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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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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那若是我自己的马,兴许我会大人不计小人过饶唐坤一条狗命,可那是荣华送给我的马。

    和荣华有关的任何东西,那可是都比我的性命还要重要。

    唐坤胆战心惊地看了我半晌,牙一咬,答道:“不过你可得让她答应,绝对不能杀我,也不能害我。”

    不待公孙狗贼开口,我抢先回道:“放心,我会饶了你这条小命的。留着你这个大活人给我做牛做马,那岂不比让你立刻去见阎王更有趣的多?”

    唐坤听闻之后,脸色铁青,隔了短暂片刻,开口说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还是跟着你吧!”

    唐坤见风使舵、识时务的能力还是有几分的,虽然心里心不甘情不愿,可面上看起来似乎并无太大的抱怨。

    唐坤的轻功高强,毒术也不弱,至于武功,相信也差不到哪里去。

    留他在身边,或许真的会派得上用场。

    出了汝定侯府,我问唐坤。“公孙玉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替他卖命?你唐坤好歹也是名门之后,就不怕败了唐门的名声吗?”

    唐门最擅长的便是用毒,且在毒术界具有泰山北斗的地位。

    虽则唐门素来使的都是阴招,可唐门在江湖上一贯独立,从未和其他门派或是官府有过狼狈为奸的行为。

    然而,人为财死,依公孙狗贼的势力的财力,重金收买唐坤以及唐门之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我和汝定侯之间的事情,不需要向你这个外人道明。即便败坏,我也是败坏唐门的名声,与你何关?”唐坤瞥了我一眼,答道。

    看来我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了,唐门都尚未处罚唐坤那个叛徒,我又何须白白浪费精力在上面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曾想,唐坤竟也是个毒舌。

    我所遇上的男人,完完全全可以结成一个毒舌联盟。

    唐坤虽然是个毒舌,但话并不算多。

    一路走来,他只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始终一言不发,不曾问我要去什么地反,也不曾问我要去干什么。

    不婆妈,不好管闲事,有个这样的人跟在身边,倒也不算一件坏事。

    从汝定侯府出来的时候,还是黄昏之前,此时,天已全然黑了下来。

    找来找去,最终还是在同福客栈住了下来。

    我和唐坤自然是各自一间,唐坤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

    夜半时分,睡地正熟,猛然被一阵凄楚的喊叫声给惊了醒来。

    声音的源头在楼下,而且在客栈之外,距离客栈,应该不超过半里。

    打开门时,发觉客栈里其他的客人都纷纷往楼下走。

    我也顺势跟在人群之后,刚走了两步,胳膊猛然被人给拉住,抬眼一看,原是唐坤。

    “先别急着下去,等看看再做定夺。”唐坤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看来你果真是个胆小鬼!”我也附和着小声说道。

    “你胆大你下去,反正秦广王要找的人又不是我。”唐坤说着给了我一记白眼。

    听闻此言之后,我乖乖退了回去。

    唐坤没有说错,还是先暂且按兵不动为妙。

    不能下去,只得站在二楼的楼梯位置观看。

    少时,只见店小二阿翔慌慌张张地从外头跑进了客栈,脸上的神色极为恐惧。

    “不,不,不好了,死,死,死人了,客栈外头死人了。”

    阿翔早已吓地语无伦次,连带着说话都有了几分结巴。

    被阿翔这一喊,客栈里的人大惊失色,群熙熙攘攘朝外跑去,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见此,我对唐坤说道:“这回可以下去了吧?”

    唐坤不作答,但跟在了我的身后。

    现场果然在同福客栈不到半里的位置,等我和唐坤赶到的时候,死尸早已被人群围地水泄不通。

    看热闹是人类的本性和共性,然而,如此以来,现场只怕已然被破坏地七七八八。

    拼命挤了半晌,终于从人堆里露出头来。

    想我好歹也是一介七尺女子,按说身高还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每每遇上这样的事情,我的身高是发挥不到一丝半点作用。

    若论挤的本领,就连那些年逾古稀的老人,我都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仔细朝那尸身之上打量了几眼,从肉眼来看,完全判断不出死因,看来必须得靠近查明。

    身子又朝前挤了几步,这时,看见一位男子俯身蹲在了死尸之旁。

    星光黯淡,看不清那男子的长相和服饰,但依稀从背影可以判断出,此人年纪在三十上下,而且武功不俗。

    他的身上,有着一种高手的气息,这种气息,极为外溢。

    “这是什么人啊?”人群之中,有人小声问道。

    “他你都不认识啊,他是六扇门的金捕头。”另一人答道。

    “金捕头不是应该在六扇门吗,为何会在此呢?”

    “金捕头经常来民间走访,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

    ……

    六扇门的金捕头,那就应该是金如唤。

    金如唤的武功,在江湖排名之中,绝迹能排到十五位之前。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如唤此人号称当世狄公和包公。

    这样的美名,自然不是金如唤本人起的,而是外界送他的美誉。

    师父曾经说过,金如唤是鬼谷一门弟子金日磾的后人。

    金日磾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后来归顺大汉王朝,成为天国子民。他的子孙后代也因此在

    就连师父都对这个金如唤赞不绝口,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什么本事。

    金如唤在死尸身上查探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随即问道:“有人认识死者吗?”

    围观之中,有一人大声喊道:“我认识,死者好像是吴记掌柜吴发财。”

    吴发财,这名字起的,还真符合生意人的风范。

    “吴记?就是那个卖衣裳的吴记吗?”有人小声问道。

    “除了那个吴记,还有哪个吴记?”

    “吴记的老板向来为人低调,怎会死于非命呢?”

    “就是,就是的啊,真是让人费解。"

    ……

    周遭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议论纷纷。

    “金捕头,敢问可有什么线索没有?”

    问这话的,不是别人,赫然正是我身后不远处的唐坤。

    金如唤顺着声音看了过来,瞧见是唐坤之后,答道:“原来是唐兄,好久不见!”

    金如唤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讶然,似乎尚未料到唐坤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我三两步走近唐坤,小声对他说道:“问问这位金捕头,看人是怎么死的。”

    竭力将声音压地极低极低,可还是被金如唤给听了个见。

    “姑娘有话直问无妨,何须劳烦唐兄代劳?死者是被人用暗器所杀,而那暗器,是一片花瓣。”

    “花瓣?”人群之中,有人惊呼一声。

    “花瓣岂能杀人呢?”

    “花瓣怎么就不能杀人?你莫忘了,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他有一门独门绝技,叫拈花一笑。”

    “这位仁兄说的很对,死者的确死于拈花一笑。”金如唤此时开口道。

    我的脸色早已大变,公子刑天来京城了,他当真来京城了。

    秦广王来京城了,公子刑天也来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73章:大明最强大脑() 
公子刑天威震八方,为中原地区所熟识,正是始于他那比大明江山还要广饶的统治范围,以及他的独门绝技:拈花一笑。

    与其说拈花一笑是一门武功,倒不如说它是一门暗器。

    拈花一笑这个名字,始源于佛祖释迦摩尼昔日在鸡足山讲座之时拈花一笑的典故。

    拈花一笑这门暗器,使用的武器道具,正是花瓣。

    昔年,我第一次见公子刑天使出这门暗器的时候,真真可谓是亮瞎了狗眼。

    公子刑天当时,取人性命于瞬间,或者说眨眼间,但其实,连眨眼的功夫都没有。

    若说这世间最快最致命的暗器,那无疑属拈花一笑莫属了,一花封喉。

    缓缓迈着步子,来到死尸身旁,即便在黯淡地月光下,即便身子并未蹲下,可我清清楚楚看到了死尸喉咙位置那细细的伤口。

    不错,那俨然正是拈花一笑所留下的。

    死者吴发财的身上,除了拈花一笑的伤口之外,的确并无其他伤痕。

    外界盛传公子刑天杀人如麻,更传他杀人从不问理由,但其实,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企图或者用意。

    大多人,并不是直接死在公子刑天手里,而是死在昆仑山之巅弟子手里的。

    若论杀人数量,死在我手里,都远远甚于公子刑天。

    一个普通的衣裳店铺掌柜,能劳公子刑天亲自动手,看来这吴发财的身份极不平凡。

    我朝吴发财走近的时候,金如唤并未拦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唐坤用眼神给金如唤示意的缘故。

    唐坤和金如唤不止认识,交情应该还不浅。

    “这吴掌柜怎会得罪公子刑天呢?”

    “是啊,吴掌柜向来为人和善,又待人热心。”

    ……

    蹲下身去,我又细细朝着吴发财打量。

    吴发财年纪三十有五,四十不到。身材中等,相貌中等偏上,从面相来看,的确不是穷凶极恶的主。

    吴发财身上的衣裳,布料并不昂贵,但极为舒适,裁剪也十分精细,袖口和领口的针脚,更是精致,

    由此可以判断出,吴发财是个极其注重生活质量之人。

    一般而言,凡是注重生活质量之人,会比较挑剔。

    他这个挑剔,不是要最昂贵的东西,但绝迹是要最好的东西,是要性价比最好的东西。

    吴发财脖颈位置的伤口,极浅极浅,从力道来判断,公子刑天约莫只有使出了一二分的功力。

    吴发财的手上,有老茧,这是常年习武所造成的结晶。

    将吴发财的手腕捏在手里探查了一番,吴发财的死因,的确只是暗器所致。

    然而,吴发财的内功,极为醇厚,至少应该是个武功中手。

    吴记掌柜的身份,是吴发财用来掩人耳目的身份,吴发财这个名字,只怕也不是他的真名。

    我在探查之际,金如唤在一旁询问,“吴发财来京城有多久时日?”

    “你怎知他不是京城人氏?”我开口问了一句。

    请注意,一般这种情形下,普通的捕快捕头第一句所问的应该是:“吴发财是哪里人氏?”

    金如唤似乎十分笃定吴发财并不是京城人士,这着实令我好了奇。

    “吴发财的颧骨较高,鼻翼右侧也较常人突出一些。西南一带。有个民族叫布朗族。他们族的男子一般都有这个特征。”金如唤转身看向我,答道。

    “单凭身体特征就判断出民族,这点,的确吻合大多数情形。然而,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大多数并不代表全部。这是其一。其二是,即便这吴发财就是布朗族人,那也说明不了他就不是京城人氏。这偌大的京城之中,除了汉人,那还居住着其他民族的百姓。你这个推论过程,实属荒唐和草率。”我出语反驳道,明显不大苟同他的想法。

    金如唤诚然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也犯了过度引申的错误。

    看来金如唤也不过只是浪得虚名而已,他在办案方面的造诣和才智,或许还不如我这个门外汉。

    倘若我要是进了六扇门,那他这大明第一神捕的称号兴许就要归我所有。嘿嘿嘿!

    归他大爷,当金如唤说出如下话语之时,我是恨不得一口血直接喷死自已。

    “这位姑娘所言极是,金某话还没有说完,这吴发财的的确确是布朗族人没错,而且他的的确确不是京城人氏。

    其一,布朗族人,还有个极为特殊的标志,布朗族的男人右臂上,会纹着一只竹鼠。竹鼠是布朗族的图腾,是布朗族的吉祥物和保护神。布朗族的男子从一出生,便会在手上纹上竹鼠。

    其二,布朗族人极为喜欢吃酸性的食物,他们常常腌制酸笋、酸肉、酸鱼等。吴发财的身上,赫然正有一股酸不溜秋的味道。

    其三,布朗族人喜欢喝自己研制出来的翡翠酒,翡翠酒在出酒时,会用一种叫悬钩子的植物的叶子来过滤,过滤之后酒的颜色呈绿色,极像翡翠的颜色,翡翠酒也因此得名。吴发财的身上,也有悬钩子的味道。

    其四、布朗族族人大多居住在云南保山一带,保山一带,盛产闻名的普洱茶。加之布朗族人生性喜欢喝茶,花茶,酸茶,普洱茶,时常都不离手。吴发财的身上,正是有着多种茶香的综合。”

    一种两种特征或许叫巧合,但多种聚集在一起,那诚然并非是巧合,而是事实。

    金如唤说到此处之时,众人早已拍手叫好。

    难怪就连师父老人家都时常提及这个金如唤,看来他不是有两把刷子,而是有三把四把。

    金如唤许是见我缄默不语,轻声一笑,继续说道:“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我之所以如此肯定这金如唤是外地人,实乃京城之中,所有本地人口,我都耳熟能详。”

    京城的人口,少说也有二百万,本地人口,更是足足有一百多万。

    耳熟能详是个什么概念?我正思考之际,耳边传来人群的议论声,“可不是吗?据说金捕头有过目不忘和过耳不忘的本领,别说是某个人,就连某个人的祖宗八代,他都能将他们的生平事迹一一道来。”

    “就是,我就曾亲眼见到金捕头办案,一刻钟的功夫就捉到了真凶,那推断的技巧,比包青天有过之无不及。”

    “可不是嘛,这位姑娘一看就是外地人,连我们大名鼎鼎的金捕头都敢质疑。”

    ……

    不得不承认,我真真切切是山野出来的土包子,也真真切切瞎了自己的狗眼,金如唤在断案方面,的确堪称大神。

    “这位姑娘不必放在心里去,金某那只是徒有虚名罢了,倘若金某当真有那般神乎其神,也也不用问这吴发财的身份了。金某虽然记性较好,但这一年之内来京城的外地人,终究还有心有余力不足的。”

    此刻,我真想一口血喷死金如唤这厮!

    一年之内?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一年前京城的所有本地人和地外人的身份背景,他金如唤是一清二楚,而这一年之内的所有本地人和部分外地人的身份背景,他也是一清二楚,只有这一年内的部分外地人,他记得不大真切。

    金如唤这是变相夸他自己呢?还是企图秒杀所有人呢?

    话说你这么牛掰,你娘想必也拥有一颗最强大脑吧?

    金如唤就算再张狂,他也有这个本事。

    “倘若我记得不差的话,这个吴发财来京城的时日应该超不过半年。”

    金如唤此言一出,我真有种活活毒他的冲动。

    “回金捕头,的确如此,吴掌柜是三个多月前才来京城的。”有人在人群之中大喊了一句。

    “三个多月前金捕头好像在南京办案,前几日才回来,这就难怪他不认识吴掌柜了。”有人附和了一句。

    听闻此言之后,我再也没了活活毒死他的冲动,而是想活活毒死我自己。

    同样是人,你说这差距为何这般大呢?

    我的记忆,出过问题,导致曾经忘记了许多事情。可这金捕头,他哪里还是凡人?他绝迹是文曲星下凡转世,绝迹堪称大明最强大脑。

    围观群众当中,有一人和吴发财较为熟络,那人,是吴记对面酒馆的掌柜张忠,他自告奋勇讲述了吴发财的事迹。

    据张忠所述,吴发财是三个多月前来京城的,吴发财来京城的第一日,就盘下了吴记那间铺子。

    吴记里的衣裳,做工精细,价格还不贵,开张之后,生意极好。

    吴发财为人和善热情,有人找他帮忙,从不推脱,也极为慷慨,吴记那条街上的乞丐,全都受过他的恩惠。

    吴发财就住在吴计里,独身一人,并未见着有妻儿老小。

    至于吴发财是否和他人有仇,和昆仑山之巅有仇,张忠表示不知。

    但张忠肯定的是,吴发财是个好人,是个大好人。

    每个人都是具有多面性的,所谓的好坏,只不过是那个人通常表现出来的善举多一些,还是恶举多一些。

    张忠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好人,但并非代表他就真的是个好人。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亲手杀死他呢?

第74章:不像表面那般简单() 
一味地站在大街之上自然是查不到什么线索,金如唤或许正是想到了这点,决定去吴记的店铺看看。

    金如唤在前走着,围观群众之中,一些好热闹者也跟在了身后,还有一些则回到客栈或是自己家去睡觉。

    在这些好热闹者中,自然少不了我和唐坤。

    在路上的时候,我对唐坤说道:“没想到这个金如唤果真名不虚传。”

    唐坤看我的眼神,宛若在看一个傻子一般,“你才知道啊!”

    好吧,是我孤陋寡闻了,是我见识浅薄了,是我狗眼看人低了。

    慢慢将手抽了回来,继续走路。

    留着唐坤还要给我做牛做马,断然不能现在就废了他的蹄子和爪子。

    吴记的位置,并不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而是在最繁华街道的侧巷。虽是侧巷,但道路极为宽阔,看着和正街毫无两样。

    此时,天已近五更,街道之上,原本极为寂静。由于我们这熙熙攘攘地一大群人,立即显得沸沸腾腾起来。

    准确来说,是我们的到来惊扰了那些正在梦香之中的百姓们。

    吴记的门打烊着,那就说明吴发财关门的时候一切还是极为正常的,同时也说明吴发财出去的时候走的不是正门,而是后门。

    金如唤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绕到了后门去。

    后门果然是掩着的,金如唤一推就走了进去。

    我和唐坤跟着走了进去,一些不怕事的胆大者也跟着走了进去。

    金如唤在屋内探查了一番,似乎并未发现有什么蛛丝马迹。

    金如唤查探的时候,我也跟着一起四周瞅瞅,也是没有捕捉到什么蛛丝马迹。

    屋内十分整齐干净,没有被动过和翻过的痕迹。

    这说明吴发财离去的时候并不匆忙,要杀他的人也不是因为钱财抑或是其他东西。

    排除了财杀的可能性,情杀也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剩下仇杀,而仇杀?

    据我所知,公子刑天在布朗族中,似乎并未有仇敌,起码以前的时候并未有。

    怎么想怎么都不明白,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杀吴发财呢?

    自打我跟了他之后,他亲自动手所杀的人,绝迹不会超过五位。

    金如唤又在吴发财屋中转了好几圈,仍是尚未察觉出一丝端倪。

    “金兄,认识你这么久的时间,还从未见你如此愁眉不展过,看来金兄你这次是遇上棘手的案子了。”

    唐坤这句,也不知道是在关心金如唤还是在落井下石?

    不过,唐坤倒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原以为像金如唤这种大神,只要在现场勘查上一盏茶的功夫,那便能将一切了然于心。

    “是有些棘手,我总有种感觉,这个案子或许并不像表面那般简单。”金如唤答道,转而看向了我,“不知姑娘有何高见呢?”

    唐坤闻言之后,立即表达了不满之情,“金兄为何问她不问我呢?”

    这一句,唐仑又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为何?只因她比你有脑子。”金如唤答道,仿佛全然不顾及唐坤的感受。

    金如唤和唐坤的交情不浅,还是十分不浅,若不然他也不会在唐坤面前心直口快到如斯地步。

    真正的知己好友,真正的好兄弟,正是那些可以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出任何打击你的话语。

    “你和她才第一次相见,怎就知她比我有脑子?”唐坤的语气,明显不服。

    “自打进门开始,她一直在细细留意观察,可你呢?你一直在傻傻发呆。”

    不曾想,金如唤也是一个毒舌。

    “你又怎知她不是在东张西望?”唐坤仍是不服。

    “她眼睛所看处,都是寻常案件之中会出现端倪和蛛丝马迹的地方,而你看的地方,都是屋顶。”金如唤答道。

    我若说自己此时没有笑出声来,那绝迹是假话。

    “既然金兄你如此抬举她,那就让她分析分析,看她究竟察觉出什么端倪来?”

    唐坤说着信步走到一张椅子之前,坐了下来,宛若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

    “其实说实话,我并未察觉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如实道来。

    我并非尚未察觉出任何线索,只是不想告诉金如唤和唐坤而已。

    从吴发财屋中的摆设来看,像极了汉人屋中的摆设,然而,吴发财真真切切是位布朗族人。

    布朗族人的图腾,的确是竹鼠,但其实,蛤蟆也是他们一族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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