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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知识大全-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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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政府不能不呈报上级,地方政府不能不呈报中央,明知所报全系虚账;然既须呈报,则其侵吞总有一个限制。又如杀人:在清代,地方政府已无此权,太平天国起义后,各省督抚,乃多援军兴之例以杀人,此实为违法;然既须援军兴之例乃能杀人,则其杀人之权,亦究有一个限度,皆是也。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号称清明之世,所能维持者,则此最小限度而已)所以但记些政治上的事件,并不能知道社会上的情形。(因为政治上所办的事情,实在太少了。且如历法,向来总以为人民不能自为,非仰赖政府不可的,其实不然。唐文宗时,西川曾请禁官历颁行以前民间先自印卖的历书;而据新五代史司天考,则当时民间所用的,实别有一种历法,时人称为小历,并非政府所用之法。直至宋时,还系如此。南宋末年,西南偏僻之区,官历失颁,梧州等地大、小尽互异,民间就无所取正了,事见困学纪闻。即至近代,亦未能免,官用之历法久变,民间印行历本,还有据明人所造万年历的,以致大、小尽亦有差池。民间所用历法,或不如官法之确,然日用并不仰赖政府,则于此可见。且政府革新历法时,所用之人才,亦皆出于民间;若钦天监等官署所养成的人才,则仅能按成法做技术工作,不能创法与议法也。举此一事,其余可以类推)但在古代小国寡民之世则不然,此时政治上所办者,尚系社会的事情;而社会上最重要的事情,亦即操在政府手里。(所以政治二字,随时代之古近,范围广狭,各有不同。大致时代愈古,所包愈广)所以但记政治上的事件,即可见得社会上的情形。人类的做事,是有其惰性的,非为局势所迫,一切只会照着老样子做去。况且社会的变迁,一时是看不出来的。又且历代政府,于全局之控制虽疏,究为最高权力所在,其所措施,至少在表面上为有效。所以习惯相沿,史官所记,就都偏于政治方面了。(此所谓政治,其范围业已甚狭了)私家所知政治上的事件,固不能如史官之多;有些方面,亦不能如史官之确,(如人、地名,年、月、日,官、爵、差遣名目等)这亦使历代的史料,逐渐转移到以史官所记为重心。
第99章 中国史籍读法(3)()
读史必求原始的材料。真正原始的材料,现在实不易得;大体上,众共据为原始材料的,则历代所谓正史而已。长编。如其书修成之后,长编仍获保存,实可省后来校勘者许多精力,且可保存修书者弃而未取的材料。然长编恒不获保存,亦由为物力所限也)历代所谓正史,大体上自南北朝以前为私撰,唐以后则为官修。(可参看史通古今正史篇。自唐以后,纯出私修者,一欧阳修之新五代史而已,然其材料并不丰富也)然即在南北朝以前:(一)所有者亦必系官家的材料;(如司马迁虽为史官,其作史记,实系私人事业;然其所以能作史记,则实因其身为史官,故能得许多材料,如所谓“䌷史记金匮、石室之书”是也)(二)或则受政府的委托,由政府予以助力;(如沈约之宋书,萧子显之齐书,姚思廉之梁陈书,魏收之魏书,均系如此)此等虽或奉敕所撰;或得政府供给材料,补助物力;然其人皆本有志于此,纂辑亦以一人为主,故仍不失其私撰的性质。(三)其或不然,则将受到政府的干涉,言论实并不自由。(如班固,即以有人告其私改国史下狱。所以自政府设立史官,从事记录、编纂以来,作史之权,即渐为统治阶级所窃。记录之权的被窃,观前言史料渐以史官所记为重心可知。编纂之权的被窃,则观唐以后正史非借官修之力不能成可知。因非有政府之权力、物力,不能征集材料,支持馆局也。在清世,万季野可谓挺挺高节,然清开史局,亦卒以布衣参史事,即由知非此明史必不能成,不得不在署衔、不受俸的条件下,委曲求全也。黄梨洲送季野诗云:“不放河汾声价倒,太平有策莫轻题”,其不肯屈节之心,昭然可见;而犹有议其作明夷待访录为有待于新朝者,真可谓形同瞽鼓矣。然亦卒遣其子百家北上备史馆询访,其心,犹之季野之心也。向使作史之权,不为统治阶级所窃,史家何必如此委曲;而其所成就,亦岂止如此哉?然此为政权被攘窃后必至之势,革命者所以必争政权也)于是有(一)积极的伪造史实;(如汉末为图谶盛行之世,后汉先武即为造谶最甚之人,而又以此诬刘歆、公孙述等,说见拙撰秦汉史第二十章第四节;伪造先世事迹者,莫甚于拓跋魏,详见拙撰晋南北朝史第三章第八节。'二书皆开明书店本'此时崇尚门阀,伪造世系者尤多,如萧齐之自托于萧何,前人久发其覆矣)(二)消极的消灭史实之举;(魏大武以史案诛崔浩,其实非以作史,而由于浩欲覆魏,袁简斋在随园随笔中始言之;清礼亲王昭梿啸亭续录又及其事,然皆语焉不详;予始详发其覆,见拙撰晋南北朝史第八章第六节。然浩虽非以史事诛;而此案之本身,即为被消灭之一大史实,使其真相湮晦,逾于千载焉。此外魏世史实被隐没者尚多,可参看拙撰晋南北朝史第十一章第一节。清世实录,近世研究者证明其常在修改之中,故前后诸本不同;非徒蒋、王两东华录之不同,授人以可疑之隙也。此盖由清世家法,人主日读实录而然,亦见啸亭续录,则其消灭史实更甚矣。清初尝自号其国曰金,后以恐挑汉人恶感,讳之。然沈阳大东门额坏,旧额露出,赫然署大金天聪几年。一九二〇年,予在沈阳,尚亲见之。当时曾致书教育厅长谢君演苍,属其取下藏诸图书馆。其时之奉天,反动气氛颇甚,有力者多不欲暴清之隐,谢君亦未能行也)(三)甚且如清代,欲乘修史之便而禁书。(清康熙末年,即借修明史为名,诏民间进呈野史。其时虽有所得,不过官吏之完成任务;民间所藏,凡涉及万历末年边事者,即均行删去矣,见戴南山与余生书。乾隆时,乃径行搜索。三十九年上谕云:“明季野史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辞,必有抵触本朝之语。正当有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其欲消灭汉人的记载,抑明目张胆,直认不讳矣)私家所作之史,其外形,有时诚不如史官之详实;然其内容,则往往为史官所记所无有。然(一)敢笔之于书者已少;(二)即能笔之书,抑或不敢流传;(三)其流传于外者,则已多所改削;(予幼时曾见一抄本江阴城守记,述明末典史阎应元抗清之事。谚所谓清三王、九将被杀之说,即在其中;此外尚有江阴人之歌谣等。后来所见抄、刻本,无一得同)(四)况且还要遭禁和受祸!自然私家之史,其分量要大减了。私家作史,不求详实,甚或借此淆乱是非者,诚亦有之。然此正由其发达未能畅遂,不受人重视之故。倘使向来私家作史,一无阻力,则作者必多;作者多,即必受人重视,而引用者多;引用者多,则从事于考证者亦多,不求详实及淆乱是非之弊,自易发现;妄作者的目的,不徒不得达,反将因此受到讥弹。自然私史之作者,不徒加多,亦且程度要提高了。(借使考证之风盛行,李繁之邺侯家传等,必不敢出而问世)史官所记,我亦认为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以天下之大,各方面情形之复杂,断非少数因职业而从事于此的人所能尽,则可以断言。然则私史的遭阻阏,官史之获偏行,在史学上,确是一个大损失了。此皆由政权为压迫阶级所攘窃之故。所以革命必争政权,确是天经地义。
即以藏庋论,作史之权,为压迫阶级所攘窃,亦是史学上一个大损失。史记六国表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这一段文字中,“诗书”犹今言书籍;“史记”犹今言历史;(今之史记,汉志名太史公书。“史记”乃一类书籍之总名,此书首出,遂冒其称耳)“人家”之“人”,疑唐人避讳改字,其原文当作“民”;“周室”二字,包诸侯之国言,乃古人言语以偏概全之例(因古人言语乏总括之辞),断非陵夷衰微的东、西周,还能遍藏各国的史籍,更无待言。(当时大国,亦有能藏外国之史者。周官小史,“掌邦国之志”,盖指内诸侯;外史,“掌四方之志”,则指外诸侯,此其国皆现存。又云:“掌三皇、五帝之书”,则指前代诸国之史。此皆史官所记。诵训氏,“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注云:“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训方氏,“诵四方之传道”,注云:“世世所传说往古之事也”,则未笔诸书者,其间当有民间之传说也。周官所说制度,与管子多同,盖齐地之学。齐为大国,又极殷富,故学术亦甚兴盛。稷下学士七十人,可见其养士之规模。其能多藏列国之史籍,亦固其所,若东、西周则断不能有此物力也。纬书谓孔子与左丘明如周,得百二十国之宝书,望而知为造作之说)凡藏于官家,秘而不出之物,最易一遭破坏而即尽。不但史籍,一切书籍,亦系如此。太史公作史记,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论者或讥其不和民众接近。殊不知他下文还有“通邑大都”四字,他藏庋要在名山,传播原是面向着通邑大都的。要学说的流行,必面向通邑大都而始广。然其地为变动剧烈之地,书籍及能通晓书籍之人,易于流散及播越;山地较为安静,古籍、古物保存的机会较多,所以太史公要分途并进。书有五厄之说,牛弘已慨乎言之;(见隋书经籍志)然至后世,此弊仍不能免,即由攘窃者之自私,将其搜求所得,悉藏之于宫禁之故。倘使购求书籍的物力,不为压迫阶级所专有,而别有文化机关,以司其事;搜求所得,亦不如向来之专藏于官禁,而分藏于风波稳静之地:书籍之亡佚,决不至如此其甚,亦可断言。(清代四库书,分藏数处,毕竟灭亡较难,亦其一证)此话从来少人提及;然一经说明,却可令人共信。一切书籍如此;史料之未经流布者,自然更甚了。所以作史之权,为压迫阶级所攘窃,确是史学上一大损失。
虽然如此,参与作史和修史的人,毕竟是和学术有些关系的,总有些保存事实真相,以诒后世的公心。试举和我很切近的一件事情为例。我清初的祖宗吕宫,乃是明朝一个变书的士子。他入清朝便考中了状元,官做到大学士。其时年事尚轻,正可一帆风顺,大做其清朝的伪官,却忽然告病回家了。而其时实在并没有什么病。这是何缘故呢?我们族中相传有一句话,说是由于当时的皇太后要和他通奸,他知道缪毐是做不得的,将来必遭奇祸,所以赶快托病回乡了。虽有此说,也不过将信将疑的传述着,没一个人敢据为信史的。因无人敢笔之于书,但凭传说,故久而模糊也。然一读清朝的国史列传(中华书局所印行之清史列传。却得到一个证据了),传中明载着:当他告病而未获允许时,王士祯曾参他一本,说他病得太厉害了,“人道俱绝”。试问太监岂不是官?若说无关紧要,则历代宦官握有宰相实权,甚或超过宰相者甚多,“人道”的绝不绝,和做官有什么关系?这便使我们族中的传说,得到一个坚强的证据了。这便是当时作史,后来修史的人,苦心留给我们的真实史料。因他只是据官书材料叙述,所以连最善于伪造和消灭史实的清朝,也给他瞒过了。这便是从前的史家最堪矜愍和使我们感谢的苦心。所以凡事总合详求,不可轻易一笔抹杀(清修明史时,顾亭林与人书云:“此番纂述,止可以邸报为本,粗具草稿,以待后人,如刘煦之旧唐书。”盖冀官书原文保存者多,则真实之史料保存者亦多,此亦前人之苦心也)。
读旧史宜注意之点
中国史家,既以作史惟恐其不出于人为宗旨,所以其所最尊重的,为其所根据的材料的原文;不但带有原始材料性质的正史如此,即根据正史等书而编纂的史籍,亦系如此。譬如编年史,在前一卷中,还称旧朝的君主为帝,于新朝的君主,则但称其名;到后一卷中,就可改称新朝的君主为帝,而于旧朝的君主,则改称为某主子。此其最大的理由,固为所谓“穷于辞”;然在前一卷中,所用的还多系前朝的史料,在后一卷以后,则所用的多系后朝的史料,必如此,原文的多数,乃易因仍,亦不失为一种理由。这似乎滑稽,然细思之,称号原无关褒贬,亦无甚可笑也。(近人好将前代帝王的谥号撤去,改称其姓名,如称汉武帝为刘彻是。此实甚无谓。无论谥法或庙号,均不含有尊重或褒美之意;而汉武帝是一个皇帝,则不可以不知。称之为汉武帝,则就其名称,已使人知其为某一朝的一个皇帝矣。若其名为彻,则即不知之,亦无甚妨碍,正不必徒劳人之记忆也)旧史作者,多须改入自己的口气,因此,虽极尊重原文,终不能无改动;但其改动亦有一定的体例,读书多者,自能知之。
昔人作史的体例如此,所以旧时史籍,多不能作编纂的人的话看,而只能作其所根据的原文的作者的话看,而史籍的性质,是随时代而不同的,于此,就重烦读者的注意了。
怎样说史籍的性质,随时代而不同呢?原来孤见最难传播。所以一个时代,史事传之后来的,必系其时多数人所能接受的一种说法,而其说多非真相。然则事实的真相,有没有知道的人呢?那自然是有的。然在口说流行的时代,对人无从谈起,即或谈起,亦无人为之传述;在使用文字的时代,未必皆笔之于书,即或笔之于书,其书亦少人阅读。经过一个时期,此等较近真相的说法,就随其人之衰谢而烟消云散;而其流传下来的,只是西洋史学家所谓“众所同意的故事”了。所以历史的内容,实和其时的社会程度,很有关系,此点最宜注意(或谓其时社会的程度既然甚低,何以其时的人机械变诈,曾与后世无异?殊不知为机械变诈之事者乃个人,传历史则群众之力:个人之突出者,各时代皆有之;社会之进化,则自有其一定之程序也)。
第100章 中国史籍读法(4)()
从大体上分划,过去的历史,可以分做三个时代,即:
(一)神话时代。这时候,人们还未知道人与物的区别,其文明程度,自然是很低的。然而其时代却是很早的。遂古的史料,大都隐藏于其中。这种材料,在中国人所认为正式的史籍中,似乎不多。因为众所共认为最早的正式的史籍为史记,当其编撰之时,社会的文明程度已颇高,故于此等说法,多不之取。五帝本纪说:“百家之言黄帝者,其文不雅驯”,而所取者专在大戴礼记尚书一类书,即其明证。然最早的史事,实无不隐藏于神话中;不过经过程度较高的人的传述,逐渐把它人事化,读者不觉其诡异,就共认为雅驯罢了。如能就此等人事化的材料,加以分析,使之还原,还是可以发现其神话的素质的。如诗经商颂说“禹敷下土方”,书经禹贡亦说“禹敷土”,读来绝不见有何神怪之迹;然若将山海经海内经“鲧窃帝之息壤,以湮洪水”,作为敷土的注脚,即可见其中原含有神秘的成分,不过传诗书的人,不复注重于此,仅作为一句成语传述,而不复深求其中的意义罢了。此等分析的工作,近来所谓疑古派,曾做了一些,虽其说不尽可信,亦于史学有相当的益处。但神话真的有价值;伪造的则转足淆乱史实,用之不可不极谨慎而已(将中国神话保存得最多的为山海经。此书非汉志所著录的山海经,汉志所著录的山海经,乃讲建设之书,即古所谓“度地居民”之法,读汉志原文可见;今书盖汉以前方士之记录,荟萃成编者,二书偶然同名耳。次则楚辞,其中离骚天问等篇,亦多含古代神话。纬书似系神话渊蔽,然出汉人造作,多失原形,用之须极谨慎。道家书中,亦保存一部分神话,则又承纬书之流,其可信的程度更低了)。
(二)传奇时代。这时代流传下来的史迹,都系人事而非神事,似乎其可信的程度增高了。然其所传的,离奇怪诞实甚,而真相反极少,所以运用起来,要打的折扣还很大。譬如西周,确实的情状,我们虽不之知;然其文明程度,决不至十分低下,则无疑义。而自幽王灭亡以后,百余年间,其地为戎、狄所据(幽王被杀,事在公元前七七一年。其后秦文公收岐以西之地,岐以东仍献之周,事在公元前七五〇年,然周实不能有;至秦穆公乃东境至河,则已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叶了),把其文明摧毁殆尽。直至战国时,东方诸侯还说秦人杂戎、狄之俗,摈之使不得与于会盟之列。而秦地所以土旷人稀,使秦人能招三晋之人任耕,而自以其民任战者,亦由于此。然则西周的灭亡,是何等大事;然其真相,我们乃绝无所知,所知者则一褒姒的物语而已。此与蒙古自遁入漠北后,至于达延汗之再兴,只传得一个洪郭斡拜济的物语何异?见蒙古源流考。蒙古自遁入漠北以后,至达延汗再兴以前,其自己所传的历史,实远不如明史所著者之翔实也。回纥自漠北走西域,新唐书所载,事迹颇为明白;而回纥人自己,却仅传唐人凿破其福山,以致风水被破坏,自此灾异迭起之说,亦同此例。(见元史亦都护传)以此推之,左氏所载夏姬的事迹,亦宁非此类?不过其粉饰的程度较高而已。此等性质的传说,至汉初实尚不乏,断不容轻信为事实。(试举俗所谓鸿门宴之事为例。按当时反动之思想正盛,其视列国并立,转为常局,一统转为变局,所欲取法者,则东周之世,天子仅拥虚名,实权皆在霸主之局。不过战国时七国之君,皆已易公侯之称而为王,所以当时之人,所拟临制诸王之名为帝。齐湣王与秦昭王并称东西帝;秦围赵之邯郸,魏又使辛垣衍间入围城,劝赵尊秦为帝是也。戏下之会,以空名奉义帝;而项羽以霸王之称为诸王之长,即系实现战国以来此种理想。在当时,安有一个人想据有天下,再做秦皇帝之理?其后汉虽灭楚称皇帝,然其下仍有诸王,则与秦始皇的尽废封建,仍异其局。在当时,人人之思想,皆系如此;蒯彻劝韩信中立于楚、汉之间,韩信不听,史记说由韩信自信功高,汉终不夺我齐。韩信再老实些,也不会相信汉高祖是个知恩报恩、不肯背信弃义的人;不过自当时想来,皇帝任意诛灭诸王,实不能有此事耳,此乃自古相传之国际法也。汉高祖尽灭异姓诸王,乃系半靠阴谋,半靠实力,并非法律上的权利。而灭异姓诸王后,亦不能不改封同姓,仍不能一人据之,恢复秦始皇之旧局面也。汉帝对诸王权力之增大,乃由灭异姓、封同姓,中央与列国间,有宗法上统属的关系,亦非自古相传天子之国对诸侯之国的权利。然则,当秦朝甫灭之时,安有一人敢萌据有天下、继承秦皇帝之地位之想?范增说:与项王争天下者必沛公,岂是事实?且军门警卫,何等森严,安有樊哙能撞倒卫士,直达筵前,指责项王之理?古人筵宴,中间诚有离席休息之时,且或历时颇久,然亦必有一个限度;乃汉高祖可招张良、樊哙等同出,与哙等脱身回向本军,张良度其已至,然后入谢,筵宴间的特客,离席至于如此之久而无人查问;带有敌意的宾客,与数人间行出军,亦无人盘诘,项羽的军纪,有如此之废弛者?张良献玉斗于范增,范增受而碎之,骂项王“竖子不足与谋”,且当场言“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增年已七十,素好奇计,有如此之鲁莽者乎?种种事迹,无一在情理之中。然则汉高祖与项羽此一会见,真相殆全然不传;今所传者,亦一则想象编造的故事也。此等传说,在秦、汉间实未易枚举。且如指鹿为马之说,又岂可以欺孩稚邪?)
(三)传说时代。此期的史实,其最初的来源,仍为人口中的传说,但其所说很接近事实,绝非如传奇时代的离奇怪诞了;然仔细思之,其中所含的文学成分仍不少。譬如史记的魏其武安侯列传,详述魏其的外高亢而内实势利,喜趋附;武安的器小易盈,骄纵龌龊;以及灌夫的粗鲁任气,以一朝之愤而忘其身,可谓穷形尽相。这断不能凭空杜撰,自然其中多含史实。然观其篇末说武安侯死时,竟有冤鬼来索命,即可知篇中所言,亦仍不可尽信了。此类材料,在唐、宋史中,实尚不免,试观旧唐书旧五代史及宋史,多载时人评论之辞可知。至元史以后,则渐少了。
口传较之书面,易于变动,所以史事出于传述的,无意之中,自能将无味的材料删减,有趣的材料增加。这正如三国演义,其原始,实系说书先生的底本,不过抄撮历史事实,以备参考,其内容,实和正式的史籍,无甚同异;然到后来,逐渐将说时所附会增益的话,亦行写入,与旧来抄撮的材料,混杂一处,久之遂稍离其真,又久之则面目全非了。试观其愈说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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