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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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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扔下药丸,我直接走出了门。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万贞儿这毒妇,想害朱佑樘,结果差点害死了我,看我怎么对付她!

第70章:机会给你留着() 
离开文华殿后,思绪万千,连带着脚下的步子也缓慢了不少。

    前脚才刚踏进雍华宫中,就听见公孙狗贼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去找五皇子了?”

    “这么晚了,你不睡觉啊?”我问了一句。

    “我就知道你去找五皇子了,看吧,果真如此。”公孙狗贼酸溜溜道。

    “困了,我歇息了,你也就便吧!”我懒洋洋答了一句,朝自己的屋子走去。

    公孙狗贼许是察觉出我的心情有些低落,竟没有再追究下去。

    不远千里从空雾谷来到京城,原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荣华,殊不料,事情远远比我想象中要艰难许多。

    一夜未眠,直到天亮的时候才合了个眼。

    清晨,正睡得迷迷糊糊之际,被公孙狗贼的敲门声给吵了醒来。

    "一大早你叫魂呢?”我没好气喊了一句。

    “再有一盏茶的功夫就到巳时了,你为何还没起床?”公孙狗贼在门外喊道,语气有几分迫切,“你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都应声了,还能出什么事情?”我一边开门,一边无奈道。

    “我还以为你是求爱不成,有了轻生的念头呢?”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仍好端端地活着,和我开起了玩笑。

    “你是巴不得我有事情,巴不得我死翘翘是吗?”

    说完之后,才想起自己还没有洗漱,于是又重新回到房内。

    公孙狗贼以前说话的时候,还算是比较谦逊有礼的,和我在一起的日子久了,无疑被我这块千年墨给染地一塌糊涂

    出门之后,问他:“你打算在皇宫待多久?”

    “这就要看贵妃娘娘和皇上的意思了。”公孙狗贼答了一句,转而神情专注地看向我,“你当真无碍?”

    我不作答,抬头给了他一记白眼。

    昨夜文华殿那头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可一路走来,始终未曾听人提及,这就说明朱佑樘将消息控制地极好。

    万贞儿若是知道是我坏了她的大事,依她素日那毒辣的手段,多半会将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给剜下来,再放到锅里油煎,然后扔出去喂狗。

    我和公孙狗贼来到承乾宫外时,偏巧不巧和朱佑樘遇到了一起。

    朱佑樘当时正好从承乾宫往外走,而我和公孙狗贼自然是往里走。

    从朱佑樘的气色来判断,面色红润,毫无一丝中毒的痕迹。

    “死鸭子嘴硬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乖乖服了解药。”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汝定侯,请安这种事就不必带着这位千姑娘了吧?”朱佑樘说着长臂一伸,一把将我拉了过去,“父皇和娘娘若是问起,就说千姑娘陪本殿下去御花园赏花去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是脑子被驴给踢了还是活地腻歪了?我在朱佑樘面前逞那一时口舌之快作甚?

    眼见着公孙狗贼的脸色比霜打的茄子还要青上几分,我脑海中飞速转动,朝着他说道:“放心,我去去就来。”

    公孙狗贼进了承乾宫之后,我竭力使得自己的语气保持平缓:“能放开我的胳膊吗?你就是如此报答你的救命恩人?”

    方才,点天灯的朱佑樘捏住的不是我的胳膊,而是我胳膊肘处的曲池穴。我若有半分胡乱动弹,上半身直接瘫痪。

    朱佑樘并未放开他的狗爪子,而是抓着我一直往前走。

    我一边走,一边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

    怨不得有人在他的身上留下那不可磨灭的记号,像他这种恩将仇报的畜生,千刀万剐也活该。

    朱佑樘停下的地方,的确是御花园,而且还是我昨日撞见他的那处假山之后,看来他对这个地方是情有独钟。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说完立马分道扬镳,永不相见!”我一口气将心中所想悉数道来。

    自打遇到朱佑樘之后,我是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完完全全成了大囧神和大霉神的附和体。

    许是我爆了粗口,朱佑樘看我的眼神极为古怪,“昨夜的事情,不要对万贞儿那奸妃提起。”

    “既然你怕我和万贞儿是一伙的,为何要在我面前三番四次说出万贞儿那奸妃这六个字来呢?”我反问道。

    “你与那奸妃,并不是一伙的。”朱佑樘答道。

    “你何以知晓呢?”我倒十足好了奇。

    “你若和她是一伙,昨夜就不会救我。”朱佑樘答道。

    “倘若我用的是苦肉计、为的是博取你的信任呢?”我再次问道。

    “昨夜吃完饭后,你从万贞儿那奸妃身旁经过的时候,不是给她下毒了么?”

    不得不承认,朱佑樘的眼的确很尖,我自认自己当时做地极为隐蔽,断然不会有人察觉到蛛丝马迹,殊不料,还是被他给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

    我给万贞儿下的,并不是什么剧毒,只是普通的泻药而已。

    让万贞儿痛痛快快就死了,那可绝迹不是我的风格。

    朱佑樘带走我的时候,我之所以如此干脆利索地跟他走,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万贞儿或许不会知晓是我暗中动了手脚,但公孙狗贼兴许会怀疑到是我。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既然朱佑樘明明知晓我和万贞儿并不是一伙的,那他方才说出那番拜托的话语是几个意思?他是没话找话呢?还是没话找话呢?

    “你不怕那也是苦肉计吗?倘使我是装作厌恶万贞儿呢?”我继续问道。

    “你对万贞儿的厌恶,那是发自内心的,那种感情,绝迹是装不出来的。”朱佑樘答道。

    话说你如此聪明,如此火眼金睛,为何在初次见到我的时候,瞎了狗眼一个劲冤枉我呢?

    “既然如此,你就该知晓,你的事情,我岂会告诉万贞儿呢?万贞儿在这世上,最不容的便是你,你活地越好,她就越郁闷,越痛苦,这也正是我救你的最重要的原因。”

    我之所以对万贞儿恨之若骨,自然是因为荣华的缘故,是因为我误以为荣华就是皇帝老儿的皇子的缘故,是因为我误以为是万贞儿害得荣华失去母亲、又受尽磨难的缘故。

    然而,已经证明荣华不是五皇子,也不是皇帝老儿的儿子,那我缘何还是如此恨她呢?

    单凭万贞儿昨夜祸及池鱼的行为来看,我还不足以对万贞儿恨之若骨来。

    真是好生奇怪,为何知晓朱佑樘并不是荣华之后,我对万贞儿的恨意,不止不减,反而还增加呢?

    “你和万贞儿,究竟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朱佑樘的眼里,有了一丝探究。

    “什么仇恨?我为何要告诉你呢?你还是安安心心地当你的皇子吧!”我回敬了一句。

    朱佑樘许是见我语气极为强硬,知晓自己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语峰一转,说道:“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只要是我能给得起的,定然给你。”

    “倘若你是想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的话,那不必了,我不缺任何东西。”我果断拒绝。

    这个世间的任何东西对我来说,那都是身外之物,除了荣华,除了我的老妖精。

    “你当真不要任何东西?你可想清楚了,我说的是任何东西,黄金白银、珍珠玉帛随意供你挑选。”朱佑樘追问道。

    “倘若你真想报恩的话,劳烦以后见到我的话,对我客气一些。还是算了,我们俩,还是再也不要相见的好。”

    朱佑樘这个霉神,沾染到他,我一准一没有什么好事。

    “万一不小心遇上呢?”朱佑樘问道,神情有了一丝莫测。

    “若是不小心遇上的话,那你还是躲地远远的。”我答道。

    “我为何要躲得远远的?”朱佑樘反问道。

    好,你有种,你不躲地远远的,那我躲到远远的总可以了吧?

    “我再重复一次,你若有想要的东西,千万别错过这次机会,要知道,错过这次机会,就不会再有这等好事了。”朱佑樘似乎仍不死心,继续问道。

    我顿时火冒三丈,“你是耳聋了还是智商有问题啊?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不需要任何赏赐。你若是觉得自己的钱财多到没地方花了,那就救助救助四川的灾民。烦请再也不要做无畏的纠缠了,好吗?”说完转身就走。

    四川地区,前不久又遇到了灾洪,我从长安经过的时候,一路遇上沿街乞讨的乞丐,十有八九都是从四川逃难过来的。

    皇帝老儿的心思都在万贞儿身上,自然无暇顾及这些灾民。

    他五皇子再不顾及了,那这大明的江山可就真岌岌可危了。

    也罢,管这劳什子的政事作甚,大明的江山关我屁事呢!

    我连自己的摊子都顾不好,瞎操的这哪门子心呢?

    走了老远,忽听朱佑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个机会我给你留着,等你日后需要的时候,找我来要。”

    找他?我巴不得离他有多远就有多远,我若再主动找他,除非是被人给下了迷魂药。

    从来只以为自己固执,以为自己犟地可以,殊不料,朱佑樘比我还犟地厉害。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公孙狗贼见到万贞儿之后,也不晓得把我揭发没有?

第71章:一丝一毫地位都没有() 
公孙狗贼并未出卖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倘使他在万贞儿的面前揭发了我,那万贞儿早就派大内侍卫前来缉拿我这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罪人。

    公孙狗贼虽然昔日狼心狗肺,扔下我这个救命恩人不顾,但他今日还算是蛮讲义气的。

    公孙狗贼在承乾宫外等着我,老远我就看见了他的身影。

    从远处望去,翩翩白衣,当真有几分谪仙下凡的意味。

    公孙狗贼似乎极其喜欢穿浅色系列的衣裳,尤其是白色和月白色这两个颜色。

    无可厚非的是,公孙狗贼极其适合白色,或者可以说,他将这两个颜色发挥地淋漓尽致。

    与此正好相反的是,大魔头极其喜欢穿黑色的衣裳。

    但或许,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而是他身上并未带有其他衣裳。

    公子刑天最喜欢红色的衣裳,不对,他是喜欢红色的皮裘。

    或许是昆仑山常年积雪的缘故,在我的印象中,公子刑天总是身着一件红色的皮裘,红地像火一般的颜色。

    荣华喜欢什么颜色呢?荣华穿的最多的,好像是青色的衣裳。

    公孙狗贼的左手上,似乎拿着一件什么东西。

    走进一瞅,才发现是一把香。

    那不是普通的香,而是伽蓝香。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正想着问公孙狗贼要些伽蓝香来用,但又怕他以用完为名推诿,这下被我给抓包,看他一会还用什么借口来拒绝。

    “这香……”言语之际,我已来到公孙狗贼的身边。

    “这香是替你要的。”公孙狗贼说着伸手朝我递来。

    此言一出,实乃有惊耳骇目、惊心破胆、惊喜若狂之效,让我不由得对公孙狗贼刮目相看、感激涕零。

    我接了过来,嘴上不忘问道:“替我要这做什么?”

    “做什么?那日,你在我的马车里,看这伽蓝香的目光,就像狼看到肉一般垂涎,那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我至今难忘。”

    好吧,我那日的确盯着他车里的伽蓝香看了许久,也的确是表现出了垂涎欲滴的企图。

    “所以你就可怜我,问你姑母贵妃娘娘求了这香?”

    “顺道的事。”公孙狗贼答了一句。

    什么叫顺道的事情?顺什么道?

    心里正想着,又见着公孙狗贼伸出右手递给我一盒东西。

    我不用接在手里,单闻着气味,便知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公孙狗贼的时候,在他贩卖人口的窝点所闻过的味道。

    这是朝鲜进贡给大明的香粉,叫百日香,据闻只要在身上抹上一小丢丢,香味可以持续百日时间。

    百日香在别的女子眼里,是香饽饽,那是因为她们喜爱百日香的香味,喜爱百日香那种香气宜人的芬芳。

    百日香在我眼里,也是香饽饽,那是因为我也喜爱百日香的香味,但我喜爱的,是百日香那种如罂粟一般的致命诱惑。

    百日香中,有着一种奇花,叫岁月如歌。

    岁月如歌有养颜美白的功效,但鲜少有人知晓,岁月如歌其实也是带有剧毒的。

    第一个研制出百日香的人,无非只是为了青春常驻,无非只是为了让美延续下去。

    然而,自然界的任何东西,包括人,其实都是带有毒性的。因而坊间市面上的许多养颜美容产品,其实都是对人体有极大的害处的。

    或许是因为炼毒的缘故,使得我清楚地知晓了许多花草的毒性,正是因此,我从来不用任何香粉。

    岁月如歌若是经过提炼,能像罂粟一般,使人上瘾。

    百日香中含有的岁月如歌,正是经过提炼之后的产物。

    这就意味着,若是长期使用百日香,那无疑相当于是慢性中毒一般。

    难怪见到万贞儿的时候,察觉到她的面色有些异常,此时细细一思量,果真是中毒的迹象。

    从她目前的情形来判断,看来是活不过半年了。

    万贞儿害人害了一辈子,终于也沦落到报应的时候。

    言归正传,昔日,我原是随便一说,不料公孙狗贼竟然当了真。

    “这香粉贵妃娘娘只有剩了一盒,等下个月朝鲜朝贡大明之后,到时候再给你要几盒。”公孙狗贼的话语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苍天大地、天雷滚滚!万贞儿究竟是有多么宠爱公孙狗贼?

    若说公孙狗贼不是她和公孙行的私生子,鬼才相信呢?

    “你是去替我要香粉的?顺便要了伽蓝香?”我问他。

    “我是去向娘娘和皇上请安的,顺便想了起来,于是顺便就替你要了。”公孙狗贼答道。

    好一个顺便,我也想顺便,可惜没有这个本事。

    “马车已经在外面候着了,走,回府!”公孙狗贼突然说了一句,冷不丁吓了我一跳。

    “你姑母贵妃娘娘不是说让你在宫中多待几日吗?”

    “多待几日?就这一日,你都如此不安分,再待几日,贵妃娘娘岂不性命全无?”

    看来万贞儿的确是上吐下泻了一夜,单凭公孙狗贼这幅郁闷的神情便可知晓。

    “你说你和她究竟有什么仇,值得如此对她?”公孙狗贼说着,叹息了一声,“昨夜你下手的时候,我其实已经看见了,原本想告诉贵妃娘娘一声。但想着你应该不会蠢到毒死她的程度。你是没有毒死她,可她已经一把年纪,哪里还经得起那番折腾?若不是太医院都是一些能手,恐怕贵妃娘娘的玉体到此时都难以恢复。”

    区区普通的泻药,至于那般劳师动众吗?

    不过公孙狗贼没有说错,万贞儿的确已经年近花甲,身体自然不比青年人和中年人。

    “你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我佯装不知。

    “你跟我进宫,究竟是来见五皇子的,还是要害贵妃娘娘的,你与五皇子,当真没有什么关系吗?”公孙狗贼看向我,眼神全是探究。

    “既然你心里认定有关系,那便就有关系。”

    这话一点不假,我和五皇子,多少也算是有点特殊关系的。

    “你都不做解释吗?”公孙狗贼许是以为我这是在默认,脸上有了一丝动容。

    “解释有用的话,要律法做什么!”我回击道。

    须知,人最大的特点便是自以为是和异想天开。

    仅仅只凭着自己的主观判断,便肆意地去下结论,窦娥的冤屈是如何造成的,正是这般造成的。

    公孙狗贼和我走到出宫的半道上时,说是落了东西在雍华宫,让在我乾清门口等他。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公孙狗贼这一走,我终于有机会对万贞儿下毒手。

    昨夜,我对万贞儿下的,的确是泻药,但同时,我还在万贞儿身上抹了一点穿肠粉。

    这种穿肠粉,有个最大的特点,那便是需要药引来催化。而催化它的药引,是狼毒花。

    找了个无人的角落,从身上掏出狼毒花的花瓣来,正要点燃,手中的花瓣猛然被打落在了地上,手也被人拉了过去。

    “我就知道你没安什么好心,你究竟和贵妃娘娘有什么深仇大恨?”公孙狗贼愤愤问道。

    “你在说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我继续佯装不知。

    公孙狗贼这个奸人,竟然敢设计来活捉我。假借取东西为名,实则是在试探我。

    我倒好奇,他是如何知晓我在他走后就会下毒手呢?

    “听不懂?你又想在我面前装蒜是吗,吃了你那么多次亏,你以为我还能对毒术没有了解吗?还能对你不多加注意吗?你昨夜,可是对贵妃娘娘下了两次毒,我是看地一清二楚。等到清晨探望她的时候,发觉她只有一种症状,就知道你还留了一手。”

    公孙狗贼说到此处一顿,接着说道:“我虽不知你给她下的什么毒,但知道依你的性格,不达目的绝迹誓不罢休。我借故离去,不成想,你果然是安了坏心思。你手里拿的东西我可认识,那是狼毒花,有剧毒。你老实告诉我,你究竟对贵妃娘娘下了什么毒,你究竟想做什么?”

    公孙狗贼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激动,不由得让人更加怀疑万贞儿是他老母。

    “既然你如此清楚我的行径,那为何不告发我呢?你就不怕我对你那贵妃姑母下了剧毒吗?”我问他。

    公孙狗贼丝毫不带思索,直接回道:“第一,我曾说过,你没有那么傻,你不会蠢到做出拿自己性命来开玩笑的事情。第二,姑母对我来说重要,你对我来说,也很重要。我不愿看到姑母有事,更不愿看到你有事。第三,我想看看,即便你当真和姑母有什么私怨,会不会为了我化干戈为玉帛呢?即便知道你有心上人,即便知道那人并不是我,可我以为,我在你心里,起码算是一位知己好友。如今看来,我在你心里,一丝一毫地位都没有。”

    看着公孙狗贼眼里的失望和沮丧,我干巴巴回道:“你想差了,我拿狼毒花出来点燃,只是这皇宫虫蚁太多,熏熏蚊子。”

    我诚然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殊不料,公孙狗贼听闻之后,朝我浅浅看了一眼,“走吧,回府!”

    如此息事宁人的结局,着实出乎我的意料。

    公孙狗贼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或许我从来都不曾知晓。

第72章:拈花一笑() 
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虽好,但毕竟不是我的容身之地,收拾包袱去找荣华,那才是我人生的目标所在。

    回汝定侯府的当日,我就向公孙狗贼辞行。

    公孙狗贼晓得之后,问我:“你不怕秦广王的人找上你?我刚收到消息,秦广王已经到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出谷的时候,师父极为坚定地告诉我说,荣华就在京城之中。

    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停留在京城找荣华,然而,秦广王如今来到了京城,我的处境可谓是进退两难。

    也罢,阎王让你三更死,你也活不到五更去。

    偌大的京城,于我而言,找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可于公孙狗贼而言,或许易如反掌。

    我若向公孙狗贼开口请求帮忙,他定然不会拒绝。

    然而,找荣华的事情我不想让任何人插手,尤其是公孙狗贼和朱佑樘这两位。

    荣华即便不是皇子,那他也和皇室有脱不了的干系,

    为了保险起见,知晓他存在的人,知晓他下落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我在京城就待两日,很快就会回空雾谷。”我胡乱编了个理由,企图搪塞过去。

    “你这话说出来骗谁呢,也罢,既然你要走,那我就不再挽留。不过,我得派个人跟在你的身边护你周全。”

    公孙狗贼或许并不是派人护我周全,而是派人在我身边监视左右。

    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理由去拒绝他这份好意。倘若真遇上秦广王的人,兴许他派来的人还有使用价值。

    公孙狗贼给我派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唐坤那小人。

    看到唐坤的那刻,我无比欣喜地大笑了两声。

    唐坤许是被我这份奸笑给吓着,死活也不肯跟着我。

    “当日,你毒死了她的马,如今你就跟在她的身边做牛做马补偿。本侯爷这可是为了你好,若不然,依她那睚眦必报的性格,临走之前,绝迹会送你一份大的送别礼。”

    公孙狗贼这厮,他怎会如此清楚我的性格,我的确正在脑海中酝酿着该给唐坤什么大礼。

    要知道,那若是我自己的马,兴许我会大人不计小人过饶唐坤一条狗命,可那是荣华送给我的马。

    和荣华有关的任何东西,那可是都比我的性命还要重要。

    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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