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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红楼-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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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嬷嬷,你说老太太支开我们,和个小丫头说甚话呢?”

    可人没理会赖嬷嬷的话,自顾自反问。

    赖嬷嬷扶了扶发髻,望着远处水榭亭子中坐着的贾母,还有站在贾母跟前儿的宝雁,没有答话。

    “但凡我想一个人待会子,他们便猜三疑四,问东问西。我现要躲个清闲,倒要拿你这小丫头支幌子呢。”

    贾母苦笑,看着宝雁。

    自从得知自己就是鸳鸯,宝雁整个人一直都木木的。

    赖嬷嬷拉她拜谢,她便拜谢。可人问她喜不喜欢这名字,她便说喜欢。贾母见她神情呆呆的,便笑问她见那神仙道士时也是这样呆雁一般吗?宝雁也点头称是。

    众人倒都笑了起来,直说小鸳鸯倒变成呆头雁了。

    宝雁哪里顾得上自己呆不呆?

    “鸳鸯?竟是鸳鸯!空空骂得对,自己是什么博士?就是个茶博士!还是个一壶不满半壶晃荡的茶博士!金彩、金文翔,都是书里交待过的鸳鸯父兄的名字啊!”

    宝雁在脑海中旋着风暴。

    《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关于鸳鸯的情节不算太多,让宝雁最先想起的,便是贾赦要强纳鸳鸯为妾这一节了。

    难道日后真要演出那铰发明志,勇抗老色鬼的戏码?

    而且鸳鸯在书里前八十回结束时也没有脱了奴籍!

    宝雁心里打鼓,身上跟着打了个寒颤。

    “鸳鸯,好好的怎地打冷颤了?是了,前几日你不就是掉在这池子里险些没了小命的?现下可是见了这水又吓得呆住了?”

    贾母见宝雁仍旧木呆呆,还发着抖,便伸手拉了她过来,揭了她头上的纱帽儿,想看看那裹着的伤口。

    “竟也是磕在了这个地方?我说怎么一见你我这心里就觉得十二分的亲热呢,想是咱们娘们儿有前缘。你看,我这一样样的地方,也有这么个伤疤呢!”

    贾母说着,一手拨开了额角一处头发,一手拉了宝雁的小手摸了摸那里。

    宝雁回过神儿来。

    贾母温热的皮肤,却像一块发烫的碳火,烫得宝雁嗖得抽回了手。

第17章 (2)三生珍照照真今生 一魔持刀刀饬心魔() 
见宝雁缩回手,贾母不解又好笑地看着她。

    “我……赖嬷嬷说,不能在老太太跟前不规矩。”

    宝雁低头编了个借口,不敢说自己吃惊是因为籁籁头上也有同样的伤疤。

    而她小时候从楼梯滚下,那伤疤好了后,籁籁也搂着自己说过、做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事情!

    “又不是官爷的乌纱帽儿,摸一摸有甚不规矩的?再者说,规矩二字,向来是写给旁人看的,谁还真拿了来拘着自己?”

    贾母说完自己暗笑着摇了摇头道:给一个小丫头说这些做甚?她又听不懂。

    “老太太说的,那是主子们的规矩。奴婢们要守的规矩,没有那样便宜呢。”

    宝雁低头讷讷。

    贾母眯了眼看她,心中纳罕:小丫头竟能说出这样的灵透话来,难道,她果真遇过仙不成?

    “哦?你倒说说看,主子和奴才的规矩有何不一样?”

    “一个是制规矩的,一个是守规矩的,这便是最大的不同。那制规矩的,更懂规矩的明处和暗处,好处和坏处,守得处和守不得处。那守规矩的,便只知明处、好处、守得处,纵知道了暗处、坏处、守不得处,也多不能或不敢呢。”

    宝雁冷声回答道。

    此时的宝雁有了豁出去的想法:眼前的贾母再像籁籁,她也并不是!

    这里不是自己的家。

    与其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当个伺候人一辈子,被男主子觊觎,结局或死或出家的草芥奴婢,不如这会儿就惹怒了贾母,被打死,或被撵出去,倒落个干净。

    “也许死了就能回亚城了吧?”

    宝雁想道。

    贾母略讶异地看着宝雁又问:“你说我是制规矩的?我却觉得自己也是守规矩的。那这世上的规矩,到底是谁在制,又是谁在守呢?”

    “你给我制,我也给你制。守不守的,谁有本事谁说了算呗。”

    宝雁对这个主子奴才,人命如草的世界满心厌倦。

    “哈!这话解得妙。可见我还是没本事,不然,怎就叫这规矩制住这许多年呢?”

    贾母并不需宝雁回答。

    她起身站在亭子飞起的一角檐廊下,缓缓说:“你这孩子果然是遇过仙的,很有一颗灵心,一双慧眼。”

    宝雁咬牙说:“我是遇见过一个道士,人人都说他是神仙,我却觉得他就是个大骗子!”

    “哦?他骗了你什么?”

    贾母看着咬牙切齿小脸儿鼓成包子的宝雁,越发起了兴致要逗一逗她。

    “他骗我……骗我活在这个世界里!”

    宝雁彻底不管不顾了,她钻进了“大不了死回去”的牛角尖,索性说个痛快。

    “我死后要去的那个世界,没有主子奴才,只有人人平等的法律。权势财富是高人一等,可至少不能轻易就取人性命。人也可以活得与众不同,虽然庸众还是会指指点点,但他们无权治你的罪,无权打杀了你!女人和男人一样,大家都自由选择婚姻和工作。更没有什么皇帝,我们自己选举出领导人。”

    宝雁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不是忌讳害怕,而是脑海里浮现出美帝现任总统川普的光辉形象,宝雁便心虚跳过这一部分,小手一挥总结道:“反正在那个世界,我爱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只要不违法。”

    贾母居然一点儿都没吃惊或发怒,除了“没有皇帝”这句话让她警醒地左右看了看。

    宝雁一气儿说完,把自己站成一只不怕开水烫的死猪,一颗心狂跳着蹦到了喉咙眼儿。

    一心求死是一回事,可死到临头,那却是另一回事。

    宝雁眼一闭,心一横:不就是死回去嘛!

    可是,一闭一横了半天,却没听见贾母有任何动静。

    是被自己吓坏了?气呆了?还是已经跑去喊赖嬷嬷来了?

    贾母却并没有像宝雁预想的那样,说她疯了,中邪了,又或者直接便叫人拿了她这个妖精。

    贾母只是疑惑得看着面前这个闭目抿唇,一脸壮士就义态的小丫头,继续问她:

    “你说的那个世界里,人可要穿衣吃饭?”

    “哎?”

    宝雁睁开了眼,感觉剧情走向不大对头呢……

    “就是你说的那个甚样平等世界,人人可还要穿衣吃饭?”

    “嗯,要啊。”

    “哎,那还不是一样的!”

    贾母悻悻然。

    “我还当那活神仙真带你去了天界呢!想来,那或许是他修炼仙法的洞天福地也未可知。”

    “不是的,不是的!那里比天界还好一千倍一万倍!”

    宝雁简直想尖叫,原来不是剧情走向歪了,是自己压根儿没把事情说直。

    “那里有Disneyland,有HBO,有liveshow,有movie,有博物馆,还有冰箱、洗衣机、飞机、汽车……或许再过几年,还有家务机器人。AI会来个大飞跃?最重要,有WiFi,最最重要,有doctor!”

    中英文混杂一阵乱飙后,她辜宝雁今天压根儿就没打算活着走出荣国府的西角门儿!

    看,在这个万恶的旧世界,奴才死了都不能从正门死出去呀!

    “哦?”

    贾母理了理衣袖,笑说:“还真是遇过仙的!这么些个古怪词儿,难为你记得清。我虽不知你说的都是些甚样劳什子,可我却明白,那里的人仍需穿衣吃饭,那便还是人,不是神。既是人,那就到哪儿都一样。万般都会变,人性可不会。”

    贾母刮了刮宝雁急得皱成一团的小鼻子,不急不躁地笑说:“我且问你,你说的那个世界,是不是有人终日为衣食奔波劳碌,有人则一落草便能安享富贵荣华?有人当官治学,有人经商种田,有人帮闲,有人卖艺……总之,每人每户都需有个营生才能养活自个儿?”

    “呃,是吧。”

    “更有人善,有人恶,有人慨,有人吝,有人俊,有人丑,有人智,有人愚……有人子孙满堂,有人孤苦伶仃,有人信神问道,有人满面俗尘。是也不是?”

    “是……是的。”

    宝雁愣住了。

    “譬如那棵树,这根枝杈比那一根粗些长些高些远些,离天更近些,也多了些叶子和生机,可二者同根同系,本质上,有何差别吗?”

    贾母指着一棵梧桐问宝雁。

    “没,没有。”

    所有的历史都是现在?

    真得本质都一样吗?

    “可是,那里有的这里都没有啊?”

    宝雁大声反驳。

    “那里有的,这里都没有,可这里有的,那里又都有吗?”

    贾母好奇问道。

    宝雁懵了,默默摇头。

    譬如眼前这个和籁籁长得一摸一样的老人,譬如会把自己抱怀里摩挲的姆妈,譬如那个胆小俗气却能关键时候把自己护在身后的哥哥,还有说善书的,捏糖人的,咸香的板鸭子……

    那个心中的家乡,叫亚城的地方,就没有啊……

    “三千世界,各个不同,佛经道书里原都说过的,没甚稀奇。”

    贾母抚着宝雁的头说:“可怜见儿的,莫再说那神仙道人是骗子了,许是你见的那个世界骗了你呢!”

    “那个世界骗了我!”

    宝雁惊骇得无以复加。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又或者,就如《骇客帝国》里的世界,哪个才是实,哪个才是虚?

    而且,那个世界真就如记忆中那般美好吗?

    贫穷、战争、疾病……

    掩在平等表象下的种族歧视,各阶级间的巨大沟壑,大多数人贫乏荒芜的精神世界,人们对金钱权势无底线地追逐……

    只因是故乡,月才分外明?

    宝雁冰凉着一颗心,想到以前籁籁还总说金陵就比亚城好千倍万倍呢。

    “鸳鸯,好孩子,莫怕。理它哪个世界,甚个神仙呢?你现叫鸳鸯,你老子娘就在后街住着。”

    贾母摸了摸宝雁的脸蛋儿告诉她:“且抓住你抓得住的,才能好生过日子呢!”

    见小丫头仍旧呆呆的,贾母便拉了宝雁的手,出了亭子,绕到假山石子后,踏着石板桥问她:“那日你就是从这里落水的?”

    宝雁恍惚答是。

    贾母便想,这孩子恐怕是失了魂魄在此处,然后残魂又被那神仙道士拘了,不知曾去往了何处修道之地,所以才见了那些光怪陆离的光景,便一时拔不出心神也是有的。

    “和你一块儿落水的,好像还有个丫头对吧?”

第18章 (3)三生珍照照真今生 一魔持刀刀饬心魔() 
贾母毕竟是积年的老人家了,想通了此节便心中有了主意。

    她打算叫那一同落水的小丫头也来,再说说当时的景况,也许便能找齐了鸳鸯的魂儿。

    贾母招手叫人来交待了一番,赖嬷嬷便赶忙使人去叫胖丫。

    宝雁却仍旧在发呆:空空道士那面三生珍照靶镜里,正面是宝丫的一生,反面是自己的一生,可贾母一席话却将这两生全搅在一起了,孰虚孰实?

    等等,那镜子叫三生珍照?为何只有正反两生?剩下那一生在何处?

    宝雁被贾母说得魔障了,苦思冥想间,丝毫没留意胖丫已经进了园子,正答着老太太的问话。

    “要是宝丫真因我没了,姆妈说我这一生一世也洗不清罪过呢!”

    胖丫天生成一把大嗓门儿,虽不脆嫩婉转,好在圆润沙糯,声响又大,说起话来倒也“醒耳”。

    宝雁忽然听见胖丫这句一生一世,直如醍醐灌顶,眼神都跟着活泛起来了。

    一生一世,哈,一生一世!

    是啦,现如今正过着的这一生一世,可不就是三生中的那一生吗?

    只是这一生是在三生珍照镜外罢了!

    那道士曾嗔宝雁“痴痴”,说她看过了镜子仍不自知,宝雁现在暗笑自己果然是个痴的。

    “我原来曾是宝丫,又曾是宝雁,现在,则是鸳鸯。三生便是如此相互映照吧?”

    宝雁这样想着,便又释然。

    不管是谁,不管叫什么名字,就像贾母说的——“都一样”!

    都是自己,都要一天天过日子。

    那便过吧。

    宝丫过得恣意快活,宝雁过得丰润厚重,鸳鸯,难道就过不下去了?

    宝雁笑自己糊涂,竟然想去死?

    且不说死了能不能就此穿回去,就是能回,难道也叫本森和比尔都“死回去”嘛?

    再者说,当宝雁和当鸳鸯难道不是一样的?

    什么过去现在,什么文界俗界,什么主子奴才,什么开明平等?

    人心,都一样。

    宝雁,不,是鸳鸯,想着想着就想通了。

    贾母问着胖丫话,见鸳鸯的脸庞渐渐有了光彩,心中也颇为欣慰。

    胖丫则活灵活现地“讲演”了那日众小儿如何偷鱼,如何落水,又把自己姆妈说过的神仙道士的一举一动都讲了个跃然“嘴”上,听得众仆妇和丫鬟们都目不转睛。

    好容易讲完了,胖丫咽口吐沫朝一边的丫鬟说:“哪位姐姐好心,赏胖丫一口茶喝?”

    见胖丫舔着红艳艳的小圆嘴唇,抱着胖拳头给一旁的丫鬟们作揖求茶,贾母哈哈大笑,指着她问:“你们快看,这小模样像不像京中家里,咱们廊下喂着的那只红嘴儿胖鹦哥儿?”

    “吓!老太太不说我还琢磨不出呢!总瞧着这丫头眼熟。言语爽利便罢了,就是那说话时总来回摆着的胖膀子,还有这拱手作揖要茶时,歪着的圆胖身子,唉哟哟,可不就跟咱们的胖鹦鹉儿一个模样嘛!”

    赖嬷嬷拍着手直笑。

    “既这么着,才有了个鸳鸯,这个啊,就合该叫个鹦哥!”

    贾母指了胖丫道。

    赖嬷嬷赶紧让胖丫跪下谢贾母赐名。

    胖丫磕了头,爬了起来又问:“哪位是鸳鸯姐姐啊?”

    赖嬷嬷指了指宝雁说:“你们小姊妹这是甚缘分?可是要一辈子飞在一起呢?”

    新晋的鸳鸯小姑娘此时已经完全回过神了,便拉了胖丫,不,是鹦哥的手,一齐朝赖嬷嬷行礼,口中还说:“我们纵能飞,也得托赖着嬷嬷这股东风呢!”

    “瞧瞧,把这丫头兴的!赖嬷嬷往日总赖着老太太,如今啊,自己个儿也被人赖上了!”

    “我倒要看看,是我赖,还是你这张嘴赖?”

    赖嬷嬷作势要去拧可人的嘴。

    贾母搂了鸳鸯、鹦哥在一旁观战,自荷花宴来第一回如此开怀畅笑。

    “你说邦妮这时在做什么?那个叫红楼梦的世界,不知道是不是也像霍格沃茨这样有趣!”

    本森一大早就起床了,这里可是魔法世界,睡觉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比尔还是无精打采的,直到吃完早饭,海格说要去对角巷买魔杖他才打起些精神。

    对角巷在伦敦对吧?比尔振奋极了,他甚至开始求海格把他随便扔在伦敦哪里,他乐意当个麻瓜,长大了继续做个医生,那才是他的世界他的人生!

    “你傻啦?这是书里的伦敦,不是咱们地球上的伦敦好嘛!”

    本森无奈地看着比尔,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在智力上碾压他一下。

    “你宁愿当麻瓜?别闹了。任何,我是指任何说自己对魔法不感兴趣的人,都只因他还未曾真正尝过魔法的滋味。相信我,孩子,到了对角巷,拥有了自己的魔杖,如果你还想做麻瓜……嗯……那——是不可能的。”

    海格好像讲了个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把自己笑得地动山摇。

    等他们真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商店,本森头一个冲进去,兴奋提着要求。

    “噢,敬爱的奥利凡德先生,我想要冬青木和……和凤凰羽毛的魔法杖,最好十一英寸长!”

    “不要说话,孩子。我在量你鼻孔间的距离呢,你厚厚的嘴唇一动,他们也老跟着变化。”

    奥利凡德先生认真地在本森身上量上量下,过了一会儿又嗤笑一声:“每个孩子都想要一只那样的魔杖,因为哈利有同样的一只,对吧?”

    奥利凡德摇着头扔出了一堆魔杖让本森挨个儿试着,又去量起了比尔。

    比尔扭来扭去别扭极了,他不习惯陌生人靠近自己。

    “啊!”本森惊呼着,他手中拿着一根十四英寸的细长魔杖,魔杖头部闪耀着夺目的金色光芒。

    “梧桐木,凤凰羽毛,完美的搭配。”

    奥利凡德笑了起来,对本森说:“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相处愉快!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个爱冒险,渴望刺激的孩子,就和你手中这根魔杖一个模样!所以,千万不要熄了你冒险的心,不然,你的魔杖真的会发火哦!”

    直到好多年后,本森挥着这根魔杖想给自己来桶爆米花时,忽然燃烧起来的魔杖才让他明白,为何老奥利凡德先生会那样说。

    “接骨木!龙心弦,十英寸。”

    奥利凡德死死盯着比尔,像要把他印在自己脑海里。

    “所有能制作魔杖的木材中,最稀有的就是接骨木!每个拥有这种魔杖的巫师,都注定不凡。孩子,这样复杂但精彩的人生,你准备好了吗?”

    比尔恍若无闻,此时他的心神完全笼罩在魔杖传递给自己的一股强烈的暖意下,那股暖意甚至暖到有些发烫,让他的整颗心、整身的血肉都险些沸腾起来了。直到那暖意冲刷他的周身一次又一次,缓缓停息,比尔才开始大口大口喘着气,像是一个濒临窒息的人重回空气里。

    本森的魔杖要六个金加隆,比尔的则要七个。

    奥利凡德先生微笑着看向海格。

    “鸳鸯!鸳鸯!鸳鸯呀!”

    金陵城,金家小院内,翔哥儿围着妹妹左一声,右一声,已经叫了十来遍这个新名字了。

    鸳鸯捂了耳朵,无奈地看着这个猴儿一样的哥哥。

    “老太太怎想的,又是鸳鸯又是鹦哥的,怎都跟鸟儿摽上劲了呢!”

    金彩家的抱着女儿说道。

    “老太太也是你说得的?不管鸳鸯还是鹦哥,名字有甚要紧?要紧的是,咱们女儿啊,这回可是真正在老太太那里挂上名牌了!”

    金彩笑眯眯看着女儿,心想自己这一家子可算是熬出头了。

    而街头儿的良婶子一家,此刻也是笑声不断。

    “姆妈,我能到了老太太跟前儿,还真亏了宝丫,啊不,鸳鸯的功劳呢。没有鸳鸯,哪有我鹦哥哩?”

    鹦哥仍旧晃着她的小胖胳膊,冲她姆妈猛夸鸳鸯。

    “我就说那孩子是个有来历有造化的。打小儿那机灵劲儿就百不出一!这不,大难不死,果有后福!我鹦哥现也算沾了鸳鸯的福,以后这日子啊,就越过越平顺喽!”

    良婶子高兴地合不拢嘴。

    “姆妈,如此一来,咱们家说不得就要跟了妹妹一起进京了呢。”

    鹦哥的哥哥陈书新对这即将到来的生活变化兴奋又忐忑。

    “进京怕甚?我早就想离了这污糟地方了。自从倩儿……哼,她那黑心的娘现下也不知如何悔青了肠子呢。”

    良婶子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肩膀忿忿不平。

第19章 (4)三生珍照照真今生 一魔持刀刀饬心魔() 
陈书新见母亲提起了和自己定过亲,但终是被其母送与富翁做妾的赵倩儿,黯然地咬了咬嘴唇。

    “自去年新哥儿跟着吴师傅做了府里小账房,那婆娘就已悔了呢。想当初胖丫阿爹前脚儿去,他们家后脚儿就求了东府珏大奶奶跟前儿得脸的管家娘子来退了亲!只当我们家失了管事的差事再起不来了?没见过这等不要脸皮的人家儿!哎,只可怜了倩儿好姑娘……”

    书新奶奶看自己孙子垂了头,握了拳,赶忙咽了余下的话。

    “籁籁,别再叫人家胖丫啦!要叫鹦哥呢!”

    鹦哥晃着她籁籁的胳膊娇声娇气拖着长音叫道。

    书新知道妹妹是在故意逗大家开心,于是也舒了口气,冲自己家人灿灿笑了起来。

    一家人复又欢欢喜喜讨论起去京城的事来。

    ……

    金陵城东,一处不显眼的小宅院内。

    “爷,贾雨村先是被小的们扮做地痞打劫,后又被送上了去姑苏的船,现身无分文,流落在苏州一间小庙里卖字为生。”

    “很好。勿再理他。要紧的是,那孤雁女孩儿找寻得怎样了?。”

    “小的们找遍了金陵城姓顾或辜的,又或者名字里有雁字的六七岁女孩子,并无爷要找的那一位。”

    “废物!”

    黄肃看着眼前惶恐跪下的黑衣男子,心中却是比他还要更惶然。

    “额角有个浅坑伤疤,双颧有雀斑,如此明显的样貌,你们竟找不到?废物!”

    黄肃扬手朝地上狠掷了一只茶盏,“啪”,一道碎瓷划过地上那男子的额头,那人紧了紧身子,却也不敢大动。

    “我现是顶着巡查陵江的圣命出来的,这几日潜到金陵城已是冒险,要是被人捉住踪迹,京里那几府可不会放过我。而且再有几日,我便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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