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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姻缘南北牵-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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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打呢?不能打电话给凌云。
若是打了,你不就是想陈艳芳早死吗?目的只有一个,也就是想早点同他结婚。
你别说,这个短信还是有作用的。
她又一想,当初为什么要听凌云的呢?
我自己的命运,总是掌握在别人的手上。凌云呀,凌云你是我命中的克星,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这时,她感到孤独,空虚。
说得好听的叫:“卧薪尝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别人是为了一个国家,她为了什么?
高巧丽想想,她这样糊里糊涂叫从了凌云,看来她自己没有主心骨,再等等吧,也让凌云有一个缓冲的时间。
陈艳芳死不死与高巧丽没有多大关系,只要凌云将老屋子安全过户到夏正东名下,十万元过老费什么时候打到她的卡上。
有些事要走程序,这钱不用走什么程序的,只要有钱分把钟就到帐,目前,高巧丽最关心的是这十万块钱。
她不能,不能坐以待毙。
第一百四十七章 贞洁牌坊轰然倒()
高巧丽是被夏林皓软禁起来了吗?她不是小脚女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自由的。
高巧丽想跟儿子夏正东在一起过,可夏正东不跟谁过,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的人。
一个女人犯下的错,弄得一个好端端的家人心涣散,家庭不和睦。一个古老的贞洁牌坊轰然倒下。
凌云迟迟不正面认这个儿子,因为他心里有很多的顾虑,一旦相认,就等于向社会公布,人的嘴谁能堵得住,走向末日就不远了。
他再三请求高巧丽母子俩再忍耐一下,给他时间。你们先住着老房子,与他毫无瓜葛。
与夏正东上班的地方有一点远,骑电瓶车也要二十分钟的样子,高巧丽有时也来走动走动,看看儿子合情合理合法心暂时得到一丝安稳。
高巧丽总算把儿子安顿下来了,心里安定了不少。儿子搬到了凌云的老屋里住,从深一层意义上说,儿子默认了凌云这个父亲。
可就是儿子的婚事,一个男人没有女人可不行,这就意味着没有家,没有家就是漂在社会上,两个人不说怎么恩爱,有个牵挂也要好些。
遇到事情也有个商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样的日子,看起来很?洒,日子久了,自己能管得住自己还好,若是管不住就会出大事的。
高巧丽自从儿子搬进凌云的老屋,这还是第一次上门,夏正东想,自从他搬到这边来,红红也没有来过。趁这机会请红红在自己买的屋子里吃顿饭。
一看时间还早,买菜做饭还来得急,便打了一个电话回去:“妈,我今晚想请红红来家里吃饭。”
高巧丽接到这样的电话,心里满满的高兴,对红红这孩子她也熟悉,她也看好红红。
红红是勉强接受夏正东的邀请的。到了晚上,红红和儿子一起回来了,还特意买了一些蜡烛,在家弄烛光晚餐,自然是为了调节一下气氛。
他们还没到老屋,夏正东就迫不及待指给红红看:“就是那幢老屋子。”
“是那幢有高高的院墙的?”
“是的。不错吧。”
“这房子当然不错啦。”红红跟踪来过这里两趟,对这周边很熟悉。
“你没有进去,你怎么知道不错啊。”
“凭你夏大少爷的眼光还有错的?”红红漂亮的眸子一转说到。
“你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本小姐一向不损人的。”
“那谢了。”
小车到了铁门前,停了下来,夏正东放下车窗玻璃,一按遥控器,铁大门自动打开了。车子进了院子,铁门又慢慢地合上了。
夏正东跳下车,将红红的车门打开,还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红红嫣然一笑。
夏正东感到满足。
他们走进堂屋,高巧丽迎了出来。
“高姨好。”
“好,好。坐,坐吧!”说完就去将事先准备好的茶杯倒好水。
“妈,我来。”
高巧丽手里端着两茶杯,看着这两位年轻人,心里从内喜欢到外。
“谢谢,高姨!”红红接过高巧丽端过来的茶。
“妈,你忙你的去吧,我来。茶放桌上。”
“这孩子,”高巧丽说了句便去厨房了。
红红到处看看,房子,当年设计应是赶潮的,照现在看,也还是时新的。
“到楼上去看看。”夏正东对红红说,此刻,夏正东将红红当成了女主人。
“不看了。”红红说。红红很清楚,下面是什么样,上面基本上也差不多。“不就是客厅变成了房间,厨房变成了卫生间。”
这三个字,对夏正东来说,是这样理解的:“是不是看不上这屋子,没有兴趣。”
红红看出了夏正东心事。便说:“上面的两层情况,我给你介绍一下。”
“你来过?”
“没有。”
“你怎么会清楚?”
“下面的格局,基本上决定了上面的情况,只是空间用途不一样。”
“是呀。对哈。”夏正东不悦的心情灰飞烟消云外。
这时,饭菜做好了。高巧丽没有杵在他们之中,自个去房间看电视去了。
“高姨,你先吃饭,要不一起喝点。”
“你们吃,我不饿,晚上吃点水果就行。”高巧丽就是想让儿子与红红多一点时间接触,这么大的儿子,还不结婚够让人烦心的。
红红当然知道高巧丽的意思,也没再说什么。
红红喝一杯红酒,夏正东就喝一杯白酒,喝了三杯后,红红说不喝了。
夏正东说不行必须喝一个“四四(事事)如意。”喝过后,红红见夏正东有些醉意,说话开始有点飘了,舌头在打转。
夏正东小声说道:“过完这个年,我就要当局长了,城市规化局局长。”
“你就吹吧,你的资格也不够。”
“听一市常委说要大胆提拔年轻干部,有一个指标,也许少数的官员知道我与凌云的关系,才提了我的名,最后拍板时,凌云见到我的名字不可能划掉。”
“这房子也是凌云以前住的吧。!”红红气不过,就直通通说出来。
但夏正东并没有在意。
“不是,是他父母住的。”
“你花多少钱买的。”红红只要沾有凌云的边心里就不好受。
“五十万。”
“这房子虽然旧了点,翻一下新,还是很好的,不贵。”红红嘴上是这么说,可心里不是这么想,说不定就是送你的。
“正东,不喝了,吃点饭吧。”
正东也不再劝酒了,随着红红的意。
“你叫我什么?”
“你不叫正东?”
“嘿嘿,我喜欢你这样喊我,总叫夏哥夏哥的,不亲近。”
红红盛了两小碗饭,一碗放在夏正东的面前。
夏正东看看碗里的饭,用有些醉意的双眼看看红红。“好,真好。”
红红听到夏正东的话,一头雾水,不知其所云。
“吃饭。”
“好,吃饭。”
红红也不想夏正东喝醉,喝醉人不好受,也伤身体,毕竟他是她的好朋友,夏正东对她是没有话说的,各人的事各人承担,这事得分清。
她要是将凌云的事,与他混作一团,她就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了。
红红想:你凌云现还在台上,还有人托,一旦下台了,鬼还睬你。
吃过饭,桌上的碗高巧丽不要他们收。
夏正东端着红红的茶杯,叫她去书房坐坐。
红红也有此意,还想聊点事情。
“你知道了吧,凌云不应该弥补吗?也许是他叫别人提的呢!”
他们又接着上面的话题谈开了。
“不可能,如果是叫别人提的,人家不会对你说。”红红酒不多,思维敏捷。
“有道理。假设他真的将我划掉了,我从此也不再理他,让他孤老终生。”
”你怎能让他孤老终生呢?”
“他就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
红红说夏正东,你怎么知道他只有你一个儿子,这样直接告诉他就是很笨的,红红换一种方式,同样达到目的就成。
“你还不知道凌云的风流史吧?”
“这个我不知道,你连这个都知道。”夏正东有些惊讶。
夏正东想,凌云要真的是这样的人,我绝不叫他一声爸的。
“凌云是一条披着人皮的狼。”
“此话怎么说?”
“这市里有几个女人到市里工作没被睡过?”
“奶奶的,他要是睡我的女朋友,我就同他拼了。”
“你千万别做傻事,你拼不过他,他身边每时每刻都有一个暗保,也就是他的司机,他的工资是双倍的。有时还有警察保护,这都是在重大节日,或是群众集会的日子,他对这方面警惕性是非常高的。”
红红接着说:“你还记得前不久调到省团委去工作的那个女孩吗?”
“知道呀,她怎么啦?”
“她也是凌云睡过的女孩,她有个亲戚还是副省长,凌云他也敢。”
“不可能。”夏正东不信。
红红拿出了凌云同那女孩*爱时的照片,这女孩是同夏正东一起考进本市里的公务员,他很是清楚,一下就认出是她。
夏正东睁大眼睛,正是他的亲生父亲压在这个女孩身上,光溜溜的照片,一丝不挂,一点也不假。
这突如其来的画面,让夏正东愣了半天。
“这是什么人!”夏正东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揉醉意的双眼,又重新辨认了一番。
“真是那个王八蛋!”
红红接着说:“凌云身边不少于三类女子,一类是高文化,风趣、幽默,好游山玩水的女人;一类是陪出入高级会所,能歌善舞,活泼可爱型的女人,还能安静得下来,文静而高雅,能充当秘书型的女子;另一类就是没有同男人有过*行为的少女,床上功夫好,这类人多是打一枪换一眼。”
这些情况红红有意同夏正东说,就是让他看清楚他亲生父亲是什么样的人。
晚风习习,喝了酒的夏正东与自己相投的女子在这幽静的公园行走,真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可被红红聊这样的话题大煞风景。
一时间,夏正东还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话来转移,红红说的是真是假,他不全信,她说的也不可能全是扑风捉影。
毕竟是自己亲生父亲,心里很是不爽。夏正东这么想着。
第一百四十八章 酒后吐真情()
夏正东是不喜欢凌云,无论怎么说,他身上是流着他的血。
夏正东不断地低声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你以为我骗你呀,这是去省团委工作的那个女孩亲口对我说的,她手上有好多这方面的材料。”
“她一个女孩家家,就是有这事也不能对别人说,还留这些东西,好像不太可能。”
“你也看到了。”
“那她不反抗,她怕他什么?她的后台这么硬。”
“县官不如现管。这句话你听过吧。”
夏正东听红红这么一说,心里暗想,也是这个理。缄默无言。
“我在想一个问题,是不是她自己愿意的,现她走了,到省城了,背后说人不好。想想也不是,为什么呢?一个没有结婚的女孩将这事对别人说对自己有好处吗?”
红红也在分析这事,也有些说不过去,除非她是踩着凌云的肩膀上去的,反过来想对凌云报复一下。
这件事在红红心中是一个谜。
红红对夏正东说了一件事:“有一次,她在宾馆房间里,他要强*她,她不同意,她就跑,站在门口一个大汉也不讲话,上来就将她拎了起来,往床上一抛,她都被震晕了。”
“等她醒了以后,身上没有一根纱了,她到处找衣服都没有,只好拉床单裹着,这时他站在身后说,你不同意你就出去吧,不过就是玩玩,你不一定是处*。”
“他才不管你如何的挣扎,反抗,一切都无济于事。他的力量很大,一个一米五五身高女孩,体重四十三公斤,被他一米八的大汉抓住,就像是捉小鸡一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以前不就有一个女孩被他弄成精神病了,现在一定是死了,他还派人找过,一直都没有下落。”
夏正东真的听不下去了,双手捂着耳朵。不想往下听。
说真的,夏正东是个有正义感的青年,听红红这么一说,嘴里骂了一句:“这是个连猪、狗都不如的东西!”
“还认他是你的父亲吗?”红红自问自答,又像是在讲故事。
“不认!”他坚决的回答!
“王八蛋!!”
从这以后,夏正东想提也不好意思在红红面前提凌云的事了,他就是一个十足的人渣。
红红有意让夏正东与凌云之间产生矛盾,让他们父子之间斗,她虽不确定夏正东听了这些话对凌云会不会真的恨之入骨。但他应该也不会同凌云正面发起冲突了,现在他还需要凌云。对于红红来说,也只想给夏正东一个信息,让他早一点认清他亲生父亲是怎样一个做恶多端的人。
为以后交往埋下一根导火线。
“出去走走吧,屋里太闷了。”
夏正东想换一个环境和红红谈谈她们之间的事。
“好吧。”
红红没有拒绝。
正是华灯初放的时候,整个街上,灯红酒绿,歌舞升平。
他们没有到湖边去,这个地方与湖很有一段距离,开车吧,又喝了酒。
他们漫步来到春和公园,这公园不是很大,中间有一人造湖,湖水一般很浅,满水的时候也只平大人腰深。
他们没有绕湖遛弯,而是走入了幽径小道,就是小道也有一米来宽,这小道是给周边的居民,晚饭后休闲,也有人在这小道上快速的行走,这是白天没有时间锻炼的人。
虽然人还不少,户外就是比室内空气好多了。
他们边走边聊,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没有像少男少女样,躲在一个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卿卿我我。
他们在外谈的与在书房谈的不是一个话题,谈各自的工作和单位上的人和事。
夏正东几次试了试想问红莠的事,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他认为在这个地方,不合适宜。便转了话题,不如说,直指黄龙。
“我问你一个问题行吗?”
“可以呀。”红红似乎想都没想。
“你怎么不找男朋友。”
“呵呵。”
“是不是觉得我问这个有些怪异。”
“不是,女孩子去追男孩,追风的时间过了。”
“哈哈,对对。”自己怎么这么笨,问女孩这样的问题。
“我有一个男朋友。”
“没见过呀。”
“你当然见不着,见到的也是虚的。”
“听不懂。”
“你慢慢就会懂,到懂那一天,人比花黄瘦。”
夏正东更是云天雾地里了。
“我们可以谈谈,相互走入对方心里试试。”
“试试。”
“感觉像是开玩笑。”夏正东说了一句。因他喝了酒,反应好像是快了点,但不经大脑思考,随口就来。
红红心想,我现变成红莠,夏正东会如何,现在他一下很有可能接受不了。
“你可还记得,在西安小饭店,几个大学生赌红莠是哪里人的事吗?”
红红一席话将夏正东拉回到几年前。
“你怎么知道的?”
“我还知道你帮红莠壮胆,她才敢承包饭店。”
“是有这回事,不过是她的精神和能力打动了我。你还知道些什么?”
“你想知道什么,我就能说出一个子丑寅卯。”
“不会,红莠什么都对你说吧。”
“不信,你试试。”
“别开我的玩笑了,我的小妹。”
“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说真的。”
“说句实在的话,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把你当红莠,几经接触你还有红莠的影子。”
“真的吗?我可没有我姐有福,有个痴郎。”
“妹子,你若不嫌我,我们真的可谈谈我们的未来。”
“我是想呀,但我不知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不瞒你说,到明年,有合适的我就找一个女人结婚算了。”
“也是,世界上哪里有完美的爱情。”
“这件事,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我母亲就跳起来反对,这让我很苦恼。”
“你直接问问不就知道了,母子间有话还不好说。”
“问过n次,不是说八字不和,就是说女人太漂亮了靠不住,反正都是东拉西扯,现在她松口了,红莠又联系不上了,你说叫我怎么办?”
“我母亲很喜欢你,你也看得出来。”
“红莠你母亲反对,我是红莠的表妹,你说这事我能做吗?我见到红莠,怎么说呀。”
夏正东一时语塞。
红红现在争取,今晚,她找到了这么一个机会,她不想伤害夏正东,她对他有感情,但感情也阻止不了她的复仇计划。
她选择在他酒后,有些晕晕的状态,似醒非醒。
这就是她的想法,就是让夏正东清醒来时,回忆起她对他说的似梦非梦的话,发现凌云是个龌龊的人。
这个人不仅是他的亲生父亲,也是他目前仕途上很重要的一个人,让凌云在夏正东心目中永远是一块洗涮不掉的污点。
红红没有想到夏正东还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看来人的本质与遗传没有必然联系。人的本质与他出生后的生存环境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关。
狼喂养的孩子,人们叫狼孩子,四肢行走是动物具有特质。
“狼孩”的事实,证明了人类的知识和才能并非天赋的、生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人不是孤立的,而是高度社会化了的人,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环境,脱离了人类的集体生活就形成不了人所固有的特点。
而人脑又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本身不会自动产生意识,它的原材料来自客观外界,来自人们的社会实践。
所以,这种社会环境倘若从小丧失了,人类特有的习性、他的智力和才能就发展不了,一如“狼孩”刚被发现时那样:有嘴不会说话,有脑不会思维,人和野兽的区别也混灭了。
红红爱上了夏正东正是看上了他的乐于助人,为等红莠别的女孩他都装不下。
因为红红自从夏林海家出来,就一直在外面打拼,在生活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事,都是她一个人面对,自己扛起了自己的一片天。
她见到的人和事多,故此她要找的是一个靠谱的男人在一起生活。
通过这次她无意中看到了夏正东的另一面,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这个好感直接加上感情分。
她怕的是,哪一天,她亲手将他亲生父亲送上法庭,他还能像今天这样对待她吗?
故此,红红一再拒绝谈个人感情,只是今天,有意无意吐露了心声。
夏正东睡在床上会回忆起今晚他们说过的话吗?
红红谈的大多是凌云的一些事情,难道她对凌云很有沉见,不可能,刚来上班一两年的小丫头,吃饱了撑的管这事。
夏正东又一想,红红对他有感觉了,从他喝醉了酒,红红那样照顾他,就说上次是为她借书,还他这个人情,可现在。。。。。。。不像这样的。
红莠看来是不可能的了,只得放下,有位名人说过:放下是智慧。对的,可他现怎么做,才能使红红能够接受他的爱呢?
唉,都是我这个家庭给闹的,虽然人在工作岗位,可心哪里在岗位上。
这样下去不是一个事,到头来都会是一场空的,夏正东想从明天开始就得振作精神,做自己想做的事,在业务上一定要加强,把爱情放在今年的议事日程中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满满的都是血()
红红从夏正东这里回去之后,洗了一个澡,没有再想夏正东的与她的事了。
第二天上班时间,提交了辞职报告,没有同任何人打一声招呼,包括她最亲最爱的胖小姨子。
红红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不能因为她害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事能否成功,她自己也不知道,她这么些年处心积虑,十年磨一剑,就为了等复仇成功的那一天。
她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不!原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并不是说报仇要十年,可她用了十年,仇仍然未报。
别人为了美丽、漂亮,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更加美丽、漂亮起来,可她不是,她是将自己变丑,来面对世人。
这里的反差,对一个女孩子的打击是多么大,可想而知。
她走了,走得无声无息,没有人提起脸上有一块胎记的女孩,多少男人见到胎记望而却步。
只有夏正东时时想起,她辞职了,她走了,怎么就不同她说一声呢?
夏正东也回去问过胖小姨子,胖小姨子没有开口,泪水肆意横流,半天说不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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