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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君过后尽开颜-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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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我怒发冲冠拍桌子,“拿个牛耳朵也要吵?把持牛耳换成持人耳,吵赢的拿自己的耳朵割血,看你们吵不吵!”
元王爷脸然一沉,慢条斯理道:“侍郎,何出此言?结盟谁执牛耳,这是大义名份,怎能不定下来?”
“什么大义名份,就是争头儿对不对?要荣华富贵,万人之上,争争争,外头现在还在打战,随时死掉的又不是你们!就算有一万个人,并排坐下来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爬到别人头上去?关起门来吵谁作老大,争到棺材里去么!”
向予他们都不吱声了,虽然脸色还是明显的不服气。如果让元王爷当老大——他们不放心。而元王爷瞥着我:“你不争,为何来到此处?”
“我是不准再有那么多人死掉,才到这儿来!”我冲口而出。
元王爷眼睛里现出嘲笑:“那侍郎要如何做到?”
我……真的。我凭什么说这话?要在以前,可以说凭季禳的宠爱。但现在。季禳已明显对我失望,而且也不愿意为了我放弃他对天下的规划。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就算没那个什么臭男人,也想试试看啊!我握拳,要怎样、怎样,在最少伤亡的情况下,解决这次战争?
“无论如何,赌上我的性命,我要做做看!”我一字一字道。
元王爷凝视我片刻,错开目光去:“好吧,我们这边会让一步。以保证结盟为优先。”
最后。订盟约的两方说好,完全平等,持牛耳时,也是共同握住。“从来没听说这么做的……”薛将军嘀咕。我没好气的瞪他一眼:“今次之后,你就听说了!” 他噤声。
不凶他几句,这种人不知道闭嘴。规矩来规矩去,偷袭我们时又没见他讲规矩,哼!
虽然,河白的烈火阵也有烧死他不少人就是了,他睨着我们的眼神也透着凶光……
我是多希望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过征战、也没有过血债。仇恨比爱情危险,爱情经常不会传染,你爱他、他未必爱你,而仇恨却是越滚越深的,你打过我一拳、我要打回你一拳更重的。小小牛耳的血,能不能泯灭这段、在战争里算是小小的冲突与血债?我有点担心。
元王爷对结盟倒是真正支持的,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出什么伏兵,盟约签完后,他甚至还主动表态,愿意给出一队士兵,帮我们对抗三湖那边的官员,我感动得简直不好意思起来,觉得我前头怀疑他实在太混蛋——可是薛将军来时,发动残忍的突袭也是真的啊,元王爷忽然转过心意,谁能猜想到。
考虑到我检查签约地点的安全性时,向予没有平常那么积极,我心中疑云顿生,把向予悄悄叫过来,问:“我跟元王爷有什么关系?”
“你跟他发生了什么关系?!”向予大大的瞪起眼睛。
瞪得这么大,太假了啦!我揍他:“我问陈其华跟元王爷是不是很熟!”
“陈家是元城的官员,所以也许认识吧。”向予耸耸肩,“我怎么知道。”
“陈其华在闺中当小姐时你就当人家师父了啊!她的事你会不知道?”
“她的事,你都不知道,我怎会知道。”向予两手一摊,开始耍无赖。
“你!你明明就是知道他出于某种原因一定会卖我面子,才放心让我去元城。都没有派人保护我!”我跺脚。
“这个你冤枉了我。”向予正色,“我派了。”
“谁?”
角落里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我。”约伯冒了出来。
“你伤还没好,敢不听我的话乱跑?!”我血往脑门上蹿。
“好了。”约伯掀起衣襟想给我看,脸一红,又放下:“主上恕罪。”
他想起我是女儿身,觉得叫我看身上的伤是冒犯我?其实看一眼,又有什么冒犯!我道:“就当我是男的好了,不用叽叽歪歪的客气,肉酸。”向予和约伯一起笑了笑,没说话。
水玉知道和平结盟后,只咕噜了一句话:“现在稳定了吧,那么……”
“什么?”后半句我没听清,支愣着耳朵问。
“您可以考虑婚事了吗?毕竟姑娘家的青春……”水玉再次把话尾巴吞进去。
“切,离稳定还早呢。什么青不青春,趁青春把你先嫁出去!去去,回三湖去,跟谢娘一块儿呆着,那儿安全。”我把她赶回去。
鸡丁手记 第二十七节 血书
第二十七节 血书
官兵已经开始攻打星博。
元城的东北边有剑壶险关。由龙婴把守,听说他把他哥哥救回来了,目前跟官兵对峙着,状况还好。官兵攻不下剑壶关,就转而南下攻打星博。这是要津重镇,当初元地还属于中央管辖时,厉祥和季禳前后脚都有投入修筑,如今白便宜了绿眉和元王爷的军队,据城而守,十天半个月的官兵打不下来。
元王爷当然不在星博。一签完约,他老人家又缩回元城去了,拜托绿眉将领帮忙同星博原来的守军一起守城。说起来,他自家的城池,怎能轻易让别人的军队入住。他毫不介意的让绿眉帮忙,可见坦诚。
官兵数目极多,看得见的总有万余,来到星博城下后,行动很迅速,昼夜不停砍伐树木运抵城下,用这些树木筑成平台四座,每座高度与城墙高度相同。上面还立起几座火炮,直接向城头轰击。幸好那炮弹只是大铁球,大约火药推动力有限,铁球还不能太重,做成空心的,打过来之后,破坏力有限得紧,我们连夜也在城头上再筑一小城,在这小城后安置投石机,向对面掷大石,铁来石往,每日都有人“哇呀”一声,头破血流、甚至肢体断折,好在双方的准头都不高,虽有伤亡,不至于影响到整体战力。这般对打两天后,他们的木台子不知被打坏多少架,拖下去重新修补,再树起来,我们城墙也有塌陷,一时无法修补完整,官兵一见缺口,便火炮、弓弩一起对准缺口大放,士兵很难露头补墙,而官兵已经整队冲过来,薛将军即下令:“能在缺口处立起一个土堆的,就赏奖一个元宝!”重赏之下果然有勇夫。士兵如过江之鲫冲过去,前赴后继,在缺口垫起十几个土堆,城墙上头也用大石利箭掩护他们,又在枯草上浇满油,烧着了丢下去,官兵只能退却。有几个被星博士兵擒下的,即刻斩首,挂在墙上示众。借这段喘息时光,河白指挥士兵们把厚木板垫在缺口上,再用土石堆上踏实,城墙又复原了。
时令已到冬至,官兵并没有回去过节,反而持续围在城下,垒起更高的木台,到夜晚时,升起孔明灯想照看我们城中的动静,向予领着善射的士兵,升一盏射一盏,谈笑间孔明灰飞烟灭。官兵闹了半宿,后半夜疲倦睡去。沈虞孙挑选八百精兵,出城突袭,一场好杀,快杀快撤,几乎全体安全返回,大家全身浴血、意气昂扬,东方刚露出鱼肚白。听说那夜,官兵营帐至少滚下两千个人头。
但官兵的数量多,是改变不了的,少了几千,又会补上数万。这样的重兵压在城下,如头雄狮,嗷嗷蹲在那儿,指望把星博一口吞下,拖得越久、它胃口就被吊得越凶残。元军和绿眉同时感觉到了这股压力。如不能打胜,眼见面临覆巢之祸,而硬打,又难有胜算。河白悄悄建议:三湖一带有一些湖泊积水、高于地面,如今虽然结着冰,等春天化冰时官兵还不走,也许可以决水,来个水淹七军?我总觉得这样破坏性太大:水势是难以控制的,万一冲伤民众呢?房子被冲泡得垮塌了又怎么办?还有田地和庄稼,都经不起糟蹋,总要为以后的生计考虑。
龙婴又想起方铮:“我们想办法传信,叫他也造反,抄官军的北方后路?”这次是河白反对道:“算了,他一家门在京城,太为难了。再说远水解不了近渴。别耽误了他。”龙婴便默不作声。
两天后,官兵营帐里来了个人,住着主帐,那主帐位置离星博墙头只有三里多,天气好时,登高可以看见有一些明黄色的东西飘闪,不知车幔还是旗帜,来往的军人也整肃很多,有人就猜是皇帝御驾亲征,顿生计议:“投石机是投不到那么远,连夜赶制一张大弩,不知能不能射到他的帐子?如果皇上在里面,一箭正中面门,那是最好。”他们嘀咕。
“你为什么不直接摸到那帐子里砍他人头?!”我怒目问向予。
“为师的武艺,并没有到如此独步江湖的程度。”向予摸着下巴道,语气甚憾。
“刺杀一个人就有用的话,天下还有那么多问题啊?!”我又揍他。厉祥不就死了,有用吗?哼!季禳上位,他们还不是不满意。季禳如果也死掉,再上台一个伯祺仲祯,会有用?才怪。
“你打师父现在打得很顺手啊。”向予抱头抗议。
他个子又高、新留的两撇小胡子又神气,打起来是很爽没错。我哼哼拍手:“拿纸笔来。”
“干嘛?”
“我写一封信射给他啊,如果真是皇上的话……”
“这个提议好像被否决过了。没用的啦。”河白插嘴。“白堕了我们绿眉的威风。”沈虞孙帮腔。
那时是那时!那时战没打到我面前、没有人一天到晚死在我面前,那时我也没现在威风凛凛,当主上当出水平来了,说一不二:“能不打就不打好!谁敢拦我?”
他们摸摸鼻子,一个去给我拿纸、一个去给我磨墨。
握起笔,心下百味杂陈,像酱缸儿盐罐儿醋瓶儿全打碎了腌起一团乱麻。我屏除杂念,静心用笔问季禳:绿眉既然已经跟元军结成一体,朝廷要打,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工夫,何不休战。各自抚慰百姓,“试期以若干年休养生息时光,如果你那边富庶,我们怎会不投诚你;如果我们这边富庶,你也愿意看到百姓们安居乐业,是不是?”
这封信比元王爷的檄文短多了,扎在箭上,射进他们军营,当然不至于碰到后面那顶主帐,但士兵拣起后,想必会呈进去。这么久的战事里,我只有看着人受伤、看着人死,什么事都做不了。这次,我也许能挽回点什么?
箭射了没多久,传信兵来了:“报——有给程大人的信——”
我是绿眉的“主上”、元王爷是元军的“主上”,两个主上并肩儿,小兵叫起来是有点为难的,只好还叫“程大人”、“元王爷”,听起来俨然是同僚。
我当下大喜站起来:“这 么 快‘炫’‘书’‘网’就有回信?”
“不是啦。是北虏……”
原来,北边枯摩山脉那边忽然又升起浓烟,元军瞭望者先还以为是大山着火、又或者是狼烟,很紧张的看了片刻,发现是草原上的通信符号。元城商人跟草原做的生意还不少,有人就译出来了:我是孤独的树。玉一样的大人,来见面好吗?
烟的信号,大约拼不出名字,所以只能用指代的,元王爷猜“玉一样的大人”也许指我,但不知“孤独的树”算什么,写信来问问我。
“登乐尔!”我怎么可能忘了他!“他在哪里?——只点烟,没人过来?那我去看他。”听说前几天,官兵同时对草原也发动了大攻击。登乐尔他们怎样了?我很想知道,又有点怕知道。
向予和沈虞孙一边一个扯住我的膀子:“你敢!”
我双脚空蹬:“犯上啦作乱啦!快放我下来!!”
正闹着,传信兵又过来:“报——程大人,官兵有箭书。”
这次是给我的回信了,我一把接过,打开。双手都在抖,看见那短短的一句墨字,一时不知道它在说什么。定定神、再定定神,它只有八个字:
“爱卿,你真让朕伤心。”
我松开手,它飘落在地。
“我如果叫你们都投降,没可能,对不对?”我出奇平静的问我身边的人。
“踩着我的尸体去投降吧!”沈虞孙也很干脆。
“那么好,我将去见登乐尔。如果他有意跟我们结盟,我们就有跟中原谈判的更充足法码。”我道,“他不过来,也许是不信任其他人,不敢过来。我必须去。”
向予他们看着我,他们知道我说的是真话,可是他们的反应也很干脆:直接把我软禁了。
踢门、捶墙、掘地、嚎叫,被证明都没用,我想了半天,写血书吧!准保有用:一封他们不放我,两封他们不放我,写啊写啊写下去,再写下去血都流干了,他们还不放?我不信他们会冲进来捆住我的双手——真要敢,我就脱衣服给他们看,不信他们好意思捆一个半裸的女人!哼我是女人我怕谁。
但真的写起来……其实血书这种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的。对,我在这个世界流了不少血,但有的时候是被动的,有的时候呢,情绪太激动,又感觉不到疼。枯摩山的密林里割血逼林紫砚和登乐尔停战时,用的到底是刀子,刀锋飞快,刚割下去时是不太疼的,像风吹过,等开始觉得疼时,割也割了,咬咬牙也就算了。
而现在,我没有刀,只好纯粹“咬咬牙”……
让牙咬在赤luo无辜的指尖上……
呜,咬一口已经很疼了,流出来的血居然只够写几个字,为了表明我的决心,还要继续咬……吗……
我觉得我好残忍。真的,身体在对理智呜咽:“你这个家伙好残忍,你做的决定要人家受苦。”理智陪着它呜咽:“人家做的决定,人家也受苦的嘛……”
扯下衣襟写成的这幅血书从门缝里递出去后,我全身脱力的坐到地上。如果他们不理我,我真的、真的,不一定有力气再写一封了啦……
门开了。向予帮我和约伯互相介绍:“笨徒,这个人保护你去。约伯,你保护这个人回来,哪怕你自己送命。”
约伯点头:“是。”
我“呸”了一声:“谁都不会送命!”
鸡丁手记 第二十八节 谨慎
第二十八节 谨慎
如此这般,我就再次向枯摩山脉进发了。上次去。几十个柴犬劫着我,这次去,约伯之外,只有五个精兵。
可怜,护送者的数目比劫持者还少,说出来真没面子,不过,那边真的有什么人对我不利,约伯一人的武艺应该也足够保护我,如果那边的人武功太高、或者军队太庞大,约伯都无法招架的话,我再带多几十个人也没有用,要是还要带多,分弱了星博、三湖的战力,反为不美。
我们快马加鞭,赶到元城。我拜托元王爷,能不能安排懂烟火讯号的商人,向那边放个讯号,问他如果是登乐尔的话,可不可以到元城来见我?元王爷不答应,说把不清不楚的人招进元城来。万一招来的是群狼,谁能负责?我是负不起这个责啦,只能退而求其次,请求烟火讯号叫登乐尔赶到离城三箭之地,与我相见。
回复来得很快:“我不放心。没见到我认识的那位尊贵大人,我不会往中原再走一步。”
没说的了,他不放心来找我,我只好放心的去找他。只是烟火讯号毕竟打不出名字,天知道他真是登乐尔不是、也不知道他要见的真是我不是,若是大家都猜岔了,那我算白跑一次——不过也不管了,只要他对我们有一点点友好的态度,就算不认识,我也要发挥被他们多次表扬的“神奇的魅力”,溜须拍马也要把他拍过来结盟。
出了元城,向东北面看,能见到剑壶关,山不算顶高,但胜在陡峭,郁郁苍苍的,山腰里筑起栈道,窄如盘蛇,嵌在山石的缝隙里,能看得人头晕,听说冲着中原那边更险,全是危壁削崖,许多地方陡得连树都长不出来。下头夹着大涧,望去足有万丈余深,瀑布冲下去响亮如雷鸣,水雾能溅起十几丈高,被瀑布经年累月冲刷的石头,要末光滑如涂了油、要么尖牙交错如被疯狗啃过,除非走几十年凿出来的唯一一条小道,否则想攀着石头上去,才叫做梦。然而就算走那小道,只要脚底稍微打滑,也只有滚下去的份。
这是被称为“粮仓”的西南元地与中原腹地联接的要津,地势如此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难怪元王爷那时放心用这道关口挡着官兵,抽出力量来先收拾绿眉。听说当初龙婴的大哥本来是守得好好的,官兵佯败诱他出关,他居然真的率大军出去狂追,结果被大败,还幸好那剑壶关下去并不立刻是平原,他能立刻退到一个小山包上据险而守;也幸好他与龙婴跟的是一个师傅,双臂能开十石大黄弓,箭法也颇为精准。不说百步穿杨,至少百步射个人脑袋还没问题,困守在那里还能支吾一下;更幸好他手下的韩统领极有眼色,没跟他一起出关,坚守着剑壶关,一见他遇难,立刻退回去坚守关险,见到他立脚在小山包上,便用长距离武器对着山下官兵打,官兵冒着石雹剑雨,到剑壶关下打一阵、又到山包下打一阵,暂时两边都没打下来。待到龙婴检点了一队精兵驰援剑壶关,身先士卒一顿冲杀,冲散官兵,奔到山包上拉了兄长,一起奔出来;又是一马当先,向剑壶关杀出一条血路,回头看,兄长落在后面,又杀回去救,如此三走三回,将大哥保护回剑壶关,瀑布边的小道一路是血。官兵为之丧胆,称其为“小妖龙”。龙婴果然一战成名。
我同士兵们一起,从冬日冰凉的道路上疾驰而过,远远往那边望,能见到剑壶关上两三片旗帜,应该是龙婴的旌旗吧。
知道龙婴还活着,很好。但是我不能开心。因为战争中,几乎每个人活下去,都是要杀死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别人作为代价,这么多人彼此之间没有仇,只因为“战争”的名义,不死不休,这一点都不光荣。只有所有人都好好的活下去,才光荣。
而季禳居然拒绝了我的和平建议。
我闭紧嘴唇,狠狠往马身上再加打一鞭。它不是怀光。在星博,向予骑怀光已经比我骑它还顺,我有心想把它送给向予,只怕它跟鸿喜一样闹脾气,就先不提了。只不过我往枯摩山去,也不必带它。“徒儿,马是用来骑的,不是用来保护的。”“把它丢在战地前沿的星博城,不算保护它。”我笑,“师父,怀光多亏你照顾了。”向予嘟哝一句:“不到麻烦别人的时候,不叫师父。”抬手崩了我一个毛栗子,“见势不对就跑,甩开轻功来跑,该杀人就杀人。知道不?”我点头记着,到马棚再选一匹棕黄**儿、额间还带着旋的,这也是一匹好马,胜在年纪比怀光鸿喜都小,日行八百不敢说,六百还是可以的,只可惜没有鸿喜它们那么听话,如果不打它、只是招呼它一声的话,它是不会跑快的。我没有时间与它培养默契,只能简单的抽打它,加速前行。
马蹄哒哒。我心里默念:季禳,不要逼我,不然我真的会愿意简单的从你手中把江山夺过来,再慢慢考虑怎么经营它。
枯摩山脉已经出现在天边。给我们指方向的烟,断断续续的烧着,举目望去,不见那边有人,也许是怕被袭击,所以点着烟后就躲到了旁边,要看到接头的人,才会放心出来。
但我们如果就这样走过去给他们看,被袭击了又该怎么办?
商量下来,出于谨慎的考虑,我们决定躲在旁边,也点一股烟,叫他们出来。
我们一路没有搜集干马粪、干牛粪什么的,只好先拢来枯叶点起火,再将湿一点的叶子盖在上面,弄出烟来,这烟相当的细瘦,如果给诗人看,固然可以称为清丽,但同对面的熊熊粪烟一比,气势便输了很多。
对方还是不现身。
也许仍然有所顾虑?但两边这么干耗着也不是办法啊!日升日落,莫非一天不放心、就干耗过一天去?总要有人先露面。要照我的脾气,就直接走出去算了,没事最好,有事拉倒。但看看身边保护我的人……
呜,我现在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身份啊!我总要为身边的人负责。
想了又想,有办法了,我道:“有没有人会打出烟火讯号?”
一个精兵会。他刚刚发育没多久,面孔还一团孩子气,但手上脸上已经有好几道疤。听说他本是东边德纳郡的人,因为家里穷,很小就跟商队在外面走,也到过北方,所以会打讯号。但仅限于极简单的那种。
“没关系,不需要多复杂。”我道,“就打:‘一个马头。’这样会不会?”
他咧开嘴:“这个简单。”脱下衣裳罩在烟雾的上方,巧加手脚,冒出去烟就有了变化。
一个带尾巴的圈圈、一个像伤疤一样狰狞的烟团、三根略显瘦长的烟缕。过段时间,重复一次。
对面跳出了十来个野人,全都披着大皮大毛的衣服、却把精壮的手臂裸在寒风里,脸上画得一道道的、拴彩色石头的小辫子一垂几十根。前头那位身材最彪猛,跟沈虞孙可并称双雄,叉腰大笑:“侍郎!”
登乐尔在此。他果然记得当初说让我“一个马头”的约定。既然一定要有人先出来,他愿意先出来给我看。我高兴的迎上去:“登乐尔!”
他身边有一个野人,比他只矮半个头,浓眉大眼,皮帽子上垂下一团一团雪白的毛,袖子口也都是白毛。我刚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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