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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舌之祸-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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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丹歌拽断了一根七叶一枝花,他看向子规,笑容堆垒,点了点头。子规因此皱起了眉来,“真的吗?”他的心中不能相信。

    两人采好了东西,装在兜中,往山下走去。

    来到山脚,见金勿拿着三瓶饮料站在山下,丹歌子规就此有些了然了。

    子规从金勿手中接过饮料,暗道:“他离开过。”

    丹歌从金勿手中接过饮料,思忖:“欲盖弥彰。”

    几人离开鸡公山,继续往东北赶路,目标依然是沈丘县。三人走累了就歇一会,几乎一刻不停地往沈丘县赶。

    到了半夜,三人来到了平舆县,途经东和店镇仙翁庙村。三人在这里停歇,子规忽然有所感应,向着一方走去。丹歌和金勿紧随其后,而随着行走,丹歌也隐隐有了一些感觉。

    丹歌问向子规,“嘶!子规你感应到了什么?”

    “我感觉到了神灵的气息。”子规十分庄重地道。

    金勿在一旁听着撇了撇嘴,“神灵?神经。”

    丹歌却不疑有假,因为他也感觉到了一股气息,颇为浓郁,但又和子规说的不同。他感受到的并不是什么神灵气息,而是勃勃的生机。

    很快,三人走到了一座面前,这庙大门紧闭,匾额上写三字:“仙翁庙”

    “仙翁庙?”子规皱了皱眉头,“这仙翁是谁?南极仙翁?”子规满是疑问,而他的感知到这庙门前就止了。

    丹歌却不同,他的感知还在庙后,他打算绕过庙往前走,却在将要绕过庙时感知忽然磅礴起来,他一路追寻的东西,正在这庙后!

    在这庙后,是一丛青竹。

    丹歌撇了撇嘴,“又是竹子?这会儿不会取走一叶又牵连起哪个世家世代传承异变吧?”丹歌他既有前车之鉴,此一时不敢鲁莽了。他将指按在眉心,霎时将南岳之图焕发,在三力加持之下掐指而算。

    此时庙前的金勿本在打量,忽然感觉庙后有强大的力量出现,他立时戒备起来。子规看他一眼,计上心头,暗道:“这是丹歌唤出了南岳之图,我正好借此透露一些实力给这金勿,让他收起那些心思!”

    子规走到金勿旁边,安慰道:“没有事,这是丹歌的力量,不是别人的。放心吧。”他说完浑不在乎地走回了庙前继续打量起庙来。

    而金勿知道这力量来自丹歌后,眉头皱起,几乎拧成疙瘩。眼睛四面游离,一时没了主意。

    而丹歌此时已经借这南岳之图的加持力量,将这里的事情算出。他得到结论后,兴奋地拍起手来,“哈哈!竟是此青竹!”

    他倒不是欣喜这竹与世家没有牵连,而是欣喜于这竹并不寻常。丹歌动手轻挥,轻易将这青竹截下,截下的竹子和他一样高,丹歌指着竹子,道:“你曾代长房一死!有你在,我可以免于一次横祸!哈哈哈哈!”

    在《后汉书》记载:“长房遂欲求道,而顾家人为忧。翁乃断一青竹,度与长房身齐,使悬之舍后。家人见之,即长房形也,以为缢死,大小惊号,遂殡葬之。长房立其傍,而莫之见也。

    “……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去家适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家人谓其久死,不信之。长房曰:“往人所葬,但竹杖耳。”乃发冢剖棺,杖犹存焉。”

    这庙后的青竹,正是老翁截下代长房一死的青竹竹杖!丹歌得之,也可施展当日老翁的用法!这就是给丹歌依据代死替身,用得好了,就可以救他一命啊!

    丹歌从庙后雀跃着奔回了庙前,首先迎上了金勿,不由发问,“你怎么愁眉苦脸的?”

    金勿回过神来,摇了摇头,“啊?没有啊!”

    丹歌此时正在兴致,不愿深究。他面对子规,一手握着竹杖将之往地上一杵,另一手叉腰,向子规喊道:“子规!”

    子规扭过头来,看到那竹杖,顿时兴致全无,“你怎的又惹上竹子了?神农架紫竹为祸,此处青竹难道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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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栗狗的往事() 
“福!大福啊!”丹歌连连点头,他一指竹杖,“它为相。”再一指自己,“我为体。”

    子规的眸中立时焕发了光彩,“真的?”

    丹歌重重点头,“真的!”

    “好好好!”子规连呼三声,脸上喜意比之呼喊更甚。

    金勿在一旁很是懵懂,“一个体,一个相?”盘算着一歪头,“什么意思?”

    他自然不懂,这大概只有丹歌和子规懂,这是他们在处理江陵的赤蛇时,地府贡差黑猫透露的。赤蛇没死的时候子规和丹歌就能在宜昌看到赤蛇的尸体,黑猫解释为尸体先行遣送。尸体为相,赤蛇本身为体,是分身之法。

    而如今丹歌对体与相稍有些理解,伐的又是曾经作为“相”的青竹,所以这分身之法用起来,就颇为简便。这相就像当初代长房死一样,如今可以代丹歌死。

    “你的收获呢?这仙翁庙中供奉的是费长房,他可是有名的神医,悬壶济世一词正因他而来,你没有感知到什么仙丹妙药?”丹歌问向子规,他是跟着子规来的,所以子规感应在前。此时他已寻得宝物,不知道子规的感应指向何处。

    子规一摊手,“自你取下竹来,我的感应就消失了,想必就是指引你来到这里吧。”

    丹歌摇头,道:“亦或你感应指向的也是此竹!”丹歌将竹杖向子规一抛,“这本是属于你的,我不好夺人所爱!”

    子规接过即抛还给了丹歌,他稳坐在石头上将身子摇了摇,噘嘴道:“我虽不愿承认,可也不得不承认,我到如今也没有领悟那‘体’‘相’法门,这竹杖我也用不了。而且,我也不会耍弄这棍棒家伙。再者说,我也不归丐帮管。”

    丹歌满脸黑线,感觉子规的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他扬了扬手中竹杖,“横是太丑了!”

    这边的事情了结,三人继续启程,连夜赶往沈丘县。跑到后半夜,金勿有些遭不住了。

    “哎!”金勿叉着腰喊停了依然精神饱满的丹歌子规二人,“我说二位,这何至于这么急?我们缓缓吧!”他来到路边,一屁股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

    他脸上满是不解,“我也才三十来岁,怎么和你们比,我就像是七老八十的。”

    丹歌子规远远地朝金勿招了招手,喊道:“你要不走,我们可就把你丢下了!”这二人说完,一个神行,就没影了。

    “靠!”金勿骂了一声,纵起身法连忙追赶,他虽一路和丹歌子规行走,却并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如果被丹歌子规丢下,他可就真的找不到了。

    丹歌和子规不作停留是有原因的,因为自信阳开始,他们就发现好一阵子,有一只老鹰盘桓在他们头顶。直到他们在平舆县停留,那老鹰消失不见。也不知是真的离开了,还是潜在了黑暗中。

    他们猜测这可能是金勿雇来的杀手,但并没有证据,这猜测也终归是猜测,两人只能加强对金勿的提防。他们没告诉金勿目的地,在路上又行走不停,不给杀手们在前路设伏的机会。

    这一夜三人少有停息,在第二天的清晨,就赶到了沈丘县槐店镇,跛足亭前。

    丹歌一指那跛足亭,对金勿笑道:“呐,你坐那里面歇一歇吧?”

    金勿点点头,猜测此处就是目的地了。他往前头一看,“跛足亭?!呵,倒是应景,我这跑了一夜,可真是险些把腿跑废了。”

    丹歌子规则站在原地,朝四面呼喊起来:“黄岚!黄岚!”

    “哎——!”黄岚站在丹歌子规的脚边,直起身来,仰头大张着嘴高声应着。

    “哟!”丹歌子规被这忽然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跳开,低头望去,正是黄岚带着它的两个小黄鼬。

    “你何时窜到我们脚边的?!”丹歌子规讶异不已。

    黄岚翻个白眼,“您二位看天看惯了,不屑看我们这些走兽爬虫了!您二位险些把我孩子踩死,我可没那么大的心把孩子往您脚边送!”

    “哦?不至于的呀!”丹歌子规都是皱起了眉头,“你也算黄鼬界的庞然大物了,我们怎么可能看不到?”

    “你们呀,莫要听它瞎说!”银铃般的声音响起,正是那跛足的栗狗来到了,“它修行长进不少,方才使了缩地成寸的妙法,腾挪到你们脚边,就是想吓你们一跳的!”

    那金勿本坐在亭中,听得这银铃的女子声音,立刻认定这声音来自于一个貌美的姑娘。他立刻四下观望,却只见走来了一条栗色的狗,他翘首以待牵狗的主人,却发现狗后面并无人影。“嘶,奇了怪了。总不能是这狗发出来的吧?!”

    丹歌子规向着走来的栗狗点头,如今的栗狗不是当时的栗狗样貌了,这栗狗一身毛发颇为滑顺,栗色透亮闪光,是一条高贵之犬。丹歌暗暗点头,“这种样貌,和我测算一致,这正是那舔食了石笋中白乳的妖犬模样。此时更有几分妖犬的仪态了!只是当中之魂,并非妖犬之魂就是了。”

    子规此时则看着黄岚,“哦?你修行竟有长进?那你这两个孩子的神格如何了?”

    黄岚看着两个小黄鼬道:“这两个小家伙时常到华佗冢前,神格已经完全恢复,而稍有增长。如今华佗冢的嗯哼!”

    黄岚说道这里笑着和栗狗对视,栗狗也笑了。丹歌子规也知道黄岚栗狗的用意,那跛足亭里的人,莫说黄岚栗狗不信任,丹歌子规也不信任。所以黄岚用“嗯哼”替代香灰,两人没有任何意见,甚至想点个赞。这香灰机密自是保藏起来比较好。

    黄岚继续道:“如今华佗冢的嗯哼对他们几乎没了效用,我和他们就都不去了,总要留下神力,庇佑子孙后代的。这两个小家伙我给他们取名为黄可和黄见,取了你们二位名字中的一部分进来。

    “我要让他们一直记得,是二位带我们来此,他们的性命才得以保全的。如果不是二位,我留在徐州,只怕他们难逃一死。”

    丹歌子规满是笑意,他们本无心之引,却救了这一家性命。他们想起了一个这几日多次提及的词:“天命所归”。

    丹歌暗忖:“确实天命所归吧。”

    “只是……”黄岚看着一只较小的黄鼬,“这小黄见学步甚慢,你们离开沈丘一半月有余了,它依然没有学会走路。”

    “哦。这不要紧的,我们恰有药随身。”子规从兜中掏出药来,正是新采的五加树根,“将这树根剥取根皮,随后晾干,即得五加皮。五加皮可治小儿行迟。”

    “单此一味药?”黄岚问道。

    那一边金勿踱步而来,边走边道:“此一味主药,大抵是够了,小黄见既是神明之体,直接使用应能发挥效用。若是有虑,可辅以牛膝、酸木瓜,与五加皮一同研成粉末,每服一钱半,粥饮调服。”

    黄岚抬眼向丹歌子规一看。丹歌也有些迟疑,他并不懂医,所以无法判别真假。但想到这金勿虽未必真是倒腾药材的,但此时金勿既然想借此机会证明他自己身份属实,是必不会作假的。丹歌于是点头,道:“这位大师常与药材打交道,精通药理,你信他。”

    黄岚点了点头,暗暗将药方记下。

    子规左右看了看,轻咳一声,道:“黄岚,你将黄可黄见交给栗狗看管,我和丹歌有事相询。”黄岚朝栗狗点了点头,丹歌向金勿拱了拱手,两人一鼬就此走出丛林,走到了沙颍河畔。

    “我知道你们问什么。”黄岚道,但她摇了摇头,“栗狗确实是从过往悲哀之中走了出来,但它依然心扉紧闭不开,我也从不敢轻易提及它的往事,虽有旁敲侧击,但收效甚微。我观它的右足,应是永无痊愈之期了。”

    丹歌子规接皱眉,问道:“为何?”

    黄岚道:“它每日清晨去往华佗冢,将香灰裹在右前足上,它就可以安然无恙地行动一个上午,等到了下午,他的右前足就恢复成那种难以支持的状态了。我看他每日叹息,就将我的孩子们引到它身边陪伴他,它的心境才日见好转。”

    “哦对了!”黄岚想到了一件事,“那日我提及小黄见依然没有学会走路,它说不要紧的,幸好不是脓疮,有药石可医,不至于犯下罪行。我不解其意,只是感觉那是它透露的唯一关于它自身的事情,我猜它必是曾患过脓疮的。”

    丹歌子规齐齐点头,对黄岚的猜测给以肯定,“黄岚,你猜的不错,它确实患过脓疮,确切地说,是它体内的魂患过脓疮!你这一语,价值千金,我们之前的许多猜测,如今终于知道,全是正确的猜测了!”

    “它体内的魂?”黄岚挠了挠头,“它不是矢口否认过它并非借尸还魂吗?不是业力未竟?”

    丹歌道:“是业力未竟!而正是这业力未竟,才有人类之魂,附在妖犬之躯!”

    黄岚有些发懵,问道:“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事情啊?”

    丹歌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在建初五年,也就是公园八十年,一只栗色狗无意间找到了一个石笋,这石笋经过风吹雨打雷劈火烤,其中产生了白色的乳汁,其中蕴藏着天地力量。石笋裂开一道缝,流出了乳汁,栗狗就把乳汁舔尽了,随之栗狗将力量吸收,结丹而成妖。

    栗狗经过天劫,依然坚强活了下来,它本是凡犬,所以此生并无大志,且它除了寿命长久,并不会任何的术法。

    这样安稳地过了百年后,有一日,它被捕了。

    原来,是本地的一个极为美丽的女子膝下生疮,华佗经过,给她治病。而治病的方法很特殊,要用狂奔之后发热的狗足。

    而狂奔是多久呢?要跟着马奔走三十里的路程。

    去的狗一只只都被马踩死拖死,或者累死了。只剩下它,它不是凡犬,它可以长久狂奔,但它虽非凡犬,却无力反抗。

    它坚持着跟着马跑了三十里的路途,它气喘吁吁地以为自己逃过一劫时,它被带到了一处,它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正在它望得出神的时候,脚上忽然一痛,它的右前脚,被斩了下来,被按在了这女子膝盖的疮口处。

    那冒着热气的狗足,使女子膝盖中作怪的那个祸害心动了,“嗖”地钻进了狗足中,那是一条细小的赤蛇!

    那神医走了,它也被弃了,伴着它的是不知被何人劈开成两半的狗足。它衔着足去往那曾使它化妖的地方,庆幸的是,那石笋还在!

    它撞开了石笋,其中露出了仅存的白乳,它将乳涂在脚上降两半粘合,之后涂在腿上,将脚接在了腿上,好像一切如初!

    它试着用劲,却一个不稳跌在地上,那足虽被粘上,却根本不能用力!

    后来的不知某日,它将死去了。它不甘,诅咒着那么美丽的女人,它要让她试一试它的日子!它的诅咒成真了!在它死后,那女人的灵魂钻进了它的躯体内,感受着它的痛苦!

    讲到这里丹歌叹了口气,道:“这痛苦一感受,就是一千八百多年。”

    黄岚目中通红,“这故事里谁错了呢?谁也没错吧。女子本是患者,华佗本是为了医人,那栗狗遭遇不公而诅咒,他们都没错啊。”

    子规摇头,道:“有一样东西错了!”

    “什么东西?”黄岚问道。

    子规肃穆着表情,声音如同是宣判一般,他道:“那条赤蛇!我们猜测,那赤蛇正是白帝城死去的飞龙龙筋所化……”

    “等等!”黄岚打断道,“白帝城……,飞龙死了?”

    丹歌点点头,答道:“你祖先获得神格的那金印银量,其实是针对飞龙的凌迟之刑!你们算是赶了个末班车吧。”

    黄岚摇头,“这哪里是末班车,这分明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

    丹歌安慰道:“不,你安下心来,你先祖其实算是帮飞龙抵挡了一下凌迟之刑。不是落井下石,而算是相救。这凌迟落在你先祖身上是神格神力,落在飞龙身上可是百姓怨念,钻心之刃!”

    黄岚依然长叹一声,“唉。此借他人之祸而助自己登峰啊!但愿我先祖并不知道这其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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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开拓空地() 
丹歌点头,“应是不知道的,若非我们遇到了它死后龙血所化的祥瑞,那一桩事大概一度埋藏了。”

    “龙血所化祥瑞是龙蝠,而龙筋所化,正是两条赤蛇。”子规道,“这两条赤蛇桓帝时在陇西分道扬镳,他们离别时的一桩祥瑞,是让当时的陇西太守冯绲在三年之后,升作边关将领。这两条祥瑞陇西分别,一条去往江陵,另一条却不知所踪。”

    黄岚道:“而你们猜测,这里本钻在那女子膝下的赤蛇,就是那一条不知所踪的祥瑞?”

    子规点了点头,道:“那白帝城飞龙因贪婪而夺宝,夺宝不成,引来杀身之祸。它本是贪婪之体,而他龙筋所化的祥瑞,都依然保存着它的贪婪本性。那江陵的祥瑞赤蛇,贪图境界,吞噬了无数天地宝物使自己强提境界,意欲飞升。

    “可其根基不稳,飞升有堕入魔道的隐患,又心思不纯,我们料定它飞升蛟龙必为祸患,我们就把它杀死了。而此地之蛇……”

    黄岚思索片刻,有许多明悟,“沈丘此地之蛇,则是贪于血气,竟住在女子膝盖之下。后被奔跑发热血气磅礴的狗足引诱,钻入了狗足之中,它贪婪之心可见一斑!这贪婪与江陵赤蛇相似,必是由贪婪之蛇飞龙的龙筋所化!”

    子规点头,“不错!”

    黄岚猜测到:“那江陵之赤蛇被你们杀死。而此地之赤蛇钻入狗足之中,那狗足又已被一斩为二,我猜它早已是死了。”

    “我们猜测也是如此。”丹歌言道,但他话语一转,接着道,“但,它也不是没有逃遁的可能。”

    黄岚点点头,那赤蛇确实存在着依然存活的可能,可能性较小就是了。它继而问道:“你们回到这里,是要寻找那赤蛇?”

    子规摇了摇头,“有赤蛇自是好的,它与龙相关,龙是我们一直的追寻。可我们认为它存活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并不寄希望于此。我们目的是要解开那赤蛇一时贪念造定的如此结局,也许能在这结局之中看到相关于龙的信息。”

    “解开这结局?”黄岚歪着头想了想,“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帮助那栗狗中女子的魂魄落入轮回转生吧。”

    子规点了点头,又补充道:“其实不止如此,我们还要解开栗狗的怨气。”

    “帮助魂魄转生,又要解开怨气,这二者,哪一个也不是好做的啊。若是将这问题抛给我,我是毫无头绪,你们可是已经有了办法?”黄岚问道。

    子规摊了摊手,“我们也毫无头绪啊。”

    丹歌则道:“虽然我们毫无头绪,放在之前我们是一点办法没有,但我们此次在外周游一圈,结识了一个大人物,它应该能帮到我们。”

    “一个大人物?”

    “对,大人物!是地府中唯一的贡差!”丹歌道,“一只黑猫!”

    “唔。”黄岚浑身的毛发由尾到头都炸了起来,似乎这一个黑猫让它颇为忌惮。

    丹歌打量一眼黄岚,问道:“你似是见过它?”

    “我不知它是不是你口中的贡差。”黄岚揉搓着自己的身子,让身上的冷意落下,“它一言未发,但它的眼神,满是冷意。它倒没打量我,而是在打量栗狗。”

    丹歌子规齐齐地点了点头,“是它了。看来它已经在关注这里的事情了,我们只需联系上它,这个局就能解开了。”

    两人一鼬就此返回了丛林之中,那金勿又坐回了跛足亭中,而栗狗正在和黄可黄见两只小黄鼬嬉戏。

    子规看着那不会走路的小黄见,道:“我们需在此停留一阵子了,五加根剥开晒干需要个两三日的时光,这几天恰留给丹歌联系那猫,我们去四处采摘牛膝和酸木瓜。”

    “嗨,那猫必是随叫随到啊!这五加根的皮晒干又何须两日,只要……”丹歌说着一顿,他本想说只要拿出那风家的至宝钻木一灼,立时就干了,但他忽然意识到这里还有个金勿的存在,这至宝可比那丹歌的配方还要紧要多了!如果拿出来使用,必会被这家伙觊觎了。

    丹歌立刻改口,继续道:“只要在旁作风,总要快些的。”

    “不。”金勿在亭中道,“还是缓缓被日光晒干,药效最佳。”

    丹歌连忙应下,“好,听金勿老哥的。只是这需三两日的时光,夜晚也没有居所,委屈老哥了。”

    “这可不能苦了我们呐!”金勿否定道,随即他望向丹歌,“老弟可会土系的法诀?”

    丹歌点了点头,道:“会的。”他并不知道金勿此言有什么用意。

    金勿站起身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往亭子一侧的丛林走去,立定在丛林之间。他道:“我们不妨效仿焦家,以泥土造个居所。”

    他说着登时抬脚往地上一点,足下一道法阵忽现,为淡青之色,颇为繁复。且随着这法阵凝结,四周的树木纷纷开始摇动,竟是向着四周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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