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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外传-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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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老赵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根本没有打过官司,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老赵的妻哥才找到我的。

    我接受案件后,在走访了村、社干部和群众后,认为社长的儿子已经把老赵打成轻伤,依法已经构成犯罪,老赵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于是,我做为老赵的代理人,就给他起草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让他去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是,县法院说这种自诉案件要找当地的区法庭,县里是不得受理的。

    那个时候,我们当地还没有实施撤区并乡建镇的,在县政府的治下,还实行区公所管制,区公所下面才是乡镇人民政府。

    在每一个区公所范围内都设立了一个派出法庭,管辖辖区的案件。这些派出法庭,一般管辖经济、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县法院不受理,老赵又从县里跑到区上,找到法庭的庭长,提交了法律文书,说明的案件情况,要求立案。

    庭长接过诉状看了后觉得这个社长的儿子真的有点过分,既然已经是轻伤了,就该依法处理,给他点颜色看看,因此很爽快的受理了老赵的起诉。

    可是,诉讼的文书提交到法庭之后,老赵一等再等,就是没有任何消息。

    在久等都没有消息的情况下,老赵就去催促法庭。每次老赵一去,庭长都说快了快了,叫他莫着急。

    可是,老赵一回来还是迟迟没有消息。

    于是,我又前去找庭长,庭长告诉我说这个案件压力大,早知道就不该受理了,让我劝老赵撤诉算了。

    听到庭长这么说,我有点不相信他会这么说。

    我问庭长,到底是什么压力,能够干扰法庭审理案件?又问人民法庭不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还叫什么人民法庭呢?我很认真的把我在老赵那里调查知道的情况以及老赵的家庭情况告诉了庭长,希望他能帮助一下老赵。

    庭长说,这件事不好办,有点麻烦,看能不能调解。他让我先回去,等候通知。没办法,我只好等通知了。

    后来,又等了很久,可是法庭还是没有消息。

    老赵为了尽快有一个结果,把家里出产的土特产给庭长背了一大筐,庭长也没有拒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

    收了老赵的礼物后,庭长组织双方协商过一次,但是他要求老赵不要通知我,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结果,在调解时社长的儿子趾高气昂的,没有任何协商余地,法庭见对方态度坚强,也就没有继续调解了。

第113章 再次起诉() 
第113章再次起诉

    由于立案时老赵交了500元诉讼费,庭长认为坚持打官司还不如撤诉,还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还可以减少一些负担。

    所以,劝说老赵撤回起诉,叫他不要打官司了。

    老赵的亲友见立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处理好,认为这个官司肯定打不赢,都说社长家里关系太硬了,都同意撤诉。

    在没有与我商量的情况下,老赵在亲友的陪同下到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起诉,并退回了250元钱。

    办理了这些后,老赵都没有通知我,我对这些根本不知情,我还在等法庭开庭通知。

    老赵撤诉后,差不多二十天过去了,老赵突然来找我,他跟我说已经到法院撤回了起诉,并退回了一半的诉讼费。

    老赵哭丧着脸告诉我,本来以为这件事撤诉了就这样算了,没有想到一撤诉,社长的儿子又来找老赵的麻烦,辱骂老赵及其家人,还打伤了老赵的儿子。

    老赵向我哭诉,埋怨自己撤诉时没有告诉我,埋怨自己家里太穷,埋怨自己没有亲戚朋友当官,埋怨自己没有文化,埋怨这个社会太不公平。

    他请我无论如何都要给他想想办法,不能任由社长的儿子经常欺负他,他希望我再次帮助他继续打这个官司。

    我听完老赵的诉说,十分气愤,埋怨他为什么撤诉居然不通知我。

    老赵说,当时法庭通知去调解,明确要求不要通知代理人,法庭说他们直接对当事人双方组织调解,不需要代理人参加。

    老赵不敢得罪法庭的庭长,所以就按照法庭的要求,没有通知我,只是叫上了几个亲戚到了法庭,参加法庭的调解。

    好打抱不平的性格促使我一心想帮助老赵,希望恶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听老赵这么一说,我忍不住还是想帮助他。只不过,之前他曾经给我办理了委托手续,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缴纳了代理费,这次我就没有让他再签合同,重复交纳代理费了。

    于是,我又给老赵写了控告书,并带他到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递交,这些部门都说这是一个轻微刑事案件,让我们还是回去找区法庭,说他们不会受理。

    无奈,我又重新写好诉状,与老赵一同到法庭要求立案。

    到了法庭,庭长见我和老赵又一起去了,心里很不高兴,认为我在挑起讼端,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通。

    不但如此,这个庭长连我们递交的诉状他接都不接,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回答我们说:“赵xx,你已经自愿撤诉了还来打啥子官司嘛?我当了几十年的法官还没有看到哪个撤了诉又来打官司的。你以为法庭是你们家里开的哟?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啊?哪里有这么容易?这个案子,既然你已经撤诉了,我们就不会再受理了。”

    我听庭长这么一说,就知道再立案有点难了,但是又不敢轻易得罪他,否则更麻烦。

    于是我对他说:“庭长,老赵的确很可怜的,本以为按照你的劝说撤诉算了,可是回去后社长的儿子又辱骂他,还把他儿子打伤了,你不给他做主,他就真实没有办法了。我们求求你,你就帮帮老赵这个老实人吧!”

    虽然我在求他,但是还是他说,我是不会再受理这个案子的,哪个说的撤了诉还可以再来起诉,你就去找哪个。

    他还说,你们当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家都爱把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称为律师)的就想别人打官司才有收入,老爱劝人打官司。但是,法庭跟你们不一样,法庭是人民的法庭,不得这么随意。

    我一听,很不高兴。我就对他说,你当了几十年的法官没有看到撤了诉又来起诉的,并不一定就不可以再来起诉了,这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你怎么不受理呢?

    接着,我又说老赵撤诉也是你建议的,他也不想没事找事。可是他撤诉了,听了你的话,回去还是受人欺负,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谁也不愿意打官司,这是劳命伤财的事情,那个会无缘无故的打什么官司嘛。

    我一边说,我一边翻开书上的有关规定给他看,我说法律有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撤了诉是还可以继续起诉的,你就可伶一下老赵吧。要是法庭都不管他,他真是没有办法了。

    他哪里会看罗,根本不管我们怎么说,就是不同意立案。我们再说,他根本就不予理睬了。

    庭长不同意立案,我们又只好回到县法院,找到县法院立案庭。可是,我们到了县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说这个案件不该他们管辖,应该由区法庭管辖,庭长是那个法庭当家的,他不同意立案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说,区法庭是县法院的基层派出法庭,是你们的下属单位,你们要求他立案,他应该会立案的。

    立案庭的说,这个我们也拿他没有办法,他是部队回来的,毛主席接见过两次,有点倚老卖老,我们管不了他,就是院长对他也要敬三分。

    他们还说,如果是其他法庭,或许还好办点,我们打个电话问问,也许就可以立案。但是,这个地方真的不好办。

    在县法院,我们反复交涉都没有结果,他们就是不愿意帮我们的忙,不给我们联系区法庭。

    我和老赵没有办法,又来到县政法委。

    政法委的听了我们的反映,认为庭长应该立案,他不立案县法院也该受理,不管这个社长有什么背景,案件还是该依法处理,总不至于他有背景,有后台案件就不处理了。

    于是,政法委的同志给县法院立案庭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们我们去政法委反映的情况,他们认为我们说得有理有据,撤诉后有法律规定,还是可以再行起诉的,要求他们责成区法庭立案。

    县法院听说我们到政法委去了,就答应让我们先过去,帮我们跟区法庭庭长说说,督促区法庭立案受理。

    听说县法院愿意给区法庭打电话了,我们又从政法委回到县法院,希望他们可以帮助老赵立案。

    可是到了县法院,立案庭的不是给庭长说说,帮助老赵立案,而是说我们不该到处去告他们,并表示只要区法庭的庭长不同意立案,就是我们找了县政法委,他们也没有办法。

    不过,立案庭的这个人悄悄跟我们说,让我们去县人大看看有没有办法,他说人大都是快退休的老头,他们不怕得罪人,又可以监督、任免法官,说不定还有一定的作用。

    当时,我们就觉得奇怪,政法委不是已经通知县法院了吗?县法院难道管不到一个下级法庭?这不会吧?

    他为什么要我们去人大呢?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问题不成?

    管他的,既然他叫我们去县人大,那我们就去试试。

    在这个人的指点下,我们按照他说的,写成了一份书面材料,又到了县人大,找到了县人大的信访科。

    在人大信访科,我们说明了来意,提出了要求,并提交了书面的材料,请求他们对这个案件予以关注和支持。

    县人大信访科看完我们的材料,又问了问案件情况,就马上跟法院打了一个电话,过问了情况,又当着我们的面给区法庭庭长打了电话。

    在电话里,县人大信访科的领导严厉的批评了区法庭的庭长,指出这个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他们责成区法庭尽快立案审理本案,依法作出裁判结果,以维护老赵的合法权益。

    打电话后,人大的领导又对我们说区法庭庭长同意立案了,让我们不用再去县法院,直接去找区法庭庭长。

    当天,我们又到了区法庭,再次找到庭长。

    这次庭长更不高兴了,再次狠狠的批评了我们,特别是我。他说,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多年,立过功,得过奖,毛主席还亲自接见过他两次,他是劳苦功高,就是县上的领导也得给他面子,越是要告他,他越是不得立案,看告到哪里他也不怕,他说他至少也是一个区局级干部。

    当时,我并不知道什么是区局级干部,也不知道区局级干部到底有多大的官儿。

    加上,我们只是为了起诉状告社长的儿子,并不想得罪庭长。我们跟他无冤无仇,还得仰仗他公正审案,维护老赵的合法权益,替老赵伸张正义呢。

    于是,我马上给他解释,这个不是告他,是反映问题,是请教撤诉后能不能再起诉?这也是我们不愿意这么做的,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希望依法维权。

    庭长经过我反复解释,老赵也反复求他,他好像也觉得我们不是故意去告他的状的,终于同意再次立案受理。

    但是,他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不能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提出民事诉讼,否则还是不会受理的。

    他还说,就这么一点小纠纷,为什么非要坚持提出刑事自诉呢?只要起诉了,让他们赔偿点医药费也就达到目的了,何苦非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嘛?

    当然,这其中的缘由我心知肚明,但是却不敢说出来,一是没有证据,而是怕他不立案。

    不过,庭长前后判若两人以及他的态度和说法,不得不让我有合理怀疑的理由。

第114章 梦想动摇() 
第114章梦想动摇

    相信只要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都会看出这里面的问题的,怀疑他也属正常。

    真是没有办法,遇到这样“老资格”的法官,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

    我们只好退后一想,受理民事案件,总比什么都不受理好,至少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杀杀社长儿子的威风。

    民事就民事嘛,只要你受理就是好事,我们为了尽快得到法庭的受理,只起诉民事部分,我们也答应了。

    于是,就在区法庭办公室,我们当场就修改了诉讼状,让老赵按上指纹,当场再次将诉状递交给了区法庭的这个庭长。

    庭长收到诉状后,就叫我们回家耐心等他的通知。又是等了很久,庭长才通知开庭调解。

    调解那天,社长的儿子没有到庭,而是社长来的。

    庭长说,本来是不该受理的,我们到处去告他,他不受理也不好,既然你儿子打了人,你就赔他点钱,把事情摆平了算了,反正都是一个社的,也没有多大的事情,冤家宜解不宜结。

    最后,经过反复协商,社长同意赔偿500元医药费,多的就没有了,要不看怎么告他都不怕。

    面对这么小一个案件,却弄得这样麻烦,老赵觉得实在没有太多精力再拖下去,500元就500元,哪怕是赔偿一分呢,也是赔偿,也是我们官司赢了。

    我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一个“倚老卖老”的法官,再坚持下去,当事人老赵恐怕又会坚持不住了,是否同意,我全看老赵自己了。

    当天,老赵同意500元把纠纷处理了,双方就在法庭当庭达成了书面协议,调处了本案。

    我一直不明白,那个社长到底是啥关系?为什么庭长会这样?为什么不让老赵提出刑事自诉?要是换了现在,我不把整个法院闹翻(当然,这样闹法院也是不可取的)是不会罢休的,遗憾的是那时我还是一个无名小卒。

    在以后的代理中,我所遇到的类似案例还很多,而且遇到的法官比这个庭长更牛。

    在基层,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经常会与基层的法官打交道,深知这些法官有时就是土皇帝,有权在握全然不会顾及什么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

    现在回想起来,把自己在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经历与社会各界媒体的采访报道相比,简直是千差万别,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的经历和遭遇一般来说是很少有人知道的,说出来也是很少有人相信的。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加上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基层的执法环境和司法环境已经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申诉难、告状难,没有遭遇过的人根本无法体会到底有多难,还会有人会认为这是在污蔑呢。

    在当今社会,就是不少正义之士,在坚持正义,打抱不平的经历中或许也会经历无数的痛苦和无助。

    我的体会和感觉是,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的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老赵这个案件,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一些问题,只要稍微动脑筋想想就会知道的。

    从这个案件,我们也不难看到当今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社会,只要谁有后台,有背景,有关系,办起事来自然就方便得多。

    很多地方干部,包括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不会为了老百姓伸张正义而愿意得罪权贵,不敢依法执法,依法办案。

    不但如此,很多时候他们借机揽财,又装穷叫苦,大倒苦水。这显然就属于那种“既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的人。

    他们手握权力,却不知道秉公执法,不愿意秉公执法,用无数的借口和理由阻却穷苦老百姓维权。

    这些现象,在大都市的律师或许没有体会,向我这样一步步从农村,从基层走出来的律师,基本上是深有体会,感触颇多。

    就从老赵的这一起小小的案件来看,为了立案,我们就不得不到处去求助,找了县法院,还得找政法委,求了政法委又得求助县人大。

    一个小小的法庭庭长就是如此,可想而知其他部门老百姓维权的艰难程度了。

    代理这个案件,可以说对我的积极性打击非常大,让我担忧即使我今后当上了一名真正的律师,恐怕仅凭我一人之力也是无法力挽狂澜,拯救那些遭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老百姓的。

    在没有经历这些案件的时候,我满怀信心和希望,感觉前途一片光明,好像一条阳光大道就在面前。

    可是,当我经历了这些的时候,我好像已经开始动摇了。似乎,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法治的阳光也有普照不到的地方。

    看来,要想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确实不是那么简单,也不是一早一夕的事情。

    特别是,我当初认为只要自己当上了律师,就可以帮助那些遭遇到不公平,不平等的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想法也太简单了点。

    后来,我虽然实现了律师梦,真正成为律师后,依然有这样的感触和体会。

    代理了老赵的案件之后,我的经验又丰富了一些,经历更多了,各种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不过,老赵这个案件还没有完全浇灭我的希望和梦想,只是给了我一些打击而已。

    但是,当我后来代理了另一起案件的时候,我的积极性遭遇到更大的打击和伤害,让我更加认识和体会到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真的还有一段距离,也不是某一个人就可以解决的。

    我说的这个案件,同样是我经历过的一件让我难以忘记的案件之一,当我看到这个案件中的这位复员军人遭遇到这些不公平的待遇,告状无门的现实后,我就在想,以后一定要把这件案件如是记录下来,让从事法律执业的同行们看看。

    我要让大家知道,在一些地方要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多么的艰难,也让那些对律师行业不了解的朋友知道我们从事律师执业有多么的艰辛。

    我说的案件中有一个复员军人,那就是朱德富。

    我想朱德富这样的人肯定不止一个,有朱德富一样遭遇的案件也绝对不仅仅只有他这个案件,在全国各地,其他律师同行办理的案件中应该也有这样的遭遇,或许他们的经历更丰富,当事人的遭遇或许比朱德富更惨,只不过他们不愿意把这些遭遇和事情说出来罢了。

    朱德富是一名抗美援朝的复员军人,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真真实实体验了一回告状难,我作为他的代理人,也跟着一起对他的遭遇进行了全程见证。

    他的经历,既反映出了我国司法救济制度存在的人治还是法治的争议,又体现出了律师行业在代理中的无奈与无助。

    朱德富为人忠厚老实,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后带病回乡。他不但一家三口居住的是泥巴修筑的土墙草房,盖的破烂棉絮,穿的是“布衣”(“布衣”指平民百姓的最普通的廉价衣服),而且还供养着80高龄的烈属岳母江道珍。

    朱德富的岳父王舒明,1950年参军,1952年抗美援朝时牺牲在朝鲜战场上,岳母无其他子女,只好跟随朱德富夫妇生活,由他们供养老人。

    那年5月13日,朱德富被同社蒲某、张某打成轻伤,曾先后提起民事、刑事诉讼,在缴纳了400元诉讼费后,又被法官劝其撤诉,仅退还了50元诉讼费。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法院要收取600元诉讼费,最后反映到人大,法院同意只收400元。

    然而,在立案时,又因法院内部种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定及个别人的干涉而未予立案,致朱德富告状无门,维权无果。

    确实,代理朱德富的这个案件后,我开始明显的动摇了。

    事情的发生,还得从朱德富的哥哥说起。

    他哥哥是一个“五保户”,为人也很老实,经常被邻居欺负。

    当年,他哥哥买了同社村民张某某家的房子,张某与张某某又是堂兄弟关系,他见自己的堂哥把房子卖给了外人,而没有卖给自己,便大为不快。

    因此,张某、蒲某夫妇大为不满,经常把猪草、柴草放在朱德富哥哥的门边,而且还常常把裤子(在当地,人们有一个习俗,就是不会在别人的裤子底下行走坐卧,也不会容许他人把裤子,特别是内裤,放在自己的大门上或者大门边、头顶上等,都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侮辱,就像是说在人家胯下做人一样)挂在其大门正中。

    这样一来,朱德富的哥哥进出都得从张某、蒲某夫妇家的裤子底下钻来钻去,显然他们这是在故意对其进行侮辱。

    那年5月13日下午,张某家的东西又摆放在朱德富哥哥的屋檐下,还把他们的衣裤,包括破旧的内裤都挂在他的大门上边的屋檐上。

    朱德富的哥哥让张某搬走,张某夫妇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朱德富听见自己的哥哥在与张某、蒲某争吵,便去看是怎么回事。

    朱德富前去时,正好听见蒲某在骂朱家的祖宗,于是朱德富也回骂蒲的祖宗。

第115章 移送管辖() 
第115章移送管辖

    争吵中,朱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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