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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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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常青不敢相信这样不幸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家,他对那个抢走哥哥老婆的人充满了愤怒。
“外地人”,母亲回答。
听母亲说,余常青现在这位嫂子,可是邻村老王家的大小姐。比起老余家来,老王家那是家财万贯,金银满屋子。
所以这位王家大小姐从小就娇生惯养,加之生来也有几分姿色的缘故,在该出嫁的时候,村里头,实在找不下她能看上眼的男人,婆家。
后来费尽千辛万苦,通过他们村庄主介绍,嫁到城里一户人家。据说是在城里边做烟草生意的,头几年夫妻恩爱,小日子过得很幸福。
不到两年,王家小姐就给婆家生了个大胖小闺女。就是不知道害了什么天病,到后来,她男人吸毒,而且是疯狂地吸。对王家小姐娘儿俩也是时常拳打脚踢的。
老王家在庄上听人说是那么回事之后,哪里舍得让自己家女儿受委屈。直接找上十来号人,就奔城里去,把王家小姐那吸毒的男人给打得个半死不活,直接把自家的女儿和孙女接了回来。
再后来,王家小姐在娘家呆着,不过也不能老是在家呆着不是。照村里的规矩,那可是违背伦理的哩。
但王家小姐先是看不上人家,嫁不出去。后来好不容易嫁出去了,老王家又带人去打了婆家人,还把女儿给抢回去。如今,谁还敢要王家小姐啊。
那时,你嫂子跟别人跑掉,刚好你哥正缺个媳妇。你是不在,那会儿把我给急的四处张罗,可花了好大心思也找不上个姑娘来嫁给你哥。
人家都嫌你哥过于老实,没法过日子。还说我们家穷三代,没前途。
说到这儿,母亲换了一口气接着叙述:还好,上天眷顾我们家,有一天早晨,我和你哥去赶集卖豆子,刚好在街上碰见了鲁长官,嗷,就是你小时候常叫的鲁大爷。
“那后来呢?”余常青认认真真地倾听着,母亲提到鲁长官,促使他警觉起来,不禁插了一句嘴。因为,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遇见了鲁长官,还听鲁长官说什么“你现在的大嫂可不好惹”。
现在母亲给余常青介绍大嫂的由来,又提到了鲁长官。说不准这两人还真就存在某种关系,这怎么能不引起余常青的注意呢。
正当母亲开口要往下说之时,又被打断了:“原来你就是常顺的亲弟弟——常青呀!”这一句倒是带有女人的雌性和问候的暖意,断然不像是之前所看到那位漂亮女人会说的话。
声音过后,看不到有什么人走进来,却是迎面刮来一瓢女人的体香混合胭脂水粉的气息,渐渐地占满整间屋子。
母亲忙收住嘴,赶紧使眼色示意儿子常青说:你嫂子来了。
第3章 未婚妻()
“这些天啊,我常听你哥念叨你。这不巧了,还真就把你给念回家来。”方才那位粗暴的漂亮女人,现在已经成了余常青的嫂子,来到屋里母子俩跟前上下打量着余常青。
“嫂子,你好!”余常青忙站起来客气地问候一声,稍微往嫂子这边瞥过一眼。
面前的嫂子,决然不再是刚才那懒散模样的女人。她已经换上一身靓丽的服饰,面部携带镇定的笑意,两只修长白皙的小手握在一起放于脐下,作出一副高贵又楚楚动人的美样子。头上一根闪闪发光的银宝钗显得耀眼十分,与站在身后的男人余常顺形成鲜明对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一对夫妻。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寻下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来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老实巴交,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庄上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而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会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儿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生父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说来,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穿睡衣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惭愧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自己这位冒着火的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庄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出去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有点老糊涂,他受不了庄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顾不上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一伙儿人赶到医院抢救两个钟头之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一年里的四季哪,它还可以再轮回,而比起父亲的去世,当儿子的就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有什么时刻是比现在更加痛苦的,儿子不孝哪。常青恨不得就在脚下挖个洞,钻进去,永远的消失。
明显,这过于理想化。哪能这么容易逃避痛苦,接下来的酸楚还得常青来逐一承受。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开一切的一切,痛苦地哭一场。
泪水像黄河水一样滔滔不绝的流出眼眶,常青也顾不得去擦拭,弄得脸上、嘴上、脖子上,衣领上都是。屋子里载满了沉沉的哀痛。
记得小时候,不留神摔跤了,或者是小手被火炭给烫伤了,常青就会哭着流眼泪,等把泪水都哭出来,身体上的疼痛好像就会减少很多。可是现在,常青的泪水止不住地在流,他却感觉自己心里头的痛苦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使他疼得几乎是要断气。
本以为哥哥的老婆跟别人跑掉了是不幸,没想到自己才是最不幸的人,没能让父亲在临终前看上自己一眼,养儿何用?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此刻的常青似乎又回到儿时,被母亲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照料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过得好生安逸。那么,那时候,除了现在的母亲疼爱自己之外,还有一位慈爱的父亲的,不是吗?
想到这儿,常青的泪水又一次流出来。
“还就停不下来了,啊?”母亲嗔怪道:“快出去给你哥搭把手。”
常青勉强站起来,还不打算出去。问道:“妈,那爸的灵位呢,为什么不摆了?”按村庄里的习俗,一旦有人去世,除了年纪较小的以外,一般都会立个灵位,放置于正堂上留作纪念。那么父亲的灵位就该立在这里的,可是常青起来看了看,并未见着。
“这里平时人来人往的,我不放心,所以就把你父亲的牌搬到我屋子里去了。”母亲解说道。
常青“嗷”了一声,擦干眼泪,走出去。本该拜一拜父亲的灵位的,既然搬到母亲房里去了,那自己也不太方便进去,改天再去到父亲的坟头祭拜吧。
殊不知,并非是母亲不放心,而是嫂子说什么把灵位放在家里,出入天天看得到,实在不吉利,非说要扔掉。母亲无奈之下才偷偷搬到自己的屋里。
“芳芳,这是你二叔,快叫二叔好。”哥哥常顺洗了莴笋,脱了鸡毛,正在垫板上切鸡肉。他见常青出来,一时也不知到该说什么为好,正要让刚起床的女儿向常青问候。
然而,芳芳却什么也不想听,根本不当一回事。看都不看继父常顺一眼,多半是她压根就不认这个父亲。
常顺偷看常青一眼,只好尴尬地埋下头去干自己的活,就当自己什么都没说。
芳芳光着一只脚,背对着常青,手里在不停地玩弄着一个崭新的小玩具。
“芳芳,睡醒了!”常青走向前去,讨好似的说道。
芳芳抱着玩具,扭过头来,毫无表情地看向常青,像是在观赏自己的一个新玩具一样,毫不拘束。她大概是因为听到了陌生的声音,感到奇怪,才扭过头来的。
“什么人啊?真是的,都把孩子给吵醒了。”嫂子手里拿上另一只鞋,嘴里埋怨着从屋里走出来。常青猜测嫂子应该是在怨恨自己刚刚那一场大哭,把芳芳给吵醒了。
想到这儿,常青的一颗心酸不可言,又隐约蒙上一丝可悲的愧疚之情,或许自己应该忍住哭泣的,这样也就不会吵醒你女儿了。
“来,芳芳,把鞋子穿上再玩。这是你二叔,叫二叔好了没?快叫二叔好。”嫂子一边低着头给芳芳穿鞋,一边说着话。她注意到自己抱怨的话被常青给听见了。
“二叔好,二叔好、二叔好。”芳芳应声来了接连三句“二叔好”。这孩子不听爸爸常顺的话,合着妈妈的话还是会听的。
孩子的声音里带有各种阴阳怪气的埋怨和不屑,但常青还是恭敬地应道:“哎,好好好,芳芳玩你的吧。”
“妈,这就是你刚才跟我说的余常青吗?”芳芳用手里的玩具指着常青,嘟着小嘴喃喃道。想必嫂子是在芳芳面前提到了自己的大名哪,那么她又会直呼着自己的大名跟小女儿讲了些什么呢?
常青摸了摸自己哭肿了的双眼,在心中苦笑一声。
“余常青哭了吗?”芳芳大声地问。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说罢,嫂子半红着脸急忙走进屋里去。
这下,哥哥常顺是彻底转过身去,面对着一潭清澈而平静的池水,装作完完全全听不见这边的任何动静。
“哇哇哇!”老花狗的叫声打破了当下的平静,有人从外面走进来。
来者,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她自称是余常青的未婚妻。然而常青本人却根本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清楚,从小到大自己从未跟任何人定过什么亲事,哪里会有什么未婚妻?
刚从痛苦中缓解过来的常青,又陷入了另一种无边无际的困惑中去。
第4章 烧公鸡()
“常青哥,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常青客气地应道“嗷,我今天刚回到家。”他在印象里好像记不得进来的这位小姑娘,实在想不通自己回家和她会有什么联系。
“咦,成芸,你怎么来了。哎,好啊,今天我兄弟常青回来,我正不逮了只大红公鸡,一会儿我们一块儿烤鸡肉哈。”常顺笑呵呵道。
常顺认得这姑娘,姓成,名芸。住在离老余家不远的漫水湾,家里只有一位年迈老父亲。姑娘今年年芳十八上下,尚未嫁人。之前听父亲提起过一些有关她的事情。
“好勒,常顺哥,你得多备点菜哦,我可是很能吃的哩。”成芸话是说给常顺的,不过目光却从进院以来就一直停留在常青身上。
自己以前是跟常青哥不太亲,甚至不熟,不过现在可不同了,今天听邻居说常青回来了,于是放下手头农活,急着跟父亲打声招呼就跑了过来。
常青在脑子里迅速地回忆着,成芸,自己和她并没有过什么交情,她怎么一副和自己很熟,很亲密的样子。常青今年二十一,比这姑娘大整整三岁有余。但这会儿,被成芸这般不客气的看来看去,自己反倒成了个很少出门的小姑娘,有些不自在。
“常青哥,你哭啦,怎么还像个小孩似的。别难过,生活就是这样的啊。”成芸凑过来低声安慰到。
这一句平常不过的话,从这个有点生疏的姑娘口中说出来,无疑是给了常青一个又温又暖的安抚。
趁常顺不注意,成芸把常青叫到一旁认真压低着声音说:“常青哥,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你家吗?因为我现在是你的未婚妻了。”
常青听后,忙避开成芸的视线转过头去,发现哥哥常顺有意埋着头专心干活,表示自己什么也听不见以及什么也看不见。常青不自然地一笑,小姑娘爱开玩笑,那就奉陪她好了。
成芸呢,她才不管常青的反应,自然且平静得像是没有波动的一碗水。玩笑归玩笑,常青趁机也上下打量着跟前的成芸。圆圆的小脑袋陪饰着文化大革命时期最流行的精干短发,梳的整齐有序,一尘不染。不光是脑袋圆,就连眼睛也是圆的,并且是又圆又***白色的斑点上衣搭配着下身一条蓝色小短裙,活泼可爱而大方得体。
这样的穿着不像村庄里其他姑娘们那样土里土气,因为周围的姐妹们都说成芸穿得就像是一个城市里干部家的子女。但又不像城里人那样的张扬而靓丽,成芸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种所有女孩子都有的质朴却又不限于俗气的美丽。
常青还在心里琢磨,难道今年就流行蓝色不成。怎么之前嫂子穿的是蓝色睡衣,现在成芸裙子的颜色也正是蓝色。
“快快快,我们得去帮帮常顺哥,摆了那么多东西,他一个人还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呢。”说着,成芸示意常青走过去。
常青不满意成芸的话,他心想:“不是还有嫂子的么,怎么就哥哥一个人了呢?”
常青已经把鸡肉割成一长条一长条的,散了一些树根粉末和油盐孜然。又把茄子手撕开来,装了好几盆。竹编大簸箕里还放着各种肉类以及蔬菜,静静地等待着被切成不同形状的烧烤对象,好供食用。
成芸一把抓起三根竹笋紧挨放平,一刀横劈过去,“哐哐”作响。常青也随手拿上几个洗好的土豆,“当当当”地切成丝。虽说是有段时间不动刀了,但用起来还是非常的如意,毕竟是练过的嘛,把薄薄的薯片切得是又长又细。
“哎哎,常青哥,干嘛呢你?”成芸尖声叫到。
成芸这一声尖叫,把屋里的嫂子给打搅了,她走到窗前,甩下帘子,很不情愿地看了一眼院子里的人。“她来干什么?”
常青吓一跳,抬头看看成芸,又看看哥哥常顺。
“哈哈啊,常青哪,你弄错了,我们是要烤着吃,不用切丝儿的。”常顺解释道。
哥哥常顺、弟弟常青、还有这位自己送上门来的未婚妻成芸,一排三人经过一阵奋战过后,把晚上要用的烧烤食材都给备齐完毕。
耐不住安静的成芸仰头说自己已经闻到了烧烤的美味,询问常青弟兄俩是不是也闻到了。常青没有说话,只有常顺夸张地补充回答,自己确实也闻到了香气。
刚才还有好几道夕阳余晖照耀着大半个村庄,到这会儿,斜挂在山头的已经是一轮皎洁的月亮。今晚可谓是也无风雨也无乌云,明月散发的光芒足足照亮常青家这个小院子。
月亮再明再亮,那也不能仔细照亮院子里的小角落。成芸提上盏马灯,搭把支架,把灯挂了起来。村庄里家家户户都备着一两盏马灯,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就会拿出来,挂上,吃烤肉。这样一来,很是显得有诗意。
关于马灯,庄上不懂事的小孩间还流传着一个不成熟的说法,讲的是马灯里头的煤油味太臭了,可以驱鬼。
成芸挂好马灯后,奔屋里去叫母亲出来。
母亲见成芸进来,以为是常青,当场就吓一大跳,险些晕了过去。母亲把一些村庄里私人药馆给自己开的病例诊断单藏好,正慌忙收拾着这些天来使用的成堆药物器具。她不想刚回来的儿子知道自己的病情,自然也就不能让儿子看到自己所使用的这些药物器具。
成芸急速上前搂住母亲,用手在母亲胸脯上顺了半天,母亲才慢慢地恢复清醒。
母亲让成芸帮着收拾完毕,并一再叮嘱她千万不要告诉常青。成芸在母亲严厉的嘱咐下,使劲地连连点头答应。
随后,成芸扶持着母亲在烤炉边稻草缠成的圆垫上坐下来。母亲深吸着气,看俩儿子和成芸在忙里忙外。
常顺夹碳生了火,往铁架上放着各种烤料。常青拿凳子也围着坐下来。只有成芸还在盘点刚切好的各类菜品。
“常青,去叫你嫂子和芳芳来啊。孩子可能都饿坏了。”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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