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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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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没有人教,二则是没有太多的时间给林初去捉摸怎么打好台球。林初和林富贵如今都处在初学者的阶段,不过林初还是强了一些,至少在准头上。
不过如今倒是难说了,林初拿着细长木制的台球杆子,弓下腰,两点一线认真地瞄着,一杆子打出,结果竟然滑杆了。
所谓的滑杆指的是桌球杆子的头部擦着白球边缘过去了,白球轻微滑动了一下,并没有被成功击中。
十来年没有碰过这玩意儿了,林初不禁一阵挠头,怎么打他还是清楚的,可惜手感早已经流失。林富贵看得有些傻眼,他这个表弟,桌球可是打的相当好的,如今怎么会出现了滑杆?
林初并没有再打一杆的意思,示意林富贵到他了。林富贵嘿嘿一笑,打进了一个很简单的球,本来那是林初的。
一到七号为全色,九到十五号为半色,林富贵进的是十号,也就是半色。
林初不着急,看着林富贵运气很好地又打进了一个球,他扭头看了眼严晓,这个家伙正在逛小店。显然台球对他来说,兴趣实在是不大。
“初,到你了,可别在滑杆让我了哦!”林富贵嘴角带笑,真是难得看到他这个表弟出糗,可以调笑两句。
“放心,不会再滑杆的,我保证!”林初神秘一笑,他早有绝招。
俗话说的好:要想桌球打的好,必须要拿大头捅!
台球杆子是分为大头和小头的,并不是两边一样粗细。小头端对于初学者来说有些难以掌握,那么怎么办呢?
大头,捅他丫的!
尽在咫尺的一颗白球,被林初对着全色的五号球直冲而去,大力一捅之下,竟然被林初捅进了两颗全色的球!分别是二号和六号球,倒是一开始那个五号球很可惜没有进去。
“切,狗屎运。”林富贵明显不服。
“呵呵,大力出奇迹嘛。”林初微微一笑,他也感到自己运气不错,可惜第二杆却没有捅进。
林富贵的桌球技术实在是不怎样,林初用大头捅愣是生生赢了他,虽然只是险胜了一球。
“不玩了,哪有这样子碰运气的?”林富贵表示很气愤,认为林初的运气太逆天,那不是他的实力。这跟他和林初下象棋的时候境遇完全一样。
林初微微摇了摇头,看来还是未来的林富贵更为的成熟一些,好歹能够认识到是他自己的问题,技不如人。如今这个只会抱怨的林富贵倒是落了下乘。
“那我们就休息一下,我看严晓泡了方便面,好像有多泡一份。”林初也放下了球杆,向着严晓那里走了过去。
“哥,过来吃泡面了。”严晓从来都是直接喊林初哥,他称呼林富贵则和林初一样喊的富贵哥。
“什么味道的?”林初答应了一声,“放火腿肠没?”
“老坛酸菜,外加上两根火腿!”严晓知道林初的喜好,泡面泡的很是到位。
“没我的?”林富贵一脸郁闷,旋即向着柜台走去,显然打算买一份泡面。
“富贵哥,你刚吃了夜宵,又吃?不好吧?”林初有些汗颜,这家伙刚才吃了整整三碗冷饭,如今又吃?
“确实不是很饿,可是看到你们吃,总感觉不吃一份,亏的慌。”林富贵典型的肚饱眼不饱,就是馋。
“富贵哥,说真的,你还是少吃一些吧,都这身材了,你让人家安晓雪怎么喜欢你?”林初都快无语了。
“是啊,死肥猪,都胖成什么样子了,心里真的没有点b数么?”严晓就直接多了,其实林初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毕竟如今的他成熟了很多,有些青涩的话却是说不出口了。
“要你管!”林富贵一怒之下竟然买了两桶面,有些自暴自弃地道,“反正都这样了,再胖还能够胖到哪里去?我爸妈整天在我耳边嘀咕,让我少吃一点,我都听烦了!你们就不要再bb了!”
把人家的好意当作是bb,林初有些心累,但是换位思考,他却很能够理解林富贵。毕竟一天到晚因为一个因素被人家念叨,确实是很心烦的一件事情。或许林富贵也曾经尝试过减肥,可惜胖子想要瘦下来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如今处在高中这个特殊的时段,既想要学好功课,又想要减肥,那是身心双重的折磨,着实有些困难。
林初记忆中他一个高中女同学倒是做到了,每天只吃两个苹果,以及小半片的面包。把饿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终体重减了下来,成绩也有了大幅度的飞跃。
可是却有后遗症,那个女生自那之后但凡碰到肉类食品就会下意识地想要反胃,吃不进去肉了。即便是蔬菜,她也吃的很少,身体建康大不如前了。
两桶面林富贵并没有一桶一桶泡的打算,而是两桶一起泡一起吃。香气从桶面中传了出来,林富贵的喉头在滑动,显然是被香味彻底给勾出了馋虫。
就在三人吃面的时候,小店里进来了一群初中生,林初眼尖,里面有一个他的小弟弟。
小孩叫做葛吴,也是一个小胖墩,可是比起林富贵就痩太多太多了,而且相貌很可爱,一张小脸圆嘟嘟。
小时候葛吴曾经在林初家住过一段时间,他是林初表叔的小孩,那时候小家伙才四五岁,林初自然是记得他。不过小家伙对林初的印象却没有了,毕竟那时候年岁是有点小。
倒是小家伙的亲姐姐记得林初,说是姐姐,实际上也就比小家伙大了一岁。
林初冲着他们两人打了一声招呼,小家伙有些发愣,显然是忘记了林初。而小家伙的姐姐却是很有礼貌地走过来叫了林初一声哥。看到林富贵的时候,女孩犹疑了片刻,最终问道“叔?”
“噗!”
严晓一大口泡面喷在了林富贵的脸上,林富贵拿着叉子的手生生僵硬在了空中。
林初记忆起了这一幕,上一世发生过,这一世竟然又完美重现了。
林富贵满脸的络腮胡,由于男生胡子越剃长的就越快,特别是第一次刮胡子之后。所以即便是满脸络腮胡了,林富贵也强行忍着不刮,打算等到大学的时候在剃。高中住校,刮胡子在林富贵看来实在不是一件方便的事情。其实完全是他想多了,刮胡子不是一件繁琐的事情。
以至于长得太过于沧桑以及着急,人家女孩一声“叔”都喊了出来。你说,让人家安晓雪怎么看得上他?实际上林富贵就比林初大了一个月啊!
第105章 尿急!()
林富贵很伤心,小女孩的话无疑给了他狠狠的一击,让他看穿了现实的真相。
林初嘴角抽了抽,这才勉为其难地开口,介绍到这人是他哥,并不是长辈级别的。
小女孩认识林初,但她并不认识林富贵,得知林富贵只比林初大了一个月之后,她脸上的表情很精彩,抽搐着嘴角,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富贵哥,这下知道你那位安晓雪为什么不回应你了吧?”这一下林初可以安然说出这番话了,不必顾忌林富贵会多想,因为现实已经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林富贵无语凝噎,凝望苍天,仿佛想要求得什么解释,可是天空一片深黑,他注定什么也求不到。
半晌,林富贵猛地一拍大腿,腿上的肥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荡起一阵肉浪,他坚定地道:“初,我懂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减肥!”
严晓却是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晚饭两大碗,外加上两桶泡面,骚年今天已经没戏了,明儿请早。”
林初也冷冷地补了一句:“夜宵还得加上三碗冷饭!”
林富贵呆滞了一下,这才讪讪地道:“明天,从明天开始,嘿嘿。”
“只怕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呦。”严晓双手抱在脑后,向着超市外面走了出去。
林初拍了拍林富贵的肩膀,叹息了一声,深切地道:“其实减肥不一定就能够拯救长相的,还是看开一些为好。”
“”林富贵悲愤地看着两人,忽然怒吼了一声,“两个混蛋,给我滚!”
深夜,林初躺在林富贵房间另一张床上,严晓和林富贵睡了一张床。讲道理应该是林初和严晓一张床,毕竟两人瘦些。
但是很不巧,林初这一张床是坏的,床腿不稳,两个人睡的话没准会塌。于是就安排林初一个人睡了。
林富贵的秘密给林初的感受还是很深的,看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古今不变的。影视剧中胖子一般都是可爱型的,他们没有喜欢的人,即便是真的有也是和他们体型差不多的。仿佛胖子天生就免疫美女一般,可是现实中全然不会是这样,胖子也有追求心爱女孩的权力!
如果可能,那么林初还是希望他这个表哥能够幸福,虽然他的缺点是真心很多。
困意来袭,林初揉了揉疲惫的眉心,转身想要睡了,计划还在雏形阶段,尚没有完整,还需要思索。
忽然天动地摇般的呼噜声从旁边的床铺穿了过来,林富贵这个死胖子的鼾声惊天动地!林初从小睡眠就有些弱,旁边人动静大一点他就很难入眠。小时候都是通宵来着,倒是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如今,林初的作息很建康,明天又是大表姐的婚礼,需要早点入眠。这个死胖子,真的克啊!
林初将薄被一股脑儿地裹到了头上,把两个耳朵给捂得实实的。可即便是这样依旧没有任何的效果,林初辗转腾挪了一阵,这才记忆起声音在物体中传播的效果似乎比在空气中还要好。
换言之,只要林初躺在床上,透过地板的连接,声音便可以不经过空气,通过床铺传到他的耳朵里。
奋力坐了起来,耳朵塞严实了,鼾声这才小了一些。林初望着窗外,他决定不管这个胖子的死活了,他的脑仁直疼。
第二天果真是一个大晴天,林初一晚上基本就没有睡踏实。他满脸疲惫地起了床,打算去洗漱了,这个死胖子大清早依旧鼾声震天,实在是无药可救了。
据传说鼾声是人类最难以忍受的声音之一,睡在高鼾声的人身边,很有可能会得精神类疾病,甚至神经哦!
“嗡~~”
忽然口袋里传来一阵震动,林初见四下无人,便掏出了手机。竟然是一通视频通话,看了一眼联系人是童谣。
他不禁乐了,这么早童谣就来视频通话了?
赶紧接通,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张美轮美奂的笑颜。
“嗨,林初,早啊!”童谣脸上满是开心,她冲着林初打招呼。
“早!”林初强行打起了精神。
“咦?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一晚上没睡?是不是做坏事去了?”童谣一脸促狭。
“是啊,梦里打了一晚上的妖精,累死我了!”林初打了一个呵欠,“对了,那个妖精和我同桌长得一模一样哦。”
梦里打妖精?
童谣红着脸啐了一口,虽然她很单纯,但并不白痴,有些东西还是懂的。
“好你个林初,一天没见,坏成这样了?”童谣恨恨地瞪着林初。
“还不是你先打趣我的?”林初无语地看着童谣。
“哼,本来打算让你看看大草原的日出,你这个混蛋,我挂了,再见!”童谣说着就想要把手机挂断。
“喂,别介,我错了,错了,真的错了。”林初连忙阻止,尴尬地解释道,“昨夜我一个表哥,打了一整晚的呼噜,弄得我一夜没睡好。今天又是我大表姐的婚礼,脑袋疼。”
“哇,婚礼!林初你可得拍些照片发给我。”童谣对婚礼显然很有兴致,“好了,我们一起看日出吧。”
洁白的蒙古包里,童谣趴在睡袋里,把手机调成外摄像头。
一片广阔的草原上有微风涌动,一大片一大片青草身子都是摇曳着的。一轮旭日正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天空蔚蓝,一种为“空”的意境在渲染着。
难怪有人说大草原能够涤荡心灵的污秽,林初仅仅是通过手机看着画面,隐身也渐渐宁静了起来。
如果有机会,林初也想要去草原上看看了,脑补着和童谣共同策马的情形,便一阵出神,尤其地向往。
“噔噔噔。”
忽然传来了一阵高跟鞋声,林初吓得直接掐断了通信,把手机往口袋里一塞,嘴里吹着口哨,装作左顾右看的。
大表姐是今天的新娘,她起的特别的早,见自家的表弟在那里尬尬地吹着口哨,很是疑惑,这家伙在做什么呢?
“小初,你在干嘛呢?大清早的在过道吹口哨?”大表姐问道。
“呃”林初愣了一下,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不知道为何有种被捉奸的心虚感,情急之下他瞎掰道,“那个,那个,尿急!对,尿急,找不到厕所,所以所以。至于吹口哨,尿尿嘛,你懂的。”
“咦~~嘥气!”大表姐捏住了鼻子,“记得用水龙头浇一下地,下次即便找不到厕所,也得去外面,不要尿在过道里!还有,厕所就在你身后那个门里面!”
第106章 嫁娶()
所谓的屋内过道其实是连通两间屋子的一条长长的长廊,属于露天的那种。一条蜿蜒的小阶梯,从过道延生至二楼,便是林富贵的房间所在了。
只要一下雨,老天的礼物便会将过道给冲洗一番,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便会显得很是干净。
一条过道横向地穿梭过两户人家,有些性急的家伙没准就会尿在过道里。因为那严格上来说已经不属于屋子的范畴了,林初这个借口也不是无的放矢的。
大表姐略显嫌弃地回了房间,林初悄悄摸了出去,重新接通了和童谣的视频。好一番解释,才算是将刚才的事情给解释过去了,童谣对于被人没有礼貌地挂断电话还是非常生气的。更何况之前还是林初请求,希望童谣能够带他看一看内蒙的风光,她才主动地联系林初。
聊完电话,看了眼时间早上八点了,手机也需要找地方冲一冲电,实在是有些小麻烦。
回了屋子,林富贵和严晓倒是都醒了,不过两人还有些懵,正如林初之前那样。若不是刚睡醒,林初绝对能够想到更好的理由。换言之,若不是人太过懵懂,也不会连大表姐走了出来都没有能够第一时间发现。
林初苦笑着坐回床上,大人们早就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身为小一辈,他们还是比较空闲的,
今天,先在女方家吃一顿喜宴,随后再辗转男方那一边。按照俗礼,新郎想要带走新娘子,是需要过女方家人这一关的。
不过一则姐姐姐夫都是大学生,他们不兴这一套;二则曾经的林初,林富贵他们面对不太熟悉的人还是较为腼腆的,那种敲诈红包的行为实在是做不出。
6666,9999的红包其实姐夫已经准备好了,可是林初他们却没有本事拿啊。
如今林初倒是知道怎么敲诈新郎了,但是姐姐姐夫刚工作一年,两人的收入虽说较为可观,可是积蓄还是不充裕的。林初也不缺这点钱,更不缺这一点喜意,还是算了,和曾经一样,第一次林初觉得似乎也不错。
在喜宴之前发生了一件令林初有些哭笑不得的事情,所有人都去楼下了,但是林初躲在林富贵的房间里给手机充电。
新娘和她的伴娘走进来居然要换礼服,一条长长的帘布横在空中。林初虽然在看手机,但还是很警觉的,听到有人进来便快速地把手机塞进了薄被子里。这一手林初小时候很熟练,没想到宝刀如今依旧未老啊。
大表姐并没有发现还有人在,倒是伴娘比较警觉,穿过帘布,看了一眼发现了林初。她有些尴尬,大表姐倒是大方地拍了拍伴娘的背道,都是自家的弟弟,没关系的。换吧,反正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换衣服了。
大表姐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伴娘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大表姐悄悄走到林初耳边,嘱咐了一句,不要偷看!
林初内心是崩溃的,他是那种人么?既然选择相信了他的人品,为何又要多此一举呢?不过毕竟是女孩家,林初还是能够理解的,只是觉得有些哭笑不得罢了。
两个相貌还算姣好的女生,隔着一条帘布在旁边换衣服,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林初有些难堪,毕竟是成熟男人了,两个妙龄女子竟然在不到五米的地方换衣服,似乎还包括了内衣。他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又不能够戴耳机,万一大表姐换好衣服过来,他没有发觉,不就被发现了?这也是昨晚林初一晚上忍着鼾声依旧不带耳机的原因。
好在两个女孩换衣服的速度还算是快,大表姐看到林初坐在床上,丝毫没有离开过的样子,这才拍着他的脑袋,道了一声乖,随后在林初哭笑不得的目光中快速离去。
农村的喜宴是很讲究的,具体流程林初不是特别清楚。但是他知道,一般婚宴刚开始都是上的冷盘,以素菜,果脯为主。之后才会一道一道的上肉菜,哪怕江浙省是鱼米之乡,婚宴上的海鲜也是屈指可数的。
一道香乌笋炒虾仁,味道很鲜美;二十厘米长的大鲤鱼清蒸之后就被端上了餐桌,食用的时候需要沾一下鱼身子下面的酱汁;一个个硕大的毛蟹被捆成了粽子,从中间被一刀切开,金黄的蟹黄在引诱人们的食欲;海县长街的蛏子绝对世界上少有的美味,那种鲜味不是一般的水产能够带来的。
林初拿起一片蛏子,打开壳取出里面的嫩肉,将两边黑色的东西剔除,留下洁白的肉体,没有什么特殊的香味,一口塞进嘴里。很难想象只添加了少于盐巴的食物,没有任何多余的佐料,它的味道能够如此之棒,仿佛鲜的要让人吞了舌头一般!林初由衷地为他能够身为一位江浙人,尤其是宁城中的海县人而感到高兴。
羊肉是全场最重要的一道菜肴,那是要在放过鞭炮之后才会端上来的。
之前经历过一整只炖鸡的洗礼,一大只猪蹄膀的陶醉,还有各色海鲜肉类的点缀,没有经验的人,一顿胡吃海塞,肚子早就很饱了。
这时候一道羊肉大餐被端了上来,不少人早就没有了肚子,特别是一些小孩子很早地就离席了。
婚宴是在林家村废弃了的一所小学举办的,如今的林家村,祠堂小学都是举办婚礼的绝佳地点。孩子们吃饱了,就拿着篮球乒乓球进入一个很小的运动场玩去了。大人们在谈天说地,聊着人生,也无心搭理这群皮孩子。
林初很沉稳,吃得很慢,大多菜肴都是浅尝辄止,唯有特别喜欢的佳肴,譬如长街的蛏子,他才会多吃上一些。
作为娘家人中的主要成员,过早的离席还是很不妥的,林初已经成熟了很多。林富贵坐在林初身边,昨晚才励志减肥,结果今日就面对了满桌光闻气味就知道很美味的佳肴,一张庞大的脸庞都纠结的缩在了一起。林初看得实在是好笑,严晓吃东西很快,早就吃完了,不知道从哪里弄过来一个手机,正在游戏的海洋肆意纵横。显然,比起佳肴,严晓更加喜欢游戏。精神和物质,他妥妥地放弃了物质,选择了精神上的享受,某种意义上来说倒是一个可造之材啊。
第107章 姐夫的家()
大表姐个子不是很高,身材也很是纤瘦,一身大红色的喜服显得人很精神。
姐夫个子比起大表姐稍稍显高一些,面庞棱角分明,是那种精明能干型的。
两人尽皆端着小口径的酒杯,里面是盛满了的晶莹的无色美酒,脸上带着一丝谦谨的笑意。
林初父母一辈对于他们而言都是长辈,需要一个个敬酒过去。林家村的人是豪放的,白酒一口就干了,你随意。
初来乍到,小酌一口显然是不行的,姐夫便一杯杯喝了过来,大表姐有时候还帮着分担一些。
可即便如此,但毕竟是白酒啊!
林初发觉姐夫有些醉了,说话时舌头根直打直,话语都是含糊的。若是等到林初未来举办婚礼,到时候就看童谣那一边吧。中西式的都可以,只要能够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新娘是童谣这一件事,林初是渴求的,凡尽所能。
纵然是醉了,但是林初对于姐姐姐夫的婚礼依旧是欣羡的,他没有忘记童谣的嘱咐,悄悄退到了外头,好在没有人发觉他。
躲到小学门口两颗粗壮大树其中一颗的后面,林初录制了一段小视频,给童谣发了过去。
不久就收到了童谣的回信,话语中尽皆是对林初姐姐姐夫的祝福之意,对于婚礼倒是鲜有提及。林初便懂了,显然家乡这种婚礼模式童谣并不喜欢,因为一点也不浪漫。
这很符合林初对童谣的认知,小姑娘是喜欢浪漫和小惊喜的。
收起手机,喜宴也举行的差不多了,晚上的时候还有一餐,等到第二天便准备出发去男方那里了。林初家乡这边有个传统,叫做担马桶,是由最小的一个孩子干的。林初家里最小的孩子自然是林建了,这个旧习俗,收获还是颇丰的。林建可以拿到一双新鞋,鞋子的价值和男女方的财力有关,但不管怎么说千八百还是有的。
结婚除了喜悦,剩余的便是忙碌了,林初看到他的父母进了厨房之后,除了端出一份份美味的菜肴就没有出来过,这叫做帮厨。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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