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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将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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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翰林每天都这么用功吗?”
谭昭摇头:“不,我除外。”凌晨四点半来上班,他是活腻歪了吗,他每天都是踩着卯时的尾巴来点到的,真是惭愧。
不过这样推测时间线,凌晨四点半柳编修发现尸体,他是七点钟左右到的,大理寺据说是六点钟到的,那么在官差未来之前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有什么发现没有?”
倒是有一些发现,谭昭举着手里的一沓纸张:“你瞧,这是什么?”
王怜花接过来看了一瞧,顿时脑袋就疼,这些庙文祷文他素来最是厌恶,看了一眼就推了过去:“这是什么?”
谭昭一笑,清俊的脸上闪过狡黠:“这是我誊抄的那份祭文啊!”
这就十分有趣了,他可以一万分地确定当初他案几上是没有的,可今天进来却又看到了,然后更妙的是,李寻欢桌上的不见了。
这简直是太棒了,谭昭决定再去见一眼李寻欢。
出了翰林院,王怜花带着小孩与谭昭分道扬镳,大理寺离这里并不远,谭昭步行过去也就一刻钟的功夫,三番两次来也混了个脸熟,很快他就见到了换了牢房的李寻欢。
显然,这里更加干净,更加静谧。
“谭兄,可是有了进展?”
谭昭劈头送上一副文房四宝,表示你快点将你准备交给领导的祭文写下来。李寻欢和谭昭一样最讨厌写这种歌功颂德的文章,但他文采好提笔就来,虽然不明白好友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还是如实照做。
等到最后一个字学完,谭昭伸手吹了吹墨迹,珍重地塞进兜里。
“等有消息了再告诉你。”
李寻欢就笑了,即便身处牢房他也并未有任何暴躁的情绪,如果是谭昭,他自问做不到如此:“好,我相信谭兄。”
“说起这个,王前辈到底是何人啊?”相比王怜花,谭昭自然更相信李寻欢,因为李寻欢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一个对谁都很好的好人。
李寻欢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不知道他身份就把他带在身边,胆子未免也太大了吧?”
“我不认识他,这很正常,不是吗?”
李寻欢竟然有些无言以为,不过好脾气的他还是开口说:“王怜花前辈在数十年前的江湖上赫赫有名,人称千面公子,传闻后来他结识沈浪沈大侠,一同诛杀了祸害武林的快活王柴玉关,也是自此之后,其人绝迹江湖的。”
“那柴玉关与他又有何关系?”
不得不说谭昭的直觉很准,又恰好问了一个知情人,却原来这快活王男女关系搞七捻三,有了大老婆就想要小老婆,有了小老婆有想要红颜知己,最后功成名就还想要个心头爱,这便宜哪都能让你一个人占全喽,最后果然天理昭昭,被自己的一群儿女怼死了。也难怪王怜花会那般在意柴玉关的东西了,归根结底,那可以称作他家的家产。
看好友出神,李寻欢推了推他:“怎么了?”
谭昭十分严肃地开口:“我在想我平日里有什么得罪王前辈的地方。”
系统:完喽,早就得罪光了!
你闭嘴!
“哈哈哈,王前辈不会在意这个的,不过你说起的那个叫做阿飞的小孩有些奇怪,既然王前辈说他是他舅舅,那我大概猜到小孩的父母是谁了。”话里,难掩唏嘘。
“是谁?”
李寻欢笑眯眯地摇了摇头:“不好说,这个你知道了没多少好处的。”
李兄你变了,你以前善解人意绝对不会说话说一半留一半的,你知道这样会好奇死人吗:?
第30章 吾与汝孰美(九)()
年底天子要祭天,这祭天祷文自然出自翰林院。早一个月前翰林院就着手在做这件事;一直到前日截稿;统一交由礼部审阅;谭昭记得管理这个的是礼部侍郎董静。
出了大理寺;他就直奔礼部,托左明给的腰牌,他顺利见到了董静,并且说明了来意。
董静自然听过这位状元郎的事情,但祭文一事本就事关对方本职,他自然秉公回绝:“谭大人;此事恐怕不行。”
谭昭看对方神情;立刻就明白,恍然道:“无碍的,下官这里有一封李编修的祭文;只请董大人阅览,看看是否有些熟悉。”
熟悉这个词;董静玩味地一笑,终于接过了对方手里的折子;墨迹显然刚刚干透,看着就是刚写的,祭文这种形式都是有套路的,想要写得出彩可以说极难;他定心看了两句;脸上的笑意瞬间干透。
他大概猜到这状元郎所为何来了;董静心下一叹,果然这官场不管是哪里都不好混。
“看来董大人已经有了眉目?”
从礼部出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昨天下的雪本就不厚,这会儿已经融得差不多了,可天气却冷得出奇,谭昭走在路上,牙齿都在不停地打架。
不过他心情倒是不坏,走了这么多条线索,终于有一条可以推进一步了,因为他从董静那里得来了一个名字。
一个今天刚刚听过的名字。
未免差池,谭昭路过大理寺还喊了两个人,如此才大摇大摆又回了翰林院,也是凑巧,迎面就碰上了柳编修,这人看着他转身就走,谭昭急忙喊住他:“柳编修,走这么急做什么?”
“”
“我带人不是找你麻烦,听说你认识林编修的家。”
柳编修神色不明,带着微微的忌惮:“你问这个做什么,林兄雪天感染了风寒,已经告假两日了。”
谭昭笑眯眯看着他:“有事,烦请柳编修带路。”
柳编修看着他身后两门神,最后不得不屈服,领着谭昭去了林编修的家。
林编修名讳林逸,与柳编修是同乡,两人是同榜进士,关系自然亲厚。只不过这么亲厚的关系竟然不住在一区,看来这感情怕是塑料兄弟情。
“这里就是林编修的家了,林兄生活质朴,是个喜欢清静的君子,绝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意思就是你跑这么远,也绝对是白跑了。
说质朴那真是对得起柳编修文人的身份了,谭昭双眼四望,竟不知道这皇城东区还有这般荒凉的地方,像是被遗弃的地方一样。
有意思。
他示意大理寺官差敲门,敲了好一会儿才有脚步声传来,只不过这脚步声并不似男子的脚步声,只听得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位粗布荆钗的夫人打开了门,柳编修在外面熟稔地叫道:“嫂子,林兄可好些了?”
被称为嫂子的人没想到外面这么多人,略微有些局促,轻微点了点头,这才开口:“不知这位是”
不知为何,一向很善言辞的柳编修突然有些词穷。
但谭昭还是十分顺利地进了这小院子,里面被人打理的很好,可见这位夫人很热爱生活,当然作为文人之家,该有的追求也都能体现出来。
看来真是喜好质朴?
进了里面,林逸已经起来了,穿着身士子白衣,脸色煞白,看着有些不好。柳编修关系了一番,也知道分寸,很快小厅里就只有谭昭和林逸了。
“不知谭编修今日前来所为何事?”他说话声音极轻,却很有调理,相比他基友的刺耳,这位林编修显然更会做人。
谭昭指间轻轻敲击着桌面,脸上还带着笑容:“林编修难道不知?”
林逸一楞,不解道:“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不要急嘛,林编修作为刀客案的目击证人,本官也是例行公事。”中文真是博大精深,换个称谓,这态度瞬间就表露出来了。
林逸稍稍安抚,低声咳了一下,这才缓缓道来,表述与柳编修所说并没有任何出入。
林逸说完,看着面前之人点了点头,似乎是接受了他的说法,明明经历官场三年的人是他,却好像位置颠倒了一般,这人呢,生来便无多少公平可言。
他稍稍垂下眸子,隐下眼底的晦涩。
“哦对了,素闻林编修文采出众,我这里有一篇文章,还请林编修相看相看。”谭昭笑眯眯地将祭文从袖中取出来递过去,林逸不解,但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好拒绝的。
接过折子,林逸又看了一眼谭昭,这才抖着手打开了第一页,可以称得上熟悉恣肆的字体狂放地展现在他眼前。
李寻欢这人,胸中藏爱,对人温和有礼,可这字却是刚劲有力,处处藏锋,可见他并非全然温厚之人。
“啪——”地一声,折子落在地上,林逸想捡,却又一只手比他更快。
“林编修,明人不说暗话,当日你是不是比柳编修到的更早!”竟是突然疾言厉色起来。
林逸死死看着折子,缄默不语,他知道他不能开口,否则
“你不说并不代表不存在,倘若我将此物呈给皇上,你也绝对”
“谭编修!”
屋外阳光郎朗,雪意渐渐消退,可屋内却如寒冰初结,分外冻人,许久,谭昭的声音这才幽幽响起:“林编修,你应该病不起吧,翰林编修的俸禄虽然并不高,但只要不逛烟花柳巷足矣让你生活得很好,可你却住在这儿,应该是尊夫人的病吧?”
林逸再也忍不住:“这不关我夫人的事,希望谭大人慎言。”
一个人倘若生病久了,对别的病人就会更加敏感些,那林夫人虽然看着康健,谭昭却一眼瞧出她身染怪病。
“我可以把它给你,但你必须”
还未等谭昭说完,谭昭脸色又是一变,果然他这路子只要一对就会有人来杀人灭口,他几乎是在瞬间出手拉着林逸滚在地上,下一刻一道淬了毒的寒光“铮——”地一声钉在了老旧的木椅上。
林逸一个文人,吓得浑身哆嗦。
只还未等他反应过来,身边的谭昭就提着他像提小鸡一样出了房门,院子里柳编修嘴唇发白地躺在地上,而另一道寒光已是破空而来。
谭昭心里想骂娘,林逸更是目眦欲裂,却在后一刻绝处逢生,只见矮矮的院墙上忽而出现一道红色的身影,几乎是眨眼的功夫便将暗器打落,又迅速救下了躺在地上快死的柳编修。
来人,正是女装大佬王怜花。
谭昭吁了口气,林逸已经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和林夫人一起叫着柳编修的名字。
“你不追?”
王怜花一笑:“阿飞在外面呢。”
谭昭一楞,继而脸色不好:“你让个小孩帮你追凶手?”
“别这么冷脸,那人武功不弱,诺诺诺,这不来了嘛!”他指着门口,果然看到个矮小的身影,手里提着个破刀片,可不就是阿飞小孩。
算了,人才是当舅舅的,他个外人生什么气。
柳编修终于醒了过来,林逸也终于承认他比柳编修更早到,看着为人挡暗器的柳编修一脸难以置信,人总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任。
据林逸交代,他那日寅时三刻之前就到了,也是很快发现了案发现场,可他胆子到底比柳编修大,而且地上两个人都躺在血泊里,就壮着胆子查探人是不是还活着,可人的善恶到底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死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活着的是李寻欢,而死者身上有一袋足足一百两的金子。他心想李寻欢杀了人,他只是拿钱而已。
俗话说得好,钱不是万恶之源,没钱才是。
他拿了钱就不好做第一目击人,等在寒风中他心里就有了更大的妄想,他知道李寻欢文采好,但他不记得他的位置了,这才错拿了谭昭的誊抄祭文,毕竟那时候他一看文采确实好,回家后才发现并非是整篇的祭文。
林逸等了不到半刻时间,就等来了柳编修,如果不是谭昭,说不定真能瞒天过海。
“值夜的人怎么会没发现你?”
林逸就说:“我家地处偏僻,离正门很远,却离偏门很近,值夜的人一般不会去偏门。”
“那金子呢?”
林逸望向自己的夫人,林夫人受了惊吓脸色惨白,半晌才磕磕巴巴地说被刚才那人抢走了,只有一锭昨天她悄悄去药店换了一支老参回来。
只还剩些碎银子,被她用帕子包着。
如果只是些金锭的话,没道理凶手要杀人灭口,除非:“那金子可有什么特殊之处?”
林逸不得不佩服这位状元郎,到了这个地步,他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没错,那金锭下面刻了字。”
第31章 吾与汝孰美(十)()
五两足金的大元宝,足足二十个;林逸揣着它们回家时;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这么一大笔钱意味着他今后都不用节衣缩食;也可以为夫人买更好的药。
要知道现在的物价,二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
可他那时有多喜悦,回家后看到底下的字就有多害怕,一般来说金锭银锭的下面会有标号,但不会有年号的,这是为了简单;也为了流通方便。而什么锭子下面有年号呢?只有官银。
而且更加令他害怕的是;这官银还是十数年前先帝年间的官银。
“那”
谭昭话还没说完,林夫人就嗫喏着开口:“夫君生病,妾身也是没法才使了些力气将金锭下面磨平”
谭昭大惊:“什么店;竟然也收?”
然后谭昭就知道这林夫人艺高人胆大,她竟是去的黑市;难怪这根人参这么贵了。不过倒也解释的通,黑市那地方;就没有哪个不敢收钱的。
只是如果是黑市,这金锭的流向就不好查了。
谭昭决定先去户部查查先帝年间有没有被劫掠或者丢失的官银,说起来先帝他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终于从记忆深处找出了成华帝老子的介绍;显然一个普通书生的知道没有太多的讯息。
从林逸家出来;谭昭搓了搓手;快步上了马车,等到王怜花拎着小孩进来,他终于开口:“看你的表情,看来是能找到那‘梅花盗’了?”
“状元郎果然是奴家肚里的蛔虫。”王怜花看向阿飞,阿飞立刻从怀中掏出个竹筒,竹筒打开,里面飞出一只鹅黄的虫子,圆圆胖胖的,一看伙食就非常好:“培育这东西可花了我不少功夫,我已让阿飞在院子四周的路上撒了只有这小家伙才能闻到的药粉,除非那人洗上三天三夜,否则绝不可能找不到。”
“那你确定刚才那人与当夜那人是同一人吗?”
王怜花却是摇了摇头:“恐怕不是,我怀疑真的不是梅花盗杀的人。”他从胸口摸出一个飞镖,刀锋闪着冷光,这人大概也是听了梅花盗重出江湖的消息使的是梅花暗器:“虽都是梅花图案,可你看这两把,连大小都有出入,更何况这毒就更不入流了。”否则那小翰林怕是早就毒发身亡了。
事实上,谭昭也早有这种猜想,倘若真是梅花盗,他肯定求的是无敌宝鉴,这人销声匿迹二十余年,倘若缺钱早就作案了,没道理跑皇城底下夜探翰林院。最主要的是,刀客的死法太凶残了,梅花盗虽然也很凶残,但这人偏向用毒。
可他还是开口:“那么前辈以为?”
“宝藏,先帝金锭,状元郎你觉得呢?”
谭昭觉得这个可以有,但是户部资料那么多他哪里查的过来,他脑子转了转,决定先去趟大理寺。
到了大理寺,谭昭去找大理寺少卿左明,却被告知左少卿进宫了,随后去找李寻欢,这人竟然在牢里和狱卒喝小酒,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了。
“怎么这副表情?”
谭昭摊手:“我这是高兴的表情,案情有进展了。”
听完谭昭关于林逸的消息,李寻欢也不由地唏嘘:“如果可以,我倒希望给林编修一个改过的机会。”
所以说这人真的烂好人了,只要不触犯原则性问题都可以好好商量,谭昭自问没这么大的度量:“唔,这事儿恐怕有点困难。”
李寻欢疑问地瞧他,谭昭摸了摸鼻子,开口:“你也知道我时间紧急,所以先去找了礼部侍郎董大人,又请了柳编修带路,他受了伤。”
“”
最重要的是,人总是要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如果第一次做错事的时候便被轻飘飘地带过,那么第二次的踏错也不会太远了。
人的**就像一扇门,只要一朝打开,除非外力钉死,否则只会越来越大,而不回做到及时收手。
林逸是个成年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他熟读圣人典注也知道本朝律法,并非不知道如此做的后果,但他做了,就该想到事发后的结果。不是所谓情有可原,人有可怜之处,倘若人人都像他一样,那么只有有其理由都可以得到宽恕,那还要律法做什么。
“那便罢了。”
谭昭并不喜欢此刻李寻欢的表情,李兄是个好人,但好到这个地步迟早有一天会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决定,但他也明白交浅言深,牢房也不是一个讨论人生的好地方。
故而,他迅速转换了话题:“李兄,我把无敌宝鉴带出来了。”
闻言,李寻欢哪里还顾得上其他,他竟是不知道好友这般大胆,他小声低呼:“谭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要是传出去,几乎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找上门。
“嗯。”谭昭轻轻点了点头:“但它在翰林院,迟早有一日会被找到。”
虽然这几日因为死了人把守森严了许多,但对于高来高去的江湖人而言这点儿守备还比不上二流的武林世家,所以被各色江湖人光顾,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就像李寻欢所言,没有一个江湖人可以抵御绝世武功的诱惑。
“是我着相了,可你带着它如果实在不行,你可以交给王前辈,这本就是他家的东西。”
谭昭点了点头,不过至少现在他还没这个打算,如果运用得当,也不是不可能将凶手调出来。
从牢房出来,谭昭终于见到了左明,他刚要开口,左明却率先说道:“谭大人,这是本官从户部要来的资料。”
说好的暗中呢!这么明目张胆真的好吗!
谭昭再次坚定了外放的决心,脸上却十分受宠若惊:“多谢左少卿。”
聪明人,左明不介意卖个好,找了人帮谭昭看账本。
而谭昭谭大人觉得查案实在是个辛苦活,看了两本就迅速逃之夭夭,来到了与王怜花约定的江湖客栈。
江湖客栈店如其名,这里的客人都是江湖人,位于西区鱼龙混杂之地,粗犷得不像京城该有的店。
这店一共四层楼,没有包厢,一三两层全是大厅,一层三教九流都有,三楼就要凭武功上楼,二四楼是住房,规则如同上面。
当然它并没有看门的人或者一定要比过武才能上三楼,只要你认为自己武功可以那就可以去三楼,但如果你在三楼被人打下来,那也只能自认倒霉,承认技不如人,当众出个大丑,从此扬名京城江湖圈。
谭昭一个瘦弱书生,踏足三楼的时候引来不少目光,但他半点不觑,装逼这个能力自从和西门吹雪比过之后无师自通。
大抵也是因此,目光一下子少了许多。
很快,他就看到了女装大佬和小孩,或者说是认出了小孩,因为女装大佬又换了身装束,这回倒是个男人,只不过脸又不一样了。
你开心就好。
他走过去坐下,却是似乎不小心带倒了旁边桌上依靠着的大刀,刀身镶嵌着铁环,叮铃铛落在地上响得出奇,他刚要说声抱歉帮人把刀扶起来,头顶就传来不甚友好的声音:“小子,你敢碰碰试试!”
谭昭的手距离大刀尚有八寸有余,可他听到这话,手指就迅速碰在了刀身上:“我碰了又如何!”王怜花咱们没完!
一股掌风迅速袭来,谭昭裹着头蓬施展不开,便直接一个拍地腾到了半空中,如此他也看清楚这刀的主人是谁。
一般来说,刀法大多大开大合,使刀的多为身材魁梧健壮之人,就像那位西域刀客一样,这这位却长得五短三粗,一双黄豆眼,一对八字眉,像极了封神榜里的反派申公豹。
思考的功夫,他已经落到了王怜花的身边,落地轻盈,赢得某位王姓前辈的挑眉。
王姓前辈也十分磊落,半点不推脱他用气劲将刀推倒的事实,反而轻轻点了点头,无声开口:状元郎好功夫!
谭昭差点气秃,却见这申公豹已经拿起刀冲着他砍了过来,铁环震得哗啦啦响,气势十足吓人。
这里的打斗显然吸引了不少人,谭昭刚要出掌回身挡过,便有一柄银。枪出现在了响刀面前,“叮——”地一声,刀枪相触,谭昭的掌落在半空中。
随后,便有男人忠厚的声音传来:“两位兄台,何必为这丁点儿的小事大打出手呢!”
那申公豹显然不喜欢有人多管闲事:“你又是何人,敢管爷爷的事!”
“在下龙啸云,久仰。”
这申公豹显然听过这名字,遂而收了响刀:“你就是挑了京城外十八山河的龙啸云?”
自称龙啸云的人也收了长。枪,道:“确是在下。”
这人长得不算差,模样周正领先在场百分之八十的江湖人,他似乎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头,一番交谈后申公豹就冲着谭昭恨恨道:“算你小子走运!”
谭昭:喵喵喵?!
第32章 玉一霸番外()
依照谭昭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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