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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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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都变了,又都没变,对于这个世界,我还能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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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老一小()
1994,甲戌狗年,略灾。
这天中午,太阳不大,暖洋洋的高挂在空中,周围还嵌着两三片云彩,谁也拿不准这些云彩待会儿将要飘向哪里去。
风从山头轻飘飘地吹向小村庄,温柔地抚摸着这里的每一寸土地。田间小道上的野花还有正迎冬开放的,它把香气送到风里来,传到更远的地方去了。
鸟儿在树上的绿荫间打盹,时不时还放出来几句鸣叫声。山脚的村庄可不会学着不懂事的鸟儿们一般,不嫌疲劳地吵闹,她更是像往常一样,宁静而和谐。
顺着村口那一湾浅浅的溪水看去,一辆撑着灰色雨篷的小三轮车,正吃力往村里驶进。这村庄的山路可不好走,“噶当当”的跌跛声由远及近。估计是小车轮压过路上的石子,加上车身铁架相互碰撞所产生的噪音。
“就到这儿吧,兄弟。”一声费力的喊叫盖住之前的“噶当”声,顿时传入村庄,伴随而来的又是一阵急促刹车,尖锐且暴躁。可能是一下子刹不住的缘故,这刺耳的声音持续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师傅,劳驾,能不能再往前走一段?”一名男青年从小三轮上的雨篷中探出头来。
“对不住了,兄弟,你看看这沙路,我是想走也走不了啊。”开车师傅指着当前崎岖不平的小路,上气不接下气的解释道,暂且闲下来一只手,狠狠地擦拭着脸颊上的汗珠。
男青年压低着头走下车,微微一笑,并没有看看路,而是抬起头,看着开车师傅,说到:“可把你累得,真是辛苦你了。也好,那就到这儿吧。”
说着,他掏了车费,拎起大包小包就往村里走去。
此时的村庄正值冬季,依稀看得见不远处的田埂上有好几棵大树已经落去叶子,露出灰白色而光秃秃的枝条。说不好,今年他们就会被大雪给冻死掉呢。不过,也不好说,因为这个村庄处在北半球温带与热带的交界线上,何况在北部还有高大的山脉能够挡住高压气流,所以,在记忆里几乎不下雪。
此时的水稻田上,早已换上了又圆又大又绿的莲花白和又高又粗又密的油菜,早熟的油菜籽在晒干了的壳里“咻咻咻”的响动,起风的时候,人们往往会误以为这就是田间蟋蟀的叫声。
胡萝卜地里农家放养的灰白兔子在睡午觉,不要想着兔子就吃胡萝卜,其实不然,村庄里的兔子更是爱吃草,吃饱了,他们就要在杂草中胡乱滚个没完没了,一旦折腾够了,自然就会静下来,美美地睡上一觉。他们可以在田间睡一整天,即便是冬天,村庄里的气候还是暖和的。
瞧,这会儿,有几个顽童正撩起袖子在橡皮树下争着骑黄牛。田间还有好些大人在劳作,“嗤嗤嗤”左右摇摆的割草声和“蹭蹭蹭”前俯后仰的翻土声融入到泥土的气息里,使人芳香扑鼻。
故乡的村庄还是老样子,有生机、有乐趣、还有那无穷无尽的儿时记忆。
这名男青年走在村庄里,这个装载他整个童年的地方!
溪水从旁边慢慢流过,他看着远去的流水,心中不禁涌上一股莫名的忧伤。三年前,他从这里,只身一人背着行囊,乘坐火车,去往遥远的他乡漂泊流浪。人们都习惯于说那是打工挣钱。记得当时也是这一处的溪水跟随他渐行渐远,到后来,他到了异乡,心中对故乡的思念,也多半是成了这一潺潺流水。
现如今,他回来了,而溪水呢,却是一如既往地流逝。这免不得勾起他光阴似箭,一去不复返这种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的哀愁。
“回来了啊?”一声低沉而沙哑的问候声传入耳帘。
男青年从复杂的思绪中缓过来,扭头看去,正有一老一小站在他跟前,向他打招呼呢。“嗷,回。。。。。。来了。”他一边迟疑地回应,一边努力转动着脑子,辨别这位老人是谁。出去三年,回来竟认不得人了,这可不是件小事。
老人和他都认真目视着对方,没有做别的什么,只是静静地站着一动不动。老人右手拄着拐杖,左手牵着小男孩的手。
毕竟是有三年了,人都在变化着,其实老人也无从知道自己跟前这个人是谁,他只是凭着自己的直觉猜测是外出回来的人,同时,他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村庄有许多外出讨生活的人正陆续回家过年。于是才问候了一声“回来了!”
看见这俩大人都只顾一动不动看着对方,一句话也不说。此时的小男孩微微摇了摇老人的手,然后伸过另一只手,两只小手紧紧地握住老人的手,晃动着小声问道:“爷爷,这个叔叔,你认识他吗?”
老人没有回答小男孩认识或是不认识。经孩子这么一问,他突然放开声笑了起来,貌似是一下子想明白了一件意义非凡的重大事情。
这时,男青年也应付着老人逐渐释怀的笑声,开始笑起来。使得眼前的这个小男孩也跟着张开小嘴咯咯笑,他可不知道哪里跟哪里,只是爷爷笑了,自己也就跟着单纯地开心而已。
“余老二,哈哈啊,老余家的老二,没错,错不了。”老人甩开小男孩的手,在空中比划着什么,脸上显然露出绝对的兴奋和激动:“错不了,就是你。”
“爷爷,爷爷,余老二是谁,谁是余老二,爷爷。”小男孩见爷爷这般大喊大笑,估摸着八成是遇见天大的好事了。
“余老二是他呀,他就是余老二,你给忘了,啊?”老人低头稍作淡定地质问起小男孩来,像是在跟一个同龄大人谈伦理。
“呵呵,鲁大爷,您孙子可没忘记我是余老二哦,他还记着我呢,对吧,小亮?”经过这一幕似曾相识的问候之后,男青年已经大致确认这一老一小的身份,他朝小男孩递了个眼色。
老人姓鲁,村民都管他叫鲁长官。这是因为他整天吃了饭,别的不爱好,就喜欢掺和别人家的大小事务。有时候做点事情还就没有前因后果,从来不擅长顾及他人,甚至他本身也有那么一点自私自利的癖好。
这样一个人,许多时候都不招村民们待见,但他却乐此不疲,还时时自称是长官,要掌管全体村民的大小事务。久而久之,村民们也就默默地册封他成了鲁长官。
这一来是成全了他的心愿,二来呢,他此等行迹也颇似民国时期包办一切的蛮横长官。所以,管他叫鲁长官,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再说这男青年,鲁长官讲得的确没有错,他确实是老余家的老二。老余和鲁长官是同一辈人,而男青年上面还有个哥哥,自己出生排二,于是得“余老二”一名。
这称呼不像鲁长官那样是大众册封的,它的由来相对简单明了,就是鲁长官给起的。他自己管这男青年叫“余老二”,且鼓舞村民们也这么叫。最终,便将这通俗易懂的名字尘埃落地了。
不过,村里边很少会有人这么叫,多数人都会用“常青”一词来代替。哥哥余常顺,弟弟余常青,这都是父亲老余给起的。显然,“常顺”指的是常年风调雨顺,而“常青”则有青山绿水之意。兄弟俩起的可都是山水相依而又蕴意深长的好名字。
“啊停,老余家的老二,不管我孙子有没有忘记你,我可是还认得你呀,你年纪轻轻,反倒把我忘记了?”鲁长官生怕别人抢先说话似的,急促说道。
不对呀,就算鲁长官老了,模样变了。那除去外表,听听这说话的语气,看看这一举一动,怎么看,怎么像鲁长官,没错,就是鲁长官。可是都管他叫“鲁大爷”了,他为什么还会以为我把他给忘了呢?余常青心里这么想。
还在余常青思索之际,鲁长官又说话了:“怎么,真忘了我是谁?唉,现在的年轻人哪,可真是不得了哇。”鲁长官说完弯下身对孙子训话道:“看看他,真担心你以后长大了也会像他这德性,那可就完蛋咯。”
越说越纳闷,鲁长官一番话可把余常青给愣住了。心想难不成,这鲁长官是要有意为难我吗?你都认出我来了,那我也能认出你,这不难啊。我明明也是跟你叫了一声“鲁大爷”,可你怎么就。。。。
再说,就算是真的忘了您老是何方神圣,那又如何,没什么大不了的。哪里至于像您说的这么严重?
想到这儿,余常青又转了个弯,顿时如释重负。嗷,对了,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鲁长官还是喜欢有事没事的,挑刺找别人的麻烦。
在外呆了整整三年,这好不容易才回来一趟。既然您老还是像往常一样的诚心找茬,那我又何必理会呢。
余常青盘算着,要不绕过这老头,直接走掉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鲁长官的所作所为,那可是历历在目,过去多少年也照样刻骨铭心。
逼迫别人家的女儿嫁给出了名的流氓,说是以女人的雌性感化男人的惰性;放水冲垮邻居家的田堤,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掏喜鹊窝,打鸽子等等诸如此类。
时间往后退一点说,那几年,老余家不算家徒四壁,那也相当贫穷。老的老,小的小,一直被鲁长官视作打击对象好些日子。
变着法地找老余家不痛快,当时,余常青家里没钱没势,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人受欺负也无计可施,后来,他出去闯荡,不就是要出人头地,抬起头来做人的么?
这么推理,眼前这挡道老人和自己还有着仇恨哪。管你三七二十一,余常青正要抬脚前行,却被叫住:“老二啊,忘了就忘了吧。你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鲁长官深邃的牟子里含着模糊的泪水,一脸的严肃。
还不等余常青拂袖离去,鲁长官倒是提前让出道来,自己拉着小男孩绕边走去。之前一身的活力和气势登时烟消云散。这可不再是当年气焰嚣张的鲁长官哪,实在不应该。
“鲁大爷,这个您拿回去喝。”余常青打开包裹,拿出一瓶包装精美的白酒追上鲁长官,递过去。他从小就是个厚道人,看到曾经蛮横无理的鲁长官,如今却是一脸的沧桑,是那种只有在老人的脸上才能看到的消沉,余常青心里边突然感觉到了隐隐的难受。
“谢过了,你还是拿回家去吧。。。。。。你现在的大嫂哪,可不好惹噢。”鲁长官看了余常青一眼,欲言又止。
“来,小亮,你拿上,回去给你爷爷。”余常青把酒递给一旁的小男孩,虽然并不知道鲁长官生什么气,但他能感觉到是在生气。余常青也没搭理鲁长官的话,他以为那只是随口说说的胡话罢了。
这时,小男孩要说话了:“你好,叔叔,我不是小亮,小亮是我哥哥,我叫小杰,你可能是认错人了。要不是你给我爷爷一瓶酒,我本来还不打算说的。”
余常青听前半句还没什么,等小男孩说完后半句之后,他没能忍住笑出来,还自顾自地说上一句:“这孩子好可爱!”
“笑,你还笑我?”小男孩认为余常青是在嘲笑自己。
这还没等余常青作解释呢。
“还有,叔叔,别人都叫我爷爷鲁长官,要不下次你也叫他鲁长官吧。”小男孩的温馨提示让余常青茅塞顿开,怪不得鲁长官非说是自己把他给忘了,原来是称呼搞错了。常青远远地站住,目送这爷俩一小步一小步的往村庄的另一头走去。
又是转过好几道弯,见过好些人。余常青才得知,鲁长官不再像以前那样的蛮不讲理。相反,年近八旬的他,是人老发善,变得十分通情达理了。
如此说来,那他刚才所说到的一句话,不得不让余常青担心起来,“你现在的大嫂可不好惹哪。”
我现在的大嫂究竟怎么就不好惹呢?空气里新添了一份疑虑,夕阳西行,余常青提着满满的忧虑往家的方向赶去。
第2章 进错院子()
曲曲折折,绕来且绕去,走完许多条熟悉的村间小路过后,余常青终于来到自己家的小院门前。
一道夕阳的余晖斜映在村庄的山头,金灿灿的晚霞渐渐变成了暖心的橙黄色调,柔和而又妩媚,像极了一个小女孩开心时候才有的心情,它已完成护送游子顺利回家的愉快之旅。
余常青家院子外围的田地里,可就与村庄里别的景观大有不同。因为父亲老余热爱酿造高粱酒,同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所以,自家田地上,一旦换季到了冬天就要种上大片大片的绿高粱。以便自己酿酒,喝酒。
并非所有的高粱皆为“红高粱”,为什么说是“绿高粱”呢。高粱一般是春种秋收,到了金色的收割季节,成熟的高粱从果实到杆子、叶子也就都变成了红色。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被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热量。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庄上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根本就感觉不到。一点儿都不像古人诗中所赞美的那般芳香愈浓。
“嘎吱吱”的一声,没有敲门,余常青推开大门就要走进去。这里的村民都很友善,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院子围墙,有大黄狗,还有老木门,但几乎不会有紧闭大门,并且牢牢上锁扣死的人家。
余常青第一时间看到的变化是,这道木制的大门从下根部往上到顶端,都无不露出明显暗自腐烂的痕迹。破损风化的木板表层,横七竖八地遍满一条条人为或是自然形成的沟壑,孩子们再也不可能用手摩擦上去,发出“唧唧。。。。。。”的滑润之声。看吧,就连没有生命的木头,也是经不住岁月那无情的折磨哪,何况是人呢。
这道木门不知贴上又褪去多少层春联,一年复一年,红了又红。再过一久,等到要过大年了,余常青要把今年的喜庆春联,给亲自贴上去。
他把眼睛从木门上转向院子内,竖起鼻子,寻着梅花香气往里走去。走得很慢很慢!
因为走得很慢,很稳,大概是不会有人知晓院子里余常青的到来。突然,一声激烈的狗叫猛地填满整个院子,余常青不会嫌它吵,相反,听起来是那么的振奋人心。
这不是刺耳的警报,而是熟悉且难得的问候音。以前在家的时候,是不容易听到的,这可以算作是久别重逢的第一份礼物了吧。
不用怀疑,这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花狗的叫声。想必它是闻到了儿时伙伴,也就是余常青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因而才高兴地大吼大叫。
随即,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女人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可能是走得过急,险些跌脚摔下去。
笨拙迟缓的身影,看得余常青差点笑出声来。余常青只是一个单纯的人,想笑他就会笑的,何况本身笑点就低,不过这回他还是忍得住。
老女人上前移动步子,呆呆的立在余常青跟前,深情地看着他。
“哎,是谁来了?这么吵?”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从耳后方传来。
在余常青听来,这一声疑问,有的不仅仅是陌生,更多的是一种硬生生的拷问,绝对的强势。听得他心生好奇。
余常青不得不先扭过头,后转过身子去识别这个陌生的声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发出如此怪异的质疑。
说话者,是一位三十出头的女人。
古代战国时期的妇女发型,中锋的发髻垂涎在脑后,一条白色丝带在背后发尾处缠住打结。白嫩而又微微透红的一张脸上,满是睡意。
对,就是睡意。还别说,这女人就是穿着睡衣跑出来的呢,左脚上套着本该属于右脚的拖鞋,一身蓝色睡衣包裹里外。
余常青肚子里洋溢着无比的惊奇和疑问。身后年迈的老女人不认识,可能是亲戚来串门的。身前这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不认识。况且,她一定是在睡觉,刚从床上走下来。
那么,这大白天的,谁家的女人会睡觉,这是谁的家?
糟糕,走错了。
是我走错了。余常青连连抬头去巡视四周,一颗慌乱的心,像是被丢弃进一个底部凹凸不平的酒水桶中,没人看管的水桶就在水面上晃啊晃,晃得余常青那颗心加倍慌乱。游子归来,不再认识亲戚与邻居,这尚且不可能,要是连回家的路,都给忘了,这是一个人要混账到什么境地,才能干出来的一件事情啊?
余常青克制心慌,拉长眼神,认认真真地看,他能很轻易地看见围墙上结着干果,已经枯黄了一半的单页草,房檐下梁柱交叉顶着墙壁处的燕子窝,小院东侧角落里的翠竹,还有脚边这块深褐色的磨刀石,余常青清楚地记得,这是那年和父亲一起从后山乱石堆中捡来的。没错,就是自己家的院子!
嗷!明白了,肯定是家里人已经把院子卖给别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也不对,刚刚还听到了老花狗的叫声?难道是被家人连同院子一块儿给卖掉了?这也不至于,搬个家,怎么也不会把陪伴多年的老狗给卖掉的。
不对,不对。这村庄的习俗里头尤其重视看家狗,无论如何,家人也不会把狗连同院子出售的。
正当余常青紧蹙眉头在心里无声的琢磨猜测之时,女人又大叫起来:“余常顺,你出来,有人来了,快点。”
“余常顺”,女人叫的正是余常青哥哥的名字,那就说明哥哥就在此。看来,自己是没有走错,来的就是自己家。
想到这儿,余常青是打心里松了一口气。
一名中年男子迅速从屋内跑出来,看见余常青,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慌里慌张地说:“咦,常青回来了。”此人正是余常青的哥哥,余常顺。
他还是老样子,穿的是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上面还有颗粒不一的大小灰尘,应该是正在屋里做什么活儿,被女人给叫了出来。常顺见兄弟回来了,脸上饰着一层含蓄的喜悦。
话音刚落,余常青便干脆地放下行李,转身面向身后的老女人。
他好像就在这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妈,您还好吗!”余常青颤抖着声音说道。一抹泪水不知是什么时候流出的,早已悬挂在他的眼角。
眼前这位老女人,这位差点使自己发笑的老女人,正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余常青想上前去深深地抱住母亲,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但他没有,因为村庄里,民风虽很热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却是极其的委婉,内敛。要真的冲上去拥抱母亲,先别说母亲接受不了,就连余常青自己也会不自在的。
母亲细细地打量着儿子余常青,半天没说一句话。
一丝一丝雪白的细发杂乱地铺就在母亲瘦小的脑袋上,余常青开始记恨起这雪白的颜色。深深浅浅的皱纹已经占据了母亲的额头,脸颊,甚至是一双沧桑的女人的老手。
此刻在儿子余常青的内心深处,早已苦不堪言!
“儿啊,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母亲只是简简单单地说这么一句话。她正想再说什么,却被那位漂亮女人给打断了:
“你给我闭嘴,你给我闭嘴。都叫嚷了这么半天,还叫什么叫。。。。。。”
过后,传来一阵惨叫声,夹杂着可怜的哀求,那是老花狗。余常青这才察觉,自他进院子里以来,老花狗一直在热烈地大叫,这会儿倒是消停了。
余常青微笑着看了哥哥一眼:“哥!”
哥哥也笑着应一声“哎”,急忙往老花狗的声源处跑去。
余常青扶着母亲进屋,自己给自己倒杯凉水喝。然后,坐下来静静地听母亲讲述。原来,刚刚那个漂亮女人正是哥哥余常顺的老婆,也就是余常青的现任嫂子。
“妈,那之前的嫂子呢?”余常青不解地问道。在他离家之前,哥哥余常顺已经结了婚,而且当时和哥哥结婚的嫂子,可不是出去三年回来后,今天所见到的这位漂亮女人。
“那女人呀,她嫌我们家穷,在你出去没到一个月,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母亲毫不在意地回答。
“谁?”常青不敢相信这样不幸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家,他对那个抢走哥哥老婆的人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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