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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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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驶往城西,突然记起,昆仑山之巅,在城西一处,有个据点。
凭着以前的印象,找了半晌,可结果,愣是没有找寻得到。
浪费了半晌功夫,方又记起,那份据点的名单,已是十年前的名单了,如今,只怕早已发生了莫大的变化。
第182章:女魔头()
据点是没找到,可却见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并非是他人,赫然正是香满路。
香满路不跟着公子刑天,不回昆仑山之巅,留在京城,留在此地作甚?
惊讶的同时,发觉香满路的反应,似乎极为平静,看向我的眼神,亦有一种早已预料的感觉。
“主上让属下在此静候,说是倘若见着您,让属下告诉您一声,最近一段时日,他的身子需要静养,不希望任何人去打搅。”不待我提问,香满路主动开口。
全然在预计范围之内,香满路若告诉我,说公子刑天想见我,让他带我前去,反而会令人觉得震惊万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香满路对自己的称呼,何以突然从我字,变为属下这个卑称呢?
他待我,虽则一直算是恭敬,可除却恭敬之外,还有一种异样的情愫。
这种情愫,前面已然进行分析过,十有八九,不对,是实打实属于情敌之间的仇视。
在这种状况下,他能突然改变称呼,自然不是出自本意,而是公子刑天明面授权,抑或暗中示意。
“回去告诉你们主上一声,我找他,并非是前去打搅,而是有事相求。他若以后还想见到我,若想我安然地活在这个世上,就请此次见我一面。”说完,语峰一转,我又继续说道:“当然,你也可以不予转达,我若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于你而言,岂非正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其实,压根就没有指望香满路,甭管他回禀不回禀,前进的道路,都不会受到一丝半毫影响。
“您的话语,属下定当会回禀给主上。您既心意已决,属下也不好再行劝阻。不过,还请您自行赶路,莫要跟着属下。”香满路提醒道。
“跟着?你给我银子我就跟。不会给吧?那我为何要跟着你呢?自作多情,也得有个限度吧?”反唇相讥,实乃他的话语,忒不中听。
香满路倒未回击,许是在心里碎碎念着骂了几句。
管他呢,每个人皆有骂人的权力,若不想遭人唾弃,若不想遭人谩骂,还是那句话,除非将他们个个给毒成哑巴。
我若想找到公子刑天,有的是法子,何须跟着一个阿猫阿狗呢?
即便是路上与公子刑天擦肩而过,他总归要回昆仑山之巅的,我就去那里等他,就不信他为了躲我,连自己的老巢都不肯回去。
再者,优昙花在无常宫之内,正好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原本,心情甚好,结果,因为香满路,生生毁了几分兴致。
为了防止所有的兴致皆都被毁掉,赶紧西去为妙。
快马加鞭,行了一天一夜的路程,就连夜晚,亦是在一处树林当中,眯瞪了一个时辰,丝毫不敢有片刻的耽误。
一路以来,四处打听,未曾问到有关公子刑天的任何下落。
连赶五日路程,皆是没有追到公子刑天。
抬轿的那些弟子,轻功就算再好,也不能一直驾着轻功,总得要歇息,总得要停下来吃饭。要知道,使用轻功,可是很消耗体力的。
原本就抱着打持久战的念头,对此,虽有失望,但失望并不算多。
眼瞅离昆仑山已不远,一连五日来,俱都是每夜在树林迷瞪一个时辰,待抵达到兰州地界,早已是体力透支,累地上眼皮与下眼皮,在一起不停打转。
就近找了家客栈,连梳洗都懒地去梳洗,关上门,倒头就睡。
许是太累的缘故,这一觉,睡地极沉,待一觉醒来,早已是日上三竿。
喂足马匹,准备好干粮,继续上路。
兰州城在戒严,城门口的那些守卫们,在挨个对过往的路人进行盘查。
看这架势,城内似乎是出了什么乱子。
昨夜抵达的时候,并未发觉有巡逻的士兵一类,想来,这乱子,应该是我熟睡期间所出。
问过路人,方才知晓,昨夜,兰州城出了一个胡乱杀人的大魔头。官府有令,严令搜查,尤其是搜查那些出入兰州城的外乡人。
据闻,那大魔头不止杀人,还把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再蘸着血,一起就着吃。
又据闻,那大魔头的模样,忽男忽女,不男不女,宛若罗刹一般,十分吓人。
兰州知府认为,此等惨绝人寰的大魔头,绝迹不会是兰州的百姓,绝迹是外来者,只因在他的认知当中,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以内,皆都是良民,皆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护犊是人之常情,再者,兰州知府若是承认自己的地界出了杀人狂魔,那无疑于等同在自己脸上抹黑。因而,将这份罪责归到外乡人身上,算是多少为自己推卸了一些责任。
如此一来,他自己是脱了干系,可这兰州城的外乡人,那着实是遭了大罪了。
官府不止对路人进行盘查,更是限制出入城的人数,并且,经由衙门调查之后,会给所谓身家清白的良民发放一个出入证一类的东西。
站在一旁观察了许久,发觉,所谓的盘查,不过是巧立名目进行收费,而所谓的出入证,更是变相聚敛钱财。
说地更直白一些,凡是掏二十两纹银者,皆可买得出入证一张。
二十两纹银是个什么概念?二百两银子,在大明王朝,在当下,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一辈子。而番邦一些少数民族,尚且还生活在物品交换年代,银两几乎没有太大用武之地。
这就意味着,二十两纹银,起码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五六年之久。
普通的老百姓,即便有这个闲钱,又有谁舍得花这么多银两买个出入证?
在此般情形下,一般的老百姓,也唯有乖乖待在城内。
而这出入证,卡地,正是那些经商之人,正是那些外乡人。
观察了不到两刻钟的功夫,约莫大概数了一下,官府进账,起码在一千两银子之上。
好家伙,好手段,好算计!这等不劳而获,守株待兔,等着他人乖乖送钱的举动,着实乃一桩好买卖。
朱佑樘若是看到他这大明的官员是这幅德行,也不晓得会作何感想呢?
作何感想,那是他朱佑樘自个该操心的事情,干我何事,我这岂非咸吃萝卜淡操心?
原本想着,掏个二十两纹银出来,速速离去,转念一想,又作罢。
若论大魔头,老蒋,公子刑天,朱佑樘,公孙狗贼,这些男人,哪个不是?
披着人皮的大魔头,我都见得不少,还怕一只区区的罗刹不成?
我倒要留下看看,这位大魔头,究竟是何方神圣?
沿途回来,见着街上的百姓,都在纷纷议论这位大魔头。
有位百姓,将其描绘地惟妙惟肖,说他昨夜曾亲眼目睹那位大魔头行凶的过程,还说,那大魔头是个女子,还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
在此位百姓的口中,那岂是什么大魔头,分明是一位美艳的女鬼。
小二见我又折回客栈,好意提醒道:“姑娘,您乃富贵之人,为何不买上一张通行证出城呢?这城内,出了一位女魔头,咱这客栈,虽说很安全,人也众多,可您毕竟是位女子。那大魔头武功高强,保不齐晚上突然跑出来。”
非我敏感,实乃这小二所言,有太多的端倪。
客人住店,他似乎并不欢迎,不止如此,还有种想要赶人走的意味。
但凡稍微用点脑子思考思考,便会怀疑,那大魔头是这客栈之人,抑或者,是小二认识之人,并且,很快就要对客栈的行客下手。
倘若当真如此,那我今夜,还非得这家客栈莫属了。
小二见我执意继续要住下,感慨道:“您说您,这是何苦呢?”
“何苦,还不是身上没银子呗,若不然,谁不想离去呢?”我做无奈状。
此言一出,小二眼珠瞪地老大,“您住一夜五两银子的上等房,还说自己没有银子,这话,是欺负小的读书少吗?”
我嘻嘻一笑,“再有钱,也不能拿去喂狗呐!不对,是拿去喂那些猪狗不如的东西,说他们是狗,岂非侮辱了狗?”
小二是个聪明伶俐之人,很快便明白了我的意思,“您说的对,那些官府的犬牙,个个就是猪狗不如。”说到此处,声音减小了很多,“不过,您这话,可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说,若不然,被有心人给听在耳里,禀告了官府。到时,只恐您要受牢狱之灾。”
“牢狱之灾?姑奶奶倒要瞧瞧,看哪个孙子有这个胆量!”语毕,瞥向靠窗位置的那个男人。
打从进门起,他那一双狗眼,就没离开过我,即便是山里来的土包子,即便没有见过世面,也不该以这幅二愣子的眼神盯着我瞧。
那男子瞧见我在看他,急忙收回视线,转而看向窗外。
但见着他衣裳光鲜亮丽,想来,不是位公子哥,定然也是位商贾之子。
缓步朝他走近,嘴里试探性问了一句:“这位公子,您不觉得,自个如此看一位女子,有失分寸么?”
“姑娘,这位是方公子。”小二几个箭步过来,挡在我前头,介绍道。
第183章:旧相识()
从小二阿谀奉承的迫切态度来看,这位方公子,果真是有头有脸的角色。
既是有头有脸的角色,那自然见识过诸多美女,自然不该大惊小怪才对。
事实证明,这位方公子,他的眼神,至始至终,未曾离开我寸毫,并且,眼睛打量着,嘴里答复着我的提问,“抱歉,姑娘,在下只是觉得,姑娘看起来似曾相似,好似在哪里见过一般。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得亏他还知晓几分礼义廉耻,并未盯着女子的某些敏感部位去看,若不然,非得把他那一双狗眼给毒瞎。
“你平常戏文看多了吧?知不知晓这个回答很老套,很没有创意?再者,见谅有用的话,要律法作甚?”
如今这幅长相,虽不是倾国倾城那般绝色,但起码辨识度还算是颇为高的。
方公子的答复,显然是在胡扯八扯,不过,倒是可以说明,此人心机城府不深,很容易让人捉摸得透。
此时,小二又插语了一句,“姑娘,您可能是误会了,方公子可是今科的进士,不是那种登徒子。”
进士?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位方公子,在大明会试当中,起码在前四十名的行列。
放眼整个大明,参加科考之人,数以不计,能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这个成绩的,那绝迹非泛泛之辈。
然而,众所周知,大明的科考,与唐宋时期大为不同,被坊间的百姓戏称为八股文。
以八股文来选取人才,所选取出来的,未必会是真才实学、才华横溢之人。但能达到进士这个级别的,光靠照本宣科是远远不够的。因而,这位方公子,肚子里,多少肯定是有些学识的。
虽则如此,小二的话语里头,存在着严重的逻辑问题,“进士就不能是登徒子了?进士就不能对女子有觊觎之心了?人面兽心,道貌岸然,和伪君子这样的词语,是用来形容谁的?正是用来形容像方公子这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人。”
想在言语上胜过我?打回娘胎重新修炼去吧!我可是赫赫有名的死鸭子嘴硬,除了那点天灯的朱佑樘之外,任何人,休想胜出我半分。
至于朱佑樘,我和他之间,正好印证了那句俗语: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说到朱佑樘,话说,这点天灯的,还当真没有派人跟着我,自己亦是没有跟来,着实出乎人的意料。
“姑娘,您怎能如此说话呢?”小二见状,急忙拉着我,快步朝一旁走去,“方公子还尚未成亲呢,您是不知晓,咱这兰州城,有多少女子,做梦都想嫁给方公子,他若真像您所说的那般,别说是娶妻,早已纳了几房妾了。”
“如此说来,岂非是我冤枉他了?”我问。
小二答道:“可不是吗?方公子既然说与您似曾相识,那就说明,您应该与他所认识的某人长地相像。”
“相像?哦?是吗,方公子,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我与你那初恋情人长地相像?”甩开小二的手,回头,朝方公子所在的方向再次走去。
多半男子,在这个时候,皆都会采用这招,虽则早已烂到家,然而,可谓是屡试不爽,百试九十八灵。
“初恋情人?倒并非全是。”方公子答着,眼里忽然闪现出一丝奇怪的神色来。
什么叫并非全是?这话是说,除了初恋情人的身份,那女子,还有其他身份可言?
下一刻,方公子解答了我心中的疑惑,“在下如此一说,姑娘想必有些不明所以,那在下就简单对姑娘解释一二。其一,凭心而言,你与她,单从容貌的角度,并不相像。气质方面,顶多有五六分的相像。若说最像的地方,应该属眉眼部分,可眉眼又不尽相同。然则,在下有种直觉,总觉得,姑娘与她,应该有某种渊源才对。”
一顿,方公子继续说道:“其二,她与在下而言,意义非凡,既是在下平生所爱慕上的第一位姑娘,又与在下有其他无法为外人所道的关系。”
“你既与她之间的关系如此复杂,那她化成灰,你该也能相识,何以干出这认错人的勾当呢?”对于方公子的话语,我仍是半信半疑的态度,怀疑他有所隐瞒。
“事实上,我与她,只有区区一面之缘,并且年代太为久远,印象已十分模糊。”方公子如是道来。
一面之缘?一见倾心么?不由得连连好奇,这一见倾心的感情,究竟能维持多久的岁月?
一见倾心的感情,在我看来,忒不可靠,不靠谱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母猪能上树。
最先的感情,或许始于一见倾心,然而,一见倾心,往往并不能长相厮守。
长相厮守的感情,需要太多的磨难与考验,最终才能获得升华。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立即反驳道:“那您方公子的意思,由于您印象已经模糊,所以就理所应当的认错人么?模样都记不清,还好意思说是自己的心上人?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也不怕被人笑掉……”
大牙两字,生生咽了回来,实乃,荒天下之大谬的人,是我自个。
岂能有脸去说别人?想我,前年把老妖精的模样给忘地一干二净,更是将他,错认成了别人。此时此刻,虽记得荣华的模样,但已与公子刑天那一张脸开始渐渐混淆起来。
虽则,荣华就是公子刑天,然而,他与公子刑天,是截然不同的两张脸,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身份,在我生命中,亦是代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意义。
方公子与那位女子,不过只有一面之缘。而我,和荣华相识的时日,已有十多年,并且,几乎每日都是朝夕相处,甚至,还有过数次肌肤之亲。
我岂是在骂方公子,分明是在抽自个脸才对。
方公子答复的什么,我只言片语也未曾听到,皆因,想心事想出了神。
猛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不由得嘴角耻笑,哪个孙子,竟然敢鲁班门前耍大刀。
话说,就算是下毒,咱能别用这种两文钱一大包的滥迷药么?拿这种喂狗狗都哆嫌的迷药,是在侮辱这店内所有客
人的智商?还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不用抬头,不用观望,也知晓这下毒之人为何人,岂非正是那方公子?
原本想以牙还牙,给他回击一记毒药,转念一想,一掌朝他胸口拍去。
对付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用毒药,岂不是种莫大的浪费?
万万没有想到,方公子被我这一拍,直接飞出客栈,落到客栈之外数丈之远的地上。
“姑娘,你这是要……”小二话语未完,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店里的客人们,也都纷纷倒地,大多都是在不知不觉当中倒地,亦有一些察觉到了端倪,可惜为时已晚,咒骂的同时,连呼救都属来不及。
这普通之人,对毒药没有抗体,有这样的反应,实属正常。
摇了摇头,我快步走到门外,看向地上的方公子,“说,你究竟是何人?为何要害我?”
方公子并未回答我的话语,而是从地上渐渐起身,“果然是你,我当真没有认错。”
此言一出,我盯着他打量了半晌,愣是没有记起,自己还认识这么一号人物。
“这么多年不见,你认不出我来,也是正常。毕竟,当时,我还尚且年少。更何况,你当时的注意力,并非在我的身上。”方公子已起身,不过站地并不稳当,看样子,所受的内伤,极重。
“到底在这说什么鸟语呢?能否说地清楚一些?”
方公子眼眸一变,注视了良久,道:“看来,你所杀的人太多,压根就不记得。”
方公子?方?姓方?
约莫大概知晓这位方公子是何人了,他并非胡说八道,他与我,的确有过一面之缘。准确来说,他是与昔日的我,
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昔年,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前来回禀,说是找到了天魔神功秘笈的下落,在兰州城内,一位叫方宏远的商贾手里。
不待向公子刑天禀告,我连夜赶路,去往兰州。
当时,将秘笈抢到手之后,带去的那几名弟子,将方家上下十几口,全都赶尽杀绝。
就在离去的时候,结果发现,一口大瓮里头,藏着一位少年,年约十二三岁。
从他当时的样子来看,是被人点了穴道,放在了瓮中。
随行的弟子,大多都是兰州分舵的弟子,认出那少年是方宏远的幼子,好像叫什么方如画。
杀了十几口人,自是不能放过这最后一个。
殊不料,这少年,是个犟驴,小小的年纪,有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
看到他那坚定的眼神,许是联想到了昔日的自己,隐隐动了一丝恻隐之心。
一旁的弟子劝道,说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方如画的性命,绝迹是万万不能留的。
伸手,直接给了那少年一掌,但只是将他打晕,并未取他性命。
这事,还怕公子刑天会知晓,或许,亦是天意,在回去的途中,遇上了秦广王,并且,被他给拍了一掌,后来,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走动。
第184章:画风诡异()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遇上秦广王,和我一起的弟子,皆都被他给拍死,唯有剩下我一人半死不活。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留下方如画活口一事,除了我与方如画本人之外,再无第三人知晓。
万万没有想到,时隔十多年之后,会在兰州城内,再一次遇上方如画。
缘何没有第一眼就认出他来,并非我眼拙,实乃方如画的容貌,与那时相较,发生了莫大的变化。
昔日,留在心目当中的印象,是一位白白净净的少年,面容清秀,眼神倔强。
而此刻,眼前的男子,不止不是小白脸,反而皮肤极其黝黑。
皮肤黝黑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这面容,也比昔日粗糙了许多。
原本就只有一面之缘,加上时日久远,若能认出他来,那才实属稀奇。
然而,方如画却一眼认出了我,或者,是几眼之后,认出了我。
若说他的容貌发生了莫大的变化,那起码还有迹可循。而我的容貌,比他当初见到时,可谓翻天覆地、天渊之别。
除了公子刑天本尊之外,相信不会再有第二人能在短时间之内认出我来。
当然,公子刑天务须费心去认,只因我如今这幅模样,全然都是拜他一手所赐。
再论方如画,方如画究竟是如何将我与昔日那个杀他全家的魔女联系在一起,这个问题,着实令人好奇不已。
方如画瞧见我一直在打量他,嘴角,浮掠出一丝古怪的笑容来,“诧异一个翩翩少年何以会变成此般模样是吗?家破人亡之后,家里所有的钱财,皆都被堂叔一家趁乱抢走,就连院子,亦被他们一家给霸占了去。我被他们扫地出门,连父母的丧事都未办完。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且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少年,能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做。但为了能活下去,什么都得去做。”
一顿,方如画直了直身子,继续说道:“跟着家里的一位老仆人,在山西大同的煤窑厂,干了四年苦工,那时的模样,比现今,要不堪百倍千倍。”
短短几句,寥寥数语,足以表明凄凄惨惨的境地。
不待他吐露,早该想到,家破人亡之后,一个小少年,岂能不被人趁火打劫,岂能安然地活在这个世上?
凡尘间的百姓,是何模样,所谓的亲戚故友,又会是何种模样,别人不清楚,难道我还能不清楚么?
方如画能健健康康地活下来,并且高中进士,实乃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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