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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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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脱,底下沸腾了,因为姑娘长外套里面分明是露腿性感迷你裙,上身紧裹的露肩小衣衬得她性感又妩媚,走到钢管前时,也不再羞涩,大胆而又火辣地如舞动的灵蛇般,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视线和感官。
聂云枫看得失笑连连,这分明就是托啊,一看那舞姿就知是专业的,哪怕她尽量表演得生涩,不过环视全场,客人们才不管你是专业还是不专业,只知道大声嘶吼,情绪高涨又兴奋。都说来酒吧寻乐的男人,都有着狼的本性,如此激情四射的钢管舞,让群狼都开始热血沸腾起来。
阿荣这一招,确实挺有噱头的。先把舞台的情绪带动,开了个好头。
一段舞下来,人们尖叫着,跟着音乐扭动着,比之前dj打碟的时候还要来feel。之后主持人又抽取了几桌号码,都是男士上场了,各种奖项均有,奖品也很是丰富,而表演就不伦不类了起来,但气氛上来了,大声哄笑加吐槽,也无伤大雅。
江晨希环看了一周客人的笑脸,满意地对聂云枫道:“看来得给阿荣加薪了,脑子挺活的,以后这类节目可多做个几回。”也当是回馈顾客,求个热闹。
聂云枫嗤笑出声,做多了就没新意了,不过他赞同给阿荣加薪。
“26号,26号客人在哪里?”台上主持人连声呼唤,大家纷纷转头四处寻找,并都低下头去看自己的桌牌号码。因为前面有三等奖,二等奖和一些参与奖,就是没出现过大奖呢,纷纷期待着大奖会是什么。
26?江晨希眉眼一挑,他们这桌是不是就是26号?翻过暗牌,果然是红色的26数字。转首去看聂云枫,见他眯着慵懒的眼,满脸兴味,于是推了推他道:“上去试试手气?”虽然两人都是夜店的老板,但既然坐在下面也算客人。
台上主持人依然在呼唤,邻桌的客人纷纷朝他们这一桌看来,奇怪他们怎么不上去,这可是难得的好几回啊。
聂云枫掐灭了手里的烟,站了起来。江晨希吹起口哨,拍手起哄:“哇喔!”哪知聂云枫在路过他身旁时,狠狠踩了他一脚,痛得他龇牙咧嘴的。
当灯光凝聚在聂云枫身上,他成了全场的焦点,有着纷闹的起哄声,更有着女声尖叫连连,这么有型又酷的男人极少可见,更别提他那颠倒众生的魅惑。主持人都觉自己有些晃神,没有想到这次上来的是如此富有震撼力的男人。
聂云枫闲适的从箱子中摸出了一张纸,看也没看就递给了主持人,对奖品他其实不是很在意,酒吧都是他的,还在乎那些物质上的丰富奖品?
主持人打开折起的纸条,眼睛一亮,面露激动:”来来来,各位来宾,到了我们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了,今晚的大奖诞生了,这位先生幸运地抽中了特等奖!“
“哇!”底下齐声呼喊,有激动,有嫉妒,有兴奋!
“安静,安静,让我们来看看特等奖的奖品是什么?什么?我没看错吧,居然是我们夜未央一年的年卡,真的是重中之重啊!”底下再次沸腾,一年年卡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一年里,这个男人到夜未央来的任何消费都由酒吧来支付,哪怕是带着朋友,他都不用再支付一分钱。这可不是什么小金额数目的xo酒能比拟的,众人的眼里都几乎看到了¥的符号。
接下来,大伙羡慕之余对那纸条后面所列的节目更加感兴趣了,如此丰厚的奖励,相信节目会更难更加精彩吧。他们倒要看看这个男人如何接招。
主持人正想念出那苛刻的表演节目条件时,正好一旁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他脸上的惊喜变得有些僵硬,迟疑地打量了下聂云枫,幸好他见惯了场面,立即就恢复过来,扬了扬手中的纸条,“接下来,这位客人要为大家表演的节目是即兴表演。”
底下嘘声一片,聂云枫也嗤笑出声,从台上朝江晨希的位置看去,挑了挑眉。显然是他在搞鬼,有意让主持人换了纸条背后的节目假作给自己通融,实则就是故意让他下不了台,也等于是发出挑衅。
主持人见情形不对,立即又补充说明:“大家可别小看这即兴表演,因为是大奖,如果这位先生不能把我们全场宾客的情绪给调动起来,你们说怎么办?”
有人高呼:“取消他的特等奖!”
“bingo!所以接下来你们就是评委,可把眼睛刷亮了。”
如此这般,聂云枫就算想放弃那奖品下台也不容许了,可以想象那江晨希铁定是要嘲笑。从容自若地笑了笑,环视底下沸腾的群众,朝主持人勾了勾手指。
主持人微愣,刚才工作人员耳语说这个男人是老板的贵宾,让他不要多过为难,无论什么表演都改为“即兴表演”。他凑到近处,只听男人磁性的嗓音道:“给我拿一把吉他来……”
聂云枫背上电吉他,调试了几个音,走过去与乐队的主弹交谈了几句,然后缓缓起音,旋律在上空飘扬,前奏很长,只见他修长的手指在吉他上熟练的波动,指法如行云流水般畅快淋漓。听过一段后,几乎大家都知道了这是什么音乐——hotelcalifornia(加州旅馆)。
这首歌是老鹰乐队的旷世之作,曲旋律优美动人,被世人广为传唱。歌词虽只见寥寥数笔,便几乎把美国上世纪70年代所有的忧伤与迷惘卷携殆尽,歌曲特殊之处在于双吉他一同合作,而聂云枫虽只是一人弹着吉他,却尽显无尽沧桑与忧郁。
歌虽是英文歌,在场却不乏有会唱的,即便不会的也开始跟着哼唱起来,全都融进了那个带着忧伤而迷惘的世界。江晨希目露惊讶,他在今天之前绝没想过聂云枫会有如此造诣的吉他技巧,更没想过他会唱得如此。。。。。。有渲染力。
台上的男人勾着唇角,带着点淡淡的讽刺,背着酷炫的吉他,轻拂出一种落寞清净意境,象极琵琶那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五彩斑斓的灯光,映照在他周身,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把忧郁和魅惑结合在一起,女人们几乎忘了呼吸。
他的手指就像魔术师一样,轻弹着那琴弦,那把吉他就象宝剑一样在他身前,让人们想起年轻的剑客,却又像是几经沧桑而来,无法遮掩浓郁的悲伤气息。
曲终时,只见聂云枫抬起手完美的收指,明明灭灭的光在他脸上闪烁,全场顿时鸦雀无声,每一个人都无声注目台上那耀眼夺目的男人。
第4章 夏天()
江晨希从思绪中抽离出来,不愿再在那些感情的问题上多作徘徊,转移了话题:“上回的那个妞我看着不错,你不是与她有过一晚吗?”
“哪个?”
翻了翻白眼,这么快就把人给忘了?“就上回那个眼睛大大的,短头发,看起来很有活力的女人,喏,你不是跟她在包厢里激情过?对了,好像叫秦晓澜。”
“该死的阿荣!”聂云枫低咒出声,江晨希嘲笑出声,确实是阿荣讲给他听的。阿荣这人就有一个毛病,瞒不住事,据说那天秦晓澜还闹出不小的动静,最终跑进了云枫在二楼的专属包厢之内,那男人和女人在一个密闭空间内天雷勾动地火很正常。兴味地问:“说说呢,那晚你们在包厢里整了几回?”
“去你的!”聂云枫佯怒着用肩膀去推江晨希,脑中却浮现了一张倔强表的脸,摇了摇头道:“她们都是同一种人,不是可以随便玩玩的。而且她的心里有人了……”
她们?江晨希准确地找出话中的关键点,是说秦晓澜和谁?那个他第一次爱上的女人?
忽然脑中有闪过一件事,前阵子聂云枫陪着简单高调去国外,由他全权负责夜未央事务时,曾在二楼办公室的抽屉里,看到一份素描。纸上是个眉眼如画,带着纯净与娇俏两种矛盾神情的女孩,青涩与稚嫩都还在她的脸上。
他从不知道聂云枫居然会画画,而且画得这么好,那个女孩在纸上翩然生动,不知道现实里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从那副画看,女孩与秦晓澜是两个决然不同的人,无论是长相上还是气质,都没有丝毫相同之处。不晓得云枫那“她们都是同一种人”的言论从何而来。
江晨希觉得气氛又变得凝重了起来,心口一阵烦闷。耳边是聂云枫在轻声问:“晨希,你和叶子琪。。。。。。后悔过吗?”呼吸一窒,苦涩漫进心底,缓缓开口:“这辈子我只做过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就是与她相遇,我宁可重来都没有认识过她。”
他的话如一道锯齿狠狠拉过聂云枫的心脏,开始没有感觉,紧接着疼痛和血液便一起喷薄而出——是,我也有一件痛悔终身的事情,但是我不会后悔与她的相逢和相爱,只后悔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让她哭得那么伤心。可是如果时光重来,我还是选择与她相识,相爱。
就像焦渴已极的旅人,明知是剧毒的鸠酒也会一饮而尽。
他在白天是一名心理咨询师,清楚的明白心理学上这种心态其实是一种病态,一种求而不得的偏执与疯狂。想从中解脱出来,可是谁又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她之后,他再也不会爱了;为什么时间过得越久,她的样子反而越清晰,就好像刻在脑子里一样;为什么,他总会梦见那一晚,她在耳边说:“聂云枫,我爱你。”
那个梦是那么真实,一次次地让他痛醒,醒来后却又是满心的孤独和空虚。
许多年过去了,每当路上看到某个相似的背影,就会伫立良久深深凝望,幻想着是她回头头来,就是……他的夏天!
“世界上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只爱她?”记不清是谁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可能是江晨希,也可能是别人。他当时回答:“忘记了!”
其实他在说谎,他没有忘记当初为什么会找上她,也没忘记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就是如今回忆起那些他们曾在一起的片段,痛的同时,唇角却忍不住溢出微笑。
爱上夏天并非一见钟情,人往往记不住自己拥有什么,却总能记住自己没有什么。所以瞎子最向往光明与颜色,而身在黑暗里的人们最仰慕的就是夏天那火热的阳光。
所以。。。。。。他一看见她就莫名地心跳加速,觉得温暖,就算明知不会有结果,还是忍不住想要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掐指一算,已经七年了,他与她分手了七年,在没有她的城市,独自生活了七年。
是谁说的:不管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7年就会痊愈。因为,有科学家说,7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一遍,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如果是这样,他原来的细胞应该已经都被更换掉了,可是为何他仍然记忆深刻如昔?七年前,他是黑道赫赫有名的“枫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却留不住最爱的她。
枫哥。。。。。。苦笑着咀嚼这个曾被无数人唤的称呼,原本只是个蒙头小子,因为生活所迫慢慢走入地下,最终堕入了黑市的洪流,爬也爬不起来。那些陈年往事太过久远,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应该是**年前了吧,只记得那个迷乱的夜晚,是他第一次见到洪爷。
洪爷叫洪景天,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地位一直无人可撼动。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一个黑市拳击赌局。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权看城市掌权人如何来掌控了。当时他因为生活逼迫,经人介绍进了洪爷的地下拳场里打拳。
可能是因为他打拳为了赢,够强也够狠,从而引起了拳场里负责人的注意,最终被洪爷给找上了。记得当他被带进拳场办公室时,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年龄四十岁左右,脸上挂着算和蔼的笑容,却是满目都是精明加狠戾的男人,他就是洪爷。
只见洪爷朝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那些人就招呼也不打,纷纷向他攻击。也是他那时年轻气盛又血气方刚,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傲气,即便明知这个中年男人可能来意不善,却仍然出手去回击,心想着打倒一个是一个。
那些人招数都是些地痞流氓式的打发,毫无章法,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几分钟,七八个人都已经被他打趴在地上起不来。
“啪——啪——啪”掌声传来,转眼去看,只见洪爷笑着拍手,眼中含着满意。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洪爷顿了一顿,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他漠然而望,置之不理,却见洪爷也不恼怒,而是笑着转移话题:“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终于有了动容,到这种地方来打拳,无非是为了赚钱。五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他打赢一场拿五百,可是要打一百场才能赚到的。洪爷把一打钱仍在了办公桌上,他迟疑了几秒后走上前把钱拿在了手上,抬眼轻唤:“洪爷。”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那以后,他就成为了小弟们口中的“枫哥”。没有人会去想他为什么总是独来独往,为什么要去打拳,为什么要昏黑,为什么会缺钱。只有他清楚,踏上这条不归路,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的名字叫洛夏。
洪爷常常会对他说:以后这个江湖是他聂云枫的,等他洪景天退隐后,就把场子交给他。之所以洪爷会这么信任自己,不为别的,是因为他一次次拿命拼回来的。
黑暗的世界,并不是他以为的那般没有血腥,也不像他打黑市拳那样只有输和赢。一个人如果想要稳稳站住脚,让大家心服口服喊你一声“枫哥”,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根本是寸步难行。
一次次,每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身影:柔顺飘逸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而她总喜欢连名带姓唤他“聂云枫”,语调与别人不同,有着她独有的别样枫哥。
想到她,他就会无所畏惧,肯定的告诉自己:他要活着!正是有着这样一种心境在,每次他都靠着自己敢于搏命的毅力,化险为夷的回来了。
指尖的剧痛,把聂云枫从黑暗的回忆里抽离回来,烟久久未吸,已经燃到了手指,食指上焦黑一片。却因为酒精麻痹了神经,连疼痛的来袭都变得后知后觉,又灌下一杯酒,心里空空的,把剩下的烟尾按在了桌上。
当初他那么笃定的要与夏天在一起,与她相爱,可终究还是因为这条不归路,失去了她。
细细回想,他们的故事,是用时间的数据来度量的,十年,漫长而又短暂。
————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疚恨总要深植在离别后的心中,尽管他们说,世间种种最后终必成空。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可是我一直都在这样做,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又要,错过今朝。
第1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18岁那年的愚人节,4月1号,“砰”的一声,犹如惊雷掠过,聂云枫的心塔倒塌了。
因为一直与他相依为命的妈妈,毫无征兆地从二十楼跳了下去,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站在母亲血肉模糊的尸体前,他心中空荡荡的,没有一滴眼泪。
自有记忆开始,妈妈带着他东奔西走,居无定所,过着流浪的生活。一座又一座的城市,妈妈在寻找着什么,她的脸上从没有过欢颜,眼底是浓浓的悲伤。
无可避免的,她患上了忧郁症。常常会一个人枯坐一整天不吃饭也不睡觉,又常常会拿着刀片在自己手上划,被他发现后就大哭。可是即便如此,他也从没想过,妈妈会有一天离开,而且选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愚弄自己,还是愚弄他?
当朝夕相处的那个人忽然没了后,他一下就没了生活的重心,以前还每天想着要外出打工赚钱养妈妈,现在,他没了人生的方向。
有时候他在想,会不会忧郁症也有遗传,或者会传染,否则为什么在妈妈离开后,他也像是患上了这个病症?觉得没有了活着的意义,甚至走到窗口时,也想尝试妈妈最后从天而降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尽管家境贫穷,可妈妈却坚持要把他送去上格斗搏击术这些课程,后来长大一些他认为学这些可以保护妈妈,于是学得特别认真。现在妈妈却自杀了,一了百了,徒留他仍在人间,学的那些还有什么用?
他是个私生子,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是妈妈却在他耳边念叨那个人的名字一辈子,总是絮絮叨叨的说那人如何如何爱她。可是既然这么爱她,为何却把她们母子抛弃置之不理?这就是爱吗?
妈妈的这一生就好像活在梦里,时而微笑,时而哭泣,毫无顾忌的把她的思念和痛苦告诉给他。然后,她迈出了那一步,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梦去了。
从书上看,忧郁症的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思维迟缓,悲观厌世等症状。聂云枫比照了下自己的情况,确实很符合,甚至更严重些,妈妈离开了一阵子了,他却会常常看到她的幻影在向他招手。
此时,他站在街口,耳边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声音:“小枫,来,到妈妈这来。。。。。。”轻声细语如暖风拂过心灵,马路的最中间正是妈妈的白色身影,她的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微笑,他跨出脚,缓缓朝那向往已久的温暖走去。
“吱——”尖锐的刹车声音划破耳膜,借着“砰”的一声,聂云枫低下头只见自己的身体被抛向空中,然后在自由落体,重重砸在地面。
痛从四肢百骸穿刺而来,侧过头,就见血从身下蔓延,而嘴里也有了血腥味。
惊慌地去看马路中央妈妈站着的地方,却是不见了她的身影。心沉到谷底,妈妈,你在哪?不要抛弃我!抬眼看天,原来是在那,她就浮在半空里,脸上是熟悉的凄楚,再没了刚才暖暖的笑。聂云枫伸出手,想要离她近一点,可是血色弥漫进了眼里,而且那阳光太过刺眼,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视线也迷蒙了。
忽然一个身影遮住了强光,把阳光挡在了她身后,形成了一个光圈。她问:“你还好吗?”那是他听过的这世上最美丽的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只那一霎,就成了永恒。
女孩蹲下来,眼里满是焦急,躺在地上的男人,不,应该说还是个男孩,他的眼睛半睁着,血染了满面,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刚才司机开得并不快,可是这个男孩突然就走到了路中央,刹车不及把他给撞飞了出去。司机已经在打电话喊救护车,希望他可以平安无事。
因为距离近了,聂云枫看清了那张脸,虽然血把眼睛给弥漫了,却依旧清晰。她一个很美丽的女孩,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眼睛澄澈,长发柔顺如黑色瀑布。就像初升的太阳,轻轻地走出地平线,亭亭玉立在澄澈的海面,沾着雾气,漾着柔波,温柔地看着自己。
那一刻,只觉一股暖意,阳光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她这样看着,可以天荒地老。努力地睁大眼,想要再看仔细一些,想把女孩的样子刻画在心里,可是下一瞬间,头部被剧痛侵袭而淹没了神志,他昏了过去。
等再醒时,他人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护士告诉他,他出了车祸,有人把他送进了医院,救了他。赫然想起那个美丽而温暖的女孩,抓住了护士的衣袖急问:“那个送我来医院的人呢?”
护士有些奇怪地看看他紧拽的手,再看看他,轻笑道:“你是想要感谢那位先生吗?可那位先生只是留下了医药费就离开了,并没有说自己的名字。”
先生?他愣住了,不应该是一个女孩吗?难道昏迷前所看到的,又是他的幻觉?但为何那女孩的样子那么清晰地刻在他脑里?尤其是那阳光的感觉,每次想起都觉得温暖。
聂云枫在医院里住了将近一个月,可能是心中住进了一抹阳光,他再没见过妈妈的幻影,眼前一片清澈,没了迷蒙。就是心里的悲伤也逐渐淡去了痕迹,不会再每日都觉得压抑又悲观,他想:他的忧郁症在康复吧。
出院后,他走在路上,常常会做一件事,留意穿白衣服的长发女孩,想在她们之中寻找那个身影。他想证明血色弥漫在眼里时看到的女孩,并非是自己的幻觉。
可是,他从未再遇见。心中有失望,有落寞,也有不甘心,更多的是无力。柔城不大,却也不小,即使可能他们同在一座城市,他也找不到她。
这天,聂云枫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慰问他伤势如何。赫然想起,他是刚升入高三的学生,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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