望了眼镜子中的自己,这是她么,经过长途跋涉,整个人清瘦了一大圈,原来圆圆的脸蛋似乎瘦出了棱角,眉眼间似乎也多了份沧桑。
于妈看了她的模样,仿佛很满意,派人给她安排下住的地方。她摸着瘪瘪的肚子问道,“有什么吃得么?”一个有地住有饭吃的地方,明珠求之不得,高高兴兴的下去了。
守门的伙计叫棍子,跟于妈叨嘴道:“这么丑的丫头,您怎么也收着?”
于妈看看窗外,几只雀鸟正飞停在院中的桃花树上嬉闹,便笑道:“你这家伙什么时候也能识别美丑么,在我眼里,这世上可没有丑女人,送上门来的货,我就更不会拒绝。”
过了一会儿,翠翠来回禀道:“妈呀,新来的那个人竟然比个男的还能吃,刚蒸的馒头吃了一屉,一大锅面条直接就扒进嘴了。”
“没关系,吃进去多少就要吐出来多少,由着她吃,先记上账。”
傍晚,阁楼的房间中依次打开,很多姑娘从里面走出来,慵懒地开始梳洗打扮。
明珠好奇地问道:“于妈,你这里住了这么多女客。”
于妈笑着道:“她们可不是客人,都是这里的待客丫头。”
“于妈,你的客栈好特别呀。”
“我这里是提供特别服务的客栈,只接待男客人的。”
明珠的心里打了一圈问号。
夜深了,一轮弯月挂中天,大红的灯笼高高挂起来。
各种各样的男人鱼贯而入,无论高矮胖瘦,无论美丑妍恶,妈妈一律走上前亲昵的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挤成一朵金秋九月绽放的菊花。
姑娘们也不复懒散模样,一个个浓妆艳抹,而且她们穿的衣服更是让明珠大开眼界,有的透明的能看见肌肤,有的露出了臂膀,有的一弯腰高高的胸脯便挺了出来,看得明珠面红耳赤,局促不安。
她们巧笑嫣然,和男人眉目传情,见了男人毫不扭捏,一句柔柔媚媚的“大爷,您怎么才来呀”叫的明珠身上起一层鸡皮疙瘩。
明珠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于妈,你这里真的是客栈吗?”
“这里原叫桃园源,也有人叫它桃花院,是个专走桃花运的地方。”
姑娘们发现了这个新来的小丫头,其中一个逗趣道:“这个地方可比客栈高级,有这样一副对联,‘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话’。”
另一个姑娘抢过嘴嘻嘻笑着:“我知道下联,‘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妈妈呀,我看你这回真是找了个痴人。”
于妈冷眼看着明珠,轻摇罗扇道:“我这里,与男女有关,与风月有关,还有个别称叫妓院。”
“什么,我竟然自己把自己送进了妓院,”明珠几乎要失声尖叫起来,她原来所在的甸子街民风淳朴,是以从未见过青楼场所,只是风言风语有所耳闻,“于妈,不要啊,我不要接客。”
姑娘们嗤笑道:“于妈也有看打眼的时候,这种地方本应招些狐狸精、白骨精、桃花精之流,这丫头简直就是块木头疙瘩,也敢收入门中。”
于妈对明珠冷笑着:“你也不照照镜子,即使你愿意,你往大厅里站站,看看有客人会要你这样的吗?别吓跑了我的客人就行。”
“欺人太甚,我长得有那么不讨男人喜欢吗。”明珠愤愤不平地质问。
虽然同这里的姑娘相比,明珠只是穿得邋遢些,皮肤粗糙些,发型凌乱些,说话粗鲁些,其他的,也没有什么差别,妓院,也不能搞歧视啊。
明珠气鼓鼓问于妈道:“不接客,那您收留我做什么?”
第11章 洗衣事发()
天下没有白吃白住的地方,明珠很快发现自己才出虎穴,又入狼窝。那个于妈看着温情脉脉,忽然一变脸就成了吃人的母老虎。
明珠在桃花院的身份被定级为初级杂务工,发配到后院干各种杂活。
桃花院比甸子街的永福客栈要大出好几倍,活计也相应多出很多。
明珠接到的第一件工作——洗衣服。
桃花院的姑娘们脱下来的衣服,姹紫嫣红,纷纷扬扬,如小山样堆积在明珠眼前。这么,这么多,明珠的下巴都要掉了下来。
衣服在和人狂欢一夜后,上面沾染了酒渍、烟渍、胭脂渍,五颜六色的堆在一起像刚从酸菜缸里捞出来的一样,而且是各种形状的布料的堆积,片的,三角形的,带形的的,兜形的,明珠看看自己身上穿的,再看看这堆衣服,心想,这些女人挺能整事,好好的衣服都裁剪得奇形怪状,难不成这里的审美标准就是标新立异。
算了,寄人篱下,血海的冤屈都忍下了,何况只是洗衣服干活而已。
明珠打来一桶桶的井水倒满大澡盆,把衣服一股脑倒进去,抓起来揉揉搓搓,搓搓揉揉,手指由于长时间泡在水中里,一天下来,好像脱了一层粗糙的皮。
怎么觉得少些什么呢?她在家时都是这样洗衣服的,端一大澡盆衣服到小河边,衣服在河水里漂一漂,浸饱了水,拿大棒捶捶打打,麻布的衣服洗得很干净,然后冲洗一遍,拧干后晾在绳上,接受太阳烘晒。
有什么简便方式么?明珠跑到厨房,很满意地找到一个大木棒,有了工具洗起衣服就顺畅多了。衣服洗一洗,再敲打敲好,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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