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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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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笙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虽然不害怕,却很讨厌这些毒虫,同时也对五毒童子门下的召唤之术暗暗佩服。毕竟,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原本早该冬眠的毒蛇,竟然也出来凑热闹了。

    (本章完)

第144章 宝物动人心() 
    眼看那些毒虫越爬越近,叶笙突然一扬手,食指向着地面虚点一下,一道红光从他的指尖射出,没入雪地中。

    突然,雪地中竟然涌出殷红的火焰,将那些毒虫包裹起来,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万千毒虫就已死得七七八八。

    “不!”四个童子打扮的五毒门人,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叶笙冷笑,扬了扬手中的小刀,发出四道无影无形的寒冰飞刀,瞬间贯穿那四个“童子”的喉咙。寒冰飞刀化入碧血中,眨眼间只剩下四具毫无气息的躯体。

    “好……好厉害!”查猛和虞二拐子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深深的恐惧。

    就算那个包袱真的在眼前这两人的身上,他们又如何能拿回来?

    叶笙望向二人,淡声道:“如果你们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那就赶紧动手吧。”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阁下。”

    叶笙疑声道:“你们如果不是为复仇而来,难道是来找我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像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叶笙皱了皱眉:“包袱?”

    查猛点头道:“不错,那包袱是别人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叶笙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的身上?”

    查猛大笑道:“阁下这是说笑,有您在场,区区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叶笙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阁下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一点心意,与阁下饮酒压惊。”

    叶笙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小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还没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叶笙淡淡一笑:“有一个时辰就够了,一个时辰后,还是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查猛犹豫了一下,向叶笙一拱手,快步追上虞二拐子。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眨眼间就已失去踪影。

    ………………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叶笙笑了笑:“就算我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会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啰嗦麻烦。”

    “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个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叶笙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淡声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够了。”

    叶笙点头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而且他一直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走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叶笙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却怕查猛怀疑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信的。”

    “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起,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叶笙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可混的了。以后我们如果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接着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淡声道:“你现在要我走?”

    “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我,还是不愿和我同行?”

    叶笙微微一笑:“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反正我们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从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好!”叶笙接过来,一饮而尽。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叶笙望着这少年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长长的,孤独的脚印,忍不住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

    此行他还要做很多事情,或许迟早要用上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因此他并不希望阿飞跟在他的身边,受到他的牵连。

    如果要让《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魔王恢复神智,重新掌控水浒世界,就必须从源头上抽丝剥茧,找出来自魔界的三大魔头和四大魔神,将他们赶回魔界,重新封印。

    现在,“邪恶之神”巴尔已经被叶笙囚禁在通天塔中,只剩下迪亚波罗、墨菲斯托和四大魔神了。

    而《武林外史》中的快活王,《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上官金虹,很可能就是四大魔神中的一员。

    ………………

    叶笙一进入树林,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忽然变得就像一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已有效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

    此时,他虽然行动快如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优美柔和的动作。

    很快,他就看到一处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在春日里,这里四面都会开遍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如果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会变成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叶笙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于是,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

    静静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叶笙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十几尺,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本章完)

第145章 梅花盗() 
    叶笙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很快就见到了查猛!

    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

    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时,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

    查猛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那个杀死他的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

    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用,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叶笙一转身,窜入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子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那个虞二拐子,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叶笙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是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不过,现在他可以肯定,这两个人必定是被阿飞杀的。

    很快,他就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了这两个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叶笙不禁苦笑:“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而且是个小角色,你却替我杀了两个高手……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

    他又接着望下看去:“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两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叶笙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叶笙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很快就走到厨房。

    厨房并不小,而且很干净,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正是之前跟诸葛雷和赵老二待在一起的那个镖头。

    但是,他已经死了!

    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伤痕,但浑身黑紫,显然是被毒死的……阿飞显然不可能这么做,那么他究竟是被谁毒死的?

    叶笙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非但紧紧绑住他,还用布塞住他的嘴,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别人救他。

    叶笙这才发觉,阿飞居然还很细心。但是,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莫非,他不会点穴?杀死此人的,原本肯定也在店里,会是谁呢?

    当时阿飞没有杀死的人,会不会就是这间店的……主人?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

    叶笙静下心来,仔细回忆一下《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剧情。

    既然他现在走的是“小李探花”李寻欢的路,那么那包袱里装的,肯定就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

    在很多人看来,此宝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

    不过,这其中牵涉到一个秘密,竟然让它忽然变得如此夺目,如此抢手。

    相传,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就连点苍派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是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小如针眼。

    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一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

    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但是,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个独门的梅花标记。

    据说,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

    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因此,很多人认为,只要穿上那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从而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他,把他当成座上宾。

    江湖中,似乎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梅花盗于前胸之致命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江湖中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一心想将金丝甲弄到手。

    ………………

    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死于非命。

    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就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自从梅花盗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

    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财色动人心,难怪很多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也要来淌这浑水。

    只不过,到最后,大多数人非但得不到财色,就连性命也丢掉了。

    (本章完)

第146章 绝色娇娃()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果然是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啊!”叶笙轻叹一声,凑过去,吸了一下鼻子,想闻出眼前这个人究竟是中了什么毒。

    就在此时,忽然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然后,在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一个青衣人,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惨惨、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想不到,你竟然能够找到这里来。”

    叶笙注视着他,忽然发现,这人竟然有一双最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一般。

    叶笙望着这双眼睛,微微一笑:“此人是你杀的?”

    “不是。”青衣人笑着摇摇头,凝望叶笙一阵,忽然慢慢扬起右手,缓缓道,“我本来是不想杀你的,可是我这只手……”

    在他的手上,戴着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起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这就像是一只恶魔的手!

    叶笙略一沉吟,淡然一笑:“你手上戴着的,是传说中的青魔手?”

    “你不怕?”青衣人看到叶笙如此镇定,不禁微微一愣,沉声道,“既然你知道这是青魔手,却似乎并不害怕,究竟是装出来的呢,还是真的……不害怕?”

    “百晓生作‘兵器谱’,‘青魔’伊哭的青魔手只是排行第九……”叶笙冷然一笑,“况且,你并不是伊哭,我又何必害怕?”

    说完,他扬起那把经常用来雕刻木头的小刀,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我这把飞刀,在兵器谱上并无排名,不过杀了你之后,应该也会有排名吧。”

    青衣人凝望着那把小刀,深吸一口气,厉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伊哭?”

    “据说伊哭是很丑很臭的男人,而你身上的气味……”叶笙注视着他,缓缓道,“我可以保证,你必定是个女人!”

    “我是女人?如果……如果我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叶笙沉默了半晌,望着手里的小刀,缓缓道:“相传,小李探花的飞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叶笙微笑道:“你是聪明人。”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金丝甲并不在我的身上。”叶笙淡淡一笑,“你信也好,不信也罢……”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从怀中取出一个长而扁的匣子。

    他将这匣子慎重地放在桌上,用两只戴着铁手套的手,笨拙地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砭人肌肤。

    这黝黑的铁匣子里,竟是一把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道:“宝剑赠英雄,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能配得过你了吧。”

    叶笙动容道:“莫非你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子弟?”

    “不是。”

    “那么,你的这把剑,是哪里来的?”

    青衣人淡声道:“老龙已死了,这是他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鱼肠剑是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以剑而闻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都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还是不知经过多少次浴血奋战,那游少庄主又怎会将这传家之宝轻易送人呢?”

    青衣人冷冷一笑:“莫说只是一把剑,我就算要他将头颅送给我,他也绝不会拒绝的,你信不信?”

    叶笙沉默了半晌,道:“此剑的价值只怕还在金丝甲之上,你为何要以贵易贱?”

    “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越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越想要。”

    叶笙笑了笑:“恰巧我也有这种脾气。”

    “你还是不肯?”

    叶笙摇摇头:“不肯。”

    青衣人怒声道:“你为何一定非要那金丝甲不可?”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青衣人仰天打个哈哈:“区区一件金丝甲,为何你看得那么重呢?”

    叶笙淡淡道:“我的原因,只怕和你一样。”

    青衣人瞪着他,道:“莫非你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的美人?”

    叶笙笑了笑:“也许。”

    青衣人也笑了:“佳人和美酒,确实是让人很难拒绝的。”

    叶笙淡声道:“只可惜,你并不是绝色佳人。”

    青衣人笑道:“你怎知我不是?”

    “他”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宛如银铃般娇美。在笑声中,他缓缓脱下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他的手来……

    叶笙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手。

    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发现,无论多么美的手,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

    就连周莹莹的双手,也并不是全无瑕疵。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是,现在展示在叶笙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塑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是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青衣人柔声道:“你看,我的这双手,是不是比青魔手好看些呢?”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那么娇美,就算用“出谷黄莺”这四个字来形容,也嫌太侮辱了她。

    叶笙叹了口气:“你用这双手杀人,也没有人能抵抗的,又何必再用青魔手?”

    青衣人娇笑道:“现在我再和你谈判交换,条件是不是已好了些?”

    “还不够好。”

    于是,青衣人用她那双毫无瑕疵的手一拉袖子,衣袖就断落下来,露出一双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青衣人道:“现在呢?”

    叶笙摇摇头:“还不够。”

    青衣人哈哈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尤其是有本事的男人……越有本事,就越贪心……”

    她的身子轻轻扭动,说完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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