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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雪倾城-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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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天绯,你的哥哥。”母后温柔地说。

    我的……哥哥?

    在之后远离他的岁月里,每每想起那一刻,也仍然会情不自禁地想要微笑。

    天绯,你永远不知道,在遇上你的时候,那个小小的女孩子,心中满溢了多少惊讶和幸福。

    不因为你是“哥哥”,只因为,你是“我的”。

    我几乎第一眼见到他,便决意赖上了他。极北之地朔风如刀,只有偎在他怀中,才会觉得暖和,他也并不介意我的懒惰和黏人,只安静地看着我,或者神情自若地闭目养神,被纠缠得再久,也不会疲倦或者厌烦。

    他是整个雪狐王族最温柔的人,虽然,王族中的其他人好像并不这么认为。

    本以为能这样流连在他的身边,直到终老,然而时间是可怕的东西,它像水一样在这皎洁无瑕的世界流淌而过,冲淡了最初的惊奇、欣喜和美好,一些让人沮丧的执念和纠结,却仿佛晨雾初生,渐渐浓重得无法抑制。

    我空有着公主殿下的名号,却没有真正属于雪狐王族的血统,我不会任何异术,不能像其他族人那样御风而行,来去自如,更残酷的是,就连身边照顾我起居的侍女,也拥有着比我漫长得多的青春和生命,而我,注定会在几十年之间衰老、死亡,像我的父母那样,变成一只僵冷丑陋、黯淡无光的紫色狐狸。

    当我鸡皮鹤发的时候,天绯还会爱我么?

    当我行将就木的时候,我还可以爱他么?

    在这骄傲的地方,却不能骄傲活着,终日对着窗外一天一地的苍白,就是为了要将自己短暂的生命,也埋葬在这片寒冷彻骨的雪原上么?

    很多念头如毒蛇般钻心附骨,让人夜不能寐,而对于人间的思念,就会像海潮那样席卷而来。

    “我们到人间去吧。”靠着天绯的胸膛,半开玩笑地央求,心中却满是期盼。

    人世之间充满了杀伐争斗,只有胜利者才能赢得权利、财富和尊严,如果回到那里,我绝不要再做居无定所的优伶,鱼肉般任人宰割,我想站到最高的地方去,而天绯,绝对可以给我梦寐以求的所有。

    那样的话,即便有一天我因为衰老而被他丢弃,也仍然能够有尊严地度过余生。

    但天绯望着我,眼神里除了漫不经心,还是漫不经心。

    “那很无聊,紫儿,雪狐王族不需要那样的胜利。”他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

    ……

    我差点忘了,他是可以让整个异界都闻之色变的雪狐王子殿下,万千妖族对他来说尚且如粪土一般,又怎会为了人间的那点声色富贵,就弄脏了自己的衣履呢?

    扶摇九天的鲲鹏,永远也不会明白尘泥之中蝼蚁的心愿,而蝼蚁,也终究无法驱策鲲鹏的翅膀。

    忽然明白,我所能依靠的,也许只有自己罢了。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忍不住睡着了,周末更下章

第105章 天紫人世间(二)() 
第一次离开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根本走不出那片雪原。

    极北之地晨风凛冽如刀;即便太阳升起来,弥漫四野的苍白和寒冷也仍然让踽踽独行的人心中充满绝望。我和自己打了一个赌,赌天绯能不能找到我——在我被冻成一块石头之前。

    像个因为心愿被忽略而赌气出走的孩子,看似义无反顾,却仍然偷偷期盼着被找到的那一刻。

    如果他能找到我,至少该关心一下我为什么离开,那个时侯;我会把心中全部的焦虑、恐惧和向往;都说给他听。

    天绯很快就找到了我,却并没有问任何问题,我看着他挟了森冷的气息走向那群围攻我的冰狼,雪狐族的王子殿下;连杀戮的背影,都可以如此俊逸绝伦。

    但我的身体和心,却忽然之间就疲倦得无以复加。

    回到王宫,私自出走的没有受到任何惩戒,反而是出去找人的因为对冰狼一族出手太狠,要被禁足三年,父王行事的风格永远让人捉摸不透,一如他看着我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

    天绯才不会在意这样的圈禁,以他的性子,三年的时间待在哪里,做什么,原也没多大区别。

    “你要学一点东西了。”他对我说。

    所谓“一点东西”,包括了飞行、附身、隐匿等十余种让人瞠目的术数,还有飘忽诡谲、精准狠辣却又不会耗费太多体力的搏击技艺。

    天绯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他希望我能安然无恙地活着,却不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为我铺就一条离开的路。

    我有多眷恋他,就有多想从他身边离开。

    最终决定了一切的,是父王陛下。

    有天晚上月朗星稀,我从天绯的寝宫出来,父王的步辇就停在门口。

    “乖,带你去看有趣的东西。”他说。

    真的很像是一个父亲,带着他的女儿去看有趣的东西,而那样东西,叫做洪荒之门。

    我站在雪山绝顶,痴望着夜空中瑰丽奇绝、匪夷所思的青铜色大门,恍若胸中灵犀一贯而通,瞬间便串联起了前生今世的记忆,这道门我从未见过,就算梦也不曾梦到,但此刻它屹立在我面前,却是如此震撼,又如此熟悉,仿佛千百年以来,我始终守在它旁边,寸步也未曾离开。

    待到父王的手轻轻抚上我的头顶,才恍然惊觉,眼角,不知何时竟已有泪水滑落。

    为什么会哭呢?

    “你的先祖,曾是创世之神座下备受恩宠的灵兽,虽生命短暂、羸弱无力,却有着世间最聪慧敏锐的心,鸿蒙之初,灵狐族与雪狐族共同守护着洪荒之门,雪狐族凭借的是强大的力量和异能,而灵狐族,却可以准确感知一切外来的威胁,比如进犯雪原的强敌,比如能重启洪荒之门的祭品。”

    ……

    “或许太聪明的人,总耐不住寂寞,又或许千万年都没什么变化的极北之地,真的很寂寞,后来,灵狐们渐渐无法守住自己的使命,他们太向往雪原之外的世界,总觉得只有那些繁华纷乱的色相,才能让他们短暂的生命真正变得鲜活起来,所以有一天,他们离开了这里,向着人间而去,宁肯混迹在长街闹市、风月之所,也不愿再苦守着这片冰天雪地。”

    ……

    月色如霜,无声洒满父王雪白的袍裾,极清冷,又极温柔。他说的那些事情,明明十分遥远,但在我听来,却似曾相识,切近得入心入骨,简直像在说我自己一般。

    那该是我的祖先留存在后人血脉里的,永世难以磨灭的记忆。

    “那当初您找到我,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原来还以为他们是看我长得可爱,才带我回雪原的。

    “找你?小没良心的,你以为我和你母后是有所图,才去人间找你的么?”父王嗔怪地看了我一眼,“我们只是去人间闲游,遇上你,不过是雪狐族与灵狐族夙世的约定罢了。”

    “约定?”

    “灵狐族离开雪原的时候,曾与雪狐族定下盟约,此后山长水远,永不再见,一旦相见,便是洪荒之门即将有重启之虞,人间妖界又要陷入纷乱,所以,丫头,我第一眼认出你是灵狐的时候,郁闷得只想掐死你,然后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又怎么会处心积虑地去找你?如果可能,我宁愿此生此世,也不曾与你遇见,那样,便天下太平,雪狐族与灵狐族,也能各自安好了。”

    我愣怔半晌,忍不住苦笑——我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但就算事实真的如此,父王,也用不着说得这样无情吧?

    “原来父王是嫌弃我的,这可真让人伤心,但雪狐王族的养育之恩,天紫仍然铭感五内,所以有什么事情,父王尽管示下,天紫绝不推脱。”我知道这才是他想要听到的,而如果狐王陛下真的决定了要我去做什么,我就算想逃也逃不掉。

    “你这么漂亮又聪明的女儿,比那三个油盐不进的混球好上千万倍,父王哪里会嫌弃。”他拍了拍我的头,似乎很满意我的承诺,“想回人间去,对么?”

    “……”

    “用不着顾忌,爱热闹、爱漂亮、痴迷人世、眷恋繁华,这些都是你们灵狐的天性,既是天性,就没什么可怪罪的。这三年来,天绯教了你许多东西,足够你在人间呼风唤雨,得到想要的一切。若真想回去,父王不会阻拦,但你要帮我在人间留意一样东西,也不枉了雪狐王族教你一场。”

    “父王想找的,可是会威胁到洪荒之门的东西?”

    “……紫儿的这份聪明,着实让人欣慰。”父王淡淡一笑,“虽然灵狐族在人间漂泊经年,早已被万丈红尘迷了双眼,变得与凡夫俗子无异,但只要回到此处,见到这座洪荒之门,你们那颗玲珑通透的心,便自会扫去尘埃,光华重现的。”

    “……”

    “洪荒之门是禁锢邪灵巨恶的囚牢,后来,雪狐族的先王又曾舍身将祸乱世间的初月部族首领关入门中,数千年来,初月部族的余孽殚精竭虑想要将此门重新开启,但开启洪荒之门,须用沧海之眼、长生之魄、异世之心作为祭品。”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异世之心……

    这些名字与那道门一样,是我此前从未听过,本该极其陌生的,但此时、此地,心中却如灵光乍现一般,忽然就有了生动的印象,我能感觉到它们的轮廓、样貌、气韵、归属,虽有些模糊不清,却深深印在脑海里,刀刻斧凿般涂抹不去。

    一切都顺理成章得仿佛命中注定,我遇到雪狐王族,来到极北之地,也许就是为了找回属于灵狐族的那些记忆,完成属于灵狐族的那些使命。

    无论我是否心甘情愿。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是这世上的东西,你此去人间,只须悉心留意,除非万不得已,不必理会。唯有异世之心,是可遇不可求的异数,一旦找到,务必格杀,这就是父王托付你的事情,完成了这件事情,你便是彻彻底底自由自在,今后无论在人间遇见什么凶险,雪狐王族都会出手,保你一世高枕无忧。”

    ……

    我至今也不后悔答应父王的条件,自由自在,一世无忧,这八个字对我来说,已胜过任何珍宝。

    这些事情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天绯。离开他的前一晚我坐在白玉栏杆上看星星,忽然就想起母亲曾经唱过的歌。

    月华依依;

    秋水泠泠;

    长袖拂面;

    多情无情

    ……

    母亲唱着这首歌在人间的胭脂金粉中旋舞,恍若出水莲花,曾经那样美丽,最终却又凋落在冰冷的尘泥之中。快我一直以为她是不幸的更新更,但此刻,我竟有些羡慕她,因为无论生命有多短暂,她都能陪着自己深爱的人,一起闭上眼睛。而我,将永远没有那样的资格。因为我深爱的人,就站在我身后,绝世独立,白苏边0雪,百年之后,当我零落成泥,他仍然会是现在的样子,那个时候,他还能像这样看着我,听我在黄土陇中唱着这首歌么?

第106章 天紫人世间(三)() 
金星升起之前我离开雪狐王宫;身上犹自带着天绯的体温。

    我知道即便是魂牵梦萦的人世之间;也不会再有哪个地方比他的怀抱更温暖,却仍然没有回头。

    眷恋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到最后只会剩下绝望,而我,不想绝望。

    人间还是记忆中的样子,繁华、纷乱、美妙、无情,不会因为某个人的离去或者归来而有任何改变;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很多儿时原本需要仰视的东西,此刻已变得不再那么让人望而生畏。

    在峭拔孤绝的雪山上呆久了,早已没了仰视的习惯。

    我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各处游历,或恣情山水;或盘桓风月,边寻找着异世之心的踪迹,边重温着那些金迷纸醉、活色生香的人间气息。某日心血来潮,我甚至还找到了杀死父母亲的那个豪绅,短短十余年光景,他已经老朽得像一块枯木。

    我以为自己会杀死他,但当看到那双浑浊的眼睛,才发现已经连杀死他的兴致都没有。

    活着的注定会死去,死去的永远不能再回来,如果到最后都会变成泥土,那么为了一堆泥土而杀死另一堆泥土,又有什么意义呢?

    有那个力气,还不如做些真正喜欢的事情。

    世上所有城池,最让人缱绻难舍的,当属王都。我对人间全部的期待和渴望,似乎都能在这里找到活生生的注解,而那些繁盛与华美,妖娆与婉约,也曾在寒冷清寂的雪山绝顶,无数次进入我的睡梦中来。

    这注定应该是我的国都,从见到它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已被深深吸引。

    我要留在此处,不再是颠沛流离的过客,不再是难见天日的异族,我,要做这里的主人。

    暮春,夜凉如水,我坐在太子府后园的老柏树上,看着那个衣饰华贵却神情萧索的女子借故遣退了随侍,纵身跃入水波荡漾的池塘。她叫云姗,王朝丞相大人的掌珠,太子府的女主人,却因为常年被丈夫冷落,郁郁寡欢,最终选择在这样一个晚上悄然了结自己。

    我不知道是何等的落寞和绝望,才足以让一个尊崇如她的女子不再留恋这世间的万般魅惑,毅然决然地放弃自己的性命,我望着她在幽暗的池水中载浮载沉,像一片破败的浮萍,然后完全归于沉寂。

    死亡对于人类来说,就是如此容易的事情,有时候他们宁肯躲向地狱,也不愿意去面对人生之中的贫穷、伤痛、挫败,抑或是刻骨的孤独。

    也正因为这样,他们的生命才会显得更加灰暗脆弱。

    人类的生死与我无关,我等待的只是那副太子妃的皮囊。用附身之术与水中僵冷的躯体合二为一,让她重又变得温软鲜活。岸上,有明黄色锦袍的男子被人簇拥着路过,发现我时,略显困惑地顿住脚步。

    我在他眼中看见自己的倒影,那原本是云姗的倒影,此时却异常清艳地盛开在水波之间,明眸如星,肌肤胜雪,像一朵柔静而妖娆的花。

    “……你在池塘里做什么?衣冠不整的,成何体统?”许久之后他才开口,虽是斥责,却似乎并不怎么严厉,“人呢?还不把太子妃拉上来!”

    “为什么要她们拉我,你自己没有长手么?”并不理会疾奔而来的侍女,只在水中仰头望着他,语气半是冷淡,半是娇嗔。

    啰嗦的男人,空有一副清秀的皮相,却半点也不温柔,若换了天绯,肯定是一声不吭就抱我上来的。

    周遭顿时鸦雀无声,连太子殿下也怔了怔,半晌才笑笑,弯下腰身向我伸出手:“我拉你,还是她们拉你,又有什么区别?你……几时变得这样淘气了?”

    我攀住那只手,作势要登上岸,即将离开水面的瞬间却坏心眼地发力,在一片惊呼声中,将那个雍容华贵的明黄色身影硬生生拉进了池塘。

    凭什么我如此狼狈,他却可以衣冠楚楚地站着,既是夫妻,便该同甘共苦才对。

    冰凉的池水几乎漫过我们的头顶,幸而对于狐族来说,游泳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像个轻盈的水妖,柔柔缠在他身上,波光荡漾间几个翻转,才又重新浮上水面。

    他打着冷战,眉宇间怒意陡生,我赶在他发作之前伸手勾住他的脖颈,略用了些焰术,不着痕迹地让两个人都暖和了些。

    “我快要冻死了,殿下,你能抱我回去么?”贴着他的耳畔说,嘴唇触上他的耳垂,便趁势偷偷咬了一下。

    “你……让妖精附体了么?”他僵住,许久,声音暗哑得几近叹息。

    我微笑着伏在他胸口,听着那砰通砰通的心跳,一种奇异的感应如同闪电,蓦然间便从意识里滑过。

    ……这男人……居然……有一颗异世之心呢……

    当晚,太子殿下破天荒地将太子妃留在了自己的寝宫,彻夜纠缠,直至更残月落。

    我蜷缩在他怀中,像只温顺的猫,指尖划过他温热的胸膛,想着该用什么手法将那颗深藏着的异世之心剖出来,才不至于让血弄脏了衣裳,却终究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转世轮回后的异世之心,气息已十分微弱,除我之外,旁人根本无法辨识得出。这个男人的生死只在我一念之间,但他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实在是太舒服了。

    “我喜欢你的寝宫。”点着他的胸口,喃喃道。

    他却好像听成了另外的意思,揽着我翻了个身,笑得甚是意味深长:“你若每天都像今天这样乖巧,孤的寝宫,从此就是你的寝宫。”

    “你……要把寝宫送给我么?”看不出他有这么大方。

    “何止是寝宫,你我夫妻敌体,就连这太子府,还有将来的整个王朝,孤都可以送给你……”他的嘴唇印在我的肩膀上,柔软而灼热。

    ……

    ……

    ……

    要不,就等等再动手吧?因为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肯把整个王朝都送给我。

    起初我只把这当成一场游戏,想着玩得厌了就离开,还可以顺手取下那颗异世之心,向王族复命。但渐渐却发现,自己越来越习惯太子妃的身份,还有人间宫廷之中,那精致浮华却又波云诡谲的生活。

    我喜欢住在宏伟旷远的宫殿,享受最谨小慎微的侍奉。

    我喜欢每日里衣食用度,都是昂贵精美至极的东西。

    我喜欢别人叫我“太子妃”时,脸上或敬畏或谄媚的表情。

    我喜欢銮驾过处,满目伏地顿首的脊背……

    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太子殿下,这个男人眼中的痴迷和温柔,常常让我有瞬间的错觉,以为又回到了雪山绝顶,天绯的怀抱之中。只是这样的幻想总会被周遭一众姬妾们锋利的眼神刺破,她们甜腻地微笑着,那笑意永远无法到达心里,呼之欲出的妒忌、怨恨和敢怒不敢言,让大殿上的空气都阴冷了几分,但那样的阴冷,我也喜欢。

    更欢乐的还有朝堂上下永无休止的争斗杀伐,像一出出精彩至极的戏,即便冷眼旁观,也足以让人热血沸腾。更何况东宫本就是这戏里的主角,于是明刀冷箭、权谋争逐、福祸存亡、盛衰废兴,于他,于我,也就成了常相伴随的调剂。

    天朗问我,为什么要找个乌龟一样的男人……乌龟?也许吧。我可怜见的太子殿下,背着国之储君坚不可摧的硬壳,里面的血肉之躯却异常敏感脆弱。我见过他被皇帝呵斥责罚,惊惶无措的模样;从朝堂上回来,疲倦至极的模样,与兄弟异党貌合神离,笑里藏刀的模样;出行遇刺之后,两股战战却仍然佯作镇定的模样……恐惧或者沮丧到不能承受的时候,他会疯狂地纵酒寻欢、放浪形骸,恨不能醉得天地颠倒才罢,然后便紧拥着我沉沉睡去,眉峰紧蹙的表情,像个无所依凭的孩子。

    有一次他告诉我:每每夜色深重,他只有抱着我才能睡得安稳些,而那个时侯,我就成了他的整个天下。

    这个男人身上没有任何长处可以与天绯相提并论,但天绯从未告诉我,我可以让他安稳,可以是他的整个天下。

    天绯找到我,本是意料之中的事。但他那样的愤怒,却是我从未见过的。

    我知道如果不做点什么,他必定会扼断太子的脖颈,将我重新带回极北之地,也许从此以后,我的一生都要囚禁在那个苍白寒冷的地方,直到终老。而他会看着我一天天憔悴、枯萎、死去,然后在漫长的岁月中淡忘了我,继续属于他的,高贵而骄傲的生命。

    莫名的悲伤和怨恨,便在拥住他腰身的瞬间溢满胸膛,让整颗心都变得坚硬。

    当螭吻刺出,渐渐冰冷下来的不仅仅是他的怀抱,还有我全身的血液。我知道从这一瞬间开始,有些东西将会在我的生命里消失,永远不会回来。却又仍然执拗地觉得,即便如此,他也会一如既往地原谅我、纵容我,哪怕从此恨我刻骨,也绝不会伤我分毫。

    只因为他是天绯,我的天绯,雪山明月之下白衣清冷,掌心却很温暖的少年,冰狼环峙之中目光妖异,却仍然轻柔抱着我的男子……

    冶艳的鲜血喷薄而出,染红了他的袍袖,也灼痛了我的魂魄。雪狐王族的血液何其珍贵,绝不应该洒在这样的地方,但不用这样的方式,我又怎么能让他明白,此刻他手中扼着的那条不堪一击的性命,牵连了太多我放不开舍不下的东西。

    明明很清楚,螭吻并没有刺中要害,强悍如天绯,这种程度的伤应该还不至于要了他的性命,但看着他离开,心却开始慢慢变得空旷,空旷到似乎把我此时所有的一切都埋葬进去,也仍然没办法填满它。

    他很疼吗?他……会死吗?

    这个问题纠缠了我数月之久,直到在上元灯市上,遇见那个叫苏软的女孩子。

    拥有异世之心的小丫头,眼神清亮,笑颜灿烂,跟在南安王东方连锦身旁,欢蹦乱跳得像只兔子。

    但她身上,怎么会有天绯的气息?

    擒了个游荡觅食的竹女,夤夜遣入骁远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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