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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漂亮女人-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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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那么地美~这一生是否能看得见~别问我在想什么~在等待着什么~总有一些岁月我可以蹉跎~也许我的执着是可笑的荒谬~我只想感觉花开的温柔~这世界真的会有花开的季节吗~为什么总是等不到蝴蝶漫飞~美丽而浪漫的春天是否该来了~我已等了好久~花开的时候真的就会快乐吗~会不会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等够不够~够不够
三分多钟时间并不多长,但我却像是被打翻了的油画颜料盘涂抹得五彩斑斓,又像被掺杂了太多钟味道的酒液混合而成的鸡尾酒灌醉,又或是像被一把无形的大砍刀砍得血肉一片模糊第一分钟里,我因林裳的告白而感动和喜悦,恨不得立刻将她拥入怀中第二分钟里,我因即将面临的告别和无奈的世事而苦恼和愤恨,胸口似被一柄带着尖刺的重锤狠狠击中第三分钟里,我因根本无法鼓起勇气面对可能的相爱,无法给林裳一个简单而快意的抉择而痛苦不堪,几乎就要转身逃跑最后一段时间里,我难以直视林裳灼灼的目光,几番意欲闭上眼睛,心绞痛地几乎要溅出了血
而第一分钟里的林裳,表情是幸福的,歌声是纯净的;第二分钟里的林裳,表情是严肃的,歌声是犹豫的;第三分钟里的林裳,表情是疑惑的,歌声是瑟缩的;最后的一段时间里,林裳的表情是痛苦的,歌声是颤抖的
随身听并没有因我和林裳的种种变化而无限延长播放的时间,它精确地、分秒不差地终结了林裳给予我的思考时间。而当时间彻底流逝,永不再回,我紧咬出血的麻木的双唇也没有吐出任何一个字
林裳像一棵凄风苦雨中苦苦支撑的小树,当随身听依然自动停机,她又傻傻地等了我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她终于轻轻松开并丢下了我的手,无力地站起身子。转身的一瞬,一颗豆大的泪滴从脸庞滑落,打灭了一支烧得正艳的红烛她躺在了床上,将自己紧紧地裹在被子里,用不可能更凄惨的声音说:“我睡啦晚安”
满屋子的红蜡烛各各燃到了尽头,一朵朵精心折叠而成的纸玫瑰在渐渐减弱的光线里,由明艳的红转为黯淡的黑,融进了夜的深邃。而床上缩成一团的林裳的身子,忽然一阵阵地,寒透了整颗心般地不停颤抖
第74章最后疯一次()
林裳,不是我不爱你只是,我仅仅是一只爱上了鸿雁的麻雀,当你远途跋涉累了的时候,暂时停在了我身边的枝桠上喘息,你我并肩站立,甚至彼此依偎可当有一天你张开翅膀向天遨游的时候,我竭尽全力扑腾翅膀,却也只能和你越来越远
我轻轻关闭了林裳的卧室门,痛苦地蹲倒在地,用双臂紧紧搂紧了脖子,指甲在脖颈上划出了一道道红肿的血痕,我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许久许久,心疼得不想再疼了,麻木了,泪流得不想再流了,泪干了。我无心再睡,在狭窄的客厅里来回游荡,像一头憋出了脾气的困兽。逃离的念头刚刚产生,便像火星落在了干柴上,熊熊烈火,烧尽了一切的不舍和留恋。
拖出灰尘铺满的行李箱,将衣柜中一件件物事丢了进去,满满当当地紧紧塞成一个大包裹。换上粗帆布的破洞牛仔裤,穿起久违了的哥特t恤和夹克,擦亮了棕色的马丁靴套在脚上,拿起卫生间的电剃刀,将鬓边两侧的头发剃得干干净净,再将头顶的长发高高梳向脑后,喷了不少的发胶。从珍藏的饰品盒里取出许久没有戴过的耳钉和骷髅戒指,将耳廓和手指点得闪闪发亮,再给脖子套上一条缀着一颗被匕首洞穿的心脏的金属项链。
掏出夹克里的粉底、眉笔和纯黑色唇彩,是的,一个哥特摇滚歌手是拥有这些装备的。我涂了粉底,挑了两条极嚣张的眉,再用力涂抹了纯黑色的唇彩。
看向镜中的自己,除了眼神是阴郁的,其他一切,仿佛都变成了六七年前那个桀骜不驯的疯子。
背起我的吉他,抱起喵妹儿和它好好亲热一番离开家之前,我找出一叠稿纸,取出笔来,心想无论如何,也应该跟林裳说些什么
第一张稿纸的语气是虚伪的轻快,写了一半撕掉揉成一团丢在一旁第二张稿纸的内容是详尽解释我无法接受她感情的原因,没写完就觉得自己懦弱,撕掉撕掉揉烂了十来张纸,叹口气,知道一切都是徒劳。最后一张纸上,仅仅写明了我要去外地工作,要她帮忙照顾喵妹儿。
将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后一次环视这间老屋子,尽管我依然很不舍,但妆容后的我的目光,是阴狠的冰凉的,毫无波澜的。拖起行李箱,打开房门,将行李箱提了出去,回头预备锁门,忽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随身听,适才被我随手放在了桌角,此时正孤零零地躺着。
我咬咬牙,拉动把手,锁门下楼叮叮咣咣地拖着箱子下了几层楼,忽而又叹口气,将箱子丢在一旁,伸手狠抽了自己几巴掌,冲上楼开门,将随身听拿起,装进了口袋
魏航的摩托车上改装了重低音的音响,我将手机连上音响,找到lacrimosa乐队的文件夹,将音量开到最大,点着发动机,转动油门,催促摩托车速速进发。几秒钟后,呼啸的夜风吹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并且身上的热量迅速被带走,背上背着的吉他袋像一只飘飞的风筝,卷着空气的阻力,像是要拖着我不让我前进一般我却不顾一切地发狠继续加速摩托车突突突地轰鸣着,车载音响咚咚咚地聒噪着,我却啊啊啊地嘶吼着,像一个骑着哈雷摩托的伤心的牛仔,在50号公路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路上飞驰我发泄着情绪,可这些情绪却像肺泡里紧紧沾满的烟焦油,黏糊着肮脏着,离不开我的身躯。
摩托车径直开到“残缺”,锁了车,拖下行李箱,背着吉他,一把推开大门。
我还没走进大门,却先由门里跑出一个女人,她穿着黑色紧身外套,捂着嘴掉着眼泪,耳垂上带着“航”字的耳钉闪闪发亮。
肇可可看了看我,却没说半句话,红着眼睛扭身跑开了。我没心情理会明显是受了魏航委屈的她我连自己都搞不定,我还能搞定谁?
迎着酒气混合着放纵的喧嚣冲了进去,像是跳进了一个闷浊的地窖。我目空一切地走向舞台,将行李箱丢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袋,打开拉链取出了吉他。待魏航、尕龙、崽崽和小厮正准备演唱的歌曲结束,我抱着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rgendeinarschistimmerunterwegs!快点!”
魏航可能是一下没认出是我,愣了一下,这才带着些许的惊异的语气,指着我,对在座的早因我的出现而兴奋和交头接耳的酒客们说道:“这是三儿,乐队的前主音吉他手,今晚可能是抽风了,打扮成这幅模样现身。”
台下众人欢闹着将酒瓶和骰钟在酒桌上砸响,吹着尖锐的口哨,有节奏地喊着:“三儿!三儿!三儿!”
我忽然觉着自己就像演唱会上猛地跳上舞台,僵直立着,还未开口就整晕了一票歌迷的迈克尔杰克逊。我喘着粗重的呼吸,将吉他背带背在身上,将魏航挤在电琴的位置上,自己占据了主唱的中心位置,向乐队吼道:“irgendeinarschistimmerunterwegs!”
这是一首德语的哥特摇滚歌曲,是瑞士哥特摇滚乐队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赶赴残缺的路上,我已经单曲重复了许多遍这曲我十分喜爱的摇滚。此时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意识地扫动着琴弦,发出一阵不和谐和弦的杂音我要亲自唱响这支歌。
“三儿,这歌嘛,咱们缺个键盘手要不,换首歌?”
“irgendeinarschistimmerunterwegs!”
魏航无奈笑笑,举起酒瓶对麦克风说道:“各位,喝酒!今晚我就陪这个疯子玩玩他妈的三儿,玩音乐的里面,也就是你个傻逼,端着民谣琴唱哥特了”
鼓手小厮无奈敲敲鼓边,对魏航抱怨道:“老大,这歌没有键盘的话,我和尕龙怎么切进来?”
魏航扭头答道:“我用电琴代替键盘吧,跟我的点儿进”说罢,魏航试弹了几个音,定了节奏和曲调,说:“开始吧!”
“等一下”台下忽然传出一声带着沧桑的嘶吼。
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摇摇晃晃地站起了一个男人,他举起面前的酒杯,颤颤巍巍地灌进嘴里,然后缓缓转身,从阴影里步步沉重地走出
竟然是已然喝得烂醉的花逝!
他扶着身前的酒桌和座椅,将自己的身子拖向舞台,举起手指向我说:“键盘我我来键盘!”
顿时,酒吧里的人开始压缩越来越浓烈的情绪,仿佛雨前的天空,卷起了越来越厚的积雨云。一些年轻的女酒客已经忍不住兴奋的情绪而惊声尖叫了起来,像是阵阵电闪雷鸣。
花逝几乎是被酒客们推着爬上舞台的,他走到我的身边,扶着我的脖子,用迷茫的眼神看看我的脸,忽然眼神迷离地笑道:“打扮打扮得挺像那么回事”他伸出手来问我:“唇彩,你的唇彩呢?给我。”
我掏出唇彩,花逝醉笑着疯疯癫癫地给自己也涂了个黑透了的嘴唇,扑在键盘旁边,向已然躁动的全场听众摆出噤声的手势,而后满意地点点头,手指突然发力,一串在他即兴改编下难度极大,但极烘托情绪的前奏已然奏响。
花逝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天花板,甚至因此露出了大部分的眼白,他随着节奏大幅摇动身子,再加时不时醉醺醺的诡异笑容,那神情,仿佛他不是在弹键盘,而是在嗑摇头丸。
45秒后,小厮的架子鼓切进,鼓点带来的强劲节奏令花逝的琴声更加有力,一分钟的键盘和架子鼓的前奏过后,我撕裂般的声音,伴着尕龙的贝斯,像被惊醒了睡眠的雄狮那样,发出了一开始就将歌曲推向顶点的吼声。
尽管我的民谣琴在一系列插电乐器的轰鸣中根本听不到任何音量,但我依然精确地按着每一个和弦,像是一种仪式化的宗教礼仪。我唱着不甚标准的德语,心里想着这支歌的含义:对你对我,这都已不是什么秘密,生活常常充满艰辛,然而我们斗争,有失亦有得,最终一切进展顺利,经历这一切真好,但当我们仍在欢呼,就已有人作梗,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太多人对和平说得太多,而一些人亦为之努力,然而我们要的总是太多,如果没有人给予,又从何处索取?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爱,一切几近完美,但却出现了寄生虫,喷出毒液把一切毁坏,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
魏航和崽崽配合着弹奏电琴旋律,而在歌曲进行中,他向我投来不解的目光,仿佛是在问我:你不是在家和媳妇儿共度良宵呢吗?怎么突然打扮得傻逼一样来唱摇滚了?瞧你那棒槌一样的手指,生疏地像五根大葱
我同样向他投去别有意味的目光,你他妈的把肇可可怎么的了?好不容易有个真心对你的姑娘,你傻逼却不珍惜却也不知这傻逼有没有读懂我的眼神。
这一夜,似乎我和花逝,和魏航,同时在音乐中找到了彼此的共鸣我们的感情在左右着我们对一个个音符的控制,因此这支狂暴的摇滚,竟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
但渐渐地,我的视野开始空旷和模糊,大脑逐渐开始空白,一个个阴郁的表情,一段段沉重的回忆便开始走马灯似的搅和我的脑细胞,像一只只顺着鼻子钻进了大象脑子里的老鼠,不安地窜动个没完没了我开始感到渐渐加重的压抑太压抑了太压抑了!
一曲作罢,我听到了绝对是我表演生涯中,最聒噪的撕裂耳膜的全场嚎叫。在抒发了原始情愫的叫声中,有人狂灌烈酒,有人砸了酒瓶
我端着吉他久久无法平息,含着热泪剧烈地喘息我终于无法承受这铺天盖地的情感的崩塌,跪倒在舞台上痛苦地干嚎,直到剧烈的咳嗽令我几乎无法呼吸窒息的痛苦包围中,我扭曲地吼着声音,终于站起了身子,双手握紧了吉他的琴颈,将琴身高举在头顶,像开天辟地的盘古,抡圆了一柄砍碎了世间所有束缚的大铁斧般,狠狠地砸在了舞台上!
第75章再见赵志华()
琴箱碎裂的一瞬,周遭一切似乎被调暗了照明灯的亮度,渐渐地隐没在了虚无的黑暗中,接着,我的眼睛失去了光泽、皮肤破碎成一块又一块不规则形状的破片、肌肉纤长的细胞个个断裂、肋骨像一朵绽开来的花,以胸口为中心向四面爆开,露出血淋淋的、兀自跳动的心脏。而碎裂的琴箱碎片,带着尖锐的木刺,从地板上迸飞而起,像一颗爆炸了的手榴弹里飞出的钢珠,四面八方地喷溅开来,扑在血红的心脏上,一片又一片,像射中靶子的一支支毒箭,将它分割地血肉淋漓。
伤愈多么动听的一个虚情假意的词汇世上哪里会有伤愈?断了的骨头接在一起,断口处总会长粗;割开的皮肤长在一起,伤口处也总会有疤痕。伤愈?哪里存在伤愈?
可今晚我似乎真的伤愈了,因为感受伤痛的心碎了。
我把留在成都的最后一个夜,交给了残缺里玲琅满目的酒。这个夜,我喝了太多酒、说了太多的话,每每见到一个人,便像见到了久未谋面的挚友,无论认识与否,都搂着对方的脖子絮叨个没完没了我忘记了所有人说的话,除了魏航拍拍我的肩,说道:“这把琴砸了可惜,但只要你弹它,就总有把它砸了的那一天。”
次日清早,我悄没声息地洗净了脸上花了的妆,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迎着微亮的晨曦,踏上前往爱羽日化化工新厂所在地:彭州市龙门山镇的路途,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转乘公交到达五块石客运中心,再乘上前往彭州市的长途客车,时间不过清晨六点。大巴车沿着金丰高架驶出市区,大片野外的绿意渐渐取代了都市的灰蒙。车子驶上成彭高速,阴郁的天空开始滴滴答答地落起雨来,雨滴划在车窗上,拉长成了一条条细长的雨丝。
窗,我想那是一种阴郁。
无关心境,无关情绪。只是自然而然地将额头靠在窗上玻璃,半张着眼睛,默然远望,天空阴沉地似要塌下来。但雨似乎是一种宣泄,而宣泄总会比沉默好很多。
看着高速公路旁飞速向后飞逝的景象,我忽而想起开车送向梦去大连时的情形了。那时虽然是帮她躲避吴硕,两个人逃命般远远离开成都,却总是两人彼此相伴,并不孤单。如今一个人坐在满员的大巴车,和几十个人共同摇摇晃晃,一颗寂寞的心却反而空荡荡地飘着,感到孤单得可怕。
我掏出手机,看看时间还早,便没有拨打电话,而是给向梦大连的手机号发了一条短信:姐,你好不好?
几分钟后,电话响了。
“姐”
“陆鸣,我是覃芸。向梦她去海边了,没有带电话。”
“哦,这么早”
“嗯,最近她总是这么早出门,今天还算是晚的呢。”
我沉默地看了会雨,又问:“她她最近怎么样?”
覃芸似是推开了她家面朝大海方向的窗户,叹了口气说:“唉她每天清早五点起床,去海边傻傻地坐到八九点钟,回家给我做午饭送到我的公司,下午那么大的太阳她还去海边,到了晚上回家给我做好晚饭,等我回来吃了,又一个人去海边直到很晚了才回来你觉得她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我脑海里浮现出向梦单薄的身子,无论晴雨,都一个人孤零零地在海边游荡的形象,一阵撕裂般的心疼。我说:“怎么会这样我还以为,她在你那里能好好地修身养性,好好轻松些日子呢”
“陆鸣,向梦把她和吴硕的事情告诉我了。”
“哦”
“我觉得我觉得她这样一直躲避下去不是办法。她总是要开始新的生活,可她现在的状态,似乎是越来越消极了。而且她也不打算住在我这里了。”
我不自觉地从座位上挺直了身子说:“那她要去哪里?”
“虽然我并不觉得,但她总是认为在我这里住,会打扰我的生活。而且,她有些担心吴硕会找到大连来,可能会伤害到我。所以,她很固执地要自己去租房子住。”
我困顿地挠了挠头,带着歉意的语气说:“覃芸,对不起,当我们决定到你那里时,并没有考虑到吴硕可能对你带来的危险和伤害。”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向梦是我的姐妹,我会像保护自己一样保护她的,只是,现在她一点儿也听不进去我的话,如果不是我百般阻拦,她已经搬到外面去住了。唉,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的,和我一起住姑且这样,如果一个人住,我不敢想象她会有多么的消沉。”
我沉默了许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好的办法。而覃芸最终说:“陆鸣,我希望我希望你能来大连陪着她,我是说和她在一起”我拿着电话的手颤了又颤,而覃芸又说:“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向梦,她其实很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的。你可以来大连吗?”
在极长的沉默之后,覃芸说:“嗯也许我不该说这些的,你们两个的事情,还是你们亲自沟通比较好,我要去上班了,晚些时候你自己再跟她联络吧。”
“嗯,好的。”
我等覃芸挂断了电话,许久,待手机掉在了地上才惊觉地捡起电话。
手机屏保上,依然是那张在环球中心外,林裳亲我脸的合照。耳边回响着覃芸的话语,眼前是林裳俏皮的笑脸,可我乘坐的大巴车,却又开往那个我为了文惜而去的地方我不想这样纠缠,可为什么短短的几个月,我身边的一切都变了?变成一个个解不开的结,变成一把把打不开的锁,让我从生活的主人,变成了生活的奴隶
我随意拍了一张雨窗的照片,近距离地聚焦在粘在窗上的雨丝上,因而模糊了窗外上半部分的昏灰,和下半部分的墨绿。拍成的相片,透着一股浓稠的郁结之意。
我用这张相片替换了手机屏保的合照,收起手机,逼自己入睡。
车子不久到达了彭州市。我寻到爱羽日化驻彭州市的办公点,却意外地遇见了好久不见的赵志华。他穿着化工新厂的统一工作服,依然戴着他那熟悉的黑框眼镜,只是人看起来瘦了许多,皮肤也黝黑了不少。据说化工新厂正进行“三查四定”的露天工作,显然,他这段时间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
他看到了我,笑着说道:“陆鸣,你来得挺早啊,吃早餐了吗?”
“还没有。”
“走吧,我带你去吃碗面。”
我跟在赵志华身后,问他:“你现在就在这个办公点上班吗?”
“不算上你在内,今天公司一共要过来十七个员工,我是来接你们的。”他指着门外的一辆中巴车说,“喏,厂里的车子,等人到齐了一起坐车进山。”
面馆里,赵志华热情地替我叫了二两笋子牛肉面,又特意嘱咐老板给我加两个煎蛋。他笑呵呵地向我问寒问暖,流露出只有兄弟间才会有的情义。我跟他说笑着,吃着面,心里却很是惭愧,客服二组里早该被踢到新厂的人应当是我,而不是一直积极上进的赵志华。
他却似乎没看出我这杂七杂八的心思,说道:“陆鸣,当我看到新抽调的员工名单里有你的名字时,还是挺高兴的,咱俩又能在一起工作了。”
我讪讪笑了笑说:“你不怕我再拖你后腿吗我已经耽误了你的前程”
赵志华毫不在意地拍拍我的肩膀,笑笑说:“说这话见外了,你我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有张床睡就是家,在哪儿混还不是都一样。看吧,今晚没啥事我带你吃点龙门山镇的小吃,咱哥俩喝点酒好好唠一唠。”
“好!很久没把你灌醉了!”
“你小子,灌醉我,还没那么容易吧?”
“咱走着瞧华哥,现在工作怎么样?顺不顺心?”
“挺好的,咱们厂里四个班组,我担任一班的副班长,累是累了点,不过收入比之前在总部还高了许多,而且包吃包住,工资都能存下来,每个月还能给爸妈贴补一些家用。所以,我现在动力十足,棒棒的!”
我笑着喝着汤,心想自己比起赵志华来,真的是差得远了,从工作的动机和目的上便是不正常的,至于我的工作态度,也不知一时半会能不能改变过来但转念又想,既来之则安之,我从高予仁那里索要了升三级工资,再加到新厂后的各种补助和奖金,一个月的收入几乎能比以前翻了一番,这样下来,也能早早还清借林裳的20万。
想到林裳,我又是一阵失意我和她相识短短几个月,用了人家的钱,得了人家的爱,自己却什么也给不了她。
赵志华却不知我这些杂念,憧憬着我们的将来,他说:“咱们王瑜总主管生产嘛,化工新厂的建设也是他在负责。现在他对我还是挺器重的,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发现他是个不错的领导。自己身先士卒不说,还能做到知人善用,只要你好好干,拿出你以前的那种劲头来,你也一定能得到他的赏识,到时候,说不定你比我升得更快,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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