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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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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除了喜悦,剩余的便是忙碌了,林初看到他的父母进了厨房之后,除了端出一份份美味的菜肴就没有出来过,这叫做帮厨。需要等到所有人都散了,他们才有时间吃个饭,这也是在家乡举行婚礼最繁琐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家自己完成的,并不拜托外人。当然了大厨这一职位得另说,并不是随便来一个人就能够完成婚礼所需要的全部菜肴的。
自家结婚,婚礼还需要外包的话,这在村子里属于无能的体现,说明这一家子人心不齐。
除了喜宴,还有红包的收取以及统计,这些都是需要回礼的,可马虎不得。收了人家多少的礼金,将来就需要原封不动的还回去多少,只能够多不能够少,所以在收取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礼金都统计清楚了。
农村里,各家各户别的不多,就是小孩多。林初的几个大姑姑都是奶奶辈的人了,小孙儿都十来岁了。这一算又是一大口人,无论是嫁娶还是乔迁,都是需要随礼的。这么一看,林初作为独生子女,他们这一家确实是亏的慌。可那又如何呢?亲人家里有喜事,总归得要去的,表达自己一份恭喜之意。若是因为礼钱不去,不说口诛笔伐,单是白眼就能够把人生生给看死。
其实职场里面,同事结婚也是一样需要随礼的,林初随过的礼就不少。但是作为钻石王老五,他就没有收回过一分钱,如今想来倒是有些好笑了。
总结起来那就是不结婚亏的慌,看得出来把童谣娶进家门无论是从感情的角度,还是从战略意义上都是很有必要的。
被林富贵的鼾声震得睡不着,林初一通的胡思乱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过了。曾经都是写程序,写到累了,自然而然也就睡着了。如今的日子还是宁静了一些,这样的岁月不可多得,哪怕是被林富贵吵得有些小心烦,但林初依旧很享受,也很感激。
姐夫家并不富裕,迎娶的车队大多是租的,只有打头那辆宝马是他同学的。
为此,没有人在意,有个仪仗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况且林初从小对车子就不感冒。哪怕是坐在林家茂家的豪车里,他也没有过多的感受。几兄弟坐在一起,坐前头的是林初的大表哥,林飞,他是二伯伯家的。如今林飞还在念大三,不过离毕业也快了。林初记忆中大表哥是做物流的,这两年随着网购热潮的不断崛起,物流绝对是黄金行业。林初这个大表哥刚毕业就遇到了好时机,在公司弄了一个小团队,经营一条单独的物流线,每年有近二十万的收入。这对于一所二本类院校毕业的学生来说,实在是不知羡煞了多少人。林初刚毕业的那会儿,别提多狼狈了,哪有大表哥的这番机遇?
林初对大表哥的印象是非常好的,大表哥是那种为人幽默,待人有礼型的,并不因为他们之间年龄上的差距,就和林初他们聊不到一块儿。大表哥将来迎娶的媳妇儿是他的高中同学,通过他的好朋友在他大学毕业后介绍的,并不是高中时就在一起的。通过大表哥的经历,林初对他的感情便愈发的有信心了些。
“我们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
“。。。。。。”
严晓似乎特别喜欢这首歌,可是他反复的哼来哼去也就只会这么一句。大表哥对这首歌很感兴趣,因为他居然没有听过。林初无奈之下只好将歌曲又唱了一遍,推脱是他邻居写的歌,老掉牙的借口了,但是很有效。大表哥说等下次去林初家里拜访的时候,一定要见一见林初的邻居。林初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了,他只好讪讪地应下了,心中却在发愁。邻居啊邻居,到时候可得怎么办呢?俗话说得好:夜路走多了终归会遇到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车子从宁市开出,经过高速公路,进入了温市之中。
姐夫家乡的路比林家村的难开不少,属于山沟沟里的那种了。路是乡间小路,一路上种着不少的柳树,柳枝垂髫,飘散着一抹绿意。好在这两天都是大晴天,不然道路一旦泥泞起来就更为的不好驾驶了。接下来还需要在姐夫家里住上三天,等到十月五号的时候才能够返家。
不知道为何,人还在车上,林初的思绪却仿佛已经飘到了和童谣约会的那一天。和自己心爱的女孩约会,对林初来说尚属于头一遭。哪怕他心智很成熟了,但在这一方面,仍旧像一个小年轻一样充满了懵懂的期待之意。
ps:感谢书友timemaes和ad520的打赏,昨天坐了一天的高铁,实在是有些累,就中午的时候写了一章。接下来每天都会有两章的,到上架的时候字数上,时间上都刚好合适。此外,谣初这段日子会多存些稿子,在上架的那天一次性发给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08章 麻将()
一条水全干了的小溪,里面的土壤却并不干裂,显得很是温润,这也是在江南这样的水乡所特有的症状。
九月,十月正是多台风的时候,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雨随时会至,空气都是湿润的。
林初他们的车子沿着土道往里行驶着,风景非常的秀丽。不过这两天由于没有休息好的原因,他在车上酣睡着,身子向后微微斜着。
其他几个兄弟在闲聊,聊天的主题从来都无关学习,仅在吃喝玩乐之上。学习那都是妈妈辈闲聊的,学校里压力已经足够大了,再聊学习就显得有些装了。
旅途是疲劳的,哪怕只是跨市的一段短短路途,无聊与孤寂会吞噬一些富裕的精神。
下了车,新娘家里人出来了,姐夫的父亲去世的很早,是被母亲一手照料大的。伯母是个很温和的人,待人接物礼数周到。这样的母亲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不会太差,事实也证明大表姐今后和这家人相处的很好。
男方家的宾客并不多,在林家村的时候宴席摆了十多桌,可是男方这边却只有区区的六桌。
温市的佳肴也有很多很多,林初最喜欢的还是这里的鸭舌。作为温市的特产之一,这里的鸭舌做得特别道地。
鸭舌是非常贵的,哪怕是那种小纸袋包装的对林初他们来说也是珍贵的零食了。
因此,当看到一大盆一大盆被蒸熟了的鸭舌端上餐桌的时候,林初是有些震撼的。
上一次这个时候,林初并不明白鸭舌的价值,以为价格只是一般。不过鸭舌当属于珍馐,特别是那股子嚼劲是他非常喜爱的。
吃鸭舌的时候应该是缓慢一些的,把里面的肉都一点一点的从边上用舌头剃出来。
肉质口感非常奇特,有着一种特殊的香味,让人越吃越发的欲罢不能。
严晓从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吃饭的时候盯着鸭舌吃,明显能够看到主人家脸上有着心疼的尬笑。不过话说回来,姐夫家的喜宴确实是略显寒酸了一些。海鲜倒是挺多,但是肉类却有些少了,而且味道上也很一般。
林初并不挑食,对于食物的味道虽然有些追求,但即便味道一般了些的菜肴,关系也并不大。
吃过饭,几兄弟被带到了一个大房子里,基本上后面的活动和他们都没有太多的关系了。虽然几人都很早熟,不过上年龄毕竟还是小了一些。有些活动他们还无法参加,曾经豪言在大表姐的婚礼上一醉方休,如今去都成了空话。大表哥则是不太愿意和不熟悉的人有过多的来往。
严晓很郁闷,一间大房子里除了电视机什么也没有。这个房子除了装修还算得上另一个,对于年轻人来说,当真是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
大厅里倒是有一台电视机,但也就是个摆设。林初他们拨弄了一番,发觉电视机是坏的,根本打不开。
“啊啊啊!无聊死了!”严晓坐在客厅里,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年轻人喜动,这动可以是身体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绝对忍受不了无聊与寂寞。
“哥,手机借我玩玩呗?”严晓最终还是厚颜无耻地问大表哥借手机了,大表哥毕竟是大学生了,手机还是有的。
大表哥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副麻将,随手将手机丢给了严晓。林初用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大表哥,那时候流量真心贵啊。
十块钱才一百兆流量,根本经不起折腾。当然了以前的手机流量消耗也省,等到了4g的时候,流量的使用那才叫做一个疯狂。
因此林初猜测大表哥的手机流量一定不多,而严晓这种游戏狂魔,可不会管你有多少的流量。遇到喜欢的游戏下载就是,他还算是好的了,至少不会随便往游戏里面冲钱。
后世的那些小学生玩游戏才真的是疯狂,皮肤什么的像是不要钱的一般,喜欢就买,就送朋友。大不了一顿胖揍,谁又能够比谁差多少呢?
可即便如此,林初也已经能够预想到大表哥的手机怕是要欠费咯。
大表哥招呼林初和林富贵打麻将,小表弟林建骨子里也是很喜欢玩游戏的,不过家庭原因接触的很少很少。当严晓拿到手机之后,林建第一时间便凑了过去。
林初看着他们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几个人一起玩一个手机,凑在一起看一个人操作。譬如打飞机这种小游戏,谁的命死光了,便轮到第二个人操作。死的太快的,技术不行的,往往只能够用羡慕的眼神在一旁看着,可即便那样也要死死围在一旁,不肯离去。
三个人打麻将是很麻烦的,又没有自动麻将桌,洗牌就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
可闲着无聊,权当做打发时间了。
三个人除了林初都不是打麻将的高手,规则制定很简单。打倒五毛,自摸一块,这还是打倒的那家单付钱。也就是说运气好的话,自摸一把可以让你点炮四把。
麻将打的很小,这点钱也不过是彩头罢了。
然而林富贵的游戏天赋真的很不好,林初印象里这一次麻将的结局是他和大表哥赚了,就输了林富贵一个人。
大学的时候林初隔壁宿舍的家伙们很喜欢打麻将,林初有时候也和他们去凑一桌。尽管打的没有那么的多,但是林初的牌技却很好。
麻将说到底除了运气之外,更多的还是一个对于记忆里的考验,下家打了什么牌,大概听什么牌,记忆力高一些都是能够记住且推测出正确答案的。
不少人认为桥牌,麻将都是高智商的游戏,可是在华夏不说全民皆麻,却也是大众最喜欢用来当做消遣的了。
和两个哥哥打麻将,林初玩的很随意,没有去刻意地扣牌。可即便这样,坐在他下家的林富贵,愣是一张牌都吃不到。这家伙的运气也实在是太倒霉了一些,有些可以吃的牌,却被大表哥给碰了。
点炮狂魔,林富贵又多了一个外号,一个下午除了自摸的牌,大多输的时候都是林富贵在点炮。
林初看的很无奈,五毛一块的麻将,林富贵一下午居然输了一百多,当真是人才中的人才啊!
第109章 夜半哭声()
林富贵偏生还属于嘴硬的那种,不就一百元么?有什么的?但这其实已经是他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了,装作全然不外乎,可是肉疼已经全都藏在了一双小眼睛之中。
晚饭依旧是在新婚房子中吃的,众多菜肴中,还是鸭舌最受欢迎,其余的菜也就那一盘的毛蟹被品尝的多一些。
一席晚饭吃完,林初最深的感觉就是分量足。不似酒店里那种一大盘一大盘上菜,分量很精致。味道佳,给一个分量少的评价有些过分了,精致便很恰当了。
到了晚上,林富贵想要一雪前耻,肥胖的身子凑在麻将桌前跃跃欲试,一双细小的眼睛中满是骐骥。
林初却不给他翻盘的机会,倒不是说故意或是怎样,实在是玩了一下午,精神上有些倦怠了。欺负小朋友的感觉实在是不怎么样,若是和一帮高手过招,倒还能有些兴致。
一直赢或是一直输,是最让人厌倦的感受,林初宁可坐在客厅里一口一口浅浅地啜着茶水,想着心事,还显得轻松一些。
林富贵挪动地着肥硕的身子凑到林初身边,不用开口一双小眼睛就已经展露了渴求。
翻本是每个输者的愿望,他们总寄望于下一局。然而他们却没有想过每一局的收获与风险都是等值的,想要获得多少就要承担多少的风险。特别是和林初打麻将,对于林富贵而言完全没有胜利可言,他这么做换回的无非是继续输钱的结果罢了。
林初不想搭理他,恰好大门被打开了,进来几个长辈看望他们的孩子过的怎样。
严晓手中拿着手机正玩的欢快,他并没有发现空气凝滞住了,待他有所感觉,抬起头一看,吓得手机径直飞了出去。
原来严晓的父亲正在一瞬不瞬地看着他,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笑意。
严晓天不怕,地不怕,却唯独害怕他的父亲。其实林初的姑父属于刀子嘴,豆腐心,对于孩子的疼爱在众人中是最深的。
正所谓期望有多高,失望往往便有多高。把一切能给的最好的都给了自己的孩子,然而他却比不上亲戚小孩子那么的优秀,心疼以及担忧是无法言说的。
出身农村,初中的文化水品,却依靠一身的本事挣下了千万的身家,姑父自然是自豪的。而自己的孩子比不上别人的小孩,自然是难以接受一些的。
林初很幸运地成为了那个别人家的孩子,看着姑父教训严晓,林初悻悻地摸着鼻子。
换作以前,他自然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尴尬症怕是会发作。可如今林初自然不会如此了,他深切明白姑父的担忧,也能够懂得严晓的贪玩。
说到底并没有对与错,有的只是价值观的区别罢了。
大人的世界里,唯有收获经济上的成功,达到一定的社会地位,那才算是成功。
孩子的世界里,社会离他们太过于遥远。他们的眼界注定是狭窄的,那和人生的阅历有关系。那么他们追求的其实就很简单了,一盘游戏所带来的胜利,有时候哪怕输了也一样高兴,因为享受到了游戏所带来的新鲜感。孩子的世界有时候真的其实挺简单的。
姑父教育儿子,林初没有任何插话的想法,曾经如此,现在也是如此。他只是感受到了熟悉,以及一种浓重的望子成龙的期待。这些自然是如今的严晓还不能够深切体会的。
其余几位家长倒是拦着,可惜阻拦却很无力,只是为严晓说着一些孩子还小之类的好话。
最终严晓的父亲还是走了,不过严禁林初的大表哥再给严晓手机。严晓还是很硬气的,老老实实挨了一顿呲,脸上却没有半分的沮丧,只是有些烦闷。
待姑父一走,这家伙发了几句牢骚,又死皮赖脸地求大表哥给他手机了。
没心没肺有时候挺好的,林初觉得这样的性子才能够活的更为快活一些。
家里富裕的家资也能够支撑起严晓这般的性子,况且比起那些传说中的富二代,严晓并不奢靡,本质上终归是个好孩子。
被几个大人闹了一番,林富贵也老实了,没有了打麻将的心思。林初总算是解脱了,不用再经受林富贵幽怨的小眼神。
被一个两百六十斤的死胖子用一种怨妇般的眼神凝望,浑身的鸡皮疙瘩,唯有体验过才知道有几斤。
夜终于渐渐深了起来,几兄弟都去睡觉了,林初却越来越精神了,他想弄明白一件事情。
于是在所有人都去睡觉之后,林初拿出手机,静静地坐在屋内靠墙的沙发之上。
黑夜里什么也看不到,屋外的月光被一席窗帘给遮挡的严严实实。林初相信他坐在这里,只要他不流露出动静是不会有人能够发现他的。
林初如同一个幽魂一般,毫无生息地坐着,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等着什么。或许是一份执着,或许是一份期望,又或许是一份纯粹的好奇。
寂静的黑夜很容易让人发困,特别是无聊的等待会让人发疯。林初却面无表情,眼中兴奋的光芒愈发盛了。时间上好似差不多,虽然林初并不能够确切地知道几点了,可在他的感觉里,时间真的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
“嘎吱!”
忽然,一道轻微的推门声响了起来,林初知道他等待的东西来了,可是眼中的兴奋之意已经全然消失,留下的唯有失望。
林富贵睡的很翔实,今晚他有一个好梦。梦中他大杀四方,将林初和大表哥杀的片甲不留,不但赢回了白天输掉的钱,还赚了好多好多。
于是乎他拿着这些赢来的钱去迎娶安晓雪,女方欣然答应了。两人成功步入婚姻的殿堂,正当他和安晓雪行房事的时候,安晓雪原本温婉动人的娇吟,却演变成了一声声可怖渗人的啼哭之音。
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悲伤,林富贵想要安慰安晓雪,都怪他太粗鲁了,亦或是他实在是太肥了,压的安晓雪动弹不得。
可是安晓雪转瞬间却化作了一个满眼血泪的女鬼朝着他的小弟弟狠狠啃了下去!
第110章 原来如此()
黑洞洞的四周,飘忽着渗人的哭声,听起来似乎还是一个童音。哭声越来越凄惨,还伴随着房间内的窗帘在微微抖动着。月光忽明忽暗地从窗外打了进来,在墙壁地板上留下一道惨白的印记。
胖子躺在床上,一只手紧紧地捂着自己的下面,嘴里还在断断续续地低吟:“不要不要”
哭声忽然凝噎了一下,似乎是受到了什么惊吓,随后又继续了起来。
房间的隔音效果似乎很好,又或者哭声被施展了某种神秘的法术,总归它只在林富贵的房间里打转。一会儿声音飘到了屋顶上,一会儿它又传到了林富贵的耳朵里,如同梦魇一般。
其余房间里的几兄弟睡的很踏实,他们并没有受到这股声音的干扰。
“嘀嗒嘀嗒”
有着轻微的雨滴声响起,那是伴随哭声而来的,只不过一开始被哭声掩盖下去了。而随着哭声渐渐微弱,这嘀嗒嘀嗒的雨滴声就明显了起来。
窗外不知道何时起了乌云,夏日里电闪雷鸣那是常有的,可是在这深更半夜的。
“轰隆!”
一道猛烈的惊雷炸响,将屋子里打的透亮,一道小小的白色身影兀立在林富贵的床头,一双悲伤的眼神在凝望,不知道她从何而来,又从何而去。
“啊!”
一声大吼,林富贵从噩梦中惊醒。方才的梦实在是太诡异了,安晓雪满脸是血地疯狂亲咬着他,不一会儿他的下体就鲜血淋漓了。
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有血液从体内流出,逐渐化作了一滩血水,他在抵抗,可是一切徒然无功。
就在这时候天空中响起了惊雷,安晓雪脸上那恐怖的神情将他生生给吓醒了。
冷汗不住地从他脖子上冒出,这还是在夏末秋初,可是他却感觉浑身冰冷。
“咦?打雷了?”林富贵望了一眼窗外,正好一道雷晰亮了起来,凭借雷电所带来的光亮,他下意识地看到了地板上那一滩浅浅的水渍。
“嘶”林富贵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瞧见自己之前关上的房门居然半掩着,没有钥匙谁能够打开他的房门呢?
林富贵很确定在睡觉前他的房门是关上的,也就是说在他睡着后,房门被人打开过。
不!
不一定是人!
因为没有钥匙,即便是人也打不开这个房间的门!
联系之前的梦境,一个熟悉的名词顿时映射在了林富贵的脑海里:女鬼!
“啊!”
林富贵一声比女性还要高亢的尖叫响了起来,整个房间的人顿时都醒了。
哪怕房间的隔音效果再好,也架不住他这般的厉声尖叫。
几兄弟都走了进来,各个睡眼惺忪,严晓更是想要直接给林富贵来一巴掌,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如果有人能够细心地留意一下便会发现屋里似乎少了一个人,林初不见了。
屋外,漆黑的乡间小道上,林初手里拿着伞和手机。手机打开了照明功能,林初百无聊赖地冲前方喊了一声:“小妹妹,下雨了,拿顶伞回家吧。”
所谓的女鬼竟然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林初也很诧异。上一世,林初他们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可一直是一个悬案,没有人能够找出答案。
林初是重新来到这个世上的,那是上苍的恩赐。但是他一直疑惑有没有和他一样的幸运儿,在纵横交错的平行时空中肆意穿梭。
又或者是某些超自然的力量真的存在,在愚弄着世人。
十一大表姐的婚礼,林初回忆起了这一次的事情,先知先觉总归是有好处的。
可是当他听到有人开门的时候,他就失望了,鬼魂还需要开门么?
原本以为是小偷,没想到那人居然在林富贵的房间里深切地哭了起来,林初也不管,想等她出来,看看真身再做打算。
没想到跟出来后,用照明灯一打才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女孩。林初就有些惊讶了,关键这个小姑娘他还认识,是姐夫的一个表妹。婚礼的时候,林初见过她,一张小脸满是憋屈,小嘴嘟的老高,满脸的不乐意。
屋外下起了大雨,林初害怕小女孩淋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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