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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外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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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弄明白,因为很多时候遇到的问题你当即是弄不明白的。这时候,你不要被问题耽搁了,不要停止在那里不前进,而是要带着问题继续前行。当你前进到一定的时候,心里的问题自然而然就会迎刃而解。
我很理解这种学习方式,在我的学习过程中几乎也都是这样做的。我认为,别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我这是揣着糊涂装明白。
所以,即便是当时我对函授还不是很清楚,搞不明白到时候学习了是不是真的可以拿到文凭,也不知道这个文凭是否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我还是坚持去学习。
我当时的感觉是既然他敢在《人民日报》上打广告,我就不相信他会虚假到哪里去。
果然,报名不久学校里给我寄来了学习资料,还有一些校刊、一个学生证、一枚校徽。这些学习资料中我记得最深的是《婚姻法》学习教材,也就是说我最先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就是婚姻法,这或许也是我对婚姻法和婚姻家庭案件情有独钟的重要原因之一。
入学后,我很认真的开始了学习。可以说,当时我是抱着想当律师的想法非常认真的,用功的学习起了法律专业的大专课程。
参加函授后,我对复读初中就没有兴趣了,再说我也不可能一心二用。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我的新同桌,该同学是一个女生,年龄比我大,家庭条件很好,又见多识广。
没想到,我和这位新同桌居然还会擦出爱情火花,有过一段心酸的爱情故事,这就是我的初恋。
在新学校认识她时感觉她挺独特,不爱与人交往,有点高深莫测。一般的同学都跟她没有交情,她不太爱搭理人的那种。
但是,我和同桌感觉挺有缘分的,有很多话说,关系挺铁的。
实际上,当时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只是我不知道罢了,当然这是后面的事情。
她听了我的想法,为我感到很高兴,给我打气,鼓励我大胆的函授学习,并承诺我函授学习毕业后助我一臂之力,帮我实现我的律师梦。
不过,当时我还不了解他,也不知道人家的底细,至于是否真的能够帮助我,我根本不太信,权当人家在鼓励我,给我信心和勇气,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确实当她知道我的想法后,不但非常鼓励我,答应帮助我,还对我产生了爱恋之心。
当然,后来也真的是在她的帮助下,把我引进师门的。不过这是后话,还没有到说这些的时候,以后再叙。
当我感觉到她慢慢对我产生了好感,事事关心我,处处为我考虑时,我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也来得有点太早了,毕竟当时我才17岁啊,真有点不太相信这是真的。
总之,我是一个非常乐观,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什么事情都想试试,就是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
于是,我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跟她交流、沟通,相处。
不久,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经常一路到学校外面散步、聊天。
当然,这对于同班的其他男生来说,那只有羡慕嫉妒恨了,简直是望尘莫及。
由于这所学校在街上,就在国道旁边,到这所学校上学的学生来自很多不同的地方,老师也绝大多数来自于县城,相对于我们老家的乡中心学校开放很多。
至于中学生谈恋爱、耍朋友,在这所学校简直就太平常了,可以说见怪不怪了。
她告诉我,如果真的想当律师就必须认真学习,不能三心二意的,实在不愿意再复习中学就要跟父母提出来,好安心函授学习大专课程。
同时,她也告诉我,在适当的时候她希望我跟她一起到她家里去,跟她父母认识、认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很快公开了。
某个周末,我们一起到了她家。她的父母基本上也看得出来我们的关系,对我非常好。知道我在函授法律专业的事后也表示支持,他们也答应以后会帮助我的。
记忆中,那段时间我过得非常快乐,一个异地求学的孩子,在他乡交往了女朋友,还是同桌,感觉挺有缘的。
说来也奇怪,我的第一任女友,也是初恋时我的同班同桌,后来跟我结婚的女人还是同班同桌,看来同桌的你还真容易擦出爱情火花的哈。
只不过,我的初恋是后来的同班同桌,跟我结婚伴随我成长、成才、成功的却是我前面的同班同桌。
后来,我在初恋女友的建议下,把不想继续复读的想法告诉了母亲,争取得到母亲的支持和理解,母亲当时对我根本就没报任何希望了。
在我复习了一学期后,我果然退学了,回到家一心一意学习法律。
退学后,我和同桌的女生继续交往,名正言顺的开始谈起了恋爱,并把她带到家里做客。
上世纪90年代初,在我们那个穷乡避壤,我的行为举止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都认为我脑壳有问题,当然更不用说得到他们的支持了。
很快,我的行为在我们家乡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有人说我书不读就晓得耍朋友,有人说一个农村娃尔想当律师根本不可能,他们议论我,说我的坏话。
还有人在母亲面前挑拨是非,说我没有孝心,想当上门女婿。。。。。。
因为在我退学后,我跟女朋友的交往中我才进一步对她有所了解,她父亲在银行系统工作,哥哥、姐姐都是有钱人,在家里她最小,就像小公主一般,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
跟她恋爱期间,她给我介绍了很多亲戚朋友认识,还有很多同学,帮助我建立人脉关系,说是为今后当律师奠定人际关系。
记得当年我17岁,我看过《十七岁的花季》那本书,很羡慕书里面的主角的生活,也希望我的十七岁向花儿一样灿烂、美丽,自由自在的盛放。
或许,那些时候我正处于懵懂时期,我的初恋也是懵懂的。
第9章 少女之心()
第9章少女之心
当时,女朋友对我非常用心,什么事情都依着我,生怕我不高兴,只要我有什么困难,她都会想尽办法帮我。
可是,在农村,在我们那个偏远的地方,真的是人言可畏。
老家的一些人整天说东道西的,对我和我的女朋友评头品足的,指指点点,别说有多讨厌。那段时间,我为了证明我是真正在认真学习法律,在努力实现自己的律师梦想,我流过很多泪,常常在痛苦中挣扎。
不过,不管我如何的努力,就是没有人支持我,相信我,都说我异想天开,嘲笑我、讥讽我,否认我的一切,说我是白日梦。
当然,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时候,我们家乡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丘林地带,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通,又没有电视、报纸看,人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律师,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当律师,这也不奇怪。
只不过,好奇害死猫。他们的好奇、不信任,给了我莫大的阻力。硬是把我好好的折磨了一番,让我不得不对他们感谢!
不管怎样,他们越是认为我不得行,我越是不停的努力;他们越是议论我,我越是要给他们挑战。。。。。。
当然、当然,我实际上不是在跟他们挑战,而是在跟我自己挑战。
我经常把学习资料拿出来在大庭广众下大声朗读,就要让他们看到我在认真的学习,我就要实现自己的律师梦;我经常把女朋友带回家,专门到处去转悠,做出很亲密的样子气那些说我闲话的人。
在公众面前,我就是要跟女朋友牵手,就是要拥抱,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议论呢。
说实话,我自己知道,其实我也不是省油的灯。
就说那次吧,我在地里干活,好像是翻耕玉米地,口渴了,女朋友给我喂开水,一不小心泥土掉进眼睛里面,在女朋友给我用嘴吹的时候,我就在地里,大庭广众之下,一把将女朋友拦腰抱住亲吻,惹得四周干活的村民都放下手中的农活,奇怪的盯着我们,目不转睛的像看稀奇一样看着我们。
当然,这后来也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过,我才不管那么多呢!
当时的社会,特别是农村更保守。人们所知道的,看到的毕竟有限。加之,那时流行一种读书无用论,人们真的不知道社会会怎么发展。
学生在学校,基本上没有课外读物,也不允许有课外读物。要是有同学看课外书籍,一定是要被没收和处罚的,弄不好还要通知家长到学校接受老师的教育。
那个时候,让学生们非常好奇的一本名为《少女之心》的书在学校流传很广,当时我只是听说过这本书,至今没有阅读到,就相当于传说。
后来,我专门对这本书进行了一些了解,原来《少女之心》开始在民间传抄的时间最早约是1974年。这本《少女之心》一开始就属于被查抄的作品,许多读者因为传抄该书受到批斗,乃至被以“流氓罪”劳动教养,但该文久禁不绝。
这本书,有人说就是一本青春期爱情小说,承载了1970年代一代人的性启蒙集体记忆,许多人冒险传抄,偷偷阅读。
为此,《少女之心》成为了人们心中隐讳而又心生悸动的青涩回忆。
据说,北京某图书馆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白先生,曾为这本书的出版费尽周折,一直为《少女之心》不能出版感到遗憾。
白先生曾经告诉记者:“我手里的《少女之心》就是讲述了文革时期很单纯的一个青春期爱情小说。露骨的,充满情与色的内容很少很少,因为那个时代本身对这种事情就是朦胧的。在我看来,它只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根本不是一部黄色小说。”
白先生强调说:“这一本1万字左右的手抄本,在当时并不只有一个版本,但基本都是描写一个少女和一个少男摸索性生活的情境,而里面大量的性活动描写也成为当时它比别的手抄本流传更加广泛的原因之一。”
为了能出版这本《少女之心》,白先生进行了大量的民间搜集,过程并不顺利,在整个搜寻的过程中,他一共找到了7个版本的《少女之心》又名《曼娜回忆录》手抄本,文中的大体故事情节趋于一致,但其中涉及的性描写却不尽相同。
直到有一天,一位长期在中国研究“文革”现象,并收藏大量“文革”文物的丹麦女记者叶凤英找到了白先生,拿出了一本几年前在书摊上买到的《少女之心》,请求帮她鉴定真伪。透过这本《少女之心》说明,整部小说实际上是署名“小思”的作者在坐牢时所交代的材料,后来被传抄出来,最后定名为《少女之心》。
白先生告诉记者,曾经在“文革”时看到各个版本《少女之心》的人都知道,那时的故事情节似乎并不重要,倒更像是一部青春期的性教育手册。
然而,丹麦记者拿来的这本《少女之心》中却并没有任何性活动场面的大胆描写,有的都是一些用类似日记体写成的青春回忆以及《少女之心》流传前后的生活原景,文笔略显生涩。白先生意识到,之所以在后来的众多版本中出现了内容各异的性的描写,可能是在传抄的过程中被不同的人加上了“黄”料而已。
正是这本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的《少女之心》,作品里面涉及到很多性描写,后来新闻出版署发文禁止《少女之心》出版发行。因此,这本书再次被神秘化。
对于《少女之心》的真正内容,我也是后来看到有关媒体报道的白先生对这本书的介绍才略知一二的。
白先生说,看到叶凤英给的这个版本确信《少女之心》的雏形其实是一部‘认罪书’,而且是确有其事。在那个大家整天忙于“革命”与“斗争”的年代,16岁的花季少女杨某在被下放的父亲的指派下,发现了母亲与叔叔之间的情感秘密。
为了摆脱这个秘密带给自己的罪恶感,杨不顾母亲的多次恳求,将所看到的一切写成大字报贴到了学校门口。
但这次英勇伟大的“革命行为”,并没有给她带来预想的荣誉和解脱。妈妈被民兵带走了,爸爸和弟弟对她就像仇人,同学们冷眼相看,连老师的赞扬也充满讽刺。
这些内容,实际上与社会上、学校里广为流传的《少女之心》完全不同,也与人们茶余饭后广为口头议论的情节大相径庭。
奇怪的是,与我同龄的人看到我这么早交到了女朋友,都说我一定是看了《少女之心》,不然怎么会懂得俘获女人的心呢?
第10章 文革禁书()
第10章文革禁书
“从四川到河南,路是多么遥远。。。。。。。”
这是我们小时候经常听见唱那些妇女被拐卖到外地生活艰苦的歌词。
在我们老家,由于处于穷乡避壤,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很多大龄青年都找不到对象。所以,不少女人都被拐卖到福建、广东、河南、河北一带去了。
那个时候,我们家乡就专门有唱那些被拐骗被卖到河南等地的妇女艰苦度日的歌谣,目的就是为了让她们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拐卖人口的“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我们叫他们人贩子)的话,好好呆在家乡过日子。
记得那些年,很多妇女轻信“人贩子”的话,以为外面的日子真的那么好,就背着老公,抛弃孩子远离家乡,结果很多人被欺骗,被拐卖到很远远的地方,有些人过上了生不如死的日子。
还有不少妇女抛弃孩子,留下一个男人在家抚养孩子,也是非常可怜的。
我们出生在农村,这样的事情见到很多,也知道很多“人贩子”的事情。
现在,我只记得这一句了“从四川到河南,路是多么遥远。。。。。。。”了。
所以,当很多大龄青年找不到对象的情况下,看到我这么早有了女朋友,一些同龄人悄悄问我,有没有《少女之心》这本书,他们也想看看,我真是无言以对。
你说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少女之心》,怎么给他们看呢?
当然,他们为什么跟我借《少女之心》这本书,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那个时候,只是大概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书,要不为什么不准公开传阅和谈论呢?
于是,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弄清楚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不然自己被冤枉了还不知道书的真实内容。
后来,通过我的努力,我进一步对这本书的内容有所了解。
其来源还是北京某图书馆发展有限公司白经理对外的介绍。
据白经理讲,作者的母亲被下放到农村,父亲回到城里,却与她形同陌路。陷入深深孤独和迷惘之中的杨某渐渐与自己的同学李某互生情愫。
直到有一天,他们怀着好奇与冲动,开始了彼此身体的接触。
一天天的晚归引起了双方父母的注意,两人的交往在被识破后予以严厉禁止。
为了表示离开李某的决心,杨某主动接近另一个男生姚某。
姚某是个情场老手,处在青春躁动期的杨某最终没能把握住自己,迷失在爱欲之中。
但,一次与李某的偶然邂逅,使两人旧情复发,终于不可遏制地走向越轨。
当然,具体内容是不是这样写的,我至今还是没有弄明白,真正的原本我还是没有拜读过,所以根本无法确认内容的真实性。
我只知道,这本书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作品里面涉及到情感的渲染和性的描写、性心理的表述等。
说到这里,看过《山楂树之恋》的人或许记得有这么一个情节,男女主人公在过小河沟时,男的用一根树枝牵着女的的手,代替手牵手过河。
你想想,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手牵手?为什么要用树枝带起牵手?
从而我们可想而知,这是什么时代?人们的思想是何等的保守?
在这样的年代,《少女之心》的主人公与两个男人发生这样的事情,能不被传阅的人添盐加醋的渲染吗?我个人觉得或许,这正是不同版本的《少女之心》手抄本的流传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也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想阅读之所在。
书中介绍,杨某痛苦地发现,自己对两个男人都割舍不下。
终于,两个男人相约以决斗的方式解决问题。
结果李某失手杀死了姚某,随后自杀。
惊惶失措的杨某被关进监狱,在严厉审讯之下,她写下一摞厚厚的认罪书。
这就是《少女之心》的一个版本和来源。
据推测,女主人公入狱之后,当时有个别素质低下的审讯人员迫使她详细地写出恋爱经过及床上细节,事后,又不道德地将这个千方百计打探出的故事散布到社会上,使女孩的名誉毁于一旦。
据说,事实上这本在后来被广为传抄的手抄本就是从当初的审讯记录中演绎出来的。
当然,这些只是推测,道听途说,本人也无法考证。
本人强调,上述的内容只是本书的一个插曲,本人没有任何恶意和用途,也没有办法一一考证,权当虚假故事,请切莫对号入座。
不过,对于这个推测本人还是偏向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因为,在本人从事这么多年的律师工作中,还真的看到过这样的事情。
一是在公安办理的嫖娼卖淫案件中,个别公安人员在讯问卖淫女的时候,对卖淫女问得非常仔细,完全就是一种猎奇、变态的心理,对于那些与案件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情节他们都要详细的问,并要求当事人仔细回答。
比如,有一位公安人员在问一位卖淫女时,包括一天最多接待多少客人,什么样的客人的生殖…器怎样、与什么样的人爱爱的时间长、与什么样的人容易达到高潮等等完全不搭嘎的事情他们都要问。
你说,这是不是有问题?这是不是有点探听他人隐私,猎奇的心态?
二是,对于强……奸案件,有的公安人员的讯问简直就更不用说。可以说,阅读他们的案卷材料,就像在看一部黄色小说,其下流程度一定不会低于流传的《少女之心》各种手抄本。
因此,对于这本书可能是什么原因被篡改,被“黄”化、被如何神秘化的,以及后来被禁止出版,我非常支持白士弘的说法。
“《少女之心》是讲文革时期人的命运,而抄得很凶的那段“黄书”,其实是从原故事情节中演绎出来的。就像《水浒传》之于《金瓶梅》。”
据报道,经过白先生的努力,2003年12月,某人民出版社准许出版发行。为此,白先生曾经找到了当时非常有影响的摩罗写序。
摩罗在序言中高度称赞《少女之心》,认为立意不在渲染所谓黄色,而在表现性禁忌造成的荒谬以及给民众带来的精神伤害和人性扭曲。摩罗还因此猜测作者是当时最有文化、最有思想的人。
这篇序在当时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对一部黄色小说评价过高,不靠谱。
有消息说,在2004年的图书订货会上,有许多书商对这本书都有记忆和感情,在没有得到书刊的前提下,愿意直接先支付定金,表示愿意代理此书。最后书商订购了3万多册。
但是,因为《少女之心》的社会影响力,引来了大批媒体的关注,而大量的曝光率让这本书被冠上了“文革禁书”、“性…爱书”等敏感甚至负面的头衔,很多人甚至开始怀着一种窥私的心态开始期待阅读所谓的“性…爱场面”。
第11章 禁而不止()
第11章禁而不止
有关报道称白先生承认,当时的媒体有点跟得有点过了,报道太过激烈。使这本书的负面影响力掩盖了内容本身,很多人对这本书存在着误解。
当然,在那个饥寒交迫,度日如年的穷困岁月,人们思想如此保守、固化,其实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不是说,饱暖思淫……欲吗?你说,那时候,吃不饱、穿不暖,你整天想这些东西,人们不奇怪吗?
再说,那个年代牵手都会受男女授受不清的顽固思想影响,何况你在小说你大胆的渲染爱情,而且还是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暧昧感情问题,当然就稀奇了。
据悉,为此2004年2月13日,新闻出版署下达给全国一个公告,公告称全国各个出版社不允许出版、发行《少女之心》一书。
同年,2月17日,新闻出版署再次下达了一个命令,凡是已经接到《少女之心》一书的书商禁止销售此书,凡是已经销售出去的图书,要一本不留地收购回来。
可想而知,这本《少女之心》最后还是没能出版,就这样夭折了。无论是真实的版本,还是流传的手抄本,我们都很难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阅读到。
这正如当代着名性学专家李银河所言,人们对性的问题一直都很敏感,这也需要一个意识形态方面的一个转化和进步的问题,从性禁锢到性开放,都需要一个过程。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像换偶和聚众性行为这样的如果被抓到是要被判死刑的,当时有很多这样的案例。
到了80年代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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