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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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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笙摇摇头:“还不够。”

    青衣人哈哈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尤其是有本事的男人……越有本事,就越贪心……”

    她的身子轻轻扭动,说完这句话,就已只剩下一缕轻纱制成的内衣,雾里看花,最是销魂。

    叶笙取出酒,倒了一杯,举杯笑道:“赏花不可无酒,请。”

    “我知道你还是觉得不够,是吗?”

    叶笙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

    青衣人银铃般笑着,褪下了鞋袜。任何人脱鞋子的姿态都不会好看的,而她却是例外;任何人的脚都难免有些粗糙,而她也是例外。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若说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

    接着,她又露出了那双修长的、笔直的腿。

    在这一刹那间,叶笙连呼吸都似乎已停止。

    青衣人柔声道:“现在还不够么?”

    叶笙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道:“我现在若说够,我就是呆子。”

    (本章完)

第147章 天下第一美人() 
    没有人能想象,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身体……

    现在,青衣人已将自己的身体毫无保留地展示在叶笙眼前。她的胸膛坚挺,双腿紧并……那实在可以令任何男人犯罪。

    惟一的遗憾是,她还没有将那青惨惨的面具除下来。

    她只是用那双诱人的眼睛望着叶笙,轻轻喘息着道:“现在总该够了吧?”

    叶笙望着她脸上的面具,微笑道:“已差不多了,只差一点。”

    “你……你已经应该知足了。”

    叶笙淡笑道:“容易知足的男人,时常都会错过很多好东西。”

    胸膛起伏着,青衣人轻轻颤抖着道:“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么样,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叶笙叹气道:“我知道有许多身材很好的女人,一张脸却是丑八怪。”

    “你看我像丑八怪么?”

    叶笙摇摇头:“那倒说不定。”

    青衣人叹了口气:“你真是个死心眼的人,但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看到我的脸。”

    “为什么?”

    “我和你交换了那金丝甲后,立刻就会走的,以后只怕永远再也不会相见。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世上最大的快乐,这本是很公道的交易,谁也不吃亏,所以日后谁也不必记着谁。”

    “有理。”

    青衣人道:“但是,你只要看到我的脸后,就永远再也不能忘记我了,而我,却是一定不会再跟你……跟你要好的,那么你难免就要终日相思,岂非自寻烦恼?”

    叶笙笑了:“你倒对自己很有自信。”

    青衣人的纤手自胸膛上缓缓滑下去,带着诱人的媚笑道:“我难道不该有自信?”

    叶笙悠然道:“也许我不肯和你做这交易呢?”

    青衣人似乎怔了怔,道:“你不肯?”

    于是,她终于伸起手,将那面具褪了下来。然后,她就静静地望着叶笙,像是在说:“现在你还不肯么?”

    这张脸实在是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逼视,再配上这样的身体,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那是男人无法抗拒的。

    虽然叶笙在她揭下面具的那一刻,就已知道她必定是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多情剑客无情剑》中那个复杂多变的女人,但是此时第一次看见她的真容,依然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在小说中,林仙儿实在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子。

    她在众人面前,亲切大方、温柔纯洁,暗中却是毒辣、放荡,饱经沧桑。她擅长诱惑、欺骗男人,以男人间的嫉妒、仇杀,来满足她心中的贪婪。

    因为始终得不到李寻欢,所以她一直很痛恨李寻欢。而且,她阴谋设计“梅花盗”一案,被龙啸云利用,陷害李寻欢。

    后来,她成为阿飞的爱人,却一次又一次欺骗、玩弄阿飞的感情,最终被阿飞抛弃,自暴自弃,沦落于最卑贱的娼寮……

    她长得很美,但她的心却一点都不美。

    她总以为自己很年轻,很美,很聪明,以为世上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脚下。所以,阿飞真心对她好,她反而看不起他,认为他是呆子。

    她喜欢折磨男人,觉得这是世上最愉快的享受。越是她得不到的东西,她越想要。

    李寻欢早已看穿她的真面目,几次设计想要将她除去,却都被她机智地逃脱,甚至让阿飞和李寻欢差点反目成仇。

    最后,阿飞终于醒悟,离开了她。

    而林仙儿也终于醒悟:世上对她真心的,原来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多,真情也不是用青春和美貌就可以买到的。

    然而,她曾经轻蔑的她本已得到的东西,如今即使她百倍珍惜,也永远失去了,她剩下的只有悔恨和怨毒……

    但是,在这个奇特的时空中,如果阿飞和林仙儿没有相爱,而林仙儿也没有遭受到她无法承受的结果,那么这两个人的结局,会不会好一点呢?

    叶笙不禁又叹了口气,缓缓道:“难怪伊哭那样的人,会将‘青魔手’送给你,难怪游少庄主肯心甘情愿地将他传家之宝奉献在你足下,我现在实已无法不信。”

    眼前这个绝色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用不着说话了。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

    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

    她在等待着,也在邀请。

    对于这种好事,叶笙自然是不会拒绝的,毕竟他是一个正常的成熟的男人。不过,他一直认为,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再做这种事,会更有情趣一些。

    于是,他拉住了林仙儿的手。

    她嘤咛一声,宛如灵蛇一般,滑入他的怀抱。

    叶笙轻叹一声,深吸一口气,右手食指在林仙儿的额头轻轻一点,就已将她收进通天塔中。

    奇怪的是,林仙儿一进入通天塔时,立即“噗”的一声炸裂开来,化作一团黑漆漆的魔气,在塔内的半空中飘荡。

    而她带来的青魔手和鱼肠剑等宝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过,叶笙似乎早已预料到会是这个结果,微微一笑,喃喃道:“竟然只是派个魅魔分身来诱惑我,看来林仙儿也是挺谨慎的……”

    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林仙儿必定是来自魔界的恶魔,就算她的地位比不上三大魔头和四大魔神,也肯定不会太低。

    看来,在这个奇特的水浒世界中,在这个《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场景内,或许很多成名人物已经被那些来自魔界的恶魔操控。

    只要叶笙一直沿着李寻欢的人生轨迹走下去,一定会有意外收获。

    前路或许充满各种艰辛和磨难,但是只要他能走过去,坚持走完这段路,一定可以将幕后的魔王揪出来。

    叶笙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地吐了出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收拾好酒壶,慢慢走了出去。

    天气幽黯,穹苍低垂,又在下雪。

    叶笙在雪地上追踪着蹄印,恍若闲庭信步一般。他似乎走得很慢,但每一步跨出,都可以走出很远,用的是道家法术“缩地成寸”,与踏雪无痕的轻功巧妙融合。

    雪地上,既没有留下他的脚印,也没有留下他的气息。

    寒风迎面刮来,就像是刀。忽然间,寒风中传来一声惨呼。

    叶笙轻皱眉头,向惨呼声传来的方向奔去,首先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当他窜入雪林时,就看到了一个肉球般的尸体。

    这个人已变得像是个刺球,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叶笙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个胖得像肉球的人身上,竟然有十三种不同的暗器。

    而他可以肯定,下手的只是一个人,这十三种不同的暗器,全是这个人发出来的!

    (本章完)

第148章 螳螂捕蝉() 
    这十三种暗器,无论哪一种,都可以置人于死地,但那人硬是要将这十三种暗器都钉在这肉球身上才过瘾……这种残酷毒辣的疯子,江湖上根本就找不出第二个。

    这个人,就是一个叫做“千手罗刹”的女人!

    此人行踪飘忽,极其痛恨男人,如果金丝甲已经落到她的手中,或许她已经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叶笙运转天眼通,正准备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突然间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掉在他的身上。他随手一拂,忽然发现,这片积雪上竟凝结着血花!

    积雪的枯枝上,竟然还有一个已经断气的女人,身上什么也没有。她被入塞在树桠里,全身已冻得僵硬,一枝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死在树上。

    咻!

    叶笙一振双臂,苍鹰般扑了上去,将她卸了下来。

    只见此人的脸上已结着一层冰霜,看来就像是透明的,使人完全看不出她的年纪,只能看出她生前是个很美的女人。

    千手罗刹虽然毒辣,但杀了她的人,还要剥光她衣服,这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据说千手罗刹最重衣着,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以金丝织成的,还缀着明珠、美玉。

    鹿角若无茸,羚羊若无角,也不会死于猎人之手。杀死她的人,本是为了金丝甲,他得到了金丝甲这样的武林异宝,还不肯放过一件衣服,如此贪心的人,世上只怕也不会有第二个。

    这个人,就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的施耀先。

    但是,杀死千手罗刹的短矛,显然制作极精,上面还镶着块翡翠。

    施耀先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绝对不会舍得将如此值钱的短矛留下。江湖中用如此华贵兵刃的人,本就不多,这根短矛自然是那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留下来的。

    也就是说,是施耀先和潘小安一起动手,才将千手罗刹杀死。

    不过,施耀先爱财如命,潘小安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炉,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

    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施耀先怎会不做?

    在这么冷的天气里,潘大少绝不肯骑在马上挨冻,更不会走路了。他一定要坐车,只要坐车,就很容易追上。

    叶笙微微一笑,很快就发现,在林外雪地上果然还可隐隐辨出车辙马蹄。车轮之间,竟有八尺,他们乘的显然是一辆很宽敞的大车。这种车子虽然舒服,却不会走得太快。

    这次追踪显然容易多了,他只需沿着大道悠然而行,因为八尺宽的大车绝对走不上僻道。这时天色已暗了下来,道上全无人踪。

    叶笙走了片刻,忽然发现前面的路上积雪平整如镜,最少已有两三个时辰没有人走过了……那大车怎会忽然失踪了呢?

    他怔了半晌,又折了回去。这次他已走得慢些,而且分外留意。折回了半里路后,他就发现,大车的车辙半途拐入了一条岔路。

    方才他没有留意这条岔路,因为这路两旁古柏森森,还有石翁仲,显然是通向一个富贵人家的陵墓。他实在想不到,大车会拐入这条墓道死路上来的。

    这果然是条死路!

    大车就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已不见,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已倒毙在雪地上。

    车厢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重裘的中年人,面色惨白,虽已有四十岁左右,但胡子依然刮得干干净净。

    只要看他手上戴着的价值不菲的翡翠戒指,就知道此人必定就是金玉堂的败家子潘大少。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身,也和潘大少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而车旁的三人却是被掌力震伤内腑而死的!

    这又是谁下的毒手?莫非是施耀先?

    很快,叶笙又发现,在陵墓石碑旁也倒毙了一个人的尸身,头上光秃秃的全无寸发,仰面倒卧在冰雪上,两只手却还紧紧地抓着,像是临死前还想抓紧一样东西,却什么也没抓住。

    这正是施耀先,却再也无法自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了!

    叶笙默然半晌,忽然叹道:“一个人狂嫖滥赌都没关系,可千万不能交错朋友,否则就难免要和潘大少一样,死了还不知是谁下的手。”

    显然,潘大少是被施耀先害死的。

    他面色如此安详,显然是正在美人怀中享福时,就糊里糊涂被人点了死穴。这车里只有他和施耀先,除了施耀先之外,还有谁能下手?

    除了潘大少之外,别的人面上都带着惊骇之色,显然是到临死还不相信施耀先会下这毒手。尤其是这两个女子,生前说不定还和施耀先有过缠绵,更不相信施耀先会杀她们。

    此人重利轻红颜,竟然不懂红颜实在是比黄金要可爱得多。

    据说,施耀先指上的功力在山西首屈一指,原本就有“一指追魂”的盛誉,这的确像是他下的手,可是他为什么要害死潘大少呢?

    施耀先将潘大少当靠山,吃喝的也不知有多久了,这次潘大少想要金丝甲,施耀先吃人嘴软,也不能说不行,但金丝甲又实在诱人,施耀先心一黑,索性就一劳永逸,下了毒手。

    可是,他现在也死了,是谁动的手?

    所谓“杀人者人恒杀之”,施耀先杀人的时候,说不定就有个爱管闲事的人正在这陵墓上看着。也许施耀先发现他后,就想也将他杀了灭口,谁知杀人不成,反被人杀了。

    不过,施耀先武功不弱,是谁杀了他呢?

    叶笙沉吟着,慢步走上陵墓前的石级,就发现施耀先身上也没有什么别的伤痕,只有咽喉上多了一个洞!

    是用一把并不锋利的剑,刺穿的洞!

    叶笙凝视了半晌,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嘴角露出了笑容:“原来是阿飞……”

    阿飞的剑比飞还快,这就难怪施耀先招架不住了。金丝甲到了他手上,是物得其主,看来那梅花盗是快要倒霉了。

    一看到那两个少女戴着的珠翠,潘大少手上的巨大翡翠戒指,叶笙就知道,就算遍地都是金钱,阿飞也不会妄取一文。

    阿飞之所以带走那件金丝甲,只是因为,他认为金丝甲应该是叶笙的。

    很快,叶笙发现,在车厢的板壁上,竟然也有两行用剑尖划出来的字:“我为你复了仇,我骑走了你的马!”

    这个“你”,显然指的就是潘大少。

    叶笙失笑道:“我本来还断定可能是他,但现在却可以肯定了,因为只有他,才是连死人的便宜都不肯占的……”

    显然,他已不打算再去找金丝甲,而是要去兴云庄看一看,走一走。只要能够找到林仙儿的真身,或许就能揪出幕后黑手——来自魔界的魔王!

    (本章完)

第149章 李园() 
    昔日的“李园”,如今虽已变成“兴云庄”,但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仍在:“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叶笙见到这副对联,遥想当年李家的风光,不由得轻叹一声。

    “小叶公子”李寻欢,是位世家公子,历代缨鼎,可说是显赫至极。

    李家三代中就中过七次进士,只可惜没中过状元,到了叶公子这一代,膝下的两位少爷更是天资绝顶,才气纵横。

    李寻欢老爹将希望全都寄托在这两位公子身上,只望他们能中个状元,来弥补自己的遗憾。

    谁知大李公子一考,又是个探花。父子两人都郁郁不欢,只望小李公子能争气。谁知命不由人,这位小李公子虽然惊才绝艳,但一考之下,也是个探花。

    老探花失望之下,没过两年就去世了。接着,大叶公子也得了不治之症。

    这位小叶公子心灰意冷,索性辞去了官职,在家里疏财结客。他的慷慨与豪爽,就算孟尝复生,信陵再世,只怕也比不上他。

    这位探花郎,不但才高八斗,还是位文武全才,幼年就经异人沈浪传授了他一身惊世骇俗的绝顶功夫,成年后以“小李飞刀”闻名天下!

    只是,如今李园已变成兴云庄,而李寻欢也再没有出现过。

    叶笙来到这个时空之后,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秘密,那就是一些已经发生过的事,依然在重复发生,仿佛陷入一个死循环之中。

    譬如,这个《多情剑客无情剑》场景中,在上一个轮回,其实梅花盗早已伏诛,上官金虹也已被李寻欢杀死,林仙儿最终也没有好下场。

    但是,在这一个轮回,当叶笙要走一次李寻欢的轨迹时,那么李寻欢就绝对不会出现,而跟李寻欢有关的人和事,却都发生在叶笙身上。

    究竟是什么力量在作怪,才使得那些已经逝去的时光,一次又一次重演?

    这种可以让人和事不断重演的力量,是那些来自魔界的魔气么?还是,一种比魔气更加高级的能量?

    ………………

    叶笙叹息,想到这本是“小叶公子”李寻欢的家园,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在这里,他曾经度过一段最幸福的童年,得过最大的荣耀,可是,也就在这里,他曾经亲自将他父母和兄长的灵柩抬出去埋葬。

    有谁能想到,当李寻欢再次回来时,在这里竟然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垮了……”叶笙忍不住将自己当成李寻欢,忽然黯然一笑,耳旁似乎响起一阵凄凉的悲歌。

    他仔细咀嚼着这其中的滋味,体味着人生的离合,生命的悲欢,更是满怀萧索,泫然欲泣。

    就在此时,一人大喝道:“你是什么人?敢往龙四爷的门里乱闯?”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拦住了叶笙的去路。

    叶笙打个激灵,急忙将心神从臆想中抽离出来,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既暗暗吃惊,又暗暗庆幸:这心魔好厉害,果然是无处不在啊!

    然后,他看了一眼这个大麻子,微笑道:“请问你是……”

    麻子手叉着腰,大声道:“大爷就是这里的管家!我的闺女就是这里龙夫人的干妹妹,你想怎么样?”

    叶笙笑道:“噢,原来是管家。既是如此,我就在这里等着就是。”

    麻子冷笑:“等着也不行,龙公馆的大门口,岂是闲杂人等可以随意站着的?”

    叶笙微笑不语,也不离开。

    谁知那麻子竟又怒骂:“叫你滚开,难道是作死么?”

    “我叫叶笙,是来拜见龙四爷的。”

    “什么叶笙?狗屁!江湖中有你这么一号人么?我们龙四爷,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见见的……”麻子嗤笑。

    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龙四爷龙啸云,竟然亲自出来,毕恭毕敬地将叶笙接了进去,就好像他早已预料到叶笙会来一般。

    龙啸云,是一个相貌堂堂,锦衣华服,颔下留着微须的中年人,保养得很好。

    他一看到叶笙,竟然满面都是兴奋激动之色,用力捏着他的腕子,朗声道:“原来你就是叶笙!我终于见到你的庐山真面目了!”

    看他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忠实的粉丝,终于看到偶像时一样,是这样的真诚,这样的激动。

    “你听说过我?”叶笙微微一愣。

    龙啸云用力点头,高声道:“能够让快活王出天价悬赏,最后又主动撤掉悬赏令的,也只有你能做到!就算你以前只是一个无名小卒,现在也是名满天下了!”

    叶笙愕然,想不到自己只是逃过了快活王的追杀,竟然就出名了。有时候,要出名似乎很难,但有时只需要一个契机,就算是一夜爆红,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

    不管成名会为他带来什么,在这个奇特的时空中,他可以肯定一点的是,那些来自魔界的恶魔,肯定已经盯上他。

    现在,如果他再不积极点,很可能就会由之前的主动出击,变成被动挨打。

    于是,叶笙紧握着龙啸云的双手,微笑道:“龙四爷,我也很高兴能认识你。”

    龙啸云大笑,拥着叶笙往里走,大呼着道:“大家全出来,来见见这位叶公子!你们可知道他是谁么?哈哈,我说出来,保证你们都要吓一跳。”

    那麻子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摸着脑袋道:“我的妈呀,原来他就是叶……叶笙!这段时间,关于他的故事,已经传得纷纷扬扬了,我却不让他进来,我……我真该死。”

    走进去之后,龙啸云大笑着呼道:“来来来,快摆酒上来!你们无论谁,若能将我这兄弟灌醉,我马上就送他五百两银子。”

    大厅中的人本多是老江湖,光棍的眼睛哪有不亮的,早巳全部围了过来,向叶笙陪笑问好。

    ………………

    夜已很深。

    酒也消耗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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