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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往事:国史经典蚜-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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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之人君,量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许由、务光:两人皆古代高士。许由,隐士,尧以天下让之,不受,尧又欲召为九州长,不欲闻,以水洗耳。务光,夏朝人,汤放桀后,以天下让之,不受,负石自沉于庐水];入而又去之者,尧、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岂古之人有所异哉?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某:汉高祖自称。仲:指汉高祖的二哥。高祖年轻时无赖乡里,不务正业,其哥哥则勤于农事。高祖的父亲经常批评高祖不能治产业,等到高祖得了天下后,得意地向其父夸耀说:“某业所就,孰与仲多?”],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
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寇仇:敌人。独夫:指众叛亲离之人。孟子:“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谈到武王伐纣,孟子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固其所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是故武王圣人也,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后世之君,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窥伺者,皆不便于其言,至废孟子而不立[废孟子而不立:明太祖朱元璋曾对孟子所谓土芥、寇仇语不满,废止孟子配享],非导源于小儒乎!
虽然,使后之为君者,果能保此产业,传之无穷,亦无怪乎其私之也。既以产业视之,人之欲得产业,谁不如我?摄缄縢,固扃[摄缄縢,固扃:缄、縢都是捆物的绳索。扃,关纽。,锁。意谓用绳索捆绑,再加锁,竭力防人盗窃。],一人之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远者数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而毅宗之语公主[毅宗:明崇祯帝。李自成进北京后,他持剑将女儿砍伤,说:“若何为生我家?”],亦曰:“若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回思创业时,其欲得天下之心,有不废然摧沮者乎!是故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虞之世,人人能让,许由、务光非绝尘也;不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市井之间,人人可欲,许由、务光所以旷后世而不闻也。然君之职分难明,以俄顷淫乐不易无穷之悲,虽愚者亦明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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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与明末党社
明代以来,士人为应试科举,往往借聚会结社之机,以文会友。士人参与这类聚会,既可以学习制艺,揣摩时文风习;又可结交同辈,联络情感,为将来入仕作准备。士人在研习制艺、文学之余,不免议论时政。在适当的时机下,这种议论也足以演变为政治活动。明末的东林党运动,就是地方士人的活动与朝廷党派纷争汇流的结果。东林党的影响尚多限于直接参与朝政,而将士人政治运动发扬光大,使之成为动员性的政治、社会运动,尚有待于复社领袖张溥的努力。
张溥生于江南官绅家庭,早年好学成名,年长后结交东南名士,声望渐显。张溥成名后,虚怀若谷,致力于奖掖后学,故而慕名从学的士人络绎不绝。天启年间,宦官集团逐渐在对东林党的政治斗争中占据上风,东林党在朝廷中的影响几乎被根除。但士民的暴动和半公开的抗议证明了东南地区对东林党的同情,这种情绪无疑激励了一些年轻的效法者。张溥召集同道组织了应社,以尊经复古、磨砺气节、经世济用为志。不久之后,各地士人效法应社,纷纷组织起地方性的文学社团,其旨趣大多与应社相去不远。
崇祯继位后,迅速铲除了天启朝的宦官集团。张溥等人深受鼓舞,认为是匡扶世事的有利时机。在同道的支持下,张溥联合南北各地的社团,成立复社。复社成员分工合作,研习学问,并出版同道的文集。在此后的科举应试中,取中者多为复社成员,天下为之瞩目。影响之下,复社门徒遍及全国,东南地区尤其如此。
张溥偕同亲近同道,企图借复社声势显赫的时机参与朝政,挽救晚明的危局。但是相比于他们企图效法的东林党人,复社成员的政治阅历更显欠缺。他们在北京的努力,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最后随着明朝的灭亡无果而终。随着清军逼近东南地区,复社徒众在本土组织了艰苦而绝望的抵抗。
第88章 原 法()
(清)黄宗羲
导读
本文选自明夷待访录。
与黄宗羲同时的顾炎武读完明夷待访录,致信说:“大著待访录,读之再三,于是知天下之未尝无人,百王之敝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也。”数百年后,梁启超写道:“梨洲有一部怪书,名曰明夷待访录,这部书是他的政治理想,从今日青年眼光看去,虽像平平无奇,但三百年前———卢梭民约论出世前之数十年,有这等议论,不能不算人类文化之一高贵产品。”梁启超承认:“在三十年前,我们当学生时代,实为刺激青年最有力之兴奋剂,我自己的政治运动,可以说是受这部书的影响最早而又最深。”
顾炎武、梁启超两人相去数百年,他们对明夷待访录的观感却相似,不免令人惊讶。顾炎武的时代、经历与黄宗羲相去无几,他的感佩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而梁启超既是谙习旧学的学者,也是积极向国人介绍新学的鼓动家。他发自内心的钦佩,恰恰是近代中国新旧过渡之间的思想标本。
明夷待访录中最激进的篇章,多是对先秦诸子论证的旧事重提。在这些追问原初问题的篇章之中,原法是十分特别的一篇。探求原法的行文,不难发现这是一篇十分晦涩的文字。文中既有理智的追问、怀疑和论证,又有情感的向往、追求和呼唤。理智和情感交织往复的原法,在今日的读者看来,仅仅是颇具煽动性的政治檄文,而非严肃的学理论证。但是平心静气地思索,却必须承认原法恰恰是当时最严肃的政治论文。因为今日的读者视为源自人类情感、愿望偏好的命题,一个世纪前的论者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先验真理。今日的读者认为荒诞可笑的理想,几代以前的读者为之心潮澎湃。在考虑到背景、语境的变迁后,方可理解黄宗羲的激切、抗议、忧虑和胆怯。这种理智的探索、考证,以及被后人遗忘的遭遇,与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学者有惊人的相似。后人信心十足地接受了前人的结论,却不应轻视前人探求的艰难。
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何以言之?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二帝:指尧、舜。三王:夏、商、周开国君主,夏禹、商汤、周文王],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为之婚姻之礼以防其淫,为之卒乘之赋以防其乱[赋:此处指兵,因古代以田赋出兵。卒乘之赋:指部队。古代卒指步兵,乘指车兵]。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末尝为一己而立也。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是故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汉建庶孽[庶孽:指除继承君位的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刘邦曾大封同姓王],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宋解方镇之兵[方镇:地方集团。宋太祖曾吸取唐末五代教训,削除地方势力],以方镇之不利于我也。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而亦可谓之法乎?
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也,贱不在草莽也。在后世方议其法之疏,而天下之人不见上之可欲,不见下之可恶,法愈疏而乱愈不作,所谓无法之法也。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鳃鳃然:恐惧的样子。意谓战战兢兢地惦记着自己的天下,唯恐被人夺取],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
论者谓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以法祖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于此胶彼漆之中,以博宪章之余名,此俗儒之剿说也[宪章:遵循前人的法律。剿:同“抄”。剿说:因袭别人的成说]。即论者谓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苟非为之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以复井田、封建、学校、卒乘之旧[井田:古代土地制度。封建:西周实行的封土建国的政治制度。],虽小小更革,生民之戚戚终无已时也。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罗网,反害天下。故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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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儒家论原法篇
此所谓法是从治天下方面说之治道之法。“三代以上有法。”其所以有法,乃因其法为天下而立,不为一己而立。此依据禅让之公而说下来。此亦正合于吾所说之“让开散开”之精神,“就个体而顺成”之原则。“让开散开”是不把持天下以为己物,“就个体而顺成”是不逆提牵率天下人民以从己。故其法无私,而可谓真有法。此为敞开之法。“三代以下无法。”其所以无法,乃因其法全为一己而设,全违背“让开散开”之精神、“就个体而顺成”之原则。此为“非法之法”,乃封闭禁锢之法。
最足见儒者“理性之内容表现”之至意。
然此“内容表现”之至意已将政治之最高原则,即让开散开之精神,就个体而顺成之原则,表露无余矣。此种理念,若能畅达不已,必至民主政体之出现。梨洲、亭林等所处时代正是西方十七、十八世纪洛克、卢梭等之时代。而彼等之人权运动,开出近代之民主政治,正是一帆风顺之会。而顾、黄、王所遭遇者,则是断潢绝港之时,遭遇清朝一绝大之歪曲。东西运会之异,岂不令人长叹息乎?
———牟宗三:政道与治道
第89章 学 校()
(清)黄宗羲
导读
本文选自明夷待访录。
两宋以来,科举大兴,庶民应试者日众。在科举的刺激下,地方社会的结构也渐渐发生变迁。世代相传的地方世家大族,渐渐在政治上失去了影响,让位于新晋的庶民。庶民子弟读书应试的各种学校,也纷纷崭露头角。私人讲学的氛围十分盛行,一度与官府兴办的官学并驾齐驱。古代中国的书院制度,就孕育于这种激荡、活泼的氛围中。
书院开设的初衷不离科举应试,但是许多学者或者退隐的官宦也期望书院可以为修学者提供道义、修身的熏陶。为此,一些有影响的学者相继投身于书院,以研习、发扬本派的学理。书院的学规往往出自其创始人的手笔,一些著名书院的学规曾经在几个世纪里被后来的书院参照、模仿。这些流传至今的学规证明书院是一自治的团体,其中规定了书院设立的目的、日常制度、纪律。书院的领袖被认为有义务维持书院的学风、纪律,以吸引游学者。因此,领袖一般由著名的学者担任,他们因学问和道德的修养而受到学生的尊重和服从。
但是书院并非单纯的学校,事实上,应该将其当作士绅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享有声望的书院必须注意笼络足够优秀的教师和学生,有时后者甚至比前者更重要。书院的领袖必须在地方士绅中有影响,以便获得捐款,以维持日常开支,或者资助有天资的贫寒学生。为此,就必须让士绅相信书院对地方教化、安宁有贡献。书院还必须与地方官员相处融洽,以便不失去获得官方资助的机会,或者在地方事务中发挥适当的影响。地方官员也乐意支持此类活动,以便敦促、教化自己治下的士民。对书院的支持,对官员本身的仕途甚至也是有利的,这意味着可以博取名誉,以及充当许多有望入仕的士人的恩主或保护人。
书院的学规,或者说那个时代的思潮,都不断地宣示要维持一个存在等级、身份差别的社会。科举为每个人提供了改变命运、身份的机会,却不仅没有取消这种差别。相反,科举使身份的差别与个人的努力相联系,以至于使身份的差别显得更加理所当然。但是,在书院内部,却存在着一种罕见的平等氛围。事实上,书院许多事务的决定,都必须取得教师、学生的同意或者是默认。这是古代中国社会一个十分特别的阶层,这个阶层的成员有着完全相同的出身:儒家弟子、开化的文明人、文明理想的承担者、科举应试的候选者、有朝一日出仕的候补官员。由身份接近的成员组成的书院,会萌发出公议的愿望,并不令人惊讶。但是这种公议的愿望,事实上是十分可疑的,在朝廷上,他们是君主的臣属;在地方上,他们是庶民的领袖;仅仅在短暂的书院生涯中,他们才能找到与自己平等的伙伴。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辟雍:古代学宫,始自西周时,贵族子弟在此学习各种技艺。后来诸王朝也设有辟雍,多用于举行祭祀或者施行各种礼仪活动]。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敗晕恰2臼椤⑵诨帷⑶取⑷钟磺形桌簟J狈缰谑浦猓杂腥搜桑阋晕V形薜庇诨杭敝捌6渌窖U撸凭傧还笱模嗨煲猿⒅评槐淦浔玖欤恐胁拍苎跽撸彝园斡诓菀爸洌谘3跷抻胍玻垩#汉捍院螅鞔忌栌泄倭⒀!5峭蛭芫惺诠俑倭⒀5难Х绮幻獾 ⒚宦洌臣秤诠γ弧I踔亮⒁捕云涓械绞贾С置窦湫似鸬母髦炙饺耸樵海荩烤寡恳皇乱嗍е印
于是学校变而为书院[书院:书院开设后,一些退隐的官宦、学者也乐意在书院开讲。这种讲学活动往往发展成政治清议运动,对当朝的官员形成压力。当朝官员有时会选择压制,比如南宋历史上,韩侂胄执政时,曾经宣布道学是“伪学”。明末东林党运动时,东林书院曾经被朝廷下令毁弃]。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伪学之禁,书院之毁,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其不仕者有刑,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也。”其始也,学校与朝廷无与;其继也,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犹然循其名而立之何与?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请起李纲:靖康之乱前,金兵围攻汴梁,北宋朝廷和战不决。宋钦宗对与金兵交战缺乏信心,有意议和,遂罢免了主战的大臣李纲。太学生陈东率领数百名学生,上书宋钦宗,反对罢免李纲,后来发展成骚乱,杀死数十名宫廷侍从]。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陈、欧:指陈东、欧阳澈。陈东就是上文中多次上书的太学生,靖康之乱后,被宋高宗招揽。他向宋高宗上书,要求还都汴梁;迎还被掳的徽宗、钦宗二帝;罢斥执政大臣,任用李纲。因此得罪于执政大臣,不久之后被杀。欧阳澈是布衣,金兵进逼汴梁期间曾上安边御敌十策。后来向高宗上书,内容与陈东的上书近似,不久同时被杀。],正坐破坏学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
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学校之法废,民蚩蚩而失教,犹势利以诱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则吾谁欺!
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仕未仕也。其人稍有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为吾师也。”其下有五经师,兵法、历算、医、射各有师,皆听学官自择。凡邑之生童皆裹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亦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务,亦无不用之人。
学宫以外,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者,归之学宫,其余则各还其业。
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朔日,天子临幸太学,宰相、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
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毋得闭置宫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也。
郡县朔望,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质难。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其或僻郡下县,学官不能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哗而退之。
择名儒以提督学政,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其学行名辈相师友也。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提学而考之,补博士弟子;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士,有平日优于学行者,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
学历者能算气朔,即补博士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学医者送提学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
凡乡饮酒,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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