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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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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我倒霉,也是自个活该。
“再警告一次,收起你肚中的算计,以后少打我的主意,否则,只会自讨苦吃。”
点天灯的朱佑樘,他明明在看着前方的路,究竟是如何看破我的心思?
此时,我和他已经来到房门口的位置。
将手再次乖乖收了回来,朝着朱佑樘看去,以寻找合适的下手时机。
从我所在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他的整张侧脸。
点天灯的朱佑樘身上别的东西不做评价,但这一张脸,着实让人惊为天人。
心头,隐隐浮出一丝极为莫名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
荣华以前经常也这样抱着我,尤其是在我认出他就是我的老妖精之后。
时日一长,助长了我懒的脾气,连走路都懒得走,常常让他抱着我走。
荣华每逢抱着我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在他怀里支着脑袋看他。
只要一看他,我就会被迷地神魂颠倒。
一神魂颠倒,我就会朝他扑去。
脑子开始混沌起来,意识也渐渐模糊起来。
糟糕,毒又发作了。
星光灿烂和红殇中和之后的新毒,偏向红殇更多一些。换句话说,情毒的作用更加显著一些。
就在想起荣华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感知到体内的毒已经直达肺腑。
然而,已经来不及控制,来不及了。
其实,身体也曾想到控制,可大脑和身体的反应早已脱离。
明明知晓不该再继续想下去,明明知晓愈想荣华,离死愈近,然而,思念就像绝提的河水一般,一泄千里。
荣华,我的老妖精,为何每次和他分开之后,我总是会中情毒,总是要受到情毒的折磨呢?
每每中了情毒之后,我会更加明白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深,有多凝重。
上天安排这样的契机给我,难道就是为了让我明白这个道理,从而更加去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吗?
好生奇怪,为何自己突然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呢?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声音:“不要胡思乱想,保持清醒,你若再昏迷一次,那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你了。”
是啊,我若再昏迷一次,那就永远也见不到荣华,见不到我的老妖精了。
意识渐渐有所清醒,朱佑樘的脸,也在我的眼前渐渐清晰起来。
朱佑樘抱着我的步子,愈迈愈大,愈迈愈大。
屋外的风景,似乎极好,但我的所有视线,都集中在朱佑樘那一张绝世的容颜之上。
终究明白自己为何会把他误认成荣华了,朱佑樘的侧脸,和荣华有两三分的相像。
这个世间,相像之人并不算少,可能长到荣华和朱佑樘这般美色之人,实属罕见。
朱佑樘和荣华相像的,其实并非只是侧脸,更多的是气质,是感觉。
意识陡然又开始模糊起来,耳边似乎听到一阵怒吼声,“你若是不想活了,那我现在立马放你下来。死在我的院落,总比死在荒郊野外要好一些是吗?”
朱佑樘啊朱佑樘,你究竟对我安的什么居心呢?
这一刻的举动,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是你的一种关心呢?
须知,关心,往往意味着动心。
一直以来,对朱佑樘都没有什么好感,实乃第一眼的眼缘尤为重要,而我对朱佑樘的第一印象是:男神的长相,男神经病的内心。
正是因此,让我着实对他提不起来好感。
然而,此刻,在这一瞬间,因为他这一声怒吼,让我对他的厌恶减少了几分。
连朱佑樘都在操心我这一条小命,我自己又岂能不去珍惜呢?
不去想荣华,绝迹不能再想到他,起码,目前不是想他的时候。
不知走了有多远,只知道这一段路程极为漫长,漫长地就像过了十年、二十年。
似乎来到一间屋子,明黄色的床幔,明黄色的被褥,明黄色的水晶帘子,明晃晃的一切格外扎眼。
这里,是皇宫么?好想开口提问,可惜,连说话的力气都提不上来。
耳边又想起朱佑樘的声音:“不要说话,也不要挣扎。”
下一刻,终于晓得他如此举动的缘由。
点天灯的朱佑樘,亏我对他少了几分恶感,这个流氓,这个畜生,这个趁人之危的卑鄙小人,我非得要了他的狗命。
方才,他在言语之后,抱着我径直走到床边,然后将我放在床上。
放在床上就放在床上,可你这身子凑过来的举动是几个意思啊?
“你想做……”
什么二字还尚未说出口,目瞪口呆,惊心动魄、有如雷击。
原本以为,朱佑樘这卑鄙小人铁定是要干出某些猪狗不如的事来,殊不料,他竟然只是帮我盖好了被子,还顺手掖了掖被角。
掖了掖被角?掖被角?
蓦然有种无名的力道直冲大脑,一把抓住他的手,“你究竟是谁?究竟是谁?”
以前,每当我睡觉的时候,荣华都会帮我掖被角,动作温柔而轻缓。
荣华掖完被角之后,就会看向我,然而淡淡一笑,浅浅的,像梨花白一般的笑容。
手猛然被甩开,“我已经警告过你,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
不去理会朱佑樘的话语,也不去理会他的神情,记忆回到了去年正月十五的那日。
那日,花蝴蝶挑了一盏花灯给我。
那盏花灯上的题字,赫然正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看到花灯那一瞬间,突然真正明白了自己名字的出处。
东风夜,香满路,鱼龙舞,火阑珊,这是昆仑山之巅四大使者的名字。
而千寻,千寻不是巧合,而是人为,而是与四大使者一样的人为。
那夜,我辗转反侧,有些难眠。
荣华看在眼里,问我:“寻儿,你有什么心事么?”
我问他:“倘使我并非是现在的我,你还会对我这般好么?”
荣华握住我的手,答道:“傻丫头,以后莫要再问这般傻的话语,我爱的是你,只是你,不论你是何种身份,何种模样,何种性格,我爱的始终是你。”
我微嗔道:“不许学我,这可是我的名言。”
心中仍是放心不下,再次问道:“倘使我会变成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呢?”
荣华将我紧紧搂在怀里,微微叹息一声,“傻丫头,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明白我究竟有多爱你,也明白你自己究竟有多爱我。”
荣华的语气,带着淡淡的忧伤。
心疼地难以复加,急忙覆上他的唇,嘴里含糊不清地答道:“我明白,明白的,真的明白。”
那一刻,突然有种极为不好的预感,仿佛荣华就要离我而去一般。
第二日醒来,见着身边没有荣华的身影,心顿时跌落到了谷底。
发疯似地在客栈找他,眼泪就像滂沱大雨一般,没完没了。
花蝴蝶被我那副模样给惊到,表情极为错愕。
一直都不明白,直到此刻也不明白,荣华为何总是会有那种悲伤的语气,也为何总是有那种悲伤的神情。
荣华啊荣华,我的老妖精,既然你是如此爱我,又为何要离开我呢?
是因为你觉得我对你的爱不够呢?还是你看出我想起了一些事情,以为我会耿耿于怀的么?
就在我晓得自己和昆仑山之巅有莫大的关联,和公子刑天有莫大关联的第二日,荣华离开了我。
荣华不是公子刑天,又能是谁呢?
是啊,公子刑天就是荣华,我为何又要产生怀疑呢?
朱佑樘和荣华,明明就连年龄都对不上号,何况,朱佑樘的身上,可是惨不忍睹、血肉模糊的啊。
意识陡然清醒过来,又陡然愈发模糊。
“你当真不想要命了吗?”
朱佑樘的声音,已经成了暴怒。
我是不想要命了,为何要三番四次想起荣华来,为何又要想起分别前的场景?
没有红殇的毒,只要一想起荣华,我早已痛苦不堪,有了红殇,就像走在无间炼狱一般,痛不欲生。
荣华,究竟是你太了解我呢?还是我一直都不了解自己?
我若记起你就是公子刑天,不待你离去,兴许我自己的确会做出逃避的举动。
“荣,荣,荣……”
嘴里想喊出荣华的名字,无奈连说话的力气都发不出一丝半点。
手上,哞地传来一阵暖流,随后,袭遍全身。
朱佑樘在用内力维持我的性命,在用内力替我延缓毒性。
情毒,是用内力逼不出来,逼不出来的啊。
即是如此,那大魔头昔日究竟是如何将我体内的相思引给逼出来的呢?
如此重要的事情,为何我到此刻才想起来呢?大魔头的身上,难道有相思引的解药么?相思引的解药,分明不是被毒王悉数全部都毁掉了吗?
大魔头,你可千万别是那个人,千万别是。
半晌之后。
“撑着点,等我回来!”
朱佑樘啊朱佑樘,你可不是个如此反复的人呐。
事已至此,你还敢口是心非,说你对我没有动心么?
看着朱佑樘渐行渐远的背影,突然之间,脑海中产生一种极为古怪的念头。
第102章:八卦之人()
等待的时间总是格外的漫长,等了许久许久,但也许,只有片刻的功夫。
门被推了开来,看清来人之后,我是想也没想,用尽全身力气说道:“救救我!”
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个死鸭子嘴硬的人,也从来不会在别人面前服软,然而,不知为何,每次面对大魔头的时候,总是将自己的软弱展现地一览无遗。
看到大魔头推门进来的那刻,就像看见天神下凡一般。
整个人放松下来,意识也彻底放松了下来。
这一放松,突然好想睡觉,于是便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等到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的事了。
那日,在我昏睡过去之后,大魔头将我从床上抱了起来,然后抱回了乔家大院。
人虽在昏迷当中,但多少还是有一些意识。
即便不睁眼,单从身上的气味,便可判断出是大魔头。
大魔头的身上,有着一种极为特殊的味道,说不出来是什么,约莫有几分像是某种草药的味道。
好想开口问句什么,但终抵还是无法开口。
待我醒来,看清自己是在乔家大院之后,再次放下心来。
大魔头并不在房中,房中除了我,尚无一人。
体内的气息,极为平和,没有一丝紊乱的痕迹。
这种征兆,怎么看怎么不像中了剧毒之人。
大魔头的武功到底有多高,或许已然到了超越我认知的地步。
这世间的毒药,可谓是数以万计,万万计。
若是遇到武学大神,再厉害的毒药,对他们而言,也不过是小菜一碟。
然而,在这所有毒药里头,唯独情毒是个例外。
情毒是毒,但从某种程度而言,它又并非是毒。
情是人发自内心肺腑的一种感情,是这世间令人最痛苦,同时也令人最幸福的东西。
须知,这世间最厉害的武器,并非是暴雨梨花针,也并非是拈花一笑,更并非是什么传闻中的孔雀翎,而是情字。
普通之毒,即便直达肺腑之后,即便在没有解药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医救的。
而情毒,情毒一旦直达肺腑,任何解药都无济于事。
别说是直达肺腑,寻常之人,中了情毒之后,一般都活不过十二个时辰。
世人都以为,血山茶的鹊桥仙、相思引和肝肠寸断,是这世间最厉害的三味情毒。
其实,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毒是红殇。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鹊桥仙、相思引和肝肠寸断都是有解药的,而红殇没有。
原因在于,鹊桥仙、相思引和肝肠寸断曾经都是大量存在的,而红殇不是。
红殇在这世间,极为罕见。准确来说,红殇是稀世珍品。
红殇的珍贵,就如同传说中的七星海棠一般。
七星海棠在这世间,唯有一株,那株,十有八九是荣华所种着的那株黑色奇花。而红殇在这世间,只剩下三株。
这三株,两株生长在珠穆朗玛峰的顶峰,令人望尘莫及,望而却步。
另一株,数百年来,无人知晓。
无人知晓,但我却知晓,只因我生平与毒有缘,有孽缘。
这凡人能遇上的唯一一株,竟然让我走了狗屎运给遇上。
天上掉包子这样的事是会发生在我的头上,不过会把我给砸死。
突然记起,那日,摘下红殇以后,是把它揣在怀里的。
可待醒来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那株红殇。
期间,唯一和我有过接触的,是那个披着猪皮的人。
而那人,若我还没有到老眼昏花的程度,他就是公子刑天,或者说,他有着和公子刑天一般的面容。
公子刑天这般的绝世之姿,世间绝迹不会再有第二人。
而公子刑天,十有八九会是荣华,会是我的老妖精。
这就意味着,我那日所遇上的披着猪皮的人,多半就是荣华。
不管那位披着猪皮的人是否就是荣华,令人疑惑的是,他拿走我身上的红殇作甚?
越想,觉得此事还是有蹊跷。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方才,我明明想到了荣华,可没有一丝毒发的迹象。
大魔头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他的手上,还端着一碗药。
隔得老远,我就闻到了人参和鹿茸的味道。
大病初愈之人,是不能进行大补的,同样,中毒之人,也是不能进行大补的。
补药能救人,但用地不妥当了,也能置人于死地。
大魔头径直走到床边,“能起身吗?不能的话我扶你。”
我并未回答,而是问他:“你怎知我醒了?”
心中觉得甚是好奇,通常情形下,若是看见一个昏迷的人醒来,脸上的表情多少会有一些讶然,但大魔头的脸上,极为平静。
“我并不知晓你醒来,只是推算着时间,约莫估计可能就是这个时间。”大魔头答道。
朝他看了几眼,起身下床,问道:“我睡了多久?”
“三天三夜。”
这个答案,在我的意料之内,但也在意料之外。
毒发的情形是何种,没有人比我更加清楚,三天三夜的昏迷,已然算是幸事。
然而,大魔头竟然能估算准这个时间,着实令我震惊不已。
从大魔头手里接过药碗,细细嗅了半晌,“这药你喝了吧,里面补药太多,不适合我喝。”
大魔头进门的时候,距离太远,我也尚未细细留意,此时距离一近,这才发觉他的脸色极为不好。
不用问,也知道他是因为救我,导致元气大伤。
药碗里的人参和鹿茸,经过我的观察,虽不适合我,但却有些适合他目前的症状。
将碗塞到他的手里,“放心,我这就给自己配药去。”
“午后再去,乔玠帮你出去找药去了,估计后半天能回来。”大魔头答了一句。
“找药?什么药?”我问道,转而想到什么,又问:“你知道我中的什么毒?”
“大概知道一些。”大魔头答道,朝我看了一眼,“扁大夫帮你看过,说你体内有两种剧毒,并且已经融为一体,一种是星光灿烂,另一种是一味情毒。”
“扁大夫?哪个扁大夫?是医圣扁源吗?”我惊呼道。
大魔头答道:“不是医圣,但与医圣有些渊源。”
不是扁源,但与扁源有渊源,而且医术也不差的,那想来多半是扁源的儿子、二师兄的弟弟扁宇恒了。
我赶忙追问道:“那他人呢?还在府上吗?”
“和乔玠一起找药去了。”大魔头答道。
大魔头对乔玠,从来都是直呼其名的,看着并不像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不是朋友关系,那又是何种关系呢?
“谁给你下的毒?”
我朝大魔头看了过去,答道:“星光灿烂的毒,自然是秦七小姐给我下的。”
“我是问,情毒是谁给你下的?”
大魔头的脸上,有着一种极为莫名的神情,像是担心,但又不仅仅是担心那般简单。
“我能说没有人给我下,是我自己不小心中毒的吗?”无奈道。
看来,我不止应该将自己的脑仁扔出去喂狗,我更应该将自己所谓的新一任毒王的称号给扔出去喂狗。
七星海棠和红殇,如此差距大的两种毒,我竟然傻傻分不清楚。
星光灿烂的毒,毒的不止是我的眼睛,连我的智商也给毒瞎了。
自打中了星光灿烂和红殇之后,总是感觉自己的思维不够清醒;有时候,越想去思考某件事情,结果发现,思维越是一团浆糊。
大魔头又朝我看了一眼,道:“你在外头欠下的风流债许是有些多了,所以不管走到哪里,总是逃脱不开。”
“你这话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讽刺我呢?话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惹下风流债了?”我不以为然,反击道。
从别人嘴里说出这般的话语不足为奇,可从大魔头嘴里说出来,着实让人有种耳目一新、虎躯一震的效果。
“五皇子难道不是吗?”大魔头看向我,仿佛在等待着回答。
不曾想,大魔头竟也是个这般八卦之人。
“呵!你也未免太高估我了!”我再次不以为然。
“高估?五皇子可是出了名的薄情冷淡之人,他对女子,向来都不看一眼。”
大魔头不止八卦,他还极为了解朱佑樘的事情,甚至可以说,他或许对朱佑樘的举动了如指掌。
朱佑樘和我在一起待着的时间,也不过一刻钟左右的功夫。
我和朱佑樘离开乔家大院的时候,大魔头和乔玠还在屋中交谈。
这就意味着,他断然不可能是在当时就发现朱佑樘拐走了我,然而,等到他察觉之后,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藏身之地。
这充分说明,他对朱佑樘的偏院,是极为了解的,或者,起码是有一定的了解。
他对朱佑樘的这种了解,也不知晓是因为乔玠的缘故,还是他本身对朱佑樘有着浓厚的兴趣呢?
“五皇子只是看见我晕倒了,所以把我带了回去。”我胡乱作答。
“哦?当真只是如此吗?”大魔头问道,明显并不信服。
“好吧,我救过五皇子一命,他救我,纯粹是为了报恩而已。”
相信这个理由应该能令大魔头觉得信服,老实说,并非是在扯谎,我也的的确确算是救过朱佑樘的命。
第103章:小心金如唤()
“你救过许多人的命吗?”大魔头看向我,问道。
“这怎么可能,我所救过的人,比起我杀过的人,简直九牛一毛。”如实答道。
大魔头为何会有此一问呢,着实有些古怪。
“我还以为你救人救习惯了,尤其是看见……”
大魔头说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我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有些哭笑不得,大魔头的意思是,但凡看见稍微有点姿色的男人,我就会产生救人的念头,或者说,只有看见有姿色的男人,我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这该是一个美好的误会呢?还是纯偶然的巧合吗?
想想的确如此,从我第一次和老妖精分开,到如今,总共救过三个男人。
第一个男人是公孙狗贼,第二个男人是大魔头,第三个男人便是朱佑樘。
这三个男人,无论是从容貌、气度、修养、武功,甚至还是从家世而言,那都实属一流。
怨不得大魔头产生如此误会,倘若换成是我,估计多半也会产生此般想法。
曾经听到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位长相美丽的姑娘,但家境极为贫困,为了早日摆脱困境,下半辈子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那姑娘灵机一动,开始做出投资。
姑娘绣了数个荷包,将那些荷包,分别送给那些在她眼里有希望能考取功名的才子们。
那姑娘的想法是,广撒网,再不济,总得有一个男人考中科举。
事实上,那姑娘的投资也得到了回报,那些才子当中,还真有人考中科举,而且不是一个两个,是五个。
结果,五个中举的当中,有三个信守承诺,回来迎娶这位姑娘,轿子在姑娘家门口给撞上了,还打做一团。
这位姑娘的做法,后来被其他的女子们争先所效仿。
倘若没有荣华,即便别人不怀疑,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有这份广撒网的嫌疑。
然而,这并非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大魔头几时变地如此八卦呢?
昔日,他也曾问过我关于我的事情,但只不过是只言片语,寥寥数语带过而已。
“药再不喝就凉了。”我友好地提醒了一句。
许是我的督促,又许是大魔头不忍浪费,他还当真将那碗药悉数喝了下去,中间都不带喘口气。
见着他将碗放在桌子上,我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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