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盗墓札卷-第10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乖乖,这年头干尸都能诈尸,年月得多邪?

    葫芦携带的背包里,只剩下几块压缩饼干,根本没有黑驴蹄子,也没有糯米啥的。

    也对,那么厉害自信的人,平时压根不会想起这些东西。

    苦了我,倘若干尸真的尸变,我拿什么应对。

    尚在心如油煎之中,碎裂声逐渐盖过穿进的风声,使我只能听见那种心痒的碎裂,却忘记自己身在沙漠的风沙包围。祈祷了几句无量天尊,相对于信仰,我比较信赖于本土宗教。

    可惜平时不烧香,干尸体内像是安置了弹簧,原地蹦了三蹦。

    我跟着,心提到嗓子眼。妈呀,就这种干成咸鱼的粽子,真能尸变!

    我双手按在骆驼刺当中,过度的紧张,使我不知痛觉,浑身的神经都朝着干尸而变化。

    干尸浑身褶皱,应当是脱水而死,死前体魄较为雄壮,胸前还挂了两坨圆形的痕迹。看不出丝毫楼兰美女的艺术感,只有深深的恶心。

    随着风沙再次吹入墓室,内部视线渐化于混沌。

    我趁着时间,往火里投了两摞骆驼刺,接着双手撑着躯干朝后,靠到墓室冰冷的墓壁边。

    想我是拼了命的挪动,努力和干尸保持距离。回头看,自己也才不过和干尸半米来远。

    不对劲啊,刚才它还离我两米开外,怎么距离越缩越短了?

    脑门顿生了层热汗,顺着脸颊滑到衣领,真比玄铁还冷。

    该不会是我移动时,干尸也跟着移动。否则我怎么查觉,干尸的手指都快挨到我的脚尖。情景,犹如近在咫尺的刀锋,快要割到我的喉咙。

    我紧按着胸口呼吸,喘着大气看着。

    掉进来的干尸,有问题!

    见得干尸再次挪动,此次肯定不是我的幻觉,连那干枯成树叶的皮肤,都有复活的趋势。满是褶皱的身体,忽然充满了气,开始膨胀。

    我估摸着是具女性干尸,该不会是色中恶鬼,否则哪能轻易起来找我谈人生。于是我抬脚,在还没被吓晕的前夕,把干尸往回猛的一踹。

    咔嚓,半条胳膊被我踹开,都露出如旧棉絮的干肉。然而让人不可置信的是,断裂的伤口顷刻间又合拢,仿佛刚才那脚只是我的臆想。

    随即,干尸皮肤的褶皱相继裂开条缝,有东西从褶皱裂口处钻出。

    非常恶心的感觉,再说我退无可退,只能干眼看着,又不敢闭眼。

    我怕自己闭上眼,干尸就会扑过来。恶心了大半天,那种褶皱如人的眼睛般睁开,大致数数,干尸浑身有几十个那种眼睛,都裂开条缝。

    蜡黄的裂缝里,索索有动静,有一抹淡淡的绿色,正在其中滋生。

    偏见得绿色中,藏着扣着,一丝腥红的血色。等到它从褶皱里钻出,我再也不能保持急促的呼吸,脑门的汗水瞬间蒸发。是曼珠阿华,对,是魔国的亡灵,曼珠阿华!

    前不久,我还在小木屋见过,这种奇异的死亡诅咒是如何把人给吞噬殆尽。

    没想到,这具干尸的体内,便寄生着曼珠阿华的种子。或许埋在沙子里,种子不会发芽。

    可一旦让它接触到空气,疯狂的魔鬼毒舌,将蔓延整片沙漠戈壁。

    恐惧再也无法包裹,我尖叫道:“葫芦,葫芦!”

    大笼的藤蔓顶碎干尸,就从干尸体内流出,像碧绿的瀑布倾泻。

    可恶,葫芦去了那么久,怎么还没回来。我心中惊惧万分,其实时间也没过多久,再加上外面环境恶劣,移动速度将非常缓慢。如果是诈尸,不对,现在我宁愿干尸是诈尸了。

    不管是粽子还是僵尸,总是能有对付办法的。

    可是,面对曼珠阿华,那是屠城的魔花,没那么好对付。我诅咒这种花应该灭绝,但这种花已经开始在墓室生在,蔓延而出。

    想着活命的出路,才出狼穴,又入虎口,就没这么倒霉过。

    记得在小木屋里,我和葫芦联手对付过曼珠阿华。其实是葫芦单独对付的,曼珠阿华的命穴,就在它盛开的花朵上。可仅凭我,万万不能对付得了。

    对了,脑子里突然想到,貌似这种植物还挺怕火。

    于是我奋起扑身,由于只能靠两只手臂挪动,我几乎是***炸碉堡那种姿势。挪动到火堆边,我添了几把骆驼刺,把能烧的全部烧旺。

    待到我回头,见曼珠阿华生出绿色藤蔓,已经破开干尸,朝着我遥遥奔来。

    侧转身体,我使了招空城计,用身后的火焰逼退藤蔓。

    果然怕火,天下间金木水火土,总能克制任何事物。然而藤蔓惧火,但火也不是完全的克星。再加上墓室内寒风涌灌,火焰燃烧得非常弱。

    出于需要,我开始燃烧骆驼刺,脑子里根本没有珍惜这个词。

    火是大了,在风中愈发燃烧得激烈,材料很快就要见底。

    曼珠阿华暂壁锋芒,伺机蛰伏在地面,准备火弱了之后给我致命一击。我眼中欲哭无泪,身体的负荷不容许我撒腿就跑,即便我能跑,也定然跑不过。

    于是,我就像落入水中,拼死抓着稻草的人。

    后背依靠在火堆边,背上滚烫,衣服都快被点燃。

    如此拖下去,我必死无疑,得想法在葫芦没回来之前,先想出拖延之计。

    这种植物有思想,我装作没了骆驼刺,火焰减弱的姿态,好打个出其不意。

    藤蔓接踵靠近,火焰弱一分,它就进一寸。我收拢了腿,慢吞吞拖下衣服,眼睛毫不放松侦察敌情,梗得脖子发酸。沙漠里的风,就是这样见风使舵。

    火旺时,火借风长,都快蹿到墓室顶。

    火弱时,火因风衰,转眼化为海碗大,即将冒烟熄灭。

    藤蔓在那时,便席卷而来,沿途开出象征死亡的荆棘。我脱得只剩最后件衣服,手里攥住件薄棉衣,软鞭般对着抽去,将藤蔓拨开。

    由于是棉衣,很容易烧着,我顺着把带火的棉衣抛到藤蔓附近。

    继而忍着皮肉火燎的焦疼,将还在燃烧附带高温的火堆掀翻。

    火星四溅,数千流星砸了过去,场面相当壮观。

    藤蔓缕缕遭了火烧,烧焦后弃了枯枝,尽数藏回干尸内。

第233章 死亡编号() 
我为自己取得的胜利高兴,打算乘胜追击,趁那花未开出,先来个一锅端。

    见藤蔓钻回干尸内,干尸绽开的皮肉随即愈合,似有了生命。

    然后,更加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藤蔓重新钻回干尸体内,干尸遍身就起了层绒毛,那断裂的手臂躯干,渐渐被绒毛粘合缝好。

    我忙着收集火种,那干尸碎得和拼图般又被拼好,接着尸体生力,从地面站了起来。

    看来这片黄灿灿的沙漠,便是这些死亡花朵的老巢,朵朵花开,多邪门啊。

    死亡多年的干尸,又能重新活动,尚且不是诈尸,而是尸体作为形体,被曼珠阿华给操纵了。

    本以为自己已经非常了解它的魔力,现在看了,花朵背后的花语,竟是洋葱圈套着圈圈。

    即便干尸没变粽子,看着干尸以某种方式复活行走,足以颠覆所谓的科学。

    我走不动,举起背包砸过去。

    干尸腐化在沙漠,浑身和朽木差不多。

    经背包砸中,干黄的骨骸顿时塌陷大半,和沙子般不堪一击。没等我笑出声,被砸开的地方转瞬合拢,以非常迅速的修复力重新长出。

    没想到,曼珠阿华和死人组合,能发挥如此恐怖的威力。

    倘若曼珠阿华不死,岂不是可以操纵无限的形体,作为躯壳来控制?

    这种花,可以算是植物和真菌的结合体,恐怕是植物病毒的某种变异。

    当年彭加木考察罗布泊,里面就传出有不死的沙民,被某种植物病毒传染。

    如果再能发挥些想象力,其实所谓不死的沙民,本质已经是死人。

    只不过肉。体被植物操纵,能保持某种意义的活着形态。曼珠阿华的存活,需要血肉灌溉,那样,袭击活人和动物,倒是非常可能。

    塔里木和罗布泊,两者间的联系,都和三千年前,神秘的母系氏族有关。

    以上属于我后来的推测,当时看见干尸杠杠的站起来找我,神经便接近崩溃的边缘。别说胡思乱想,连呼吸我都忘了到底是先吸气,还是吐气。

    见干尸步步紧逼,随着尸身抖动,那些腐烂泛黄的烂肉跟着掉落,而新的组织又极快的长出来。干尸正在脱胎换骨,以神秘的仪式正在进行,而干尸面前的我,恰好充当了祭品。

    我是没辙了,假使有辙,也不会坐在地面等死。

    现在唯一的活路,全寄托在葫芦身上,呼喊他比找太上老君管用。

    我絮叨念了很多遍,也没等来关键的杀手锏,葫芦啊葫芦,到底跑哪去了?

    等不来葫芦,我瘫坐在地,提不出力气去挣扎。

    干尸晃悠走到我面前,两只烂掉的眼眶中,出现红色的血异光芒。

    张开那嘴,恶臭的腐烂味随之蔓延,即使干尸蜕变成人,身上的死气也不会消除。

    记得热带雨林里,有种蚂蚁叫僵尸蚂蚁。操纵蚂蚁的是病变的植物真菌,而活动的蚂蚁只是毫无灵魂的傀儡。

    干尸张开嘴,里面稀疏有几粒黄牙,半腐烂的牙床上,隐藏着比刀锋还尖锐的细齿。

    最后叫了声葫芦,紧撑身体的手松开,绝了最后的念头。

    正当干尸即将扑倒来咬时,打墓室外的黑风里,卷杀出青虹电光,绝骑而来。

    待我定睛去看,见干尸立在地面,头颅插中把古老的降魔杵。

    再回头,见葫芦跳入破洞口,蹬翻干尸。

    曼珠阿华的心脏,便寄生在干尸的头颅内。降魔杵击穿头颅,曼珠阿华相继死亡,那干尸彻底化为齑粉,看不出人形。

    “缘分啊,你终于赶回来了。”

    我坐着抱住葫芦,救命的天兵天将总喜欢在要命的那刀才出现。

    葫芦有些嫌恶的把我拨开,“听见你叫救命,跑了过来。”

    “有吗?我记得自己快英勇就义,吭都没吭声。”

    其实所有人里面,我是最无辜的。

    特别是躲在墓室里,不招灾不惹祸,反倒有干尸自己钻进来,净闹些幺蛾子。我有些杯弓蛇影,担心又有干尸从破口钻进来,于是问葫芦弄到的骆驼刺在哪。

    干尸死得蹊跷,不是正常死亡,多半是被曼珠阿华弄死的。如果再有几具干尸现身,比炸弹都有威慑力。还是快快生火,制造些人烟气。

    “骆驼刺在外面,你看看这个,在外面找到。”

    葫芦递给我半件破衣服,因为衣服只剩半截衣领连着袖子,有很浓的尸臭。

    应当是那具干尸曾经穿的,看来是个现代人,不是古西域的居民。那是上世纪非常经典的中山装,在那个特殊时期,中山装是身份的象征,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资格穿。

    发现了中山装的残片,那干尸生前的年代,应当没有我想象的久远。

    另外,在腐烂的布料中,我发现衣服贴着的金属卡片。

    好在沙漠里缺水,金属氧化不快,卡片模糊的刻着:lbp198058。

    前面三个大写的英文字母,如果直接用拼音相对,应当是骆冰皮、萝卜泼、罗布泊!

    对,前面三个字母,恰好就是拼音的罗布泊,且出现在丝织的中山装上,不是普通的旅游团队能拥有。在那个年代,全国大大小小都忙着赶超建设,岂会有普通人到沙漠里遛弯。

    之后的那串数字,读来更是时间,某种确凿的时间。

    似乎在哪见过,不过当时脑子太乱,琢磨不出具体。反正中山装的出现,印证了这片沙漠不如表面那般荒芜寂寞。

    至少在几十年前,沙漠曾经有过热闹时期。

    看牌子,此物应当出自罗布泊,更为恰当。罗布泊距离塔里木盆地中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两者太过遥远,照理不应该有此类东西。

    想不出原因,除非当年参与研究罗布泊的考察队,能够翻筋斗云。从塔里木翻到这片死亡禁地,又偏偏死在墓室附近。

    解决了潜在的危险,紧绷的神经在脑子里放松,忽然又蹦成细线。

    外面突然传出破空的巨响,接着有团电光,照亮百米之内最细小的缝隙。

    冷不丁的一声晴天霹雳,墓室外白光汹涌,滋生出云海般的雾气。

    来得蹊跷,埋藏在地底的骆驼刺,被无声点燃,纷纷开始燃烧。躲在墓室内,犹如进了砖窑,炎热得体温上身,又到了酷暑的八月。

    奇怪于外面为何会突然变化,反正墓室不能够待了。

    地底传来剧烈的振动,墓室存在千年,砖石早就松散,经不起折腾。于是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大变动,我们都得出去,至于那些光,当做旱天雷吧。

    葫芦先扶着我爬出墓室,外面风沙依旧,刮得人脸生疼,连皮都要剥落。接着葫芦跳回墓室,又去取了衣物背包,其实也没多少家当。

    埋在沙里的骆驼刺,都被狂风吹出地面,像点燃了导火线般传递燃烧。

    整个沙漠,化为焚烧烈焰的地狱,映照阴暗的沙漠蓝天,形成壮观的火网!

    天空中有黑气累积,隐隐变化为龙的模样。我畏惧的收拢四肢,眼睛都不敢眨动。

    那些黑气我见识过,落地,便是个弹坑,轰死人是顷刻间的事。

    往后退,我撞到爬上来的葫芦,见他把背包丢给我背好。

    龙虎相会,那些黑气在空中交织,演变为肥龙坠地。

    就在不远处,一座沙丘被生生炸掉,提醒我这不是梦。

    看来我们必须逃命,那些黑气过不了多久,就会降落到我们身边。

    不知是奇特的环境,还是某种磁场变化,那些黑气比闪电还危险。我背着背包,重新把羊毛衫穿着,正打算迈动双腿逃命。

    脚底没挨着地面,我方才发现自己只能坐着,在风中都无法直立站起。

    没办法,我看着葫芦,只能委屈委屈这位大爷。

    接着,他扛起我就往远处跑,把我颠得七荤八素。

    接着黑气降落,恰好轰击在墓室范围,将那里夷为平地。

    “你个死葫芦,要背好好背,扛着像怎么回事。”我骂道,鼻子撞到他的脊梁骨。

    风沙太大,把我接下来要说的给灌回去。

    “我不习惯背人。”葫芦丢下句。

    “靠,你以为扛被子不成。”我骂道。

    随后,我被丢到沙地里,黄沙盖遍了全身。

    不等反应,见葫芦俯着身体,用夹着沙子的手掌捂住我,“别出声,那边有动静。”

    我拍开他的手,愤愤瞪了眼,向着他的视线窥看。

    风沙使得能见度大范围缩小,这场大风沙持续了五天,在刚才方有减缓的趋势。

    渐渐的,有马蹄声,还有几千人同时的呼吸声,从风沙中如水墨画淡淡溢现。

    见飞扬的沙影里,走出些人,扛着飙风在中心前进。

    我和葫芦躲在凸起的沙梁后,前面是缓坡,接着是辽阔的平地。沙子被风吹走,留下的都是相对坚硬的沙壳。

    “会不会是苏衡他们?”我问,眼睛里进了沙子,正含着眼泪揉。

    “不是,他们人很多,你不要吵。”葫芦噤声,窥视着那队人马。

    说是人马,因为那是相当大的队伍,里面没有骆驼,只有彪悍的马匹在扬蹄。

    还有飘在空中的旌旗,有三人大,对了,有人,很多的人。由于隔得较远,视线不太清楚。

    我趴在沙梁往下看,那队人马就像蚂蚁,正在慢慢移动

第234章 阴兵再现() 
有股杀气冲散大漠里的风沙,把密不透风的风沙屏障,生生从中间锉开条口子。

    而杀气的来源,就来自于那队神秘的人马。

    塔里木盆地,中心根本没有人家,更别提哪去找那么多人,至少有几千个。

    再者现在是什么年代,那些人的服饰远远辨认,年代可比中山装早太久。

    但那些的确又是人,还在燃烧的骆驼刺把整片沙漠化为火毯铺地。

    那群人马都有影子,拖拽得有几层楼长,有些还晃到我的鼻尖。

    “是海市蜃楼吧?那些人,根本不是现代人。”我半信半疑的问,要用科学来解释,海市蜃楼是目前最科学的说法。

    “不是,但可能是人。”葫芦停顿头两个字,又补充五个字。

    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死亡禁地,即便真有土匪活着,那也不可能穿着古代盔甲,有着惊贯长虹的杀气。

    再说建国到现在,那些土匪得多少岁了,怎么可能没死。

    往前说,这些古代军队,压根不应该出现在现在的时间。

    我感到相当不安,神秘的古代军队,比单个的曼珠阿华还危险。可偏偏,葫芦说它们可能是人。

    见葫芦聚精会神的看着那支军队,军队前进的方向,隐约朝着我们这边。

    老天爷,你可真想玩死我!

    海市蜃楼是不可能了,有可能又是遇见阴兵。

    阴兵,在我记忆里时常出现。

    记忆最深的那次,就是和胖子在阴山中周旋那些蒙古阴兵,那天阴雨绵绵,四周唯有炮火和冰冷的弯刀划过眼前。

    阴兵到底是什么,没人能说明白,至少我遇见的所谓阴兵,它们是真正的能杀人。

    它们不是虚无的幻影,而是某种实体,有着确切的质量。相当于由亡魂组建的利刃,能收割一切生命。

    而现在,利刃正朝着我和葫芦这边偏移。

    风吹得弱,被千军万马的气势压了下去。也因此,我得以看清那队人马的真实面目。

    阴兵,真是阴兵。

    军队中的旌旗早已残破,连带着破败的铠甲,披到早已腐烂的尸体上。

    那些马,眼睛腐烂消失,巨大的头颅腐化成白骨由人牵着。

    阴兵们像坦克车,即将开到跟前。

    我不清楚,这些阴兵和阴山中见到的,是否属于同种神秘能量。它们过来,硬干肯定是不行的,它们能轻易毁灭沙漠里的任何事物。

    葫芦压低了身体,拉着我,将我埋在沙子当中。

    按住我的肩膀,“别出声,等他们过去。”

    由于他说了大堆话,使我感到他有种托孤的意思。

    于是,反手拉住他,“少废话,沙子里面躲好。”

    沙梁背后有层细沙,我俩埋在其中,大致遮盖了身体。

    葫芦松开手,我没敢松,拉着他的袖口等待那些阴兵过去。

    阵阵马蹄轰鸣,已经到了耳前,说阴兵有质量,踩过沙子却又没留下半个脚印。

    可说阴兵只是幻影,恐怕下一秒,它们就将带走人的灵魂。

    用西方话来说,这属于羁绊此地的幽灵。

    阴兵越过我们上面时,葫芦似乎起过身,动了动手臂。

    我拉得更紧,都快把袖子拽烂,最后他安静躺好,沙子又往我这边凑了凑。

    耳边的动静渐远,几个呼吸后,那些阴兵隐约都消失了。

    在沙子里不好呼吸,我憋得胸闷,直到葫芦反拉了拉我,我方才敢吹开嘴面的浮沙。

    顿时神清气爽,风沙在阴兵离开后便停止,目送着那队阴兵往东去。

    “喂,袖子快烂了。”葫芦面无表情的说。

    “失误,失误。我纯粹是怕你被风吹走,万一被阴兵抓去了怎么办。”我厚着脸皮回答。

    做事还就得厚脸皮些。此时已是白天,昨晚的电闪旌旗日月高,恍惚如梦般过去。现在阳光明媚,沙漠显出它的峥嵘。眼皮有些沉,昨晚几乎没睡,其次是饿。

    葫芦丢给我两块压缩饼干,我收着没吃。嘴里干的和沙子般,现在最要命的是缺水,皮肉里的水分都快蒸发殆尽,哪里还分得出唾沫去搅拌。

    说来我的生命力真顽强,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居然还活着,勉强算差强人意吧。

    将两腿分开,我分坐在沙梁边,现在是早晨,空气里勉强有丝露气。葫芦摆弄着星引,正在计算该如何走。甩出一手黄沙,趁着天气晴好,我指着东边。

    那些阴兵前进的方向,就是在那个方向,可能那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需要守护。折腾半天,葫芦也没说句准心话,更多的是在敷衍时间。

    我无聊的敲着沙地,有片阴凉出现在我头顶。左右看,四下没树,天空又没有云彩。

    身后有座更高的丘山,顶端有个人站着,太阳出现在丘山阴面。

    那人的影子拖得老长,像日暮的指针,还在旋转。的确是个人,我高声向对方招手,最后看见海东青从丘山顶奔跑下来。

    雨过天晴,可算让我碰见大部队!

    队伍再次大汇合,无疑是夜里的明灯、沙漠里的黄金。除了我和葫芦擅自离队,连库伊斯夹在骆驼中,都养得舒舒服服。

    库伊斯见到我,有些咬牙,见到葫芦,牙齿咬得更响,咔嚓咔嚓。

    队伍相逢,归结于老天爷的安排,否则大漠里黄沙遍地,无巧不能成书。

    苏衡说,昨晚,他们也看见了那些阴兵驾着马在风沙里奔驰。

    海东青或许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