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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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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二先生脾气古怪,见了李寻欢,态度还挺好的。

    两人扯了些恭维的闲话,李寻欢总算说出此行目的。今早龙啸云告诉他,他们中的是七日七次情丝,想找梅二先生看看是否有解决的办法,于是避重就轻地说道:“先生可曾听说过七日七次情丝这种药?”

    梅二先生一愣,点头道:“略知一二。”

    闻言,李寻欢目露期待,急切道:“那你可知解药是什么?”

    梅二先生面露古怪道:“解药倒是简单的很。”

    “哦?”李寻欢道:“可否仔细说明?”

    梅二先生道:“每隔六日,身中情丝的两人交合数次,如此七次,这毒方可解掉。

    李寻欢:“”

    李寻欢恍若雷劈。

    七次?

    难不成他和大哥还得再来五次?

    李寻欢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黑,好不精彩。

    梅二先生错愕道:“难道你中了情丝?”

    李寻欢的脸色说明了一切。

    梅二先生轻咳一声,尴尬道:“我会替你保密的。”

    眼睛止不住地往龙啸云身上飘。这就是小李飞刀的情人?长得还不错,不知道他们谁上谁下梅二先生眼睛一闪一闪,八卦的嘴脸很是猥琐讨厌。

    李寻欢:“”

    龙啸云:“”

    毫无收获也就罢了,还被人瞧了热闹。

    回去的路上,两人静默无言。

    一个无心欣赏美景,却不得不撩起车帘,装作被雪景迷了眼,另一个闭目养神,俊眉轻蹙,似乎陷入了莫大的难题中。

    还有五次

    龙啸云不知道李寻欢什么感想,反正他挺有压力的,好在药性上来,不管他有多么不愿意,即便正直的宁愿憋到爆体也不管用,要知道那药效果顶级棒,感觉来了,身体不跟着走都不行。虽然很掉节操,但是最好还是乖乖享受,就当梦游跟人干了一架,不要自寻苦恼想得太多。

    这一点,想必李寻欢也深有体会。

    回到李园,龙啸云作息不变,每日清晨早早来到花园中,拿着银枪练一个时辰的武功,之后洗完热水澡用早餐,偶尔四处散散步,或到亭子里坐上一会儿,连着四五日不见李寻欢,便明白对方在回避他。

    龙啸云叹了一口气,说真话,他真想一走了之。但是系统说了,中了七日七次情丝的人,两方若是离得太远,彼此会主动找上对方,方便行那事,走与不走没什么差别。

    经过几日的心理建树,龙啸云差不多可以淡定地面对之后的五次,他是这样说服自己的——总归都跟两个男人睡了,除了有点尴尬别扭,还没半点恶心的感觉,可见他弯掉了。

    先不说李忆如何,就拿李寻欢来讲,相貌俊美风流,气质绝佳,身材是标准的宽肩窄臀大长腿,那叫一个正点,床上还带劲,两人特别合拍,这般四角俱全的美男子打着灯笼找不着,干一次少一次,聪明的人就该抓紧机会,学会好好享受,别整得上床跟上刑似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龙啸云反复给自己洗脑,晚上睡觉还在想,李寻欢样样比他优秀,还肯被他压,占便宜的人是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随着第三次药性发作的时间逼近,龙啸云自我洗脑非常成功,具体表现在责任感爆表,想对李寻欢负责。倘若对方做好心理建树,答应他的要求,他二话不说,跟他搭伙过一辈子。

    不知道李寻欢是否有了不妙的感觉,药性发作前一天,出了趟远门。

    龙啸云仿佛受到了深深吸引,对方前脚出门两里路,他后脚跟上,不远不近坠在他身后,维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又能保证无论发生什么意外,都能在短时间内赶到他那里,彼此解决生理需求。

    龙啸云抬头看天,唉声叹气:“我一直觉得喜欢偷偷摸摸跟踪别人,是一件痴汉又变态的事,没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

    是挺痴汉变态的,系统无比赞同他的话。不过,还是安慰道:“事出有因,不必介怀。”

    龙啸云深深叹了一口气。

    作为一个系统,为宿主排忧解难是最基本的任务,系统琢磨半天,给出提议:“别想不开心的事,今晚星空很美,你可以到屋顶上看星星,或许你会发现,那些忧愁只是天上的浮云。”

    半夜三更,在这么冷的天,跑屋顶上看星星,脑壳坏了没?

    系统也太不靠谱了吧。

    满天星光璀璨,像是夏夜里的萤火虫,一闪一闪。

    龙啸云翘着腿,躺在屋顶上,宽大保暖的貂皮披风盖在身上,身下还铺着一床厚厚的棉被,他双手枕在脑后,看着闪亮的星光,即便冷风刮在脸上,也没有影响他的好心情。

    到屋顶上看星星,果真不错,系统也不算太不靠谱。

    他微微勾起唇角,拿起右手边巴掌大的酒坛,直接对着**口喝了起来,冷冽香醇的酒水从喉咙滑下,一路烧向胃,整个身体逐渐暖和起来,一双眼睛慢慢闭上,享受着难得的宁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龙啸云被一股燥热憋醒。

    然后,感觉到灼热的气息喷在脸上,心头一惊,兀地睁开眼睛。

    星空下,青年眉眼如画,神情晦暗不明,他们离得很近,几乎可以感受到彼此呼吸交融,龙啸云眸底飞快略过一丝疑惑,李寻欢状态不对劲啊,像是被药物控制

    他赶紧把系统叫出来询问,来证实自己的猜测:“李寻欢怎么呢?”

    系统:“药性快要发作了。”

    龙啸云:“那他现在在想什么?”

    系统:“想让你主动?”

    龙啸云:“”

    事实证明李寻欢的思想没那么龌蹉,他轻轻一笑,像是想通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躺在龙啸云身侧,望着亿万星光,嗓音优雅低沉道:“等我们兄弟二人解了毒,这件事就当不存在过,可好?”

    龙啸云略感诧异,“我以为你会再也不想看见我。”

    李寻欢侧过脸看他,碧水般的眸子蕴含着包容万物的温柔,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坚定地说道:“你永远都是我李寻欢的好兄弟。”

    龙啸云不知道他做出怎样的挣扎,才说出这番话,但肯定的是,自己被感动到了,感动的心情激荡,心里暖呼呼的,颇为动容道:“你也是我龙啸云一辈子的好兄弟。”

    他禁不住想到,原着中龙啸云三番四次加害李寻欢,即便最后被揭穿真面目,对方自始至终没有责怪他,反而认为自己对不起龙啸云,倘若当初他没有退让,后来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或许在他心里,还希望龙啸云从来没有救过他,这样的话,龙啸云依旧是重情重义的龙大侠,所以原身犯下的错,在李寻欢眼中,都是情有可原。要怪就怪造化弄人。

    龙啸云慨叹李寻欢对他怎么就这样的圣父呢?

    然后,一股洪荒之力席卷全身

    风中飘着果香,甜蜜柔和,又浓又烈,入口酸酸甜甜。

    龙啸云身处温暖的房间,喝着烫热的梅子酒,他在陪人喝酒。能让他陪着喝酒的人不多,李寻欢恰好是其中一个,只见青年俊美文雅的面容染上淡淡轻愁,一双碧空般的眼睛埋藏着痛苦与失落,只因他知道了林诗音的消息,并且还知道她有了喜欢的人。

    龙啸云只能陪他喝酒,一醉解千愁。

    李寻欢没有醉,他的眼睛还很明亮,思维还很清晰。

    他反复问自己,李寻欢真的爱林诗音吗?

    他在怀疑曾经的认知。

    他原本以为林诗音是爱李寻欢的,可她却恨他恨的要死。

    那么他呢?是否真的爱林诗音,还是说自以为是的爱着她?

    他和林诗音自幼一起长大,第一眼看到表妹,他心里止不住的喜欢,又因为她没了亲人,自然更加怜爱她。之后那些年,他一心一意待她好,盼着自己快快长大,有招一日娶她为妻。可是,突然有一天,她离开了。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才惹她生气厌恶,而她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就判了他死刑。

    林诗音或许真的很恨他,临走前才会送了他一份“大礼”,将他一手推进了深渊。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欢爱,李寻欢陷入了自责痛楚的旋涡,虽然造成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林诗音,但是他和龙啸云的几度缠绵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对感情的背叛,尤其他的意志开始动摇,单纯的兄弟情谊变得微妙暧昧。

    李寻欢觉得自己背叛了林诗音,背叛了他们的爱情。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自责中度过。

    今日得到林诗音的消息,李寻欢除了痛苦难过、黯然失落之外,便是深深的震惊!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林诗音,他的表妹清丽高贵,绝代风华,却并不坚强,她很柔弱,需要人精心呵护,而这样的表妹,为了心上人飞蛾扑火般一往无前,这是他想象不到的。

    李寻欢想起了以前,林诗音多次劝他远离江湖纷争,他知道她是为他好,忧心他的安危,而今她甘愿为那个男人踏足厌恶的江湖,与他共同进退。有了对比,他才清醒地认识到,表妹并不爱他,或者说爱的不够深。

    李寻欢苦涩一笑,心中涌现令人窒息的伤痛,与此同时,还有一丝奇异的解脱。

第107章 反派四号的吃鸡攻略大全 二十九() 
本作品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龙啸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

    系统徐徐道:“这是把自己的官配让给你?这种精神实在感人,不然你考虑一下,放弃作者的亲儿子,跟真正的男主在一起?”

    龙啸云:“不考虑。”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阿飞出场早了十多年,年龄也对不上,按照书中描写,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可是他比林仙儿还大两岁。”

    系统“咦”了声,说道:“蝴蝶效应?”

    龙啸云道:“或许。”

    见男人不说话,林仙儿嫣然笑道:“其实,阿飞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真名叫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了,等到他出名后,就有资格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我猜到他的身世必然不简单。”

    龙啸云神色复杂,林仙儿还真猜对了,阿飞的身世确实不简单,他是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

    林仙儿眼睛一转,又道:“我明日把人请来做客,行吗?”

    龙啸云道:“可以。”

    林仙儿说到做到,第二天便将阿飞请到兴云庄做客。

    少年约莫十五岁,剑眉星目,鼻挺唇薄,面容英俊苍白,气质冷漠,背脊像是坚韧不屈的青松挺得笔直,身体单薄瘦削而又蕴含着爆发力。

    林仙儿娇笑道:“龙大哥,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阿飞。”

    说着,转脸笑盈盈看着少年,话音一转道:“你觉得我大哥这个人怎么样?”

    阿飞薄唇紧抿,道:“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林仙儿道:“你的意思是看上呢?”

    阿飞:“?”

    林仙儿加上宾语:“看上了龙大哥。”

    阿飞面色茫然,看上龙啸云是什么意思?

    阿飞是个纯白如纸的少年,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故而不理解林仙儿话中的含义,他连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都不大明白,更不用说男人和男人的事。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初春,万物生长。

    门旁的迎春花已在报喜。

    龙啸云走出房门,如今桃花已然盛放,一眼望去,刹那芳华。

    倏忽,眼角余光扫到一个颀长挺拔的白色身影。

    看着那个思念已久的俊美青年,龙啸云愣住了。

    “寻欢?”他像是确认什么似的唤道。。

    李寻欢微微一笑,微微蜷曲的长发被风吹起,笑容温和道:“大哥。”

    龙啸云快步上前,眸中飞快掠过一丝激动之色,两只手拍在他肩头,“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以为”

    李寻欢神色也颇为激动,道:“以为我不会再回来呢?”

    龙啸云摇头,凝视着他道:“我由始至终相信,你还会再回来,你还没有给我一个答案。”这一年中,他强迫自己不去关注李寻欢的行踪,仿佛这样就能少思念一点,所以根本不知道李寻欢已经回来了。

    李寻欢微笑道:“是啊,我还没有给你答案。”

    两人走到亭中,这里四处环水,水中漂浮着睡莲,岸边栽种着垂柳,风景甚是秀丽宜人。

    这里绝对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

    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龙啸云道:“你现在可有了答案?”

    李寻欢不答,只道:“家中若是没有孩子的欢声笑语,也许会很寂寞。”

    龙啸云道:“只要所爱之人常伴左右,那便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李寻欢沉默了下,道:“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一句诗吗?”

    龙啸云道:“愿闻其详。”

    李寻欢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原本想着与表妹成亲时,许下这个誓言,到头来让他许下誓言的人却换了人。

    龙啸云怔怔看着他,沉声道:“你可想通呢?”

    李寻欢道:“深思熟虑,想了一年。”

    青年俊美的面容带着淡淡笑意,碧水般的眼睛温柔似水,龙啸云只觉得好似在炎炎夏日,整个人吹着海风,于海水畅游,又好似春风拂面,心里那池春水泛起点点涟漪,而后一圈圈荡开,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句话:“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1'”

    作为贵客的龙啸云自然赏脸赴约。

    林诗音毕竟是女人,不方便见外男,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便身姿优雅地离席。

    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

    “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总算松了口气,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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