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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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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撕扯着男人的衣服,啃噬着他的嘴唇,一口咬上那纤长优美的脖颈,听着对方发出痛苦的闷哼声,身体猛然窜出热流,如同火山爆发,激烈而迅猛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含住那温软湿滑的舌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了。

    就像现在,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

第108章 反派四号的吃鸡攻略大全 三十() 
本作品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龙啸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

    系统徐徐道:“这是把自己的官配让给你?这种精神实在感人,不然你考虑一下,放弃作者的亲儿子,跟真正的男主在一起?”

    龙啸云:“不考虑。”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阿飞出场早了十多年,年龄也对不上,按照书中描写,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可是他比林仙儿还大两岁。”

    系统“咦”了声,说道:“蝴蝶效应?”

    龙啸云道:“或许。”

    见男人不说话,林仙儿嫣然笑道:“其实,阿飞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真名叫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了,等到他出名后,就有资格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我猜到他的身世必然不简单。”

    龙啸云神色复杂,林仙儿还真猜对了,阿飞的身世确实不简单,他是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

    林仙儿眼睛一转,又道:“我明日把人请来做客,行吗?”

    龙啸云道:“可以。”

    林仙儿说到做到,第二天便将阿飞请到兴云庄做客。

    少年约莫十五岁,剑眉星目,鼻挺唇薄,面容英俊苍白,气质冷漠,背脊像是坚韧不屈的青松挺得笔直,身体单薄瘦削而又蕴含着爆发力。

    林仙儿娇笑道:“龙大哥,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阿飞。”

    说着,转脸笑盈盈看着少年,话音一转道:“你觉得我大哥这个人怎么样?”

    阿飞薄唇紧抿,道:“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林仙儿道:“你的意思是看上呢?”

    阿飞:“?”

    林仙儿加上宾语:“看上了龙大哥。”

    阿飞面色茫然,看上龙啸云是什么意思?

    阿飞是个纯白如纸的少年,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故而不理解林仙儿话中的含义,他连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都不大明白,更不用说男人和男人的事。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初春,万物生长。

    门旁的迎春花已在报喜。

    龙啸云走出房门,如今桃花已然盛放,一眼望去,刹那芳华。

    倏忽,眼角余光扫到一个颀长挺拔的白色身影。

    看着那个思念已久的俊美青年,龙啸云愣住了。

    “寻欢?”他像是确认什么似的唤道。。

    李寻欢微微一笑,微微蜷曲的长发被风吹起,笑容温和道:“大哥。”

    龙啸云快步上前,眸中飞快掠过一丝激动之色,两只手拍在他肩头,“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以为”

    李寻欢神色也颇为激动,道:“以为我不会再回来呢?”

    龙啸云摇头,凝视着他道:“我由始至终相信,你还会再回来,你还没有给我一个答案。”这一年中,他强迫自己不去关注李寻欢的行踪,仿佛这样就能少思念一点,所以根本不知道李寻欢已经回来了。

    李寻欢微笑道:“是啊,我还没有给你答案。”

    两人走到亭中,这里四处环水,水中漂浮着睡莲,岸边栽种着垂柳,风景甚是秀丽宜人。

    这里绝对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

    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龙啸云道:“你现在可有了答案?”

    李寻欢不答,只道:“家中若是没有孩子的欢声笑语,也许会很寂寞。”

    龙啸云道:“只要所爱之人常伴左右,那便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李寻欢沉默了下,道:“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一句诗吗?”

    龙啸云道:“愿闻其详。”

    李寻欢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原本想着与表妹成亲时,许下这个誓言,到头来让他许下誓言的人却换了人。

    龙啸云怔怔看着他,沉声道:“你可想通呢?”

    李寻欢道:“深思熟虑,想了一年。”

    青年俊美的面容带着淡淡笑意,碧水般的眼睛温柔似水,龙啸云只觉得好似在炎炎夏日,整个人吹着海风,于海水畅游,又好似春风拂面,心里那池春水泛起点点涟漪,而后一圈圈荡开,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句话:“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1'”

    竹林摇曳,不时传来沙沙的声响。

    风中,似有竹叶香。

    长长的走廊上,王二走在前头,领着路。其他人早就躲得远远的,由他一个前台领路。

    ——这群没义气的狗东西!

    走廊很宽敞,五六个成年男子并行走也没问题。

    然而,对于这十几个女女巨人来说,挤得慌。她们一个挨着一个,排队似得跟在王二身后。

    一路咚咚咚,每次抬脚落脚,都让王二心惊肉跳,生怕这十几个大胖子压坏走廊,掉进下面的湖水中。他又想,真掉下去淹死了也好,省得他提心吊胆,被她们吓死。

    半道上,吹来了一缕淡淡的梅花香。

    几不可闻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走来一位白衣青年,见到王二身后一堵堵肉山,懵了。这位面容俊雅的青年神色依旧很淡定,本想侧身让她们先过,思及一堵堵肉山的威力,万一不小心被撞了下,估计死相不大好看,索性原路折回。

    “你是何人?”一声比闷雷还大,比山崩还可怕的声音回响在走廊。

    王二浑身一颤,两腿一软。妈呀,这女巨人呼出的气息堪比龙卷风,差点没把他掀飞。

    白衣青年四处看了看,发现对方的确在跟他说话,俊眉一蹙,只因盯在他身上的眼神实在令人生厌,道:“我是什么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那个最胖的女巨人眯起几乎被肉挤没了的眼睛,道:“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白衣青年打量了她一眼,“大欢喜女菩萨?”

    大欢喜女菩萨眼睛一亮,道:“你居然认得我?”

    白衣青年淡笑道:“从体型上看,还是很好辨认的。”

    大欢喜女菩萨脸色变了一瞬,道:“敢这么同我说话的人不多,你知道他们最后的下场是什么?”

    白衣青年道:“想必不太好。”

    大欢喜女菩萨大笑道:“没错,我只轻轻往他们身上一坐,他们全身的骨头就跟放鞭炮一样,噼噼啪啪的全碎掉了。”

    这一笑,浑身堆积的肥肉颤动起来,王二离得最近,最先遭受波及,只听“噗咚”一声,身体被弹飞,一头栽进了湖心中。

    王二:“”

    他招谁惹谁呢?

    不过,一想到大欢喜女菩萨口中骨头放鞭炮似得噼里啪啦响的死法,暗暗为这一弹鼓掌。然后,双臂滑动狗刨式爬上对岸,远离那边的战火。他是小人物,帮不了李相公,唯一能做的是不拖后腿,以及向上级通风报信。

    龙啸云正在房间和伙计讨论开分店的事情,只听门“嘭”地一声开了,王二气喘吁吁道:“龙爷,李相公被人欺负啦!”

    龙啸云怀疑自己听错了,不然怎么听到李寻欢被人欺负呢?原着中,除了龙啸云一家子可以随便欺负李寻欢,其他人倘若以为李寻欢是好欺负的,那就大错特错,他准让对方好看。

    龙啸云道:“说清楚一点,到底怎么回事?”

    王二两眼含泪,将自己苦逼的遭遇娓娓道来。

    龙啸云:“”

    伙计们:“”

    走廊太小,不利于战斗。

    李寻欢身轻如燕,从湖面上飘然而过,落到了竹林中。

    谁知大欢喜女菩萨轻功也不俗,没有因为体重拖后腿掉进冰冷的湖水中,紧跟着李寻欢来到竹林。

    李寻欢的武功不错,却还没有达到顶峰,射出的小李飞刀,虽然没能招招致命,但也例不虚发。

    然而,并不能用常人的角度看待大欢喜女菩萨!

    因为她很胖,很胖很胖,比李寻欢见过的所有人都胖。小李飞刀是普通的铁打造而成,但是它是凶器,是暗器啊!只要被它射中的人,全部死翘翘了。但是,大欢喜女菩萨还活着,她竟然用脖子间的肥肉夹住了飞刀。

    李寻欢:“”

    以前若是有人告诉李寻欢,人胖也是有好处的,关键时刻还能救命,他只会当笑话。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他笑不出来,还很崩溃。大欢喜女菩萨拔掉脖子上的飞刀,李寻欢看得很清楚,飞刀陷得挺深的,但是肥肉更厚,没见一滴血。

    “”

    李寻欢突然感到反胃,两个月内都不想再吃肉。李寻欢自然不知道若是十年后,他这把飞刀估计还插不进大欢喜女菩萨的脖子中,以对方肥肉的弹力,飞刀十有八九被弹飞。他也就看不到这么辣眼睛的画面。

    龙啸云到竹林的时候,大片竹子东倒西歪,断了不少,大欢喜女菩萨毁了容,只剩下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哗哗流血,她跟没事人似得,泰山压顶地向李寻欢冲过去,连大地都为之震动颤抖。

    龙啸云:“”

    他替李寻欢捏了一把汗,然后举起手。

    只听“嘭”地一声枪响,大欢喜女菩萨带着胜利者的笑容倒在地上,周身扬起一片尘土,砸出一个深深的人形大坑。

    李寻欢眨了眨眼睛,看着大欢喜女菩萨脑门上的血洞,猛地扭头看向身后。

    黑漆漆的枪口一缕青烟飘走,龙啸云放下持枪的手,上下打量着李寻欢,“你没事吧?”

    李寻欢摇头,“没有。”就是样子狼狈了点。大欢喜女菩萨每次发动攻击,自带尘土飞扬的特效,导致他一身雪白的衣服变得脏兮兮的。

    李寻欢盯着他手中的火枪,说道:“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龙啸云道:“我和朝廷关系还不错。”

    李寻欢了然,不再多问,道:“她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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