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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解析-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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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诺只得抬手关了灯,闭上眼睛深深一呼吸。
下午去完了图书馆,就核实了女管理员提供的情况。那天确实发生了一次小车祸。正是因为这偶然发生的小车祸,让游菁菁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
他和叶知远又联系了游菁菁的父母和朋友。问他们,游菁菁生前有没有收到过什么礼物,或者多了什么东西?为此他们特意检视了一遍游菁菁的所有遗物,答案是没有。这说明,那个凶手从来没有送过东西给她。
技术部把游菁菁的电脑也捣鼓了一个彻底,依然没有一点儿线索。哪怕是关于那个凶手的一张照片、一点文字。
游菁菁的的确确死在一个她爱的人手里,可是那个人却如同幽灵一样,叫人找不到一点痕迹。他还是认为凶手一点都不爱游菁菁。没有哪个人可以和心爱的人交往,却如此的不留痕迹,连一份礼物都没有送给她。简直就像他早就料到游菁菁会发生不幸,所以他小心谨慎地游走于每个人的视野之外,要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既然凶手不爱游菁菁,自然也不会因为感情纠纷而杀了她。可惜这些都只是推论,没有证据。仅凭目前少得可怜的资料,也只能暂时定为情杀。
不管有多么的不甘心,这件案子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除非有新的线索出现。
第15章 金丝雀之殇(1)()
一眨眼的工夫,炎热似火的夏天就只剩了一个尾巴。除了中午还有几分火气,一到晚上,便很有些秋天的气象。
于谦和在窗前站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换一件稍厚一些的外套。
今晚他有一个约会。很重要。
他选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剪裁合宜,正衬托出他颀长的身材,深深的蓝色,也很适合他白皙的皮肤。
镜子里的人文质彬彬,长身玉立,从头到脚都无懈可击。
有人说,女人是只看外表的动物,一个俊帅的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她们的戒心。于谦和觉得,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男人,而且不懂什么叫五十步笑百步。又有几个男人不是只看外表而去挖掘内在?就是那些愿意花些时间和精力去挖掘内在的,又有几个能说一点儿不受外表的影响?
第一眼总是看外表的。就算不喜欢,至少也要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然后才会看第二眼,第三眼看得更多、更深。
就拿他来说,他也总是可以从众多人中一下子就看到自己喜欢的外表。他特别喜欢女人的某一部分外表。而且,他也觉得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相由心生的。不会观察的人,呵,就算你把内在剖开放在他面前,他也未必看得懂。而会观察的人,一样可以从外表看到内在。
对于谦和来说,比起摸不着抓不到的内在,外表上的痕迹倒是更真实呢。
今天即将约会的对象,是一个让他觉得很完美的女性。
当然,完美的标准因人而异。
绝大多数男人第一喜欢女人的乳房,第二喜欢女人的臀部。
海峡对岸的那位李敖先生说,他最喜欢的女性部位,是腿。
战国末期的著名刺客荆轲曾对一位抚琴宫女的手发出赞叹。结果燕太子丹就将那宫女的双手斩下,放在一只极其华丽的盒子里送给了他。
在美国,还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离婚案。确切地说,有趣的不是离婚案本身,而是妻子提出离婚诉求的原因:她的丈夫根本不爱她本人,只是疯狂地爱着她的双足。
于谦和还认识一个男人,那人最爱女人的耳朵,举凡是有一双漂亮的耳朵,即使是魔鬼的面孔天使的身材,他也一样会如痴如狂。
于谦和也有最喜欢的女性部位。较之以上形形色色的答案,丝毫不逊色。
在他的标准里,对方也是无懈可击。
他最后对着镜子微微理了一下头发,露出一抹满意的浅笑。
当他开门离去,一阵夜风趁机从拉上了一半的窗户轻轻吹入,拂动了雪白的窗纱,也拂动了一个挂在窗沿上的风铃。风铃很独特,既不是玻璃的,也不是陶瓷的。即使再大的风,也只能让它发出一些沉闷的撞击,像极了某种余韵未消的低吟。
夜色渐渐浓厚起来。可惜的是,城市的夜空里看不到星星,只有一盏一盏闪亮得很肤浅的霓虹灯。
一个美丽的少女走进了一家名为雨花的西餐厅。很多店喜欢在招牌上写上高级二字,但其实并不高级:摆出来的碗筷会油腻腻的,端上来的菜肴也一般般,就连桌布上都难免烙上两个烟洞。真正高级的西餐厅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正如真正著名的人物并不需要标明著名二字。
区区两个字,实在单薄得很。没有意义。
雨花就是这样一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的西餐厅。
少女穿着一身便装进了后面的休息室,在那里,另外一位叫孙黎的女孩已经先到了。孙黎也很清秀,但比起少女却还略逊一筹。两人一起换了同款色的纯黑细肩带礼服,孙黎从琴盒里拿出了一把泛着浅金色光芒的小提琴,轻轻地,做最后的调音。少女则活动着手指,让手部肌肉柔软起来。她们习惯在表演前的小小空当里,闲聊两句。
“你今天好漂亮。”少女微笑着说。
孙黎便也笑了,带着些微羞涩:“是吗?”停了一会儿,忽然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表演。”
少女不觉一怔,正在舞动的手指停在了一个可笑的造型。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地将双手放在腿面上,问:“你要辞职?”
孙黎放低小提琴,垂着漂亮的睫毛“嗯”了一声。
“为什么?”
孙黎笑了一下,抬起头眼神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告诉她答案,可是有人恰在这时敲了敲门,催促道:“到时间了。”
孙黎便一下子收起了那温柔的眼神,答了一声:“知道了。”便拿起琴弓率先起立。
少女也只好先抛开心头疑问,和她一起向餐厅大堂走去。
大堂的正中央,有一道人造小型水帘半掩着一个仅容纳两到三人的舞台。一架黑光流离的钢琴正安静地陈放在那里。少女轻拎起曳地裙摆,慢慢地走到钢琴前坐下,端庄秀丽得如同一个即将在圣母面前忏悔的淑媛。她将十根修长纤细的、有如削葱的手指极轻地放到了黑白分明的琴键上,立在钢琴旁的孙黎也将小提琴架在了颈窝。琴弓柔和地落了下去,与此同时,清澈的钢琴声也轻柔地响起,一曲德沃夏克的幽默曲随着小水帘的轻微水声流淌了出来。
客人们很安静地用餐,侧耳聆听她们的演奏。一曲终了,便响起一阵礼貌的掌声。
少女有点儿羞怯,却也自喜地笑了一下。就在这时,衣冠楚楚的侍者一手端着托盘一手背在身后向她走来,托盘里是一朵开得正红的玫瑰。等到侍者立定在她面前,她才发现玫瑰下还压着一只白色的折叠卡片。
第一次收到玫瑰让少女绯红了双颊,心怀忐忑中又藏着一丝期待。毕竟,玫瑰加情书是永恒不变的经典组合。她先拿起玫瑰略带羞涩地轻嗅了嗅,而后,一边偷偷猜测卡片里会是什么样的甜言蜜语,一边伸手去拿卡片。
便听咔啷一声,一枚沉甸甸的钥匙从卡片中滑到了托盘上。
她有些迷惑地拾起钥匙看了两眼,展开了卡片。里面写了一个地址,一栋别墅的地址。
她抬头朝衣冠楚楚的人们扫视了一圈,最后眼光落在一个长相颇清俊的男人身上。男人大概三十出头,冲她点头一笑,衣着和举手投足之间都显示出了良好的修养。
少女本能地回头看了孙黎一眼。孙黎却没有看她,正毫无所觉地调弄小提琴。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孙黎,对方就意味深长地笑着说:“很快你就会有收获。”
她又低头看了看掌心的钥匙,一只手慢慢握成拳头。然后抬起头,也向男人回以嫣然一笑。
那之后,少女的情绪就一直沉浸在一种奇特的激动里。脸上一直是烫的,十根手指一直在细细地颤抖。弹琴的时候错了好几次。
原以为会被孙黎责备,但孙黎只淡淡地看了她几眼,一直到结束演奏,回到后台也没有透露半点儿不满的意思。
她只在临走的时候,有点儿忧伤似的在少女面前定了一定脚步。少女以为她有很多话要说,谁知她只简简单单说了两个字:“保重。”
然后,孙黎就拎着自己的小提琴离开了。那样的迅速,似乎她离开的绝不只是一份工作、一家西餐厅,而终于可以从现在的生活抽离了。
少女怔怔地听着孙黎的脚步声越走越远,忽然感觉到一阵孤独。她觉得自己被剩在了这里。
她一个人坐在镜子前,默默地看着镜子里的人。她化了很精致的妆容,乌黑的头发盘得也很整齐,雪白细腻的耳垂上坠着一副珍珠耳环。那是她用自己第一份打工的薪水咬牙买下的奢侈品。粉红莹润的色泽衬得她整个人的气色都很好。
这样一张脸,不能说不美。
少女一动不动地看着,之前那一种兴奋渐渐消退了,却在无意之中涌上一丝鼻酸。那把钥匙还被她紧紧地抓在手中,略略松了手,便咔啷一声滑到了梳妆台上。
她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把银光闪亮的钥匙,眼前模糊起来。静谧中,清晰地听到啪的一声,一滴眼泪落在了梳妆台上。
她到底做了什么呀!
羞耻的感觉姗姗来迟。她趴在自己的双臂上,任泪水肆虐。起先还隐忍着,不发出一点声响,渐渐地,从紧闭的双唇中逸出一些模糊的哽咽,后来就如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般,无法掩饰地大哭起来。瘦弱的窄肩不时地耸动,一双白皙美丽的手用力地抓过桌面,留下一道道痛苦的划痕。
她哭了很久,直到有人来敲门。
“孙小姐?你们还没走吗?”
她慌忙擦干眼泪,低头一看手表,已经十点零五分了,尽可能平静地说:“是我。我马上就走了。”
门外的人应了一声,不紧不慢地走开了。
少女镇定了一下情绪,便从后面离开了。
外面有些冷,一阵夜风吹过,她忍不住打了个寒噤。餐厅的正门五光十色热闹非凡,餐厅的后门却是沉沉黑暗寂静无声。她站在黑洞洞的巷子里,鼻子里满是垃圾的酸臭味。忽然就有一些迷茫,不知该何去何从。抱住胳膊愣了一会儿,她才慢慢地朝巷口走去。
身旁忽然响起刺耳的喇叭声。
少女吓了一跳,一转头就见一道很耀眼的白光直射过来。她本能地抬起胳膊挡了一下。一辆重型摩托车呼啸着从她身边掠过,将她狠狠地刮倒在地。
“找死啊!”
好像有人很粗暴地骂了一声,但很快随着轰隆的引擎声一起飞一样地消失了。
少女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到了路中间。浑浑噩噩里,有一个身影很匆忙地跑了过来。
“同学,”一道很柔和的声音焦急地问,“你没事吧?”
少女的神志依然有点儿摇荡,慢慢抬起头。只见一片光晕里,有一张白皙俊秀的脸正担心地看着她。那人的眉眼很柔和,几乎连那片光晕也跟着柔和起来。
“我没事。”
第16章 金丝雀之殇(2)()
见她要起来,那人连忙将她按住,掏出一条很干净的手帕将她擦破得最严重的膝盖包扎好。然后微蹙起眉头,看了一眼摩托车消失的方向,才小心翼翼地扶她起来。
“我送你去医院吧?”他说。
少女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得赶紧回宿舍,我们十点半门禁。”
那人却坚持道:“还是让我送你去医院吧?你流血了。去完医院,我再送你回宿舍,来得及的。”
看着那人诚恳的脸,又看看那条绑在自己膝盖上的手帕,少女点了点头。他也微微一笑,扶着她慢慢回到了车上。
“这么麻烦您,真是不好意思。”她说,“还没请教您是?”
男人始终很温和地微笑着:“我叫于谦和。你呢?”
“我叫苗童。”
这是一个漫长的冷夜。于谦和跟苗童的初次接触还远远不能令它结束。
到了这个时候,餐馆基本上都停止了营业,但各种娱乐场所却迎来了黄金时段。旋转变色的彩灯,震耳欲聋的音乐,粗犷嘶哑的歌声,疯狂舞动的人群
午夜狂欢。
可是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也有一个人在黑暗中独酌。
孙黎。
古人说葡萄美酒夜光杯,又说玉碗盛来琥珀光,其实现在,玻璃高脚杯也很适合鲜红绮丽的葡萄酒。她已经喝掉了足足半瓶红酒,却还是不能停止地喝着,直到她趴倒在桌上。
不知过去多久,时钟响了起来,足足敲了十二下。
她抬起昏沉沉的头,现出一张年轻而清秀的脸,酡红双颊烫得好像着了火。她歪歪地撑着自己的脸,静静瞪视泛着绿色荧光的指针。当绵长的钟声完全消失,便一把将红酒猛掷在地。啪的一声,摔得粉碎。鲜红的液体在黯淡的夜色中悄悄漫延,闪烁着某种诡异的光芒。孙黎一刹那间,仿佛受到了蛊惑,扑通一声跪跌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她双手颤抖地强撑住自己因为酒精而变得不甚灵活的身体,一双醉了七分的眼眸着了魔一般死死盯住玻璃碎片。那些碎片纷纷折射出点点冷光,刺激着她久受压抑的神经。
酒是上好的红酒,别墅是高档的别墅。
这一切,都曾经是她梦寐以求的。她清晰地记得,第一天走进这栋别墅时,自己分明是欣喜若狂的,觉得整个人生都已经圆满了。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却又蜕化成越来越沉重的负担,拼命地想把她压垮了?
她的脑海里,立刻又闪现出令她痛恨不齿的一幕。低垂的头颅,卑微的双膝,颤抖的手指。有人跪着,有人坐着。
而她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这一切,咬破了嘴唇。
不!孙黎用力地甩甩头,摆脱掉那幅丑陋的画面。那天留在她记忆里的,就只剩下恶心。从那天以后,她的心就一度沉睡了。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它又死灰复燃?
孙黎痛苦地摇头,可是这一次却无法摆脱了。
她想,她要等的那个他不会来了。
一开始总是会在道德和诱惑之间挣扎,为堕落而自我谴责。渐渐地,也就过去了。遇见他的时候,她还以为他是不一样的,却原来并没有不同。一切都不过是自我安慰、自我欺骗。因为向一个男人出卖了灵魂和自尊,就想从另一个男人那里收获爱情和纯洁。
玻璃碎片的光芒渐渐变得魅惑,一闪一闪的,像黑暗中的星光。她不禁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它们,仿佛在为谁指明道路。
呼吸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急促。
孙黎伸出颤抖的手,捡起一块玻璃碎片。三角形的尖端,比匕首还要锐利。她慢慢地将碎片凑近细长的脖颈,就像用一把屠刀架上一只天鹅。只不过那只天鹅早已不再美丽,洁白如雪的羽毛脱落了,遍体都是溃烂流脓的疮疤。
孙黎闭上眼睛,落下两滴滚烫的泪珠。尖锐的碎片已经抵在温热的肌肤上,传来细微的刺痛。
正咬牙欲刺,忽然门口传来一阵动静。钥匙和锁孔的摩擦,发出断断续续的咔啷咔啷的声响,黑夜里让人心悸。孙黎猛地一怔,碎片堪堪刺破了一层表皮,细细的血流从伤口一直蜿蜒到领口里。开门声消失了,有人从容不迫地走了进来。
不会是保姆,保姆每天早上七点过来。是这栋别墅的男人提前回来了?还是
脚步声停了下来,来人摸索了一会儿,啪的一声打开了灯。客厅里豪华的水晶吊灯立刻发出华丽耀眼的光芒,照亮了狼狈不堪的孙黎,也照亮了相貌出众的来人。孙黎一看清来人是谁,就像重新活了过来。她猛地扑到那人的怀里,将脸深深地埋入对方不算宽阔却令她安心的胸膛,仿佛这样就可以汲取生存下去的力量。
“你终于来了,”孙黎咬住嘴唇,忍住了哭声,却没忍住泪水,“我等了你好久,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那人扶着她一起去沙发坐下,从茶几上抽了一张面纸很轻柔地帮她擦了擦泪湿的脸庞。
孙黎却已欢欣鼓舞起来。这简简单单的动作,比千言万语都更能抚慰她疮痍满目到几乎坏死的心。她抓住那人的手,努力绽放出一个笑容:“外面很冷吗?你戴了手套。”
那人点了点头,而后四顾了一下。
孙黎忙带着点讨好的意味道:“你不用担心,他出国谈生意去了,没有一两个月回不来。”
近在咫尺的出色脸庞上也浮起一抹浅浅的笑,温柔得像和煦的春风拂过即将凋零的花朵。然后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了一张,仔细地擦干她所有的泪痕。
孙黎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双漆黑如夜的眼眸,如同盯着她渴望已久的光明。她嘴唇颤抖了一会儿,吐出了几个久违的字。
“我喜欢你。”
很沉重的内涵,却比烟雾更容易消散。
那人深深地笑了,按住她的肩膀让她慢慢转过身去。然后从身后抱她入怀,像抚摸婴儿一样温情无限地轻抚她的头发。孙黎闭上了眼睛,紧紧抓住那拥抱住她的臂弯。她又一次流泪了,但却是幸福的眼泪。头发被轻吻,脸颊被厮磨,一切就像童话一样美好。
沉醉中,给她带来幸福感的臂弯开始慢慢地上移,从胸口不知不觉地移到了脖子。
孙黎将脸搁在那只手臂上,猫一样地轻轻磨蹭。那只手臂便也更紧地拥抱,越来越紧,越来越紧。
直至猛然一收。
“呜”孙黎痛呼一声,本能地睁大了眼睛。
她想说点儿什么,可是喉咙被过度挤压,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窒息的感觉忽然沉重起来。虽然五分钟前她还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这一刻,她才发现,她没有那么想死。
孙黎张大了嘴巴,拼命地挣扎起来。
可是已经太晚。她的殊死搏斗不过持续了短短几秒钟,便无力地垂下了手。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极了,美丽的脸上还残留着一丝惊恐。
那人——不,现在应该说是凶手,他轻轻地抱起孙黎柔软的尸体,慢慢地,露出一抹浅浅的笑。
美人已逝,空剩皮囊。
那皮囊没有了一颦一笑一嗔一怒,就也如同僧尼们心如止水,摒弃了诸般杂念。难怪许多人都将死当作一种解脱。
他不禁温柔地摸了摸她因为挣扎而凌乱的发丝,然后抱起她的尸体来到了浴室。他轻柔地把她放进了浴缸,就像她并不曾被他夺去生命,而只是睡着了。淋浴花洒被打开,正对着孙黎的身体。
他单腿跪在浴缸前,浴室中唯一的一面镜子只能反射出一个黑色的背影。
凶手小心翼翼地握住孙黎的手。练习小提琴的手比常人更修长一些,皮肤也雪白细腻,却并没有明显的青筋。很美的一只手。可惜精美的指甲里多了一些黑色的纤维,很是破坏美感。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绸布包,放在浴缸的边缘慢条斯理地打开,动作优雅而娴熟。大红绸布里包着的是一把银亮的刀,锋刃如洗,一点锈迹都没有。可见它的主人十分爱惜它,保养得很用心。杀死孙黎的那一只手又拿起了银刀,朝她白腻如玉的手背划下。鲜红的血滴落在浴缸里,在水中氤氲旋转,就像一朵朵逐渐绽放的娟秀红梅。
水流慢慢淹没尸体。只有那面镜子,清晰地照映着那忙碌的黑色背影。
第17章 金丝雀之殇(3)()
天空中依旧是深深的黑暗,像一道结实得无法刺破的黑纱,不留一点缝隙地笼罩着万丈红尘中的芸芸众生:快乐的,痛苦的;干净的,肮脏的;正常的,扭曲的;美丽的,丑陋的还有活着的,死去的。
漫漫长夜何时尽!
第二天,保姆准时来到别墅,第一眼便先看到一地狼藉的玻璃碎片,空气里满是蒸发了的红酒气味。她进出这幢别墅快半年了,不是第一次看见相似的场景。孙黎对酒精的迷恋,仅次于小提琴,三不五时就会把自己灌醉。但是她的酒品还算好,顶多也只是砸烂几只酒杯而已。
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保姆理所当然地以为孙黎正在洗澡,就先打扫起客厅来。打扫完客厅又去做早饭,煎得金黄的糖心荷包蛋,熬得稀烂的白米粥,还有一盘碧绿碧绿的凉拌小黄瓜。孙黎并不是一个难侍候的人,清淡平常的小菜就可以满足,也从来没有对她发过脾气。五一节的时候,还多给几百块钱,当是加班费。没有任何地方好抱怨。
一切都摆放妥当,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浴室里的水流声仍然没有停止。
保姆开始有些疑惑,走到浴室门前轻轻敲了两下:“孙小姐?”
浴室里没有一点人声。
保姆又叫了两声,心里不安起来。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打开了浴室。看到孙黎的第一眼,她还以为孙黎不小心滑倒在浴缸里,但才跑了两步,便全身颤抖地僵住了。
保姆的眼光不觉黏在了她的那双手上——如果那还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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