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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将休-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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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昭:喵喵喵?!

第32章 玉一霸番外() 
依照谭昭留下的“遗书”,他的尸体被葬在高高的悬崖上;风吹过山岗;也能将朋友的思念带向远方。

    玉一霸衔着根草;仰躺在墓碑前面。

    而墓碑上;赫然写着玉天宝之墓,挺简陋的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乡野村夫的墓地,毕竟这名字就一股子乡土味。

    “臭二叔,你以为一坛酒就能收买我了吗?你当我玉一霸是谁!”真是越想越火大,玉一霸一下翻坐起来;对着墓碑真是恨不得挖开来看看。

    可最终他还是肩膀一耸;声音略带一丝悲腔:“我今年满十八了,长得高大又挺拔,一拳能打十个你;厉害吧!”

    西门吹雪实在算不上一个好父亲,但武学剑道却当真没的说;作为一个连开蒙都用武功秘笈的人,玉一霸能在这个年纪小有成就并不稀奇。

    风呜呜地吹;似乎实在回答他的话,他听了十分得意,一掌拍开酒坛的泥封,清冽的酒香瞬间扑鼻而来。

    毋庸置疑;这是一坛好酒。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就着酒意;玉一霸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这些年他四海为家的经历,也说起前些天遇见的一个人。

    “我爹剑道又精进了,他说要来看你,但我说你不想见他,他就没来。他这人除了剑道就是剑道,活得挺没意思的。”

    “六岁的时候我们出海,碰到了一条好大的鱼,二叔你最爱吃鱼,那时候我还替你藏了一块,只可惜后来臭掉了,变成了咸鱼干。”

    “十岁那年,我偷偷跑去了峨眉山,眉毛叔叔说我娘并不是不爱我,我本来想去给她一个惊喜,但她过得很好,我又原路退了回来。”

    “”

    “十八岁生辰那日,我收到了眉毛叔叔的信,二叔你写字还是这么丑,但你说哪家二叔有你这么不走心的,侄儿生辰只送坛酒”

    “那天夜里,我出门散步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带着斗笠我看不见他的面容,隔着老远我听到那人说了一句话。”

    “你猜是什么?”

    似乎是卖完了关子,玉一霸终于开口:“他说——终究是你赢了。”

    “二叔,你开心吗?”

    “应该是开心的吧,因为相比西门睿这个名字,我还是更喜欢玉一霸这个名字,如果叫谭一霸就更好了,不过我怕你半夜找我,就没有改。”

    “还有哦,我不学剑。”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我亲二叔。”

    “”

    没什么逻辑,像是要将这十四多年来的经历都说出来,太阳渐渐往西,酒坛里的酒也很快消耗殆尽,年轻俊秀的小侠士满脸通红,忽地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似乎是在梦里看到了一直想见的人。

    他嘟囔了一声,旁晚的风将它带向远方,似乎在说:二叔,我会好好活的,你也是。

    “啧,这死孩子竟然这般糟蹋好酒!”

    山岗上,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身影,远处的红意染透天色,映照出两人的面容,这两人自然是就是陆小凤与花满楼。

    而花满楼的手上,也提了一坛酒,酒坛和地上已经空掉的一模一样。

    ——这是谭昭多年前在万梅山庄闲极无聊是酿的梅花酿,天底下就这两坛,如今经历了时光的沉淀已变成了绵密悠长的佳酿。

    十四年过去,时光似乎并非在两人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陆小凤依然是那个陆小凤,花满楼也依然是那个花满楼。

    “谭昭,好久不见。”

    作为唯二知道老友其实并不算死的人,两人的心情显然更加轻松,不像是来上坟的,更像是来喝酒小酌的。

    “诶诶诶,我说二叔怎的这般小气,原来还有一坛!眉毛叔叔你不地道!”

    不知何时,醉在旁边的玉一霸一跃而起,一个虎扑就朝着酒坛而去,可这后起之秀哪里比得上老姜,气得玉一霸当场对着坟墓告状:“二叔,你看你交的好朋友!”

    “哼!他有本事让他半夜来找我呀!”

    两个明明年龄差着二十多岁,闹起来却跟同龄人似的,花满楼端着酒杯默默地离两人远了一些,不知何时,月亮悄悄爬上了天边。

    他抬头,凉凉的月色很美,像极了曾经梦见的场景。

    说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就能看到了,就是很突然的一天,睡醒时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头顶的帷帐,绛紫色的帷帐带着流苏,煞是好看。

    不过能看到的时候并不多,一年大概有个三十来天,带着某种随机性,可即便如此,他已十分开心了。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世界,已是美事。

    花满楼自然明白,这般神奇的事情恐怕是因为谭昭离开前听了他讲述的过去才做下的。

    这人的心肠,出乎意料地柔软。

    浊酒入肠,甘甜如醴,又回味无穷,花满楼还没将酒杯放下就被人扯着挡在了陆小凤前面:“你来呀,互相伤害呀!我喝不到你也别想喝!”

    “你个小兔崽子,独吞一坛难道还不够吗!心这么黑,难怪到现在都没小姑娘喜欢你!”

    “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花心大萝卜!”

    “”

    花满楼突然更加想念谭昭了。

    最后闹得累了,酒也全部喝完了,三人一坟墓并排躺着,天上是无边的月色,身后的万丈的悬崖,过了今日,这些思念就会随着风儿带往远方。

    “呐,你还好吗?”

    另一时空,谭昭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忽而绽开一个笑容,似是无声说道:嗯,我很好。

    随后,疲于查案的谭大人又坠入了睡梦之中。

    **

    第二日,又有一人步上山岗。

    男人戴着斗笠,穿着一身士子服,行走间便能看出这是一位礼仪不错的先生。

    他走得极慢,背影却很直,及至墓前,这先生摘下斗笠,露出的却是一张暮色沉沉的脸庞,原来这位书生已经不年轻了,鹤发鸡皮,只能依稀看出曾经的五官。

    他并不说话。

    许久,他对着墓碑轻轻嗤笑了一声,这才转身悠悠地离开。

第33章 吾与汝孰美(十一)() 
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人也分很多种;有些侠义无双;也有些自私自利;谭昭也遇到过很多江湖人,却从未见过这般会自说自话的人。

    京城是皇城之地,平常的时候江湖人少有涉及,毕竟江湖与朝廷自来井水不犯河水。而现在这个时节来到京城,谭昭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图财就是图名。

    前者为宝藏而来,后者只求绝世武功。

    而眼前这位仗义解围的龙啸云侠士;谭昭想了想;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要开口说句多谢,旁边的女装大佬就开口了;声音是略显低沉的男声:“他是我的朋友,要你装好人多管闲事!”

    倘若是一般人;听了这话肯定十分生气,可眼前这人不知是性格当真端厚还是假仁假义;竟然只是收了笑容,还是旁边的申公豹快人快语:“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知这人抬眼一笑,嗤了一声:“就凭你也敢给我吃罚酒;不自量力!”

    气氛;瞬间凝结成冰。

    到了这个时候谭昭要还不知道这位大佬是想挑事;他就可以再死一回了。

    申公豹果然被激怒,此时自然完全顾不上旁边的龙啸云,他如果再退就是被人踩着脸上位,这让人如何忍!

    只听得响刀一震,刺耳的风声冲着王怜花而去,刀锋凌厉,不少人都心头一惊。可不知是怎么回事,这刀明明瞄准的是坐在桌上的男子,最后却拐了个弯冲着龙啸云的脸去了。

    刀枪相触发出极端刺耳的声音,终于也将三楼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砰——”地一声,申公豹和龙啸云两人都栽倒在地上,旁边桌的佳肴美酒撒了一地,霎时形若菜场的三楼瞬间静寂。

    “呵——”光听声音就像打他一万遍了。

    可却没人动手,江湖上的规矩很简单,谁拳头大谁就是大爷,简单粗暴,相比龙啸云以仁义收买人心,绝对的力量显然更能说服人:“姓龙的,装好人可别装到本少爷头上,记住,以后别出现在本少爷面前。”

    “滚。”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他心里恨得牙痒痒,可他能怎么办?技不如人,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他能走,你不能走。”

    “凭凭什么?店是你家开的!”完全没有底气。

    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

    王怜花微微一笑,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申公豹就深有体会,他腿有些抖,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

    “当真?”

    “自然当真,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你不懂。”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第34章 吾与汝孰美(十二)() 
期限第二日结束,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一出门就撞上了谭大娘。

    “吓——娘;你怎么还没睡?”

    谭大娘提着烛火;看着儿子瘦削的脸有些心疼,但儿子自从做官后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短,她既欣慰又心酸:“睡了又醒了,老了老了听着点动静就醒,猜着是你回来,这才出来看看。”

    谭昭有些累;便劝着说:“这天也怪冷的;娘你还是早点回屋睡,儿子明天还要早起去面见皇上呢!”

    “诶你等等!”谭大娘一听,立刻拉住谭昭的衣角:“儿啊;你老实告诉娘,昨儿那位姑娘到底是不是!”

    谭昭脑袋沉沉;有些不明白:“什么是不是?哪位姑娘啊?”他怎么不记得自己见过什么姑娘啊!

    还跟她装糊涂,谭大娘嗓门一亮;直接点名:“就昨天穿红衣裳那姑娘,顶漂亮的那位。”

    谭昭:这让他怎么说好呢?说实话吧,她娘肯定不信,说谎话呢;她娘估计真爱听;所以呢;他想了想:“他啊,他是阿飞的亲人,来接小孩的。”

    幸好幸好,今天阿飞跟着王怜花走了,而且他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真话。

    “这样啊,哎——”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

    谭昭: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身体明明很疲惫,可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明明洗过澡了,鼻尖还是有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人怕不是个疯子,他以前觉得玉罗刹这样的已经是顶级疯子,现在他觉得他宁愿跟顶级疯子打交道,也不愿意同被**支配的杀人疯子打交道。

    系统:好的宿主,我知道了:。

    谭昭不去理会自家系统的加戏,趁着夜深人静头脑清醒,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这好不容易有了些蛛丝马迹,后头却又死了人,还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血水染红的地面到现在还被人用杂草掩盖着。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头疼,这第一个死者是个刀客,却是死于自己的刀下,而这第二个同样也是刀客,同样也死于自己的刀下,据手握凶器的龙啸云交代,他离开客栈后就被申公豹袭击,他以为是对方心怀不忿便抢夺其刀,却未料到刀刚一入手便是粘腻的鲜血,而刚刚袭击他的申公豹则像是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龙啸云成自己是想去阻止对方的,谁知道不过是好心却变成了杀人嫌犯。

    讲道理,如果谭昭为官稍微那么一点,这会儿龙啸云就已经被问罪、李寻欢已经被放出来了。

    可是就是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似乎在指引着另一条路。

    谭昭觉得与其选择抽丝剥茧,倒不如釜底抽薪,玩一场大的。港真,他最讨厌和人捉迷藏了,这有些阴沟里的老鼠,不闻到味道它还真就不出来了!

    定下方案,谭昭终于迷迷糊糊地睡去。

    可此刻大理寺的牢房里,却有两位不眠者对着牢笼外的月亮长吁短叹,一时不得引为知己,这两人便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李寻欢和龙啸云。

    当然,前者是因为思念未婚佳妻,后者是因为莫名背上的人命关系。按照章程,龙啸云这种身份的人自然不能和李寻欢关在一块儿,不过谭昭想着李寻欢口才过人,想来两人关隔壁可以得到些不同的讯息。

    后来越想越妙,这才有了此番场景。

    “龙兄此次来京,可是为何?”

    龙啸云心想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可他想来说话绕数个弯子,随后说了个万金油的回答:“朋友相邀,便过来了,龙某今日刚进城,实是不知道京城出了这样的案子。”

    李寻欢也明白谭昭的意思,可几番试探下来这人出了为人有些微微虚荣,并不像是会在大街上胡乱杀人的人:“说起来,最近京城流传最盛的还真不是咱俩身上这人命案子,而是那传闻中的无敌宝鉴,不知龙兄可曾耳闻?”

    “自是听说过,那无敌宝鉴已在江湖上流传开了,实不相瞒,此次龙某进京也有一睹风采的念头。”说着,还有些赧然。

    李寻欢:好巧,我已经看过了。

    “龙兄心怀宽广,小弟佩服。”

    龙啸云听了果然十分开心,这江湖上能够得到小李飞刀承认的能有几个,如此他便笑着说:“快别说了,在下羞愧,倘若我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他可能就不会死了。”

    死人总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李寻欢也是一叹,天边冷月如霜,便像他此刻的心情一般。

    “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我总觉得当时有股奇怪的味道。”

    李寻欢忽而心头一跳:“什么味道?”

    鼻尖全是牢房的阴暗味道,龙啸云想了又想实在想不起来,只得摇了摇头:“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好闻且刺鼻。”

    这真是个奇特的形容,李寻欢将记忆里所有的味道都翻出来,大概只有一个符合这个形容,它就是臭豆腐。

    啧,他有些想吃李园后街上周大娘家的臭豆腐了,当然,他更想住在李园里刚刚出了孝期的表妹。

    然想念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很容易成真的。第二日,谭昭好不容易从皇宫里陈述案情回来,便看到大理寺门口停了一辆精致的马车。

    四角都是沉香木,帘子用的都是锦缎,绣着精致的兰草,缀着好看的流苏,颜色虽然素朴,可这做工这木料,没点家底的人家想都不要想。

    这又是哪家的大人物惹上麻烦事了?他心中狐疑,却是刚走近大理寺的大门就被一家丁拦了下来,他一瞧,这似是李家的家仆:“你来找你家二爷?”

    这家仆见了谭昭就跟见了亲人没两样,一家子眼睛都亮了:“谭大人,您可算是来了,这大理寺的官老爷不让我进,愣是小的说破了嘴皮子都没用!”

    “看你急的,有什么事我帮你带给你家二爷。”

    却未料这机灵的家仆嘴一撇,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这可不行,这倘若带了,二爷该生气的。”

    李寻欢这种脾气会生气?谭昭不相信,可那家仆神神秘秘地指着门口的马车就悄声说:“表小姐来了。”

    “什么?!”

    引得大理寺的官差都齐齐侧目,这谭大人怕不是查案子查傻了吧?!

    “哎哟我的谭大人,您可小声点儿!”家仆也哭着脸呢:“您可否想想办法通融通融,表小姐说不见到人绝对不走的。”

    谭昭头疼,真头疼,他觉得如果他当真大喇喇地带着人表妹去牢房,李寻欢一出牢房铁定是小李飞刀伺候他。

    “谭大人?”

    “叫啥呢,叫魂呢!你且等着,我去去就回。”

    谭昭自然不好去同人表妹谈这谈那,所以最后他还是去了牢里,他瞥了一眼隔壁牢房,龙啸云似乎在睡觉。

    李寻欢脸上也多少有些困倦,看到谭昭过来才打起精神:“谭兄,你来了。”

    随后,谭兄就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因为他说:

    “李兄,你表妹未婚妻来了。”

    声音很小不带平仄,但李探花从容尽皆消失,有惊喜也有快乐,随后就是“谭兄,我想出去了。”

    “”卧槽李寻欢,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李寻欢自然是出不去的,大理寺的牢房也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进来,最后还是李寻欢写了封书信带出去。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黑暗中的龙啸云唰地一下睁开眼睛,对着李寻欢有些羡慕地开口:“李兄果然福气不浅。”

    李寻欢心里开心,不过却不欲与旁人提起表妹,故而岔开了话题:“龙兄何必调侃我,说起来刚刚龙兄这般,难道是对谭大人有些误解?”

    龙啸云就叹了口气,语气略带委屈:“谈不上误解,只谭大人”他将昨日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这才下来定论:“我恍若觉得这位谭大人不喜江湖人,我怕李兄为难,便假做睡觉,谁也不会尴尬。”

    李寻欢心情好,说话也轻快了许多,半点没察觉出对方在告小黑状:“是吗?我倒是没怎么感觉,谭兄是个文弱书生,可能是对江湖不太了解吧。”

    你怕不是个傻子?!龙啸云简直惊了:“李兄,你确定谭大人不会武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

    “昨日在酒楼,谭大人上了三楼。”

    “那又如何?”

    江湖传闻误我,小李飞刀哪里有人说的那般聪慧,龙啸云终于点破:“昨日谭大人若非会武,恐怕今时今日你就见不到他了!”

    龙啸云以为李寻欢可能会大惊,可能会失落,却独独没想到对方这么平静,只淡定地说了一个字:

    “哦。”

第35章 吾与汝孰美(十三)() 
认识李寻欢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很神奇的人。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温柔且美好的人;似乎在他的心里;所有事物都可以用美好的词汇去形容。

    先开始的时候;谭昭觉得李探花与他的另一位朋友花满楼有些相似,可后来越相处就觉得越不像,最不像的地方在于李探花这人吧,有时候脑回路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的。

    就像这个时候,龙啸云看似在为你好,实则是在给你朋友上眼药;愣是旁人听了这话;铁定怀疑朋友用心不良,可李寻欢他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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